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头读书笔记7篇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1:《高老头》读后感_1500字
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系。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金钱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因为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应该奉承的。”高老头自己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可以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终于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取代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同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爱情、友情都因此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后,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应该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贵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六年级:金馨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2:读书笔记:《欧也妮·葛朗台》_3000字
《欧也妮·葛朗台》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
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欧也妮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整部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
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无私的爱换回的却是无情的背弃。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夏尔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而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
当周围的人都陷没在金钱的魔沼中,并甘心被其吞噬整个生命时,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巴尔扎克满怀同情与赞美之情塑造了欧也妮,使人们在这个为金钱遮蔽的黑暗世界里看到了一抹光亮,与此同时,又不禁为她作为无辜牺牲者的命运感到同情。
夏尔--夏尔的人物性格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从巴黎的一个花花公子逐渐变为一个无恶不作的冒险家和野心家。
当夏尔在小说中一登场时,他还是一个只有21岁的年轻人,因为从小家境优裕和父母宠爱,使他养成了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性格,但此时的他并不坏。他在听说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是真实的。堂姐欧也妮对他的关心、照料和爱护,更是使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神圣和纯洁。可以说,如果他一直与欧也妮在一起的话,是不会堕落的。
夏尔去海外经商,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夏尔原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逐渐发迹从小埋下的自私自利的种子开始萌芽,使他逐渐成为一个毫无廉耻心的掠夺者和高利贷者,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夏尔的这种堕落发展到极至就是背信弃义,抛弃和欧也妮的感情而去追求一个贵族的女儿,以实现自己追逐名利和往上爬的野心。
夏尔的堕落是整个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表明金钱已渗透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人际关系和情感领域。
葛朗台太太--这是一位值得同情的人物。葛朗台太太心地善良、性格懦弱,生活十分俭朴。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对自己的丈夫可以说是百依百顺,从不反抗。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事实上不仅助长了葛朗台的专制和吝啬,也给自己和女儿欧也妮带来了苦难。在现实世界中忍辱负重的葛朗台太太把人武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天国之上。
德·蓬风庭长--欧也妮的追求者,相貌丑陋,却自以为是。苦苦追求欧也妮,目的是获取她的百万家产。性情狡诈、吝啬,送给欧也妮的礼物望远是一束鲜花。虽然实现了娶欧也妮为妻的目的,但最后还是早早地去世,未能占有她的财产,落得个可笑又可悲的下场。
拿侬--葛朗台家的女佣人,勤劳肯干,对主人忠心耿耿,心地善良、纯朴,富有同情心,但是头脑简单无知。
克罗旭神甫--德·蓬风的叔叔,克罗旭党的领导人物,老奸巨滑,工于心计,贪图金钱,为人处事常常违背了一个神职人员的应尽职责。
公证人克罗旭--克罗旭神甫的兄弟,在德·蓬风追求欧也妮的过程中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他是葛朗台放高利贷的帮凶,与其兄弟一样老谋深算。
德·格拉桑先生--索漠城的银行家,为葛朗台所利用,替他管理公债等金融业务。此人头脑简单,爱慕虚荣,贪图享乐。
同时葛朗台有着守财奴的宗教信仰。在巴尔扎克笔下守财奴葛朗台在弥留之际,给女儿欧也妮留下一句遗言:“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葛朗台所说的“那边”,无疑是指宗教世界--天国了。又是“天国”又是“交帐”,是虔诚的基督徒,还是爱财的守财奴?
大凡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了“万能”的上帝和超出凡尘的“天堂”,可以禁锢人间七情六欲,甚至不惜以身殉教。但在葛朗台的身上,却丝毫找不到一点宗教徒笃信教义的影子,倒是能瞥见对金子贪婪的欲望燃遍周身的表现,在葛朗台准备撬侄子查理托欧也妮保管的贵重梳妆匣上的金板时,往日一向温顺恬静的女儿急得跪下向他乞求说:“看在圣母面上,看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面上,看在所有的圣灵面上,看在你灵魂得救面上,你不要动它!……”欧也妮幻想以宗教的教义来打动父亲,让父亲看在圣母面上,能体谅一下女儿对信物的感情。但葛朗台对女儿的哀求无动于衷,金子的诱惑,使他情不自禁地对妻女露出绝无情义的丑态。葛朗台是一个宗教徒,但宗教的教义究竟对他有什么约束力呢?从这里,不是可以窥见端倪了吗?
