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论文5篇

时间:2018-08-17 来源:议论文 点击:

安乐死论文篇一:末路婚途


楔子

他坐在窗前,窗外是阿尔及利亚连绵的山脉,皑皑白雪折射着澄澈的光。

许如栩端着药进来的时候,正听到他努力地叫着一个名字——

“盛……明烛。”

他的记忆已经衰退如此,连“许如栩”三个字都会忘记,却强行记起她的名字。

许如栩想起在香港的机场,问过他的话:“你和我走,究竟因为我告诉你的真相,还是不想让她知道你的病?”

那时男人没有回答她,他嘴角勾了一下,神情却藏在墨镜后不甚分明。

可是回答重要吗?

许如栩放下药,终于承认,自己输给了盛明烛,漫长岁月里,那个女人终于用无坚不摧的执着打动了他的心。

可是,终究太迟了。

1

我第一次遇到林以勖,是在刚到香港时。

那天下着雨,香港像个大蒸炉一样,空气又湿又热,让人心情烦躁,我站在街头,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摸走了。

很好,我听不懂粤语,没存我爸的新号码,躲开他的秘书自己逃出机场,本想迎接一次放飞自我的离家出走,却只收获了迷路和被盗两样新体验。

林以勖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视野里的。

他穿一身笔挺的警察制服,正低着头扶阿婆过街。有困难,找警察,我背着双肩包跑过去,拍了拍他,说:“阿sir,我要报警。”

这是我从港片里学来的称呼,我正得意自己学以致用,就看到林以勖向着我抬起了头。

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像是蘸着墨在雪地上绘出的丹青。太阳太烈,柏油马路被熏出若隐若现的雾气,他抬了抬斜飞入鬓的眉峰,用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怎么了?”

这个弹丸之地,有东亚最高的人口密度。绿灯亮起,过路行人从我们身边鱼贯而过,而我站在那里,再听不到别的声音,只能看着他的脸傻笑。

“阿sir。”我说,“你真好看,交个朋友吧。”

林以勖的表情变得哭笑不得,他把我领到路边,买了个冰激凌递过来:“小妹妹,你说要报警?”

哦,他的声音可真好听,我冒出星星眼,矫揉造作地说:“我迷路,钱包被人偷了。阿sir,我会不会再也找不到爸爸了?”

如果我爸在这里,他大概会一巴掌拍在我背上让我好好说话。可惜这里只有一个林以勖——温柔和蔼的实习警员林以勖,因此,他只是皱起好看的眉头问我:“知道什么有关信息吗?”

我转了转眼珠,考虑到细水长流这件事,总算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地址递给他:“这是我家的住址,大哥哥,你能送我回去吗?”

林以勖看了一眼地址,本来温和的神情忽然郑重起来。他打量我一眼,从口袋里掏出对讲机说了什么。他说粤语也很好听,我一边花痴,一边坐上警车,车里冷汽开得很足,我舒了一口气,舔着冰激凌同他搭讪。

他目不斜视,把车开得很稳。我爸买的别墅在山顶,听说能看到维多利亚湾的夜景,越往上走树越多,我总算问出林以勖的名字,车却煞风景地停了下来。车外,我爸的秘书正喜极而泣地奔上来,我啧了一声,还故作天真地问:“以勖哥,留个电话给我吧。”

林以勖笑了笑,没说话,秘书把车门拉开叫我:“明烛,你跑到哪里去了,差点儿吓死我!”

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向你撒娇是很要命的事,我被他拉下车,还不忘转身向着林以勖挥手。遮天蔽日的树荫里,他没有回应我,车窗玻璃慢慢升上去,脸隐在后面再也看不清。

这一天我遇到他,从此幸福与不幸福,都与他有关。

2

那年我十六岁,从大陆转学到香港,语言不通,学习压力又大,古板的教会学校一日三餐都要祷告。我爸人忙事多,无暇管我,甩下大笔钞票让我买东西。我翻墙出去,买加冰的丝袜奶茶,提着去和林以勖偶遇。

其实不算偶遇,秘书帮我查了他的资料,大陆仔,品学兼优,家贫,读完高中应聘了警员,现在正在实习,算起来他只大我三岁,却稳重得像我的长辈。

香港的夏天热得让人抓狂,林以勖却要冒着烈日在街上巡逻,从背后看去,他的警服被汗湿透贴在背上,显出他瘦削美好的肌肉,宽宽的皮带一扎,勾勒出他漂亮的腰线。我擦干净口水,状似无意地走过去碰了碰他:“阿sir,我要报警。”

看到是我,他有些无奈:“你怎么又来了?”我眨眨眼不说话,他叹了口气,“不可以逃学。”

我简直爱死他对我无可奈何的模样,于是把奶茶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请你喝茶。”

街上有人好奇地看向我们,他终于接过奶茶,随手拦下一辆计程车把我塞了上去:“快点儿回学校,学生就要好好读书。”

我装乖巧,车开出一个路口,我又下车偷偷跑回去,他那么好看,总有人路过时回头看他。我有些不乐意,翻出手机把他的简历又看了一遍。

一个月我没去找他,老老实实在学校好好念书。我爸难得回家,看我坐在那里练钢琴,不可思议地说道:“天上下红雨了?你也能安静坐着练琴?”

