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一本书6篇

时间:2018-07-30 来源:暑假作文 - 寒假作文 点击:

第一篇我读过的一本书: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读过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系列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一个系列,他的名字叫—“怪同学”。
这册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变来变去的怪同学》了。
这本小说非常好看,也非常好笑。主人公有很多,像:“白T、王小怪、王小卦……
书的开头非常好笑:白T早上要和同学们一起见面的,可是,今天却没有见到白T,只看到一个女生,王小怪说:“我们可以问一下那个‘女生’。”他们一问,吓了一大跳,那个女生一下子变成了白T。白T笑笑说:“我爸爸给我安装了可以变来变去的芯片,但是,我只能变成女生,其他的都不能变。”“没事,你爸爸肯定还会给安装更好的芯片!”狄答说。一会功夫,时间飞逝,已经7:59分零50秒了,他们马上向学校奔去,终于到了学校,可是,同学们笑得人仰马翻,白T一出去,马上笑声停止,白T一看,马上跑到卫生间去了。原来,是它变成了男人,可穿着女人的衣服,真是太丢脸了。
在这本书中:“白T还变过:路灯、牛、汽车、公文包……
这是一本搞笑滑稽,风趣幽默的小说。
【篇二:我读过的一本书】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鸳鸯比做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其中有一则故事是关于鸳鸯的,彻底改变了我对鸳鸯的看法。书中是这样讲述鸳鸯的:
鸳鸯是一种羽毛艳丽的鸭类水鸟,雄的叫鸳,雌的叫鸯。它们常常成双成对地在水中游来游去,人们把它们比做恩爱的伴侣,用它们象征婚姻的幸福。那么,鸳鸯真的是“白头偕老”的伴侣吗?
事实上,鸳鸯之间并不恩爱。在整个敷衍后代的过程中,产蛋、抱窝、抚育幼鸟完全是雌鸳鸯独自承担,连孵化期雌鸳鸯也要自己外出觅食。小鸳鸯从出生到长大都见不到父亲。鸳鸯也不是从一而终、终身不婚配的,它可称不上是“白头偕老”的幸福伴侣。
所以,鸳鸯不是“白头偕老”的恩爱的夫妻。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传统、风俗不一定就有科学道理,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运用学到的科学知识去解释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要以讹传讹。
【篇三:我读过的一本好书作文】
记得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你们猜猜是什么书呢?哈哈,猜不出来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那就是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那里有淘气而又勇敢的马小跳。
马小跳有三个形影不离的铁哥们:一个是嘴巴大得像河马的张达,他说话结巴,吵架会输,打架会赢,是个体育全才,还爱跟汽车赛跑;有一个是挺着肚子、走路像个企鹅的唐飞他贪吃,整日懒洋洋的,头脑却像他当董事长的爸爸一样精明;还有一个是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样子长得像猿猴的毛超。
马小跳这三个铁哥儿们都爱调皮捣蛋,经常做一些让秦老师生气的事情。那里面有蛋糕上的樱桃树、豪华气派的厕所、狼狈不堪的董事长、野营计划泄露天机、儿子玩“失踪”老爸玩“失踪”等等。
听了我的介绍想不想看呢?如果想看就赶紧去读一读吧。
【篇四: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一本书】
“啪、啪……“什么声音?嘘,小声点,是我在看书呢!你也许会问在看什么书呢?我告诉你吧!我在看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在《长袜子皮皮》里,有一个女孩她非常独特,红色的头发,脚上穿着长长的袜子;大大的的鞋子,而且她拥有超人般的力量。有一次,她去看马戏,马戏的团长说:“如果谁能战胜这强壮的维斯拉?阿米巨人的话,我就给他一百克朗。”皮皮听了,她觉得这没什么可怕,她就上去了。她对巨人说:“我数三下,就要把你举起来了。“皮皮数到三的时候,巨人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举起来扔出去了。大家都惊讶的不得了……
皮皮她还有一颗勇于冒险的心。比如:皮皮和她的朋友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一个黑人岛玩。她们在那里发生了许多事。她们一起去拾珍珠;她们还在一个鸟窝里发现了价值78美元的眼镜框;而且她们还和两个强盗对战过呢……真有趣!我觉得这本书它写的很有趣,它在我紧张的学习中给我增添了几分快乐!
听了我的介绍,如果你也喜欢它的话,你就快去看吧!