所以说,葛朗台在濒临死神拥抱之际,“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像,他却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十字架抓在手里”。这个在旁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举动,而出自葛朗台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对于宗教的教义没半点兴趣,即使在弥留之际,葛朗台对黄金的痰盂与执着也丝毫没有减弱,所以当神甫一出示“镀金的十字架”时,这位“似乎已经死去几小时的眼睛立刻变活了”,接下来就想攫取到手,--离开金子,他是死不瞑目呀!金子就是他最现实的上帝,是他全部信仰的寄托所在。
葛朗台诚然不是虔诚地信奉宗教,但由于对金钱的贪欲,使他很自然地希望死后还能有一个超尘脱世的世界会收纳他。在那里,他可以继续占有黄灿灿的叫人“眼花缭乱”的金子,甚至能继续不择手段地去强取巧夺。只要我们认识了葛朗台守财奴的本性,就不会为他对宗教亵渎的举动与“临终遗言”着两者间的矛盾而迷惑不解了。这时,基督教所宣扬的“天国”,恰恰符合葛朗台的心意,因此,尽管他不愿意为教义做出牺牲、有所忏悔,但又希望宗教的"天国"是的确有的。换句话说,在葛朗台看来,宗教的存在,是由于他的需要。
说道底,这个贪婪成癖的守财奴心目中,宗教是无足轻重、徒有虚名的;金子倒是举足轻重、至观重要的。葛朗台对宗教的不屑一顾,而对于宗教所宣扬的"天国"倒确信其有。这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的变态心理,使我们即看到了葛朗台至死不悟的守财奴灵魂,又看到了葛朗台虚伪--宗教的存在,只是为了他的存在。
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3:第十二届一等奖:夏茗光影_3000字
夏日在天际灼得眼晃晃,几声蝉鸣偶透过厚重的窗帘敲击着耳膜。教室内的风扇仿佛不知疲倦呼呼地转着,淹没讲台上老师的声音。微汗湿的衬衫粘在皮肤上,似乎可以看见外皮组织下流动的血管。
透过靠走廊那一边大开的窗,可以看见湛蓝天空中几团可爱形状的云。
收回晃悠在天际的视线,重新回到胸前摊开的课本上,《古诗十九首》,诸如此类的诗词学了不少,大抵是思乡怀人的。耳畔老师口中的音节仿似天边传来,一点点,逐渐清晰。轻轻握紧手中的笔,在课文边缘洁白空余处写下一笔一划,点,撇,捺。
夏天,才刚刚开始呢。
【第一话】
1
黄昏的流云浸染了天空,边缘镀上一层华丽的金光。天穹流光变幻,仿似一场仰角拍摄的电影。
日落以后,天黑以前。
仰望此时的天空,玫瑰色的霞光一直变换到天和地相接的地方。云彩长长地拖着,宛如航行中的船尾留下的水痕,凝固在大气之中,仿佛某种遥远的、行将离去的事物,却不悲伤。
紧紧抱着一大沓书的女生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站在四层砖红色教学楼前,微微抬头往上望。
三楼,最左边,朝北。几个短短的名词后加上的是自己接下来将要呆上一年的教室。如果要附加上一些补充说明,那么采光足够好,右边是附带的专属自习室,最不受厕所异味干扰,两边都没有别的班级等等也应勉强算得上。而隐藏于其中的“校方的特殊照顾”,这样的前提则是一切优越条件的总起源。
视光角度稍往左偏偏,视光聚焦中心便落在与面前文科毕业班所在的D栋教学楼仅相隔一条校道的高二所在的C栋楼,二层中间的带前后两个小房间的教室,是承载了自己高二一年所有记忆的地方,仅仅是刚分别一个多月,
