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两个我7篇

时间:2018-10-17 来源:其他范文 点击:

第一篇爱上两个我:我喜欢_450字

  我喜欢两个人,静静地,就那么坐着。各捧一杯书,围在小圆桌旁,桌上放着两杯茶。偶尔,抬起头,正触上你的目光,莞尔一笑,连忙低下头,掩饰着脸上那一片如云般的红晕。
  我喜欢,我喜欢和你一起在雨中漫步,伸出手,感受着雨落下,滑入手心的湿润。不用那把透明的长柄伞,只要你陪着,有你的那一抹笑就够了。
  我喜欢,我喜欢看你笑,每次看你紧皱的额头,我也不知道该则么安慰你,只能笑着让你放宽心。但你知道么,我最怕的就是前一秒,你明明很难过,可是你总顾及我的感受,永远给我一副我没事的模样,是担心吗?可我也害怕,害怕你就这么离开。
  我喜欢,我喜欢和你一起爬山,到山顶后,从上往下看,那片景色,永远都觉得迷人,但最重要的就是你陪着,有你,有你陪着,我从来不觉得会感到孤单。因为,你就是我收到最好的礼物。我喜欢,我喜欢听歌,一个耳机,牵出了我们,最初的那段相遇。耳机的两端,一个你,还有一个,我。
  我喜欢,喜欢和你相遇,喜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喜欢你陪着我,纵使不能是永远,但我希望,至少是现在。
    初二:徐舒琦

第二篇爱上两个我:我喜欢我自己_750字


  一头飘散直黑发;浓密过额长眉毛;眯眯黄豆小眼睛;塌塌短短小鼻子;深红水润小嘴唇;还有中等一对耳。这就是我的自“描”头像,还不错吧!
  如果说想要自己喜欢自己,帅气的外貌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外貌方面,我却成了数一数二的“衰”哥了……但是,我依然喜欢我自己,喜欢这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我喜欢我自己的运动体制,这里面就带有着坚持不懈的良好精神。记得有一次,家中停电,电扇也不能吹,只好背着书包来到学校。时间还早,我便跟着同学们一同打起了篮球,一直打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能够投进一个我以前无论如何也投得进的两分,我拖着筋疲力尽的身躯,一个个的尝试,一直到上课还有几分钟的时候。
  我助人为乐,特别是在学习雷锋的那段时间,我就特别的有爱心,帮助摔倒的小女孩站立,帮助老奶奶推车。但是,我最怕同学们的友谊会遭到破坏。对面班上总有一些人来这里挑拨是非,纯属是两面倒的墙头草。但是,同学们却依然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为了保证班上同学的和睦,我和另外4个人成立了五人劝架小队,我和其中一个口才好点儿的说一些专门克制愤怒的话,三个力气大的一个从中间推开,另外的两个拉,直到将像斗牛一样的两个人分开了为止。
  我很宽容隐忍,比如说别人不小心的磕磕碰碰,我从来都不计较。但我讨厌某些人用喵咪似的语气对我说话,甚至不知从哪儿会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我很受不了有一些同学的挖苦和讽刺,他们甚至会从学雷锋这些事中来取笑哦,还一边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天天在那里搓麻将……”害得我每次只能红着脸跑回家去,不过,这也怨我,那段时间,我太喜欢在手机里打麻将了。
  我喜欢我自己:坚持不懈、助人为乐、宽容隐忍,在明德中学的面试中,我也是用这三个词来描述和形容自己,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个唯一的我。
 
