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梦喝几斗尿液说好喝4篇

时间:2018-08-25 来源:专题黑板报 点击:

(1) [亚梦喝几斗尿液说好喝]写给几斗的一封信

初看《守护甜心》,一个高挑矫健的身影映入眼帘。那双深邃忧郁湛蓝的双眼里,闪现着对自由的渴望和对亚梦的捉弄、保护和宠溺。我并不赞扬默默无闻的付出者,但在了解了您的命运后,我的内心更多的是愤怒和心疼。都说,守护甜心是理想中的自己,您理想中的自己是一只野猫,您最渴望的,不就是自由么?
   我知道,月咏几斗,您只是一只野猫,渴望自由的野猫。
    ②他们比不起
第一眼看到唯世,我知道您没有他的高贵,但我明白,他,比不起您!比女生漂亮的

(2) [亚梦喝几斗尿液说好喝]亚梦失踪了

亚梦失踪了
有一天亚梦的学校来了一个小女孩,十分可爱,听说还是女王呢!她的名字叫做:小雪。
小雪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教室,教室里炸开了锅,男生们纷纷拥上,眼睛都直。平常待人礼貌的亚梦竟然也起了嫉妒心,他脸上一块青一块紫的,根本看不下去了!她推开椅子,飞快的跑出去。全班人都被亚梦瞬间的变化感到惊讶,但他们都舍不得离开小雪,只有唯世军冲出去,他看见亚梦蹲在池塘边哭泣,就连忙跑过去说:“你怎么了?吓死我了!今天是小雪来这的第一天别这样!""小雪,小雪又是小雪……………”亚梦摸摸眼睛生气的说。“你是在嫉妒?”唯世军望了望亚梦说。“呸,你才嫉妒呢!"说着亚梦跑向远方。世军连忙跟上但亚梦和小兰变身了,世军没追地上。世军以为亚梦会回来的,可是到了晚上亚梦还没回来,他才知道事情没他想的那么简单,他立即召集所有的守护者去找小梦。
要想知道小梦回来了吗,请看下集:“变身,方块!”保证更精彩!
 

(3) [亚梦喝几斗尿液说好喝]别无选择


也许有某东西成为习惯以后就会演变成天性吧。比如忧伤;比如脆弱的感情;比如我内心深处的群魔乱舞。这些如同一条浩浩荡荡奔腾不息的河流经久不衰地冲刷着我的生活,成为我不可企及的金色大道和不敢接触的透明疼痛。我真的无法再唱出欢乐的歌来,像以前那样高昂着头或是看起来很潇洒的甩甩头发。但我告诉自己,不能遗忘。不可能遗忘。你的普罗旺斯,我的北海道。

Chapter1。

还记得那是一个经常会下雨的夏天。淅淅沥沥的雨滴打破了夏日的沉闷。气温忽冷忽热,极不稳定。这座城市的天气变得越来越奇怪。莫名其妙的天气让我莫名其妙的生了一场大病。我不得不住进那令人厌恶作呕的病房。

我讨厌吃药,讨厌医院。总觉得那些浑身附带着一股福尔马林气味的医生或护士面目严肃地像死尸一般令人反感。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呆在这戴斯的病床上。我恨自己,为什么如此脆弱。如果不是这场该死的病,我想我一定会离开这里。带着我心爱的女孩,离开这座寂寞伤心的城市。外界的雨依然在不停的下着,我仍然在生病。或许,在这令人发疯的地方,也只有她,能让我的内心稍许安慰。

那便是林汐。

Chapter2。

这座小小的的城市几乎每天都会下雨。到了中午便渐渐放晴。这时候病房窗外的天空总会出现一道绚丽的彩虹。病房的窗子很大,阳光很充足。

林汐每天都会来病房陪我。这里的日子,单调,枯燥。床的四周都是白色的墙壁。让我感到极不自然。那些无聊的泡沫剧在电视里不停的循环播放着。一遍又一遍。我告诉林汐,不要再让她每天都来陪我。我知道,高三的日子非常紧张。但林汐总是用她柔软的樱唇把我的话语堵在嘴里。她说:“大笨熊,你那么笨,你自己怎么照顾好自己哦,还是让我来保护你!”于是我每次都会把林汐抱得紧紧地,我真的太怕失去她。

林汐常常伏在我耳边告诉我说希望这个假期可以过得慢些,这样她就能有很多时间来陪我,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听。我微微一笑,轻轻的抚摸着林汐光洁的头发说,最好你明天就能毕业,带我离开这个地方,我们去一个叫北海道的地方,去一起漫山的樱花将整个山岚装扮成一场盛典。这时候林汐总是嘟个小嘴假装很生气的说,你不好好养病,我才不跟你去你要乖乖养病,等你病好了我们一起去普罗旺斯,去看漫野的薰衣草。我们的爱情之花将会在哪里绽放。等到你真正娶我的时候,我们就去北海道,让漫天飘落的樱花见证我们的爱情。

Chapter3。

早上,林汐总喜欢依偎在我的怀里,听那窗外的雨滴落在窗户和落叶上那绽开瞬间的清脆。林汐说那是世界上最纯净的声音。我也只是安静地看着林汐在我的怀里渐渐进入梦乡。林汐熟睡的时候,美丽的小脸安静的埋在我的臂弯里,显得很依赖。林汐的双眼有些青肿。有一种憔悴的感觉,让人怜爱。在我生病之后,林汐几乎每天都会在病房陪着我。我知道她已经很多天没有安稳的睡一觉了,我突然觉得好心疼。林汐就这样安静的睡着。我内心的压抑、烦躁完全变成了一股股暖流在心间不停涌动着。我突然希望时间可以过得慢一些,我知道自己早已无法离开这个让我愿意用生命去爱的女孩了。

