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要地老天荒10篇
一:[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记忆里的地老天荒
经常在无法选择的时候,选择遗忘。并不是不想去怀念,而是心里放了太多,却还有更远的路要走。纪念品不是真的可以纪念,不是真的可以当作标签永存岁月,回忆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可以拿来回忆的,不是时时刻刻都有地方存下回忆。于是,记忆被时间过滤,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越来越陈旧。有些人,注定陪你走一生;有些事,注定在你心里永存;而有些人,只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些索然无味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吧。留下一些昏黄落满尘埃的岁月,带着淡淡的苦,却是真实的伤。岁月放的,还给岁月。
时间象一把无形的刀,快速的将记忆分割。来不及躲避,来不及感慨。快乐的没有快乐多少,悲伤的却更加悲伤。记忆里树影斑驳的童年。岁月的年轮漫漫划过,记住的,沉积的,总是那些小小的却无法再重来的遗憾。
那种浅浅的隐痛和遗憾,慢慢渗入了骨髓里,时间长了,就象风湿一样折磨着关节,时时发作。事过境迁,却无法摆脱。
往后的日子在离去与留下之间徘徊,用悲伤的文字堆砌岁月的道路,企图留下点什么。想明白自己想要的,那些曾经占据在心里的隐痛;那些浮现淡淡昏黄色的岁月;那些陈旧的尖锐的流年。自己上路,一个人行走。
用双手记下岁月的流离。我只是在做梦,梦里是发霉的阳光,颠沛流离的前方,抬头迷雾里的昏黄。不停走,不停走,走向记忆里的地老天荒……
二:[突然想要地老天荒]一个人的地老天荒_400字
方茴说”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寒假在家,看完了匆匆那年。心中五味杂陈,感触至深。这部有关青春的小说,不觉让人倍受心酸。感慨时光之飞逝,物是人非后的无奈。
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现在的我们还好小,小到连人生的一半都没有走到。用三年时间考上一所终生受益的学校总比用三年时间去喜欢一个与未来无关紧要的人来得实在。
没有一个月,就要会考了,这算是我们这个学期最重要的考试了。三十分,三门课总分加起来才达到语数英的五分之一。渺小吧,但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存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现在也决定突击,抓住时间复习,还是很有用的。
我们真的不能目光短浅,有多少成功的例子在我们的身边。
学习,是自己的事。宁愿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也不要拿着别人的地图找自己的路!
初二:尚妮亚
三:[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谁的温暖开到地老天荒_1000字
在繁星点缀的夜空,细品香茗,折枝柳条儿,划破心灵的烦杂。在翠拢云罩的湖畔,静阅稀星,扔一粒石子,荡起心灵的涟漪。
月缺月圆之时,游子启程时故作沉着,把泪水化作坚强的背影,留给日夜思念的人。忘不了那扇在雨中消逝的朱红的大门,更忘不了父母疲倦的身影和眼角的皱纹。
漂泊千里的远方,离了家乡的那扇门,门前的树,仿佛成了一个守候者,远在外乡的人充满了对家的期待与思念。
“惊梦觉,弄晴时,声声只道不如归。天涯岂是无归意,争奈归期未可期。”晏几道笔下的游子,期待在相思里变成希望。
幸福是一粒种子,在不舍的思念中深深埋藏。
往事如歌,我们也总是爱回忆过往,回忆的画面是一种定格。“帝里风光好,当时年少,况有狂朋怪侣,遇对酒当歌竟流连。”在柳永的回忆中,是朋友的酒宴。在我们的回忆中有家人,朋友和陌生人,那是一种弥足珍贵的情感,那是一生的真挚永恒,回忆中我们会微笑。项斯微说:“人一开始回忆就已经变老。”这也正符合一种规律:我们在慢慢变老,只是是微笑的变老。
幸福是一粒种子,被回忆的微笑照耀。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初的誓言变成如今的等待,庭外自是繁花簇簇,庭内却是黯然孤独。满面含笑无人解苦,相思断肠酒撒何处?美人的容颜在等待中慢慢变老,我想她是幸福的,她在等待归人来完结她一生的等待。那是一生相信的执着,那是一世幸福的生活,无论结局如何,她们都曾等待过,最后都是幸福的。
幸福是一粒种子,在等待中发芽。
琐碎的小事串联起的才叫生活,真正的幸福不用雕琢,真正的爱过,我们就会快乐。
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永远是不可重复的孤本,他们要的不多,只要子女健康快乐,他们给予的太多,却从来都不要求什么。得到他们的爱与关怀,我们都是幸福的小孩。当我们懂得去爱我们的父母时,我们就长大了,父母也会感觉幸福了。那时,我们可以很自豪的说,爸爸妈妈,你们可以放心的老了。
我们曾经在心中勾勒各种绚烂又微小的未来,和着缱绻的节拍,指天为誓:要幸福。
幸福是一粒种子,在爱中成长。
人不是天生就能掌握幸福的规律,但是我们可以把各种情感编成音符,谱写幸福,弹指挥间,余音绕梁。
我们不能只看见快乐而看不见忧愁,只想求幸福而不要痛苦,幸福是被拉长的痛苦,痛苦与幸福是一对派生的情感,没有痛苦怎么能彰显幸福。
在不舍的思念中,在微笑的回忆中,在执着的等待中,在充满爱的生活中,幸福在发光,像一种不灭的守望。
幸福是一粒种子,只要你想拥有,它会生根,发芽,成长直到开花,一直绽放,散发芬芳,很慢很长,直到地老天荒。
黑龙江省肇东市第二中学高三一班高三:吕薇薇