我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女佣端来咖啡,我谄媚地接过递给他:“爹地,几日不见,你怎么又英俊了不少?”

“零花钱不够用?”我爸抽出支票簿,“直说想干吗吧,你这样我犯怵。”

要的就是我爸这句话,过了几天,我带人扯了横幅拦在林以勖的必经之路上,他难得没穿警服,像个上学的大男生一样穿了T恤、牛仔裤。看到我时,他停住步子,微微皱起眉问:“你在这儿干什么?”

“帮你庆祝生日啊!”我示意跟班们把横幅扯开,上面印着的“生日快乐”极其醒目,可他眉头还是没有松动:“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我当然不能说自己暗中调查他,苦思冥想许久只好撒娇:“以勖哥,我替你办了个生日宴。”

我期待地看着他,他却摇头道:“抱歉,我有约了。”说完,他说了声“借过”便继续走。

从没人这么当面拒绝过我,但我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兴致昂扬,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说:“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你还没看呢。”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纸,上面印着的字,大意是说林以勖表现优秀,特升为正式警员,下面还盖了香港警署的公章。

按理说,他不该转正这么快,但我缠我爸很久,我爸总算帮我打了个招呼。

林以勖瞥了一眼纸上的字,我能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气,终究还是停下了步子。

“盛明烛。”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听得令人陶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想陪你过生日。”

那天他到底还是跟着我坐上了车,按计划,我们先去了迪士尼,然后是海洋世界,最后在中环的米其林餐厅,我包下全场,安排了一支乐队为我们弹奏乐曲。

缓缓流淌的乐声里,他表情僵硬地对我说:“盛小姐。”

“叫我明烛。”我纠正道。

“盛小姐。”他坚持道,“你没必要这样。”

“我喜欢你,想把好的都给你,为什么没必要?”

“你还太小,不明白什么才是喜欢。”良久,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该好好学习。”

我知道,他不信我喜欢他,只以为我是心血来潮。

时间会证明一切,我端起酒杯对他说:“以勖哥,生日快乐。”

他敷衍地同我碰杯,窗外,大簇烟花燃起,他的二十岁生日,在我的陪伴中落下帷幕。

3

林以勖曾经是个好学生。

他拿过港大的录取通知书,全额奖学金,可那一年,他母亲得了病,再无力工作,所以他没有念大学,当了名小警员养活自己和母亲。

第一次在资料上看到的时候,我没觉得有什么,可后来他总叮嘱我好好上学,我才知道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是渴望读书的。

他真是太可怜了。想明白以后,我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专程跑过去问他:“以勖哥,你当初想念什么专业?”

日子久了,他再没问过我从哪里知道他的资料,我当是彼此之间的小默契,这次也不例外,闻言他很淡然地回答:“医学。”

“怪不得你应聘了警察,你一定很喜欢救死扶伤。”我顿悟,“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报考大学时,我填了港大医学系,我爸极力反对,他想我念商管,将来接他的班,可我态度坚决,固执地拒绝了他。

那是我和我爸第一次吵得那么凶,他甩了我一耳光让我滚。我很有骨气地滚了出去,却发现偌大一个香港,我竟无处可去。

最后我哭着敲响了林以勖家的大门。

天上下着雨,我披头散发,泪和雨水一道流淌而下。他被我吓了一跳,立刻把我放进家门:“你怎么了?”

“我被赶出来了。”我抽噎一下,自觉换上门口的女式拖鞋,“可以收留我一夜吗?”

他犹豫一下,像是在思考。我连忙掐了自己一把,让眼泪淌得更汹涌。大概看我实在太惨,林以勖很艰难地点了点头:“只有今天一晚。”

我换上他的大衬衣,故作性感地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他端了碗面出来,无奈道:“不冷吗?来吃面。”

抱着那碗面,我珍而重之地吃着。他坐在一边,手机屏幕时不时亮起,短信一条条发过来,他又耐心地一条条回过去。等我把面吃完,他终于将手机倒扣在桌上,疲惫地叹了口气。

他把唯一的卧房让给我,自己睡客厅。我其实不介意和他睡一起,他却抱着被子替我关上了门。床上有淡淡的剃须水味道,我喜不自胜地滚来滚去。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吵架声惊醒的,透过门缝看去,林以勖正在和一个女人争吵,女人有一头长长的头发,烫成大大的波浪,只看背影就感觉性感撩人。