高三了呢。
抱着书的手紧了一紧,说不清心里什么感觉。
“卓清?!”随着声音渐近的是一团很难形容的巨大物体。
“班长大人,你不是吧。”被唤作卓清的女生转过头,看见在心里被称作莫名巨大物体其实是左肩扛着四把扫帚,右手拎着两个垃圾铲外加两根拖把的男生,而男生的体形又过于高大健壮。
“这些卫生工具不应该是生活委员去领么?”记得新学期初都会有广播通知各班生活委员去后勤处领本学期的打扫工具。压下想笑的冲动,卓清好心地想助人为乐一下,后又记起自己手中的重荷,于是想伸出的手最终只是动了动。
“咳,别提了,才刚来到学校,就听桐森那家伙急急忙忙打电话给我,说是存有班费的存折又不见了,好像是什么放在包的夹层里然后被放进洗衣机搅了,只好马上去重办。”
说着的男生和听着的女生立马很默契地摆出无奈且心累的表情,这位任职将近一年的生活委员大人的可靠程度还真是令人怀疑。
“所以你就很好心地揽过他的工作咯。”卓清替他作结,并附以同情的语气。
“不然咧。话说回来,你站在这里这么久怎么都不上去,远远看来还以为你中了什么蛊。”
“嗯?什么什么……蛊?”一下子没反映过来男生的话。
“哈!不会真的中蛊了吧。我先上去咯,你悠着点啊。”
突然记起眼前的男生也一贯以各种奇怪的言行闻名,卓清刚才的同情对象立刻转向自己,真是满脸黑线。
拢了拢怀中的书,最终还是踏上男生离开的方向。
2
夕阳下男生和女生的背影被拉长,牵着手的定格被漫溯成漫长的空镜。
“就到这里吧。”亚绮转身对邱铭说。
男生点点头,把手中的书连同自制的小书架递交给女生,还是不放心地出声:“要不我帮你拿上去吧。”
摇摇头,“不用了,你也快去教室收拾你自己的桌子吧。”
妥协后的男生抬头望着,“是三楼么,和我们是同层呢——等等,好像是相对的诶。”
经男生一说,亚绮想想,似乎是真的。莫非这又是校方的什么诡异安排,文科精英班和理科精英班都在三楼最靠右边的教室,分别在各自两幢楼相对呼应。
抱紧怀中的东西,“那我先上去咯。”
“等等——”刚转过身的女生又被拉回身。
邱铭晃晃手中的袋子。
亚绮恍然地笑了,伸手接过男生递过来的装着港式奶茶的袋子。
踏上三楼的最后一级台阶,亚绮没有直接进教室,走到走廊上,向下望去。男生果然还在,手插在裤袋里站在原来的地方。看见亚绮探出的身子,微笑着挥了挥手,才转身沿着两幢教学楼中间的草坪走去。
男生年轻而美好的背影,在玫瑰色的黄昏中仿佛是一生最长的一个慢镜头。
思绪不禁晃回高二的暑假前。
一教楼下的公告栏前,所有人都面对着分班榜争看自己未来的归属,议论纷纷。有怨声载道的,也有满心欢喜的。几家欢喜几家忧。
相比之下,站在2班名单前的亚绮看起来就平静淡定得多。从上往下数第16个,自己的名字。
还好在意料之中,虽然并不属于年级前二十的梯队,但文科前五十还是足以保证稳进文科最强班。
视线稍微往右偏一偏,3班,一年前高一新生分班名单上自己名字所在的地方,虽然相比原来变动不是像有的班级那样大换血,有些名字平移出现在了亚绮现在所在的班级名单上甚至更远的地方,大多数留在了原来的位置,也出现了不少陌生的新的名字。
不管怎样的变化,有一个却不会变。目光自第一列上平稳地往下滑到第20个,熟悉的男生的名字端端正正地印在上面。
在心里把那熟悉的两个字点竖横撇地描了又描。
“怎么样?”
一只手轻轻搭在右肩上,属于名字主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没什么悬念啊。就像我们班学文的去了2班学理的留下,你留在3班我去了2班。”
微侧过脸,男生棱角分明的脸撞进视野里。
邱铭自顾自地把两个班级的名单上下打量了一遍,点点头,“说得好像也是,进来不少新同学呢。”突然又像发现了什么,“哎——黎峰不在2班呀,他不是学文么?”
