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身博士读后感5篇
化身博士读后感篇(1):《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
《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
这几天一直在读卢梭的《忏悔录》,它被归结为一种经典名著,可是我读过后感觉收获不大。我不知道为什么为翻译成“忏悔录”,卢梭好象也没有什么值得忏悔的吧。从它的英语名称"The Confessions"来说,翻译为“坦白性传记”也许更恰当。
读这本书时,能支撑我一直读下去,并直到读完的是他与瓦朗夫人的关系进展。
卢梭从小失去母亲,父亲也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从小不得不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甚至沾染了诸多流氓无赖习气的浪子,在他16岁生活无着、走投无路的时候,神甫蓬韦尔先生建议他去投靠瓦朗夫人。他说:“她是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她能把别人的灵魂从她本人已摆脱了的错误中拯救出来。”那时瓦朗夫人已经28岁,他称他为“妈妈”,其实他们的关系是情人关系。
在卢梭成长的过程中,瓦朗夫人无私地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钱财无怨无悔地支持着卢梭,即使卢梭最不可思议的举动,瓦朗夫人给予的都是宽容。瓦朗夫人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她利用一切关系帮助身份卑微的卢梭,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正是瓦朗夫人无私的爱成就了卢梭。
在卢梭眼里,瓦朗夫人是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位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他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在他的心里也只有她。就像书中所说:“所有别的女人受到我的钟爱皆因姿色使然,一旦没有了姿色,我的爱也随之消失;但妈妈却不然,尽管她会变得又老又丑,可我的爱却不会减退。”
后来卢梭厌倦了城市生活,同时他的健康状况颇令人担忧,瓦朗夫人同意与卢梭一起去偏僻的郊区生活,在瓦朗夫人的悉心照料下,卢梭的健康得到了恢复,在尚贝里郊外的沙尔麦特,卢梭度过了他生命中最为幸福的自由时光。可是由于身份地位的悬殊,虽然他们俩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也没有走到一起。
可最后,瓦朗夫人因为交男友不慎,没有听从卢梭的劝阻,离开卢梭后生活很凄惨,所有的财产都被人骗走了,丈夫对她很粗暴,最终郁郁而终。
卢梭听说了她的处境,好象只是只是给她经济上一点资助,也没有去看她。但是,卢梭倒是去了好几次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1928年,人们甚至按照卢梭的意愿,在她和卢梭相遇的地方竖起了黄金的栏杆,以纪念卢梭与瓦朗夫人相遇200周年,供后人瞻仰凭吊。
瓦朗夫人是幸运的,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恩人,作为一个人。
看完这本书后,眼前便挥不去黄金的栏杆,想像周围的景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不知有一天,我会不会在心中为别人树起一个栏杆?知与遇,很难,很难!在当前已经不再蔚蓝、不再纯洁的感情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与拼搏,那么泪水与汗水的倒影中必会映出丝缕金黄,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拼搏吧。
《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
近来我又读了一遍法国启蒙作家卢梭的《忏悔录》(陈筱卿译,译林出版社,1994年版)。
上下两卷共十二章,中译本634页,洋洋五十余万字,一口气读下来,看得我俩眼朦胧。随着卢梭叙述的文字河流,我又一次漂进了他丰富而传奇的心灵之海,不由自主地陷入思想与情感的漩涡里,拜倒在上帝的脚下,发出深沉的喟叹——忏悔吧!
经历了五十多年的风风雨雨,面对周遭无数的恶毒攻讦,他毅然拿起了如椽巨笔,写下这部自传体的《忏悔录》,把自己赤裸裸地剥现在世人面前,让人们看到一个完完全全真实的卢梭自我。胜过任何的辩解与粉饰,所有的人面对这个真实的灵魂,都沉默不语。因为人们在他面前就如在一面纤尘不染的平镜前一样,照射出了自己灵魂的卑污与丑恶。正如卢梭所云: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是没有这样的勇气的。在世人面前我展现给大家的形象,决不是我的全部。有许多东西,它们深藏在我心灵的深处,只有我一个人面对自己时,才有可能浮现。像卢梭那样冷酷地解剖自己,是需要非常的胆量与勇气的。
早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心惊肉跳地读着卢梭的《忏悔录》,www.99zuowen.com,因为我读出了自己意识深处那么多的黑暗的洪流。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学会了在日记本上反省、忏悔、自律、自强,自己要对自己真实。不知有多少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面对苍穹,寻找上帝的光芒。我曾经数次把一摞摞厚厚的日记本点燃,企图在灰飞烟灭之中,消灭那个可怕的魔鬼。如果把所有的日记搜集起来,也许也是一部属于我的《忏悔录》。
而今我再一次读着《忏悔录》,我的心跳得更加厉害。检视自己成人之后的将近十八年的心灵历程,我发现我更加无法面对卢梭这面镜子。有更多的黑色洪流,不可阻挡地向我涌来,几乎淹没了我。我徒然地挣扎,甚至甘心情愿地投入洪流的怀抱。犹如从恶梦中惊醒一般,我蓦地坐起,张开双臂,渴望拥抱光明与希望的抚慰。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谁还能够像你一样真实地忏悔?