四:[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地老天荒,我们曾情深一场_1500字
转身就不见幸福过往,就当做,感情是我一个人的自我坚持。那么自此,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过我的独木小桥。自此,你有你的洛阳花期,我有我的江南古意。就恰如,山和水的两两相望,我们终也在回忆里,冷淡了,疏远了,陌生了...可是流年,又在等谁的相濡以沫?地老天荒,我们曾情深一场。
————题记
看不见的疼,是墙边浓密得透不进半丝风的爬山虎,青藤绕绿叶,好似当初的你我,那样真切而深厚的情
意。如果有天,我轻轻地把你想起,会在什么时刻?是更深露重的时分,还是陌生的地方,相似的街头。是我曾说过,一别之后,再无瓜葛。心,如风中的尘沙,散落在没有你的任何一个角落,却只为寻找,你平安的消息。
我曾以为,我将永远,永远都不能原谅你,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生生世世,永无止息。可是后来,光阴祥和,心性越发清简,终于还是放下了。那曾让自己夜不能寐的心事旧语。是的,不知何故,终究还是放下了。想恨,却再也没有那个心思;想恨,却再也没有那个气力。就如佛家所说的: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我知道,后来的后来,无论结局是怎样的不堪,都真的不再重要。就像是徐志摩曾经说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有一天,亦或是某一天,清风拂面,蔷薇抱枝香,我在读一段文字时,我想起你,记忆开出一朵梦中的白莲花。然后,点点滴滴,丝丝缕缕,深刻的,薄情的残忆,是秋天的叶,对树枝的惟一眷念。我何其有幸,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安静的一个人。我的心,每走一步都很轻。就像是夜里突下的雨,那样小心翼翼,那样从容自敛。一个人的时候,看看自己的手机短信,通话记录,空间留言,原来,关心我的,我在意的人,都在。那种从心暖至整个身子的暖,是种无法言喻的感动。时间是智者,他不言不语,却在无形之中,让你在物是人非后,清清楚楚的让你明白,无论过去多少年,有的事,自始自终都无法真正忘记;有的人,足以怀想一生。那是最无可替代的,那是最珍贵的。即便是你早已忘了我,而你依然住在我心里。
今夜雨落多少滴,我不去数,今夜花落知多少,我不想去问。谁的心事,又悬挂在寂寂的深空?谁的泪,又添了几行?是不是昨夜未饮尽的半杯茶,冷了心口?爱情是毒酒,这一杯,谁人能不醉?如果爱情总是让人心碎,那么,就让无影无形的风儿,把我的魂魄,也一起收了去吧。免我一世孤零,暗自神伤。免我一世忧苦,愁无人解。或许,前世我们俩的修为不够,才使得今生相爱,却不得不分离。如果可以,我只想在老去的时候。再看见你时,能将手中的那杯茉莉花茶,优雅从容的饮下。
是说曾说,有些心事,是平地而起的风,跃上了柳树梢。那些思与念,就随着小丽花的叶子,悄悄地入了半夏的清凉。可是承诺,真的太无力,就像它可能会成为现实,只是我们都没有足够的耐心,等到那一天。夏的燥热,越发让人心烦,那一纸旧约,在好几个疯狂失眠的夜里,把光阴裁剪的不像样子。所有的坏情绪,突涌而来,而记忆,是如花般明媚的笑脸,薄碎的流年。
润墨,提笔,写一封长长的信,却不寄给谁,就像是写给自己的情书,仔细收藏好,采半点花蜜入情,掬半捧清泉入性。愿青山常绿,绿水长流。画出你的骨骼,描出你的轮廓,可你,可我,还是隔了太远,太远的时光。可知否,你是我心中的半寸星光,我只能,远远地望。如果,还能再重逢,是不是没能如愿的缘分,还能再续上。那人,那山,那天,依旧,只是故人,早已成了旧人。
我还能说些什么,那年春天,桃之夭夭时节,你为我采下的桃花,如今还完好无损的藏在我的书页里,而今,我用那花瓣点缀了眉心,也化了淡妆,却只得孤芳自赏。是呀,光阴枯瘦了,等待就苍老了。看不见的思念,还在黑色的夜里,在七张机的诗文里,又落下谁,那声声幽怨且深重的叹息。只道是落花如梦,一去不再返。
在岁月的脚印下,那些缘来缘去,缘散缘和,都如那细沙中的流金,要么被无声掩埋,又或者,在日光强烈时,才能见其光辉。流光无言,真正不必再追问,下一次相逢会在何时,无需再反复询问自己内心的答案,人生,可本就是一场没有目的的远行,放逐的是年轻的心。太阳东升西落,只愿有一颗平常的心,容世间无尽悲欢离合。无缘时,就至此不再见。有缘时,且随缘。
地老天荒,我们曾情深一场。
六年级:琉璃樱花草
五:[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蒲公英的约定,飘散在天涯_2000字
斜阳暮色,追忆惘然,守候一个约定,蒲公英散落天涯。如果我们在后来擦肩而过,你还会记得我吗?
——题记
【豆蔻光年,许你地老天荒】
听时光年纪还小的时候,记忆里满是碎片,参差不齐的沉淀下来,上面铺上薄薄的细沙,我穿着白色的裙子在上面跳舞,看不到表情。我不懂疼痛,就像你不懂我一样。
踏入初中的那一年,邂逅了安辰,这个我一生都无法遗忘的男子。他就坐在我的旁边,有细腻的皮肤,头发很黑。那时候我的身体很差,最明显的就是枯黄的头发,所以我一直很羡慕有乌黑头发的孩子,并且有很强的自卑感。而我选择自卑的方式就是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因为那里没有阳光的直射。
安辰是我那时候唯一的朋友,他总是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刻出现,带着他全部的阳光温暖我,诠释着那个年纪孩子所拥有的全部活力,让我无法不喜欢。他说他很喜欢蒲公英,可以随心所欲的流浪,美的凄凉。
安辰在某个阳光斑驳的午后说喜欢我,不带有一丝懈怠,而我依旧低着头,想要遮挡难看的发色。他突然就摸了了我的头发:安玖,你的头发就像蒲公英一样的美丽,虽然没有黑亮,但是很柔软。
我抬起头看他,眸子里有清澄的水珠,那年,我们14岁,豆蔻光年,不懂得承诺的轻重,如果当时我可以预见未来,还会这样执迷不悟吗?
