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客6篇
看客篇(1):看客
台上灯火辉煌,精彩纷呈,而你独坐在观众席的一角,任那奢华过眼,对美丽的剧情会心而笑,你是一个看客。
独立于尘世的噪杂,独坐路边,心态平和,看那花开花落,看戏中人悲欢离合。对剧中的事感同身受,但一切与你无关。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某一特定的环境,做一个看客,戏看那周围的人,周围的事。他们所在乎的事,所看重的情,与你无关,你心中有自己珍视的东西,对这个环境,你只是一个过客。路过这段小路,你慢下脚步,去欣赏路旁的露水滑过草叶,去赏玩蜘蛛织网捕虫,去观赏成对的蝴蝶翩翩起舞。你向路旁农田上的农民会心微笑,你与路边的风景融为一体,但你只是个看客,路边的景深深触动你的心弦,但你却毫不在乎,路边小虫的死生与你无关痛痒,你是超然的。做一个看客,你会不在乎得失。你会用心去欣赏花开的瞬间,因为你不是蜜蜂,不用着急等着花开赶忙采蜜;你会用心体会蜘蛛网上小蝇的挣扎,感受生命的顽强,因为你不是那只小蝇,担心自己的命运。做一个超然的看客,你会看得更深,更远。
看那舞台上的奢华,灯光灿烂,你是否安于独坐冰冷黑暗的观众席?戏中的世界多么灿烂,你是否会情不自禁地走进去,被戏中人同化,而抛弃你单调的自我?世间纷纭多彩,每件事物都绽放光彩,你是安心做一个凄凉的看客,还是走进去,贪婪地抓住世间瞬时的华美,企图揣入怀中永久珍藏?尘世美,做一个孤独的看客并不容易。
面对浮华的花花世界,你是否固执地坚守你内心的单调,只做一个看客,不被戏中外在的奢华所打扰?
路过美丽的乡间小路,你只能是个过客,不过最好慢下脚步,做一个看客,但若被这美丽的田园风光所吸引,拿起锄头,做一个农民,那就是很荒唐的。想起家里还有那么多作业没写,心中虽喜爱这美丽的田园风光,但你不会不舍,不会留恋,在你应当离去的时候。
在某些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我们会选择做一个看客,但我却想整个人生都做个看客,这须更大的力。
看客篇(2):不做看客和观众
今年的校运会就要开始了,那时是10月22日,今年,我不愿做一个观众,一个看客,在旁边消极观战,而是想,我要成为赛场的主角去拼搏。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作为一个大一新生来到这个学校,一切无所适从,可能是第一次离家,对外面的事情都有点抗拒。在大意,是在平庸中度过的,是在碌碌无为中度过的,有什么活动什么运动会似乎都与我无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尽管有学分加,经管得到第一名可以得到奖励,但还是无法引起我的兴趣,哪怕有人巴不得求着我参加,我也拒绝,那一刻,我低调了,我怂了。
正是怀着这样一种消极和彷徨心态,我在整个大一的一年中,我一事无成,我悲剧了。
周立波说,做人和人生好比学音乐,音乐是有高调和低调之分的,该高调的时候就要高调,该低调的时候就要低调,如果该高调的时候低调了,那时跑调,所以,不要相信做人要低调这种胡说八道的话。我认为大学时候,就是人生该高调的时候,人该张扬的时候,但在那时,我的人生跑调了,因为,我无论有什么活动,都是以看客和观众的身份参加的。
今年我大二了,我不想向大意的我那样幼稚,是为了锻炼和激励自己,同时,也是为了给我们大一的学弟学妹一个榜样。
今年的校运会,我报了800和1500米,是为了学分而来的,也是奖金而来的(冲击),是为了战胜过去的自己,战胜自己的懦弱和彷徨,打算在赛场上爆发一次,人生能有几回博啊,更何况在大学的日子很短暂的,去年我错过了,今年我想努力一次,所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学校的跑道上练习,这一阶段是适应性的练习,第一个星期是联系1000米(这是为了更好的准备800米)和1500米,过了这一阶段,我打算进行方法性训练,也就是第一和第二圈是匀速,而最后一圈的是加速。这就是方法。
此外,其他的活动,比如说协会的,如果我认为可以,我也想去参与,听说代表学校参加某一个比赛或者活动也可以加学分。总之,尽我所能吧!
