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假是怎么规定的_2018公司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不让带薪休年假怎么办
导语:劳动者休年假虽然是应当享有的权利,但是有时候都休不成。因为年假的安排是由用人单位觉得的。也就是说我们有休假的权利,但是什么时候休假还是用人单位说了才算。那么2018公司年假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遇上公司不让带薪休年假怎么办?这就来看看吧!
2018公司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不让带薪休年假怎么办
去休年假吧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休年假的时间是按照工龄而不是入职时间来算的
带薪休假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复函》也特别作了明确说明: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案例
黄女士早在1996年10月就参加了工作,进入某乳业公司前就曾在多家单位工作过。2007年1月,黄女士进入某乳业公司工作,工作期间没有休年休假。2014年5月,公司将黄女士无故开除。黄女士为此索要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近日,江北区法院主张了黄女士的请求,判决公司要支付黄女士1.5万余元。
法官说法: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天数由累计工作时间决定,累计工作时间不仅包含新单位的工作时间,还包含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休年假
如果单位不让职工休年假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不让职工休年假,职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