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主任 是谁_探讨国办养老机构在社会化进程中功能定位

时间:2016-07-0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摘要]:随着**市提前进入老年化社会,且老年人口高龄化、社会家庭空巢化、子女赡养能力逐步弱化等现状,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面对此状况, 制定了一系列养老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中要求“国家举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

础。”我市现已形成国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养老模式并存的养老机构网络,其旨在大力推进养老社会化进程。那么国办养老福利机构面对这千载难逢的机遇与挑战,怎样准确定位?发挥其骨干、示范作用?笔者作了一些思考。

关键词:国办福利机构 功能定位 思考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落实,养老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正逐步形成国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养老服务模式。社会福利事业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制度。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市已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比例增加,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老年人口高龄化、家庭子女赡养老人能力弱化,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任重道远。国办养老机构因其成立时间早,国家投入资金及设施相对充足,有较为丰富的资源优势,在养老服务工作及在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

一、养老工作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据市老龄办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市60岁以上老年人60万,占总人口的14.84%,65岁以上老年人44.8万,占总人口的11.06%,按照10%标准线,**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在我市出现了下列特征。一方面随着老年人口比重加大,特别是老年人口高龄化现象严重,高龄老人大多是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天天需要照料。痴呆老人照料难度也非常大,这样导致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增多;另一方面,家庭能够提供的养老资源正在逐步弱化。“四、二、一” 家庭结构的不断形成,子女数量减少,子女离巢时间的提早和增多,导致子女照料老人的能力减弱和空巢家庭的出现,也导致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增多。

根据目前现状,各级政府对养老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保护政策,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同时,加大对国办福利养老机构的资金、人力等多方面投入。近几年来,在养老护理整体水平上有显著提高,但是,离我们社会养老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大多数养老机构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无正规房屋、土地供给,管理不太规范,这样导致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差,机构本身抗风险能力弱,老人的生存质量和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和提高。

以上资料显示,养老问题已经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为老人营造安度晚年之家,为子女解除照顾父母的后顾之忧,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作为国家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势必担当起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任,明确功能定位,充当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头羊。

二、国办养老福利机构发展趋势

(一)规范内部管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1、实行“一院两型、分类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构建多功能服务体系。

“一院两型”是指具备福利院和医院两种功能;“分类管理”是指福利院和医院分区域,各自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规范运行;“一条龙”服务是指住院老人分区域管理,但不影响养老、医疗、护理、康复全方位服务。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寿命增加,老年人就医需求不断加大。国办养老机构应该改变传统的福利院有养没医,传统的医院有医没养的状况,使老年人服务工作全面向“六个老有”深化发展;向颐养、医疗、护理、康复、科研多功能服务发展转变,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

2、实行医、护、卫分类管理。

老人护理按生活类、保洁类和医护类进行分类管理。就是把老人房间卫生、环境卫生、洗衣维修、绿化环境等实行专项管理,承包给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老人的生活照料、心理、亲情等贴身护理由专业护理人员完成;老人的医疗、康复等治疗工作由专门的医生护士完成,这样各司其职,全方位为老人做好服务工作。各区按入住老人数量,均配备三类护理人员,有利于各项护理工作更加细致到位,提高工作质量。

3、引入 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使养老服务的各项管理要求形成规范,管理与服务流程得到有效控制。如,一旦出现投诉,就启动 iso 质量管理程序对投诉立案,依照程序在一周内调查核实投诉并向投诉者反馈,被投诉的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依照程序关闭因投诉而发生的不合格项。iso 管理手段融入管理,使为老人服务成为日常工作的关注焦点,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指标成为管理过程的检查依据,更加规范为老人服务的过程,做到行为有规范,操作有规章;工作有流程,奖罚有尺度,完善服务过程管理。

在规范养老管理与服务中,注重增强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通过规范服务工作的程序化与标准化,合理规避风险。聘请律师对《老人入住服务合同》修改、把

关,完善合同文本的规范性;通过对临床医疗、护理、服务等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杜绝为老人服务中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外部延伸,发挥辐射、指导作用。

1、服务于社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提出的“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的指示精神,社区养老将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而社区养老也是新生事物,很多管理和护理技术都不成熟。这样国办养老机构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护理技术将可以在社区养老中起到培训、指导、示范作用。甚至可以组织力量直接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当中,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的资源优势,带动社区养老主体服务功能的成长与壮大。

2、服务于民办养老机构。

虽然各类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但他们在对老年的护理技术及管理方式上还是新手,而老人护理和管理等不及他们慢慢摸索中前进,这样有多年养老护理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国办福利机构就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对他们进行培训、指导、示范,共同规范和提高养老护理管理水平。

三、国办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思考。

针对我市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结合外地先进的养老经验。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出适合我市的养老策略。笔者现结合我市国办养老机构现有的充足资源优势,如何服务于老年人,服务于社会,如何准确对国办养老机构准确定位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服务对象上,体现国办养老机构福利性和公益性原则。

服务对象是社会福利的主体,主体范围大小是社会福利发展水平的标志。国办养老机构是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它属于编制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在服务对象上,必须体现福利性和公益性原则,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国办养老机构除为“三无”老人、孤寡等传统对象提供无偿服务外;还应该根据本市财力、物力,面向社会,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为其他老年人提供非营利性服务。

