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慈善7篇
暴力慈善篇(1):陈光标高调慈善不值得提倡_900字
亲爱的主席、对方辩友:
大家晚上好,下面先为大家明晰几个概念。高调慈善是指刻意张扬、肆意炫耀自己所拥有的、以一种霸道不顾虑他人感受的态度去打着慈善的旗号施舍。而何为提倡,提倡就是指出事物的优点并鼓励大家使用或实行。我方认为陈光标这种高调慈善的方式不值得提倡有以下几点原因:
1.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为善而不欲人知”的崇高美德。高调慈善这种倚仗自己小小财富就不顾他人尊严、他人感受而纯粹为着一己私欲,为着自我一种高高在上的虚荣心而对贫苦人民实施的暴力慈善行为是对中华民族五千年美好优良文化传统的不尊重和藐视。陈光标在日本福岛灾区看望伤员时自称用手机拍摄的照片被网友嘲讽为搞摄影展,他笑容灿烂的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拍摄的被手握高举过头的一摞摞百元大钞的灾民簇拥着的照片更是招致了排山倒海的批评。这种作秀、演戏、不恤民众尊严的行为已然与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违背,难道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我们不应该怀着谦卑痛惜的态度面对受灾民众吗?真正来自内心的慈善,敢于像雷锋一样不留虚名,敢于把一颗赤诚抛在需要帮助的人面前而不是把慈善当作一种秀个人的工具渠道。
2.这种方式的慈善不只本身是不好的行为,同时也给社会、给公众造成了道德上坏的影响,对舆论导向有消极的作用。而这种消极的影响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更不用说可以因为陈光标所捐献的实质性的一点物质上的钱财而直接忽视他这种暴力慈善所带来的对传统美德的忽视、对公民价值观错误导向的影响。高调慈善这种方式不适应中国人现今的价值观,无法让慈善成为社会风尚。以我们中国人的观念,我们更能接受那种润物细无声的帮助他人的方式。而这种高调慈善的方式,引起的更多的是大众的反感和质疑,无法达到呼吁大众一起作慈善帮助他人的效应。陈光标式的慈善是最原始也是最野蛮的。他作为一个行善者在现如今中国慈善机构遭遇严重信用危机时无疑就是对我国援助机构不完善的极大讽刺。且慈善是一种公益事业,是无私无援,不求回报的。我们希望有着更多纯净的慈善,我们提倡一种作慈善的态度,一种如何作慈善的方式,而不是借慈善之名进行自我宣传,而是用一颗纯粹的心去做纯粹的慈善,真正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慈善不是有钱人的游戏,而是有心人的所为。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陈光标式的高调慈善不应该提倡!
高三:黄语萱
暴力慈善篇(2):2013年广东高考同题作文:爱心与尊严_1200字
我们不必怀疑富翁的捐助,毕竟普施爱心,善莫大焉,它是一种美;我们也不必指责苛求受捐者的冷漠的拒绝,因为人总是有尊严的,这也是一种美。正如费孝通先生说的“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既然捐助,捐助者应该有博大的胸怀,相信能够理解受捐者的心态,领者欣然,拒者敬然。爱心不仅仅是财与物的施舍求助,也应该包括对人的尊严的爱护关怀。
曾几何时,慈善家陈光标高调捐款,抛洒钱财,可谓爱心无限,然而这种无视受捐者尊严的行为也令许多人唏嘘;还有我们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高调公开贫困户的名单和展现他们受捐的场面,真实令人呼吸困难。有谁考虑过这些受捐者他们的感受呢?且不说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美誉,至少拒绝了受捐的一家认为这是一种施舍,这背后当然他认为是尊严的丧失。希望工程发起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如今假日“扎堆”献爱心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记得五一节,某福利院老人们一天要接待四五拨志愿者,据说光洗脚一天就5、6次,反反复复聊天,反反复复被推出去晒太阳,令老人们不堪其扰。这样的爱心成了一种幸福的负担,老人们俨然成了丧失尊严的道具。
如果我们没有考虑到捐赠对象的想法和需求,把并不需要的东西强加于对方,以致造成反感和抵触情绪;甚至一些爱心捐赠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或是为完成某项任务,那么其结果会使得受赠人丝毫感受不到真挚的关心,而更像是一种道具任人摆布。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无论是帮助他人和被他人帮助,其地位都应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付出了,就理所当然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从而居高临下,颐指气使,苛求对方全盘接受,俯首帖耳。别忘了,受捐者亦有自己的尊严,对于自己不需要和造成困扰的献爱心活动,也有说不的权利。须知,献爱心是要真切让人感到“被爱”,而不是“被迫接受爱”。
在北京四惠地铁,许多路人都会把自己看过的报纸送给收报纸的70多岁李大爷,而李大爷给每位过往的路人发这张感激卡片,上面还写着“再怎么急,也别忘了吃早饭。”表示在收报纸期间受到大家不少的帮助,一个老人质朴的感恩心情跃然纸上。这是一个爱与尊严交织的温馨的画面。很多时候人在接受别人帮助后都需要展现自己的尊严,无论是断然拒绝还是过后的偿还,正如古人云“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其中的“志”就包含了人的尊严。于是在汶川大地震中我们看到了唐山救援队的身影,在雅安地震中我们也看到了汶川救援队的存在。
社会需要爱心,就像天边的白云之于大地;人需要尊严,如同水之于生命。虽说“云在青天水在瓶”,但唯一不变的是它们纯净的颜色,无论怎样的姿态,它们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暴力慈善篇(3):在黑暗里坚持——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_750字
海伦.凯勒只活了88个春秋,87个没有光明而精彩的岁月。马克.吐温的一句话是这样写的:“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拿破仑试图用暴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试图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然而,正是这么一个盲聋哑的人,竟毕业在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因处处奔走建起一家又一家慈善机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19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凯勒19个月的时候,失去了光明和声音。海伦。凯勒六岁零九个月,她的老师——安妮。苏立文来到她身边,与海伦。凯勒一起学习,直到海伦。凯勒在黑暗里摸索着,成功走进了“哈佛大学”。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这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她凭借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毕业于哈佛大学,在黑暗中找到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世界的角落,用生命的力量为世界造福。”这是人们对她的评价。海伦。凯勒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希望,她能在黑暗里坚持“光明就在前面”不向黑暗低头的信念。
虽然海伦。凯勒一生陷进在黑暗的世界里,但仍然珍惜着自己宝贵的生命,坚强地活着。生活中,有许多像海伦。凯勒一样珍惜生命,在“黑暗”里坚持的残疾人,如,尹小星。他比海伦。凯勒幸运多了,没有失去光明和声音,只是失去了一条腿。可他凭着坚强的毅力穿过大沙漠,获得众人的欢呼。“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有的人四肢健全,又因为有一点儿挫折就要去死。这样不仅会给群众添麻烦,还会让自己没了宝贵的生命。
海伦·凯勒,一个在黑暗里不断坚持的女性,给世人留下了多少宝贵的启示:我们的生命是宝贵的,不要随意去糟蹋它;我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不要因一点“黑暗”而使它变得没意义!