你说过的,安玖,我想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流浪,等我们长大的时候。
我说过的,安辰,我只想牵着你的手流浪,哪怕我们已经老的走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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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的约定】
初二的那年我们全家一起去青岛旅行,不幸的发生了一场车祸,爸爸妈妈竭尽全力的保护我,结果只有我活了下来。我突然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在他们准备带我去孤儿院的时候,安辰和他的父母出现了,经过很多繁复的手续,安辰的父母领养了我。
那场车祸,我总是无法坦然去说起,连梦境都是模糊的声音。谁的过往,我不愿面对的忧伤,一次次的被记忆泛起疼痛,搁浅给了年华伤感,告别我的快乐。然后安辰就会抱着我,很用力的抱着,直到我体内所有的悲伤都溢出,他放开我。
不是幻觉,他是安辰,是在我失去家人之后的亲人。安辰自此对我来说有了无法替代的含义,所有的孤单都能抵达他心口的位置,我再也不是那个孤单的女孩,我有安辰,他的家人也是我的家人。
可是当时年纪小小的我们怎么会懂得收养的含义,从此,我和安辰,只能是哥哥和妹妹的称谓。我如此不安于宿命,安辰却默默的接受了,从此只叫我妹妹,曾经的海誓山盟早已消逝。
记忆里的那片蒲公英很苍白,飞舞过你给的沧海桑田,终未抵达幸福的彼岸。我唯有兀自流泪,想念你给的地老天荒。
我的头发始终是枯暗的颜色,类似我们的旧照片,那个男孩拉着女孩的手,信誓旦旦,后来被遗忘。他说蒲公英是他见过最美的花朵,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蒲公英甚至无法被称为花。于是我去乡下的田野一个人行走,路过数不清的蒲公英,风轻轻的吹起,蒲公英安静的漂浮,最终沉淀在泥土里,落殇一地。
后来我想,其实那个时候安辰就已经不再爱我了,流浪的承诺只是过家家的游戏,我却把这一切当真,执手相望,没有归期。-
【我向左走,你向右走】
如何会爱上一个男子,然后愿意为他奔赴天涯呢?我想这是所以陷入爱情的女子都不会躲的迷藏。当一个女子深刻的投入了一段爱情,无可救药的扎进去,想要拔出就需要填满数不清的眼泪。
年轮顺着羁縻的过往,那些曾经我们折过的纸飞机,最终飞过了旅途的风景。遗留的默契只属于命定的恋人,我和安辰,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安辰优异的成绩为他取得了出国留学的资格。我一个躲在房间里哭,我知道没有机会和他一起去,而他的这一去,将会是三年。
我从背后抱住他,我用最卑微的声音挽留他,他松开我的手,说:安玖,这是我的未来。
我无从反驳,这么久的收留,安辰的家庭给我的温暖是我原本无法想象的。我知道,安辰的生命里不是只有我,对他来说,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东西,我是懂得的。
安辰离开的那一天我没有见他,我害怕看到他离去的背影会泣不成声。他不知道我是多么的喜欢他,甚至保留了最后的期待希望他转身看看我,可是我知道我的想法会伤害很多人,父母必然是不会认定我和安辰的感情的。
可是我愿意等待,在他离去的光景里,守候最初的回忆。三年是一个遥远的日期,我却死亡在三年前,或许是更早的14岁的时候,我不知道安辰还记不记得我们流浪的约定,小女生的童话梦促使我坚守,左心房的位置再也无法填充他人的感情。
往事封尘,徒留一段回忆,纵使再怎么挽留,也只是妄自流泪。我忘了蒲公英的花语是无法停留的爱。
【各自奔天涯】
安辰在三年后如期归来,还是那个阳光的大男孩,不同的是身边多了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她一头乌黑的长发刺目的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转身的时候,眼泪肆意的在脸上淌过,然后我毅然的去染了黑发,我守候的童话终究破灭了。果然,我的头发那么丑,安辰不过是同情我,又怎么会有喜欢呢?
我离开了那个家,启程一行流浪。我拥有的全部感情在青春的暮色中失去了风华,我是为爱情而活的女子,没有爱情我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体。
我去青岛,那个曾经夺走我至亲生命的地方。一个人面对祭奠的伤口,心情恍然舒畅了起来。作为一个女子,坚守爱情是对的,相信一段半途而废的爱情就只是错觉。谎言会编制一个美好的梦境,我的流浪,我一个人走完,不需要任何男子的陪伴。
我在青岛流浪一周后的某天,安辰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没有答应他回家的请求,执意要脱离他的家庭一个人生活,我已经长大有能力养活自己了。最后他的手还是松了下来,他说:安玖,我还是喜欢你黄色头发的样子,有蒲公英的感觉,你知道的,我最喜欢蒲公英。
我抬头看他,脸上有笑容,安辰,已经不需要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我要的安逸,是你给不了的平淡。
然后他就说不出话了,转身,背影越来越远,远到我看不清的时候,他发了我一条信息:安玖,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妹妹,小时候的话都是玩笑,你为什么会当真呢?我没有再去解释什么,我从来没有后悔爱过他,只是我知道是到了放弃的时候了。
这条爱情的道路,我走的颠沛流离,我不是那个童话里的灰姑娘,童话太美,让我忘了现实。而如今,我会明媚,忘记那个给了承诺却无力承担的人。我再也不为自己的头发自卑,而是很自信的抬起头,我发现黄色的头发真的很漂亮。
而那个曾经我执着守候的男孩,我不会怪他,那年的承诺我们太小无法承担,长大之后我们都会变得成熟,后来我听说他和那个黑发女孩结婚了。
青春用妖娆的姿态羁绊疼痛,曾经的约定最终流逝在隔岸的转角,那场遇见美的惊心动魄,我却再也镌刻不出安辰的模样。有些人,注定只能擦肩而过。
散落天涯,花落成伤,却也是物是人非。在许多年后,我依旧会怀念那个男孩,他的身影占据了我半生的记忆,他说安玖,你的头发很美,像是蒲公英。
实验中学初一:伊雪韵恋
六:[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奔跑的少年_1500字
此时,我站在这条路上,准备起航。释放自己并寻找梦想,若沉重的脚步声能唤起我儿时的憧憬,彼时我会停在下一个路口。若否,我会跟着川流不息跑过满世的红枫落叶,满天星辉,直到世界尽头或地老天荒。
——题记
一
距离中考倒计时30天
在化学课上,小A又不由自主的开始神游,他厌倦透了这样的生活,迫不及待的,想要逃离。
小A喜欢写文章,可古板苛刻的语文老师常常说他写的东西乱七八糟,毫无章序可言,些许还华而不实,中考作文应该严格按照要求来写。想到这里,小A皱了皱眉头,无奈的嘀咕了句“八股”。
却不曾想这句话在安静的课堂上格外出众,不少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小A,站在讲台上的老师不想耽误课,依旧口若悬河,只是瞪了小A一眼、等小A再次抬起头来,所有学生又已经转了过去认真的听课了,毕竟,中考在即。
小A无所事事,又不想听课。随即,从抽屉里拿出《诛仙》7,想一睹张小凡结局如何。谁知,刚没看两页老师就扔来一粉笔头,并让小A站了出去。书也被没收了。
你要是想看《诛仙》结局我可以借给你嘛,何必让我站出来,这么热的天。小A站在走廊里抱怨道。
二
距离中考倒计时20天
在化学课上,小A一如既往的开始神游,眼睛望向窗外的后马路,看稀不多的车来车往。
小A最经很烦,总是觉得心里有只兔子,在心尖上蹦来跳去却怎么也跳不出来,压抑的难受。
小A想,可能是考前紧张过度引发的综合症吧。
后马路上的车一直不怎么多,行人也少有往来,所以小A会经常在放学后去那里,路边会有枝叶繁茂的柳树遮住六月毒辣的太阳,有时小A会沿着后马路跑回家,泡在柳树的荫蔽之下,很是惬。
可是,小A已经好几天没去那儿了,一想到以前奔跑的感觉,心就痒痒,像是揣一只虱子,却又像是自己以前奔跑时的脚步,一下,一下地,踩在心上。
压抑的,需要释放。
小A的眼神自始至终落在窗外的后马路,是讲台上剽悍的数学老师忍无可忍,朝小A吼了句:“小A,你数车数了几百了?要不滚出去数!”