【篇五:我读过的一本书】
我读过很多书,那里面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雷锋小时候受了很多苦,是共产党救了他,让他有了饭吃,有了书读。雷锋非常感谢共产党救了他。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所以他就一直把共产党当成自己的父母来看。雷锋长大了以后当了兵,仅管他非常忙,但是他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看书、学习。雷锋每天都会写一篇日记,其中他在日记里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雷锋特别爱做好事,有一句话说的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是不幸的事却发生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雷锋牺牲了。他再也听不到他亲爱的战友们焦急地呼喊声了。雷锋那年才22岁。雷锋的故事迅速传遍了全中国,毛主席还为提了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每年的3月5日订为雷锋同志纪念日。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感谢父母的辛勤养育之恩;要感谢老师对我们无私教育;要感谢大自然给我们这美好的一切……我们还要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还懂得了在学习中不要害怕困难,要善于思考,解决难题。
雷锋叔叔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可是他人民服务的这种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会一直珍藏它到永远。
【篇六: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篇七:我读过的一本红书】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红色电影都陆续杀青了,我也看过很多。例如《建党伟业》啊,《建国伟业》啊。不过,看电影究竟是没有看书来的精彩,这个暑假里,我就仔仔细细地读了一本非常经典的“红书”,也是世界名著,它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经典的红书同样的也激起了我很大的热情。
首先,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的故事。保尔,这个充满了活力,热情澎湃的小伙子,是一个积极奋斗,坚贞不屈的好同志。对待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是那样的一丝不苟,他的生活不顺利,因为恶作剧的关系被学校开除,而到车站食堂去做工,在这期间,他受了很多的苦,也很忙碌。后来,他又去做电工。虽然如此,他依然乐观向上。当时正值沙皇被推翻的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终于,在水兵住朱赫来的介绍下,年轻的保尔明白了党,明白了共产主义,明白了什么是布尔什维克。从此,保尔就开始为党而努力,为了党而奋斗!在这期间,他上过前线,正面的与敌人硬碰硬,勇猛的冲锋杀敌,同时也为后方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在退伍之后,他又担当起重任,为了使大家的粮食能够得到保障,他义无反顾的参加了铁路的维修工作。当时正值深冬时节,天气寒冷,条件又差,保尔在奋斗了几批之后倒下了。
一直到最后他瘫痪了,还是依然在奋斗着,只不过他不是拿枪,而是拿起了手中的笔,开始将他的经历写成小说。经过了常人所无法忍受的痛苦,终于获得了成功。
为什么说这是一本红书?因为保尔是一个非常忠实的党员,在这本书中,也很好的对共产主义,对共产党进行了一个很好的描述,保尔身边也有好多像他这样的好党员,像朱赫来啊,谢廖沙啊,丽达啊,这其中,我尤其的喜欢谢廖沙这个人物。虽然最后,他为了党而光荣牺牲,但是他做出的贡献可是不可磨灭的。他的姐姐——瓦利亚,便是谢廖沙介绍的一个忠实人才,这位坚强的女同志,到临死的最后一刻,依然坚贞不屈,没有向敌人透露一点情报,向敌人露出一丝忌禅之色。
这本名著通过介绍保尔这些有名的人物,让我感受到了那份庄严,感受到了那份对党的崇敬,以及党的伟大。虽然现在的我还是一名即将要离开少先队,加入共青团的少年,但是我相信,以后,我一点会向党组织积极靠拢,为建设这个国家付出自己的一丝微博之力。

第二篇我读过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有时候,好朋友就像一本书。因为不管书的内容如何,书从来不会抛弃认真读它的人,而真正的好朋友也一样,不会放弃珍贵的友情,只有不变的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与从未违背的誓言。
几年前的我生性孤僻,不善交友,却爱看书,只把书当作最忠诚的朋友,书看过许多本,而好朋友这本“书”却迟迟未看过。直到我遇见了你,那日你捧着一本书,怯生生地跟在你妈妈的身后,低着头,眼神不知落在何处,和我一样的安静。那时我只当你是和我同龄的小孩,没想到日后你却成了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一本“书”。
自从那日的相识,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多得一发不可收拾。无聊时想到还有你这个朋友能陪我度过孤独时光就像刚刚读过一本故事书一样感到充实;高兴时总会把趣事分享给你这个朋友听,让你和我一起开心;孤单时跟你说上几句话感到满足。总之,有你这个朋友就像有一本好书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那时候便觉得应该要好好珍惜你这本“书”,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的友谊却毫不变色。偶然一次碰到你,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的是你竟记得我已经抛弃许久的爱好,竟记得我害怕的事物。我原以为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况且不在同一个学校会变得生疏,但听到那些我曾说过的幼稚的话语从你嘴里跳回我的耳朵里,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未曾改变。我抬起头细细端详你,明媚的笑容还是我最熟悉的,眉宇间的那股子英气还在,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事仍是眉飞色舞,无暇顾及他人,眼睛里依然是流转的目光。我吃惊地问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轻笑,笑而不语。其实我们都已心领神会,我们的友谊从未改变,时间在我们面前打马飞驰,定格不变的只有我们深藏心底的默契。从这时起,我就开始相信永远,相信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相信我们的友谊亘久不变,就像我与我的每一本书。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手拉手在友谊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五年如一日不变的坚守与矢志不移。在黑夜里你总能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在瓢泼大雨下你总会为我撑起伞,在艳阳天里你总是与我一起让牙齿晒晒太阳。
那日,我想找你诉苦,却怕你觉得我烦,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还算朋友不?”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因为重点并不是你的答案而是我的后文。
你不假思索地说:“废话,肯定算。”