“他么,在1班。”算是原来3班中唯一的学文的男生,固然勇气可嘉,但降级到文科普通班的遭遇不得不让人同情。
“听说是前两次关系到分班的大考都没考好,有点可惜了。”
“是有点。我们班学文科的也不多嘛,就十几个。你们那一群怎么都学文去了。”指的是3班中常在一起包括亚绮在内的一小群女生。“以后就不用被你们压榨咯。不过,真怀疑你们是不是串通好的。”
对男生无厘头的想法感到好笑的同时,还是听出了故作轻松语气背后的失落与愤懑,显然男生还在为自己选了文科这件事上纠结不满。
“我理科有多差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数学啦物理啦化学啦,还是放过我的脑细胞吧。”
“少来,你这个数学课代表还自称数学烂让我们怎么活啊。你化学也不差好吧。况且,文科就不会死脑细胞么,要背那么多。”
“好吧好吧,就算是为了物理行么。我敢说到文科班随便去问问,除了那些从前一心想学文的或是什么文艺文学学生的,物理绝对是学文的一大理由。”
刚才还在孩子气地争辩的邱铭似乎是暂时认同了这个理由,一付“拿你没办法”的神情笑着看看亚绮,随即转回到眼前的名单上。
半晌,就在亚绮以为他不会说话,要提出走的时候,男生淡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只是不习惯,今后的数学课上不能往右边递纸条了。”
不能像对角线那样刚刚好的距离,转过头,你就触手可及。
八岁,彼此是上下楼的关系,第一次相见,男孩子把蚯蚓塞在女孩子的手里,大笑着跑开,留下原地惊声尖叫独自哭泣的女孩子。
十三岁,作为科代表抱着一叠作业去办公室的路上在楼梯拐角与他多年后重逢,才发觉当年楼上那个爱作恶作剧在六年前搬走的小男孩已长成参天大树模样,已经是那样成熟稳重的男生。
十四岁,拿着第一次收到的男生正儿八经送的礼物,想起多年前他送予她的那条恶心的蚯蚓,嘴角还是禁不住蜿蜒出笑意。
十五岁,两个人都以全市前五十的名次考进省重点的最强班;身为数学科代表总是在数学课上睡去也并不担心经常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危险,不是因为对自己的数学能力有足够的自信,而是因为坚信这时总会出现左前方递过来的,写满答案的纸条。
十六岁,在面对文理分科时,除了自己的意愿家人的期望老师的建议成绩的衡量外,脑中时不时出现的,是那个叫邱铭的男生的面容。
青梅竹马么,应该算得上吧。
即使最终还是选择了文科,他已经成为你在面对关系人生与未来这样重大的选择前考虑的原因之一。
很明显,他已经拥有了,在你的生命中不可或缺,这样的定义。
右脸侧过去,瞳孔里自己喜欢的男生侧脸浸在上午暖阳在公告栏玻璃反射的光线中,晕出淡淡的一层光。
转回头,右手向下滑,轻轻地握住男生的左手,微朝男生的左肩靠去,嘴角牵出一道小小的弧线。
“这样,那我以后也不能在数学课上睡觉咯。”
3
“江卉,昨天下午开会的资料你放在哪?”
“在你桌上啊。”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年轻女老师终于把目光从学期计划安排表上茫然地移开,愣了几秒后反应过来。“诶,昨天我明明放在那里的,帮你找找。”
说着起身走到相邻的女老师位置上。
“哈,我就说被盖住了嘛。”江卉扬扬手中刚被从一堆资料中抢救出来的计划书。
“不过,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埃及之旅这么短啊。”记得上一届高三老师在高考后刚获得学校大假去埃及旅游吧。
回到位置的江卉随口问了一句,正在翻着刚刚自己帮找出来的资料的英语教研组组长谢毓欣头也没抬,“你们都这么辛劳地开工了,我们怎么好意思在外这么享乐。”随后一顿,“不过本以为会带高二,还真没想到,又是辛苦的一年。”
仿佛是刚想起什么,对对面的江卉笑道:“祝贺我们又成为战斗伙伴。”
上一次的合作好像是好几届前的事了,那时江卉不过是刚进清渊不久的新人,还没有当毕业班班导的资格。
“我可是第一次带文科毕业班呵。再说,你们英语不同我们语文,不论怎样每年总能轻松拿到很好的分数,今年的英语状元不是你的得意门生么。”
“不管怎样,可预见接下来一年的辛苦。”