广东佛山南海区里水小学五年级:nancy倩
暴力慈善篇(4):我最敬佩的人_800字
你们心中都有一个偶像吧?我也有,她就是我最敬佩的人——海伦·凯特。
相信大家都看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惊动了世界的文学巨着,就是出自那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残疾女孩海伦·凯特手中!
小海伦在19个月的时候患了一场大病,高烧不止,后来,虽然病好了,但病魔却夺去了她光明和声音,使她从此生活在了无声的黑暗当中……
在海伦快到7岁生日时,改变她一生命运的安妮·莎莉文教师来到了她身边。在陪伴了她半生的沙利文小姐帮助下,海伦开始学会使用其它器官来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来享受生活。
学习说话、写字,这对常人来说并不是难事,但对生活在无光、无声世界中的海伦来说简直太难了!在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克服了种种困难,走过一个个坎坷,不仅学会写字,还学会“唇读法”终于能用嘴巴与人交流。
正是这个坚强的女孩,不仅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是全世界第一位完成大学学业的聋盲人;还写出了很多书,最着名就是《我的一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曾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英雄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等奖项,并致力于为残疾人造福,建立慈善机构,成为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
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特;拿破仑用暴力来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特用笔来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了这样一句话:“善用你的眼睛吧!珍惜你所拥有的吧!你将看到,一个美好的世界在你面前展开!”
在我了解了海伦·凯特的故事后感到:海伦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能做到很多常人都很难做到的事,她靠的是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我们现在条件那么好,为什么不行呢?如果不行,应该感到羞愧。
海伦·凯特的精神打动了很多人,也深深地打动了我,我非常敬佩她!
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四年级:鹏瑞
暴力慈善篇(5):2009年江苏省高考语文作文解读:品味时尚
2009年江苏卷作文题目:品味时尚
【权威解读】
1、“品味”:
根据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
旧:①尝试滋味;品尝:经专家~,认为酒质优良。
②仔细体会;玩味:他经过细细~,才明白了那句话的含义。
③(物品的)品质和风味:由于吸收了异味,茶叶~大受影响。
新;①②③同
④格调和趣味;~高雅。
认真的观察生活,体会其中的意义和乐趣,这就是“品味”。生活中的一人一事,一景一物,一书一文。都会使你有所领悟。只要你认真去观察,细心去体味,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刻意义,就会发现自然景物也蕴含着人生道理,一书一文都会是你获得享受和启迪。
2、“时尚”:
①当时的风尚;一时的习尚
②仿照当时宫廷妇女服装的样式和时尚
3、“品味+时尚”
经典素材
时髦解
(时尚溯源)
时髦就是毛发,常常是在失去了以后才能真切地感觉到。
汉字的“髦”,最初指的就是毛发,或毛发中偏长的部分,后来演变成杰出人物的代称,如“士之俊选者譬为髦也”以及“士中之俊,如毛中之髦”——当然,他们全部都是男性。
因此,所谓“时髦”的意思,即某个特定时代或特定语境之下的“成功之士”(髦士)及其倡导的一种风气。“时髦”与“时贤”几乎可以成为同义词,而陈寅恪先生“不与时贤争短长”之句,“短长”之间似乎隐然有毛发存焉。
此外,“髦”字还是一种俗称“天门冬”的植物的古称。这种百合科的多年蔓生植物,形态极为繁密,能开白色的花,会结绿色的浆果,生命力分外旺盛;宜观赏,可食用,能入药,作用十分广泛。
因此,我觉得“时髦”那样立竿见影地提供一种杂糅着草和毛发的丰富联想,长短,枯荣,繁茂,飘逸,稀疏,杂乱,坚强,轻浮,蔓延,脱落。
这样的一缕毛发,可以是一种思想、行为、语言、句子,也可以是一种装扮、技术、质材、颜色、器具、声音、气味等等。人是地球上惟一懂得制造时髦并且会赶时髦的生物,尽管有毛发的动物不独人类。与动物相比,毛发之于人类的象征性远高于实用性,但是对于人类来说,毛发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
