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不再来读后感6篇

时间:2018-08-01 来源:青春励志 点击: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一: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篇一: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一个人的一生,大致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成长着的过程,由生命初生的天真无邪,至青春期的纷繁多变,至青年时期的意气风发,至中年时期的开悟后的淡然,至老年时期的洞悉后的明朗。
每个人大致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青春期,似乎是公认的最精彩的,有人形容其是花季,有人形容其是雨季,无论是花或雨,都是纷繁多变的吧?
读三毛的“雨季不再来”,一个个故事,讲述着的虽然是三毛的雨季,作为读者的我,唤起的却是自己的故事——发生在雨季的一个个故事。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不爱读书到了厌倦的地步,一有机会,便逃离学校,逃离那禁锢自己的高墙,去到远远的郊外,坐在河边,静静地听着流水的声音,静静地听着内心的声音,可是那时的我并不够聪慧,始终是茫然的。
雨季,顾名思义,必定是雨水很多的时候,而那雨水,或大或小,一些人,因此感冒,一些人却因此而成长为一棵大树了。
【篇二: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喜欢三毛,喜欢她的随性,洒脱和果敢,喜欢她清新、飘逸而又冈致的文字。近日读完了她的《雨季不再来》,这本书是三毛17~22岁写的文字,真实地呈现了她从青涩敏感的三毛,蜕变为智慧成熟的三毛的成长过程。
当三毛还是三毛的时候,她追求每一个年轻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三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是她对于生命的热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对于长大后的三毛来说,生命的神秘与极美仿佛就是那么一样东西,蜕变后的她在生活中寻找乐趣,那种乐观的心态总是那么让人感动着。
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坑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再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
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
【篇三:烟花雨季作文】
江南多雨,淋在身上,就颇有一股子销魂蚀骨的味道。凉凉的雨丝从头顶洒下,从脚底溅起,一直润进人心。于是,便勾起了我心底的万千思绪。那个属于我的雨季,是不是该到了。
阔别孩提已有一段时间了,是时候该尝试踏入那引无数人迷醉的豆蔻年华了。寻一个安静的夜晚,匆匆翻完了这本《雨季不再来》,似乎亲自走了一遍三毛的连绵雨季。“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并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喜欢三毛的这句话,单纯,却有一种惊人的深刻。人寿几何,逝如朝霜,跟奈何是那如梦如幻的花季雨季。那样的青春,那样的年华,都恰似一场绚烂的烟花,转瞬即逝,岁月匆匆流过,无可奈何,可人却在那叛逆倔强任性的迷蒙的雨季中成长,完成所谓成熟的蜕变。
烟花雨季里,我惊叹于三毛的天真烂漫,更敬佩于她的青春执着,当她还不三毛时,她叛逆,她迷失,她甚至抑郁,可她却总是保持着对生命的热情及内心那份真挚的情怀,在烟雾缭绕中寻找前进的动力与方向。她以青春之名成长,用时光来完成这场生命的长征,她在燃烧自己的生命。不得不说,她真是个百年难遇的奇女子。
我想,我应该去珍惜那即将到来的雨季,去追求每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的那份情怀。在这个值得会挥霍的年少轻狂中潇洒走上一回。或许显得叛逆任性,但我仍宁愿如三毛般执着,即使结果可能会那么不尽人意,也要保持着对生活对大千世界的万分热情,只因雨季不再到来。
“乐观与悲观,都流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地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就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三毛曾这样说过,是啊,在这雨季还未来临之前,就不要对它抱有一些或好或坏的念想,因为我们永远无法摸透命运,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只需珍惜当下,尽情挥洒我们的青春,燃烧心中的激情,争创出一段无悔的岁月。
三毛的雨季已经逝去,而我的雨季却将要来临,一切都在继续向前行走,时光没有为谁停下脚步。希望自己能义无返顾地向前奔跑,寻找到自己的生命轨迹。
烟花已然作古,雨季真的不再到来。
【篇四: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雨季不再来》叙述的是三毛十七岁至二十二岁间的岁月人事。在这段时间里,三毛称自己为二毛。
在不长的五年里,二毛经历得太多太多,以致将这五年活得深刻。退学在家封闭自我、打开心门潜心学画、经人引进初入文学殿堂、于异乡遭受进犯最终寻得合道好友……很多美好、不美好的事情将这五年填满。当三毛处于后雨季时代——她说,如今的三毛是个乐观的人,她终于懂得了什么是爱。我想,三毛的这一成长,得益于这片有时狂暴有时温柔的雨季。就是在这片雨季中,二毛蜕变成了三毛,成熟代替了青涩。纵使雨季远去,雨季这段时间所体现的意义却从未远去,它在后雨季时代得以延续。
十年后,三毛成为了我们印象中的她:烫着大卷发,穿着简单的服装,一笑动京城。也许,很多人都会觉得,那片雨季过去了,雨季中的她终究是不再了。十年后的三毛,心中装的是辽阔无垠的撒哈拉,她在漫天黄沙中与荷西共享春日宴,深夜的山顶、海边、公路旁,哪里都有他们的笑声。虽然日后荷西遭遇不测,三毛痛心至生不如死,但至少,经过雨季的她,最终在后雨季时代迎来了最好的自己和最好的时光。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一段人生中最好的时光。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样一段时光在潜移默化中由前一段时光铺垫而成,身处最好的时光中的最好的我们,亦是从前一段或者前几段不那么美好的时光中成熟起来,就像三毛这样。在《青春万岁》里,郑波先是因参加党的活动而学业退步遭同学嘲讽,后又痛失生母,这一片小小的雨季并未冲垮她的心灵堤坝,反而走出雨季的郑波更懂事、更稳重、更顾全大局,自己的人生渐渐走上阳光大道。
你看,我们不会白白经历时间,时间总会在我们的身上留下印痕,催促我们成长。你要知道,不论你正处于什么样的时间段,快乐也好,悲伤也罢,时间的意义总会在风沙吹尽后发出熠熠的光,而我们会在下一段时间中,感知时间的意义,体悟其中之美。
这是我在后雨季时代的思考。
【篇五:雨季是否再来】
花季如梦,年华似水,生命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的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
很及时的,在淅淅沥沥的雨夜,我翻阅了这本书。我想,我读的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在别人的故事里,经历自己的人生。
无疑,安静的笔调是令人沉醉的。
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三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她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那时的她青涩,莽撞,迷惘,常带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如轻烟缭绕。
她说:“我唯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三毛的心境如同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
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请相信,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更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绞尽脑汁的思考后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辛苦付出换来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
我想,我应该珍惜这所谓的叛逆期,这段时光或长或短,我可以无限发散我那可怜的小自尊,可笑的小任性,不用考虑自己做的任何事的后果,可以自然而然地做一个真实的人。
当然,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只能靠自己。
在不绝的雨季中,也曾有心情的阴霾,发泄的欲望。可是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窗外滴答的雨声依旧。于是我们学会了乐观。
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流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
“人之所以悲哀,使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上帝是残忍的,让我们抓住了一切,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紧握的东西被剥夺。
三毛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但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她说的一样穿着清洁干燥的黄球鞋,踏上一条充满日光的大道,那时候,像她一样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
【篇六:雨季是否再来】
室内的暖气开地太足了,整个人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压强一样,安静地仿佛在等待一根针的坠落。蓦然,仿佛听见了一声从远方来的呐喊,澄澈,干净。
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
很及时的,在大年三十的早晨,在一个正确的时间,翻阅完了《雨季不再来》。我想,我不仅仅是读完了一本书,更是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
安静的笔调是令人沉醉的,描述了一个又一个场景,置身于室内,随着三毛的长大,当三毛还不是三毛的时候,她反抗,叛逆,播种下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想,思想上流露出的却是青涩,莽撞,迷惘和那一份真实的伤感,三毛的心境如同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人之所以是可贵的是他们能因时光,环境的改变从而在生活上得到长进。
岁月的流逝,固然是无可奈何的,而人们的逐渐改变,却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我想我应该珍惜我所谓的叛逆期,也许,这一段时间或是长,或是短,我可以无限散发我那可怜的小自尊,可爱的小任性,不用考虑任何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可以很自然地做一个敢说敢做的真实的人。
时代不同,人接触的社会环境是不同的。我其实很庆幸自己能够活在这个年代,当我看到三毛的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她的脸上画上两个鸭蛋时候,她没有哭,也许是内心深处自尊捍卫着自己的最后尊严吧。她难受,但是面对不公平,人是必须要学会忍受的……成长的过程是一个改变的过程,我们能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离别的伤感,人世间的每一种心情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说不定经历完了,你就长大了,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似乎是一场苦苦的长征。
岁末年端,站在时光的长河里,一切都是凌空绽放的唯美,一切像是紧紧地握住水,然后看着它顺着手的掌纹,一点一滴流淌干净。不仅仅是水,以及那些我们念念不忘的事情,或者开始渐渐斑驳不清的脸。上帝,是残忍的,叫我们抓住一切,然后让我们眼睁睁的看着我们抓紧的东西被偷走。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留住青春,有一日,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
我的骨子里面有风,我不知道上帝给我的眷顾还有多少,只是知道在雨季时,尽情的挥霍,燃烧,只因为雨季不再来。
【篇七: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题记
如梦的花季,似水的年华,梦幻的雨季萌发青春的活力。生命大半,但它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每一个生命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后蜕变出它的答案。三毛曾说“人之所以悲哀,使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她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因此在她从二毛蜕变成三毛时她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频繁的雨季,也因此她把人生了解得如此透彻。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但是在经历无尽的雨水之后,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那是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不再是灰蒙蒙的天空,不再没有黎明的曙光,不再静的只有雨冲流的声音,时分不再静止,我们会再度看到阳光驻留在我们的脸上。
当初的二毛虽只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但她的心理又是如此的成熟,对于生与死,她似乎早已不很在乎!然而她对生活依然是热爱的,仅凭那一句“我今日担着如此的重担,下辈子一样希望拥抱一个血肉模糊的人生,这是矛盾的矛盾,宇宙平衡的真理。”儿时的三毛和儿时的我们一样:繁重的课业,反叛的心理……但她敢对这些说不!而且她没有因此而厌倦生命,她选择了“流浪”,书写了一份属于凡人的乐观。初出家门的三毛在国外的求学之路坎坷难行,待人接物更是一门大学问,最初的三毛循规蹈矩,然而这对外国人是不起作用的,因此,她换了一种方式,为了让自己受到他人的尊重。这一点便足以启发我们:生命的意义在于突破常规,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路,而不是一味地遵循那些条条框框,追求自由,我们也很有必要这样做。
流浪很难有潇洒,那些日子是那么艰辛,遇到故人是的惺惺相惜,饱受委屈时的无可奈何……就是这样的“颠沛流离”,成就了三毛的乐观与洒脱。三毛的雨季如此的短暂而又如此的漫长,其中五味陈杂,太多的感想溢于言表,正是这样一个不羁放纵的三毛,用她的雨季,使他的人生丰满,使她的人生余味悠长!
