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6篇
篇一:[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与暴乱。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J。K。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400字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哈利·波特》全套里的第一本,也是全套里我最喜欢看的、我认为最有趣的一本。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有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哈利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著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著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裏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哈利和他的朋友兄地们有很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兄弟罗恩·韦斯莱的勇于为他人牺牲,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的聪明,虽然是麻瓜出身,但还是很有头脑,非常机智勇敢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告诉我:遇到事情不能只懂得向后退缩,只有勇敢的向前进,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
篇二:[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这本书写了哈利波特收到邓不利多的信上面写邓不利多来接他去上学,中途来到了邓不利多一个老同学那里去说服他到学校里去教书。后来,出人意料的是邓不利多竟然让斯内普(经常刁难哈利的一个人)当了黑魔法防御术的(哈利最拿手的一门科目)的教师。哈利在储藏室中得到了旧的魔药书,它的上任主人是“混血王子”,在它的帮助下哈利的魔药成绩一升再升并获得“魔药奇才”的称号。哈利发现马尔福(一个爸爸是食死徒的坏小子)有点奇怪,哈利想揭穿他,但没成功,一直到马尔福把坏人引到了学校中,死内普杀死了校长——邓不利多,才让所有人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为时已晚。
我认为哈利很勇敢,在面对坏人时毫无恐惧只感,而是奋力拼搏。如果是我说不定已经躺在地上装死或吓晕了。但我更羡慕他是一个巫师,他有一根魔杖,而我顶多把钢笔甩来甩去。我甚至做梦也会梦到我有一根魔杖和他们一起去打倒坏人。
如果我是一个巫师(成年了的)而且有一大堆金加隆上班不怕迟到了,一下子瞬过去了,还可以买一大堆魔法世界中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玩。甚至可以和哈利波特一起对抗坏人。
上帝啊,快实现我的愿望——成为巫师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觉得罗琳写的太好了!因这几本书罗琳获得了全世界人的好评,现在《哈利·波特》都已经销售了几十亿本了。她通过虚构的故事,写出了一个小男孩在魔法学校经历的种种事件,让我神思千里,充满向往。书中的许多人物都很有特点,有主角哈利·波特,他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还有海格,霍格沃茨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副校长麦格教授,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等都活灵活现,刻画得很不错,看了这部分,这些人仿佛都在我的面前了,他们的一举一动充满了魔幻色彩,让我好想进到里面去。
我最想去的就是霍格沃茨,因为在那里我就可以学到许多的咒语。比如说飞来咒吧,可以让东西飞来飞去,那样多少方便,拿东西全凭我的意念就可以了,我的生活不要太舒服了哦。还有夺魂咒,这个咒语可以让人受到我的控制,我想把它用到我的小姐姐身上,那样我可以再不被小姐姐欺负了,因为现在平日里她总是变着法地来捉弄我。接着,我会在那里买很多东西。我要买一根魔杖,里面要有一根凤凰的羽毛;还要买一把高级飞天扫帚,既可扫地又可飞天;最后还要一件隐形衣,以后上学迟到就可以披上它了,到那时,我从校门口的值日岗那里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他们也不会发现我迟到了,自然也不会扣分了。那里还有许许多多的怪东西我都要去尝一尝、试一试。有一种全味豆,它什么味道都有,就连鼻涕味都有,不过,太恶心了;有长发太妃糖,吃了就会长出很长的头发来,我想看看我养长头发的样子;有耍人专家,像恶作剧之类的玩艺;有尖叫游游球,它会一边尖叫一边飞来飞去,抓住它要费很大力气的;有……
我想,魔法学校的人真幸福,要是以后真办起了霍格沃茨学校,我一定会第一个去报名,一定!而且我还有信心我一定会追过哈利·波特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书中“勇敢的继承者”——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一个人。尽管,有许多的邪恶威胁着他,但,他以他的勇敢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恶魔,战胜邪恶,这就是勇敢的力量。
勇敢,是强大的。贝多芬会告诉你:勇气的支柱是一个人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伐。爱迪生会告诉你:点亮世界上第一盏灯的是无坚不摧的勇气。
把握勇敢吧!它能让一个贫穷的人走向富裕,它能让世界更加美丽,它更会使一个被死亡逼迫得走投无路的人重获新生!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是朋友借给我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勇敢的哈利;聪明的赫敏;机智的罗恩;善良的邓不利多校长;憨厚的海格;狡诈的马尔福……好多好多的人物形象都展现在我眼前。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他在很小的时候,父母被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伏地魔杀死。哈利的父母原本是霍格沃茨学校优秀的男女巫师,现在,哈利住在他的姨妈家,他们是哈利唯一的亲人,可他们对他一点都不友好。突然有一天,哈利收到了一封霍格沃茨学校的信,它改变了哈利的一生。