赫尔岑不听流行音乐
(流行的不一定是高尚的)
俄国著名文学批判家赫尔岑年轻时,被轻佻的音乐弄得非常厌烦,便用双手捂住耳朵。“演奏的是流行音乐乐曲。”主人解释到。“流行的乐曲就一定高尚吗?”主人听了很是吃惊:“不高尚的东西怎么能流行呢?”赫尔岑笑了:“那么,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了。”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哈狗帮”肆虐上海校园
(另类时尚有隐忧)
最近,“哈狗帮”的音乐在中学生中流行开来,他们认为是另类、时尚,谁把其中的脏歌唱得最响,谁就是“孩子王”。尽管上海坚决制止这样的色情暴力文化流进,但“聪明”的盗版音像店老板竟然以此为商机,通过非法渠道积极进货。
“唱得越响越英雄”
,讲起“哈狗帮”,学生们都眉飞色舞,谁不听“哈狗帮”谁就落伍了。据学生说,“哈狗帮”是台湾一支乐队,他们的饶舌音乐特别刺激,歌词满是脏话和色情描写,真过瘾。
教育专家认为,这些所谓另类时尚的文化其实杀伤力很大。学生们在接触色情暴力思想时,会逐渐减弱心理抵抗能力,慢慢接受其中的心理暗示,扭曲正确的世界观,还可能走上犯罪之路。学生喜欢寻找“刺激”是青春期叛逆心理在作怪。“哈狗帮”满足了学生对“另类文化”的好奇心,教师和家长不妨和他们聊聊,引导他们重新回到主流文化。
科特勒换表
(看似时尚,实为实用)
国际营销大师科特勒在上海的一次演讲中,透露了自己3年中4次换表的经历。第一次看中了一款带计算器的日本表,不到半年,这款日本表出了可储存50个电话号码的新款式,他又换了新表;又过了大半年,这款表增加了世界时功能,他又把旧表换下。他说,手表增加新的功能,他还会换。
科特勒换表,不是为了时尚。他是感到新换的手表,可以降低办事成本。他的这种需要,被日本手表生产商敏锐地捕捉到了。当然,并不是他一人有这种需求,而是有无数的消费者潜伏着这种需求。当我们面对一位营销大师也被日本商人引导着消费的时候,不得不对日本企业家善于发现市场需求、引发市场消费的能力表示钦佩。
际上,日本生产商对产品功能重要性的认识,不仅表现在手表、汽车这类高端产品上,也表现在生活中每天使用的日常用品上。几年前,就曾见到一位中国教授从日本带来的一把切菜刀,菜刀的一面贴有一层薄片,防止菜刀粘住食品。这类小改革,打开了一片市场。
因此,无论是什么产品,只要按照消费需求实行新的功能开发,它的市场就存在不断开拓的可能。
酷文化在流行
(酷与时尚)
在日前公布的一项中学生文化调查显示,中学生时尚生活的基本出发点是:我要“酷”。
在北京、保定、上海、苏州、广州、佛山进行的这项中学生文化调查显示,中学生所认为的酷的主要含义是:一种勇气,一种能力,是个性的一种充分张扬,而不是简单的追随与模仿。
调查显示,近7成的学生想酷,但并没有按照酷的标准去实践。
调查列出的前卫活动中,流行程度最高的是上网和染发,边上学边打工也被很多学生认为是“将要尝试”的。
酷的标志:得票率最高的是“刺激”类的极限运动(如攀岩、滑板等)。其次是“不同凡响的生活质量和形象”
,再往下是“追星”和“扮靓”。接受冷色调流行色:中学生最喜欢的颜色是浅黄、天蓝、白色,而几乎无人喜欢砖红、橘红、土黄、深紫等色调。女生喜欢白色的多,而男生喜欢黑色的居多。男生喜欢冷色调的比例占到了47%,女生则仅为36.9%。调查认为,喜欢冷色调也是中学生酷的一种表现,他们希望以冷傲色调反衬出一种内心向往的格调。
他们卷入电子化生活,中意创意型职业。研究人员认为,尽管很多想法比较幼稚,但中学生的时尚性思维,应该得到大人和社会的更多关注,他们所具备的梦想、创造、前卫、挑战的能力,可能正是现代中国人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抓住机会的真正能力和心理素质。
Punk与Hip-Hop
(反传统成为时尚)
在现代社会中,上流阶层仍然占据着社会时尚潮流的主导地位,而工薪劳动阶层则有着自己的一套认同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期,Punk利用自己独特的穿着和装扮方式挑战着上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与传统的社会秩序分庭抗礼。他们穿破烂衣服,佩带金属链子,将头发黏合成尖状并染成鲜艳的颜色。服饰装束不再是篱笆或桥梁,而成为与主流社会时尚价值观相抗争的武器。这一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Hip-Hop文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作为一种街头亚文化,Hip-Hop首先体现于服装及言行独特的欧美都市年轻人身上,他们模仿摇滚乐手的装扮,喜爱唱快板歌,跳霹雳舞,沿街涂鸦。尽管西方主流媒体和多数人群对此抨击不断,但始终没有能够彻底阻止Punk与Hip-Hop一族的大胆示威和公开挑战。Run-D.M.C.在Rock
Box中宣称:“Calvin
Klein从来就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让任何人的名字印在我的衣服后面。”20多年来,在西方乐坛Punk与Hip-Hop