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在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流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
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
三毛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我应抛幻想杂念于脑后,轻装上路,追寻自由;还是应抱理想现实于一身,脚踏实地,探求真理?
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
【篇八: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这一个多月都在读诗,偶尔会有一种被带离了这个空间的感觉,飘乎乎的,想换换口味,于是又去图书馆溜达了一下午,好不容易才找到三毛的一本《雨季不再来》。若干年前,依稀记得读过她写的《撒哈拉沙漠》,浅浅的回忆让人无奈那时的我,懵懂无知,对文学作品缺乏基本的赏析能力,也怪不得,一直以来都做乖乖女,好好搞学习去了,读过的课外书屈指可数,印象深刻难以忘怀的寥寥无几,更谈不上书影响了我的人生。
就连大学的美好光阴也没有让我沉下心来品味几本好书,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无所进步提高,直到读研,让我发现自己对于专业的兴趣大减,对汲汲于富贵和成功的目标有所怀疑,于是想要去探寻一些存在或者活着的意义,便喜欢上看书了。
一读到三毛的文字,便停不下来。
《雨季不再来》自卑却古怪俏皮,不知道古文《尚书》有几篇,教授说“怎么搞的?”,她说,“没怎么搞,我没念嘛,天天晒太阳”,读到这样的三毛,心情跳跃着,为这样一个丰富的青涩的生命。我似乎穿越了时光,置身于她的读书时代,体味她说这话时的语气,感受她内心,难得的坦然无畏,仿佛与世俗脱离,不被其中的条条框框裹夹着,率性而自由的灵魂让她忠于自己,即使在教授看来多么令人费解。
从自卑叛逆的少女一步步成长为坚强成熟有智慧的女性,其中经历曲折,故事有血有肉。我喜欢三毛的文字,平实,但温暖细腻纯情,她对于自己和别人的认识有着发自内心的真诚,仿佛她载着你一起泛着舟,掌着舵,引你直抵她的灵魂深处。我似乎跟随着她一路成长,对小时候顽皮的她有着说不出的喜爱,虽然性格孤僻,还会偷钱,吵着要新衣,这样坦诚而真实硬把我吸了去,似乎她就活生生站在你眼前和你闹性子,你会生气会揪心,却不忍心让她一个人。对爱书成痴的她爱恨有加,充满灵性,内心装满好奇与探求,不管外界对她如何评价,她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驰骋,她的文学修养,艺术气质离不开那些滋养她的作品,也离不开她那颗孤独高贵的心灵。一个伟大的作家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有文化底蕴的积累才有自如的文字驾驭能力,你永远不知道在她的笔端会有什么惊喜出现,你进入她描绘的世界,被她带着去看人物悲喜,看世事变化。当看到她离家独居异国他乡,隐忍坚强的性格逐步显露,她变得更有女性魅力。
三毛的文字真实得让人惭愧,在书里你面对一颗如此坦诚的心灵,她的悲喜,她的忧愁,一览无余。
三毛一生都在流浪,但她一生都有归宿,在她自己那里。
【篇九: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雨季不再来》语句十分优美,故事情节起伏较大,深深的牵引着我的心……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总是提心吊胆,为三毛的命运而感到担心。
她会不会受到伤害?她会不会遇到了挫折而一时之间没有办法解决?她会不会畏惧什么?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雨季不再来》的故事情节曲折,蜿蜒,一波三折。在揭晓一个问题的答案后,另一个问题乃至两个,三个问题都会主动地跑出来,让你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恨不得一下把整本书都看完。
纵然整本书都很精彩,可我觉得最精彩,最触目惊心,最深深牵引我的心得还是后半部分中以书名来做标题的《雨季不再来》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写三毛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正如三毛自己所说:“外面毫无一丝黎明的曙光,没有风,亦没有鸟叫……一切都是静止的。”当三毛想到今日的考试,想到多日不见的培,每天都在雨中等他,却迟迟未等来,心情无比的沉落。可是,培既然已经不来了,三毛为什么还要傻傻等待呢?
要出门去参加考试的三毛,竟找不到任何一双可以穿的鞋子了,原因就是在雨中不好好走路,已经全都湿光了。这下该怎么办?难道三毛要光着脚丫去上学吗?然而,三毛宁肯穿一双在所有人看来都感到奇怪的鞋子也不愿光着脚丫去上学。
三毛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培。下车时,她还想培会不会在车站等她!在我看来,已然不可能。既然培已经对她淡然,她又何苦每天都在想他,等他呢?
三毛为了散发情绪,竟在雨中漫游。她自己的解释是她从来没有带雨具的习惯。但是我想,更多的是因为想让雨冲刷掉自己的烦恼与挫折吧!只是想借此散发一下情绪,疏散一些不愉快罢了!
三毛在考试中,虽然很快就答完了题,可心中,脑海里却是胡思乱想,总在想培会不会来找她。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三毛而感到担忧:平日里那样豁达,活泼开朗的三毛,到现在,怎能因为这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坚强不起来?
走出考场,又淋过雨,三毛终于顿悟。再听鸟叫声,那是多么安适而又快乐的一种苏醒。看到那温暖的阳光,三毛对自己说:雨季将不再来临!
整篇故事终于结束,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有一些挫折,但是,心胸一定要宽广与豁达,去克服这些挫折,对自己说:雨季已经过去,不会再来临!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二:雨季不再来

也许我天生就爱雨,从小就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渴望拥有一把漂亮的小花伞,为什么要让伞挡住大自然的洗礼呢?让飘洒的雨丝落在我的发上、身上,还有凌乱的心上,那将是多么的惬意啊!
他再也没有回来。他的离开告诉我,雨季也许不会再来,而我从此失落的不仅仅是心中的那份深情,还有我与他的那段雨季,那关于“雨”的故事。
在十六岁的花季里,我的生活却总在“下雨”。我被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班上,没有朋友,没有要好的同学,独来独往,像一只掉队的孤雁。上课时脑袋总是一片空白,只是痴痴的呆坐,或是睡觉,或是在纸上无目的的乱写乱画。忧愁与烦闷时刻陪伴着我。那时,真的理解出“形影相吊”的含义。
那天上完晚自习,天下着雨,繁闹的街上早已冷冷清清。我淋着稍有凉意但却很善解人意的秋雨,独自走着,感觉着心灵的孤寂。
“还不快些走,会感冒的。”
循着说话声,我隐约捕捉到一双真诚的眼睛,原来是坐在我后排的他,一个爱沉默的男生。我看他没带雨具,随便问了一句:“你喜欢雨吗?”于是围绕一个“雨”字,我们谈了许多——春雨、夏雨、秋雨、冬雨。我告诉他我最喜欢秋雨。他望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看不懂他的那种笑,分手的时候他从书包里取出一盘磁带送给我说:“《雨季不再来》这首歌很好听。”说完后随即转身消失在夜幕里。我也随音乐轻唱起来,两腮不知不觉挂满了泪水。
第二天上课,我没有注意他,而他却用纸包了一样东西递给我,打开一看是两片药,纸上写着:“爱雨的女孩,雨没有伤害你吗?”趁老师不注意,我回头对他笑了一下,这是我好久好久以来第一次真心的笑,从此一张张小小的纸条总是悄悄地传来传去,我们之间形成一种深深的默契,我似乎感觉到了有着什么在这陌生的班上,就因为他而变得熟悉起来。有了他,我渐渐变得开朗起来,最让我意外的是他的名字居然叫邱宇,与“秋雨”同音。
世上的事总是那么变幻莫测。他为了实现心中的那个愿望,背起简单的行囊,没有和任何人道别,便踏上北上参军的征途,只留下我独自一人。19岁生日那晚,我守在电话旁,等待着……我相信,即使所有人将我的生日忘记,他一定不会忘记的。那一夜,就那么静静地待着……
失落的心更加失落了。
从此,我恢复了以往的那种沉闷,我的理智早已清醒,情感却依然茫然,我深深地懂得,最美丽的情怀,宛如流星,一去却难再似浮云在梦中飘逸,所有一切都成了回忆,我像面对一幅风景画一样将这段感情尘封起来,作为一道美丽的风景永远定格在记忆深处。
也许雨季——永不再来!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三:雨季不再来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朝一日是要随风而逝的,带着的只有感喟与唏嘘。岁月在生命的年轮里增长,它如同悬在头顶的点滴瓶,一滴一滴的流逝干净,无论你多么不舍,可它仍旧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读三毛的书,像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品读张爱玲,张爱玲和三毛一样,有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却始终无法寻觅热烈的洗彻心灵的爱情,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叛逆的人,她追求她爱的每个男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在追求什么的那种情怀,她说她一辈子都在看《红楼梦》,因为她喜欢宝玉,可她却不似宝玉那般长情,三毛是个多情的女人,一生中爱过的人无数,可终究是选了个不爱的男人厮守终生。三毛是幸福的,她所欣赏的生活不是快乐亦不是痛苦,而是细水长流,碧水无波,在芸芸众生中做一个拥有无罅隙生活的人,是的,她做到了。
《雨季不再来》是三毛生命的一个阶段,使她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它不好,都造就了今天我们所爱的三毛,三毛曾说过,她不是一个作家,也不是一个女人,她更是一个人,一个苍白的人,一个被风吹雨打成了一个外表不精致,而面上已有风尘痕迹的三毛。
《雨季不再来》的三毛,沮丧、懦弱、胆怯到她自己都痛恨自己,可Echo确确实实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她会将每个对她好的人视为知己,她仍记得十岁那年对她如对待女儿一样的哑巴大兵,她仍旧心存感激与热情,仍旧是我所爱的三毛。
在荷西去世后不久,三毛回到台湾,说她不再婚了,她将自己嫁给了文学,讲自己嫁给了读者,将自己嫁给了造物的恩宠。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四:我的宝贝三毛读后感

【篇一: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二:我的宝贝读后感】
这是我读的她的作品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记录着她的生活片段和心灵轨迹,文字风趣幽默,甚是好看,于是乎被她深深地吸引,很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首先,从它的“缘起”开始,作者介绍说她有许多的收藏,全是一些古老的东西,她说她的这些宝贝珍藏,每件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并把她的宝贝用照相机拍了下来,保存起来,后面的所有故事就是根据她看到的任意一张照片,然后写下的一篇篇故事,最后,因为某些原因,她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别人。
她的宝贝很多,每个宝贝后面都有一段珍贵的记忆,和那些可爱的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林妹妹的裙子”:因为她的父亲说她的衣服不够,所以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从古董店里买来的,是那种桃红色的古裙,就像红楼梦里林妹妹穿的,她把衣服穿到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裙子的做工,她笑着回答:“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看到这里时我就想笑。另外一条是宝钗妹妹的,相传当年宝钗把她的裙子陪给了袭人,袭人嫁人之后,有一次翻东西时,就看到了这条裙子,并把它收到箱子里去了。后来流落到民间,流到了她的家里,大概就是这条裙的来历了。两位红楼梦里的人,现在活脱脱的以另一种姿态显现了出来。
“红心是我的”:小时候,我买过一颗“绿色的心”,很好看,放在手上冰凉的,很舒服,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作者“三毛”也有买心,在一个小摊子上,有五颜六色的心,好似调色盘,她打算买十个,然后,跟那位卖家谈价钱,于是乎,有了下面很搞笑的对话:
他说:“心哪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
“三毛”说:“可以送人。”
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
“三毛”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
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
“三毛”笑着说:“你到底是卖还是不买呀!”