“林以勖,你太过分了。”女人指责道,“你让别的女人穿我的鞋,睡我的床,和我的男人眉来眼去,你当我死了吗?”女人甩了他一巴掌后扬长而去。我小心地推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他坐在沙发上,双臂张开搭在沙发靠背上,头扬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

窗帘半遮着窗,露出将亮未亮的天色,一抹潋滟的朝霞凝在灰白的天空,却只让人觉得空旷。那一巴掌甩得很重,他脸上慢慢浮出一个鲜红的掌印,我心疼地伸手去摸,还没碰到就被他狠狠握住手腕。他张开眼望着我,眼神锐利凶狠,像是猎食的鹰豹,看得我不寒而栗。

片刻,他松开手,苦笑一声:“我冲你发什么火……”

“对不起。”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低下头,“我真的没有地方去了才会来找你。”

其实我是骗他的,我包里有全城所有五星酒店的金卡,可我就是这样一个心机鬼,这么期待住在他的房子里,缠在他周围。果然,林以勖的神情缓和下来,他抹了一把脸站起身:“不怪你,天亮了,该送你回家了。”

瞧,哪怕我破坏了他和女朋友的感情,他也会绅士地把我送回家,“仁义礼智信”刻进了他的骨子里,放在古代他就是大侠,而我则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妖女,哪怕万劫不复,亦甘之如饴。

回家以后,我爸没收了我所有的卡,苦口婆心劝了我很久,大意是他只有我一个孩子,不求我将家业发扬光大,只求我念完商管以后不要被人骗光了。

我托腮听了半晌打断他:“我答应你。”

“怎么不听劝呢……”我爸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惊讶道,“你答应了?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阴谋自然是没有的,而我唯一的条件也不是很难达成。

开学时我坐上副驾驶,把手里提着的冷饮递了过去:“等很久了吧。”

“不久。”司机低沉地开口,“盛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望着他那张沉郁的脸,我不由得放软声音:“以勖哥,你生气啦?”

他用沉默回答我,发动车子向学校开去,一路上只有冷气的声音响起。到了学校门口,他停下车,我却不肯下车。

“以勖哥。”我努力组织语言,思索怎么和他解释,“我不是故意把你拉来当我的司机的,你一直想读书,所以我帮你办了旁听证,无论什么专业你都能去旁听。当司机是个借口,这样你不用请假也能读书了。”

说着,我将握在手里很久的证件递了过去,上面印着林以勖的照片,英俊开朗,一如初见。他像是吃了一惊,紧皱的眉峰松开,又很快聚拢:“盛小姐,无功不受禄,我不能收。”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我伤心地低下头,隐去眼底的泪光,“原来不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良久,他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接过那张旁听证,“谢谢。”

我在心底比了个胜利,知道自己赌对了。

首先,他是个绅士,不可能对女生发太大的脾气;其次,他是真的想读书。所以这份礼物,无论如何他都会接下。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林以勖没有选择医学系,而是陪着我念了商管。

你看这个男人,如此贴心,我要如何不爱他?

是的,我恬不知耻地将他选择商管归功于自己,毕竟除了这个理由,我想象不到别的原因,可是后来的事实狠狠给了我一耳光,让我知道自己的想象有多贫瘠,自己的自信又多么可笑。

4

大概是有林以勖陪伴,我的大学四年过得很快。对我而言,学业不算太忙,对林以勖来说,却翻倍辛苦。

他婉言谢绝了我爸的工资,靠干一些别人不想干的脏活累活来赚外快。

多少次我看到他课间疲惫地趴在桌子上补觉,上课铃一响又精神抖擞地记笔记,班里测试,他次次都拿第一,连教授都起了惜才之心,拍着他的肩膀劝他考研究生。

我很心疼他,却又有些骄傲,这就是我看上的人,他不靠别人,自己就能把腰挺直。我越靠近他越会被他吸引,哪怕没有那张俊美的脸,他也能在人群里发光。

这几年里我或真或假同他告白过很多次,每回他都拒绝了,大概是我提到他的次数太多,连我爸说:“既然他这么好,有空带回来给我看看。”

我卡了壳,故作娇羞地避开这个话题。林以勖总拿我当小孩子看,他对我的记忆像是停留在初见时那个背双肩包的小丫头,固执地不肯看一看如今的我,可我已经长大了。

大四毕业前,学院组织毕业旅行,我爸大手笔,包下飞机送我们全班去日本泡温泉。我软磨硬泡了很久,林以勖总算答应一起去。

飞机落地后,我躺在床上痛不欲生,万恶的生理期不期而至,折磨得我几欲一头撞死。好在我记起今日的计划,到了晚上还是忍痛爬起涂脂抹粉,英勇地往山上爬。

等我上了山,林以勖也如约而来。

月色正好,柔纱似的月光为他的脸笼上一层温柔的光影。看到我,他步子停顿一下,一脸无奈:“不是说有班级活动吗?”