我顿时觉得十分满足,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棒棒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沉甸甸的感动,在那一刻,我不知道感动的是你如此爽快的回答还是原来我真的算你的好朋友,不过,无论怎样,在你回答之后,我便觉得即使我想你诉的苦让我多难过,有你这个朋友在,还有什么苦。你就像一本治愈系的书籍,不仅陪在我的身边,而且能时常给我带来感动与慰藉。
细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似乎没什么大起大落,而友谊真正的是贵在坚持,你之于我,我应该珍重的就是你无惧时间的陪伴。就像书一样,它不一定要有坎坷的命途,但不会抛弃认真阅读它的人,并给读者帮助一直不离不弃便是好书。你之于我,便是这样的好“书”,而你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帮助,还有五年如一日的携手同行与相伴不弃。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第三篇我读过的一本书:读一本好书作文600字

【篇一:小学生不得不读一本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在众名人的成才的过程中都少不了书。读书既能开阔我的眼界,又能陶冶我的情操,还可以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小学生不得不读一本好书,这次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我推荐的这本书,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的主人公是鲁滨逊,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意志的人。鲁滨逊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乘船远航。在一次航海中船触礁,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涯就开始了。他在孤岛上的山洞里生活,他为自己制作了家具,在这些年中他学会做粗糙的面包,又在岛上大面积种植水稻并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驯养了山羊。若干后他又救出了一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此他们就成了一对忠实的朋友。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们终于获得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当你读了这本书后,会让你饱尝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的滋味。同时这本书也会教你如何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读过《鲁滨逊漂流记》会让我们明白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们都要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篇二:读一本好书】
暑假期间,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一本小说——《青蛙军团爱地球》,书中讲了小主人公黄金鑫和其他两位好友华汪德、秦超逸在班上成立了一个小组,命名为“青蛙团体”,以环保低碳作为小组的活动宗旨。在进行环保活动的过程中,虽然遭到不同程度的反对,但这阻挡不了他们的决心,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给大家看,最终得到了很多人支持,特别是得到老师的认可。团体的小队员们的这种爱护环境的行为影响了周围的一些人,更多的同学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影响着周边生活中的人们。其中,笨小孩黄金鑫也以他的一系列看似傻傻的行为,令大家对他刮目相看,又一次焕发出了光彩。这个故事让我想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最近我们语文练习与测试上写到-黄河,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可是我们的“母亲”正面临着变成可怕的黑河!变成沙漠化?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有些丧心病狂的无良厂家甚至还把有毒的工业废水直接排进黄河里,让黄河变成了黑河?黄河变黑河这一幕幕让我们触目惊心。但是大家想想如果我们去环保,去保护她,她会变成这样吗?空想是没有用的,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像文中“青蛙军团”的小队员一样,用自己的行动感染大家,使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停手吧,那些正在破坏环境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为黄河做出贡献,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我们的黄河”空想是没有用的,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像文中“青蛙军团”的小队员一样,用自己的行动感染大家,使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人多力量大我相信,在众多环保卫士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全人类总有一天会醒悟。明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篇三:读一本好书《童年》有感作文】
读了高尔基的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书中的悲欢离合又让我欢乐,又让我悲伤。
高尔基三岁丧父,和母亲一同去投奔了外祖父,但外祖父经常动手打人,有一次,竟把幼小的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令他大病一场。而他的舅舅为争财产大打出手,彼此打得头破血流。后来,外祖父叫高尔基去别处,高尔基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面包工,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手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的生命。最后,高尔基凭着坚定的信念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成为了欧洲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为高尔基的遭遇流泪,更是被高尔基的精神打动了!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可比高尔基幸福多了!爸爸妈妈疼爱我,呵护我,还有老师教育我。现在的我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到节日时都有新衣服穿,每次上完学回家都可以大饱口福,天天过着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还要抱怨这抱怨那,高尔基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奋发向上,而我们如果还不努力学习,不是很对不起老师和家长吗?我觉得,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难题,但只要我们咬一咬牙,就一定能成功!
学会珍惜,学会满足,学会奋斗!