他说:“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
最后,他从他的衬衫里面掏出来了一颗红色的饱满的心,作者笑的买了下来。想来这个卖家在“心”上面较劲,倒是不甘示弱,大概他的那颗心是热情的、真诚的,所以,他要别人对自己的心也是忠诚的,问心无愧的。
“刻进去的生命”:有一年,“三毛”去台湾,一去就是几个月,留她丈夫一个人在远方的家里,当她回来时,丈夫给了她两个铜盘,在这上面,他倾诉了对妻子的爱,对海的爱。我觉得一切爱尽在无言中,真挚的爱,不需要甜言蜜语,它就像大自然一样本身并不需要任何雕琢。
“痴心石”:这是有关亲情的故事,这次的宝贝是父母在海边捡的石头。“三毛”在小时候开始,就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还被亲戚叫成“怪人”,有一次还从外面把树根拿回了家,她的父母并不责备她,反而包涵她。许多年过去了,全家人打算一起去海边,第二天早上,因为她起得迟了,就没去,父母和小弟去了,回来的时候,还责问她怎么不吃中饭,她问爸爸在哪里,妈妈说,在洗东西,后来,还神秘兮兮的不给她看,最后爸爸拿出两块石头,他们知道女儿喜欢画石头,这是他们辛辛苦苦在海边捡的,里面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痴心的爱。我读完之后很感动,父母无条件的支持儿女,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爱,就像那两块痴心石一样,无怨无悔。
“广东来的老茶壶”:香港广播电台邀作者去录音,她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她没想到电台给她安排了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还要她全上,匆匆的见过好朋友金庸夫妇和倪匡后,就又做了四场访问,做完之后已到深夜。第二天早上,她准备偷溜到古董街,没曾想,撞见了两个女记者,不接受她们的采访,想走了,但她们一直跟着她,于是到了古董街,还甩不掉她们,她就坐在石阶上,还点上了一根烟,居然她们过来拍照,她立即转过脸去,把烟往后一藏,突然,她看见一把大茶壶,接着跟老板讲价格,最后买了下来,再后来为了感谢那两位女记者,她接受了采访,她说,如果不是她们,就不会得来这件宝贝。可能有时候,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管是人和人的,还是人和物品的,一切的一切,都有因缘的巧妙安排,要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
一本书看完了,从一篇篇的故事中,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了解到了她的一些生活习惯,觉得这样子的人生也是很好的,闲静、舒适,并且,可以一直活得这么的潇洒。
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珍贵的宝贝,在心里某个角落。静静的躺着,静静地躺着。
推荐大家看一下三毛的“我的宝贝”,真得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书看,也别有一番趣味呢。
【篇三: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作文】
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
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
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
【篇四: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
三毛是一个至真之人,在她的眼中,一切事物皆有生命皆有灵性,每个物件都融进了无数的情无尽的爱。其实并非这些景这些物本身有灵有性有情,实在是因为三毛本是个特别灵性而又纯情的奇女子,所以只要是她所中意的物件,都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生命,在她的眼中有了感情,在她的心中有了寄托。
三毛的收藏十分庞杂,但都不显凌乱,每份收藏品都能显出三毛的超凡不俗。这些藏品既有女性的细腻温情,又能看出三毛性格中的粗放爽练。
三毛是个至性的女子,她不喜欢现代工业品的千物一面,她的所爱可能也不为我们一般的俗人所接纳。一块石头、一个破瓦罐、一付骆驼头骨、一个别针、一具锈迹斑驳的茶壶、一架非洲的传统皮鼓……这些很普通甚至有些另类的东西,在三毛的眼中都充满了灵性都鲜活又可爱了,越是原始的古朴的纯净的东西越深得三毛之心。我读着三毛笔下的这些宝贝,都会禁不住眼中的润湿,这些自然纯粹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生活中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现代化产品却又越来越多了。每天在城市的喧嚣中挣扎,能不为现代生活所羁绊,而认真去追求那种悠然,去体会那份纯真,去感悟那丝淳朴,让我这样依然在城市的旋涡中浮沉的俗人羡之无垠了。
三毛到过很多地方,既去过发达的欧美,也走过落后荒凉的撒哈拉,但洗尽铅尘之后,三毛终归自然。衣,简单大方洁净朴素即可;食,既可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也能吃一个周的黑面包白水煮蛋而不以为苦;住,三毛能住豪华别墅也可居陋室安之若素,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极其干旱缺水的撒哈拉里居住,三毛的居室里也一定是生意盎然的;行,三毛比较奢侈一些,因为生性爱动,所以必不可少地就多了一匹“白马”,在撒哈拉的日子里,虽然身缠疾病环境恶劣,但这也拴不住三毛,整个撒哈拉沙漠里几乎到处都留下了三毛的踪迹。三毛的很多收藏也正是在这东奔西走中不经意或是刻意淘来的。
看过了欧美的繁华,也习惯了非洲的荒蛮,千帆过尽之后,三毛依然固守着那份恬静淡然,这并非三毛古板守拙,实是三毛性情之中的那种国人固有的田园情怀使然。不要说三毛生性真情,本性就向往自然追求真实,后来经历了痛丧荷西的变故之后,三毛更是看淡一切,金钱、器物、衣物收藏,都乃身外之物,一切都随心随性随情随遇而安随心所欲,缘起随缘,缘去随性。
三毛是个随性之人,荷西更是一个性情豪爽的大侠,所以两个人的结合便产生了无数的乐趣。两个有着真爱真知真性情的人,在家静处时,各执所好各得其乐,二人世界温馨温暖温情;走入自然,两个人又都能为大自然所陶醉,玩他个天翻地覆不亦乐乎,儿时就顽劣不羁的两个人又能重拾童趣尽享童乐了。
在三毛所写的众多宝贝中,我最喜读也最读不厌的有两篇——《娃娃国娃娃兵》、《亚当和夏娃》。
《娃娃国娃娃兵》在我读来有很多的酸涩与失落。人的一生有很多的错过,而有些错过是再也无法的弥补的。有的人,惊鸿一瞥之后便天涯相隔,永难再会,错过了永不可得;有些话,在腹内也许打了三千遍的稿子,可最终真正面对却难以启齿,错过了就永不能说;有些情,一旦别了,哪怕肝肠寸断也难再圆,错过了就永远不可复。我相信三毛在写娃娃兵时一定有很深的内疚和遗憾在其中的。三毛和荷西短暂而又愉快的婚姻生活可以用“居无定所”“飘泊无踪”来形容。荷西的工作不稳定,三毛的收入也不稳定(三毛更多靠写作谋生),这一方面增加了两个人的阅历长了两个人的见识,但另一方面也使三毛和荷西的生活多了些坎坷,甚至经常会陷入困境。三毛在洒脱之余还保留了一点我们中国人量入为出的保守,而荷西则更多了些李白的“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与豪迈。相遇娃娃兵时,正值荷西失业租居在加纳利群岛坐吃山空的日子。荷西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主,他随性惯了,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会毫无顾忌。而三毛因为是财务大臣,不得不节衣缩食,尤其在拮据的日子里,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更是不舍一文的。其实,三毛和荷西一样,一眼就相中了那一组最大的二十三个一套的娃娃兵,三毛对那组艺术品的喜爱丝毫不亚于荷西。且还是三毛先看到又去撺掇荷西的,以三毛对荷西的了解,一定会知道荷西一定要去看,看了荷西一定会喜欢,喜欢了荷西就一定要买,要买荷西就一定会买最好的,而三毛明知道当时的境况又不允许他们率性而为,但三毛又不想错过与荷西共享乐趣的机会,所以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看了。最后的结果是,荷西就象是一个看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而父母又无力购买的孩子(这又让我想到了电影《长江七号》中的那个孩子周小迪),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能舍之。最终荷西错过了对娃娃兵团的拥有,这一错过就是永远。等到后来三毛有能力去买这样的娃娃兵的时候,娃娃兵已不再有,一憾;彼时荷西已逝,二憾;三毛和荷西已是阴阳两隔,而荷西终其有生也念念不忘娃娃兵团而终不能得,三憾,且为三毛之终身之憾。娃娃兵团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珍惜今天,珍惜拥有。三毛“常常,在深夜里,我在灯下把这一群小娃娃排列组合,幻想先生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在跟我一同扮‘家家酒’”。我想,三毛写到里时一定泪如泉涌的。我的眼里此时也已汪满了泪水。
每个家庭都难免家长里短锅碗瓢盆,俗话说“一个锅里搅稠稀,哪有锅不碰着碗的时候”。并非没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但我更欣赏三毛荷西式的夫妻之道。
《亚当和夏娃》从进入两人眼帘伊始就展现了两个人平日的各执己见。
“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三毛说。
“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
“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三毛说。
在一个小地摊前面,对着摊中的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两个大人已开始了有趣的纷争了。
当这两个小人儿走进三毛和荷西的家里后,它们又见证了三毛和荷西两夫妻的幽默与恩爱。两个人吵架时,荷西就会让两个小人儿背对背;和好的时候,两个小人儿又会贴着,面对面。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上,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下,一儿儿小人儿又会脚对脚。两个大人的阴晴喜怒,局外人不用参与,单看两个小人儿的姿态,就会了然于胸。两个本来就心中有爱的人,经过两个有趣小人儿的演绎,生活中平添了许多乐趣,爱情中多了许多情趣。及至彼时,荷西已逝,三毛卖掉海边的房子回台湾时,三毛没有让自己的爱人孤独留守,她不忘轻轻地对着小人儿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罗!”
