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我们生活在一个轰轰烈烈搞改革干事业的伟大时代,贯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标杆省的要求,我们正在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这其中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政治保证,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领导下,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8年,我们建立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排查制度,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2009年,建立了高校纪委书记异校任职制度,教育系统常态化内审制度。2013年,建立了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去年,又建立了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诊断检查制度。与此同时,自我加压、自我革命,推动解决一系列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2007年,取消省内高校招生“点招”。2010年开始,出重拳治理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去年,又推出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三年计划。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风肃纪、整治“四风”,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就整个系统而言,腐败案件多发高发势头已根本扭转,行风状况已明显好转,特别是在维护教育公平上,浙江当仁不让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今年2月26日,在我代表教育工委向省纪委专题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同志对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工委对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措施非常得力,特别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整体布局,在推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新思路、新创举,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我们理解,这既是省委、省纪委对教育工委,也是对整个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充分肯定。浙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充分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所强调的,“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斗争”。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庸讳言,我们整个系统还存在许多问题。今年上半年,省委对16所高校党委进行专项巡视,这是对高校也是对我们整个系统的大考。
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怎么抓,刚才葛菲同志代表工委做了全面布置。几家发言单位又从不同侧面交流了他们的工作经验。关键是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好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着力于查短板、补短板。
查短板、补短板,必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理论与实践都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常涉及利益博弈以至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没有党组织的强有力领导和推进,许多工作无法做,也做不下去。
认真审视全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许多单位做得是好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很坚决、很务实、很有力。但也有一些单位主体责任还停留在口头上、口号上。诚如我向省纪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时,省纪委评议意见指出的,教育系统还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平衡和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些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很少花时间和精力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这在一些高校的二级学院表现得尤为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摆不上重要议事日程。这两年我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出问题几乎都出在二级学院领导层面,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还有一些单位党组织没有摆正与纪检机构的关系,自觉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作为纪委工作,什么事都让纪委代劳,主体责任虚置了,自己成了原则领导,甚至是甩手掌柜。有些单位把主体责任看作是书记一人的责任,书记责任很重,班子其他成员却感受不到多大压力,一岗双责明显轻重失衡。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着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使责任层层传递、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都要下功夫研究推进主体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首先是各级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系统每学期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分析制度,各单位一定要坚持好,落实好,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担起排查分析和整改问题的组织责任、督促责任。要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在高校结合管理重心下移,重点加强二级学院层面党组织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规则,全面建立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切实解决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教育系统,我们应特别重视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的落实。在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普通中小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这样的领导体制决定了在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要强化党组织和书记的责任,又要强化校长的党政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无论是书记,还是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我们都是党培养和管理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都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即使是党外身份的行政单位领导和校长、副校长,也要履行好与自己职位相关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果是局长、校长,就应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主体责任是组织责任,也是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乃至全体党员、公职人员都应有自己的责任,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当然责任有大小,有主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强化问责机制。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遍。过去只有领导干部自身违法违纪才会被追责和处理,现在不然,如果所领导的单位、分管的领域接二连三出问题,或发生严重问题,同样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处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领导干部决不能当好好先生,一定要敢抓敢管。今年,我们全系统都要加强问责工作。
查短板、补短板,必须切实严明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武装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无论是战争年代、建设年代,还是改革年代,以党章党规党纪统一和约束全党,都是中国共产党克敌致胜的重要法宝。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党的纪律涵盖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其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最为重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教育人,肩负着为党和人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更要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放到首要位置。去年,省委连续召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两次与会作讲话,对新时期教书育人提出全面要求,其中重点是政治要求。