恰巧路过的一个化学组老师插进来,“哎,你们就不要这么不知福了,三年二班班诶,随便一个学生就是重点大学的料。”
江卉和谢毓欣都不好说什么。毕竟再抱怨下去在别的老师眼里未免有故意炫耀之嫌。
一年前,面对大调整的新分班名单,从惊讶到复杂的神情似走马灯在江卉的脸上上演。
面前是年级组长信任恳切的脸,“江老师,二班就交给你了。”末了还交负重任似地拍拍年轻女老师的肩。
高一几次大考年级前五十,大部分中考600分以上,全年级文科佼佼者的聚集地。
是这样的班级。
在高二文理分科前经校方深思熟虑后大调整后组成的,代表清渊骄傲,两年后将前赴后继为学校赢得荣光的文科最强班。
同样经过深思熟虑后选定的还有她这个班导。
在得知自己将以三年二班班班导的身份度过接下来两年的时候,胸腔里的那种感觉说不出来。虽然是对学校为什么会把文科最强班交给从未带过文科毕业班的自己感到讶异,但绝对不是那些在别人眼中看来“受宠若惊”“领导交付的重任啊”之类的,
不是非得要带出什么状元,带出重点率第一。
而是不能辜负那些孩子们的期望。
我不需要那些“状元之母”“金牌班导”之类虚虚实实的荣誉。
亲爱的孩子们。
我只是不想让你们失望。
4
“相信明年六月我们一定不会让关心鼓励我们的人失望。”
校书记兼高考备考小组组长用这句话为整个大会作结。宣布散会后,早已蠢蠢欲动的队伍一下子散开来,四面向礼堂的各个出口涌去。
可以算得上是高三前的一次动员大会,与以往的大会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既无风趣幽默也未能做到诲人不倦,总是让人补眠的好去处。校长在总结性鼓励前先历数了上一届在刚刚结束的战役创造的辉煌战绩,这些铺垫最终指向的是:学校创造过这样那样的辉煌,所以你们这一届也要前浪推后浪。而在校长讲话后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等等讲完之后,终于引起长久以来的喧嚣的是对新高三老师调整的介绍。远远望去只见一排刚刚从上一届高三下来的老师,看不清长相,但明显都是一副自信的样子。
也是,今年虽然没有拿到文理状元,在总体水平方面却也有着足以睥睨其他学校的资本。
顺着拥挤的人潮,眼尖的千寺一眼就发现前面不远处的女生。努力挤开几个胳臂,终于成功抓住了女生的手臂。
一脸茫然的慕溪转过头,眼前就出现好友放大的脸。
“你刚刚在哪里,我都没找到你。”说着亲密地环过慕溪的手肘。
“来得晚了些,排在队伍后面了。”
张口还想说什么的千寺被斜剌里插出的男生打断,是同班的周嘉纬。
男生一面努力拨开人群,试图与两个女生保持平行,一面压低声音说:“哎,听说我们班要来三个新同学哦。”
“什么?!”满意地看到两个女生脸上同时出现的惊讶神情。
“怎么会有三个这么多!”看来女生的注意重点放在了数目而不是宾语本身。
“是从平行班来的吧。”不到一刻,千寺已经换上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早先从别班同学那里探得到一点口风,现在从同班同学口中道来,十有八九是真的了。
话语一出,慕溪也恍然地点点头。
每个学年伊始,按理班级都会有些调整。而实质真正调整的不过是那些佼佼者聚集的实验班。学年结束时,会根据几次大考排名情况,决定实验班那些学生的去留,而平行班成绩优异的就会被提拔到实验班。
优胜劣汰,如此残酷却真实的生存法则,在校园里也不能避免,却是人间的至高真理。
传言最终被教室里出现的三张桌椅证实。
相较于先前传言掀起的喧嚣,三个舆论主角的出现实在是有些平淡。
由于江卉很少介绍新生,新同学只好自动站到讲台上自我介绍。本身不是什么非常夺目的存在,观之也较易亲近。
这本就是个耀眼的集体,似一片发出灿烂光芒的星云,无论是哪一个行星靠近,都免不了被光芒所掩盖的危险。
5
“慕溪,有人找”
闻言起身到教室门口,等在门口的女生熟络地挽起慕溪的手肘,是3班班长纪泽。
“怎么有空大驾光临啊。”
“我想你了呗!”纪泽毫不羞愧地道。
“去你的。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没,真的。刚刚是过来通知你们班班长一些事项,顺便来看看你啦,看我对你多好。”
“好啦,放学请你吃可爱多。”
“真的?!”
