教育部门投诉电话_教育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与思考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深化。科学发展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新的领导集体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认识的升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改革以何种观念统领将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关系到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决策。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纲领,也是推动科学、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纲领。教育科学发展观是在教育领域,破除传统的、被长期束缚的思想观念,树立起现代化的、科学的发展观。教育科学的发展观是有时代特色的、符合时代需要的发展理念。只有具有一流的发展观,才能办出一流的教育。这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知灼见。
教育作为人类最具特色的自觉行为,都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下进行的。教育科学发展观不是空洞的,它深深地嵌入教育的体制、机制和(来自范本资料网) 教育发展的全过程;教育科学发展观也不是主观臆想的,它是根据历史和时代所提出的主题,并围绕这个主题、密切联系当前中国教育的实践,产生构建的理论体系。我国教育正处于体制改革和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教育改革越是深化,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就越需要科学的回答。由于教育的复杂性和周期性长的特点,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才能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从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实践出发,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点是实事求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针是优先、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上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贯穿于我国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创新的全过程,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一、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点是实事求是
教育的发展不仅要自觉地把握和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而且还要尊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教育改革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教育的蓬勃发展和不断扩张是教育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知识资本的形成,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教育的基础地位不断提高,特别是世纪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为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的需求,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扩张,教育的发展处于最好的时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同时,教育的快速发展使传统教育体制、机制和模式面临着空前严峻的挑战,社会和市场对教育的需要,带来了教育的失范和失序。由于教育是具有先导性,且系统性很强、周期性长、牵涉面广泛的庞大的体系,要把教育的事情办好,最基本的是我们应当客观地、实事求是地面对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教育观念滞后,教育结构失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制度和管理僵化,制约了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高校扩招后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学质量都不堪重负;教育的乱收费引起群众的不满等。办教育最需要科学的、严谨务实的作风,切忌浮躁、贪大求洋、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作风,但是,不尊重教育客观规律,不顾主客观条件,盲目地追求高层次、大规模,组建了不少万人、数万人、十万人的大学,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问题和矛盾就会越积越多。盲目、浮燥——这是教育的大忌,是与求真务实相背离的。如果我们不能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教育的发展及其负面影响将是长远的、不可低估的,甚至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稳定的大局。教育面临这些矛盾和问题,究竟采取什么态度我们既不能回避,也不能采取主观臆断的态度,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教育发展观为出发点,遵循教育的规律办学,求教育发展的态势之真。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也是我党的基本思想路线,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教育的发展要从我国教育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发,寻求发展的路径。在发展的问题上,有的人存在短视行为,不顾现实条件,不管有无条件蜂拥而上规模,追求高速度和大发展,这些都是与求真务实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
教育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深入探索、研究“教育”这个客观事物在新形势下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不断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思考和理论研究过程;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需受教育的群体庞大,而教育经费短缺的国情。彻底转变观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分析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种种复杂矛盾,是树立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必要前提和立足点。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的迫切要求,一定要树立自觉的、求真务实的、与时俱进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这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也是我们立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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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人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必然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尺度,一种价值。教育科学发展观认为:教育是人的教育,是对人的价值意义的认定,教育的目的是对人的 身心发展有意识、有目的的进行直接影响,从而提高人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发展人的智慧,陶冶人的情操,使人的个性得到发展。人是教育的主体,标志着教育是人性化的、充满人文关怀的价值观。以人为本是新的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目的,离开了这个根本原则,教育发展就成了空谈。以人为本标志着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和提升,是尊重人的地位、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需要,一切为了现实的、社会的、具体的人。以人为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单纯的、抽象的、自然存在的人,人如果停留在自然状态,仅是纯粹生物意义上的自然存在物。人是社会存在物,是社会化了的人的存在,社会是通过人的自觉、自主、自为的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赋予了人作为社会人的意义价值。教育科学发展观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关注人的价值、人的素质和人的意义的存在。关注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要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主要环节是接受教育。人的力量、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受动性的,只有当人学习了知识,才有力量。每个人不仅有自我生存的需要,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即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创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现代社会对人的需求。未来社会的竞争,最重要的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的关键是教育,教育科学发展观应该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自觉理念,这也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路径。只有把教育提升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才能把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赢得竞争的主动权,这是以人为本发展观的核心。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要把大人才观摆在突出的地位,这样我国才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和关键是国家经济实力、管理和科技竞争力,而其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无论是经济的发展,无论是管理能力还是科技竞争力,都离不开入,离不开人才。目前我国需要大批高知识、高科技的人才,我国才能形成世界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但是目前我国还有相当差距。虽然我国东部已经成为成功的技术应用者,整个中国正逐步成为技术应用型大国,但是国际核心竞争力偏低,科技竞争力较弱,却是不争的事实。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要培养出大量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级人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经济、、教育和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和核心,只有尽快进行人才开发才能有效地支撑我国竞争力的提升,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人的个性也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以人为本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超越了只追求某一个方面的片面性发展的局限,肯定了在社会、经济、科技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进步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关注人的本质力量,提升人的自觉自为全面发展的主体地位,这与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重视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做人的人格、肯定人的尊严,就是尊重人的学习、受教育的权利,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重中之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关键是要关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更需要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制度和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享有终身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首先,要从观念上重视人的终身受教育权,树立终身学习体系的紧迫观念。