    湖南长沙芙蓉区农科院小学六年级:雷阳语

第三篇爱上两个我:每个人都会劈腿_1200字


  一个人从小到大,肯定谈过恋爱,谈过恋爱就会劈腿。每个人都会劈腿,不管爱人知道或不知道,不管你是实行者还是受伤者,不论男生,女生,你肯定会同时喜欢两个人,没有这样的经历的人生不完整,或者你年龄尚小,这是必然。以前我同时喜欢两个优秀的男性,那时我心高气傲,以为他们都会心甘情愿的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我们虽然见面不多,但我们心有灵犀,我甚至以为我是他们心中唯一的女神,于是我做出许多荒唐无耻的事。后来他们因为某些原因一起离开了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讨厌我同时喜欢着两个人,他们的指责让我无言以对,只好沉默深思,我才意识到我在劈腿,这是一件多么无耻的事,我在心里也在骂自己。我一直没法原谅自己这个错误,当初若是知道好歹选择一个就没有这样的事。说是情不自禁,情义两难全是托词。
  其实当时我爱一个男孩多过另一个男孩,这是三人之间公开的秘密。那个男孩已经有了女朋友,他们打算结婚,他和女孩琴瑟相和,感情很好。当初我的介入,他也是真心喜欢我,所以在女朋友与我之间难取难舍。我们都喜欢他的才华,毕竟是两种不同气质的女孩,那段时间他和我在迷茫之中度过,为了爱不去奋斗,最后,他回到女朋友身边,而我只是一个高中生。
  那个时候,我只是以过客的身份,充当了男孩红颜知己的角色,幻想他不会结婚。
  因为地位的关系,男孩结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另一个男孩闯入我的生活。我告诉他我的过去,他也指责我的不是。我怎么能流连于两个男人之间,我彻底告别了过去,和他过起了平静的生活。他是稳重成熟,热心诚恳的男人,他表面指责我,骨子里却一直容忍我的缺点。慢慢的我喜欢他,爱上他。一个男人,比表面更重要的是他的品质与道德。
  温情是激情的静止状态。
  我以为他喜欢我,爱我。过了一年后,他喜欢上了别人。他喜欢我的软弱,喜欢她的可爱,他们是多年的朋友,他会在关键的时候保护她,像一堵墙一样为她挡风遮雨,他也会为她和别的男人吃醋,像个小孩子一样,他也会不时的关心她,照顾她,我那样清晰地看在眼里。我知道,他犹豫,我和她的影子不断在他心里出现,他不偏不倚,不愿选择。因为真心喜欢,没有人可以代替。
  他又在劈腿。原来每个人都会劈腿,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曾经他指责我的话语还留在脑海,我突然明白,我的劈腿,男孩的劈腿,他的劈腿,如出一辙,我没有什么好内疚,大家都一样,都经历过,不可能我是一个女孩,就得到那么多的指责。劈腿不是我的错,你们不是也犯错,每个人都会劈腿,或许是明,或许是暗,令三者痛苦,想要离开,又不舍伤害,这是必然。每一个恋爱的人都有这样深刻的体会,主角两个人都不想放弃,三个人沉迷痛苦之中迷茫徘徊。享受这种痛苦的快感。
  每个人都会劈腿,尽管不道德,因为失去之后,我们才会变的道德起来。每个人都是。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一中高三:田云

第四篇爱上两个我:说说歌曲_550字

  道什么叫做“歌”的时候,自己早已不自觉地爱上了歌。
  那时候学的第一首歌是黄安的《新鸳鸯蝴蝶梦》,唱着那句“昨日象那东流水……”,九岁的我时常陶醉得忘乎所以。
  可那段时间却压根没听说过有黄格选,童安格,巫启贤等人的存在,或许他们真的曾辉煌过,但辉煌的日子不属于我们这一代。
  于是翻开大姐小时候抄的歌本,唱完了“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再到“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再到“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却依然不晓得这些撼动人心的歌曲是出自谁口。
  但我又时常自信自己对于一些老歌手的了解甚于其他同龄人对他们的了解。至少我知道以前有个歌手叫做苏芮,叫做蔡琴,至少我懂得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仍在燃烧,齐豫的《橄榄树》正在开花,齐秦的《狼》依旧狂奔。
  不知是哪个冬天的晚上,走在寂寞的深巷里,却从冷风中传来一句令人潸然泪下的“是否给你自由过了火……”,于是那时起,我爱上了《过火》,懂得了张信哲。
  喜欢一个歌手非常常见,但若同时爱上两个歌手呢?我记得我喜欢王菲和那英的初始是在她们的《相约一九九八》,而非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或是那英的《雾里看花》,那时,听完了《相》后,我自以为世上最完美的旋律即是此了,而最好的歌手亦是她们俩。
 