不用过多的言语,就这样静静的相互依偎着,牵着彼此的手,静静的听到外面淅淅的雨声。林汐和我彼此心中早已有了一种默契。林汐说那叫做心照不宣。

Chapter4。

林汐总喜欢在天空放晴的时候拉我到巨大的玻璃前,依偎在我怀里,一起看彩虹。

林汐说有一种糖,五颜六色,像彩虹一样绚丽。

她说如果有谁心情不好时,吃了它,你就会感到快乐。

林汐说这种糖的名字就叫做彩虹糖。

五颜六色的糖果,载着那些彩色的梦。

满满的幸福。

慢慢的甜。

这时候我总会在她粉嫩的脸蛋上轻吻一口。然后坏坏的问她;“是你的糖甜一些,还是我的kiss更甜呢。宝贝?”林汐粉嫩嫩的小脸上立刻会变得红扑扑的,然后学着我的样子坏坏的向我做个鬼脸,嘿嘿的笑着说你我不告诉你,然后扑到我身上满世界的找我身上的痒痒肉。阳光照在林汐微微发红的脸上,我忍不住想在他桃子般的的脸蛋上轻咬一口。我想林汐这样天天陪着我,在这除了白没有一点杂色的病房里一定很闷。我想等我病好了,我一定要再陪她去我们经常去的寺庙祈求。然后带她娶她曾说过的普罗旺斯让那漫野的薰衣草来熏陶我们的爱情。

Chapter5。

我讨厌时间的流逝,讨厌每晚夜幕的降临,讨厌在这里的度日如年。林汐已经在这该受诅咒的病房里陪我度过了她的半个假期。可我的病却依然不见好转我开始变得失望,烦躁。开始莫名其妙的乱发脾气。开始拒绝吃各种各样的药片。林汐总是像哄小孩子一样在我面前微笑着安慰我。林汐的双眼经常红肿着。我知道林汐躲在病房外面偷偷留过多少次泪了,她太心疼我。以至于看着我难受就像疼在她心里一样。每次我发完脾气,静静的睡下之后,林汐总是悄悄离开病房,我听得到病房外面林汐那嘤嘤的哭声。每次回来,他的眼睛都会又红又肿。林汐安静地坐在病床的边沿,我看着她,却总是语塞。我只能从后面抱着她,一次次的对她说着对不起。林汐安静的靠在我怀里,轻声地对我说:“傻瓜,你要好好的,懂了吗?”

Chapter6。

我不忍心再卡到林汐那红肿的双眼,开始乖乖吃药。林汐每天都会给我讲许许多多她从外面看到的、听到的各种事情。

天气依旧那样的极不稳定。

林汐的假期,还剩下不到1/3的日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绝望,亦或是麻木。病情依然像以前一样,仍然不见好转。我每天都会在林汐的面前装作很快乐的样子。

我不想让林汐为我担心流泪,那样我的心也会疼。

林汐说过她的梦在江南。那个下着小雨的城市,有着说不出的美丽。他说他想和自己最爱的人坐在湖边,一起看那幽幽的湖水,和被点缀的淡粉,喑哑的轻风穿过无数微响的银杏,看着那雨滴落入湖水,散开去,一圈一圈氤氲进深灰色的淤泥,然后拥吻在那五彩缤纷的彩虹之下。

这是她的梦。

我明白现在的自己只会是林汐梦想的尾巴。我挣扎着。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在这病房里呆一辈子。我想到死亡,想过解脱。可每次看到林汐那纯净的眸子,这种可笑的念头便被林汐那冰雪消融般的笑容抹得彻底消失了。

我放不下林汐,更舍不得离开她。我在想林汐会不会是我前世的羁绊。但我曾暗自发誓,我决不会让林汐受任何伤害。

Chapter7。

天空一连阴了三天。没有下雨,更没有彩虹。阴沉的天空让我无法安静下来。我坐在病床上,将我四周一切可以扔掉的东西用力的砸向地板。林汐接到医院值班护士的电话后,急匆匆的向学校请了假就赶到病房。当林汐气喘吁吁的跑进病房的时候,一个玻璃杯正巧砸在了她的头上。我看到一丝血红从林汐的额发间留下。林汐蹲在墙角身体在颤抖。我听到林汐微微的啜泣。

药片和玻璃渣极不和谐的撒了一地。我走过去,发现她的眼神有些涣散,潮湿的样子。

林汐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血痕已然凝固。黝黑的头发泻下来,在那隐匿这伤感的脸容前。

“你哭了?”我用手拂开林汐的头发,用棉布擦去她脸上的血痕。

“没有,你看到我哭了吗?”

“你的眼睛红了······“

“没什么,刚才进来的时候进了灰,我······搓了,就这样了。“林汐挤出一丝笑容。

“还疼么?“

“刚才疼,现在不疼了。”

我看见林汐在哭,眼角微微有些皱。

我突然觉得好心痛,泪水便不自觉地落下来。

我第一次感到心痛是两个人的事。

林汐看到我的眼泪滴落在地板上,忘记了头上的伤口还在生痛,忘记了我还是光着脚扎在地上,忘记了我的脚上被满地的玻璃渣划破的伤口还在流血。林汐呆呆的看着我,不知所措。

林汐扶我回到病床上,我静静地看着她处理完我的伤口,然后又清理了她额角的伤口,看着她将满地的药片和残渣打扫干净,看着她将整个病房恢复如初。

林汐偶尔会抬起头看我一眼,对我微笑,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关怀和温柔。

这种心照不宣的感觉让我突然明白了所谓的幸福,明白了幸福竟如此简单。

Chapter8。

我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多变。林汐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剩下的日子过得很平静。天气渐渐转好,温暖的阳光,充满了整个病房。

医生告诉我我的病情有了稍许好转。林汐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地买了许多鲜花和美味的食物来庆祝。

林汐悄悄的在为我脸上留下一个唇印,告诉我的给我病好了,我们便一起去一个类似于普罗旺斯的花海。

林汐开始为忙碌的高三奋斗。我答应林汐会好好的呆在病房养病。

夏天渐渐到了尾声,树上的叶子开始枯黄,开始一片一片的向下落。我想是不是等叶子都掉光了,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开始期盼,期盼能早日离开这该死的病房,开始期盼陪在林汐身边,陪她一起拜佛,一起唱歌。