如果出去意味着自由多好啊。
可万一不是,会不会被毒辣的太阳烤干了呢?
三
距离中考倒计时10天
在物理课上。小A近来越来越烦躁。上课凝视后马路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小A想,它明明触手可及,但好像就是压抑的没有勇气去那里,已经很久没去哪里了,好希望,能在中考前再奔跑一次。
这样,可能可以发泄一下心中没来由的压抑吧。
小A越来越坐不住了,他提笔在纸上写道:“此时,我站在这条路上,准备起航。释放自己并寻找梦想,若沉重的脚步声能唤起我儿时的憧憬,彼时我会停在下一个路口。若否,我会跟着川流不息跑过满世的红枫落叶,满天星辉,直到世界尽头或地老天荒。”写到这里,小A放下笔,他心里有了大胆的决定,彻底的解放自己。就一次
小A放血试试,因为压抑。他拿起圆规,在手臂上不停的扎,旁若无人的放肆,好像那胳膊不是他的一样,血珠都凝固在表皮上,渗不出来。旁边的学生注意到了,都不可思议的捂住嘴巴连带着惊讶的叫声。
他还在不停地扎。
物理老师吓了一跳,急急地说道:“小A你在干什么,快,快去医务室爆包扎一下”
一个同学架着小A跑了出去,但快到医务室时,小A略微停顿后挣扎开那位同学,挣脱所有束缚,径直跑出了校门,拐了个弯,跑上了后马路。
教室里的学生都看到了小A,不理解他为何会做如此出格的事情。
他们都看见了,看见了一名学生,顶着一头红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如此耀眼、不羁、奔放。身穿校服,脚下搭着一双耐克红色跑鞋。
突然,他停了下来,半蹲下身子抬起腰做出预备跑的姿势。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像一匹受惊的马儿一样冲出去,速度很快,在教室里所有人都未反应过来之前。
他不知道的,是他跑远了后教室里全体学生都沸腾了几乎每个学生都觉得这种发泄这种释放深深地抵达他们心里。
学生们不知道的,是他跑远了后来自心底里的释放,这种完全的释放后的轻松感让他不由自主的把嘴角弯成一个弧度。
四
小A奔跑的速度很快,脚步声一下一下的像有节奏的鼓点敲在路面上,敲在小A心上。他跑过一个又一个树荫,一个又一个十字路口。小A没想什么,他的心里一片空白。他只知道,自己不再迷茫焦躁了就停下来。或许是下一个路口,或许是下一个转角,抑或是无限的慢慢之路。
五
急刹车的声音将脚步止住。
小A身下的暗影越来越大,是跟他头发一样的颜色,也是如此的不羁、奔放、耀眼。自始至终,小A的眼神始终停留在未知的远方。
想了这么久,盼了这么久,念了这么久,这段路还是跑不完了。
小A心里,脚步声般的一下,一下终于停止了。
尾声
中考来临了
知了拼命地叫,毒辣的太阳不遗余力的散热,闷热的考场里,属于小A的座位,那个喜爱红色热爱自由的少年始终未出现
汉中市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高一:赵梓涵
七:[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想念爬山虎_2000字
想念爬山虎
记忆深处有一堵很高很高的墙,上面爬满着爬山虎,和蓝蓝的天连成一片。起风了,爬山虎被吹得起了皱褶。
听说学校新建校园要拆楼,心里隐隐地生出些担忧:不会拆掉那面墙吧?不会伤害到我们的爬山虎吧?跑回学校去看,看到墙和爬山虎都完好无损地立在那儿,像我最初看到他们的时候一样,就放了心。
初一是一个充满梦想又斗志昂扬的年龄。还能想起刚入学第一次返校时的情景,当然免不了一些琐碎的事情,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挺顺利的。最后到大礼堂去开年级会——第一次开年级会。从教学楼到大礼堂,途经操场。当时已经接近中午,正是阳光十分强的时候,夏日里残留的热烈,随着阳光泼洒下来,像是很不经意的倾泻。操场上空无一人,亮堂堂更显得晃眼。倒是背光的一堵墙上绿绿的爬山虎叫人觉得眼睛一下就放松下来,很清新的感觉。而且满满一墙都是爬山虎,简直都找不到一点空隙,生机勃勃很想要溢出来似的。只是没有风,爬山虎也只是静静的。我那时不喜欢静的东西,可看到它,心里竟有些什么东西沉淀了下来。那种感觉,很美好。
有时静的东西一下动起来真的会带给人一种震撼。初三又是一次年级会,在那面墙下站队。忽然,起风了,耳畔一片“呼啦啦”叶子互相拍打的声音,望过去,只见原本平静的叶子上面漾起了一道一道大大的波浪,从墙的这一头漾到那一头。我确信,如果不是因为有着墙的界限,它会是无边无际的,直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和蓝蓝的天连成一片。当时本来和朋友聊得很开心,倏地一下就沉默了,抬起头看着爬山虎,很长时间都不能把目光移开。
记得大家当时都是“哇”地一声惊叹呢!
秋天的时候,大家都拔根玩。那么几片杨树的叶子根本不够我们拔的,于是捡净了杨树叶子就来扯爬山虎的藤。爬山虎的脚虽然细细的,但吸得很牢,很难扯下来。爬山虎的藤很粗壮但韧性特别差。往往是两条藤绞在一起稍一用力就一死一伤了。但有一次发现一根格外粗壮格外柔韧的藤,那个男生凭着这条藤整整两天简直所向披靡,直到藤外面的那层表皮都磨破了,露出里面一截银白色的铁丝来。
不知着爬山虎是什么品种,竟然是四季常青的。初三那次新年联欢会时,班里大声地放着《朋友》,我们几个坐在三楼楼道的窗台上,看着窗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突然望见那面墙上爬山虎的叶子有的都被雪覆盖了,居然还是绿油油的。我不由地惊叹:“你看,爬山虎!”