三毛深爱着荷西,荷西亦然。两个人经历过长恋,有过分离,经过战乱流离后的重生,也一起走过生活的困顿艰难。他们的爱绵绵久长,他们的爱历久弥坚。
三毛笔下的一景一物都饱含着从内心溢出的爱,这种爱有对创造者的感激,有对物品本身的喜爱,也有对自己要赠予人的关爱。你在三毛笔下体会是浓浓的真情,脉脉的温情。可谓是真情无处不在处处在,一草一木总关情哪!
【篇五: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篇六: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没有浪漫的爱情碎片,没有流金岁月里的奇侠怪异,它如同生活里剪切的时间片段,在不该聚缩的情景里,将它摆置在一个繁忙的空间。
在累得无法看清视线下密集的文字时,在这书页角落里作者的古董宝贝,会如另一番新迹,为你舒张模糊的双眼。
徘徊过万千书廊,越过重重书架。或许就如同作者三毛有缘与她的宝贝在生命里遇见一样,这本书《我的宝贝》也因缘在我的大学生活里停靠。
起初,我迷茫的阅过书中短小的故事,近乎不解的望着书里一页页古董图片。因为,我不明白,在人生旅途中有那么多的东西与你遇见,那么多的人和你萍聚,这些都看似平常与普通,根本谈不上用文字去雕琢其中的乏味和通俗,为何作者却要苦心写下。
但是,就在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时,如万千的帆航在三角洲的尽头,找不到归宿的方向。记忆也如白纸,没有刻骨铭心的烙印,也没有岁月留下的足迹,有的只是流浪的时间,慢慢老去的照片。我开始心慌,我开始焦虑,这样漫无边际的放纵,何时是一个尽头。直到触摸到它《我的宝贝》。
书里面介绍的只是作者平凡的收藏,它们的价钱也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数量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作者却深深的爱着它们,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收藏,更是作者游历不同国度的历史见证,和作者用生命接纳的印记。作者三毛用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她认为,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她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一个故事。
作者对待生活是多么的坦然呀,其实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自己感到百无聊奈的日子里,细心的经营一下身边的事物。将每一件事或每一份物品身后的故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将它记载在日记本的扉页里。这不是荒唐到平乏而无事可做来消磨记忆里的文字,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人生。当在累计千百次的记录后,再打开最初那张已泛黄的纸页,再倒上一杯热咖啡,这种慰心的温存感,会让自己愉悦的去回首那曾经的点滴。
因此,从今天起,我不在迷茫、沉沦中度日。我会用心去记录每一份触动我心灵的感动。既然,时间安排我们在着轮回的轨道里相触,就如这本三毛的书《我的宝贝》,我也会用我杂乱的文字,刻下这段我们触碰的火花,让它沉淀,沉淀在我日记簿的故事里。因为,我也相信,时间有它的连续性,而故事自有它的独立性,生活也就在这里,于千万故事里,寻找出轮回过的一生。
是乎感觉,文字的运转,不像是出于一个青年者之手,偶有历经沧桑的老者所文之感。但或许在真实的故事里,在被《我的宝贝》熏陶之后,我的思绪,已随着磨盍的岁月,在这不可能的年龄段,明白了更多的心灵悟感。
就这样保存吧,《我的宝贝》,“借着这一件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篇七: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
读三毛的作品《温柔的夜》,当我读到书中《拾荒梦》的末尾一段:“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见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进去。”于是便借来了她后来写的《我的宝贝》,又读。
书中讲述了她自己的八十六个收藏小故事。还没有读完,我就开始搜索我的小宝贝了。想起了几件竟还不是我的,都是儿子的宝贝。比如,三毛在《娃娃国娃娃兵》里面讲的俄罗斯的特产,一套几件,一个比一个小的木质娃娃。是儿子一年级时,我们去承德旅游带回来的。当时,他看见这套娃娃,一个能钻进另一个身体里,喜欢的直围着它们打转转就买下来了。儿子比我喜欢收藏一些小物品。他还有一块三叶虫化石,是在某个展览中心花三十元钱买的,我们劝说他不一定是真的不要买。他绕来绕去的不肯离开那里。当我们围着展览中心转了一圈后,他又跑去看那块化石非说是真的。那时期他正着迷恐龙化石之类的有历史感的石头。家里已经有一盒神秘的石头,被他精心的摆放在有格子的盒子里,每一块石头都被贴上了标签,有名有姓的住扎在他的书柜里。结果让这位读了几本科普书,‘小牛’得比我们有见识的小同学上了当。
放下书,我赶紧给老母打电话,问我老祖母用过的坛坛罐罐还有吗?老母告诉我还在呢。
“从前那个,家里装盐的小罐子还有吗?”我首先想到那个褐色的短粗的大肚子罐罐,很漂亮。
“有啊。”老母一向舍不得丢掉任何一件有用没用的东西。
“我想要,用来养花。”
“拿去吧。”只要有人想要那些有用没用的东西,老母都觉得那些占了房间里角角落落的旧东西终于等到被人领走,自然很高兴。老母又追上一句:“你的铜火锅,腌咸菜的坛子都还在,你要,都拿走吧。”妈呀,我一下子还达不到那么高层次的收藏。只想小小的收留几件小巧的,有故事又是自己喜欢的而已。老母巴不得我把所有的破烂都拿走。
铜火锅是在非常时期买的算是有故事,可占地方。腌咸菜的坛子,三毛在她的故事里起名叫《停》,她和家人在海鲜馆正准备吃饭时,瞄见一辆破烂车慢慢踏过,她追上去大喊一声:“停!”从破烂车里淘出了一个又一个翁。我们家那个腌咸菜的坛子跟三毛淘的坛子一模一样。太大个,我不怎么喜欢。
儿子2岁左右,我给他编织了一件粉黄格条的毛背心,穿了很久。等他长到再也不能穿时,我拿去准备送给小侄子,结果回到家里,发现毛背心又被藏进我的包包里,儿子说他舍不得这件衣服。想一想我也舍不得。我不太喜欢织毛活。那年,有几个月的时间工作在外,我都只能在每个周末回家看看儿子抱抱他。看不见时,就在饭后的一点空闲时间和同事一起给各自的儿子织毛活,编织着各自对儿子的想念。这也算是有故事。嗳呀,不知放到哪里了,不知可否还在?