【篇四:暑假读一本好书】
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想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在暑假里,为了丰富自己课外阅读的知识量和对素质的提升,我特地买了本《论语》,学习孔子的崇高品质,感受中华文学的辉煌。
《论语》是一份珍贵的遗产,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写而成。它以语录和对话文体,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集中反应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孔子提出的“仁政”、“德治”、“道义”、“礼敬”、“信实”、“忠孝”、“友善”、“勤俭”、“廉耻”、“慎独”、“中庸”、“勇敢”、“自强”等传统美德的内涵深深直根于华夏沃土之中,已经成为中华儿女为人处事和安身立命的标准。
【篇五:暑假读一本好书】
书对我们十分重要,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知识海洋,让我获得了快乐。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又聋又盲的人,她能读、能拼、能写、能说,并且还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拉丁、希腊五国语言,她就是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标题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仅仅只有三天光明的时候,到底想做些什么呢?第一天她要看看曾经帮助她、鼓励她的朋友们,看看他们的容貌,看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她要去博物馆看看人类的进化和历史的变迁,看看那栩栩如生的名画。第三天想要过一下正常人的庸常生活。
读完后,我深切感受到了海伦·凯勒是多么渴望得到光明。也许我们天天生活在这个光明的世界里,这些要求对我们来讲太容易了,所有这些都轻而易举就能实现了。可是你想一想海伦?凯勒每天都生活在那黑暗无声而又冰冷的世界里,能有三天光明看到这一切就觉得很幸福了,她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新奇,那么的美好!
这个故事忠告我们这些视力和听力健全的人们一定要好好利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观察、聆听、学习更多的知识,不要浪费这恩赐的天赋。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而我这个健全的小学生呢,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可我们只知道贪玩,在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要退缩,缺乏坚强的毅力。我坚信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会激励我加倍努力的!
【篇六: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记得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你们猜猜是什么书呢?哈哈,猜不出来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那就是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那里有淘气而又勇敢的马小跳。
马小跳有三个形影不离的铁哥们:一个是嘴巴大得像河马的张达,他说话结巴,吵架会输,打架会赢,是个体育全才,还爱跟汽车赛跑;有一个是挺着肚子、走路像个企鹅的唐飞他贪吃,整日懒洋洋的,头脑却像他当董事长的爸爸一样精明;还有一个是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样子长得像猿猴的毛超。
马小跳这三个铁哥儿们都爱调皮捣蛋,经常做一些让秦老师生气的事情。那里面有蛋糕上的樱桃树、豪华气派的厕所、狼狈不堪的董事长、野营计划泄露天机、儿子玩“失踪”老爸玩“失踪”等等。
听了我的介绍想不想看呢?如果想看就赶紧去读一读吧。
【篇七:暑假读一本好书】
对于坎坷曲折的人生道路而言,读书便是最佳的润滑剂。面对苦难,我们苦闷、彷徨、悲伤、绝望,甚至我们低下了曾经高贵骄傲的头。然而我们可否想到过书籍可以给予我们希望和勇气,将慰藉缓缓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使黑暗的天空再现光芒?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想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在暑假里,为了丰富自己课外阅读的知识量和对素质的提升,我特地买了本《论语》,学习孔子的崇高品质,感受中华文学的辉煌。
《论语》是一份珍贵的遗产,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写而成。它以语录和对话文体,记录了孔子和他的弟子言行,集中反应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孔子提出的“仁政”、“德治”、“道义”、“礼敬”、“信实”、“忠孝”、“友善”、“勤俭”、“廉耻”、“慎独”、“中庸”、“勇敢”、“自强”等传统美德的内涵深深直根于华夏沃土之中,已经成为中华儿女为人处事和安身立命的标准。
【篇八:我读过一本好书】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
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我的心在哭泣》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作者是用心来写,哭着写完的;我相信,当作者的父亲看到他孩子是这样地盼望自己来到他身边时,宁愿自己变成和平鸽,变成纽带将他的父亲和母亲牵在一起。天下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真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地度过每一天,幸福终身!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助别人时,最快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助的人,而是你自己。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助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谢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第四篇我读过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仿写》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大家好,我是古津铭,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亲爱的老爸老妈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做出来的。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木马上的童年》,书中的内容分可分为四个部分:日记随笔、活动记录、看图写话、仿写续写,我最喜欢里面的活动记录。
这本书很有保留价值,等我十年以后再打开这本书一定会想起我童年的故事。我的书里面没有我的照片,只有一些美丽的图画,封皮上有一只可爱的小马在大树下仰望,大树上有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天空中的两只小鸟飞来飞去。
我的书很漂亮吧!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作文。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题记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
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hllip;&hllip;”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
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
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
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hllip;&hllip;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hllip;&hllip;”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
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
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
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
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
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
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