我疼得直冒虚汗,还是打起精神说:“我骗你的呀。”

他上前敲了我一下:“又打什么鬼主意?”

他这么问,我反而害羞起来,告白的话噎在嘴里怎么都说不出来。就在我组织语言时,他忽然说:“稍等,我接个电话。”

他走到一边接听电话,我琢磨着到底怎么开口,好不容易理出个头绪,他也走了过来,脸色沉郁地对我说:“明烛,我有件事想要拜托你,你能帮我订今晚飞香港的机票吗?”

这大概就是人生,我被他的坏脸色唬住,静静听他说完原委。月色还是那么好,可我的心已经沉到了不见底的地方,他第一次期盼地望着我,我终究不忍他失望,努力微笑着说:“可以,不过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他急切地问我。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向着他张开双手:“我要你背我下去。”

那条山路共有六百四十七级台阶,道边我让人挂满了琉璃灯,积雪折着橘色的灯光,将整条路照得亮如白昼,而我伏在他的背上,听着他急不可耐的呼吸,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怎么了?”他敏感地问道。

我吸了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生理痛。”

“真是胡闹,生理痛还爬山?”

他的话被淹没在忽然响起的烟火声中,我们的背后,大朵烟花将沉寂的夜色撕扯开来,千朵万朵璀璨的烟花划破天际,这才是我要送给他的惊喜。当初我爸向我妈求婚时用了这一招,将我妈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有样学样,却到底忽视了至关重要的一样——

我同林以勖,从来是我自作多情,他坦坦荡荡,半点儿凡心都未曾动过。

好疼啊,真的好疼,我哭得不顾形象,满面都是眼泪。林以勖加紧步子向山下跑去,一边跑一边安慰我,要我别怕,马上就到了。

可他不知道,我多情愿这条山路一直到不了尽头,他就这么背我一辈子该多好。

5

大学毕业后我没工作,先来了一圈环球旅行,等我旅行归来去找林以勖,才知道他已经旷工多日,被警署辞退了。

我是在一家小小的医院找到他的,破旧的八人病房,他坐在靠窗的病床前,仔细替床上的老人擦拭手臂——那是他的母亲。因为家族遗传病,他的母亲智商只有六岁孩童水平,在他为了别人奔波劳碌时自己跑出家门,出了车祸,导致瘫痪。

窗外晴空万里,他的眸中藏着深深的悔恨,像是将迎来一场大雨。

我把花放在一边,轻轻叫了他一声:“以勖哥。”

他像是倏然惊醒,冲我微笑:“你怎么来了?”

那笑容勉强到无话可说,我终于忍不住,跳脚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怎么可以不告诉我!林以勖,你根本没有把我当朋友对不对!”

病房里大家都看向我,他苦笑一声将我揽入怀中:“明烛,冷静点儿。”

去你的冷静,去你的朋友,我把头埋在他怀中,感受到他消瘦的臂膀,哽咽道:“你这个大傻瓜,为了那个女人,你瞧你得到了什么!她根本不爱你啊!”

是的,我知道,他突然赶回香港,他奔波不停,以致疏于照顾母亲,都是因为一个人——

那个和他青梅竹马的女人,那个他深爱着的女人,许如栩。

许如栩家里卖水果,算是小富,可惜经济不景气,她家破产后,从日本赶回来的林以勖替她奔走,才保下了一部分家产。之后她把这些家产变卖,飞去加拿大继续过日子,留下一个傻瓜,面对瘫痪的母亲,内疚到海枯石烂。

若不是他疏忽,忘了锁门,他的母亲也不会跑出家门,以致被车撞倒。

我戳到了林以勖的痛脚,他抱我抱得很紧。我忍着疼回抱着他,放缓语气说:“我替伯母准备了私家医院,不要拒绝我,好吗?”

他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像是终于下了决心。请来的看护涌进病房收拾东西,他放开我,深深望了我一眼:“你知道,也许我永远给不了你想要的。”

“没关系。”我擦去眼角泪水,笑了笑,“我时间还有很多。”

我已经等了他这么久,再久一点儿也没关系。

那段时间我经常去看望他母亲,医院在郊外,寸土寸金的地方也能挤出一片世外桃源,他母亲像个孩子,总要我们推着她出去玩,林以勖劝我很多次,要我找个门当户对的好男人,我笑一笑,隔天又带着糕点准时前来。

他拿我没办法,只好替我处理带来的文件,我爸把我下放到一家小公司,事情多如牛毛,林以勖却总能面面俱到,事到如今我才知道,他改读商科从不是为了我,许如栩的父亲嫌弃他是个小警察,要他辞职继承自己的衣钵,因此他苦心钻研,想要未来替老丈人做好生意。

他的情藏得这样深,如果许如栩知道自己放弃了什么,也许会后悔。

可惜我不准这样的“也许”发生。

一年多后,林以勖的母亲去世了。

这个老人走得并不安详,回光返照时,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窗外绿树成荫,她却哭得像个孩子:“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啊!”