装束成为了大多数流行乐手的典型特征,他们以自己怪异的穿着和独特的演唱风格向占据社会时尚主流的白人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发起一轮又一轮的冲击和挑战。他们的形象成为反叛精神的象征,被众多青少年争相仿效。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Punk与Hip-Hop作为当时一种反时尚而出现的文化现象,如今竟成为一种新的时尚在当代西方社会流行开来。在伦敦、纽约的著名商业街上,你会不断发现有许多受Punk和Hip-Hop启发的时装式样。20世纪90年代中期,Chanel和Tommy
Hilfiger都采用了Punk和Hip-Hop服饰的一些元素,使之逐渐融入到主流时尚潮流中来。
戴安娜王妃的时尚
(名人效应引领时尚)
在谈到知名人士对时尚文化的巨大影响时,英国戴安娜王妃可以说是无人可及的。从公开宣布与查尔斯王子订婚直到1997年与多迪·阿里·哈罗德双双命丧巴黎,戴安娜王妃始终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媒体明星。从她那高价兜售的结婚礼服到弃置不穿而捐献给慈善拍卖会的名牌设计师所设计的服装,戴安娜本人可以说就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世界时尚潮流变迁的一个缩影。戴安娜超越了英国皇室长期沿袭的保守的穿衣品位,大胆尝试当代新的流行时尚,在沉郁乏闷的皇室成员中显得格外光彩照人,因而成为各类媒体聚焦的中心。通过报纸杂志和电视报道,全世界的年轻女性都在以羡慕的眼光关注着这位英国王妃风姿绰约的穿着打扮,并热中于追随仿效她的服饰风格,发型样式和举止神态,名人效应在引领时尚潮流方面的作用在此可见一斑。以至于戴妃仙逝以后,仍有众多善男信女来到时尚之都伦敦的顶级百货商店Harrods的其灵位前凭吊纪念。
历史的毒与现代的酷
(要分辨时尚的好坏)
IZZUE是香港著名时装集团I.T.旗下的自创品牌,在它的专卖店中,记者采集到这样一组镜头:床单大小的军旗从天垂到地;售货员戴的红色臂章印有反万字标识;年轻的顾客正在试衣——自然也是军旗装。看来,亚洲的时装设计师居然在纳粹帝国时代找到了灵感。
橄榄绿的军用书包也在中国都市大行其道,时髦一族还别出心裁地在书包面上秀出点花样:党卫军士兵高昂着头颅,顶上一行口号:“Keep it
up brother, there’s a lot of countries to invade.”
令人费解的是,阿道夫·希特勒在一些亚洲年轻人心中颇具蛊惑力,他的罪恶、凶残反而成为性感的想像力的源泉。就像西方青年崇拜拉美的民族英雄切?戈瓦拉,为人所不齿的纳粹头子竟然在中国有了追星族。可是切?戈瓦拉从未发动过世界大战,也没有谋杀过无辜的民众,二者根本不具备可比性。正因如此,德国大使馆谴责了时装集团混淆是非、不负责任的游戏态度,一些顾客群体也表示抗议。在舆论压力之下,时装店撤换了柜台摆设。
意林故事
追逐时尚的螃蟹
一天,风和日丽。一只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沙滩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哟?”螃蟹循声望去,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向来都是横着走的,可能是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不语,默默走开了。这时,迎面走来一只大虾。“嗨,兄弟,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你为啥老横着走?”螃蟹说:“我们祖宗都这样走。”大虾说:“如果你敢于创新,直着走,你会成为明星的。”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想着乌龟与大虾的话,下定决心当一回明星。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刚想出去炫耀一番,听到一个同类大呼小叫:“嗨,兄弟,没病吧?”螃蟹被骂得莫名其妙。恼怒地说:“你才有病呢!”“没病怎么直着走?”螃蟹不屑:“难道我非得像你一样吗?直走的姿势不是更优美吗?这才叫时尚呢!你懂不?”螃蟹说完,径直走了。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螃蟹,两眼放光。螃蟹现在只能直走,怎么也爬不快。男孩一下子就抓住了它。小男孩举着螃蟹问:“哥,你说,这螃蟹为何直着走呀?”哥哥说:“这可能是一只时尚的蟹吧!”盲目地追赶时尚,追求标新立异,反而失去了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摆脱时尚,留住自我
有个人一心一意想升官发财,可是从年轻熬到白发,却还只是个小公务员。这个人为此极不快乐,每次想起来就掉泪,有一天竟然号啕大哭了。办公室有个新来的年轻人觉得很奇怪,便问他到底因为什么难过。他说:“我怎么不难过?年轻的时候,我的上司爱好文学,我便学着作诗、学文章,想不到刚觉得有点小成绩了,却又换了一位爱好科学的上司。我赶紧又改学数学、研究物理,不料上司嫌我学历太浅,不够老成,还是不重用我。后来换了现在这位上司,我自认文武兼备,人也老成了,谁知上司喜欢青年才俊,我……我眼看年龄渐高,就要被迫退休了,一事无成,怎么不难过?”