……
像这样的小宝贝,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落满岁月的尘埃。引用一段三毛在《我的宝贝》这本书后记里写的话:
籍着一件一件的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五: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800字》
流动的沙漠
前世的乡愁,这是三毛奔赴撒哈拉的理由。而我,少见这种愁感出现在这本书中。
听闻三毛这名字,脑中首先浮现的是动画片《三毛流浪记》的三毛形象,而后才迟钝地去接触这现实中的作家三毛。
动画片的那三根毛发给人一种漂泊无依、心地却善良的纯粹之感。同样,作家三毛十分纯粹,感觉就像七八岁的小女孩,一种欢脱奔泻到底。对,就是欢脱这个现代化的词汇,完完全全就是三毛的感觉。不知是由于欢乐而产生的自由感,还是因自由而欢乐?倒像只锦鲤,小巧纯色的那种,任性游。
“哇,指甲油补人牙齿!他吓得全部头发刷一下完全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好看极了。我看他如此,一面笑一面跑到安全地带,等他想起来要追时,这个巫医已经逃之夭夭了。”短短的一段文字,感觉就好像是度过了愉快一天的小女孩顺手记下的日子,没有太多的矫饰或硬生生扯进成熟的孤独感,文绉绉的华美词藻更是少见。
我很羡慕三毛,但没有敬仰之情。我阅读她的作品就好像阅读邻家女作文孩的快乐事迹,没有高高在上的教诲和难以理解的文字。她很欢脱,很快活,在所爱的土地上做各种各样的事,与各样的人们来往。她的幸福和自由是可以传阅的,而不是让人费尽心思去设身处地。
三毛的乡愁来自于沙漠而不是海滩。同是夏天,人声鼎沸的阳光沙滩未必比寂寥的沙漠凉快。沙漠是个小自闭,三毛却热闹个不停,沙漠会微笑,而不是手舞足蹈。沙漠性偏冷,有种独特的神秘感。三毛和沙漠是朋友,三毛也是沙漠。
沙漠并非一种一成不变的事物,她是有生命的,她和三毛一样曾经叛逆却依旧单纯。其实她很喧闹,仿佛从不落寞。沙漠应是轻盈的,风一吹便能飞起来,挂在树梢上等下一阵风。沙漠也很不羁。
三毛如此,人人如此。只是有些人承受风沙太厉,伤了筋骨,害怕起风来。有些人被树枝牢牢地挂住了。有些人,变成了绿洲,变成了风沙。世界便如此存在了。毕竟,流沙是少数,晶莹纯粹,化为近在咫尺的虚渺的银河。所以啊,沙漠和星星很美,却只有沙滩更挤满了人,也不乏独有的椰汁香甜。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800字》
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做个“浪迹天涯”的潇洒女子,尽管这个念头有点异想天开,可是我内心深处的而且确不安分于一直所处的这个小天地。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的好奇和热情从未消减。正因为如此,《撒哈拉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它的作者是三毛,之前不认识,可是现在成了我最崇拜的一个人。还是先说说《撒哈拉的故事》吧。读完后,我感慨良多。沙漠在我的概念里是荒凉的,同时又具有一番壮丽豪情。能在沙漠上自由驰骋,很是让我神往。但是联系现实,实在没有那么潇洒。在沙漠里生活的苦不是常人能想象到的,那个什么都缺的地方,活下去都不是那么容易。除了身体上要经受那种艰难,心理也要承受寂寞的煎熬。谁能体会到当你突然转换到一望无际的沙漠,没有以往舒适的住所、温饱的三餐和亲人朋友的那种惶恐失措?当然三毛也面对着这些,可是她没有失望,也没有后悔来沙漠。她不怨天尤人,振作起来去改变现状。她从始至终都很努力地对待生活。或许婚礼对于女人来说,都是认定必须要风光盛大的,可是三毛的婚礼在沙漠上,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作文婚礼,然而她很享受,因为她觉得婚礼不是爱情的全部;她和丈夫白手起家,建立他们沙漠上最美丽的房子;经济困难的时候,他们就去海边打鱼,还乐在其中,流露出彼此间温馨的爱意;对于邻居,三毛总是很热心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上的种种问题,尽管有时候不如人意,邻居没有真心接纳和对待她,可是她没有狭隘的计较,始终带着真诚待人接物。
三毛用自己的心去适应、关怀这片大沙漠,这个隐忍女子对生活的热爱和面对困难的坚定,折服了我。自古以来女性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拘禁了人身和思想,想去做的想要得到的都难以实现。三毛完全是最自由的女性的化身,她不拘一切,不受约束,敢爱敢恨,就像夜空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照亮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人生。三毛既有
普通女性没有的前卫思想和见解,又具备良家妇女的那种贤惠知性。她很聪明,见多识广,相信每个与她相识过的人都会惊叹世间竟还有这般奇女子。
我崇敬三毛,她的文字带给我的力量是巨大的。我想我将会从中对自己的成长有所领悟,得到启发。这是一份真正无价的财富。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从记事起就知道爷爷家有个书橱,书橱很大,却不全是书,上面是书,下面放的是杂物,书虽然不多,却满是经典,有些视野已经泛了黄,打了卷儿,翻起时还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要碎了一样。
小时候不识字,不喜欢那些书。渐渐长大后,也会去拿几本来翻翻看看,比起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淡远,还是更喜欢书橱里那本最不起眼的《撒哈拉的故事》,喜欢那片三毛荷西向往自由的撒哈拉沙漠。
《撒哈拉的故事》中的三毛说走就走,智慧勇敢,特立独行且真实,在另外一个国度的三毛,没有知己,没有朋友,经常出差的荷西也不在身边,孤独的享受着沙漠,但她却有着对生活的憧憬,对沙漠的热爱。
从垃圾箱里捡来轮胎当沙发,用做棺材的旧木材当家具,与不友好的邻居和平相处,这大抵是热爱作文和无畏的支撑,三毛的精神我是学不来的。三个月前的这段日子,是最难捱的日子,就像走在贫瘠广旷的沙漠,一个人埋头练习,一整天在画室里不说一句话,一遍遍冲洗画笔,水漫过手指,手指被浸泡地发白,孤独、寂寞、紧张,却又夹杂着兴奋和热爱。
孤独或寂寞这类的字眼,三毛从未提及,但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地到,让人深切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的背后有初来的困窘和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生活的热爱。三毛常说:“生命不在于长短,而是在于是否痛快地活过。”离八十岁还早的我们,或许应该学习三毛,有勇气尝试新的事物,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许有一天,我会像三毛一样义无反顾地背起旅行包,走向那片有她有荷西的“撒哈拉”。
三毛,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独的行者,感谢三毛,让我有幸与你一起走过撒哈拉。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800字》
记得是初二那一年,我第一次接触三毛的作品,看的第一本书便是她最有名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从此之后我就爱上了这个洒脱不羁富有真性情的流浪作家。而那本《撒哈拉的故事》也让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三毛笔下的撒哈拉让我向往,尽管那是一个十分落后、环境恶劣、生活艰辛的地方。沙漠,天气酷热,风沙袭人,没有足够的水,没有新鲜的食物……但或许这就是我喜欢三毛的原因吧,她总能把艰辛的生活过的有滋有味,把撒哈拉贴上只属于她独有的标签。
说起来,她仅仅是看到了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就决定了要搬过去住。真不愧是最勇敢潇洒的三毛啊!也正是因为她的勇敢和洒脱,才让我们今天能够读到那么真实,作文直抵心灵的作品。而《撒哈拉的故事》最大的功臣之一还有那个苦恋三毛多年,也是三毛一生的挚爱——荷西,他二话不说的跟着三毛踏上了通往撒哈拉的旅程,并在沙漠结婚,谱写了一段令无数人铭记的“沙漠恋曲”。
读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真实,所以才会让人感动,难以忘怀。正是因为这些都是三毛亲身经历的事情,如她自己所说,她只是在描写她的生活。她与荷西的沙漠生活,有开心,有难过,有无奈,有恐惧……
在“沙漠中的饭店”一文中,我看到了三毛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她会利用现有的条件为自己艰苦的沙漠生活增添活力;“娃娃新娘”描写了当地土著人结婚的文化,结婚时的场景描写栩栩如生,好像我也感受到了三毛对于娃娃新娘的难过和怜爱之情;而“荒山之夜”中,也让我跟随着她体会到了面对心爱的人陷入困境,却倍感无力,深深的恐惧感;但是“素人渔夫”又让我对沙漠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同时不得不感叹她的真性情。
夜晚的撒哈拉一定更迷人,浩瀚无尽的夜空中闪烁着无数明星,而三毛的文字仿佛有一种魔力,她笔下的撒哈拉狂野温柔神秘又充满了浪漫的气息,她赋予了撒哈拉新鲜的生命活力,牢牢地把我吸引着,犹如蒙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引着你无数的遐想。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进撒哈拉的大沙漠,一起感受三毛书写的沙漠情怀。
三毛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在沙漠生活的岁月里,她一直努力的生活着,不肯忘记自己的写作初心,无数的日夜里,仰望星空,三毛钟情的,始终是绚烂书海中的诗情画意。
当我拿起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时,内心就泛起了涟漪,我很想知道一个女子是如何在沙漠生存的。也许是前世今生的召唤,也许是为了寻找遗留的一缕孤魂,三毛,终于来到了这里。
撒哈拉的生活是艰苦的,三毛与丈夫荷西生活的甚至有些拮据,所幸,夫妻两人同心,作文生活还算美满。两人爱好有所不同,丈夫荷西喜欢潜水,三毛喜欢写作,所以三毛就写了这么一本书,记录下了自己的故事。
同时,吸引我的还有三毛在撒哈拉的奇闻异事,撒哈拉的人们生活落后,思想也十分愚昧,就连当地的习俗也有些令人发指,三毛显得与这里有些格格不入,但是三毛从未放弃与这里的人沟通,因为三毛为人亲厚,懂得东西又多,又乐于助人,所幸深得当地居民爱戴。
喜欢三毛,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敢爱敢恨,撒哈拉就像一个神奇的地方,牵引着读者目眩神迷,深牵梦绕。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篇一: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三毛,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可自从我读了《撒哈拉的故事》后,我就迷上了三毛。
说实话,刚开始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并不大,因为我感觉这是一本写景,类似散文的那种。可自从我翻开书后,映入眼帘的,不是全描写景物多么多么好,随之发出感叹,而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生活的真实景象。每一个事件,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而这样的书,正式我喜欢的。
《撒哈拉的故事》有太多令我震惊的地方,第一就是,三毛要求到沙漠里去生活!这令我很难相信,因为没有几个女人,会要求去沙漠中居住,所以我觉得,三毛是一个敢说敢做的人。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作品豪迈,霸气的原因吧。
三毛,是个奇女子!而这本书,在我看来,也是一本奇书。看这本书,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虽然连一幅插图也没有,但那一字一词一句,已经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已经看到了撒哈拉的壮观,凄凉,撒哈拉威人的友善与蛮横,一支支军队和那些无辜的人们,仿佛我就是三毛,我就是荷西。
奇女子,奇书,他们在撒哈拉的生活,更奇。打仗,荷西险入沼泽,三毛病发险些身亡……这一幕幕的景象,让我感觉,她不是一个作家,而是一位探险家。撒哈拉里的日子,那么苦,可他们依旧能坚持。
三毛就是一个有着巨大勇气,毅力,智慧并且乐观的人,她好像沙漠里的一株花,一棵树,在沙漠里留下生动,离奇的故事。她和荷西,沙漠的爱,流淌在撒哈拉里……
【篇二: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三毛,女,原名陈平,台湾当代著名作家。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就是一本她的散文合集。里面充满了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翻开此书,仿佛我们就来到了那个热闹,贫瘠,落后的沙漠中,跟随着三毛和她丈夫的脚步,行走在这片神秘的沙漠中。
三毛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她并没有选择舒适的呆在城市中享受,而是来到了撒哈拉沙漠这个贫瘠的地方,面对着黄沙滚滚、风声呜咽,水源奇缺、居住的地房子十分破旧,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等等的恶劣环境。这些对于我们好像是不可能克服的困难,但面对这些三毛并没有气馁,她做出了很多有趣又搞怪的事,例如: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用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三毛在沙漠中享受着生活给它带来的乐趣,她始终在努力地生活,给沙漠里的人治病,教他们读书写字,也结交了很多朋友。尽管沙漠中的人对待她并不是很友好,但她保持着一种乐观的积极地生活状态。这让我很有感触,只要乐观的面对生活,克服困难,就可以让生活中处处有精彩。这其中不变的是爱,对生活的热爱,对丈夫的爱以及对待当地人的爱,爱可以消融一切误解和冲突,爱一切,都会是圆满的。
回想从前生活中面对的困难,那么让人难以忘怀,但又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许多色彩,就好像三毛说的:“我想,一个人的过去就想圣经上雅格的天梯一样,踏上一步绝不能上升到天国去。而人的过程,也是要一格一格爬梯子,才能到了某种高度。在那个高度上,满江风月,尽入眼前。这种境界与踏上第一步梯子而不知道上面是什么情形的迷惘惶惑是很不同的。”我们在生活中总会面对困难,只有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阶梯,慢慢的体会和思考,笑对人生,改变自我。
我们要树立目标和理想,乐观的面对生活,让爱注入心间。我们也许不会像三毛那样如此我行我素地度过未来人生的生活,但我们依旧可以坚强地穿行在人生的沙漠中,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乐,青春无悔。
【篇三: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作文】
看到这本书封面对三毛的简介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称她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我也对“流浪文字”一无所知。读完后我想说以我的能力只能渗透到一点,不过这“一点”足以令我震撼不已。
三毛的形象是完美的,她善良孝顺,敢作敢为,知足常乐,大胆机智,爱憎分明……仿佛每一个褒义词描述她都很贴切。语言风格也是变化不定,时而白话,时而柔美,时而沧桑,时而悲壮。整体书中的一篇篇仿佛一部部微型的“高清”电影,使人身临其境。
《结婚记》中她追求形式简单的婚礼,却情真意切。她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这样的妻子想必也只有善良稳重、负责孝顺的荷西才配得上。
《悬壶济世》中她慷慨地贡献出药物来帮助当地人,语言幽默,也许这就是她们会有那么多朋友的原因吧。
《荒山之夜》中荷西被困泥潭,危急之下又来几个流氓真是雪上加上霜。作文但三毛充分利用她的智慧摆脱流氓后成功救起荷西,令人佩服。
《哑奴》中三毛一家与奴隶之间建立了平等的友谊,一方知恩图报,而后者更值得肯定,因为他是连身体都不属于自己的奴隶,他让我看到真正的人生光辉。
以上都是我对一些片段的体会,但最最让我为之一颤的要属《沙巴军曹》。这位冷酷的军曹彻底颠覆我对故事发展的猜想!曾经,撒哈拉威人因冲突而杀光了他的兄弟,上天垂帘,醉酒的他逃过一劫。但当他醒来看到身边的兄弟时,当他亲手一个一个将他的兄弟埋葬时,我想这是比死了更痛苦的绞心的感受,所以他之后对撒哈拉威人的冷酷情有可原,不对,这应该是忍耐的最大限度。正是这样一个被仇恨折磨的人,却在最危急的时刻,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几个他一向视为仇人的撒哈拉威孩子的性命。何其壮烈!何其发人深省!他的生命竟是这样结束的,他的死重于泰山!这是我头一次这么清晰地感受到人性的善良和温存!