雨夜,秋日的萧瑟却带来了冬日的冰冷。

毫无征兆的,我躺在已经被汗水浸透的病床上挣扎着,忍受着难以忍受的疼痛。医生用难以置信的口气告诉我,我的病情再次加重了。

我笑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

我别无选择。

我叫着,喊着,笑着,哭着,骂着。

几个医生将我按在床上,将一支针头强行插入我的胳臂。我知道那是镇定剂。我用仅有的意识对抗者。我别无选择,沉沉的倒在了床上,安静的睡了过去。

我发现我的大脑已经无法只陪我的肢体。

Chapter9。

我在醒来后看到了坐在床边的林汐。她紧握着我的右手,眼睛又红又肿。

“你来了。”我冲着林汐微微一笑。

“嗯。”林汐的声音有些沙哑,背对着我,低着头。

看来那些无能的医生已经把我的病情告诉了林汐。

我突然无法控制自己,怒火占据了我的理智。

“你都知道了?”

“嗯。”林汐依然低着头,眼在躲避。

“那你怎么还不走?留在这看我的丑么?”我甩脱了林汐紧握的手,大声喊着。

林汐的眼神既吃惊,又害怕,又有些忧伤的望着我。嘴角微微翻动着,想要说什么,却又停在嘴边。

“煦,我······”我看到林汐的眼角开始湿润。

“我的病好不了,也许过不了这个秋天我就会死在这张床上。林汐,我请你不要再浪费你的时间来陪我了。你有你的梦想,而现在的我只是你梦想的尾巴。我别无选择。”我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声地说着,任苦涩的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流进嘴里。

林汐将近乎于发狂的我紧紧抱住,将我像小孩子一样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我放肆地哭着。林汐抚摸着我的头,轻声的说着:“傻瓜,我以为你明白,我的梦,远不如你重要。如果你离开了我,我的梦,不会再像彩虹那样绚丽,只能在黑白中徘徊。我也别无选择。一定会跟随你的脚步走下去。煦,你明白么?”

我突然想起了林汐曾说过的一句话:“我有许多彩色的梦,我要把它们拼成一道彩虹送给我最爱的人。爱就像抹阳光,如果失去了阳光,就不会有彩虹,那么我的梦也就没有了意义。”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就是那抹为林汐照出彩虹的阳光。

我在林汐的怀里沉沉的睡去,像个小孩子一样安静。梦里,我和林汐来到一片海前,我们牵着彼此的手,跳着,笑着,亲吻着,追寻着远方那道绚丽的彩虹。我感到心里有朵花正在开放,温暖如春。

Chapter10。

我厌恶自己的命运,我和林汐的爱情变在我离开时开始出现了阴霾和裂纹。我别无选择,我始终相信我和林汐的爱情足以与日月同辉,这丝毫没有夸张。然而命运却最终还是活生生的将我们拆散。

也许我根本就没有信仰,所以现在只能整日整夜的活在过去的臆想里。可是谁都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天堂的软梯已经收回,命运最终让我们错过,我们就这样分落天上人间。

父亲在接到我病重的消息后匆匆的从外地赶回。在哪无能的医生的建议下,父亲准备将我转入外省的一家大型医院就诊。我没有反对。现实的残酷并不准许我任性。我也明白,我的病必须要好起来。为了我的父母,为了我的林汐。为了我们的普罗旺斯和北海道。我的内心却始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而我却别无选择。

Chapter11。

我知道我对不起林汐,命运让我们终于分隔两地,我和林汐就这样错身而过。我无能为力。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怪自己的身体为何如此的不争气。我别无选择,可我却连希望也没留给她。不知道他有没有怪我。也许没有,林汐一直都很相信我,一直都很听话,就在我登上飞往北海的飞机前问她,如果我不回来了,她是否后悔放我走。林汐足足看了我30秒,最后摇头,我不后悔,你去那边好好养病,你还会回来的,不是么?因为你答应过我,和我一起去实现我们的梦想。

就这样我便安心地登上了飞机,我们彼此心里都明白,他会一直等着我,而我,还会回来。我没有回头再看林汐一眼,我怕看见我们两个眼泪的重聚。可是飞机上了高空之后,我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在飞了。我想,那么多那么多的眼泪从两万五千尺的高空上扬沙般漫舞而下,场面一定很壮观。不知道站在下面的林汐有没有感觉到这些曾经陪伴过她的眼泪。到都有没有?

Chapter12。

我开始坐在飞机上的软椅上回忆,重温着我和林汐的相识,相知,相恋。回忆着我们那一个个难忘的瞬间。

离开林汐已经越来越远。我却无法停止对她的思念,我做不到。我想林汐说的是对的。我还会回来,一定会再回来。

Chapter13。

我的名字是煦,林汐说这个名字让人有种归属感,总会让人感到温暖。像阳光一样,灿烂温柔。林汐在网上有个很好听的笔名,叫做“子夜”。她的朋友们都这样叫她。

和林汐在一起之前我一直信仰萨特“他人即是地狱”。可是林汐信仰佛,她说要有一位神住在她心里才会让她感觉踏实。林汐是个虔诚的信徒。在我住院的日子里,林汐仍会坚持去我们曾经常去的寺庙去为我烧香祈祷。我们在一起的那几年里,只要周末有时间,我们一定会去南佛山,瞻仰她心中的神圣。林汐通常在清晨五点就会来敲我的门,那时候上山是免费的。六点以后便开始收费。我们带上一大堆从超市买来的面包,纯净水,烤肠,速溶咖啡上山,一呆就是一整天。林汐的虔诚让我折服,她几乎逢神必拜,用我们积攒下来的钱买香火。她说,她已经不能承受更多的生命之轻,昆德拉让她相信了。她说我们的生命每一秒都在无限重复,我们会像耶稣一样被钉在十字架上,呗钉成永恒。在永恒的轮回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这不能承受的痛苦。