在告别尘世的那天,谁还能够像你一样安然地入睡?
就如今日在电脑前写着这些文字将要贴在博客上面一样,我还能够面对远朋近友,有足够的勇气对他们说:“这就是我真实的自己”吗?!!!……
卢梭,你让我再一次发出深沉的喟叹——唉!
《忏悔录》读后感1000字
先提前说一下,这还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免得看我后面写的东西被误导了。卢梭是个很感性的人,虽然他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欣赏他的才华,也不影响我觉得这个人的可爱、感性、热情、真诚还有可怜。我也并不想说如果他不怎样就不会怎样了,因为如果他没有这些,他也就成不了这个为我们写《忏悔录》的卢梭了。
早在去年学《欧洲文化入门》时就对卢梭有了很深的印象,书上的名人很多,但我对卢梭及他的《社会契约论》印象最为深刻(可能部门原因是里面有两个人写《社会契约论》同时他的名字发音和英国的罗素很像,为了把这些彻底区分开来,我多下了点功夫吧!嘿嘿)。最近看了卢梭的《忏悔录》,也算是浅浅地知道了这个大文豪简单而又平凡的一生吧!虽然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地简单与平凡,但是作者本人却有意将所有的事都清描淡写!打个比方吧,法国国王的岳父荷兰国王写了篇文章,他觉得其中有不妥之处,就直接写了封信给荷兰国王为其指明了,虽然他反复强调写信的时候是如何惶恐,其措辞是如何委婉,生怕得罪国王云云,但是回头想想单就他有这胆量写信就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了,何况当时他还年轻并不是十分有名。
我还在其书上摘了一点内容下来,当然他的书能摘的东西是很多的,只是我懒嘛,也就仅摘了些特别能让我引起共鸣的东西。
其开篇他就写道“万能的上帝啊!我揭去了我内心的一切伪饰,和你亲眼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无数的同类众生召唤到我跟前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缺陷而羞惭。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袒露自己的心灵中的秘密,看谁有勇气说:‘我比这个人好!’”我是很赞成他的这种超强的自信心啦,也看到了他书中所描述的自信心的来源,但是却不能完全认同。因为这始终是他自己的主观看法,我没有听到反方意见,而他又是那么地敏感,拥有所有名作家所共有的特点:天赋过人、敏感、细腻而又容易受伤;另一原因就是这只是他那个时候的法国人,就我所知,咱们国家的古人要是写出忏悔录来,比他更好更高尚的人还是蛮多的,特别是一群爱国之士如戚继光、文天祥、岳飞、杜甫等,我就不多举了,文学水平有限,怕说多错多。当时的法国社交界还真是一个蛮奇怪的圈子,那时的名流贵妇们是流行包养情人的,而她们的丈夫们在多数情况下也是知情的,甚至以老婆包养的情人的身份而自豪,这不光是这本书里出现的,同期的其它法国作品里也都有,我不得不说这感觉很奇怪,也很变态。可能我看的书不多,但同期的英美作品里比较少看到这样的,即使有写也相对比较隐晦,所以这也总是让我更认同英国的文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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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博士读后感篇(2):《蓝鲸的眼睛》读后感400字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400字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因为它富含哲理,使人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里面讲到蓝鲸是大海里的神,它最珍爱自己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他的眼睛里。他每天用自己的眼睛洗去他看见的邪恶。可是,一个少年却向它发起了挑战。为什么小小年纪的他,会有那么大的胆量,我一直想不通。后来,当我读完这一章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要不顾各人安危冒这个险了。原来,他想把蓝鲸的眼睛给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女孩,使她见到光明。可后来,当少年明白了自己因为无知犯下的错误的时候,他后悔难当,悄悄来到了海上,在蓝鲸面前将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希望能以此洗刷自己犯下的错误。那一刻,我被那个小小少年深深地感动了。故事中的少年,最初也是因为要帮助失明女孩,重见光明,才向蓝鲸的眼睛发起挑战的。助人为乐的他,虽然犯下了看似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从我们的角度来说,也只能说是他好心做了坏事情,于情于理,人们都是可以谅解的。没想到,敢于承担责任的他,竟以自杀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他的敢做敢担真叫人钦佩呀!我想以后我也一定要向那个少年一样,做个敢做敢当的人。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400字
暑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
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
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
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
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
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
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
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平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www.99zuowen.com,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400字
蓝鲸是一个大海内不的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上的星星,从不做恶。任何一个渔夫都知道,蓝鲸的眼睛无比珍贵,只要得到它,眼睛将美丽无比,视野十分清晰。但没有人能得到它,因为在蓝鲸面前,人类简直是只小蚂蚁。但是有一个勇敢而冒失的青年人,为了让他心爱的女孩眼睛好起来,他冒失地接下接下摘下了蓝鲸的一只眼睛。在蓝鲸的狂怒中,那只眼睛丢失在海中,恰巧,这个盲女孩拾到了这只眼睛,她的眼睛亮了。当她知道那是蓝鲸最为珍贵的眼睛时,她放弃了自己的明亮,把眼睛还给了蓝鲸,蓝鲸被她的善良感动把眼睛留给了她。
这是一篇多么感人的文章呀!小女孩为了正直,毫不犹豫地把眼睛还给了蓝鲸,她的眼睛一直亮着,照亮了她内心深处的大海。
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说一个人他在外在美不能体现什么,关键是他的内在美,这种美纯洁无比。不要用什么东西去污染了这种美,这种美是你内心深处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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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博士读后感篇(3):《围城》读后感_优秀读后感精选
《围城》读后感_初中读后感800字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600字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读《围城》有感_暑假读后感500字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后感_读后感精选700字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现代文学《围城》读后感900字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优秀读后感700字
