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3篇

时间:2018-11-03 来源:描写作文 点击:

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篇一:向你推荐一本书_700字


  《保卫延安》,是现代作家杜鹏程在1954年发表的一部小说。小说描写出了一幅真正动人的革命战争的图画,成功地写出了人民如何战胜了敌人的生动历史。小说还第一次塑造了彭德怀将军的形象。
  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大规模正面描写解放战争的优秀长篇《保卫延安》,被誉为“英雄史诗”。小说以宏大的规模,磅礴的气势,出色地反映了解放战争中着名的延安保卫战,在我们眼前重现了真实、壮丽的人民战争历史画卷。
  小说围绕西北战场我军正规部队与千倍与我军的敌人浴血奋战,以我军主力纵队的一个连所参加的青化砭、蟠龙镇、榆林、沙家店等战役为主线,艺术地概括了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的历史性进程。小说所描写的人民战争的场面,规模宏大,头绪纷繁,从高级将领的重大决策到基层连队的战斗生活,大大小小战斗的组织和进行,以及根据地人民和游击队的斗争,都有真实、正面的描写。小小说没有讳视当时严峻的斗争形势,没有回避敌强我弱下战争的激烈和空前绝后的残酷,真实地反映出了战争的情形。
  小说还深刻地揭示了这场战争之所以能取得胜利的跟本原因:党中央,毛主席对整个战局的正确分析和英明决策,彭德怀司令员的正确部署和指挥,我军将士从高级指挥员到普通战士为誓死保卫党中央而浴血奋战,因为有了这些,战争才会胜利。
  家喻户晓的影视作品《保卫延安》就是由这本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小说由始至终都洋溢着热情和高昂,能使读者感受到人民战争有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巨大威力。这也是导演柴宏南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作品进行拍摄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卫延安》在长篇小说创作中达到了50年初期的最高水平,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一件瑰宝。
 
