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座谈会发言稿:以“五大行动”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省环境保护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生态功能提升、资源节约提效、环境治理提质、国土绿化提速、生态制度构建五大行动为载体,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一是在提升水环境质量上下功夫。坚持好水差水一起抓、陆域水域统筹抓、干流支流系统抓,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水污染网络化管理,严格实施流域分区控制,在三江源地区、青海湖和柴达木内陆河流域,重点推进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面源污染控制,加强格尔木东河的系统治理保护,在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抓紧实施新一轮《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二是在完善生态监测网络体系上下功夫。重点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青海“生态之窗”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作用。三是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上下功夫。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实施年活动和工业园区及涉重、化工、采掘等行业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理篡改、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依法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的风险预警与防控,指导重点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同时,有效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环境质量总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