那几年的冬天里,我和林汐,我和林汐还会经常上山去。我却是在期盼这个冬天可以下一场很大的雪,大到可以将我埋葬。我生长的地方,四季如一,看不到任何雪的踪迹。

夕阳下我想你眺望,你带着流水似的悲伤。我怀念我的纯真年代,它们就在这里埋葬了。和林汐一起。我们曾经疯狂的听音乐,看着电影,还买回来大堆大堆的CD铺满了地板。我们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动起来,为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而陶醉不已。在这样寒冷的季节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发抖而哭泣悲伤。而我和林汐却能感到彼此心中的温暖如春。

Chapter14。

那个冬天雪还不下,站在路上眼睛不眨,我的心跳还很温柔。

那个冬天,有了几场很大的雪,煦在那个苍白的日子来到后。奇怪的是,我居然看到了树上挂着的五彩缤纷。我喜欢洁白的雪,它就像圣洁而纯真的精灵。我喜欢听这些小精灵们歌唱的声音,纯净,空灵而不加修饰。煦喜欢雪是后来因为我。未认识我之前,他一直只喜欢雨。煦是个忧郁的男生,而我后来喜欢上雨却又是因为煦。总觉得雨没有雪的空灵,带有点点忧伤。可是煦确实让我同样也喜欢上了雨,尤其是雨后那五彩的虹灿烂而又华丽。

这座小小的城市干净而又清爽。我会在雪天里穿白色的羽绒服系色彩斑斓的围巾。坐在学校的草坪上,等待雪洒落满身,它们飘落时的声音也带着空灵的感觉。那是我有群好朋友,可我还是会感到孤单。楚凝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那么我很可耻。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甜蜜的味道。雪又飘下来,我估计这是年初的最后一场雪了。大家都变得很慵懒。我被雪埋起来,满头满脸都是雪水,特狼狈。这里的孩子们打雪仗根本不顾及你是男是女,一齐冲上来,埋完就跑,搞得你也郁闷还没办法。最不幸的是,我被埋了以后大家根本找不到我了,因为我白色的羽绒衣在最关键的时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忧郁感,我在这个灰色的冬日里疯狂地喜欢上了“乔特”。那个忧郁的小说王子。他的小说,他的杂志,每一期我都会买。通常我会在学校附近的精品店买回来大张大张的海报,贴在我冰蓝色的墙壁上。他那种忧郁而倔强的目光令我着迷。我为之疯狂,我会仰起头来亲吻她的眼睛。每天我都能感受到乔特落日般寂寞的目光映照在我身上。我试图在放学后拐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寻找有像乔特一样忧郁眼神的男生,然后打车回去。这几乎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同后来煦陪我去拜佛一样。只是现在想来那其实只是一种年少轻狂的举动,我明明知道不会从这些整天只泡在图书馆学习的痴痴少年眼中寻找到,却还自欺欺人。那时候小四成为了他们的新宠,那个商业化的小说家,我就知道自己不会找到乔特了。

在那些闲暇的日子里,我总爱写些伤情的文字,我有个习惯,每次当我写完一篇文章,我都会把它撕得粉碎,或者化为灰烬。所以很少有人能读到那个最真实的我。但并不代表没有。狸娜就是一个有幸读到我内心的孩子。狸娜看完我的文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现实与内心总会有少许差异。我仍坚持着每天去图书馆,乔特却从未出现。直到狸娜拉着煦兴奋的向我介绍,这就是我们的学长煦,从海边来。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瞳仁下的忧郁,落日的余晖和苍茫。我们礼貌性的点头致意。接着学长煦便被一群男生拉着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忧郁的乔特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在想,我的乔特,是不是就真的出现了。

后来我想起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眼睛闪啊闪的。阳光太刺眼,我眼里噙着都是泪。这些泪把我的左眼的隐形眼镜冲掉了。没了眼镜的我几乎是个瞎子。我趴在地上,到处找我的眼镜,我想那个时候的我一定很狼狈。但是我顾不得,我的把它找到,这样我才能看到那个迟来的乔特。我一直害怕这样那样的目光吞噬我的心,可是,我的留着它的明亮来全心全意的看乔特,看他那忧郁的眼神。我相信从我和煦认识的第一面起,冥冥之中便有什么东西将我们联系在了一起,煦在他们经过时看到了我,便停下来帮我一起找,这时,狸娜看到我的样子,她说,子夜你不带眼镜时,像个迷路的孩子,真美。煦帮我找到了眼镜,我重新戴好以后,要请他们吃饭表示感谢。煦在离开前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其实你戴上眼镜之后,更美。

那个时候,我还做着全年级成绩顶尖的学生,不必让自己或父母为我的学业担心。事实上,他们除了在外地疯狂的工作,其余的从未关心过,只是经常会给我卡上打许多我根本花不完的钱。所以我有很多时间去思考其他的事。真糟糕,我想我是爱上乔特和乔特一样的男子了,乔特、乔特,乔特。

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去图书馆。我所期盼的乔特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像阵风,毫无预兆。

煦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的后山花园的湖心亭里一个人静静的写东西,这是我在一次被老师留下开会后无意中发现的。很偶然的,想去那里缓解一下沉重的压力。到那里才发现煦一个人安静的坐在那里,手中的笔不停的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走过去,轻轻的向他打了招呼。煦见到我,表情是那么自然,向我微笑,那么那么好看的唇向我弯曲。眼中那份忧郁令我心醉。

他说,林汐,我知道你会来。我吃惊,问,为什么。他说,我读过你的文字,很唯美。是种伤感的唯美。野孩子,你在期盼什么?说着煦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本子递在了我的手里。那是我自己唯一留下来了的自己写的小说。这本小说失踪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上面写满了我的乔特,我的忧郁。我为这本小说取名为“THEWILDCHILD”。我没有问煦是如何得到它的,只是轻轻的将它接过,捧在怀中。我相信,这是命运为我们安排好的。在那个阴沉的日子,我把它遗忘在了这个地方。曾经常来的这个地方。煦说,野孩子,你的内心与你的外表是如此不相符。仅仅一句话,煦便看透了我的内心。泪水便莫名其妙的落了下来,我问他,那你呢?为什么你的眼神像极了乔特,为什么你却拥有乔特那忧郁的眼神?煦擦掉了我脸上的泪水,告诉我,这是我的文字,我的故事,我和你一样,我喜欢像安妮一样伤感的女孩,我想去了解你。我不知道当时煦这样算不算表白。那对我脸烧的伤害,我想那时我一定很可笑。只是那以后,我便爱上了煦的文字。忧郁,黑暗、冰冷。像极了我的乔特,我常会看完煦的文字后,一个人在房间哭泣,我突然发现我们的经历竟如此相近。