??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很丰富:成功的构思出一所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能想象到去魔法学校的火车是从9.4/3站牌出发;能想象到用魔杖使魔法;能想象到哈利骑着飞天扫帚……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迪:写文章一定要有想象力,要有精彩的细节描写,这样,文章才会生动传神。
篇三:[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600字700字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毕业考终于结束了,这免不了要和小学同学分别了。从豆蔻年华到花季,恰同学少年,一同飞扬青春的旋律,经历成长的烦恼,承受考试的压力,走过叛逆的日子。做人的基石深深埋下,友谊的种子悄悄萌芽,还有慢慢长大的滋味共同品尝。成了同学们告别幼稚、走向成熟,扬起风帆、破浪前行的集体经典,像一杯清醇的酒,历久弥香。离别,总是悲伤的。和你一起为小天狼星的离开而伤心,为同学的分别而难过。一起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700字
看了题目,你可能认为这个阿滋卡班囚徒是不是又指伏地魔啊?实际上,这里的阿滋卡班囚徒却是指的违反巫师法律的西里斯。
魔法学校的校长邓面利多以为西里斯是伏地魔的手下,伏地魔命他来杀死哈利。所以校长处处都严格保护哈利,并大规模地在全校搜索西里斯。结果表明,西里斯并没有在学校里,他逃到了“麻瓜”世界里去了(不相信魔法的人们的世界)。
西里斯及时与哈利取得了联系,告诉哈利他其实是哈利的教父,哈利父母的好朋友,还邀请哈利假若到他那时度过。
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但是邓布利多的推测并不是没有证据的。因为西里斯逃跑的那天晚上,他一直在说:“哈利在霍格沃茨,哈利在霍格沃茨”这样的话,所以有的巫师都以为他要到魔法学校去杀哈利。
我在读完这部作品后觉得,整部作品没有一点儿战斗的影子,也没有可怖的场面,对我而言好似是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让我越读越爱读。特别是读到最后,西里斯竟然是哈利的教父时,更是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那暴风雨中的魁地奇比赛,那惊心动魄的场面,简直可以与足球比赛的精彩程度相媲美。我想,这或许是我读过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了。
通过品尝这碗“鸡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事不能太过于盲目,不能偏执地考虑问题,更不能武断地解决问题。我们要细细分析事物,要考虑周全,不然就会千万不良的后果。魔法学校的校长邓不得多不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周全,而白白地花费气力来搜寻西里斯的吗?
所以,如果在特殊的场合,只看到别人的一面就做出判断,那么最终受害的将还是你自己。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500字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600字
我是一个哈利波特的爱好者,哈利波特1-7部我都仔细读完了,虽说每一部都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可贵的友情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如下:
哈利在德思礼的家里,焦急地等待着校长的来访,邓布利多来后,带他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告诉了他和哈瑞斯制服伏地魔的方法。在魔法学校,哈利、罗恩和赫敏继续着他们三人小组的学习,时时相互鼓励和玩笑;斯内普教授仍时不时找哈利的麻烦。
在一次课上,哈利和赫敏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奇怪的小书,书上标注着“本书为混血王子的财产”。这本名为《高阶药剂工艺》,每一页上都有混血王子详细的手写注释,繁重的功课让哈利没有时间来研究此书,但在关键时刻这本书总能带给他好运。一天,斯内普让他去参加一节课,这节课让他想到了《高阶药剂工艺》一书与混血王子的关系……
圣诞节后,罗恩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但却十分新奇的生日。这时,伏地魔出现了,这次他竟然杀死了海格的宠物阿拉格格,小伙伴们为这只蜘蛛举办了盛大的葬礼。
邓布利多终于发现斯内普已受到伏地魔的控制,并告诉哈利,要他设法保护每一个斯内普不喜欢的孩子。为对付伏地魔并解救孩子,邓布利多与哈利意外地来到一个古洞中。就是在这个洞中,邓布利多深受重伤,正在此时斯内普突然出现,竟用魔杖将校长化为灰烬。目睹这一切的哈利,在伙伴的帮助下,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临死时吼出了自己就是混血王子的惊天秘密。
在邓不利多的墓前,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给了校长最高的敬意。伏地魔很快就要出现,只有除掉伏地魔,他和他的伙伴们,才能一起真正地快乐生活。
这部书第一遍度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可是当我把哈利波特7读完后再读这本书,突然觉得感想很多,令我感触最深的人是斯内普教授,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在第七部之前他一直扮演着一个令人厌恶的不折不扣的反面角色,被其他学院的学生痛恨,被教师们怀疑,只有邓布利多教授一人在支持他,在第六部中他竟然亲手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而实际上他是邓布利多派去在伏地魔那里的卧底,杀死邓布利多也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他高超的演技骗过了绝大多数人。斯内普年轻时深爱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