应该说,这些年,我们教育系统是很讲政治的,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上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高校连续保持近30年稳定,就是有力佐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有些人对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是不能正确认识,动辄就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对立起来,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敢理直气壮有之,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党委之上也有之,个别学校甚至出现了一些矮化党组织地位的现象。有些人自诩为学术权威,对政治活动,包括上级会议,常常以各种理由推辞参加,有时即使参加也常常心不在焉,贯彻上级和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不上心,对明确要求传达贯彻的也不认真组织传达贯彻。有些人只以自己的想法为是,独在小楼成一统,对党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搞选择性贯彻,合自己意的就做,不合自己意的就不做,甚至随意曲解上级要求。有些人办学缺少政治意识、国家教育主权意识,老想着打“擦边球”,外国人子女学校偷偷招收中国公民子女,高中中外合作项目变着花样蚕食国家课程,惟送出去多少人出国留学为荣。有些人对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心存抵触,说什么管得太多了,管得太严了,管得太死了,没有人情味了,妨碍发展了,牢骚满腹,更有甚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问题尽管只表现在少数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其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当前,严明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必须强化看齐意识。重点是要强化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权意识、核心意识、阵地意识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看齐。在这些方面,我们各地各学校都决不能含糊,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决不能含糊,我们每一名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决不能含糊。这是政治要求,也是纪律要求。同时还要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宣传和推及看齐意识,努力增强全系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严明纪律必须动真格执行纪律,否则纪律严不起来。在纪律执行方面我们教育系统总体上还比较松、比较软。这个局面应该改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新修订启动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纪律执行力度,使纪律成为真老虎,令人敬畏,用纪律维护党的权威,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干事业的信心和斗志。
把纪律刻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上,是严明纪律的根本之策。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必须切实让大家了解、熟悉纪律规矩,认同纪律规矩。今年,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要在全体党员中全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机遇和载体。我们要认真筹划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着力点放在“两学”上,把落脚点放在“一做”上。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培养大家深入了解党章,尊崇党章;深入明了党纪党规,严守党纪党规;深入领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积极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为严明纪律打下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
查短板,补短板,必须着力解决问题。说一千道一万,人民群众看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看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当前,在高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继续教育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高校举办继续教育存在着截留培训费、教学费,违规使用经费等问题,个别高校因此而发生群体性腐败案件;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漏洞多,存在着违规报销费用、违法套取资金、收受回扣等问题;“四风”整治还不到位,还存在着变相公款旅游及送礼,滥发福利津贴,“酒局”“牌局”转入地下,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超标等问题;学术不端时有发生。在地方和中小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没有做到阳光运行;一些中小学食堂管理不规范,收支管理比较混乱;个别学校仍存在着违规收费、违规举办有偿培训班等问题;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仍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几乎都是老问题。尽管这些年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大家做了许多努力,问题发生的范围在缩小,程度在降低,但每次审计或检查,这些问题总是不断出现。
认真分析,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因为恶小而不去解决,不能因为担心影响局部利益而不去解决,不能因为涉及面广怕麻烦不去解决,不能因为会得罪人不去解决。俗语说得好,针鼻儿大的孔也会透过斗大的风,千里江堤溃于蚁穴。这些问题的持续存在,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了教育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些经常发生的老问题。
解决这些老问题,首先要一丝不苟地把相关规定和制度落实到位,其次要见招拆招,把工作做深做细。只要有真心、有决心、有恒心,老问题是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
不仅要重视解决老问题,还要随时随地注意发现和防范解决各类新问题。当前,尤其要注重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违法违规招生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问题,变换手法乱收费问题。最近,发现有学校借课改之名,以与社会合作开发课程的形式,向家长收取费用,对此,各地要坚决制止,决不能让此现象生发蔓延。
查短板,补短板,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首要的是强化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必须的,但在现有体制和工作机制下,内部监督更直接。
必须强化党委监督。党内监督,党委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好。一方面实现班子内部的有效监督,防范和克服软弱涣散或独断专行等不正常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实现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的有效监督。还要强化组织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使党委监督更健全、更经常、更有效。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各级纪委和纪检组是党内专设的监督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各级领导我们必须明白,各级纪检机构不是我们的内设机构、下属机构,他们与我们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党政主要领导是各级纪检机构的第一监督对象。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仅仅是结果监督是不够的,我们要提供条件,让他们全过程对领导班子决策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以及对关键工作和关键事项进行监督。要积极支持纪检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心无旁骛地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问责,一定会遇到许多压力,我们各级领导要及时站出来为纪检机构说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妨碍纪检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尽可能为纪检机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今年我们要重点抓一下按“654”要求配备高校纪检干部工作。这是省委、省纪委2010年作出的规定。凡是未落实的高校,今年秋季开学前务必要落实到位。各级纪检机构要敢于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整治“四风”,敢于查处各类伤害群众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运用好“四种”工作形态,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支持。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经过近八年的探索实践,我们已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起了一个上下全覆盖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这一制度和机制推动防范腐败工作前移,比较好地及时消除了一些腐败隐患。对这一制度和机制,我们要很好地坚持并加以完善。力量要充实,尤其是高校要明确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专设审计机构。项目要优化,指向突出问题,加强专项审计。整改要加强,凡是审计出的问题,各地各高校都要认真整改。今年,我们要研究办法,使审计整改成效与经费拨款、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监督,一定要硬气,要敢于点出问题,直截了当开展批评,坚决与各种歪风邪气做斗争。否则,该说的不说,该管的不管,老打太极拳,甚至还层层护短,那还叫什么监督?如果出现这类不负责的监督,各级要严肃追究。
最根本的监督是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事,我们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推进各类阳光教育,努力让群众更多地知晓教育,参与教育,在知晓和参与中实施对教育的更广泛更经常更具体的监督。
总之,我们要不断研究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我们的队伍更健康,政治生态更清朗,大家一门心思干事业,在浙江全力建设教育现代化,高标准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