我国一贯重视学历教育,这无疑是很重要的,但是在信息、经济瞬息万变,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学历教育,或学校“一次性”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需要,人们在学校学习的知识,也只是为今后的学习打基础,许多知识、技能和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在工作的实践和职业的培训中获得的,即使是大学毕业生,所学的知识二年后就有一半已经过时。因此,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将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种学习化社会,必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技术和文比水平,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的开发。建立终身学习化社会,既是尊重人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也是广大群众自我完善的迫切要求。
其次,要提供学习化社会的制度保障,建设学习化的社会环境。要打破传统封闭式的办学模式,使学校融入社会,特别是发挥高校建设终身教育的积极作用。为人们提供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终身学习的平台,教育制度
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是学习化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原则。教育已不是某些杰出人才的特权,或某一特定年龄的规定活动,仅靠学校或通过单独的机构不能对其社会的一切成员都提供学习的机会。教育现在是、而且将来也越来越是每个人的需要,我们不仅必须发展小学、中学、大学教育,而且还必须超越学校教育的范围,把教育的功能扩充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把这个社会称之为“学习化的社会”; 我国目前与构建学习化社会还有相当差距。社会的教育科学发展观的价值,不仅是只满足个人的需要,更重要的意义是满足社会的需要,这是作为社会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也是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努力创造学习化的社会环境。传统教育观强调学习是灌输,学生是被动接受的过程,以应试教育为目标,以教师为主,学生围着教师转;科学教育观强调学生是主体,学习是独立自主、生动活泼的、自由自觉的学习过程,教师要围绕学生转。学习化社会是以学习者为主体、为中心的社会形态,学习成为国家政治和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社会为学习者提供多种方式、多种层次、多种手段的学习机会,学习成为社会最广泛、最普遍的、人人都能参与的行为。终身教育时代,一切为提高人的素质,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这不仅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不仅是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针是可持续发展
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是人类关于教育发展的新的战略思想。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把优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平等发展观念注入教育发展的观念中,这既是经济也是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首先,教育要优先、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瞻观。知识经济时代,决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发展速度、发展程度的不是物质资本,而是人力、知识资本,知识贫困是经济贫苦之源。教育是有战略性、先导性的产业投资,教育投资是一种改变人自身、改变现实世界的强大力量。
教育必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需要国家、社会和市场共同介入教育,改变教育仅仅是消费投入的错误理念,最关键的是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和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目前我国教育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阶段,用于教育的投入还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指数,这是不符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的,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屏障。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既是我国教育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个有机的整体,教育是社会有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知识经济时代不同于农业和工业经济时代,它是以现代科技为中心,建立在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基础之上的,这就决定了教育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居于先导和基础的地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把教育列为“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性行业”。教育在知识经济和知识创新中是社会济发展的动力,教育发展的状况将决定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整体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战略发展观,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定位,说明各种人才的培养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滞后性,因此,必须对未来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制订科学的长期、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形成多阶段、多形式、多种类、多层次全方位的大教育系统,这就扩大和延伸了发展的视野,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也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和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又要突出重点,着眼于基础教育,正确处理好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础,也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政府一方面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善农村的义务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要扩大和发展高等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要尽快建设完善的、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当代教育的整体化改革的趋势不断加强,从教育的理念、体制、结构,到教育的政策、内容、方法、课程等的不断革新,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国民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教育面临着不同的矛盾和课题,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和分配不合理、教育资产的管理体制僵化,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将决定和影响我国教育今后的发展状况,必须进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以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为指导,构建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制度、现代教育财政制度,调动市场和民间资本投资教育,为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其次,教育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在社会这个庞大的系统中,教育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教育的协调发展是研究、寻求教育与社会其他子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的条件。所谓教育协调发展,一是指教育系统与其他子系统如与科技系统、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二是指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诸如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与精英教育、阶段性与连续性教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国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教育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等,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使之协调、均衡的发展。协调得当,相得益彰,达到双赢;否则将两败俱伤,后果严重。协调发展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节点。
第三,教育可持续发展方针的价值观是:教育的平等发展观是对教育价值观的定位,是现代教育价值观的必然选择,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受教育权利是被世界人权宣言和我国宪法赋予的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教育公平、平等性更加关注,对受教育的权利更为重视。我国宪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利不仅是受宪法保护的法定的平等权利,而且我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也确立了教育的公平性、平等性,说明我国对受教育平等权的实体立法制度是很重视的。但是如何使受教育权利从法定权利,转化为每个公民的现实权利如何在公民受教育权利被侵害时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和救济我国在程序法上对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还存在较大差距。受教育权的不平等,从宏观上有城乡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的不均等,公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国办与民办学校在许多方面的不平等;从微观上有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教师之间发生纠纷时没有教育程序法,如教育诉讼法、教育行政复议法等,导致司法的被动,受教育的平等权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证。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教育必须以全面、协调、平等的发展为基本内容,以整体观、协调观、平等观确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