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叫阿妍,她和煦他们混得很不错,她传达了煦的意思给我,子夜,煦让你帮他写封情书给一个女孩子,他说这个女孩子像个精灵。明早上学时我来拿。然后她一蹦一跳的走了。看着她的影子,我甚至有种错觉,我的心也跟着她跳走了。

我的第一封情书在酒精下诞生。我写,我听到了爱情生长的声音。我写了很长很长。这是我写得最好也最痛苦的一篇文章。晚上我在电脑上噼哩趴啦敲到半夜,然后用一个新的ID贴在网上。已经半夜了,可是,还有很多很多朋友跟贴,他们送来大把大把的鲜花。我写的文字都在网上发表过。手槁都全部被化为灰烬,不留一丝痕迹。我不希望被重视,我害怕有人看透我的内心,所以我总是频繁的更换ID。还有很多女孩把我当成了男孩子,她们张扬的说:“我爱死你了,爱死你的文字了。”最后我把它打印在一种当时很喜欢的一种绯色纸上,没有称呼和署名,那些让他自己去填充。后来一个朋友说,鱼,你该去睡觉了。已经子夜了。听完这首歌,回去睡。按着他把恩雅的《wildchild》发了过来。记得当时我最后看了一眼这封情书。感觉鼻子很酸就在这种圣浩空灵的声音和难以言表的寂寞中沉沉睡到天亮。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这封信要是给我该有多好啊。我马上卷铺盖嫁他。

早上爬起来接着上网,那个朋友留言说,野孩子,我听到了你最后呼唤的声音,是那么安静。

【Everycloseyoureyes,everystopandlisten,everyfeelalive,andyouarenothingmissing,youdon’tneedareason,letthedaygoonandon】

是否曾闭上你的眼睛,是否曾停下来聆听,是否感觉到生命,那样你就不会错过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让那日子一天天走过。

Chapter15

我在海边长大。这里是西北古城。风刮不着水淹不到的高原。我却仍喜欢叫它安宁。古老的少数民族在这里自由的奔弛。这里是汉子的天地,这里不似大城市的繁华,却有着小城市的喧嚣。这里不似大城市的时尚,却有着小都市的个性。是这个小小的城市给了我太多感动。只是青春年华太单薄,行云流水般的淌过我的忧伤。滑过我漫天弥漫着悲喜无常的四季。哗啦啦,行云流水。

我自小单亲,父亲总是很忙,赚钱是他生活的主题,在来安宁的路上,我从急驰飞跃的车窗外看到了与海边不同的风景,低矮油绿的农田和土地,高大魁梧的农人,嬉戏的田野顽童。肥硕的杨树叶子沙沙作响,楼层上女人悬挂着的长筒丝袜,一个穿白棉布短裤的汉子在奔跑,历历在目。可是后来我再审视它时,还是发现了更多与北海的不同,这点在林汐那里得到了证实。

安宁很空旷,土地上太空旷了,天穹太空旷了,似乎你在这里呐喊一声能在一刹那间惊天动地。整片整片的城市开始沦陷倒塌。林汐说这叫空洞。

2006年的冬天,从来没经历过寒冷。街道的楼群指向蓝天,人们都蜷缩在大衣里行色匆匆。我坐在深黑色的车里,摇摇晃晃行驶在旷野的城市。凝雪说生活是一块巧克力,我想她是对的。一个女人说生活就是房子和孩子,我想她也是对的。我唱着忧伤的歌来到了安宁,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直到遇到林汐,她一脸落寞的坐在雪地上,每天写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后来她告诉我,她是在寻找乔特,那个忧郁的小说王子。现在,找到了。请相信,每当走在汹涌的街头,望着那些茫茫人海,我都感到我是为你而存在。

我用不长的时间结识了这些朋友,狸娜也是其中一个,当我第二次见到林汐时,便是由于狸娜短暂的介绍。当我第三次见到了慌张满地找隐型眼镜的林汐,像个惊慌失措的孩子,狸娜说这时的林汐很美。其实林汐戴上隐形眼镜之后。目光灼灼如桃花。冷漠而桀骜,如同一个睥睨众生的忧伤女神。喷薄着万丈光芒。却是那忧郁的眼神让我迷醉,就像安妮一般,那样伤感,这样纯真迷离而以伤感或者高贵冷漠的她,哪个才是真的林汐呢?

听阿妍说起林汐直觉奇准忧郁的文章,我突然想到一个人。等到第二天阿妍把那封情书带给我时我没有犹豫就填上了郁鱼的名字。然后让阿妍给她送去。晚上上网时,郁鱼在上面质问我,怎么会知道那个是她。我说,野孩子的直觉。之后她就倏然消失了,接着我在这个版块的一个角落把她揪了出来。反复几次,最后她带着疲惫说,我认输。就把ID改回了郁鱼。之后她把王菲那首《笑忘书》发了过来,她说,这是我此时此刻的想法,谢谢你,煦。

没没有蜡烛就不要勉强庆祝

没没有答案就不要寻找题目

没没有退路那我也不要散步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的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送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野孩子,去睡吧。”我说。

“晚安,煦。”

“晚安,子夜”

其实此时已然天亮,天亮说晚安,很唯美的一句话。一向不看畅销书,就记住了一句话。

林汐的笔名叫做“子夜”,她的朋友都叫她子夜。然而我却依旧喜欢叫她林汐。我喜欢那个最真实的她。那个不叫作子夜,而叫做林汐的她。那天我在学校后山花园的湖心亭见到林汐的时候,将那本她自创的小说《Thewildchild》还给了她。只是我并没有告诉林汐,其实这本《Thewildchild》是我用一顿KFC外带全家桶才使得阿妍替我偷偷拿给我的。我想我必须更多的了解你。