这是她死前最后一个愿望,却终究没有实现。

处理完她的丧事,林以勖和我告别,他穿一身黑衣,胸袋上插着枝白花,惨淡的光为他洒上一层淡薄的阴影。他向我鞠了一躬,认真地说:“我要带她回家。”

“你还会回来吗?”我不舍地问。

他扯动嘴角,却只是说:“也许吧。”

我知道,他大概是不会回来了,这里有他的痛苦,也没有让他留恋的人或物。

我没有挽留他。

三月的海边温度还很低,空气带着咸腥的味道,我同林以勖在他母亲的故乡再次相遇。

也许不算相遇,我先他一步而来,买下这片将被改建成度假村的渔村,维持原样,静候他的到来。海浪拍打着岩石,前推后拥地赶至脚边,我站在原地向着他伸出手,掌心里一把钥匙熠熠生辉。

“这把钥匙是你家的,现在该物归原主了。”

从见面起他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垂首抱着怀中的骨灰坛。见到钥匙,他的眼神方才活了过来,他慢慢看向我,将我映在了眼底:“明烛……”

我们之间好像总是这样,我做了一些事,他反感或感慨,千言万语于他口中汇成我的名字,我便已经满足。良久,我牵起他的手,带着他走到了家门前,他推开门慢慢走了进去。

渔村沉静到寂寥,他将骨灰坛轻轻放在桌上,忽然跪倒在地,这个一直以来从容温和的男人,终于在这一刻失声痛哭。我上前抱住他的脖颈,一遍遍地抚慰他:“以勖,你带着她回家了。”

我陪他去海边,将他母亲的骨灰撒入大海。灰白色的灰烬像是翻飞的蝴蝶,轻盈地坠入海中,他的目光追随着海浪远去,忽然他牵住了我的手。

“谢谢。”他没有看我,声音平静,像是宣告一个早已落定的结局,“也许我还不爱你,可如果你希望的话,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这就是我求了很久的结局,我微笑着踮起脚,将一个吻印在他唇边。他反手揽住我,加深了这个吻。

他的唇冰凉,不带半点儿感情,像是已然熄灭的劫灰,而我期待这一点儿可怜的碰触,已经太久。

6

飞回香港后的第一件事,我拉着林以勖去领了结婚证。

交完手续费后我一直眼巴巴地看着工作人员,等印章盖在那本证件上,我的心才落了下来。

一路上我都在翻看结婚证,我们俩的照片并排贴在上面,像是情投意合到了极点。当然,这是假的,他为了报恩才娶我,只有感激,没有爱。可是无所谓,我的爱自私到了极点,只要他属于我,我便再无怨言。

我们领证时被小报记者拍到,隔天便上了头条,标题很耸动——《地产大亨独女下嫁无业游民》。我爸大概是最后一个知道我们结婚的人,他勃然大怒地杀到我面前,抬手就要给林以勖一个耳光。

我拦住他,翻了个白眼:“爸,你干吗?”

“我打死这个浑蛋!”我爸挽起袖子,“不声不响拐走你,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林以勖从头到尾没说话,他态度良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爸无奈,只好认下这个女婿。第二天舆论风向就转了,报纸都在说我们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爸弹弹报纸,得意道:“瞧见没有,有钱能使鬼推磨。小子,你好好对明烛,我肯定不会亏待你。”

他疼我,在别墅旁边又买了栋别墅给我们住。搬进去第一天,林以勖在门口看了很久,我牵着他的手笑道:“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把我送回家。”

“记得。”他微笑着,笑意却没达眼底,“那时看到你家的地址,我就猜到你的身份不一般。”

我知道他的心结,前任女友的父亲嫌贫爱富,所以他一向对有钱人敬而远之。

可我有钱,也愿意让他有钱,我爸把他安排进了公司。他从基层干起,勤勤恳恳,让那些说他吃软饭的人无话可说。

他的职位越来越高,从分公司提拔到总公司,从小员工升到经理,我说过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用靠着别人,自己也能把腰挺直。

我爸夸我有眼光,发掘出个人才。他挤眉弄眼地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给他生个孙子,他就能光荣退休,把公司交给林以勖了。

可惜连我自己都心不在此,实在无法孕育一个新的生命,我爸抱孙子的梦想暂时不能达成了。

婚后六年,林以勖被破格提拔为总经理,那天他喝醉了回家,倒在床上沉沉入睡。我替他脱鞋,随手点开他的手机,想看看他明天的日程安排。

他将日程安排得清晰明了,我一条条翻下去,就像是在观看他的一天。我的手忽然停在屏幕上,我看到一条普通到让人几乎忽略过去的日程。

说不清那一瞬间的感觉,我看到上面写着:8:00pm,同如栩见面。

第二天下班时我去接林以勖。

他正往外走,看到我时脚步顿了一下,转而问道:“你怎么来了?”