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
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
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初中》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三: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介绍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下着雪的除夕之夜,赤着一只脚,在冰天雪地里,穿着一件不大合适的大围裙,显然是她妈妈的。小女孩沿着大街高声叫卖:"卖火柴来,大家买火柴吧!"可是,没有人买她的火柴,没有人给她一个铜板,没有人关心她,更没有人同情她。小女孩蜷缩在墙角,浑身瑟瑟发抖,她终于忍不住了,小女孩抽出一根火柴明火柴划着了,在火光中她看到香喷喷的烤鹅,她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小女孩正准备拿的时候,火柴棒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小女孩又抽出第二根火柴,小女孩看到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圣诞老人正和一群孩子在欢乐的玩耍,她正想加入他们的行列,站起来时,火柴棒又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小女孩又抽出了第三根火柴,划着了,这时候,她看到了慈祥的奶奶,小女孩恳求奶奶带她离开这儿,离开这个寒冷、饥饿、没有快乐、没有关怀的地方,去天堂过幸福的日子。奶奶伸出双手抱着小女孩幸福地走了。
第二天,人们来到这里看到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双手握着三根燃尽的火柴梗,脸上挂着微笑痴痴地望着远方。可怜的小女孩,我不禁为她的遭遇所难过,为她所处的时代悲哀。
通过阅读《美火柴的小女孩》,使我们了解到那个年代人们生活多么悲惨,对于一个小孩子她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只把美好的愿望寄托于追求天堂的生活。
我深深为小女孩打抱不平,为什么,她的亲人不关心她,为什么,身边的人不善待她,为什么,人们那么冷酷无情。为什么……
比起小女孩,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多阅读一些有利于我们学习的课外书。来充实我们的头脑,让我们了解过去,看到现实,展望未来!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作文,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7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
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作文。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我还在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班上有一位小朋友带来一本《咕咚来了》的故事书。它方方的,封面纸张都是硬纸板,这就不容易被撕坏。虽然书中的字我们并不认得,可是,书中根据故事内容都有精美的图片,有老虎、狐狸、小白兔、狮子……这真的非常非常吸引人。
回到家,我哭着闹着就是要买这样的故事书。爷爷让我闹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骑着电瓶车带着我去书店买。因为是冬天,天暗得比较早,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一路上,西北风呼呼地刮着,我坐在电瓶车上,寒风从我的衣袖、裤脚里直钻到心里,冻得我直打寒颤。爷爷怕我冻着,就把大衣脱下来给我穿,我紧紧得抱着爷爷,感觉到爷爷那暖暖的体温。
到了书店,书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老板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们开始在书架上找我要的书,书架上的书可真多,都装得满满的,可就是没有我要的书。老板看着我哭的样子,也帮着找起来。后来,在儿童读物那里找到了一本差不多的书——《龟兔赛跑》,这也是最后一本了,老板说我很幸运。
第二天,我把书拿到幼儿园,小朋友们都喊着:“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听着他们的喊声,看着他们羡慕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好神气。就这样,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后来我又陆续买了很多,但我总忘不了第一次爷爷带我买书的情景。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5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作文。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学的语文课本,在那之前我还未接触到其他的书籍。那时也有数学这门课目。但我不常看。
讲起我的第一本书那也有说不完的琐碎。有我儿时的记忆以及那难忘的启示。全都藏在那小小的顺口的文章里。
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江南鱼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的文章。短而精炼。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有书里的插图,一片活跃的绿色,一片绿色的希望,一片希望的国度,彷拂是世间的桃源。刹那间出现在我眼前。
遥远的记忆里还记着那开车式的声调。开始是由卡通的车子导入,载着我进入语文的世界。
我还想起了我小学的教室和我的第一个老师。白灰色的墙璧是年代久的标记。木头做的课桌我闻不到奇异的书香,只有那印刷的浓重气味。还有挂在墙璧的时钟在悄无声息的走着。
我记起了那有些许胖的数学老师,不戴扩音器声音也一样很响亮。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顺便带着那些蒲公英一起飞。飞跃生活的城墙,去寻找另一个苏州天堂。
我回头发现,生活的蒲公英在某个角落里萌芽,阳光照射在它的头顶。
我的第一本书,它在我读书时好像并没有起到作用。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开头简单却带着中途的艰难到后来的坚持,是如此的不易。就像是蒲公英的成功不是来自命运的青睐。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仅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历史人物故事。简短的语言中,却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中,我知道每一个小学生,犹如一块璞玉,不经过精雕细刻,怎能成为一件精致的玉器呢?我们从小就要立鸿鹄之志,要珍惜每一分钟,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又告诉我积少成多的道理,而且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从“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中,我又读懂了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作为的,而勤奋好学的人,才会事业有成。我常常用这些话来告诫自己,使我有了更多刻苦学习的动力。
《我特别喜欢读“孟母择邻”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母亲剪布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我还喜欢听黄香的故事。“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中,黄香只有九岁,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这个故事,使我很受启发,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礼貌待人、珍惜时间、勤奋好学,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它的确是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书籍,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汲取精华,幸福健康的成长吧!
【篇八:我的一本课外书】
书是什么?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什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向自己的目标和理想逼近;书是什么?书是人类极大的财富,让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像什么?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
我是个较好动的男孩,但是平时比较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所以我的家里有一大书橱的课外书,什么《海的女儿》啊、《安徒生童话》啊、《话题作文》啊、《老舍散文》等,都是我喜欢看的类型。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属《老舍散文》了!
