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调查报告
农业产业化是通过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以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使产、加、销一体化,农民不仅能获得生产环节的效益,而且能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享受从田头到餐桌的利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上浦镇地处虞南地区,全镇约2.3万农业人口,耕地面积2.23万亩,山林面积6.73万亩。近年来,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农业部门的项目,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调整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重大举措,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推进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
一、上浦镇农业发展现状
3、畜牧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培育出一批特色畜禽产品。目前全镇拥有5个养禽场,规模5500羽以上,6个养猪场,年出栏7500头以上。
4、农业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有所发展,目前有金达茶厂、玉龙茶业有限公司、绿鼎茶业有限公司、谷贤粮油加工厂等四家农业龙头企业。有一家专业合作社(九连蔬菜专业合作社)。
5、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增收渠道有新的拓展。通过发展加工业,开展劳务输出,逐步把农民引导到二、三产业上来,改变了农民就业结构,出现部分离土农民。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上浦镇的农业产业化虽然有较大发展,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基础建设滞后及家庭承包经营模式的影响,制约了产业规模化的发展。受长期以来家庭为单位生产经营的传统模式影响,导致产业规模小而分散,村庄、农田的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大规模产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加快,上浦镇村康庄公路都已建造好,但运送蔬菜的大型集装箱车仍然到不了田头,运输成本加大,成为制约产业化发展的硬件因素。
二是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弱。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大型骨干企业缺乏,上浦镇虽有四家农业龙头企业,但除了金达茶厂年产值超千万元以外,其他三家企业规模小、设备差。且农业加工企业与原料生产者关系松散,与各类龙头企业签约从事市场化生产的农户少,本地龙头企业原料以外地采购为主,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对本地农产品的销售没有带动力。原料生产者的利益未得到有效保护,不能消除农民后顾之忧,生产积极性未充分调动起来。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少且运作机制有待完善。目前许多农产品在销售上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户单打独斗,未形成合力,进行集团销售,而是无序竞争,迫切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类的组织,在农业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方面开展自我服务,创建品牌,开拓市场,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上浦镇只有九连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社员基本上是村干部,在向加工企业购买种子,销售蔬菜的过程中,提供免费的义务劳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合作社没有向社员收取经费,运作缺乏资金来源,如果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运作机制仍有待完善。
四是财政等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近年来,尽管各级财政不断增加资金扶持力度,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但实际上扶持重点产业资金制约因素很大。上浦镇由于产业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规模小而散,所以极少能享受到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政策,也影响了发展规模。
五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服务不足。一直以来,农业生产只重产量不重品质,重实用不重加工、销售与包装,加工技术落后、加工水平低,销售方法原始、销售人员缺乏等,致使农产品基本上以初级产品的状态进入消费领域,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如九连村的蔬菜,就都是在田头直接被收购,均属初级产品,农民获利少。同时,由于相应的集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销售中介组织的缺乏,市场供求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使生产效益难以提高。
六是农民素质有待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仍普遍较低,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较弱,在农产品销售上,有的合作社尽管与农户签订了订购合同或契约,但在市场价格波动时,部分农户自律意识、法制意识较差,造成市场行情好时,单方面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市场行情不好时,就找专业合作社,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还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缺乏市场意识、品牌意识、风险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从而制约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优化。
三、对策与建议
上浦镇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实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下列措施是必要的:
1、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特别重要意义。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机耕道、田间道路、灌溉沟渠、水池等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户对机耕、灌溉、排水等的需要,满足农业产业化对基础设施的要求。
2、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而规模经营的一个重要好处,就是能够为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规模化就没有产业化。要利用我市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多的有利条件,加速土地的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机制,使离土的农民转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便让农业经营者扩大经营面积。
3、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和基地,其实力强弱和牵引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成效。因为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抓好一个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能力大、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对农业生产带动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也就带动了一大片。所以,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各龙头企业通过定单,扶持各签约村推进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农户提供全程监督、服务,建立风险基金、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返还一定利润,以及提供良种设备,资助周转金,进行技术培训等形式,使企业与农户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既可规避现阶段一家一户生产经营存在的资金、技术、信息及自身科技文化素质的不足,又能为涉农企业发展找到稳定可靠的货源,壮大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
4、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等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提高农民组织化的程度,提高农民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的谈判地位,使生产组织和管理,企业收购农产品等环节更加顺畅。目前,上浦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一家,机制还不健全,只能说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已显示出不可低估的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政府的引导和鼓励、扶持,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使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完善,真正通过该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把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起来,让农民真真正正地参与市场竞争,促使农村规范经营,开展有序竞争,维护农民利益。欣喜的是,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实施,这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必将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5、政府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
农业产业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要采取措施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如设立重点龙头企业专项资金;对农产品资源开发、加工或流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特产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优惠;涉农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推优工作,积极向金融部门争取信贷支持,多渠道帮助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除政策扶持外,政府还要做好服务工作。如做好信息服务,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预报、发布国内外市场供求信息,为农户的生产经营决策服务;提供科技服务,给农民以技术指导,加强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技术的培训,提高产品质量;搭建销售平台,使农民不用为产品销路担忧等等。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扶持和提供服务,为产业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加强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民和农技人员的素质
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要通过培训,拓宽农民思路,促使农民更新观念,为产业化发展扫清认识障碍。要加大对广大农民和农技人员的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及新型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产品加工、营销技术的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要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培训,切实转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学种田水平和生产实践技能,逐步建成了一支新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营人才队伍,为农业进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