“爸爸今天请我们吃饭。”我挽起他的胳膊,状似无意道,“你不会让老人家失望吧?”

他果然随着我往车边走,到了餐厅楼下,他说:“你先上去,我打个电话就来。”

“有什么电话这么重要,家庭聚会,其他都要让路。”我佯装不悦,抢过手机摁了关机,“总经理大人,爸爸正等着我们呢。”

他的神色有些沉寂,却没再多说,跟着我上了楼。那天我们度过一个很愉快的家庭聚会,回家时我和林以勖都很沉默。广播里主持正在介绍一家鱼翅捞饭,我仔细听了,林以勖忽然问我:“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没有啊!”我下意识回答,“我们过两天去吃鱼翅捞饭吧。”

其实是有的,我不想他和许如栩见面,怕许如栩乱说话,怕他们旧情复燃,可这些我统统压在心底。我变成一个最精明的特务,买通他的秘书职员,全方位监控他,每当他要同许如栩见面,我都会见缝插针地阻止。我知道这是饮鸩止渴,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身边的林以勖睡姿很端正,我凑过去,借着月光看他长长的眼睫和高挺的鼻梁。他忽然伸手将我揽入怀里,气息慵懒地问我:“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委屈道,“我害怕。”

“别害怕,我就算见了她,也不会和她有什么的。”他叹了口气,安抚我,“明烛,你要对我有信心。”

他根本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

我胡乱钻进他怀里,亲他的嘴角。他反吻过来,将我压在身下:“是不是该生个孩子,你才会放心?”

吻密密匝匝落了下来,我在他的攻城略地里化成一汪春水。情欲淹没一切,让我暂时忘却许如栩,可我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7

那一年冬天,我和林以勖离婚。

我爸把我拖起来时,我正抱着酒喝得烂醉。屋子里炉火烧得很旺,暖洋洋地映在脸上,像一个温暖的吻。我发酒疯,光着脚在地上乱跑。我爸揪住我,抬手给了我一耳光。

这耳光打得极重,我跌在沙发上,一咧嘴就要哭。我爸大吼一声:“不准哭!”

我吓了一跳,把哭声憋回肚子里,泪珠子却扑簌簌落了下来。

我爸像是气到了极点,掏出烟抽了一口又摁灭,坐在沙发上叹息道:“丫头啊——”

我知道,他是担心我。

离婚后我就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一日三餐,用人替我做好端来,又原样端走,我仅靠空气活着,瘦了十几斤,整个人丑得像是捡来的孩子,可我没有办法。

良久,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轻声说:“我做了一件错事,可我没想到,会错得那样离谱。”

想想也是十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我想要告白,却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少年赶回香港,替别的女人收拾残局。嫉妒啃咬着我的心,我用钱砸出一条通天路,许家被百般刁难,林以勖的所有努力都成了无用功,许如栩万般无奈下拿了我给的钱移民加拿大。

飞机起飞那天,林以勖赶往机场想要拦下她,但他走得太急,忘了锁门,他的母亲跑了出来,被车撞飞,导致瘫痪。

当他同许如栩见面,知道了当年的真相后,果然同我离婚,最后一句话说的是:“我们两不相欠了。”

眼泪流干,我的酒也醒了,我爸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叹道:“是我不好,宠你过头了。”

哪里是他的错呢,一切的源头都在我这里,是我的嫉妒毁了一切。

我无话可说,只能起身把饭胡乱往嘴里塞。余光里,我看到我爸仰起脸,悄悄抹去了眼角的泪。

混乱的生活终于结束,我走出家门,学着适应没有林以勖的生活。

我各地游荡,带着一堆堆的书去大陆的山区,教那些孩子读书认字,给他们讲山外面的生活。他们叫我“盛老师”,总是围着我,笑得像花一样。我和林以勖始终没有孩子,大概是到了年龄,我开始觉得有个孩子也不错。

可惜,我想一起养孩子的那个人,已经不要我了。

和林以勖离婚第四年,我回到了香港,进了总公司帮我爸处理公务。

他有点儿老了,鬓角的斑白再也压不住,他索性也不再染发。这个老顽固总致力于给我介绍青年才俊,我笑嘻嘻应下来,却没去吃过一顿饭。

我爸拿我没办法,他念叨着想抱孙子,看我不说话又小心翼翼地说:“爹地开玩笑的,宠你还宠不过来,哪有闲工夫宠孙子。”

我被他逗笑了,转头却落了泪。

隔天我终于和一位青年才俊约会,地点在中环的米其林餐厅,很巧正好是我同林以勖经常去的那家。对方替我点了红酒、玫瑰,尽力逗我开心。我敷衍地笑了笑,埋头专心吃牛排。

“盛小姐。”他叫我名字,“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没有,没有。”我怕他去我爸面前乱说,连忙解释,“我对你一见钟情,有点儿自惭形秽。”

