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
介绍信是用以介绍被介绍人员的姓名,身份,人数,接洽事项等情况的专用书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篇一
兹有,于年经深圳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从 毕业,由深圳市
接收。因单位保管不善,毕业生介绍信不慎遗失。特此证明。
xxx
xx年x月x日
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篇二
________派出所:
________同学是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专业______届毕业生,同意落户。
xxx
xx年x月x日
中专毕业生分配入户介绍信篇三
一、申请对象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按干部调配
或应届毕业生分配办理来深圳工作手续,因档案保管不善等原
因遗失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或《办理毕业生
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993年之前由原人事局办理调入
或接收手续的须提供。由申请人到最初落户深圳的派出所查
找,正反面复印清楚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4、人事档案(未拆封);
5、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凭申请资料第1、2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厅54
号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确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遗失证明;
3、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有关材料后,经调配信息系统查询无法确认由我局接收或调入的,告知申请人补申请资料第3、4、
5项。待补齐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的来源和形式无异议,经2个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4、材料不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职责范围内,需要结合审查档案等材料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C区1042或1045房交处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的,审核人在登记表格上签字后交申请人返回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号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领导签字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办证明。
四、其他事项
如系由组织部门、各区人事局等办理市外调入手续的,由原调入部门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