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践行科学发展观抓好农村地震安全及恢复建设工作
践行科学发展观抓好农村地震安全及恢复建设工作
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旧房屋改造暨地震恢复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不久前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暨农村危旧房屋改造现场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市20xx年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危旧房屋改造、“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建设工作。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基本估价
一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成绩显著。20xx年,是我市认真总结20xx年试点经验,在五县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第一年,共完成建设任务1万户。其中:完成省级补助项目9000户(拆除建设20xx户、加固改造7000户)、完成市级配套项目1000户(拆除建设200户、加固改造800户);实施项目中,包括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280户;实际运用省级补助资金24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78万元,县区投入191万元,农民自筹投入1.62亿元,银行贷款973万元,社会投资36万元,彩票公益金投入28万元,群众投工投劳59.69万个;项目涉及70个乡镇、724个村委会。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工程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分别被省人民政府评为20xx年度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盈江“8·21”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受灾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恢复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先行、新建和维修加固并举、速度和质量并重,迅速有效地开展了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目前,恢复建设工作任务已大部分完成。
全市民房恢复建设项目共有8665户,其中,重建项目3703户,修复项目4962户。目前,重建项目已全部动工,其中:基础已完成3414户,占92%;主体结构已完成2801户,占76%;瓦屋面已完成1946户,占53%;入住1946户,占53%。民房修复项目已全面完成4962户,占100%。5890万元民房恢复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已全部下拨,各县区已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发放补助资金5253.88万元,占补助经费总额的89%,其中:隆阳区850.78万元,**县2902.5万元,龙陵县1500.6万元。
教育系统恢复建设总项目66个,其中:已完工项目24个,占36.4%;正在进行主体施工36个,占54.6%;正在开展地勘、施工图设计等相关项目前期工作6个,占9%。3148万元教育系统恢复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
卫生系统恢复建设总项目56个(拆除建设38个,维修加固18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8个,占32%;主体工程完工6个,占10.8%;在建28个,占50%;正在办理招投标4个,占7.1%。662万元卫生系统恢复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民房建设和地震恢复建设工作仍然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民房建设压力较大。一方面,震情形势严峻。我市属地震多发地区,仅1900年以来就发生5.0级以上地震33次,每次地震,农村民房均不同程度受损。据地震部门分析预测,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仍将处于新一轮强震活跃期,震情形势不容乐观。另一方面,现有农村民房地震安全隐患突出。我市农村民居建筑质量普遍不高,大量农村民居建筑结构不合理,整体稳定性不好,抗震性能差,普遍缺乏科学的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和防震减灾对策措施。据20xx年普查统计,我市抗震性能低于6度的农村民房高达34.9万户,仍有墙抬梁房屋约5.06万户。在普查统计的58.19万户农村民居中,特别危险急需加固改造的达6.21万户,特别危险急需拆除建设的达8.85万户。二是部分灾区民房统建点恢复建设进展缓慢,按照预定时限完成恢复建设任务繁重。三是恢复建设内业痕迹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全面抓好“三项”工作
20xx年内,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以及全省开展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危旧房屋改造为重点的农村民房建设的有利时机,全面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
(一)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20xx年,省下达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8600户(加固改造6000户、拆除建设2600户);安排市级配套任务1000户,要求与省里的计划同时安排、同时展开、同时完成 、同时检查验收。省财政户均补助标准与20xx年相同,即加固改造20xx元/户,拆除建设5000元/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继续纳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安排我市建设任务270户,资金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专项彩票公益金再增加补助1000元/户。今年,要把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要坚持预防为主与救助相结合、重点防御为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加固改造为主与拆除建设相结合、农民投入为主与政府补助相结合、提高抗震性能为主与改善村容村貌相结合,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要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村镇作为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村民住房作为重点对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分步实施。有关县区要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先边后里”、逐步推进实施。
(二)加快“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进度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市“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已到最后攻坚阶段。各有关县区、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建设任务。
一是要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县、乡、村民房恢复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逐户检查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验收完工项目,对验收合格的完工项目,要在第一时间将恢复建设资金补助到位,补助到农户手中。
二是要切实加强管理。要严格实行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恢复建设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痕迹管理;要加强对灾情定损、资金补助、救灾物资发放、张榜公布、资金补助和项目验收等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相关归档建册工作,为审计和检查验收奠定基础。
三是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6月中下旬开始,对已完成的恢复建设项目实行由下到上逐级检查验收,村级验收到户,乡镇验收到村,县区验收到乡镇。7月上旬,市里将组织对受灾县区恢复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恢复建设批准方案、救灾款物、恢复建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灾情定损、张榜公布、资金补助和项目验收等情况,有关县区要切实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要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安排灾民群众基本生活,是灾区恢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现已进入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救助阶段,市级已下拨经费6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灾民春荒生活困难。各县区要把上级补助资金同本级安排经费合并安排,把安排灾民基本生活和加快民房恢复建设作为恢复建设的两个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要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进村入户,加强检查重灾区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救济救助情况,逐户检查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粮食、衣被等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
(三)抓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摸底调查工作
摸清农村危旧房屋底数,是搞好民房建设改造的基础。最近,为加快制定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实施规划,全省正在对农村危旧房屋及其居住对象情况进行全面分类调查和数据收集,我市对此已作了初步安排。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根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填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同时,要注意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对上汇报衔接,争取尽快将农村危旧房屋纳入全省改造实施计划。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危旧房屋改造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整体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必须做到“四个强化”,搞好组织保障,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危旧房屋改造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具体抓和领导挂钩到片、部门联系到村、干部负责到户的工作机制;要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质量要求,明确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危旧房屋改造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要坚持“渠道不变、任务不变、用途不变”和“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将新农村建设、救灾建设、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等各类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安排项目计划,科学配置各种资源,整合各种相关力量,促使项目和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跟踪督查,加快工作进度
任务确定后,落实是关键。县区、乡、村三级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政研室要牵好头,联合审计、财政、建设、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适时有重点地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要继续按照“质量第一”、“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旧房屋改造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的质量管理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民房建设和“8·21”地震灾区恢复建设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对违法犯罪的,要坚决打击。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一经查实,要立即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安居方能乐业,乐业才能和谐。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旧房屋改造和地震恢复建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历史任务,工作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再接再厉,真抓实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