这些故事不仅仅带给我了震撼,更多的是对人性的领悟。她的文字简单直接,平白如话,她的为人自然高尚,我发自内心地崇拜她。
【篇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她,犹如一杯淡淡的茶,喝时直觉得苦涩,可喝完了,她的幽香却是一直萦绕舌尖,不得消去。
一本书,一个人,一片沙漠,一记记清晰又模糊的脚印,一串串轻松平淡却又不轻松不平淡的故事。
《沙漠中的饭店》让我读到了做饭的乐趣;《结婚记》让我读到了别样的勇气;《悬壶济世》让我读到了人心的善良;《娃娃新娘》让我感受到了沙漠的风情万种。
《荒山之夜》不平等的对待让我气愤;《沙漠观浴记》我体会到了好奇心的滋味;《爱的寻求》爱情的力量让我不解;《芳邻》让我看到了一群可爱的邻居。
《素人邻居》第一次让我感到了人际交往的无奈;《死果》宛如现实生活中的灵异片;《天梯》教我如何平等待人;《白手成家》把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展现得淋漓尽致。
《收魂记》展现出的撒哈拉威人是那么迂腐;《沙巴军曹》舍己为人的品质让人尊敬;《搭车客》让我感受到了人的可爱因为人心的柔软;《哑奴》因为人们的旧观而受尽苦难;《哭泣的骆驼》让我体会到了和平的可贵。
在这么多篇中,我对每一篇都有着不同的感受。但,三毛,在我每次阅读后,都会慢慢添补,慢慢成形,成为一个让我钦佩让我无比欣赏的人。她善良,她追求自由。《爱的寻求》中“我只有这么说,不伤害他,也不昧着自己的良心”。她很有主见的人,不会因为让别人开心就放弃自己的立场,不会因为有阻力就放弃自己所爱,追得潇洒,追得疯狂。她敏感,她纯真如水。《荒山之夜》的冷,“像几百只小刀子一样地刺着我,应该还不到零度,我却被冻得快要倒下去了。”我们能从中读出作者对荷西深深的爱,不只是身的冷,还有爱的痛。读了让我心痛,心碎,也心醉。让我怎能不喜欢您的文字,您这人呢?
《撒哈拉的故事》还给我展示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冲击着我这个小小的世界。其中,《哑奴》让我最难忘。撒哈拉威人真的是太迂腐了,竟以一个人的肤色来决定他的身份地位,这不是典型的以貌取人吗?肤色能表示什么呢?哑奴是个有教养的人,他比那些攀权附势的人要好得多了。他懂得知恩图报,还很珍惜身边的亲人。哑奴的每一次拘谨都让我的心里好一阵抽痛,这是人性的扭曲啊!
当然,我喜欢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她给了我一个全新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喜欢上了追求浪漫追求自由的三毛,让我莫名其妙地向往着那艰苦的充满冒险的沙漠生活哦。
【篇五: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撒哈拉的故事》这本有趣的书。《撒哈拉的故事》描述了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历程,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
这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从她的小说中,我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还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三毛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篇六: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当我放开《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品味着三毛在沙漠中的生活,别有一番风味涌上心头。
这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让读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但是迎接她的不是万紫千红,不是天高云淡,而是黄沙滚滚,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然而这一切难不倒三毛和荷西,他们动手设计房子,卖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作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制作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窗帘……他们用自己的双手一起建设沙地城堡。
三毛在交通不便,物质贫乏的沙漠里过着艰难的生活,她始终在努力着,给沙漠的人治病,教他们读书写字,当然,在这些过程中她也结交了许多朋友。
她每天都保持着一种乐观积极地生活状态,在她的故事里,有许许多多的爱,她爱每一个人每一根小草每一棵小树……爱总是可以让人体会到温暖,爱可以消融一切,爱一切事物,爱一切风景……
人活着,就应该有理想与抱负。我们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让平淡的生活注入爱的情愫,让爱滋润生命的心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面对一切挫折与失败,才能像三毛那样活出精彩人生,虽然短暂但却永恒。
【篇七: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逃到墓地里读书的三毛,总是一次又一次带来无与伦比的作品。
即使她过着流浪般的生活。
我有幸读到了一本三毛写的小说——《撒哈拉的故事》。深情演绎了三毛与挚爱荷西在沙漠旅行中的各种奇闻趣事,沙漠的狂野激情与三毛生活的幸福活泼巧妙融合在一起。捧起这本书,最最简单质朴的文字展现在我的眼前,语言的流利清爽让我陶醉其中。每一行如诗句般的叙述让我为之惊叹,她的作品平淡但不失独特。
其实这本书完全是在写实。
可我读出了童话的味道,赞美诗的味道。沙漠里的一切都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这种生活最简单的享受是由三毛带来的。
三毛跑到沙漠,在那里和荷西结婚。她当撒哈拉威的医生,她用相机给人们收魂。她不在乎金钱,花一千块买了五个石像、她欣赏一切,去木材店拿来五口棺材来做桌子、她痛恨富人,把所有钱存进银行,只靠荷西微薄的工资奖金来生活。三毛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有着平常的女人情结,也会为生活绞尽脑汁。她的笔下,却总能让我们乐观生活,让我们怀着欢悦的心情来看待一切。
烛光前,我仍在读她的书。
不太亮的灯光照射着书中感人至深的平凡道理,即使雨下了,也浇不灭我对三毛的爱意。
即使生活再苦、再累,也要生活。就算我们是只木偶,也要在幕布下傻笑。因为我们要生活。
“咔嗒”一声,三毛收走了我的魂。
【篇八: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
以前还小的时候,初次听见三毛的名字,还以为是儿时喜爱看的《三毛流浪记》里,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流浪三毛。直到后来年纪渐长,才对这个作家三毛的故事了解得越来越多。也许三毛听到我这番话会跳起来大叫:“我就是流浪的三毛!”我倒也无法反驳,这的确是个自由不羁,浪迹天涯的三毛。
身边有位喜爱三毛的朋友,曾买来三毛作品全集,厚厚的一本,收到时眼里全是欣喜。我当时还没读过三毛的作品,自然无法产生共鸣,不过倒也加深了好奇。直至后来从书店捧了本《撒哈拉的故事》回家,才结识了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三毛。
撒哈拉大沙漠,印象中应该是大片沙漠连结,广阔无垠,显得荒芜而又有些落后,没有任何想去的欲望。然而三毛出发了,引她的话,为了那“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翻开书的第一页,三毛在一开始选择叙述自己和丈夫荷西的沙漠饮食。就在我被三毛那自带的风趣迷惑,以为沙漠生活也是富有情趣的时候,后文让我明白了现实一开始并非如此浪漫。“白手成家”,这是三毛自己的概括。到垃圾场拾破烂做改造,讨来棺材外箱做家具,自己买来石灰水泥糊墙,把寄来的杂志放在书架上,这个小屋在坟场区鹤立鸡群。我敢说,沙漠因为三毛会有了一点点的不同。三毛仍然潇洒地浪漫,放上一卷录音带,“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当然,三毛是不会满足于待在家中的。她果断地跑到沙漠里寻找化石,九死一生,捡回条命来,也毫不犹豫地回答要继续寻找;她跑去海边捉鱼,做个“素人渔夫”,即使最后没有挣到钱,倒也乐在其中。她跑去观浴,跑去经历沙漠奇特的驾照考试,跑着跑那,永不疲倦。
其实更加鲜明难忘的是三毛笔下一个个沙漠人的形象。哑奴因为三毛的好心,真诚回报,因为家庭快乐,而在三毛为他打抱不平时,他表达出的“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让人惊叹。沙巴军曹因为全营的人被屠杀而因此记恨撒哈拉威人,却在危险时刻献身救下撒哈拉威的小孩,他守着的兄弟们的尸体都被运走了,自己却最终孤独埋葬在这片土地上。牵着羊的老头,服兵役的年轻人,爽朗的艺女等一位位的搭车客,这一路上见到的人,虽然都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就如三毛所说,如何能轻易忘却。
我一开始不明白没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被《撒哈拉的故事》所吸引。后来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情感,即使肤色不同,语言不同,快乐与悲伤却是相同的。对生活追求的态度,处事的信仰,隔着纸张,淡淡触动心弦。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像三毛那样浪漫,勇敢又潇洒。我们的生活或许一成不变,平淡无奇,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运转。但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对远方的向往,想打破成规,想要去流浪,去探寻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和他们身后的故事。虽然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但我们能读一读《撒哈拉的故事》,娓娓道来,情感不突出却又浓烈。三毛的潇洒看起来或许是异于常人的,但这却引发无数共鸣与感叹。其实我们都一样心怀远方,远方就不再孤独。


《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篇一: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打开页面,找到《撒哈拉的故事》。细细品读三毛在撒哈拉的趣事。
本书记叙了三毛定居在撒哈拉的种种趣事,书中洋溢着三毛对沙漠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
本书字里行间透露出撒哈拉人独有的风土人情,使读者如置身在一幅撒哈拉风情图中、穿梭在三毛细腻的文字里,感受撒哈拉的美妙之处。
三毛是个十分热爱沙漠的女子,她抛弃了大城市里的繁华生活,毅然来到撒哈拉定居,去实现她的梦想。可当她带着丈夫兴高采烈地来到撒哈拉时,迎接她的只有黄色的沙土、贫瘠的土地、
简陋的房子——狭窄简陋、没有家具、天花板上还有一个大窟窿。而她们并不为此而退缩——她们一起动手装修房子、用装棺材的箱子做家具、巧用铁皮自制风灯……使得她们的房子成为了撒哈拉中的宫殿,引得人们啧啧称赞:“你们创造了罗马”,三毛的心灵手巧为她的沙漠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在这片沙漠中,她们发生了许多趣事——在《撒哈拉的餐厅》中,三毛以粉丝的三次吃法,引得憨厚的荷西不想吃他的老本行——西餐,只想光顾她的“中国餐馆”了。当看到荷西把粉丝误认为是鲨鱼翅、把海苔误认为是蓝印纸时,我终于忍不住,大声笑起来,心里想:“她们在撒哈拉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的”在《悬世济壶》中,三毛当起了沙哈拉威人的“非洲巫医”,而荷西却极力反对,认为她是自找麻烦。然而,三毛的医术却对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药到病除。当读到三毛对荷西说她用指甲油帮人补牙后,荷西被吓的头发都立起来时。我又忍不住笑了,“这沙漠的故事可真有趣”。可有时,三毛在撒哈拉的故事并不都是以开心的结局收场的——在《荒山之夜》里,荷西不慎掉入沼泽,三毛好不容易才搬来救兵却差点惨遭侮辱,最后,三毛急中生智,救出了荷西。在《死果》中,三毛因带上被诅咒的符咒而中邪,荷西不顾一切的救她……先不说她们有多么情深似海,也不说她们为对方不顾一切,单是看到这个情节就令人感动万分了……