“说到吃的就这么开心。”
“不过,说到这个,还真有一件事。”
“怎么?”见女生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慕溪有种背上被人暗算的感觉。
伴随“锵锵——”的模拟声,纪泽拿出从刚才一直藏在背后的一本笔记本。
墨绿色布艺封面的笔记本,慕溪一看,诶,这不是我的么。
“为什么会在你这里?”
“我才要问你咧,诺明郗为什么要让我来还你这本笔记本啊。”边说着纪泽还边作势扣紧两人相挽的手臂。“说,你们俩个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哪有。还有……勾搭,这么难听的……”
也就是恰巧在暑假报了同一个英语班。又恰巧是前后桌这样的关系。
也就是同校同学在校外辅导班相互认识从而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这样的关系啊。
6
仅仅是这样么。
对面的女生似乎相信了,然而自己却没有因此而平静下来。
可是如果真的单单是这样,就不会在听到他的名字的时候心里无由的触动。
另一个梦境般的场景,你怎么可能知道。
像黑白电影的胶片咯吱咯吱地倒回那天。
公车自动门在身后哗啦一声关上,车子在颠簸中启动,忽如其来的惯性让慕溪赶忙抓住旁边的扶杆才没有摔倒。把交通卡放回包中,缓慢地向车子中间移动。不可能妄想有座位,只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站的地方。
还有二十分钟,应该还来得及。
早上因为父亲出差,拒绝了母亲早起送自己去课外报的暑期英语辅导班的建议,以现在被挤在高峰期的公车上来说,早上的行为真是不智之举。
车里像慕溪这样的学生不多,毕竟是刚刚放暑假。只有几个,想来也是像她一样奔波在去课外辅导班的路上吧。
找了个较松的位置站定,手扶着椅背。旁边站着的是一个个子瘦高身形英挺的男生。余光中戴着白色耳机的男生一手扶着最高的扶杆,一手插在裤袋里。看样子是个和慕溪差不多年纪的中学生。细碎微斜的额发正好挡住了慕溪这边的视线,因此也就无法看清男生的面容。当然,慕溪并非那种见着个帅哥就一定要看到真面目或幻想着能在这公车上发生一段公车情缘满眼桃心状的花痴,所以也仅仅是偏头看了看今早同车的同僚。
本来若是这样一直到下车为止,就不会发生那场意外,也就不会有后来仿似偶像剧里的场景上演。
世事就是这样难料。
到了下一个站,又涌上来一批人。
虽然是空调车厢,但在炎热的夏季,空间又狭小密闭,女生的脸被熏得又红又烫。背后实在挤得有点难受。
最叫人郁闷的是,一个站往往下车的人数还不到上车人数的一半,想多挣些钱的司机老在大喊着“往后走走往后走走,挤一挤可以的。”
平日淑女形象的慕溪真的很想抛开面子大声回他一句:“大叔,你以为是挤沙丁鱼罐头么。”
更过分的是,刚松开手去把滑到眼前的刘海撸到耳后,立刻有只不知从哪来的手占据了慕溪原来手抓的位置,顺道把她挤到了与刚才那男生几乎无距离的的位置。
在心里欲哭无泪的慕溪直呼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这种时候来乘公车。看来接下去的日子里还是要辛苦老妈了。
虽然车厢里现在挤得已经塞不下再多一个人,前后左右都在与别人反复验证牛三定律的存在,动弹不得,但如果什么都不抓着的话一旦刹车就会摔倒。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个理论,前面的司机突然刹了一下车。
物理上说质量越大惯性越大,本来平衡感还不错的慕溪在承受着身后累积起来巨大的惯性后,毫不意外地往前摔去。
有那么一刻,慕溪甚至脑子里冒出了人死前回望这一生做过的事,开始忏悔之类的诡异想法,从而闭上了眼睛。
手臂突然被什么抓住,手肘处被轻柔而有力道地托起来,前额似乎顶到了什么异样的物体。
有好闻的衣服上散发的肥皂味道传来,确定不会摔倒在地之后,慕溪终于慢慢睁开眼。
如果说这不是一场梦境的话,谁能想像到在拥挤的像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上,混杂着各种味道的人群间,会有那么美好那么浪漫的一刻。
逆光的站立位置,大片金色阳光擦着男生的边缘轮廓,漫溯上自己的眼眶。脸部俊朗的折线湮没在侧额流畅微过的发线,阳光在微微栗色的发上调皮地跳跃,男生的嘴角敛出些许淡淡的弧度。
——“没事了吧。”
美少女撞进美少年的怀里,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形成定格,简直可以媲美言情小说或韩剧最最浪漫的镜头。