这天的太阳暴怒着逃回去的时候,林汐就依偎在我身旁了。假如时光肯在这一刻停留,我愿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是那么沉重。放学的时候,林汐将我拉到了城心广场,她说,我们晚点回家吧。

这个时候,人们已经吃完饭出来闲逛了。广场上到处都有人们的足迹。我和林汐在广场上迂回低矮的的长廊上散步。说着各自的旧事和各种令人愉快的话题。后来走到革坪,并排坐在那里。一阵阵轻莹的音乐响起。喷泉水池旁的人们开始惊呼。我和林汐回头看时,音乐起、彩灯亮。喷泉已经开始喷水了。它们像一些精灵随着节奏欢呼跳跃。我牵着她的小手兴致勃勃的看那些错落有致的喷泉水落。不时地有人冲到水池边留影。出来时却已全身湿透。林汐突然笑得很诡异。我问怎么了,她也不说话,拉着我就往水池下面冲,直到我们两个浑身湿透。她才慢悠悠的走出来,高兴的对我喊着,来了,来了!我说什么来了,她说,灵感。接着从背包里翻出了快湿透的小本子,飞快的记下了刚闪现的灵感。这是一个会随处记录生活的女子。我看过她的文字,喜欢那一股暗流在里面流动。然后便是狂风巨浪,喷薄出泥石流一样的血腥,欲仙欲死。我不知道,或许也知道为什么,她的文字总是那样的汹涌澎湃。从一个女子手中写出那种忧郁,伤感,凄美,绝望。仿若皱眉的西施,令人心怜。她也查过我发的贴子,她说很喜欢我的文字,同样的忧郁、伤感、冰冷,但却又不缺乏干净明朗的味道,她说那是一种忧郁的美,如同和煦的阳光,让人可以去感恩。

那天晚上直到人影渐少,鸟儿不再飞过,我们才离开城心广场。那时天已经很晚了,公交车已经停运,我们只好这样加快脚步行走。我紧紧握着她的手。这种素衣并行的感觉真的很好。托马斯说:夜是流动一切。我喜欢在夜里这样走着。甚至没有目的的行走。这样我和林汐就可以一路同行,不再分离了。此时,我和她都不再说话,安静地思考着,行走着。时间将我们带到一个完全陌生而亲倚的国度,在与它错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我和林汐为那番景象伤感不已。我们随着夜色流动,却如同两颗露珠,不能控制自己的的命运。被那些逝去的岁月拖走了去。而我们却别无选择。我常想,也许年轻的代价就是这么沉重吧。

我们在一座高层大厦前停住脚步。想象灵魂从身体里破壳而出逃到这里建筑的高层。整座安宁城都被我们踩在脚下,伸手可以触摸到天空,伤痕累累的天空。只是那样的天空是我可以触摸到的么?我的意念里鸟瞰这个繁华落尽的世界,却望不见地平线。林汐的目光中充满了忧伤,恐惧,幻想。我害怕那种无力的样子。从后面把她抱起来,闭上眼睛不去看她。如果时间要放弃什么,或者再拥有什么,都是那么自然的事。我们别无选择,是不是。她抚摸着我紧抱她的双手,低下头问我。“不,林汐,你不要像个玻璃娃娃好不好。”她这样让我感觉很难过,一下一下的痉挛。可是我还得装作坚强,让她感到我能够支撑起这片芷白的天空。我伸手抱住她的肩膀,轻轻吻了她的脸颊。她脸上开始发热,我都能感觉到那燥烈的呼吸杂乱的拂过我的脸。

我们坐电梯上32层顶楼,再一路坠下来感觉一下吧,林汐说道。

我们坐电梯上32层顶楼,再一路坠下来感觉一下吧。我说。

可是我们都没有动,门口的警卫像看贼一样盯着我们。

“如果他问,我们就跑。”林汐说。可是我们还是没有动。最后还是垂头丧气的各自回家了。我把林汐送到了她家的路口,路灯下,我看到林汐娇美的容颜泛潮后消失在我的视野。可是,如果当时,和林汐从那样的摩天轮一样的楼顶坠落下来,该有多好。

第二天,林汐便告诉我她想搬出来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一个人住在硕大的房子里总会很害怕。很寂寞,很无助,尤其是在漆黑的夜里。我说,那你住哪?林汐用期待而又羞涩的目光望着我说,你家,可以么?我们都一样,父母不在身边,我想和你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我问,那你的房子怎么办?你父母要是回来呢?她说:我已经和我妈妈说过了,说我去和同学一起住,我会把房租出去。我们可以钭钱攒起来做些什么。我说:好,我明天陪你把你的东西搬过来。林汐的眼中充满了欢喜,但仍是忧心仲仲的问我说,要是爸爸回来怎么办?我轻轻的刮了下林汐的鼻子说:放心吧,老爷子会喜欢他未来的儿媳妇的。林汐这时不再说话,美丽的眸子望了我许多,突然用她红润的双唇贴住了我的唇,甜蜜的味道在我们舌齿间回绕,久之不散。我和汐的舌头相互缠绕在一起,久久不愿分开。她说,谢谢你,煦。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抱着她,向她微笑。

林汐搬进我家之后,我发现这个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才开始有小家的味道。我们每天一起起床,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学习,一起做饭,一起嬉闹。林汐是个有情调的女孩,什么事情都弄的井井有条。

夜里,林汐依偎在我的臂弯,安静的进入梦乡。有时候我会这样想,是不是这便是所谓的爱情、所谓的幸福。但请你绝对相信,我和林汐爱情的纯洁。我们虽然每天会睡在一张床,但绝对没有做出些荒唐的事情。因为我和林汐彼此心中都明白,现在还不是时机,我们都坚信着未来的路我们必会一同牵手走过。我们始终不渝的相信,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谁都不曾料想多年之后物事人非,命运会将我们活活拆散。