《我的母亲》是一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老舍这时“絮叨”起母亲的家里长短,是不吝笔墨的,他那么细微的描写,只是为传达一个朴素的道理:“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这句简单意深的情语,分明是由母亲用血汗灌养生命的景语结晶成的。
老舍的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令人捧腹的幽默,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
我是极其的偏爱老舍幽默散文的,随便哪一篇,每次读了,从来没有觉得过时和厌旧,他幽默的一切人和事物,有许多仍然在现在的生活里徜徉。
老舍散文大雅若俗,针头线脑,婚丧情私,风俗物事,只要如实地闲扯下来,便成就了妙文佳构。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
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
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
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
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
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年,这是我的启蒙书。
“一个小手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
【篇三: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的爱好很广泛,无论是唱歌,还是跳舞我都喜欢,然而我最大的爱好还是看书。不管是《格林童话》、《365夜童话》、《故事书》还是《小学生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恨不得整天都在书里度过。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365夜童话》,是姥姥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分上下两册,并附有vcd光盘。那时我五岁还不太认识字,于是每天晚上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听。妈妈没有时间时,我就看光盘。
慢慢地,我长大了,上学识字了,我也不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了,会自己读《365夜童话》了。《365夜童话》里面的故事可真多呀,有《小拇指》、《三只小猪》、《快乐王子》、……其中我最喜欢《小拇指》了,它讲的是一个穷樵夫有七个儿子,第七个儿子非常小,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拇指,但是小拇指聪明勇敢,而且还帮家里克服了困难。读了《小拇指》的故事让我很感动,小拇指虽小但他聪明懂事,我也要做一个象他一样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能让我学到知识,又能让我得到快乐的课外书——《365夜童话》。
【篇四:我的第一本童话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笨狼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一只天真、善良、可爱又有正义感,还会笨笨的犯一些笑话的小狼,离开爸爸妈妈后,独自在森林镇和朋友们一起生活的有趣故事。
他认真好学,工作负责。当森林里的小伙伴因为不会数数都不敢乘船渡河时,笨狼通过捡到的算术书,学会了数数,帮助大家安全过河,工作起来一丝不苟,笨狼想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数错了数,船就会沉到水里。
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又可爱的小狼。冬天,笨狼在屋外堆了个雪人,因为怕雪人冷,笨狼把大雪人背进温暖的小屋,雪人融化成了水,笨狼还以为雪人跑了呢作文!心里可难过啦!
笨狼是很笨,可是他也很可爱,读他的故事,常常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好像这些可笑的事情我自己也做过一样,那么真实。
同学们读过《笨狼的故事》吗?相信你读过之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个小笨狼的。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
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
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学的语文课本,在那之前我还未接触到其他的书籍。那时也有数学这门课目。但我不常看。
讲起我的第一本书那也有说不完的琐碎。有我儿时的记忆以及那难忘的启示。全都藏在那小小的顺口的文章里。
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江南鱼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的文章。短而精炼。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有书里的插图,一片活跃的绿色,一片绿色的希望,一片希望的国度,彷拂是世间的桃源。刹那间出现在我眼前。
遥远的记忆里还记着那开车式的声调。开始是由卡通的车子导入,载着我进入语文的世界。
我还想起了我小学的教室和我的第一个老师。白灰色的墙璧是年代久的标记。木头做的课桌我闻不到奇异的书香,只有那印刷的浓重气味。还有挂在墙璧的时钟在悄无声息的走着。
我记起了那有些许胖的数学老师,不戴扩音器声音也一样很响亮。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顺便带着那些蒲公英一起飞。飞跃生活的城墙,去寻找另一个苏州天堂。
我回头发现,生活的蒲公英在某个角落里萌芽,阳光照射在它的头顶。
我的第一本书,它在我读书时好像并没有起到作用。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开头简单却带着中途的艰难到后来的坚持,是如此的不易。就像是蒲公英的成功不是来自命运的青睐。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作文。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有时候,好朋友就像一本书。因为不管书的内容如何,书从来不会抛弃认真读它的人,而真正的好朋友也一样,不会放弃珍贵的友情,只有不变的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与从未违背的誓言。
几年前的我生性孤僻,不善交友,却爱看书,只把书当作最忠诚的朋友,书看过许多本,而好朋友这本“书”却迟迟未看过。直到我遇见了你,那日你捧着一本书,怯生生地跟在你妈妈的身后,低着头,眼神不知落在何处,和我一样的安静。那时我只当你是和我同龄的小孩,没想到日后你却成了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一本“书”。