但现实往往需要前进。于是接下来慕溪才发现自己的手在下落那一刻碰到刚好伸过来的男生的手臂,像溺水的人碰到浮木的本能,之后就一直紧紧地抓着。了解了现在两人其实尴尬的姿势后,慕溪终于回过神来,立刻松开手,努力站直身体,在车上众人对司机忽然刹车的抱怨和咒骂声中,悄悄红了脸。
车子再次启动前行。刚刚平静下心情的慕溪在男生又开口的一句话中乱了心跳。
原本把视线再次投向窗外远处的男生觉察到身旁女生并没有可以搀扶的任何东西。
“呐,你可以拉住我的书包带。”
心里面某一块松动下去,被四周泛滥的噪音泡涨了。
这就是所谓的少女情怀么。
拉着男生书包带的女生一直到下车,都低着头不发一语。
在一声“谢谢”后,女生头一低,飞快地挤过人群,下了车逃走了。
因此没有看到在她身后随之下车的男生,踏上了与她同一方向的路途。
直到当慕溪气喘吁吁地在位置上坐定后,在门打开的瞬间抬起头,定格住。
刚刚在公交车上扶了自己的男生走进来,坐在了慕溪前面的空位上。敢情这位就是开班初两天都未见其踪影的神秘的自己的前桌?
这直接导致了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内,慕溪手握着笔,看似认真的样子,仔细看,却在教材空白处发现一堆不知何物的乱码。
能让慕溪难得走神发一次罕见花痴的不是因为帅哥与自己一个班诶。而是在男生朝这边走来,真正看清他长相后,心里爆发出的那声震惊:怎么会是他!
一向视力很好的慕溪毫不费力地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前面男生桌上的所有东西。
线圈的笔记本封面上流畅的笔迹,属于男生特有的大气,是他的名字:诺,明,郗。
没错,就是诺明郗。
在认出了男生后慕溪在脑中自动搜集着有关他的信息。
三年三班,曾经的学生会主席,外形十分符合标准的漫画美少年。待人温和,体育和学习都是一等一的好。虽然不是稳坐理科年级第一的宝座,但相比起前两名典型戴酒瓶底眼镜的书呆子女生,他可算是很潇洒了。这样的男生,在理重这种专产木讷理工男的地方,简直是鹤立鸡群。
这些大抵都是听说,没有一点是自己亲身接触过体验出来的。
其实从高一一进校就已经听闻这个名字,从好友千寺的口中,被贴上难得的长得帅成绩好的标签,
对于同校两年,只在各种颁奖会和数奥竞赛辅导中彼此见过几面,私下完全不见面,从而导致女生在见到的第一时间都没能反映过来他是诺明郗啊。
至于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认出他来,也许是被闷热与颠簸弄乱了脑子。应该可以这样解释,还是让女生懊恼得想捶脑袋。
后来的十几天里,也不过是因着同校的关系,相互就着学习方面的问题搭过一两次话。
仅仅是熟到在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天借走她的笔记说要补回开头两天的笔记,允诺到学校再还。
不得不承认,在纪泽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时,慕溪心里有不小的失望。
7
在往后的那些岁月里,无数次画面的重播让自己最终追寻到了后来那份感情的蛛丝马迹。
拥抱时男生身上清新的肥皂味,眼帘下衬衫肩线处细密的针脚,明明是夏末秋初,却感到周遭花香四溢,草种飞扬。时间和空间的齿轮错了位,是卡在了定格的一瞬。身体被男生紧紧贴在胸口。心脏被温暖的血液包裹起来。思绪抽丝剥茧延伸向无限远。
身高的差异让自己明显听见了一米八的男生的鼓点一样的心跳。
都是可以反复咀嚼的美好细节。
温和的,真实的,清晰的声音。
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上,某些真实又细微的感情在酝酿,浓重的呼吸被实体化成看得见的白色雾气,悬浮在清晰度所剩无几的视野里。
那些字连成句,那些语气与音调起伏成潮汐,暖入骨髓的温柔声音无边无际地朝自己蔓延过来,微微刺痛了耳膜。
【第二话】
1
由于补课期间校门不设门禁,学校对面的各大小吃店挤满了平日受够学校食堂摧残,趁此机会出去打牙祭的学生。
“石锅拌饭加一杯芦荟汁。”
“我要一份冷面,谢谢。”
“再来一份石锅拌饭。”
……
即使不是周末,适逢着放学的学生流,店里客人还是很多。千寺她们好不容易在最靠近店堂里面找到空位坐下。
“凡影呢,她怎么没来。”问的是平日里与她形影不离的卓清。
“她今天有事回家了。”
“诶,听说这家店是本市开的第一家韩国料理哦。”
“这么有历史啊,看不出来。”“你怎么知道啊?”