Chapter16

当所爱的人,离我们远去的时候,我们会有很长时间看不到天上的星星。因为不敢去望那无限思念的天空。当我们的尸身化为粉尘的时候,星星却仍在那里。总有一天,当你变得老了,眼泪流尽的时候,你会看见它们。我曾不止一次的追问自己。子夜,你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想我一点也不怪煦。可我看不到天上的星星了。自从后来煦生病越来越严重。我就有种不安的感觉。我怕煦随时都会离开我。在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每一天都陪在煦的身边。却能清楚的感觉到那个乔特因为病魔的折磨而离我越来越远了。我真的愿意付出我的一切来换取一台时光机。回到过去。而我们彼此比谁都知道,我们别无选择。煦曾对我说过,想和我一起去一个叫做北海道的地方,那个国度樱花飞舞。煦说她的梦想就是带着他心爱的人,站在飞舞的樱花下,一起拥吻。我说,好。我告诉她,有个叫普罗旺斯的花海,那里是沐浴爱情的地方。

煦说,我的文字里隐藏着一股暗涌,蓄势待发。我天生性格分裂,自己与自己抗争。我的文学之父是佘华和苏

(4) [亚梦喝几斗尿液说好喝]反斧


闫五有一把削铁如泥的斧,江湖上称之为“神斧”。凭着它,闫五盘踞武林霸主之位十余年。尽管多年来,各门各派的武林高手不断前来向他挑战,但是都铩羽而归。闫五在江湖上就有了“斧神”的称号。这一天,“剑圣”柳究约闫五决斗于狼集山。闫五本无意取柳究的性命,但柳究招招攻击其要害,迫使他不得不狠下杀手,厮杀两个时辰后,终于在筋疲力尽之际,将柳究劈为两半,自己也被他的剑刺成重伤。

竭尽全力回到闫府,闫五对夫人紫燕交代了后事,就咽了气。

安葬了闫五,紫燕叫来闫五的两个徒弟,神色凝重地说:“你们的师父临终前嘱咐,由高赫掌管《斧谱》和‘神斧’,你们师兄弟务必精诚团结,将斧功发扬光大,竭力铲恶锄奸。”

高赫是大徒弟,功夫也远胜于小徒弟姜楚,闫五这样“以大带小”、“以强领弱”的安排再自然不过了。

闫五丧命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便隔三岔五地有高手前来挑战高赫。其实他们是觊觎《斧谱》和“神斧”,因为拥有这两样神乎其神的宝物,武林霸主的地位自然是唾手可得了。所幸的是,高赫不愧是“斧神”的高徒,前来挑战的高手无不伤筋断骨大败而去,甚至命丧“神斧”之下。自此后,高赫自诩天下第一,就渐渐地变得放荡不羁和狂妄了,他甚至觉得以自己的身份,应该过上锦衣美食的生活,而不是现在粗茶淡饭的日子。如此一来,他就触犯了闫五定下的不与官府为伍的规矩,和县衙的人称兄道弟。他虽然不敢怒对师母的规劝,却是一副奈我如何的模样。

一天晚上,高赫酒后回到闫府,不见了师母和师弟。高赫对他们早就心生厌烦,紫燕对他的言行经常喋喋不休,而武功平平的姜楚更让他羞于为其师兄,所以,在他看来,他们早走早好,最好永远不再回来!


 


不久后,高赫就娶妻纳妾,仆人成群,闫府变成了高府。

大凡学武之人都逞强好斗,所以江湖中为称霸武林而你争我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自从高赫成为霸主后,江湖中的争斗就偃旗息鼓了。因为高赫已经成为县令的座上宾,挑战高赫无疑就是和官府作对,即便得了武林霸主的称号也绝无安生的日子,所以无论是谁,即便有称雄之心也无逆天之胆。

官府需要的就是整个武林了无生机的局面。其时,天灾频发,今年洪涝明年旱灾,别说征收税赋,单是治理遍地的流民就已经让官府头疼不已。但偏偏就有一些逞英雄的武林人士不但不为官府分忧,还率领流民闹事,抗拒缴纳税赋,甚至要挟官府散发官粮救济灾民。当年的闫五就是这样一个不识时务的人。现在高赫取代了闫五,甘心效劳于官府,除去了县令的心病,自然让县令喜上眉梢,当然要以官威来竭力维护高赫的霸主宝座。县令下令打造一块牌匾,悬挂在高府的大门之上,牌匾上是熠熠生辉的两个字:斧神。

高赫能顺利坐上武林霸主的宝座,自然也对县令感恩戴德,县令交代的事情,无不尽力而为。流民面对发着寒光的“神斧”无不胆战心惊,再乱的场面,只要“神斧”一出现,就瞬间静息。

江湖就这样死气沉沉地过去了十年。但这十年来,官府又有了新的烦恼:盗窃案件与日俱增,每天都有富豪人家到县衙报案。一查,犯案的都是那些灾民。衙役们每天都为捉拿案犯而疲于奔命,牢狱也人满为患。县令头疼不已。

一天,县令正和高赫商议治安的对策,一个衙役进来,呈上一根绳索,说道:“刚才有人让一个小乞丐送到衙门,说是献给‘斧仙’。”高赫拿着绳索左瞅右瞅,不明白其中的名堂。县令也看着绳索沉思良久,突然抚掌欢叫:“高人啊高人,良计啊良计!”

高赫茫然地看着县令。县令拿过绳索,甩了几下,乐呵呵地说:“有了它,何愁牢狱人满为患!”

自此后,县衙抓到案犯,不再关进牢狱,而是用绳索绑住手脚,丢在菜市场口,任其风吹雨打日晒。看管的衙役时不时还用皮鞭伺候,百般折磨。哀嚎声响彻菜市场,令人毛骨悚然。

一天晚上,在菜市场看管案犯的两个衙役挨不过困意,眯眼养神,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听到一个案犯在挣扎,两人上前,月光朦胧,看不清案犯模样。一个衙役踹了案犯一脚,训斥道:“还想跑!”案犯不说话,只是嘴里发出“呜呜”声,另一个衙役狠狠地甩了他一皮鞭:“还不老实!”案犯于是不再发声了。

天亮后,看管案犯的两个衙役都大惊失色:他们昨天夜里收拾的那个案犯竟然是县令!县令全身被一根绳索死死绑住,嘴里塞着裹脚布。

是谁那么大胆,又有那么好的身手,在县令熟睡后,将他悄无声息地捆绑了丢到这里?