    石滩镇中心小学五年级:杨鑫

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篇二:余华:我这样走上文学道路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地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余华简介: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其作品已被翻译成日、韩、英、法、意等十几个国家的文字,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当作家最初有功利目的
  谈起自己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余华毫不回避当初的选择有一定的功利性。“毕业以后我干牙医,一干就是5年,一点不夸张地说,这5年我拔了至少有1万颗牙,每天7点就上班,干8个小时,感觉自己就像笼子里的鸟。有时我站在窗户前,发现隔壁文化馆里的人成天在街上闲逛,我就问他们不用上班吗?他们告诉我这就是工作,我当时就想:‘这工作好’。后来我问文化馆里的一个朋友:‘怎么样才能进文化馆工作?’他告诉我写小说吧,我想我认的汉字也有五千多个了,做音乐、画画不行,写小说大概行,于是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开始写小说的余华在文学道路上有些幸运,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被《北京文学》相中,请他到北京进行修改,这在余华当时所在的海盐县是件大事,用余华的话说:“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是我们县第一个上北京改稿子的人。回来后县委宣传部的人说我是个人才,不能让我再干牙医了,干什么呢?进文化馆吧,这一下满足了我的愿望。”
  没有冠冕堂皇,却是那么的真实,这就是余华。余华说他到文化馆第一天上班时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结果到单位一看自己竟然还是第一个上班的,于是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这个单位我来对了。此后他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后来成了每个月只有领工资的时候才去单位,最后干脆辞职,走上了职业作家的道路。
  大概文人都有自嘲的特点,有时候还愿意拉上一些同行,余华在说完自己从事写作的原因后又补充了一段:“后来我发现我们这批人里面和我一样的有不少,有一次我和莫言、王朔几个人去意大利,主办方让我们写一篇‘我是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的文章,我才知道莫言是为挣钱买一双皮鞋,王朔则是为了换个工作,和我一样,谁也不比谁好多少。”
  不过自嘲归自嘲,但和每一个成功的作家一样,余华对自己的文学创作是严肃的,“现在我写作已经完全是因为热爱,没有一点功利性。其实作家在从事写作的时候,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有功利的一面在内,但当他真正进入到这个领域之后,功利性就会慢慢消失了。”
  一个好作家首先是一个好读者
  余华虽然因为“文化大革命”没有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但广泛的阅读让他有着深厚的文学底蕴。他自己称自己的写作最初受川端康成的影响,而后卡夫卡的着作又让他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川端康成让他学会了细节的描写,而福克纳又教会了他如何描写心理。不妨让我们来听听他对几位大师的感受:
  “杰克·伦敦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那句话就是:宁愿去读拜伦的一句诗,也不要去读一百本文学杂志。这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读到的话,当时我明白应该去读经典名着,而不要仅仅去读文学杂志,现在看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我开始读外国小说的时候读了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川端康成的笔法给了我极大的影响。记得他有一篇文章,写一位母亲坐在已经死去了的女儿的床前,结尾是这样写的:女儿的脸,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一位出嫁的新娘。这种比喻对我影响极大,让我知道了以后在写文章时比喻应该向哪个方向走。
  “但凡大师都注重细节,鲁迅就是这方面的大师。在《孔乙己》的开头,一句话就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交代清楚了:咸亨酒店的格局,穿长衫的是坐在里面的,穿短衫的是坐在外面的,而孔乙己是惟一一个穿长衫坐在外面的。鲁迅在这篇文章里最棒的一笔是写孔乙己被打断腿后来酒店的场景,当时他摊开手,手里有几文铜钱,这时鲁迅用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是怎么来的:他满手是泥,原来他就是用这双手走来的。这一细节的描写说明了鲁迅的伟大,可以说这篇文章如果不写孔乙己是怎么来的,鲁迅就不能称之为鲁迅。
  “我一直迷恋川端康成,直到最后有些走投无路了。幸运的是我碰到了卡夫卡,读到了他那篇《乡村医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章中的那匹马,当时我奇怪,怎么这匹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后来我认识到,作家应该是自由的,可以说是卡夫卡解放了我写作的能力。
  “教会我如何去写心理描写的是美国的福克纳,这个本领让我可以用一辈子。我读了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描写一个人杀人后的心理。他全部采用了客观的视觉的描写,看完这篇小说,我总结的心理描写是:让心脏停止跳动,让眼睛睁开,去看。真正要写一个人的心理,恐怕一百万字也不够。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确实是这样,内心的宽阔不是可以去描写的。”
  余华自己称他一直坚持在读一些文学名着,在他看来,真正的文学作品,能给人极大的改变,改变你的想法,改变你感受的能力,甚至改变你的思维。他对此的总结是:作为一个作家来说,他有一个重要的身份,就是一个读者。任何一个作家他首先是一个读者,一个优秀的作家首先是一个优秀的读者,他能够体验文学作品中的力量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让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
  余华说,很多人看了他的书后问他关于书中的人物描写是否有他的影子,对此,他一再强调人物是人物,而作者是作者。
  在自己的创作道路上,余华给自己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刚开始写作到上世纪90年代写的三部长篇之前,对于这个阶段,余华称自己的写作风格为“霸道”,“这段时间里我创作的时候是抱着人物不说话的态度,我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进入20世纪90年代,当余华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笔下的人物开始突然说话了,“我当时很奇怪,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说的,但他的确从我的笔下写出来了,当时的感受是我只是在记录着。”虽然还一直克制着,但小说中人物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话语越来越多了,《活着》就越来越多,“到《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完全放开了,随着人物走,让我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这种感觉非常地美妙,我当时发现人物是有生命的。”余华把这段时间称之为第二阶段。
  虽然一直咬定作家与笔下的人物是两回事,但余华也承认童年的经历对他的影响很大,比如在《活着》中关于人物的描写,他认为现在20多岁的小说家不会再这样写了。“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作家有着一生的影响,童年对世界的印象就像是一张白纸在复印机里一下复印下来一样,而我后来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在局部做一些修改。”
  在余华的文章中,干净、简洁是他的一大特点,那么这一特点是怎么来的呢?余华的答案是:音乐。“我以前不愿意写长篇,像《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书,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我一直认为太复杂。但有一次我听到了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我发现如此宏大、如此丰富的一部交响乐,采用的音乐却是如此地简单,给人以极大的震撼。这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发现单纯是如此地有力量,后来的《许三观卖血记》我就尝试着用这种风格来写,尽量把语言用得简单一些。”
  对于将来的写作会朝着什么方向走,余华说自己也不知道,只有写出来了才能知道。