研究学问、学习技能,应该是为充实自己,千万不能为了迎合别人的意旨,或随时代潮流而盲目地进行,否则目的不能达成事小,白白糟蹋了一生宝贵的光阴才最可惜。
暴力慈善篇(6):名著梗概:《约翰·克利斯朵夫》
(法国)罗曼·罗兰著
[故事梗概]
约翰·克利斯朵夫生于德国莱茵河畔的一座小城里。这个城市很美,红色的屋顶、浓郁的花园,散布在柔和的山岗下,倒映在灰绿色的莱茵河里。约翰的祖父米希尔和父亲曼希沃都是宫廷的音乐师。母亲鲁意莎替人家当厨娘。祖父对父亲娶了一个女仆做妻子一直不高兴。他认为“既不门当户对,也不是音乐界的人”,而“一百多年来姓克拉夫脱的就没娶一个不懂音乐的媳妇”。
约翰长得丑,小时也很淘气。但他有强健的体格,倔强的个性。一位富家太太赠送了几件衣服给约翰穿,被富家的孩子认出,他受到讥笑,约翰便打了富家的孩子一顿。结果,约翰被母亲拉到那个太太面前赔不是,他感到十分地懊恼。
祖父常常带约翰去散步,讲历史上伟大的人物,如雷果卢斯、阿米奴斯、律左、科纳等,并经常提到那征服过欧洲的拿破仑。约翰的父亲曼希沃是个酒鬼,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但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是个音乐天才,便带他去参加音乐会,亲自教他功课。约翰爱幻想,爱大自然,有着丰富的联想。他在风雨、阳光、河流中,都能体味出音乐的美。可是父亲却用老一套的教育方法和呆板的练习曲折磨他,使约翰“骄傲与自由双方面都受到侮辱与损害”。他在练习音乐时,故意和爸爸刁难,结果他受到重重的责打。祖父对他说:“为着人类最美最崇高的艺术,为着抚慰人类造成人类光荣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
一次,祖父带他上戏院看歌剧演出,约翰很受感动。在回家的路上,祖父告诉他音乐是超凡的艺术,他说:“你瞧,音乐家职业何等美妙!还有什么会比创造这些神奇的景色更光荣?这无异做了尘世的上帝。”祖父的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不久,歌剧的作者法朗梭阿·玛丽·哈斯莱来到这座小城,他将亲自主持他的剧本演出,并担任乐队指挥。约翰目睹了哈斯莱如何被狂热的群众包围,受到热烈欢迎的场面。演出后,约翰还受到哈斯莱的接见。于是他想自己将来要做个象哈斯莱那样受欢迎的音乐家,“制作如哈斯莱一样的作品,成为一个大人物”。
约翰醉心于创作。祖父把他在钢琴上弹出的曲调,整理编成《童年的娱乐:歌、默奴哀、华尔兹进行曲》,并署上“约翰·克利斯朵夫全集卷一”的字样。这使约翰得意非凡,他在内心喊着“我是一个作曲家、一个伟大的作曲家”了。祖父以做名人和出名来引诱他。这时约翰才六岁。
但约翰从舅舅那里,则接受了另一种教育。他舅舅名叫高脱弗烈特,是个流浪小贩,常出没于大自然和乡间。祖父和父亲都瞧不起他。但他是个自由独立的人,他懂得很多古老的谣曲,并能在大自然中体验出音乐的美,歌唱得十分动人。他告诉小约翰说,唱歌是心的声音,“一个人需要唱、应当唱的时候才唱,不应为了娱乐而唱。”他要外甥不要去编什么新的歌,不要去做大人物。他说:“何用你唱歌呢……难道它们(指大自然)不比你所能作的一切唱得更好吗?”约翰把自己作的曲子唱给舅舅听,舅舅说:“这多难听!”并指出约翰是“为写作而写作的,你为要做一个大人物,为要叫人佩服才写的”,这样的东西是不能打动人的。他还说:“你在屋内所写的一切全不是音乐,屋内的音乐等于屋内的太阳。音乐是外面的。”舅舅和祖父、父亲的文艺观根本不同:舅舅是为生活而艺术,祖父、父亲是为艺术而艺术。
祖父把约翰作的《童年的乐趣》题献给雷沃博大公爵,并特地为约翰组织了一次音乐演奏会,大公爵也亲自出席了。约翰演奏得很成功。公爵称他为“再世的莫扎特”,并送给他一块金表。而约翰却向公爵小姐透露:乐曲中最优美的一节《脱利奥》是祖父的作品,冒充为他的。
约翰满十一岁了,他向圣马丁寺的琴手弗洛李昂·霍才学“和声学”。这一年,他被公爵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提琴手,仅次于他的父亲。祖父和父亲都为他感到高兴。但他看到人们把他看作是大公爵豢养的珍禽异兽时,感到羞愧。一次,他向瞧不起音乐的丹奥陶伯伯(商人)吐唾沫,父母亲不敢得罪这有钱的亲戚,命令约翰跪下赔礼,他更加感到气恼。他羡慕舅舅过着独立自由的生活,对谁也不巴结。
不久,祖父中风死了,约翰很伤心,对天伸着小拳头,诅咒上帝夺去了他的爷爷。父亲仍常喝酒,宫廷演出时他老迟到。约翰便被提升为第一提琴手。接着父亲被爵府辞退了。这样一来,约翰在十四岁上便担负起抚养父母兄弟的担子(他有两个弟弟)。
约翰被乐队的指挥多皮阿·帕弗邀请到乡间去野餐。在船上他结识了一个金发少年、富商的儿子奥多·狄哀纳。他们很谈得来,约翰向他表白了自己独立自由的性格,他说:“我有一双好手,一颗好脑袋,永远会挣得我的面包。”他蔑视金钱,藐视一切篱垣以及“禁止通行”、“惩罚不贷”等限制人们自由,保卫神圣产业的告示。这次结识之后,约翰对奥多的亲热,发展到产生变态自私心理的地步,只要奥多和别的朋友接近,他便嫉妒得要命,声称他失去了奥多,他将自杀,也杀死奥多。直到奥多升大学了,他们的友谊才逐渐疏远起来。
参议官克里赫新寡的夫人和女儿迁居到她出生的城市来了。她和约翰是邻居。这位夫人听了约翰在音乐会上演奏,便邀请他参加她家的茶会。她喜欢约翰那“正直、勇敢,还有那坚毅耐苦的精神”和他那“笨拙、丑陋”的外貌。她聘请约翰为自己的十五岁的女儿弥娜上钢琴课。约翰答应了。不久,他便爱上了这位小姑娘,并以“将来要做一个大艺术家”向她许愿。但她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她直白地告诉约翰说,以他的出身、门第和财产都没有资格娶她的女儿。弥娜听从了母亲的意旨,对约翰开始疏远起来。约翰很气愤,他写信给夫人说:“一切自命高贵而没有高贵心灵的人,我鄙薄他,当他如一块污泥。”