《围城》如其他文学作品一样也有它的主角,如果一定要想如今的电视剧一样定出个男女主角,男主角肯定是方鸿渐,女主角我想应该是孙柔嘉了。但于我而言,我却固执地认为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方鸿渐。方鸿渐当然毫无争议的成为了《围城》的主角,但出现在他身边的或者说他曾有意无意的关注过的女人,到底哪一位才是他的“女主角”呢?《围城》是以怎样一条线索写成的呢?
我更愿意认为是以方鸿渐的“爱情”为线索写成的,因为爱与情永远是人类的主题。《围城》所描写的是以爱情为线索,爱情为主题,涉及爱情的方方面面,诸如恋爱、“一夜情”,“结婚”,“离婚”等写成的当代经典小说。《围城》是一部以方鸿渐的浪漫逸事,他的爱情经历,他的许多“女朋友”、“情人”连成线索写成的。从出场的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给与方鸿渐于“爱情”、“女朋友”、“情人”等词语有关的女人排一下序: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实以上的排序也不尽正确,如果一定要做个精确的排序,那倒是头疼的事。(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不过我想凡事都不可能太绝对,都是矛盾的复合体。看待某事情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惨杂着自己的主观意见。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中的女人——与方鸿渐有关系得女人,虽然不算多,但从时间上来说彼此有交错的地方,所以不好精确地排序。再者,有的女人虽然也出现在书中,虽然也跟方鸿渐沾点边,有点关系,但我觉一时很难记起她们的名字,诸如在他读书时就与之订了婚的点金银行老板的女儿——周小姐、在他教书时应年轻的汪太太介绍的刘东方的妹子——刘小姐。我和方鸿渐一样,对周小姐淑女早夭都表示些同情。但对方鸿渐而言,周小姐简直就是他的恩人,如果没有周小姐——这位因病早夭的未婚妻,他怎么有机会出国留洋、怎么有机会结识以后他的诸位“女主角”、怎么有机会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风流一宿、怎么有机会遇见令他心动的小女子——唐晓芙
读《围城》有感8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初中读后感600字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化身博士读后感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我是爱读自然科学书籍的人,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从不相信,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很感兴趣。暑假期间,闲来无事,认真阅读了霍金先生的《时间简史》一书。初中物理中提到的“大爆炸理论”在书中有详细的论述。带着对浩瀚的宇宙、生命起源的好奇心,带着对科学大师崇敬之心,细细阅读。尽管书中有许多抽象的理论、奇特的概念我还难以理解,身为物理教师的我,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这些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面。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是我对宇宙世界的认识更加深刻。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本想一口气看完,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苍蝇,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神创造苍蝇这种昆虫,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人类的爱憎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刚进入科学之门的初中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使学生能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他们将来的人生会有相当大的帮助。
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提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如伽利略、哥白尼、爱因斯坦。对于现今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义务教育被赋予的历史使命将不同于往,它肩负着培养出下一代有着创新能力的人才,可以说今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将更多的是人才之间的竞争,创新将是今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历史潮流,我们国家只有抓住历史发展的机遇期,抓紧培养创新型人才,才能永久的屹立在东方。这样的历史使命对于从事义务教育的老师来说的不能推脱,我们赶上了这样一个重视基础教育的好时代,有大量时间来进一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能力。在教学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相信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大胆进行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研究道路阔步前进,通过教改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在课堂教学中要向学生宣扬,年少的你们要成为未来的建设者,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多多读一些课外杂志,多学一些知识。鼓励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让他们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体会书本知识在实践活动中的应用价值,培养他们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在活动中培养创新思维能力。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
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
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
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
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
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
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
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
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www.99zuowen.com,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
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
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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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博士读后感篇(5):《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1000字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www.99zuowen.com,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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