邻桌有人站起来,走过时狠狠碰了他一下,他面前的红酒打翻了,顿时一片狼藉。我憋住笑,抬起眼来,只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戴着礼帽匆匆往前走。

红酒漫到我这边,我抽出纸巾漫不经心地擦拭。水晶吊灯映出纷扰的人影,那道身影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我忽然想到什么,猛地起身向外跑去。

门外空荡荡一片,暗沉的天空一颗星星都看不到,我靠在墙上喘气,半晌后慢慢地蹲在了地上。

我竟然会以为,刚刚那道身影,是林以勖。

太傻了,我真是太傻了,他已经和许如栩移民加拿大,有情人终成眷属,又怎么会回来呢?

眼泪一滴一滴掉下来,我吸一口气,劝自己别哭。下一刻,有人拽起我,将我摁在墙上,一个吻狠狠地落了下来。

这是个近乎绝望的吻,血的腥气弥漫唇齿,他贪婪地汲取每一寸空气,像是想将我整个吞没。他的手遮住我的视线,我看不分明,心却告诉我,面前的人,分明就是林以勖。

许久,他放开我,手却仍遮住我的眼睛。我喃喃地叫了一声:“以勖……”

那手颤抖一下,他凑过来,低声说:“如果你这么容易一见钟情,为什么当初要选择我呢?如果不是我就好了,我还是个普通的小警察,大概现在已经和青梅竹马结婚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有亲人,也没有了爱人。”

“盛明烛,不准睁开眼,你不准看我。这是最后一次了,我要彻底离开你了。”

那修长温暖的手缓缓离开我的眼睛,我不敢说话,不敢睁眼,只能默默地流泪。

我多么想睁开眼目送你离开,可如果这是你对我最后的要求,那么好吧,我会照做。

脚步声渐渐远去,及至最后再也听不到,我终于睁开眼,眼前,却再也没有那个让我无法忘却的身影。

8

我和林以勖离婚第五年,在我不知道的地球另一端,林以勖正坐在窗前。

窗外是弥漫了天地的大雪,这是一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他终于选择在这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林家人的宿命。

潜伏在血脉里的家族遗传病,让整个家族饱受痛苦,林以勖亦不例外。当他病发时,每一刻都在忘却事情,记忆已经退回了二十岁。

那一年,他遇到一个女孩,背着双肩包,说了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艳阳下,她笑嘻嘻地对他说:“阿sir,我要报警。”

太阳那样大,晒得人头发昏,他心跳得有点儿快,转开视线问她“怎么了?”

可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她有似锦的前程,而他只是个小警察,他沉默地升起车窗,将他们的距离拉到陌生人那么远。

如今他再回头,发现已经过去了这样久。

“盛明烛……”

他一字一句地念她的名字,他记得,他姓林,她姓盛,百家姓里他们并排挨在一起,千百年都没有分开。

那个人执着任性,哪怕他一千次说不爱她,她也能一千零一次仰起脸来努力微笑。

最后的一吻是他无奈的告别。他不顾医生的反对返回香港,只为见她最后一面。

那时他已经很憔悴了,在长久的病痛折磨下,昔日俊朗的眉目变得苍白而阴郁,但他仍在尽力保持最后的体面,想在她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印象。

他不想她看着自己渐渐失去记忆,丑态百出。他要在仍记得她的岁月里,同这个世界告别。

打在血管里的药剂开始发挥作用,视线渐渐模糊,林以勖慢慢阖上眼,眼前像是看到一个少女,站在海边,手中的钥匙熠熠生辉,少女的笑容那样美,像是一场注定别离的爱恋。

安乐死论文篇二:夕阳

   夕阳  福建省福清 城关小学六年五班 林朱银     此时夕阳的余辉染红了在蓝天里游荡的白云,还替它们镶上了亮晶晶的花边,这几块白云一会儿就幻成了玫瑰色的晚霞。每当我看到这一番景象就想起一位古铜色脸庞的爷爷。    那是读幼儿园时,有一天邻居的毛毛拿着一串糖葫芦向我炫耀。我要求她给我吃一个,她不肯,气得我几乎要哭了。    回到家里,我看到妈妈放在桌上的项链,不由的灵机一动,拿了项链就往村头跑去。在那有个卖糖葫芦的老大爷。我把项链捧到他面前:“爷爷,我用这可以换葫芦吗?”老大爷的白胡子动了动。眉头打了个结,好一会才让我换了一串糖葫芦。我给时,他叹了口气。    拿着糖葫芦,我没有直接回家,先去让毛毛好好看看,过了好长时间,我才跨进家门,妈妈一听我说糖葫芦是用项链换的,大发雷霆,打掉了糖葫芦,哭着连声追问我是跟什么人换的。我惊呆了,正在这时,传来敲们门声,妈妈磨去泪痕去开门,门口竟站着那位卖堂葫芦的老爷爷。他微笑着从痘里掏出项链交给妈妈说;“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妈妈才如梦初醒,连声向他道谢。老爷爷摆了摆手转身就走了    望着他已不再年轻的背影,渐渐模糊在夕阳的余辉里,不禁惭愧流下眼泪。