第五篇爱上两个我:我就是我_1200字


  我是谁?这个问题让内心的两个我一直争吵着,一个穿T恤衫的,染了一头火红色头发,看起来坏坏的我说:“学习不好,喜欢和朋友一起疯,人称‘三好’的是我”。另一个穿着校服,带着眼镜,一身大家闺秀的我说:“那个聪明机灵,喜欢看书,不爱说话的是我。”不错,我有着两个人的心,一个人的外表,活得疯疯癫癫的,给人第一映像就是:上帝啊,这孩子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我,身为一个初中生,我很是骄傲,因为我沐浴着21世纪的阳光,活在90后的叛逆招牌下,这个世界却仍是我们的主宰。我有着淡古铜色的肌肤,一张不太圆的脸,一头不厚的秀发,额前斜斜的刘海,一双炯炯有神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有人说,可以在我的眸子里看到忧伤的大海,我一笑而过,这就是我,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
  妈妈说,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个孝顺的孩子,我一笑而过,因为,在妈妈眼里,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需要人保护的孩子。爸爸说,我是一个不爱学习,但很有灵气,很聪明,很古灵金怪的孩子,我淡淡的勾起了一抹邪恶的笑,不错,我是这样一个孩子。朋友说,我似一个大姐姐,很重义气,在朋友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帮助他们。
  我,喜欢画画,画风景,人,事,物,我喜欢用画画记录下生活的点滴。我喜欢写作,用自己的生活经历,化作小说里的人物,在我创造的世界中尽情遨游。
  我喜欢蓝色,天空的蓝,海水的蓝,水晶的蓝,因为,蓝色代表梦想,代表广阔,代表无边无际,代表自由,代表晶莹剔透的心。我还喜欢黑色,寂夜的黑色,星空的黑色,黑色,是我进入快乐世界的唯一通道,在深夜,它可以让我放下生活、学习的压力,摆脱一切束缚,在梦想世界中无忧无虑的遨游,在那里,我将放下一切烦恼和忧愁,开心快乐的玩乐。
  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喜欢笑,笑着面对他们,笑着让自己忘记烦恼,有时候,我可以为了一点点小事而笑得前仰后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在伪装自己罢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喜欢在阳台上品味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喜欢一个人在床上傻笑,有时候笑着笑着,泪还是流了,在心里骂着自己是笨蛋,笑着也会哭,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憧憬未来,一个人漫步在夕阳下,一个人坐在花前月下,思念着牛郎织女,一个人漫步在细雨之下,感受着上帝的悲伤,一个人坐在离上帝最近的地方,诉说着我的伤心,我的失落,我的悲伤,我的眼泪,我的生活。
  有朋友开玩笑着说,我一低头,写伤了一片天,我一流眼泪,崩塌了全世界,我很想笑着回答说:“原来我那么伟大。”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夕阳下,一个人的身影拉的好长,背着包,听着歌,走着漫无边际的路,寻找着家的方向,我知道,我又悲伤了。
  我是一个笑着说没事,躲在角落里哭着说我没事,只是流泪了而已的女孩,我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充满迷离的身世背景,也没有家产千亿的父母,我只有一颗冰冷的心,只有那不引人注目的脸,我的朋友很多,可了解我的亦又有几人呢?
 