自从那日的相识,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多得一发不可收拾。无聊时想到还有你这个朋友能陪我度过孤独时光就像刚刚读过一本故事书一样感到充实;高兴时总会把趣事分享给你这个朋友听,让你和我一起开心;孤单时跟你说上几句话感到满足。总之,有你这个朋友就像有一本好书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那时候便觉得应该要好好珍惜你这本“书”,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的友谊却毫不变色。偶然一次碰到你,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的是你竟记得我已经抛弃许久的爱好,竟记得我害怕的事物。我原以为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况且不在同一个学校会变得生疏,但听到那些我曾说过的幼稚的话语从你嘴里跳回我的耳朵里,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未曾改变。我抬起头细细端详你,明媚的笑容还是我最熟悉的,眉宇间的那股子英气还在,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事仍是眉飞色舞,无暇顾及他人,眼睛里依然是流转的目光。我吃惊地问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轻笑,笑而不语。其实我们都已心领神会,我们的友谊从未改变,时间在我们面前打马飞驰,定格不变的只有我们深藏心底的默契。从这时起,我就开始相信永远,相信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相信我们的友谊亘久不变,就像我与我的每一本书。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手拉手在友谊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五年如一日不变的坚守与矢志不移。在黑夜里你总能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在瓢泼大雨下你总会为我撑起伞,在艳阳天里你总是与我一起让牙齿晒晒太阳。
那日,我想找你诉苦,却怕你觉得我烦,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还算朋友不?”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因为重点并不是你的答案而是我的后文。
你不假思索地说:“废话,肯定算。”
我顿时觉得十分满足,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棒棒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沉甸甸的感动,在那一刻,我不知道感动的是你如此爽快的回答还是原来我真的算你的好朋友,不过,无论怎样,在你回答之后,我便觉得即使我想你诉的苦让我多难过,有你这个朋友在,还有什么苦。你就像一本治愈系的书籍,不仅陪在我的身边,而且能时常给我带来感动与慰藉。
细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似乎没什么大起大落,而友谊真正的是贵在坚持,你之于我,我应该珍重的就是你无惧时间的陪伴。就像书一样,它不一定要有坎坷的命途,但不会抛弃认真阅读它的人,并给读者帮助一直不离不弃便是好书。你之于我,便是这样的好“书”,而你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帮助,还有五年如一日的携手同行与相伴不弃。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中国畅销十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作文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
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的父亲。
我从小体弱多病,打针吃药是家常便饭。每次和小伙伴出去玩,临出门时父亲总是一手拿着药片,一手端着温水,把一颗颗药粒往我口里塞。吃完后,父亲总要在我的背心隔上一条毛巾,还叮嘱我不能太“疯”,不能汗流浃背。我那时哪里记得住这么多规矩,每次回家都是大汗淋漓,而父亲总是一边叹气,一边给我换毛巾。
六岁那年的夏天,我的头上长满了毒疮,疼痛难忍,夜里头一挨枕头我就嚎啕大哭,搅得全家人都无法睡觉。父亲抱着我哄了半宿,可还是不能将我哄得睡着。望着窗外倾盆的大雨,父亲当机立断,用外套裹住我,披上雨衣,就向雨中冲去。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地上有淤泥,很滑。我不知道父亲到底磕了多少下,撞了多少回,只知道父亲气喘吁吁地在泥泞中蹒跚了很久,才终于把我背到医院。
医院里,医生给我打了针,疼痛一下子减轻了不少,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而父亲却坐在床边一直守到天亮,彻夜未眠。
我住了整整两个星期的院,父亲本就不壮实的身子也整整瘦了两圈。看着我日渐褪去的疮疤和日渐红润的脸庞,父亲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邻居常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孩子呀,你长大后要多打酒给你爸喝呀!瞧你爸多疼你呀!”
确实,父亲疼我是有目共睹的,父亲的心有时候比母亲还细。父亲常说自己从小没了父亲,没能好好地享受父爱,他要加倍地疼我,弥补自己童年的遗憾。每次听他说起这些,我都能看见父亲眼里闪烁的泪光……
我在父爱的光环下一天天长大。上学后,父亲又兼上了家庭教师的职责。作文我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父亲手把手教我读书写字的情景。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年母亲动了手术,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那段时间父亲又当爹又当妈,还要照顾住院的母亲,整天奔波于单位、医院和家之间。可是不管多忙,他都从未放松对我学习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有一次,趁父亲弯下腰为我讲解难题,我忍不住伸手去触摸父亲脸上年轮般的皱纹,那里盛满了对我的爱,也记录着我成长的足迹。想到这里,我发誓我要努力学习,回报父亲!
现在,父亲依然忙碌着,我常劝父亲多休息,他总是摸摸我的头,笑着对我说:“你的好成绩和好身体就是我最好的补品呀!”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我挚爱的父亲。没有精致的包装,没有华丽的语言,甚至没有醒目的标题,整本书只有一个大大的字:“爱”!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看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封面是汤姆叔叔的自画像,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上帝和自由的渴望,使我急切地想读这本书。而书的后面便是几行字,那几行字是对汤姆叔叔一生的评价。
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她亲眼目睹黑人奴隶的遭遇,对他们充满了同情,从而创作了这部小说。小说主要写了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舛,渴望自由。他曾有几次获得自由的机会,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其他黑奴而放弃了,他要与黑奴们同甘共苦,最后因不愿意揭露两名女奴的行踪,掩护她们逃离而被凶残的奴隶主殴打致死……
小说透溢出“真”与“美”的魅力,它是一部影响了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曾经说:“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也是不幸的。汤姆叔叔他不怕困难,向往自由,最后为自由而献身。在这本书中,我还认识了善良可爱的伊娃,乐观、漫不经心的奥古斯丁,温柔、漂亮的凯茜。现在人与人之间已经平等了,美国彻底废除了残暴的奴隶制。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忘了曾经为了自由而奋斗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良、宽容是人性的根本,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文中的汤姆叔叔虽然还是成了奴隶制的牺牲品,但是他为自由而奋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人们为人类世界的禾口谐发展而奋勇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汤姆叔叔已经胜利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难道还会不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拿来读读吧!

