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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文章作者:大海一针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7月13日9:43 完善六项机制,落实六个到位,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整治 -----夏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关于“2005红盾护农”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我们夏县工商局把开展农资市场打假,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六项机制,采取六点措施,落实六个到位,全方位高效率地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六项机制 (一)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成立“红盾护农行动”领导组,明确一护农行动在全县广大农村家喻户晓。特别是案件的宣传,如我局查处假硫酸钾肥料一案在运城报.夏县电视台进行了刊登和报道,我们在电视台和夏县报上发出消费警示 (三)农资备案到位。,我局对农资产品实行备案制,制定了《农资商品备案规定》,从备案的程序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要求备案的种子规定了索样品种、数量及样品的索取与存放方法。备样统一粘贴有我局印制的封条,注明样品名称、编号、封存时间并由经营者签名或盖章,由工商部门备样留存。目前已设立了样品库,从而解决了不合格农资商品后期取证的困难。目前,已对30余种种子进行取样封为1年,此举既警示了农资经营户,又为日后解决农民农资质量纠纷保全了证据,一旦发生农资商品投诉或纠纷,便于迅速追溯源头,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护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朋友的经济损失。 (四)信用档案到位。我局对农资企业信用档案独立建档,单独存放。在红盾护农行动期间,对每个农资企业的回访进行了3次,以确保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社会负责,对农民负责。 (五)检查、督察到位。,县局对基层所检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督察要在市场巡查登记簿中有明确记录。 (六)案件查处到位。凡是涉农案件均要经过案件专管员、市管股、法制股和分管局长审核,确保把每个涉农案件都办成铁案,并且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农资专项整治5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印发宣传工作资料9000份,检查农资经营主体 户,化肥。农药,种子备案 种。立案查处 起(其中种子案件11起、肥料案件163起农药案件 起),结案 件,查获案值达 万的假劣农资,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