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篇三:名人励志故事:三毛,自学成才的人_1200字

  三毛本名陈平,原籍浙江定海,1943年生于四川重庆。  1948年底,举家迁居台湾。童年的三毛并未立志当一名作家,却喜爱美术,她幻想将来成为一位画家的妻子。  三毛小时曾读过一本《三毛流浪记》,对她影响很大,从此便沉迷于书海之中了。疯狂地爱上了文学。长大后开始写作,她不署名陈平,而以“三毛”为笔名,作为纪念。读小学、中学时,三毛的文章写得不错。在小学时,她便开始给报刊投稿了,参加学校讲演的稿子都是她亲笔写的。在初中,她还学过写诗。  三毛早年的人生道路是崎岖坎坷的。就读于台北某女中时,三毛对数学不感兴趣,成绩很差,老师则以此嘲讽她,好强的三毛为不受歧视,发奋用功,终于获得了好成绩。但这位老师却误为“作弊”,竟在她脸上画圈,叫她绕跑道跑,在她幼小的心灵上留下巨大的创伤。她忍无可忍,只好逃学。她父亲得知此事后,并未责怪她,而是让她休学。  从13岁到20岁整整7年的时间里,三毛都是在家自学的。她的父亲陈嗣庆是一位律师,母亲终进兰也有很好的文学修养,都耐心教导她。回忆往事,三毛说:“不是妈妈的熏陶,我写不出来这许多文章。”在那段不短的岁月里,三毛用功读书,孜孜不倦。她读唐诗、宋词、《古文观止》、看《红楼梦》、《水浒》……学绘画,弹钢琴,还学会了英、日、法、德文,尤为出色的是西班牙文学。  20岁那年,三毛的好友鼓励她进大学求知。在得到台湾中国文化学院院长张其昀的允诺后,三毛进该校深造。最初她学的是哲学,两年后转入新闻系。在大学读书时,她的老师读了三毛写过的一篇3万多字的文章后感动得哭了,认为三毛是他的学生中“最有才华”的一位。  三毛出版过10多本着作,大都是散文集,其中有《雨季不再来》、《稻草人手记》、《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背影》、《送你一匹马》、《倾城》、《我的宝贝》等。三毛还译有《兰屿之歌》、《娃娃看天下》等书。后者是1000页的西班牙漫画书。为译此书,三毛与丈夫荷西曾历时8个月,每天晚上不看电视,将门锁上,工作到深夜。  三毛满怀激情地把漫游世界的所见所闻,挥笔成篇。她写的多是真实的事情,自称其作品“几乎全是传记文学式”的。她还说过,“我并不是作家,只是一个生活的记录者。”她的作品自成风格,生活气息浓厚,感情真挚。有人评论她的作品风格是“朴实、自然、坦率、真情”。  70年代中期,三毛的作品在台湾极为畅销,一度出现过“三毛热”。有人说,三毛在台湾文坛掀起了撒哈拉沙漠的风暴,让喜爱她的读者噙着泪水,带着微笑,注视着她的足迹,从沙漠到海岛,拨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弦。1986年她还被评为“台湾最畅销书十作家之一”。  一位台湾作家指出,三毛的文笔清新通俗,具有强烈的个性,这可能是她的作品特别受读者欢迎的原因。一位台湾心理学教授分析说,三毛将南美洲描写得那么好,事实上那儿却是战火连天,充满人间的苦闷。现实生活既然有这么多的苦闷、束缚,尤其年轻人,面对着现有制度下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大家多么希望在精神上暂时舒放自由一些,逃避到一个没有战争,没有恨,到处充满爱的世界。这也许是三毛文章受欢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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