但是莉莉最终和詹姆结了婚并有了哈利,斯内普既痛恨哈利是廖姆的孩子又希望保护他,这样也算是对死去的莉莉尽一份责任,只是这种矛盾的心态令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他既不愿将他的关心表现出来却又处处暗暗关心着哈利,这真相一直到他临死之时把自己的记忆给了哈利,哈利才明白了这一切。斯内普悲剧性的人生让我感到了爱情的伟大与无私的奉献精神!正是因为爱,才使他隐瞒真相在黑暗的世界里默默努力着,奋斗着,期望有朝一日为莉莉报仇,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那他就会更坚强更有力。正是因为爱,斯内普处处关心哈利却又处处掩饰。所以一个人如果心中拥有爱,铁汉也会变得更温柔更有情。另外,每个人对于身边的爱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对身边的爱要懂得回报,不要等过去了才翻然醒悟。对身边的人也要给予自己的爱,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篇四:[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杀死哈利父母的恶魔头,被称为“神秘人”)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钥匙保管员,狩猎场看守)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另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有着凌乱黑发的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奇妙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说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伏地魔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
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
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
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现在,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字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篇五:[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从2006年起就掀起了一股所向披靡的《哈利·波特》热潮,全世界销售4亿套,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看看主角就知道了。
哈利·波特3岁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由他伯父收养了他。一天收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于是他便来到1又四分之三火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车,此后他刻苦学习魔咒和邪恶的伏地魔展开了拼搏。正是哈利·波特有着临危不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成功战胜伏地魔。
前几天奥运火炬在国外传递的时候,当传到我国残疾击剑运动员金晶手中时,一个藏独分子以为她是一个残疾女孩好欺负,忽然窜出来想要抢走她手中的火炬—祥云。这时发生了感人的一幕,之见金晶双手紧紧的抱住火炬,放在怀里。因为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把背弯下来,等于整个人蜷缩在轮椅上。她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紧瞪着双眼,盯着藏独分子说“想从我手中抢走火炬,除非从我尸体上爬过去。”那表情分明是在告诉全世界,“你们这些藏独分子真丢中国人的脸,西藏永远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可能分离。”当藏独分子被按倒在地后,她又面带微笑地高举火炬,向前“跑”去。那一刻掌声雷动,有人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事后,她被大家评为最“美丽”的火炬手。每个人只要有不屈不挠、临危不惧的精神,任何事都能做好。我要学习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父母都是凤凰社(反伏地魔组织)的成员,但被小矮星彼得出卖,双双被伏地魔杀害,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450字
这本书果然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连续三天“废寝忘食”地看。就对《哈利·波涛与魔法石》里的情节、内容,人物更有了喜爱之心,这本书使我产生了佷大的感触。
书中讲了主人公——小男孩哈利。波涛自从失去父母之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他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份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魔法学校,哈利找到了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观的魔法石,杀害哈利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哈利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打败了恶魔。
这本书的想象合适,适合我们少年儿童小学生们看。《哈利·波涛与魔法石》真是一本好书。
篇六:[哈利波特之混血王子]大伯_写人作文400字
大伯是一个记者。从小每年大半时间都在外面出差,其他市县,下乡。
每次回家都会给我带一些小礼物,所以从小就最期待的就是大伯回家。大概是05年,小学五年级的暑假。大伯去省会南昌出差,当时正在追哈利波特,听说混血王子已经出了,于是叫大伯去南昌看看有没有卖。
在小时候的我看来,南昌也是和北京上海一样厉害的什么都有卖的城市。一天一天,一周两周,满怀期待数着日子过。终于,大伯回来的,说跑了很多书店地摊才买到,像一个小孩子一样邀功。可是买来的却是叫混血亲王子的装着不知名的网络小说的盗版书,我大发一顿脾气,还是看完了。
现在想来,最开心的最期待的时间不是后来买到正版的时候,而是满怀期待的那两周。大伯在07年出差时出车祸去世了。
读大学时听到一首宋冬野的安和桥,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所以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要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珍惜和亲人相处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