约翰父亲因酒醉掉到沟里淹死了。失恋、丧父,使约翰产生了这样的认识:“他看到人生是一场没有休息,没有侥幸的战斗,凡是要成为无愧于‘人’这名称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着无形的敌人抗战:天性中致人死命的威力,摇惑人心的欲望,暧晦幽密的思想,那些使你堕落、使你毁灭自己的念头都是这一类的顽敌。”他听见了自己的“上帝”在呼喊:前进吧,前进吧!永远不要歇息!这时他才十五岁。
约翰和母亲搬到祖父的朋友于莱家居住。他的大弟弟洛陶大进了丹奥陶伯伯商店工作,二弟恩斯德到航船上去做事。老于莱和自己的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他外孙女洛莎是个十五岁的姑娘,生得不美,但她挺能干活,而且热烈地崇拜约翰。老于莱想把外孙女许配给他。约翰却爱上了开小杂货铺的年青寡妇萨皮纳。
萨皮纳是个慵懒的、苍白的、病弱的女人。她连自己的小店铺也懒得经营,把顾客都打发走了。约翰则认为她是个自由的人,不受任何约束。萨皮纳也爱约翰。他们一同到乡下萨皮纳的哥哥家过了一晚。这事被老于莱一家知道了,认为约翰道德败坏,对他怀有敌意。约翰被人邀请到科仑和杜赛道夫两地演奏。回来时,萨皮纳患流感死了。洛莎第一个把这消息告诉他。约翰感到世界构造得很不好:“爱人的不被爱,被爱的不爱人,爱而被爱的又迟早有分离的一天。”约翰开始放纵了。他勾搭上了帽子店的女职员阿达,和她在乡间小客店住了一晚。这事被宣扬出去,闹得满城风雨。约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指责,连爵府也没放过他。老于莱一家更是气愤。从此,洛莎对他也死了心。阿达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她和约翰好了一阵子,不久,又和约翰的弟弟恩斯德好上了,把约翰抛弃了。约翰感到苦恼,他对舅舅高脱弗烈特说,他有过志向,也奋斗过,但一点出不中用,蹉跎了人生。舅舅告诉他说:“人是不能为所欲为的,志向与生活是两件事情,应该自寻安慰,主要是勿灰心,继续抱着你的志向,继续生活下去,其余的便不由我们作主了。”
约翰对德国的音乐作了改革的尝试。他憎恨无热情的作品,认为人生一切的欢乐只是创造的欢乐:爱情、天才、行动--都是独一无二的火焰喷射出来的花朵。他对过去崇拜的音乐大师重新进行评价。人们都说他是“标新立异”。大公爵也对他说:“听您的说话,先生,有时竟让人疑心您不是德国人。”约翰指挥自己的音乐新作演出,大公爵未到场,演出遭到了失败。但约翰认为:“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决心要把“德国人的口味彻底洗涤一下。”
一个法国喜剧团路过约翰居住的小城市。约翰认识了其中一个女伶奥弗丽。她告诉他巴黎是个自由的城市,“没有什么党派来左右人家的名誉和成败”,“不压抑无名的天才”等,使得约翰产生对巴黎的向往。一位法国家庭女教师安多阿纳德很想看一次本国喜剧团的表演,因买不到票,约翰便将自己的戏票送给她去看。之后,安多阿纳德竟被东家当作是约翰的情妇,被辞退了,这事使约翰很难过。
约翰创作的歌剧《依斐日尼》,在本城举行公演,但音乐不投合观众的口味,演出又一次遭到失败。接着,约翰便从事音乐批评工作,对时行的音乐进行猛烈的抨击。大公爵便当面警告他,不要作一个社会主义的音乐家,还禁止他在攻击公爵的报纸上写文章。约翰反驳说:“我不是您的奴隶,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公爵把他撵出宫廷乐队。约翰失去了靠山,生活也难以维持了。不久,他舅舅也死了。约翰感到空虚和孤独。
一次,在一个乡村节日的舞会上。约翰看到一个军官在打一个不愿和他跳舞的姑娘,他挺身而出,打抱不平。结果引起一场斗殴。村民和士兵冲突起来,约翰在混战中,打死了一个下士,立即受到追捕。他来不及回城和母亲告别,便搭火车逃离德国,到法国去了。
约翰来到巴黎,举目无亲。他去找过去相识的朋友狄哀纳和高恩帮忙,却遭到冷遇。出版商高恩对他说:“法国是女性的……假使您想成功,也得利用这一点。”约翰走投无门,只好为一家肉店老板的女儿教授钢琴课。巴黎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混乱的社会,被专制蛮横的官僚政治统治着”,真正爱好音乐的人太少了;剧场庸俗呆板,充满旧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而文坛则“充满女性和女性化的男人”,“精神卖淫的风气似乎到处弥漫着。”这里有数不清的出卖娱乐的商人,其中有旧式国粹派,也有现代式的巴黎化的犹太人。由于出版商记恩的介绍,约翰进入巴黎交际场中,亲自看到了女人在巴黎社会中占有最高的地位,“男子制造作品,女人制造男子”。高恩还领他到戏剧院去,约翰在那里看到“凶杀、强奸、疯狂、酷刑、挖眼、破肚:凡是足以震动一下太文明的人的神经,满足一下他们隐蔽的兽性的景象,无不具备”。高恩自称是个艺术家,他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约翰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你们都是伪善之徒”,你们“用‘艺术’和‘美’的名词来遮饰你们民族的荒淫。为艺术而艺术!……嘿!多庄严的信仰!”