朋友们心照不宣:“是的,爬山虎。”不知怎么就没有人在说话了。
记得那天回班后听着《朋友》,拉着手围成圈,所有人都又哭又唱的。一个人一个人地拥抱过,脸湿了一遍又一遍。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5月24日学校在大礼堂开留优大会。我和一个朋友坐在一起,听着校长在台上逐条宣讲我们的学校有多好。我问她:“你留下吗?”
她笑笑:“不知道。不过挺想留下来的。关键时刻我不喜欢太冒险,这样稳妥一点。你觉得呢?”
我也笑:“我可是喜欢冒险的,有没有把握都愿意试一试——尤其关键时刻。”
“是吗?可你舍得走吗?我特别不舍得离开这儿。而且,特别留恋这里的爬山虎。“
我不由地望向窗外,没有风,爬山虎还是静静的,我的心里却十分不平静了。
后来,她果然留了本校。
5月24日是我十五岁生日的第二天。那两天大家送的礼物班里堆放不下只好放到老师办公室去。回家的时候,如果不是几个男生送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把礼物拿回去呢!我觉得,我太幸福了!
中考前最后一次年机会。从大礼堂的窗户望出去,还是三年来不变的风景——爬山虎。绿得鲜活又漂亮。三年了,总是一副满得要溢出的样子。忽然,起风了,风把绿色的波浪从墙的这一头吹向那一头,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吹过现在,要吹到很久很久以后去。顿时,年级组长的声音显得异常渺远,只记得一片爬山虎,每一片叶子上都写满了三年的故事,我真的很想把脸埋进去,寻找那种宁静。一模、二模就这样过去了,甚至我们都已经毕业了,一刹那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天昏地暗翻江倒海的,有点可怕,好像自己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变老了。听说学校要拆楼以扩建操场,真怕今天一走就再见不到这爬山虎了,更怕有一天真的会走出这个班,走出这群人。这么久了,谁都把这儿当家一样,朋友,请人,早已混得熟得分不清了。而我的全部生命也已在这三年中像爬山虎一样牢牢地吸在了这里。如果有一天,墙倒了,却让爬山虎把她细细的脚伸向何处呢?我环顾四周,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突然觉得这一切是这么珍贵。一瞬间,地老天荒。
我知道,爬山虎会找到新的依靠的,她生命力很强的。但是她的根永远都扎在这里,就算她的脚走得再远,也永远走不出思念的海洋,也永远走不出温暖的友谊,也永远走不出残垣断壁下那一方温润的土地。
有一天听到一首歌,是范玮琪的《那些花儿》:“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一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忽然就想起爬山虎来。起风了,撩动了我心底的圈圈涟漪。
朋友笑问,想我了吧?
我光是点头。嗯,的确——
想念爬山虎!
八:[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橘黄未艾_2000字
橘黄色、暖调。
悲伤的暖调停不下风华正茂,我在梦里搁浅。
纵然是满身残伤,我依旧可以望见你上扬的弧度与那日同样明媚。
一切都只是前世的橘黄未艾。
——序
[1]
澄澈的阳光,我说亲爱的你到底在哪里呢?
Amu用纤长的手指划过暖色的窗帘,触及因阳光照耀而变得大块的灼眼,又用力地将窗帘向左扯了扯。
霎时间,满室都是温暖的亮色。
“呐,我说Amu,你这个白痴。掉进阳光里出不来了?”
楼下是浅羽岚费力的吼声。
在浅羽岚还和Amu不是很熟的时候,她觉得日奈森亚梦这种性格倔强的人,应该会喜欢冷色调的淡紫,拥有着优雅而高傲的气质。
然而,当和她同挤一间公寓后,美好的设想犹如陶瓷娃娃般,成了零星的碎片。
那个家伙,不但是满屋子的公仔布偶,就连窗帘的边缘也缝上了淡蕊色的蕾丝边。每逢夜半时分,还可以听见她偶然惊醒时发出的尖叫。
而尖叫的始作俑者,不过是风吹动窗畔的梧桐叶发出的簌簌声。
怎么说呢。Amu是一个将自己伪装的极好的白痴。
浅羽岚看着Amu一脸惊慌相的从楼上跑下来,平日的伪装荡然无存。
“怎么了?”
看着怀里的Amu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鹿,浅羽岚第一次发现,其实Amu也不过是一个想要寻求他人庇护的女孩子罢了。
Amu的嘴似张非合,眼帘微微下垂,苍白的脸色没有一丝血色。
“他回来了。”
[2]
我们生命中无数的过客,仓促地不及我们去回忆每一个人的名字。而真正到了能想起他们的时候,那时的我们,也就都老了吧?
Amu口中的他,也不过是所谓的过往云烟罢了。
浅羽岚从Amu断断续续的回忆中,拼接出一个并不熟悉的人像。
暖阳般的灿发,暖阳般的笑容,暖阳般的温柔,暖阳般的决绝。
Tadase。
浅羽岚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用她二流的素描水平摹出了男孩大致的样貌,而当她颇为得意地作为礼物送给Amu时,却换来了Amu长久的沉默。
之后是两个人的泪眼婆娑。
真的还是像白痴一样啊。
浅羽岚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了这种情节滥俗的情感故事哭得一塌糊涂。只知道那天过后,两个人都闭口不谈那个名字。
无非就是曾经在一起过的两个人啊,然后因为种种不明的原因就匆匆忙忙分开了。一点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
当然,这话是不能当着Amu的面说的。不然准会接受她一个礼拜的冷冻死光。
然而从Amu口中听到Tadase要回来的消息之后,浅羽岚还是小小地吃惊了一下。
因为她到底还是在好奇,能让Amu这种没心没肺的白痴失魂落魄这么久,Tadase到底算是怎么样的形式存在。
[3]
你们笑得好无力,是谁坐在谁的窗口,高唱着分手快乐;是谁握着谁的双手,高喊着我们失去的从前。我们的幸福呢?说好的幸福呢?