我应该做赛场和人生的主角,因为人生该高调的时候就是青春的时候,就应该张扬一些,否则,人生就是跑调的,跑调的人生和做人是悲哀的,是虚度光阴。我不愿意再做一个看客和观众去被动注视着时势的发展了。
看客篇(3):风吹过的雨天
天早已暗了下来,雨却依旧淅沥沥下个不停。
晚自习结束了,大家都匆匆往回赶。盼望着早些逃离这被雨水浸透的世界,回到温暖舒适的家。我也撑着伞,逆风而行。风卷着雨点,狠狠摔在伞上,让我回家的愿望更迫切。
突然,听到前方传来“啊”的一声叫喊。我艰难地抬起伞,昏暗中,发现原来有人摔倒了。只见她双手撑地,双膝跪在满是雨水的走道上,伞已被狂风刮到了几米之外的地方。她就这样以一个半趴着的姿势无奈地接受着风雨无情的摧残,全身都湿透了,显得狼狈不堪。我放慢了脚步,她似乎也想自己站起来,但或许是扭到了脚,失败了。我不禁对她产生了同情,但也仅限于同情,对于这个与我素不相识的同学,我并没有想着去扶她一把。也仅将这一幕当成这个雨夜的一个小插曲。过道上人影来来往往,大家只是淡淡的看一眼,又匆匆离开。他们应该与我有着共同的想法吧。
突然,一个纤弱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停下了脚步,她似一缕微风,轻轻来到摔倒的女孩身旁,将伞倾向了摔倒的女孩,并将女孩从地上拉了起来。女孩果真扭到了脚,一瘸一拐地走着,她却甘愿当女孩儿的“拐杖”,任女孩儿将湿透的身子靠在她的身上,并扶着女孩儿捡回了伞。她的动作是那样轻柔,又是那样温暖,在这个寒冷的雨夜,如一缕春风,轻轻吹入了我的心田。昏黄的路灯下,两个女孩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慢慢地向宿舍区走去,两人的身影在我的视线里,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
雨越下越大,我突然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心里不断反问自己:“为什么不去扶那个女孩呢?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我真的会就此离开吗?”此时,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冷漠!我们每天在政治课上读着:“克服对社会的冷漠情绪和看客现象。”可真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我却是置之不理。这便是我所谓的“不做看客”,我自嘲地笑了!忽然明白:放手去助,用爱扶持,才是我应该做的。“不做看客”不是在课堂上,而是在生活里;“不做看客”也不只是在朋友之间,在陌生的世界里依然要送出温暖!
