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标语_某市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16-06-2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某市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平安**”建设在我市全面展开。两年多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平安**”建设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建设,全市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安全生产事故五项指标呈现出全面下降的好势头。今年1—5月份,全市“五项指标”又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01%、7.7%、72%、6.9%和2.3%。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逐步上升。近几年,我市的gdp连续保持15%以上的高速增长,“平安**”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xx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平安山东”建设经验交流会,向全省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平安建设工作自身机制体制方面也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徘徊。其中,侵财型犯罪、暴力型犯罪和经济型犯罪成为当前刑事犯罪的三大主要类型,城市低收入者、职业不固定的闲杂人员、城市外来流动人口、青少年、低学历人员、农民犯罪占了很大的比重,重复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刑事犯罪问题突出的原因,从打击方面来看,有的地方对治安形势评估和对刑事犯罪打击的科学性、精确性、及时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预防方面看,全社会预防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意识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不重防,重打不重教,重治标不重治本”的短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带来的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精神文明与经济发展的不同步带来的法制道德教育的滞后、部分人价值观念的扭曲、心理的失衡和意识的错位,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婚姻家庭不和谐等诸多因素成为违法犯罪多发的深层次原因。
(二)非法宗教及邪教暗中活动。一方面是因为有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支持和资助;另一方面,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有适宜他们滋生的“土壤”,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物质文化生活贫乏,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科学知识得不到宣传,迷信观念盛行,有的农民因贫困、疾病等状况长期得不到缓解,加之精神空虚、法制观念淡薄,非法宗教及邪教便乘虚而入。
(三)人民内部矛盾纷繁复杂。20xx年,市信访局共接待人民来信1287件,来访430起6854人,其中集体访185起6311人;全市基层司法、综治部门共登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万余件;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2万余件。这些人民内部矛盾纷繁复杂,有的因经济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原因引起,有的是因土地承包、宅基地划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引起,有的是因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引起,有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失业、拖欠工资或集资、生活保障、军转安置、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还有的是因为行政执法、司法不公不严造成的等等。由此可看出,我市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发态势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究其原因,一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机制体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机制体制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这种变革的不断深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利益的调整重组,造成了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机会冲突,从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的不断增多。二是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些部门和单位在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没能很好地站在大局角度,做到民主、公正、关注照顾弱势群体,给日后矛盾纠纷的形成埋下了隐患。三是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比较薄弱。热心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人员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网络不够健全,有的基层单位没有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专兼职人员,有的有专兼职人员,但工作能力有限,作用发挥不好,形同虚设。四是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渠道不畅。有些单位对于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不及时上报,听之任之,造成重大矛盾纠纷预警信息的中断或梗阻。五是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还不健全。党委统一协调,各部门联动负责的有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四)治安防范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不断加大,治安形势日趋复杂,治安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人口的高流动性给社会治安的管理和控制带来很多困难,治安防范面临新的形势。一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的完善。受警力不足、经费制约、有的地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巡逻防控的密度和物防、技防的覆盖面还相对较小,治安防范还存在死角。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经费不落实, 造成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二是防范意识还相对薄弱。有些单位及其领导,对防范工作不重视,心存侥幸,不舍得投入,特别是一些经营不太景气、内部管理较差的私营企业、改制企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淡薄,他们大多只讲利润,不讲政治,舍不得投入经费搞自身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生产,不关心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而现行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对他们没有实际意义和经济影响,若对他们采取处罚的措施则要有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因此,对他们的管理还存在盲区。
(五)社会管理出现新的课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不断加大,人们的生活方式、活动区域、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而这些变化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外来流动人口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的打工人员,他们在城市暂时居住地点较为分散,从业形式多种多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无固定职业,无单位归属,给城市的治安、户籍、计生、工商等社会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其中一些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的人,在致富心切心理的支配下,很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特别是侵财型违法犯罪的实施者。二是失业、无业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生活困难尚未有效缓解,成为社会治安潜在的不利因素。由于企业改制破产,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加之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等原因,造成社会失业、无业人员增多,这些人员无人管理,一部分人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很容易铤而走险,违法犯罪。三是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较高。由于帮教措施落实不好且现行的帮教制度容易给刑释解教人员造成“被歧视感”,刑释解教人员不能充分得到社会的信任和关爱,参与正常的社会活动的机会较低,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严重挫伤,导致其反社会倾向不断加大,有可能成为更具社会危害性的重新犯罪者。四是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受各种传媒信息的影响,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多变,对其教育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无人照看的未成年人、“问题”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比较严重。五是计算机互联网络的管理与防范面临新的问题。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计算机互联网络被人们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商务、办公等方面,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问题有网络黄赌毒对青少年的毒害、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境内外敌对势力与邪教组织利用网络进行通信联络等问题,这些都给网络监管与防范提出了新的问题。
(六)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点。近年来,我市在开展平安**建设过程中,始终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以“五个亮点”为特色的基层平安建设新路子。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基层的客观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基层的平安建设工作面临一些新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各项工作在基层开展的领导核心,也是平安建设在基层开展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发挥直接影响平安建设的效果。当前,大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是强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农村,有的党组织涣散、软弱,整体作用发挥不好,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特别是农业税取消以后,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受到制约,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由于大多数农民当前关注的是如何致富,而不是如何入党管事,有些想入党的农民也因宗族势力划分等因素不能入党,造成农村基层党员队伍老化、弱化,后继乏人。在城市社区,有的社区党建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二是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人员经费保障不充足。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在基层平安建设中起着骨干作用。面对日益繁重的平安建设任务,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人员、警力明显不足,有的基层派出所正式干警为2-3人,达不到5人的要求,有的基层法庭的审判人员没有法官资格。这种状况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形成了一对矛盾,导致工作疲于应付,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由于有的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缓慢,总体财力有限,对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工作经费和平安建设经费保障不充足、不到位,工作保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经费不足、装备设施落后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有的甚至还存在“找米下锅”的尴尬局面,影响了的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基层群防群治普遍遭遇“经费瓶颈”制约。群防群治组织在基层平安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承担着社区、村庄的治安防范、矛盾调解、普法帮教等重要职责。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普遍面临人员、经费的制约,“无人干事,无钱干事”是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存在的最大的问题。特别是其经费来源渠道不畅通,尽管各地在这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我市的农村契约式保险联防、社会治安保险等方法,但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其作用的发挥也远没有理论上探讨的那样完备,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处境尴尬。