三毛与荷西就这样在撒哈拉生活下去,虽然生活平淡、简朴、十分贫困。但她们却是非常快乐,因为她们知道,物质上的贫困没什么,精神世界的丰裕才是真的好,精神世界是不能用物质换来的。她们心里这样想:“平平淡淡过生活,认认真真去做事。莫愁今生无富裕,精神丰裕才可贵。”
【篇二: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三毛,对我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人,这里的陌生指的是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儿时的三毛就是动画片三毛流浪记中的卡通人物,中学只知道她是当代文学很有名气的一个女作家,大学里,很有幸在小甘的介绍下,看完三毛了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第一次破天荒一次性看完一整本书。谢谢三毛,谢谢小甘,让我领略撒哈拉灵魂。
对于一个看似平凡,柔弱无依的女子,孤身前往撒哈拉沙漠的勇气。我除了钦佩与羡慕,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形容词来表达我内心的震撼。我慢慢的阅读关于她的点滴词语,开始想象她的长相。,毫无目的述说着生活的琐事,连惊天动地的爱情里面,也夹杂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味道,合成一锅浓浓的汤。感觉她就坐在你对面,风尘仆仆,肩上带着月光,指甲里带着撒哈拉特有的细碎的黄沙,甚至一开口的声调都是沙哑的,像乌鸦叫似的,她与你讲着她在撒哈拉的故事,但这个调皮的人呀,对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鲜与好奇,于是她的精神不集中了,她的黑色的眼珠子开始来回滚动,嘴巴依旧一张一合,可不知不觉又讲到另一个故事里去了,的确,在三毛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故事里穿插着另一个故事,你永远也猜不透故事的开头,高潮,结尾,这种神秘而有趣的探险活动,让你乐此不疲,让你牵肠挂肚,让你欲罢不能。
听她炫耀像个孩子一样跟你讲,跑到沙漠的垃圾堆里,寻找不同的东西,把他们改造成富有现代感的工艺品。听她动情的跟你讲沙漠里默默工作着的哑奴,双手捧出来的感恩与友爱,听她淘气的跟你讲到政府公寓里偷植物,听她调侃的跟你讲她与荷西之间的打闹耍玩……三毛对于美好的东西,抱着热烈的渴望与向往,对于厌恶的东西,她嗤之以鼻,口诛笔伐。她毫不掩饰,毫无造作,有着小女儿的娇嗔,有着妻子的温良贤惠,也有大女人般挡风遮雨的坚不可摧。
我想,最终让三毛留在撒哈拉,并把那儿当成家的,一定是那个叫荷西的男子。他在知道三毛要飞去撒哈拉的梦想之后,默默地像公司要求调去撒哈拉分公司工作,默默地提前为三毛准备好一切,但当他张开双臂说:marryme的时候,三毛一定再也没有任何犹豫了吧。一个能安静陪伴自己的伴侣。了解自己的伴侣已经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荷西契合着她的灵魂,接受她狂浪不羁的梦,我虽然掌握着我生命小船的舵,但是在黑暗里,替我挂上了那颗在静静闪烁的指路星,却是我的神。他叫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在我心的深处,没有惧怕,没有悲哀,有的只是一丝别离的怅然。
毛和丈夫荷西就这样在撒哈拉生活了很多年,条件艰苦,萨哈拉威邻居们也不尽如人意,但她却也能把自己的家打扮成沙漠中的一幅画,一个艺术馆,她也能和邻居们相处融洽,她能开着他们的“白马”横穿撒哈拉,她能从沙漠中,从萨哈拉威身上发现一个又一个故事。这不禁让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态度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要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世界是美好的,我们就能经意或不经意地发现生活中点滴的美,我们的心中才会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希望。我向往的不仅仅是撒哈拉那片古老而神秘的沙漠,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对生活的那种态度,还有她生活的状态,我觉得她很幸福。
这样更加让我觉得有必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到处去走一走,看一看,尤其是大学,不想自己错过看看这个大千世界最好的机会。我是真的想去旅游了,我希望我们能在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记得我们曾经走过一样的路,分享过最美丽的风景。我想象着我们背着旅行包站在广袤的大地,镜头拉得很高很远,这样的我们就显得很渺小,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我想象着我们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中间,感受着真实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登上六盘之颠,领略大西北之雄浑,俯瞰宁夏平原之坦荡,我想象着我们登长城那种痛苦却也畅快淋漓的样子,我继续想象,想象异域风情,想象海阔天高。
【篇三: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作文】
一直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可以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直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一定要选择,那还是会选择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因为《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作文从她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可以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可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一定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一定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所以从中我们还可以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可以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人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一个女人,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我想正因为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所以我们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三毛曾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我想往往过于追求完美,追求理想化的人,容易选择决绝的方式去达到超脱和升华的境界。可是不管怎么说,她一直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义的完美与幸福,三毛的心里一直深埋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支撑着她,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篇四: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在海子这句着名的诗句中,朴素明朗、清新隽永的语言,让这份自然而真挚的美好情感表露得热烈而坦诚。
在美好的青葱岁月里,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就是诗句中的主人公,在无休止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面朝着大海,沐浴着海风,迎着海边升起的朝阳忘却尘世间的一切烦恼。对自由和漂泊旅行的向往,让当时的我单纯地认为这样的旅行就像是一件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直到我在《撒哈拉的故事》中认识了一个叫三毛的人。
撒哈拉是一片大海,一片沙海,远离尘寰的喧嚣,白天异常酷热,晚上又非常冰凉,缺水让那里的人掩盖不了身上散发的浓浓的体臭;没有教育和知识让那里大部分的人根本无从知晓自己今年几岁;没有警察和正义,对神灵的迷信让人害怕。我想曾经甚至是现在,有很多人会因为《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记录着主人翁的烦恼、忧愁、幸福的沙漠风情。这个遥远而新奇的世界使得旅行变成一种流浪,三毛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落后的地方,而她却依然怀着一颗淡定而坚强的心,忘记了恶劣的环境,用她心中洋溢出的浪漫奇想,让枯燥而艰辛的沙漠生活产生了无限的情趣。虽然过着入不敷出的贫穷生活,但是,他们却从未对生活失望。书中那些质朴而又感人的故事,让每一个读者心生羡慕。
人们必须学会大度,别去思忖现在的快乐是否胜过以前的快乐。当现在成为过去,你就会明白,健康生活着的我们永远都是快乐幸福的。
【篇五: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常常听人说起三毛,我只以为是三根辫的三毛,虽然他们两个有着天差地别,但他们的性格却不谋而合,随性与洒脱,偏执与执着,唯独不同的是作者三毛拥有的是与常人不同的快乐。如今第一次捧起她的书,从她的故事中感受到这样一个平凡真实的女子。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三毛想做沙漠之花,成为独一无二的在沙漠中绽放的花朵,所以眷恋沙漠生活,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看得出她是个不一般的女子。她勇敢地抛弃了别人一辈子都离不开的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别人一辈子也不会去的大沙漠,为她鼓掌的是黄沙、为她咆哮的是风声,为她干涸的是水源、为她匮乏的是物质。还有置于大坟场的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难不倒想做沙漠之花的三毛,而她确实就像沙漠之花般克服了困难。而且她和荷西令人不可思议地迷上了这里,一头扎进了这贫瘠的沙漠,并把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在撒哈拉定了家。从此,三毛就在这儿变成了“沙漠之花”。
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本以为撒哈拉威人是很可怕的,但我却在芳邻中感到了这些撒哈拉威人的可爱,他们有着一份纯真,虽然他们也爱拿别人的东西,但是结果总是令人啼笑皆非,让人对他们只能举双手投降啊!“知三毛者,荷西也”。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的,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别人结婚,男方总是送些闪闪发光的金银饰品,可荷西不跟风,他像是挖空了三毛的心思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同时也深深打动着读者的心。登记结婚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
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下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
三毛,这个热爱生活,乐观开朗,拥有宽容胸襟的智者;这个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单的行者,一朵开放了的沙漠之花,没有任何一种花足以形容她的光彩。始终相信,三毛是最真、最纯粹的!是最自由、最美丽的!