风依然在吹,雨依然在下,我不禁加快了脚步,匆匆赶回了家……
看客篇(4):看客
“等你上了初中,你一定会遇到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什么人啊?”“等你上了初中就知道了,那里,有他的故事,那里,还有他的传说。”神棍般的学长在我小升初毕业考试后的那个暑假,就跑来卖弄起了他的玄虚,吊足了我的胃口,于是,我开始万分期待遇到那个传说中的人。
暑假两个月,几乎玩疯了的我,在开学的第一天,早早地装备好了行囊,伴着新出的太阳,兴奋地奔向新生活。我期待遇到那个传说中的人,因为这个“神秘”足足吊起了我的胃口。我很期待,想看看那初中部人人皆知的传说究竟是怎样的,但我未料到,这个传说竟如此劲爆,如此令人无语,并且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就如他伴着一届届学长走过这段时光一般,也伴着我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我以这种方式遇见他……
九月的阳光依然毒辣,第一天上中学的我新奇的趴在阳台上,看着楼下人来人往。“哪个不要脸的哦……”一声尖锐的喝骂声,从学校后门外传来,突如其来的声音倒把我吓到了。我好奇地循声而去,只见一位身着红色长袖T
看客篇(5):依宪治国没有看客
提起法律,就给人一种神秘、庄严、崇高的感觉。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制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适用范围,各有各的具体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循,这部总法就是宪法。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尽管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在孩子们心中,宪法的内容却不一定清楚。而作为高中生的我们,虽然已经对宪法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但仍然需要系统地学习,深刻地领会。
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正是要向全国人民,尤其是向广大青少年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逐渐地影响到了青少年学生。比如迷恋上网,使得许多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高中阶段的年龄特点,决定着我们的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年纪轻轻就染上许多劣迹。走出校园,往往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到这一步,并不是偶然的,其实他们就是从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从学习宪法入手,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我们高中生,首先要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必须首先学好宪法,只有这样才能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才会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会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团糟!当然你可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治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坚守了法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的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毫不犹疑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美国,宪法就如同牛仔裤、摇滚音乐一样融入民众的生活,如果中国老百姓对如今的中小学生晨读宪法不感到惊讶,而是像麻辣烫一样熟悉,那普法就成功了。宪法并不是“高大上”,而在每一位公民身边。宪法日除了普及法治观念,还应当让宪法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
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宪法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保证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才能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依宪治国没有看客”,要学好宪法,做高素质公民!
看客篇(6):关于老虎伤人
惨死虎口,谁的错
2017年,1月29日张某因逃票闯入老虎进食区,经饲养员严厉警告后再次折返,最终惨死虎口。此次事故,引人反思:谁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是动物园未配备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的悲剧吗?不是的,园方已经设有3米高的围墙以及相应的警示语。可围墙再高,高不过人们的侥幸之心,警示语再醒目也唤不醒人们的安全意识。
我认为,对此次事故负责的首先是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们。张某的惨剧并不是今天偶然发生的,近几年类似事故层出不穷。2016年广州动物园一女子在自驾游过程中,经过幼虎区时因见四周无虎便开车门下车,随即遭到幼虎袭击,母亲为救女而死于虎口,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惨痛结局。这与李某的遭遇何其相似,两名受害者都无视园区规则,都抱着不会遭受老虎袭击的侥幸心理,最终惨死虎口,令人叹惜。
其次,对此事故负责的也应是无视规则的人们。广西来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曾发生多起无视保护区规则而执意探索未知地带的驴友被困的事件,警方为此出动了大量警员、耗费了大量物力、财力。如果此类事件频频发生,不论时间上,还是精力上,警方都作文消耗不起,因为警方的重点职责不是每天营救那些无视规则和安全意识的人。
我想,就如同张某无视警告牌和饲养员的警告一样,驴友们都是因为缺乏规则意识,漠视规则法律,我行我素,也许只有直面虎口和死神的那一刻,他们才会明白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应该为事故担负责任。
最后,对此次事故负责的是袖手旁观的人们。还记得鲁迅笔下看客的典型形象:冷漠、麻木不仁、以他人的悲苦和不幸取乐。而今,无论是冷眼旁观张某进入虎区的吴某与家人,还是山东某中学发生校园暴力时围观的学生,抑或是当年看到汽车碾压小悦悦却无一上前营救的市民,在面对他人遭遇灾祸时却无动于衷,这与鲁迅笔下的看客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他们当时能在现场伸出救援之手,事件的结果是会改变的。对此,我认为充当着看客的人们一样受到谴责,一样要担负起事故的责任。
史学家有言:“最伟大的法则不是刻在钢板上,也不是铭刻在石碑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中。”只有我们每个人从心里真正认识到法则的重要性,牢记法则,增强安全意识,抛掉侥幸心理,拒绝冷漠,才能避免惨死虎口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