(七)平安建设工作自身机制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已经有二年多的时间了,随着平安建设的不断深入,平安建设在工作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平安建设的领导体制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囊括了政法、社会治安、信访、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医疗、环境、教育等社会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工作的开展需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去组织筹划、开展运作。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地方的平安建设办事机构设在政法委、综治办,其日常工作也都是由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人员承担,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平安建设的开展。二是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不是一种单一的工作制度,它应该是诸多子机制的集合体,如社会利益的分配平衡机制,社会矛盾的解决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政府运转保障机制等等,而且这些子机制之间还要有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这样才是一种有机的工作机制。目前,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还仅仅停留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复杂的运行机制。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平安建设的合力还不足不强,社会各方被动参与平安建设较多,主动参与较少,平安建设仍停留在“党委政府推动型”上。有的社会部门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没有做好群众的动员发动工作,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平安建设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如何把平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使社会更加平安、稳定、和谐?我认为,就是要围绕当前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打击开路、重在预防,努力减少违法犯罪。一是要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狠狠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严重经济犯罪。加大对非法宗教和邪教的打击力度,决不能使其形成气候。二是要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体系。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定期对治安形势进行分析评估,科学地确定打击重点,确保打击的精确度,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成绩。这也是建立严打的长效机制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三是要建立人民群众安全感定期统计调查制度。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要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定期进行科学的调查统计,为正确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要建立社会治安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必须定期排查,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定期利用多种媒体向人民群众公告或提示应当注意和防范的多发性违法犯罪。五是要通过立法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机制。如收入分配机制、社会就业与保障机制、社会教育与矫治机制等,提高全社会预防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消除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因素。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和不同类型群体、不同领域人员,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新渠道、新路子,确保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七是要在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同时,营造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积极倡导科学、倡导法制、倡导文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先进文化武装群众头脑,防止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多渠道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机制,统筹兼顾地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活动举办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实行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透明度,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要关心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劳动、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救助以及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拆迁居民、失地农民和城乡其他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获取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严防其升级、激化或转化。要配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调委会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想方设法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支持调解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报告、协调会议、信访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有序反应机制,积极防止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处置稳妥有效、协调有序。
(三)加强社会面的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城区街面,组建由财政全额保障的专职巡防力量;在社区,建立社区警务室,延伸警务工作,积极引导群防群治;在重点部位,加大技防力度,逐步实现社会技防与公安技防大联网;在农村,大力推行治安承包和契约式保险联防,积极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治安防控机制。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抓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以社区、单位和村居为单位,对孤儿、辍学生、无业在家的闲散青少年、留守在家无人照料的外出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和建档立卡。要落实家庭、学校、单位、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举办“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开展各种家庭教育培训班和讲座、咨询等活动,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要加大对违规的网吧、网站和互联网有害信息的封堵,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三是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谁经营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宾馆、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积极按照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四是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社会教育、改造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矫治的新模式。五是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主要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责任制,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解决基层平安建设“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问题。要强化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警力下沉,强化基层政法综治组织队伍建设。要发展建立新型治安巡逻联防队伍、保安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内保组织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它们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它们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要解决基层平安建设“有钱干事、把事干好”的问题。要加大平安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市、县、乡各级财政都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和平安建设奖励基金长期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证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基层政法组织的投入,特别是保证基层公安所队的警务经费,逐步实现全额保障。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拓宽综治经费和平安建设经费的来源渠道,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一是要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要以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层层分解责任,促进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要用好检查考核这个“指挥棒”。增加考核的次数,科学拟定检查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改进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把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的任用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这个“杀手锏”。三是要广泛发动群众。要创新拓展宣传动员形式,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靠制度体系确保平安建设的长期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使平安建设形成合力。要走法制化的路子,用法律法规来健全、调节各种社会机制,来固定平安建设的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