第五篇我读过的一本书:致那些我读过的书

书,一种神奇而美妙东西。在那些黑暗无助的夜间里,在那些美好恬静的白昼里,在那些平白无故的岁月里,书给了我信心,快乐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喜欢书,喜欢看书,有这么一些,在我这些年的生活中带给我很多很多,那些美好的心灵鸡汤小说,那些充满情义的校园小说,宏伟壮观的历史著作……这些书,是我生命中的陪伴者。
手里的风车停了,我的童年也去了。小时候。我最喜欢看《哈利波特》。是那本书,常常拖着妈妈帮我买下全册。可是每一次都是只买下一本,甚至有几次都不买成。每到睡觉之前,妈妈拿书坐在床边,一页一页地读我给我听。那时侯,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渐渐地时光流逝,我也长大了。每当回想起那时读书的岁月,黑暗星星闪烁的夜空中,一切静静的,一杯浓香的,热牛奶,剩下的就是妈妈那甜美的读书声了。怀念以前那美好的时光。《哈利波特》中哈利带领赫敏救人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时半会,哈利成为我的偶像,所以从小就有了当英雄的梦,救人打败敌人,善良,乐于助人,这是妈妈及书本告诉我的道理。
直到现在,我还很怀念那时的书,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有了妈妈的朗读,有了书香的陪伴,让我拥有了一个夜夜好梦……
我爱书,感谢书……

第六篇我读过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
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
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
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那当然是远近闻名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它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曾经鼓舞过无数人,也有我。尤其是我们青少年读者。在当今物资丰足,金钱诱惑,人心浮躁之际……这一本书有许多我要学习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作者以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以最真切的感情来塑造的形象,艺术典型,生动地回到了人的一生“为谁活着,怎样活着。”本文作者,能创造如此好的中心人物实在棒极了,一下子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引出来了,想知道保尔·柯察金在书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告诉了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这本书告诉了我保尔是那个年代里的杰出革命青年的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共同特征: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苦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他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恨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他也有缺点和毛病。他也有自知之明,他也有深刻的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我不可能回想保尔一样,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但是他身上实在有我许多要学习的,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的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这太使我感动了。我居然在玩和浪费光阴,有一句名言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长大后为祖国出一份力。还有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永不言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经历多少的失败。我以前多次失败就放弃,我真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学习他。也要自我反省。我一定要学习保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它真的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谁能让我时间过的充实的?是谁让我精力充沛的?又是谁鼓励我向困难前进?它就是——书。
如果说一本好书能让一个人受益终生的话,那么我就有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那本书是黄蓓佳阿姨写的《今天我是升旗手》。
我在书摊里看到这本书时,看到作者名字时总觉得在哪儿看到过。便买了回去看。
回家时囫囵吞枣的看了一小章,我就被主人公肖晓拾金不昧的精神给感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肖晓,主人公肖晓出身于军人家庭,崇拜英雄,是一个品学兼优、有着优良品质和有上进心的人。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愿望总是和他擦肩而过。他没有放弃努力,帮助“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但还是犯了一些错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在希望小学和本校师生面下亲手升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
我随主人公肖晓的情感线走。他受委屈时,我为他的难过;他流泪了,我也跟着流泪;看到他帮助了那么多的同学;我心中不仅对他起了敬畏之情;他的梦想是实现了,我心里无比的高兴……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很大。每当遇到困难时我想起肖晓。他也不是遇到了多少困难,几次都没实现自己的梦想吗?他也从没放弃,一直都在努力,最终还不是实现了梦想吗?我瞬间就鼓起了信心。
我在成绩上也屡屡受挫,从未考上过高分。我以肖晓为榜样,激励我在学校努力学习,课后认真复习。那时起我从一个地理、生物不及格的女孩,变到这两门都及格了的女孩。这次期中我终于考到了理想的分数。
每当我在数学题上徘徊时,看到书桌前的《今天我是升旗手》时我又调整烦躁的大脑,从新开始做题目,直到做出来。
“就算你的愿望一次次落空,也没关系。但一定要坚定和沉着!那么你一定就会成功。”这句话是朗费罗说,也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篇六: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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