Tadase开始频繁地出入于并不大的公寓,而他和Amu讨论的话题,是浅羽岚永远也听不懂的。
一瞬间,她成了可笑的局外人。
“君がいたからどんな?rも笑ってたよ……”
浅羽岚听着Amu随着滨崎步完美的声线却依旧走掉的歌声,手中的画笔不觉停下了摩挲素描纸的动作。
这个月的第十一次了吧?
Amu完成了一次顺利的转变。
由刚进来时候的死气沉沉变得活力无比,而致使她转变的人却不是朝夕相处整一年的浅羽岚。
滨崎步。《Tobe》。
想要成为什么呢?到底还是成为了她与他之间永远无法越逾的鸿沟了。
潜意识里,浅羽岚还是在排斥着Tadase的。
她无法容忍如此一个人,突然出现之后又突然把自己的好友抢走,带离自己远远的,犹如一件重现的珍宝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换句话说,她还是不相信如此一个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一个男子。
但因为他们的结局,是王子和公主的结合。所以由不得她一个局外人来说破,由不得她这个局外人来指手画脚。
Tadase和Amu。都是会得到幸福的吧?
Amu是如此的眷顾暖调,就连Tadase离开的那段时间也是。
她是那么努力地拉扯着半耷拉的窗帘,想让更多的阳光遍洒心头,也想更靠近Tadase一点。
4]
是谁告诉我,幸福就是一辈子的天长地久,而不是一世纪的地老天荒。誓言太美好,犹如昙花惊现,刹那闪过令人扼腕的芳华。
再后来,浅羽岚从大雨中扯出了哭得歇斯底里的Amu。
“日奈森亚梦你是一个白痴啊!”
浅羽岚使劲地摇晃着早已因哭泣用光力气的Amu,看着她犹如被抽光了灵魂的躯壳,心里是紧抽的疼痛。
“没用了……”
Amu樱色的长发变得凌乱不堪,失去了原有的光泽。
……
最后的最后,Amu终于下定决心要忘记Tadase,那些曾经的暖调,便弥散在记忆的角落里,逐渐找不到它存在的痕迹。
只是那年冬末,浅羽岚陪着Amu走遍陇玉的大街小巷,看着她上扬的弧度依旧不减当日。
那瞬间,迷乱。
她无端想起了那个叫Tadase的男生。
其实,Amu也忘不掉了吧?你看,她的身上,都有了Tadase的影子呢。
5]
爱を远ざけようとした
九:[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笑若青颜为君覆_1500字
一』吃过一种叫五味子的中药材,它生长于一尾藤蔓之上,鲜红似血,分外刺人眼,形似葡萄,颗粒却如葡萄籽般大小,初结果实,尝起有些许苦涩,细细品尝,却有一缕酸辣深入心底,直达心腹。如若成熟,便褪去青涩,赤血如滴,似罗蔓罗蒂般,染朱砂罗绮,流尽芳华甘涩酸辣,人间四味,其俱心头。
如此美物,却为何独缺五味之首?却为何鲜为人知?
传说,它来自一段情话~
[二]
美人如她,娇艳如花,雪为肤,水做骨,身着素衣,朱砂一点,倾覆了整个年华。
马后练衣,怕也不过如此~
温柔似水,淡雅娴静如她,皓月升空,与落花起舞,与煦风和奏。
软云布于青天帷幕上,遮住了天,遮不住她的眼。
生命何尝不是为了一次次华美的遇见?
他毫无征兆伴随着,自她生命的起始。
他为她生,而她不知。
前尘往事,都在奈何桥前,孟婆汤里,一饮而尽,化作黄梁美梦,如过往云烟,消散在空气中,消散在她的梦里~
[三]
“我娶你罢。”从没底没有一个女子敢这样说,她是第一人。
他莞而一笑,俊颜如玉,温文尔雅,棱角分明的脸上透出一丝不自然的淡赤。
取一方白宣,铺于案台之上,细腻而不失飘逸的字迹。
『如果这是你爱慕我的话』他写道。
他顿了一下,『那么……傻丫头,我不会接受』
『我们是不可能的不是么』笔迹微微颤抖,一如他心中的不安。
『我…』她握住他急弛于淡墨香渗透的纸上。
……
『那么,我还是不会放弃』死也不会、
『我不能陪你到地老,到天荒~』他急切的写道。
“没事,我不在乎”
他推开她,轻轻的走掉,如落花,静静的、无声无息~
“你知道我不在意,你知道我什么都不要,只求能陪着你,那些看的见的,看不见的都是不是我想要的”她喃喃着~他微微驻足,雪染于发,分外刺人眼,天地刹那冻洁、凝华。一声比风更淡的叹息轻轻逸出,你这是何苦?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很爱你,求求你留下好不好?』
她的泪水顺着眼角、脸颊、细颈流了下去,流进心底,很轻但很疼~如心上刺青,予以欲罢不能…
『』我是梦惑、只是一缕虚无缥缈的魂、我不值得得到你的爱、你知道么?
『噬、你是又怎样?天下间,我想要的,没人能阻挡,无人可以』她说道。即使泪光点点噙湿眼角,『他们能奈我何?』“求求你、忘了这一切、放了我吧、求求你,三千年了,你不累,我已经累了”噬绝情地说着,不让一丝情意泄露。
『哈哈、你妄想,三千年来我把你困在这里就是要你爱上我,是对是错用不着你来评判』……
“为什么一定要彼此受伤还不肯罢休?、如此经年之后的你你的魔性还是还是一如既往…”她的眉色黯淡了下来…『……我的魔性怎样你不清楚吗?』
『谢谢你如此绝情、哈哈,三千年的爱,覆水难收……』
她轻轻依偎上他僵硬的身子上,环上他的颈,靠近、再靠近『那你说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是一仃点?』
『你喜欢过我的是不是?那怕骗骗我也好…』
……
“对、对不起,请你忘记我罢”
他偏过头、不敢与她对视…
“我只能爱一个人,我只会爱一个人、负了你,是我永远无法恕的罪…”
『嘘,我不允许你如此说,你欠我的,三千年已经足够了…』
『我要离开了,再也不会有人如我这般痴傻,为他生为他死,是我蘖这辈子做的蕞认真,蕞用心的事…道是相见,不如不见…』
『我爱你、好爱你…』
这是她留给她的蕞后一句话、
‘又一对痴男怨女’孟婆思道…
喝罢孟婆汤,泪水突然如雨倾泄而下、
一卷湘书一卷忧,一生相丝一生愁,道是寻常未有尝、一帘幽梦泪湿襟…
有些名为爱的东西永远不得而知,
彼此相知、相念,相爱…却只能用尽生生世世去祭奠丶
-我曾爱你如经年.