县令用狐疑的眼光看着高赫。高赫心中一惊,马上表白忠心:“大人放心,我一定设法捉拿那个该遭火烧雷劈的歹徒,将他碎尸万段!”

又一天中午,高赫在县衙里和县令品茶,一个衙役冲了进来,叫道:“大人,不好了,有人在菜市场摆擂台!”

县令茫然地问:“什么擂台?”

衙役说:“比武擂台。”

高赫禁不住呵呵地笑了。

县令对衙役不耐烦地说:“尽管拿下就是了!”

衙役哭丧着脸说:“此人武功极高,两三招就打翻了我们几个弟兄。”

高赫抓起身边的“神斧”,笑着说:“它已经多年没有闻到血腥味了,我也该活动活动筋骨了。”

高赫和县令在一群衙役的簇拥下,大摇大摆地来到了菜市场。一个简易的擂台就搭建在菜市场边,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孤零零地站在擂台上,这人无疑就是擂主。

高赫来到擂台下,笑着问汉子:“好汉何方英雄?摆擂台意欲为何?”

这个汉子其实早就注意到了高赫,此时他微微一笑,说:“在下不是英雄,也不想当英雄,摆擂台只想要回两样东西。”

高赫疑惑不解:“什么东西?”汉子说:“《斧谱》和‘神斧’!”

高赫先是一愣,接着狂笑不已,县令和一帮衙役也大笑不已,看热闹的人们吓得脸色大变,纷纷躲到一边。

汉子等高赫他们笑够了,才又微微一笑说:“当年师父的预料不差毫厘,你早就已经不配再拥有这两样宝物了。”

高赫大吃一惊,仔细看汉子,惊呼:“姜楚!”

没错,这个汉子就是高赫已经失踪多年的师弟姜楚。姜楚仍是微微一笑,问高赫:“是你自己将宝物交出来,还是我去取回来?”

高赫冷笑说:“你真是厚颜无耻!当年师父留有遗言,指定我掌管这两样宝物。”

姜楚怒声说:“以你的所作所为,你现在还是师父的传人吗?还有资格掌管宝物吗?”

高赫恼羞成怒,手握“神斧”跃上擂台,厉声喝道:“我今日要用你的血来祭‘神斧’!”

姜楚反手在身后,一副对高赫满不在乎的样子。高赫气得七窍冒烟,喝道:“快快亮出你的兵器!”

姜楚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大家一看,顿时是一片惊呼声和狂笑声—看热闹的百姓惊呼,官府的人狂笑,因为,姜楚手里拿的只是一根普通的卷成一团的绳索!虽然还未比武,但无论是谁,都已经对结果毫无悬念了—倒下的,肯定是姜楚!

姜楚笑着问高赫:“你忘记它啦?”又转脸问台下的县令:“大人,那天晚上它伺候您老人家还舒服吧?”

县令脸色铁青,朝高赫喝道:“高赫,倘若你今天不捉拿下这个逆贼,就视同你是他的同谋!”

高赫大喝一声,挥斧朝姜楚劈了上来,招招劈向他的要害。姜楚身子轻盈,或跳或蹲,左躲右避,避开“神斧”的锋刃。他突然快速绕到高赫的身后,一声大喝,甩出手中的绳索,瞬间绳索变得坚挺笔直,狠狠地打在高赫的肩膀上。高赫一踉跄,痛得倒吸冷气,几乎要脱斧。他这才明白,当年武功平平的姜楚,此时的功夫已经是登峰造极,可以通过运气让绳索变得坚硬如铁。

高赫转过身,挥斧劈向绳索,就在利刃即将触到绳索的刹那,绳索却变得柔软如棉,被姜楚收了回去。高赫还未明白怎么回事,姜楚又绕到他的身后,甩出绳索。绳索绕着高赫快速旋转,停止以后,已经将高赫全身上下像包粽子一样紧紧缠住。“神斧”已经脱落一边,高赫无法施展身手,只能哇哇乱叫,胡蹦乱跳。姜楚疾步上前,伸手在高赫的头顶拍了一下,高赫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姜楚收回绳索,对高赫冷冷地说:“我还留你一条小命,只是点了你的百会穴,废了你的武功。”

高赫已经是全身瘫软,双唇一张一翕:“你……你……这是什么功夫?”

姜楚在他的身上找出《斧谱》,呵呵笑两声,说:“反斧功!”说着,抓起“神斧”,跃下擂台,台下的人还未反应过来,他就瞬间无影无踪了。

百姓们醒悟了过来,纷纷喝彩:“好……”

县衙的人已经吓得心惊胆战,岂敢上前捉拿姜楚?

当年,闫五深知高赫的为人,预料到他迟早会背叛师门,之所以将《斧谱》和“神斧”让高赫掌管,是因为他当时的功夫远远强过姜楚,倘若姜楚掌管这两样东西,定会被他害死。而且当年的姜楚也无能为力面对武林高手的挑战。闫五在柳究的身上拿到了一本《剑术》,发现这套剑术是专门对付斧功的,于是交代夫人,让姜楚躲开高赫潜心练这套剑术,倘若高赫真的背叛师门,就寻找时机清理门户。姜楚知道“神斧”削铁如泥,再坚硬的兵器也奈何不了它,于是以绳索为“剑”,以柔克刚。

高赫没了“神斧”,且武功已经尽失,被县衙抛弃了,家里的一帮人也树倒猢狲散。他整日躲在家里,倒不是怕武林高手像从前一样前来挑战,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值得挑战的丝毫价值。他害怕一出门就被百姓的唾沫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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