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金融支持]关于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调查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县域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为及时了解近几年来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分析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进而寻求改进对策。笔者以河北省XX市为调查对象,对辖内金融机构、有代表性的30户涉农企业及50户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结果显示,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效果日益显现,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现状及面临的困境
(一)支农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较为复杂,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支持合力。但是从县域实际情况看,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尚未建立运转规范的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对接平台,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金融机构不能及时了解财政支农的资金投向和投量,更谈不上做好配套资金的发放工作,金融支农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据调查,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普遍行动迟滞、进度缓慢,在年度工作规划中既没有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也缺乏支持三农的具体行动,呈现政府倡导、人民银行呐喊、金融机构无动于衷的格局,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导向存在很大反差。
(二)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难以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三)信贷投入不足,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四)金融服务主体单一,支农范围狭窄
从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看:商业银行虽然具有资金、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但是,这些服务还没有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不能提供电子结算、信贷管理、业务咨询、政策指导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业银行早已偏离农字轨道,将经营重点转向支持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农发行仅限于对国有粮棉油收购流通环节提供信贷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有限;真正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主要办理存款、汇兑、代收税费、代付粮食直补资金等业务,在满足农村资金需求上显得势单力薄,只向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发放了少量贷款,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多领域、多层次的信贷需求。据调查,县域金融机构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对农村教科文卫、通讯、农民工技术培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还基本没有涉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
(五)金融服务后劲不足,难以形成支农长效机制
二、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建立支农联系制度。政府牵头建立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组织机构,形成地方政府领导、金融管理部门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做到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同安排、同部署,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协同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支农监测和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二是人民银行要发挥协调督导推动作用,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特色和重点,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及措施,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三是县域金融机构要看到国家公共财政向农村转移、工业反哺农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所带来的巨大商机和业务发展机遇,将支持新农村建设纳入本行的长远发展规划,发挥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加快业务创新,增加信贷投入,实现支持新农村建设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二)增设营业网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只有在农村设立适量的营业网点,才能使金融机构真正融入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潮,因此,要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其在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上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一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动摇,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二是扩大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农发行应当将重点由支持粮棉油收购逐步转向支持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来。三是发挥农行县域商业金融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农行股改往下走的原则,适当增设农村营业网点,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建设,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比重。五是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使其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六是在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引导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实现农村金融主体的多样化,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向纵深发展。
(三)扩宽金融服务范围,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县域金融机构要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树立在竞争中求协作,在协作中谋发展的意识,找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最佳切入点,发挥自身优势,实行错位竞争,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二是商业银行要树立小客户、大市场经营理念,充分发挥资金和人员优势,积极研发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业务品种,满足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办企业等多样化资金需求,缓解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三是积极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改善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四是扩大支持范围。不仅要加大对农村种植、养殖等生产领域的资金支持,还要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事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贷投入,全方位支持新农村建设进程。
(四)完善制度,建立金融支农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和利益补偿机制。对于金融支农信贷投入,可实行风险由国家分担,损失由国家弥补,经营能力由国家补偿的政策。财政应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切出一块资金,建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地方财力的激励作用。二是商业银行要根据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建立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授权授信机制,保障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三是完善资金回流机制。对县域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新增存款,要硬性规定一定比例反哺农村。四是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由财政、税务、工商、金融机构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尽快补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短板,形成县域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