    初一:董佩云

第六篇爱上两个我:我最爱的书_400字

  好书不厌百回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一样。最喜欢《西游记》,无论叔叔,还是拍成的电视剧,我都非常喜欢。
  大家都很熟悉《西游记》,我就不多作介绍了。其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猪八戒与沙和尚。
  沙和尚可以说是《西游记》里最普通地人物了。其他人各个个性鲜明:唐僧大慈大悲,孙悟空桀骜不驯,猪八戒好吃懒做,而唯独沙和尚没有明显地性格特征。但是,他也有一点是最为重要地:吃苦耐劳。在整个西游途中,唐僧骑马,孙悟空与猪八戒轮流牵马。沙和尚地工作自始至终只有一项:挑行李。大家都知道,作为一个长期旅行而且要经过处处穷山恶水的“西游旅行团”,他们所需地物资是极其繁多的:衣服、文书、食物等等,都要由他来扛。而沙和尚却从没喊过累,足以见其性格之坚韧。
  猪八戒好吃懒做,却极其聪明。在唐僧被抓进无底洞那一节,他去请孙悟空出山。小猴子们抓他,他怕激怒孙悟空,没有动手。猪八戒又用激将法使得孙悟空暴走,找妖怪算账。
  这本书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物,才成为不朽得名着。
    六年级:魏志高

第七篇爱上两个我:如果有这么一天,我一定要在两者之中选择一者,你想我会如何抉择?_1000字


  也许是因为现在情绪不是很高涨,感到有点低沉沉的,所以比较容易想多了。现在我突然想起在空间那个点名游戏中的一个问题:“你会和爱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爱的人结婚啊?”我的回答是:“爱我我也爱的,如果找不到,那就不奢望。”其实说得严肃点,这道题我是逃避了,因为题目一定要你选择的话,你却没有选额当中的一个,比如跟一道选择题,只有ABC,但是你觉得都不符合,于是选了个D一样,如此可笑。
  那现在也许我很平静地说,如果又那么一天,我一定非要做个抉择的话,我会和一个爱我的人结婚,因为被爱是幸福的,这会是一个大众化的抉择。可是我心中想的,却是想要一个我爱的。正如上面所说的,被爱是幸福的,所以我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可以幸福地生活着,那么幸福地被我爱着。即使我知道,他并不爱我,纯属我一厢情愿,事实上,我对他舍弃过许多,对他付出了我的真心。如果可以和他共为连理,每天对着一个我爱的人,也许我就可以从中寻找到自己心中的快乐,可以勇敢坚强地活着。他不爱我,所以他可以任意对我发脾气;他不爱我,所以他会厌烦我对他的管束;他不爱我,所以他完全可以在家做起真正的霸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又或许他仅仅是不爱我,其它的一切都还像其它家庭一样,但为了一个自己爱的男人,我可以忍受,我真的可以忍受!或许我就是传说中的傻女人,我就是喜欢去守护别人,而不喜欢总被人守护着,这样会觉得自己好懦弱,好懦弱……
  可是我也会想,又或许我心灵上的选择也应该选择一个爱我的男人。也许这样才可能达到完美吧!一个爱我的男人,他会守护着我,而我,要做的,就是要去爱他,与其去奢望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爱上自己,还不如好好珍惜一个爱自己的男人,然后学会去爱他。原因就是这么简单,你不可以强求别人,却可以逼迫自己。这样的生活,我早已经适应,而且也懂得去处理。
  我知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总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干,多多少少总会有无奈。所以在以后的世界里,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尝试去把它做好。至于还是那个问题:“你会和爱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爱的人结婚啊。”不管选择哪一个,都注定是一个悲剧,那既然知道是一个悲剧,为什么不去挽救?所以我会在结婚之前处理好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如果不是两个相爱的话,那我想,还是没有必要走上婚姻的殿堂。如果真的走上了,那之前是甜蜜,之后就会是泪水了,那么,我也会竭尽全力去挽救!
  毕竟爱情不是儿戏,爱情更不是儿戏!
 
  初三:Aneau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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