安乐死论文篇三:我的母亲

我有一个温柔的母亲,黑色的头发,但有一些劳累的白发.我的母亲太累了,我真想对她说;"母亲您辛苦了."我知道每一个做儿子的,没有不疼爱自己的母亲,母亲太辛苦了.她这么努力的挣钱给我们读书,所以,我们要疼爱自己的母亲,疼爱给我们生命的母亲.

安乐死论文篇四:乡村生活的作文四年级700字 乡村美食


“汪汪汪”,老家的小黑狗来到村头迎接我们,大半年不见,它还记得我,见了我不停地摇尾巴,还不住地往我身上扑。小黑领着路,带我们来到了老家陈旧的屋子里。

“今天我要去插秧,你做饭哟,这是今天的菜单。”么外婆说完,就把一张纸递给了外婆,我赶紧伸过头去看,上面写着:蒸蛋、凉拌侧耳根、豆花。外婆问:“邵思文,你愿意和我一起准备午餐吗?”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我们先来到了鸡舍,只见几只公鸡在场地上昂首挺胸大踏步走着,小鸡们全身毛茸茸的,在鸡妈妈身边打转。一只披着深棕色“外套”的母鸡坐在鸡窝里,全身颤抖着,涨红了脸,“咯咯咯答”地叫着。终于,一个蛋被生了下来。大母鸡仿佛如释重负,轻松地从鸡窝里跳了出来。我赶紧冲过去,只见一个拳头大的鸡蛋埋在稻草里,露出了半边“脸”。我兴奋地捡起鸡蛋,它还是暖暖的。第一样食材准备完毕。

“第二样食材是侧耳根,外婆,我们去哪儿摘呢?”“田埂边。”我拎着竹篮,尾随外婆去田埂边。一路上,金灿灿的油菜花一望无垠,开得正旺,微风吹来,油菜花摇摆起来,好像金黄色的海浪,美丽极了。绿油油的草地里,有几头牛在低头悠闲地吃草,一边吃还一边甩着尾巴驱赶飞虫。我们来到田埂边,只见外婆拨开杂草,一根根粗壮的侧耳根一下子露了出来,它们的叶子呈可爱的桃心状,正面是深绿色的,背面和茎是

安乐死论文篇五:成全别人,成就自己


他演了10年的戏,却始终默默无闻。

直到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个同样郁郁不得志的小演员,他们开始搭配演戏。

没想到,他们的幽默表演竟然得到观众的认可,越来越走红。

数年后,他的搭档周星驰变成了人们敬仰的“星爷”,而他,却始终站在配角的位置上,甘为他人做嫁衣。

在周星驰的电影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他的身影——扮猪,扮老爸,扮印度阿三,扮江南才子,扮老师,扮龅牙,扮乞丐,还有《大话西游》里那个面目丑陋、形容猥琐的“二当家”。不管在哪部电影里,他都可以时而骄横跋扈,时而窝囊透顶,时而真情流露,时而疯疯癫癫,绝妙地衬托了星爷的“高贵”或者“卑贱”。

尽管演了那么多配角,但他却从来都没觉得自己不重要。每次演戏,他都认真对待,甚至在别人睡觉时,他还在背台词,做动作,直到烂熟于心为止。他的敬业精神在行内有口皆碑。

在一次采访中,他说:“一部电影90分钟,给配角的戏不会超过20分钟,刚出道时,我也是个抢戏王,后来明白做人比演戏更重要,就开始学会配合人家。就像川菜一样,每道菜之所以都好吃,就因为里面都放了辣椒,而我,就是用来调味的辣椒。我敢说,我是最好的辣椒!”

他,就是吴孟达,全香港片酬最高的男配角,在娱乐圈被尊称为“达叔”,也是电影史上为数不多的靠出演配角而走红的明星。

红花需要绿叶衬,从某种程度来讲,没有吴孟达,也就不会有今天风光的周星驰。而毋庸置疑,吴孟达在成全别人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金牌绿叶”的地位和美名。

不光是在电影里,在生活和工作中,也经常会有主角和配角之分。如果成了配角,你能否做到像吴孟达那样心甘情愿地成全别人、竭尽本分地做好自己?

事实上,这不仅仅体现出一个人的人品,影响着自己的人际关系,更决定了自己在事业上的发展前途。因为,只有懂得谦让的人,才能获得更大的空间;只有善于协作的人,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获得最终的成功。

成全别人,有时就是成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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