约翰在教课中认识了一个青年女学生高兰德·史丹芬,她是汽车制造商的女儿,和她一同学钢琴的还有她的表妹意大利人葛拉齐亚。她们都崇拜自己的老师。尤其是葛拉齐亚十分尊敬约翰。但不久,她被父亲接回意大利去了。
巴黎音乐界感到约翰是个艺术巨人。但他们尽量破坏他写的作品,免得他出名。他们信奉一句箴言:“我的杯子不大;……但我……在别人的杯子里喝。”
约翰写了剧本《大卫》,被社会党议员亚希·罗孙看中,他要拉其情妇担任剧中主角。经试演,这个女人的声音恶俗不堪。约翰坚决要把她撤换,结果和罗孙闹翻;约翰在一气之下,撤回了自己的作品。
在一次夜会上,给翰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奥维德·耶南。他是个破产的银行家的儿子。其姊姊安多阿纳德,就是约翰在德国时送戏票给她而被解雇的女教师。奥维德生性温婉,姐弟皆爱好音乐。他一直由姊姊照顾着,安多阿纳德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弟弟的上学和生活。她在德国被辞退后,回到巴黎,不久前患肺炎死了。约翰为此感到很伤心。他和奥维德的感情更加亲近了。后来,他们搬住在一个寓所里,以当家庭教师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奥维德“有精明头脑,病弱身体”,约翰则“有着坚强的力量,扰攘不安的灵魂。一个是盲人,一个是瘫子”。奥维德醉心于宗教,“热诚祝望建立一个基督教共和国”。约翰则认为奥维德只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对奥维德说;“你们沉溺自由,忘记了人生。”
这对朋友感情上很融洽,但他们的气质完全各别。一个浪漫派,一个现实派,一个善于幻想,一个要求行动。约翰主张法国人应“团结起来打扫房子”,不能让少数坏蛋把人们踏在脚下,不要等拿破仑再世,才去改造世界。而奥维德则说:“暴力是我所厌恶的”,“我们的国家可不能为仇恨而建设”。他相信法国“潜在的德性,光明与理想主义的力量”,并极力反对共产主义和工人革命。他“梦想建立一个友善的欧罗巴,集中全部努力来造一个更公平更近人情的世界”。
这时期,约翰认识了一个工程师的女儿雅葛丽纳·朗依哀。约翰很爱她,但他看到自己的朋友奥维德也在爱她,便主动退出,让他们结合。不久,奥维德和雅葛丽纳结婚了,并到意大利作蜜月旅行。约翰失去唯一的朋友,感到很孤独。但他仍孜孜不倦地在进行音乐创作。这时他的艺术思想起了变化,“变得更宽广更富于人间性。他不希望音乐只成为自己的独白,自己的言语,更不希望一种只适用于内行的复杂艰深的结构。他要音乐成为和人类沟通的桥梁。唯有和别人密切相连的艺术才是有生命的艺术。”约翰曾写信给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请求他把他的“歌”集寄给他,但没有得到回信。正如歌德不理修倍尔脱与斐里奥士把杰作寄给他一样。
奥维德旅行归来,当了一名中学教师,仍然和约翰搬住在一起。新婚妻子不满意奥维德的冷静,她喜欢约翰的热烈。她想把两人都抓到手里。约翰为了忠于朋友,只好搬开。出版商哀区脱收买了约翰的作品,并把它篡改出版,这使约翰很生气,他买回了自己全部的作品,因为他不愿意出卖自己的思想。
在一次奥国大使馆举行的晚会上,约翰遇见了过去的学生葛拉齐亚,她已经出嫁了,丈夫是奥国大使馆的青年随员,一位贵族世家的子弟。葛拉齐亚在巴黎已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少妇。当时巴黎报纸正要诋毁约翰,靠了葛拉齐亚在暗中调停,挽救了他的名誉。同时,她还设法使报纸刊登恭维约翰的文章。另外,她正在发动一次运动,让德皇赦免约翰先前的杀人罪,把他当作天才的艺术家加以特别宽容。约翰对自己的学生十分感激,甚至疯狂地爱上她,但她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
雅葛丽纳生了个男孩。过不久,她爱上了一个风月场中的老手--巴黎的一位作家,丢下儿子和他一同私奔了。奥维德为此受了很大打击,情绪消极,他感到痛苦在社会上触目皆是,社会简直是一所医院,世上“最惨的还不是贫穷与疾病,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残忍”。他除教养儿子外,开始做慈善事业。约翰则不相信将来会有公平合理的社会。他只“相信人生的情绪和艺术的情绪是真实的”。这时,他受到平民的吸引,想创作一些大众化的艺术,甚至他和工人接近起来。但他反对社会主义,而愿意站在蒲鲁东工团主义的一边。在艺术与政治的关系上,他认为“不能拿艺术去替一个党派服务”,“艺术家好比一支罗盘针,外边尽管是狂风暴雨,它始终指着北斗星”。同时,他认为“艺术品既不在金钱之上,也不在金钱之下,而是在金钱之外”。
巴黎工人举行“五一”示威游行。约翰和奥维德虽不属于任何党派,但他们受群众高昂的激情的鼓舞,也参加了工人游行的队伍。在游行时,警察和工人发生了冲突。奥维德被人群踩倒,约翰则打死了一名警察。这样一来,约翰在巴黎呆不住了,工人们掩护他出逃,并把他送到瑞士。约翰参加游行和打死警察,只是一时的冲动,并没有什么政治目的和信仰。他杀了人,“可不明白为什么杀的”,也“不懂自己怎么会参加”游行。
奥维德因伤重,过了不多久,他死了。约翰在瑞士闻讯后,要赶回巴黎为朋友复仇。但他走错了路,走到了德国边境的村庄。这里他遇见了老相识勃罗姆医生。在医生挽留下,约翰在他家担任了家庭教师的职务。这时,他对艺术作了新思考。一方面,他感到不能靠作曲来逃避现实;另一方面他不明白为谁而写作,甚至“他觉得艺术一无用处,填补不了死亡造成的空虚”。
