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两学一做是什么_两学一做党员学习心得
学习郭海燕教授党课的心得
6月7日,高压管网分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由首都师范大学郭海燕教授讲授的党课。郭海燕教师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讲师团特约报告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讲师团专家团成员、北京市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团特约报告人、北京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和中华教育艺术研究会副理事长。
在郭教授演讲的两小时四十分钟里,她一直静静地站着,一口水都没喝,其敬业精神已让在场的学生深受感染。郭教授将"两学一做"结合当前反腐斗争情况,使全体党员认识到"党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在我们党面临"四种风险"、"四种考验"的历史条件下,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保持领导干部思想纯洁,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缔造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这是继党的"群众道路"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举措,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常规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动。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我们首要将政治工作、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另一方面,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履行到严肃纪律上。在安全月中引导党员守纪律、严规矩。第三党小组将继续深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细化,这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点内容之一。
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就要把五所安全稳定供气工作做好,这就是要时刻、自觉、坚决向党组织看齐,把看齐认识扎根于思想上、履行内举动上、确保党员的先进性。
论党员"义务"
——高压管网分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会学习心得
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在让党员寻回入党的初衷,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保持党性。
此次分公司以"两学一做见真效 党旗引航做表率"为主题,会议更以党员的八项义务为学习重点,并隆重宣读学习。如果说学习党章是做好合格党员的基本前提,而学习党员的义务有利于指导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所谓义务,是指与"权利"相对的,在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康有为 《大同书》甲部第四章:"若夫应兵点籍,则凡有国之世,视为义务。"
关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是这样理解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后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从自身出发,我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带动同事和职工一起投入到工作当中,调动他们的活力和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通过此次学习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义务"规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八项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燃气集团"十三五"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