1、为“三无”老人、孤寡老人提供无偿服务。

国办养老机构最初的创建,就是为了解决无资金来源,无居住场所,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孤寡老人以及收容残疾、精神病人而建立的,他们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作为国办养老机构为这个最弱势的群体服务。罗清泉省长在全省第三次民政工作会议中提出:“力争用二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为城市老人提供良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目标。”国办福利机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三无”老人、孤寡老人提供无偿服务。

2、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

入住福利院的老人大多数属于有特殊需求的老人,高龄、介助、介护的老人占老人入住福利院总数的85%之多,且因种种原因,这些老人无论从身体状况和经济收入都不容乐观,入住福利院的相当一部分老人属于低保家庭、特困家庭老人。这部分老人护理量任务很重,有些照料需要更多的专业护理知识。国办福利机构由国家投资兴办,大量的人力、资金、设施设备的投入以及相关政策的优惠,使得国办养老机构相对民办养老机构占据得天独厚的优势。且因国办养老机构办院时间早,管理经验、护理知识丰富,特别是护理高龄、瘫痪老人的经验充足,势必应该担当起为这一批老年人群体服务的重担,为这一弱势群体提供低偿服务。

3、为社会老人提供非盈利性服务。

社会福利相对老年人来讲,应该是公共福利,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每一位老年人都应该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享受。而国办福利机构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载体,充分体现社会进步的优越性。老年福利是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标识之一。国办福利机构应该根据本地的经济实力,尽量满足社会老人入住机构养老的需求,为他们提供非赢利性服务。但是,在现阶段需要把握的是:国办福利机构应该在满足为“三无”老人、孤寡老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老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为最需要的社会老人提供非赢利性服务。

(二)定位于四个“中心”,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示范、指导作用。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要求“国家举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明确指出国办福利机构要发挥骨干作用。同时通过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在福利机构中的实施,开展了对国办福利机构的检查、评比。国办福利机构也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扩大对外延伸。结合本市养老机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利用现有资源,定位于四个“中心”,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为本市养老工作贡献力量。

1、机构养老示范中心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养老机构在以《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基础开展养老工作基础上,必须有一个实际可行的操作规范与执行标准。在我市,应该建立一个养老工作示范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环境的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养老观念从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扩展,养老目标从追求生活质量向追求生命质量扩展。根据对我市机构养老工作的深入调查,目前,机构养老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这样影响了我市养老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影响了老年人的生命质量。而国办养老机构因其充足的资源优势,良好的管理经验,与时俱进的养老服务理念,在完善和提高原有服务项目基础上,逐步增加新的内容,逐步发挥其骨干、示范作用。


2、社区养老资源中心


社区养老照料模式是对正在不断弱化的家庭照料模式和老人不愿入住机构养老模式之间的一种最佳办法。社区养

老照料既为老人提供了相应的照顾服务,又充分利用了老人家庭的资源,在经济上更加实惠,在老人心理上更加合理。由社区给居家老人提供适量照顾,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养老工作的主导力量,也是传统居家养老照顾模式。


社区养老照料模式虽然可行,但是目前我市社区养老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社区因工作人员有限,造成养老护理人员匮乏、护理经验不足、康复、教育培训不够充分、老人健康得不到有效保证,以上种种因素制约了社区养老照料模式的正常开展,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形势需要。


国办福利机构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相关的资源,对社区护理人员进行长期培训,对社区医疗站提供老年医疗、康复知识培训。成为本社区乃至辐射其他社区的资源中心。通过对社区资源的提供,让社区养老模式不断形成,提高社区老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料老人的压力。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理念下,居家养老是中国传统养老中最重要的模式之一了。现有家庭“四、二、一”结构造成子女赡养老人能力弱化;且子女过早离家、外出工作,造成空巢老人现象增多,这些空巢家庭中有部分老人没有得到很好的社会照顾。养老机构利用院内设施及其他资源为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势在必行。


国办养老机构应该利用现有资源,借助社区资源,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发挥养老机构职能,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方式。承接日托老人、短期托养、家庭配餐、家庭保洁等服务。让居家老人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规范、周到、细致的服务,同时也满足子女外出和临时有事,不为家中老人无人照料而担心,满足老人居家养老的愿望。


4、民办养老机构培训和指导中心


近几年来,随着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保护政策,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长扩张,极大地缓解我市养老压力。但是,民办养老机构大多因成立时间不长,护理人员没经过系统培训,且因为资金等多方面原因,设施设备较为落后,房屋、土地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在巨大压力中生存,影响养老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国办养老机构近几年来,得到政府资金、人力等多方面的投入,加之原有的养老基础。较之民办养老机构占据无可比性优势。2007年7月,由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工作开展以来,国办养老机构(一福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近80名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提供了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运用大量的实践经验就如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护理常识进行讲解,得到了民办养老机构一致认可。在今后的养老工作中,国办养老机构应该更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规范管理、风险防范、代养合同规范、康复、心理开展综合性培训,让我市机构养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结语:总之,在社会福利社会过程中,作为国办养老机构责任重大。既要承担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安老护老,体现国家的福利性和公益性,又要承担带动其它投资主体养老机构的规范、文明、健康发展的管理能力和护理技术的引导作用。所以国办养老机构任重道远,必须努力修炼提高自身能力和形象,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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