不要许我以地老天荒丶
我的爱你承担不了
……
BY沫
高二:mr世态炎凉
十:[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忽热忽冷的七月_3000字
你们都比我幸福,虽然我们都没有进入过所谓的鬼门关,但是,今天这个回魂之夜,将是我告别佛山市,告别酒吧,告别猎艳的一个重要原因。南方城市的风景留给了我太多享受的美好回忆,却没有把我留下来,因为我是再也不想带走什么候鸟,你们像是遥遥相望的对岸树林,你身处的月色依旧为你披上华丽霓裳,我很盲目,也很麻木,只懂得在彼岸为你遥望,若问这是什么,我迷失了方向。——题记
七月,骄阳高照,火舞耀扬,南方广阔的晴空上演了热情,热切,热烈的红色夏天升温记,一天又一天。
火辣辣的太阳煎烤着大地,毒芒爆闪,就如皇马俱乐部的氩气真空闪光灯。
这样的时节,人特别烦躁,想要在南方寻求一片净土异常的艰难,因为这里的人多,人多了就适合去猎艳,说去猎艳,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一片宁静的地方。这样的理由,最合适去皇马俱乐部。
一去这个俱乐部,我就浑身发冷,为什么呢?
皇马俱乐部就在广州与佛山交界处,往往会让广州来的顾客因为是佛山,而佛山来的顾客以为是广州,因为大家的移动电话都是漫游。外地来的顾客没有这个研究,她们只知道这里是消遣,寻欢,取乐,喝酒,派对,放纵的天堂之地。
顾名思义,皇马皇帝赛马,饮酒作乐的场所,其豪华宛如五星级的酒店,热闹得无法形容,光是停车场就有半个广州白云机场大。
中心舞池,金牌女司仪用火辣的身材与出色的口才将所有的目光集中在舞池中央,将观众的热情点燃,将观众的香烟与欲望点燃。摇滚节目疯狂劲爆,热歌辣舞大胆豪放,小品魔术滑稽幽默。激昂澎湃的音乐混合着观众的尖叫喝彩声将大家的激情顶上最高点,将大家热情激动的心,还有似醉非醉的眼睛,连同烟雾缭绕的幻觉一起带上了姹紫嫣红的高空。
忍着强光看世界,五颜六色的光圈里,紫烟弥漫处,那里有个一直处在门外的人,那个人就是我,我从深圳驱车到这里,为的就是猎艳。这是个很可怕的名字,闻起来让人闻风丧胆。想想哪一个泡吧的人,不是这个目的,只是其名称与说法换了一下罢了,说是去减压,寻乐。
台上的歌手卖力的演出,湿透了衣裳,台下穿梭的玉女抱着公仔卖着玫瑰花,人美花也美,包房里色色俱全,酒香果香弥散,包围着每一个渴望刺激疯狂的心。
午夜时分,大家都很尽兴,尽情的喝,唱,跳,疯,我们每个人眼里都有一朵玫瑰花。属于我眼里的,是一朵沉睡的红玫瑰。
许多人欢笑尖叫的嘈杂声里,玉女抱花献唱献脱,她的眼睛当然比她的花朵更加迷人,更加漂亮,她卖弄的不仅仅是玫瑰花与公仔,而是那风骚性感,喷火丰盈,窈窕曼妙曲线身材与动听的歌喉……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我大口大口地灌着生力啤酒,转眼间面前的啤酒瓶堆成了一个小山,然后哗然倒下,砸在红色的蜡烛小灯上。
火焰一晃动间,我猛地看到蜡烛在流泪。流进了我的心里,要不,我的心怎么如此灼痛?
一时间,我忘了自己是来猎艳,还是来买醉?
自己的青春不就是一根蜡烛,在狭小的玻璃杯里燃烧,一点一滴都是自己不经意流出的泪水?
小小的火焰,瞬间就染成了熊熊大火,燃烧了玫瑰花和那个秀美绝伦的玉女,燃烧了整个世界,却流出了鲜红的血,染红了我眼里的玫瑰,让我看到了最美最艳的玫瑰花,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中央,在灯火阑珊处,在午夜倾情鸡尾酒上猝然绽放……
这时,我发现整个城市都飘着玫瑰花,一支,一朵,一束,一片,都是爱情的宣言与表白。
玉女歌手挥汗如雨,大把大把挥霍着青春与汗水,观众毫不吝啬的掌声,如雷贯耳。不觉中,我的手背湿润了,就在听到她唱哪一首伤感网络情歌《最幸福的人》的时候……
我们,本来就是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但是,有种陌生人会让你痛得刻骨,恨的铭心,当然,不会是你的初恋。原因是我不信女人的眼泪和初恋,还有那一句地老天荒的爱情……
喝满了肚子,喝薄了钱包,喝厚了感情,喝醉了步子。
当我偏偏倒倒推开了W·S的门,迎接我的是一道妖媚的紫外线灯,等下是一双热情的手,托着一盒香座,让我顿时心旷神怡,然后这个手的主人侍应生就替我按背,颈,头,手,能按的地方都按过了,不能动的地方也按过了。我最反感,但是无力拒绝,我想:来这里本来就是爽一晚的吗?何必那么保守?
一条热毛巾递来了,接着就是一个金属盘子,盘子中央是一张面额五十元的纸币,被透明胶牢牢地粘着。大家一看都明白:小费!
我是条醉汉,猛然瞪起涨涨的眼睛,顺手一扫:“他妹子的,放水凭什么要交钱!”
侍应生的盘子落地,砰当一声,吓得旁边的几个爷儿呆了!
我激动地摇晃着身子,骂道:“喝酒就要痛痛快快地喝,痛痛快快地醉,谁说还要付钱?”
“老板,那请你自己冲水吧!”侍应生拿来一条蓝色毛巾将水阀门擦了又擦,很有礼貌地说:“请——”
我毫不犹豫一手按下去,马上反弹回来,莫不是触电了?
触电还不会那么痛,那是一只蚂蚁咬了我一口死的,但是痛得却在心里!
我立刻清醒过来,仿佛看见了阎王,甚至比阎王还可怕比魔鬼还凶恶的东西!
因为,在我看清楚水阀门上的那枚缝衣针时,侍应生马上递来一张过了塑的纸片,上面是标准的宋体字:针头上有艾滋病毒,肝炎病毒!