“我也是某次在网上别人推荐的。以前在这里吃那么多次都没发现呢。”
“唔…。还是觉得珈叶的烤肉味道最赞。”
“对了,你们觉得这次新换下来的老师怎么样?”
“数学老师嘛,不好说,虽然号称省级名师,还有待观察。我倒是觉得那个历史老师萧杨挺好的。听说上一届都很喜欢他诶。”
“真的假的?”
“哎,”千寺突然压低了声音,“你们有没有觉得政治老师长得很凶神恶煞啊。”
“噗!”其他两个女生都笑起来。
“真的!你们想嘛,像不像6班的‘灭绝’”?
“哈哈……”
女生聚在一起的话题永远逃离不开明星、服装和八卦。正当话题正要往近期一些明星逸事延伸上去的时候,卓清突然像发现什么一样,差点被刚一大口喝下去的芦荟汁呛到。
“那……那不是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4:《死魂灵》读后感_1500字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高三:玉章落滦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5:读书笔记_200字
1.姓名:伍颜四年级(1)班
2.书名:《寓言故事》出版社:同心出版社
3.阅读文章:骄傲的白天鹅好词好句好段:骄傲自大身娇肉贵手舞足蹈幸灾乐祸自作自受
这时,一位农妇走来,以为在眼前幸灾乐祸得手舞足蹈的白天鹅疯了,立即拿起一把斧子,把白天鹅砍死了。
4.你喜欢的人物:河水
因为:河水虽然被白天鹅羞辱,但何时还是很镇定。
5.这篇文章给你的启发:做人不能骄傲,骄傲是没好下果的,要向河水一样诚实,虚心。
永兴学校四年级:伍颜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6:读书笔记——《三毛流浪记》_250字
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
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
吉林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四年级:谭炳
高老头读书笔记篇7:读书笔记_550字
今天,我读了《永生的眼睛》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觉得虽然人死不能复生。可是,完好的器官是可以传承下去的,我们的器官却可以活着,就可以去体验新的生活。这样,我们的死才是有意义的。有些人说死要全尸,但是死后却把尸体给了火葬厂。到头来,一点意义也没有。不仅没落下全尸,连好的器官也浪费了。如果我死以后,会把自己完好的器官捐赠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他们快乐了,我也就快乐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告诉了我:海伦·凯勒对健康的关注和对有一双完好眼睛的渴望,这种愿望是多么的强烈。虽然他不幸失去视力和听力,可是他对生活的了解却远远超过常人。一个盲人聋人居然成了知名的作家!海伦·凯勒的一生充满了勇敢与坚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勇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这种精神将永远传递下去。让海伦·凯勒的精神在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是啊!人往往是这样:有了的东西不再珍惜,没有的东西又一味追求。也许,我们应该把外在的东西看淡一点,想一想现在幸福美好的生活,再想一想今天真的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那整天都会过得精彩过得充实。
最后,我要回答海伦·凯勒提出的问题: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我会让我的眼睛仔细看这个美丽的世界。这宝贵的三天,将成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罗江县深雪堂小学四年级:柳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