勃罗姆的妻子阿娜出身于富商家庭,她歌唱得很好,约翰陪她到郊外野游,他用音乐“打开了她的心灵--重门深锁的密室”。他们竟发生了肉体关系。约翰欺侮了恩人的妻子,他苦闷得想自杀。于是,他辞别勃罗姆一家,出外旅行。但过了半个月,他又感到离不开阿娜,回来了。他和阿娜的关系,渐渐被人察觉了。阿娜开煤气自杀,约翰恰巧发现了,救了她。然后,他下决心离开了医生的家庭。
约翰在瑞士一个山村隐居起来,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对人生进行了紧张的探索,并感到他“没有力气”再进行战斗和反抗了。他要在走向死亡的道路上寻找活的灵魂。终于他找到了,这就是信仰上帝。于是“生命回来了,而克里斯朵夫心中的爱也醒过来了,得到上帝恩宠的灵魂简直是一桩奇迹”。他感到过去自己有两种性格:“一个是创造的艺术家,完全不问道德效果;一个是行动者,喜欢推理的,希望他的艺术有道德的与社会的作用。”现在这矛盾消除了,他认为艺术和太阳光一样,“太阳既非道德的,也非不道德的,它是生命,它战胜黑暗,艺术亦然如此”。
一个巴黎的朋友经过瑞士来约翰隐居的地方拜访,并告诉他,他的作品在欧洲各地演奏,获得极大的成功;他在德国杀人的旧案经葛拉齐亚帮忙也已撤销了,在巴黎打死警察的事也逐渐被人遗忘了。约翰屈指算算,他逃离巴黎已快十个年头了。
在一个明朗的夏季。约翰的学生葛拉齐亚带着两个孩子来瑞士疗养,她已经新寡了。约翰和她相会后,重新燃起热情,但她仍然只给他一种恬静的友谊。秋天,约翰到罗马去找她,表示要和她结合。葛拉齐亚回答说,她对婚姻已没有信心了,而且他们两人的性格很不同,难免会发生冲突的,从而拒绝了他。在意大利逗留期间,约翰接到巴黎方面的邀请,要他在几个音乐会上担任乐队的指挥。葛拉齐亚劝他接受下来。这样约翰便起程重返巴黎了。
约翰到巴黎后,给葛拉齐亚写信,告诉她巴黎没有改变,“可是我,我改变了,不敢再对他们严厉了”,并说:“你瞧,我老了,不会再咬人了,牙齿钝了。”经过十年隐居的生活,约翰的确变了。但他在巴黎受到热烈的欢迎,演出也很成功,连反对他的敌人也捧他了。他对巴黎生活也“感到兴味”,不再刺人了。
奥维德的孩子乔治已长大成人。他很爱好音乐。一天,他来找约翰伯伯,要求接纳他当学生。约翰想起和他父亲的友谊,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不久后,葛拉齐亚也带了两个孩子从意大利来到巴黎。她的十一岁的女儿叫奥洛拉很象母亲,也向约翰学音乐。这样约翰便竭尽全力去培养这对少年,并有意促使他们结合起来。不久葛拉齐亚死了,约翰悲痛欲绝。
约翰晚年,仍继续从事创作,但作品的性质已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约翰早年作品是雷雨,晚年作品便变得恬静了,它象“夏日的白云,积雪的山峰”。
乔治和奥洛拉的婚礼是在罗马举行的。约翰亲自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但在他们结婚前两天,约翰得了肺炎,从教堂回来时,他晕倒了。他为了不妨碍新婚夫妇的蜜月旅行,并没有把自己的病告诉他们。在患病中,约翰对自己的一生作了回顾。他认为“我的目的达到了”,“青年时期拼命的努力……顽强奋斗,为了要跟别人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利,为的要在种族的妖魔手里救出他的个性。便是胜利后,还得夙夜警惕,守护他的战利品……友谊的快乐与考验,使孤独的心和全人类有了沟通。然后是艺术的成功,生命的高峰……不料峰回路转……遇到了丧事、情欲、羞耻--上帝的先锋队,他倒下了……劈面遇到上帝……努力在主替我们指定的范围内完成主的意志。”最后,他死了。
圣者克利斯朵夫背一个小孩过河。这孩子很重,他便是“即将来到的日子”。
暴力慈善篇(7):美丽中国 我的中国梦_6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的想学医,有的想成为歌星,有的想成为有钱人……但是从小到大我的梦想一直在变。
我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发明各种机器,方便人类工作,用来保家卫国。比如发明一种针尖大小的机器人,钻进人的血管里,清除堵塞物,让人延年益寿,再发明出一种海陆空通用的新型机器人,用它代替人类作战,会大大地降低伤亡人数……
我还想成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妙手回春。让癌症患者远离病疼的折磨,让残疾人恢复原本的样子,让畸形患者不再因畸形而受人岐视……
我还想成为警察,抓住那些小偷、腐败的官员、强盗、黑社会、不良少年……每个坏人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我的眼睛。让世界变得和谐,不再有暴力的事件发生。
我还想成为作家,写出一篇篇旷世大作,成为第二个“莫言”。写出一篇篇语句优美、意境出众的作文,让小孩子们的作文水平更上一层楼,让每个小孩子都不再为作文而烦恼。
我还想成为志愿者,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保护动物,不让偷猎者捕杀动物;保护环境,不再让任何人污染环境,让地球变得干干净净。
我还想成为慈善家,帮助灾后的地区,帮助上不起学的孩子们,让中国各地都变得繁华起来,让每个求知若渴的孩子们都得到知识。
我还想……
我还梦想着做许多事情,但这些都只是“想”而已,少年强,则国强,如果每个少年都有一个梦想,并努力地去实现它,那未来的中国将会是一片繁荣富强!
五年级:漫天的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