我眼前一黑,那几个字如果如同一道骤雷,将我劈晕了……
书上写过艾滋病肝炎可通过血液传染。
“不可能的,我不想死……”我拼命摇头,竭斯底里求救。我也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却怀疑是到了阴间,倘若真的是感染上了艾滋病或者是肝炎,还不如真的死了算了。
一阵香风吹来,被空调吹来的雾气唤醒了我的嗅觉细胞。那是一种紫罗兰的香水味,也正是自己所期望的香味,只有女人,有“品味”的女人才用这种香味。我想:倘若就这么死了,身边还有个带有香水味的女人,也不枉此生了。
我迷糊中醒来,自己坐在一个包厢里,傍边就是那个卖玫瑰花的靓女,她正在一边倒凉开水给我,一边说:“年轻人,不会喝酒就少喝点,你看喝醉了也罢,还把钱包,信用卡,手机,车钥匙乱扔……”她说的话很快,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什么时候喝醉了?”我想起了刚才的可怕侍应生,弹簧一般跳了起来,看看自己的手上,伤口灼痛,流着血,浑身忽冷忽热,嘴里又麻又辣,舌头也大,味儿也腥,我头一栽,刚刚好就倒在她雪白柔软的大腿上:又晕了!
这次是吓晕的,心里不知道喊了多少次,祈求了多少遍:这是不是爱滋病与肝炎的症状,我还真的要死了!
一杯冰水泼来,我又醒了过来,那个靓女一辈子打了过来,非常生气的说道:“看你是不识好歹,我是救了你,却吃本小姐豆腐?”
我捂着又辣又烫的脸颊,想起了书上的话,女人的手像生姜。难怪打过来又辣又痛。
愣了许久,才问:“你怎么救我了?”
她眼一瞪,粉脸羞红,说道:“你把钱包给了那个人也罢,还把信用卡也给了他,差点把手机与车钥匙也给了他,要不是我来的及时,你完蛋了,你老婆要把你给骂死!”
“哦!”我突然明白了,刚才那个侍应生把我扶到这个包厢里,将我的钱包,卡当是小费拿走了,接着要搜我的手机与车钥匙,碰巧是这个卖玫瑰花的靓女来了,救了我。看到这么漂亮的靓女,我真有些紧张,忘了说感激的话。
我猛拍脑袋,又羞又恼,问道:“他是你们这里的侍应生吗?”
“哈哈哈,不是。”她摇摇头,转怒为笑,说:“你看,我们的工作服完全不一样的,那些应该是外面混进入酒吧的江湖骗子。”她用手指捻着又薄又短的紧身T恤圆领,说的很详细,像是日本警察在按照逻辑推断强奸嫌疑犯的作案过程。
“哦,那我为什么会手痛,流血,舌头大?”我还是不了解,心有余悸。
“你的手是锐器所伤,血就是桌上的西瓜汁,舌头大和腥味刺鼻,是因为你吃了桌上的鱿鱼丝蘸日本芥辣汁。”她解释得头头是道。
“哦,哦……”我连连点头恍然大悟。靓女的话,格外清楚,我宛如受到了神仙的点化,大彻大悟。并感谢她,道:“非常感谢你帮助了我,我决定打赏你。”
“呵呵,那倒不用。”她委婉拒绝,将黑色短裙下面的大腿叠在另一个大腿上,然后倒出一杯啤酒,慢条斯理地说:“我劝你吧,老板,手机不能送给人家,还有不许看不起服务员,她们也是很辛苦的!”
“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话里有话。
“你的手机有你的客户,有你的家人,倘若你的妻子半夜给你打电话找不到你,岂不是让她担心死了?”
这话一来,我浑身不痛了,约莫是心结解开了,接着我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个你放心,我没有妻子,连女朋友也没有。我下回,会尊重服务员了。”这话好像是我在道歉。
“像你这样做,有女朋友也会分手,有妻子也会离婚的。”她说得很肯定。
“为什么?”我有些不服。
“因为你没有玫瑰,不懂浪漫,你只顾着泡吧,却不思进取,你只顾着看玫瑰花,却不懂买玫瑰花!”她的话,一句比一句有力,像是锋利的匕首,刺向我的心脏。
“好的,我买,我买好多,好多的玫瑰。”我真佩服这个女人,居然可以将我的缺点如数家珍一样搬出来。
“你不要买多,只要买一支,最美最鲜艳的。”
“哪里有?”
“我手里有。”她自超短裙地下摸出最后一支干瘪,凋谢枯萎的了过夜玫瑰。我怀疑是地上拾到或者是卖剩的。
“这,最美?”
“是的,是你心里最美就行了。”
她又倒了一杯酒,端了起来,说:“来,干了最后一杯酒!”
“喝酒,总得有理由吧?”我想了想,当我的眼光停留在她笔挺翘起的胸部时,露出了色迷迷的笑,说道:“遇到了像你这么漂亮的靓女,如果不喝点酒,简直就是罪过!来吧,为了消灭我心里的罪恶感,干吧!”我也端起了酒杯。
有了美女陪伴,这杯酒很甜,很快就喝完了,我站起了要走,她却拉住了我。
她的力气不大,挺温柔的,可是我身子很软,猛地一侧,滚在沙发上,说:“怎么了?还有下文吗?”我眼里心里都充满了渴望,渴望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最好来点艳遇。
“有,买单!”她的右手一伸,张开了五个手指,说:“五百元。老板请买单,可以刷卡。”
“啊?为什么要五百?”我大吃一惊,其实是我发现钱包里没有现金,没有信用卡了。心里慌的缘故。
“包房三百,玫瑰一百,啤酒一百,刚刚好是五百,今天不是节日,不打折。”她站了起来,从点唱台上拿起了一本账目表,一张酒水单。
我又差点晕了。
因为,我发现事情的从头到尾都是陷阱,是个特别温柔特别舒服的陷阱,是我自己愿意跳进去的陷阱。
女人,不是每一天都在精心设计一个浪漫甜蜜的玫瑰陷阱吗?
男人,不是最喜欢跳入那个玫瑰陷阱吗?
就像我去酒吧猎艳,还是丽人当我是猎物啦。
空调呼呼吹着风,带着紫罗兰的香水味,比酒还要有效,麻醉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的身体一阵冷一阵热,刚刚比七月的太阳还热,比靓女的热情还热,现在比冰冻过的啤酒还冷,比冷气呵气还冷。
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