【篇六: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一直慕名三毛,却老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没能拜读她的作品,终于今天得一时间,便兴匆匆的直奔三楼,在众多书架中搜索到《撒哈拉的故事》。
大概花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很轻松读玩了那本已经破了不能再破的小书,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我所读过最轻松的一本了,整本书三毛就章节介绍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的一些经历和生活感悟。每一章节都用自己身边发生的小故事,生动活泼,真实贴切,让人自然的就想象着她所生活的细节。虽然自己也有时记一些身边发生的故事,但是和三毛的相比,实在是不堪言,与其说三毛把写作功底很深不如说她很会生活,很会感受生活。这点也是我所羡慕的地方。
生活中离不开交流,交流离不开谈话的艺术。
在看这本书,我摘抄了一句话,也是最能打动我的话,是这样写的,“偶尔的孤独,在我个人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的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不愿的。”当我看到这句话时,便立刻产生了共鸣,因为我也是这样一个人,心里永远会为自己留一角,只属于我自己的,在这之前,我曾对这样的自己持怀疑的态度,为什么呢,因为有个人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和你聊天,我永远不知道你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没有完全袒露。好像在打太极拳。”,就因为这句话,我很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我让人觉得很另类了,但我所表现的恰是我最真实的我,曾一度甚至于觉得好像不被人理解,然而当看到三毛所写的这句话,有种相逢恨久的感觉。
可能每个人在交流时,会分场合保留一些想法,其实很正常,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本来就是很微妙的。不仅仅是语言上的还有肢体上的,当我们在充当诉说者的角色时,倾听者的一言一行无时不刻不再影响着我们的谈话的内容及内容的深浅。人与人之间从相遇到相知,中间的过程必须通过两人的交流,如果两人在交流的过程中能够产生共鸣,了解很深。当然不排斥在交流中对待某问题的态度意见不统一的,如果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那么两人关系有可能发展为挚友的趋势。
“在这个小小的天地里,也是一个满满的人生,我不会告诉你,在这片深不可测的湖水里,是不是如你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想来你亦不会告诉我,你的那片湖水里又蕴藏着什么,个人的喜怒哀乐,个人担当。”每个人都有其交流可触及的底线,所以在与人交流时,应该注意,谈话的内容和方式要站在倾听者角度。而不是一股脑的把自己想说的说出来,然后把负担在传给你的忠实倾听者。
对于一些在说话上有特点的人,我们可能听过,快嘴、刀子嘴豆腐心之类的。很有个性或者很有特点的人,往往在表现自己后,留下一些话让那些所谓没特点的人慢慢的消化。所以在交流时要谨言慎行,毕竟我们都是社会人,人与人之间都是有关联的个体,才构成了整体。不排除你的一句话和一个小小的举动从而改变了某个人的一生,这样的事例身边不知道有多少。我也不在赘言一一举例。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尾,读懂生活的人更懂人。
【篇七: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撒哈拉的故事》写的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中生活的一系列的事,因为一次看到了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中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时,莫名其妙的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于是便去了撒哈拉生活,而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了去,他们也在沙漠中结了婚。于是,撒哈拉的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趁着这个寒假的时间,我阅读了这本《撒哈拉的故事》。书中写了一系列的以撒哈拉沙漠为背景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是《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和《白手成家》。这几篇写的是三毛初到沙漠以及与荷西结婚的故事。
《白手成家》写了三毛与荷西初到沙漠,来到沙漠,他们得有个新家,荷西租了所房子,于是他们就开始布置新家了。在沙漠里生活是非常艰苦的,尤其是淡水特别稀缺,可三毛并没有抱怨沙漠,她只是认为在适应沙漠生活遇到一些挫折罢了。她用一些简单的工艺品,一些木板做的家具,装饰出一个沙漠中最美丽的家。荷西去上班,为他们的生活赚钱,为了赚钱,他日以继夜的工作,常常不能回家。为了家,为了生活,谁不是这样呢?即使在现在物质丰富的年代,我们的生活也并非那么容易,可相比在沙漠中那样艰苦的生活,我们也应该感到庆幸自己可以生活在这个年代。
在沙漠中也不是非常枯燥的,如三毛与荷西结婚后有了一个月的假期,还有许多的补贴,让他们在一段艰苦的生活后获得一次蜜月。这一次他们好好的游玩了一次撒哈拉沙漠,并且深深的爱上这片荒凉的没有花朵的土地。他们的生活既使在艰苦,荷西也坚决不用三毛父亲给三毛的钱,并想把钱留着给三毛的父亲母亲养老,还想以后把他们接来,即便他们有多想来。在这可以看到荷西的孝心,荷西是一个很独立的人,因为三毛的父亲留了一笔钱给三毛,所以三毛想荷西不要那么辛苦的工作,多次想用那笔钱,可荷西却坚决不肯,节俭让他们渐渐适应了沙漠的生活。
说起他们两人结婚,这个不是一个顺利的过程啊。《结婚记》把这一经过写下来了。荷西一直期盼着结婚,可把所有的文件弄好,需要三个月的时间。直性子的三毛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些填表格办手续了,荷西也很着急,可为了结婚,这些手续必须得办,他们只好耐心等待这三个月。时间很快过去,他们终于可以结婚了。他们的婚礼十分简单,他们没有穿华丽的礼服,荷西穿的是一件深蓝的衬衫,三毛穿的是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衣服,连去法院也是走路去的,荷西也开玩笑的对三毛说:“你也许是第一个走路结婚的新娘。”到了法院,看到法院的人都穿正装,这让三毛很不自在。三毛不喜欢弄得那么正式,对于结婚也是这样,她是一个真性情的人,对于不喜欢的事,不会假惺惺的迎合,会大胆的表现自己。现代人最缺少的就是这一品质,活的是那么的虚伪。
其实生活需要的就是这样简简单单,不需要华丽的烘托,朴素的生活也可以过得快快乐乐,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不也比富丽堂皇的生活要好吗?生活不是过给别人看的,是留给自己经营与享受的,有追求不是一件坏事,可过分奢侈便成了浪费。
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并没有那么轰轰烈烈,反而在平淡中过得精彩。婚后的生活也是简单、朴素,在简单的做菜吃饭中也有许多乐趣,三毛做的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因为不知道粉丝是什么,三毛便跟他开玩笑,说这是“春天里下的第一场雨,在高山里冻成的”荷西也没有那么笨,不相信,可他还是开心地吃着。简简单单的吃粉丝中流露着两人的爱意,生活就是如此简单。除了米粉,三毛还做了许多东西,中国东西快吃完了,还做西菜,这让荷西很意外,又高兴。三毛做的菜,把荷西的大老板也吸引来了。
荷西与三毛的婚后生活就是那么简单,按三毛的话说,就是“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的意思”。其实平淡的生活照样可以过的很精彩,荷西与三毛就是这样,从一开始初到沙漠的白手成家,到在沙漠中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中间虽然有一些坎坷,可生活就是如此,不经历一些坎坷,怎么会有幸福。其实幸福也是很简单,两人相互爱着对方,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有时偶尔吵吵闹闹,就这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简简单单的过一辈子,这也是每个人想要的生活。可命运就是这么不公平,三毛的人生就是那么的坎坷。
读了三毛的作品,让我感受到了这么一个真实平凡的女子,不带一丝的虚假,在作品中展现了她自己,可她坎坷的人生实在令人心痛。1943年3月26日三毛生于重庆,5岁随父母入台湾,13岁切腹自杀被救;29岁与一德裔男结婚前夕,未婚夫心脏病突发身亡。31岁与荷西在沙漠结婚,36岁丈夫海底捕鱼意外丧生;1991年,48岁饱经沧桑的她以丝袜绕颈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一生都在流浪,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世界的每个角落。终于她遇到了荷西,一个深爱着她的人,一个愿意陪着流浪天涯的人,可上帝却把他带走了。在撒哈拉,三毛与荷西渡过了一段简单、朴素的生活,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么的平凡,没有什么海誓山盟,还没好好的体验生活便永远的分离了,对于荷西的离开,三毛只有无尽的伤痛,剩下的也只撒哈拉沙漠中的回忆了。
三毛与荷西的爱藏于他们得生活当中。撒哈拉沙漠,这片荒凉的土地,三毛把她的思恋与乡愁都寄托在这片荒原,热爱着这片荒漠。三毛,就是这么一个勇敢、潇洒、真性情的人。她对荷西的思念最终凝成一句话。
她说: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篇八:读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三毛一个真性情的女子,从初中的时候就喜欢她。第一本看的便是《雨季不再来》。在她细腻的文笔之下,我对自己的青春彷徨过;对自己所作的决定犹豫过;对她的青春羡慕过;同时也对她的青春怀疑过。不过,不管怎样,她对我影响很大,受益匪浅。
《撒哈拉的故事》是我唯一未买到的三毛的作品,包括这一次的读后感也是凭着之前的记忆来写的。说真的,第一次看这本书时会很难融入其中,因为里面大多数写的是三毛在沙漠中的生活,沙漠中习俗是我闻所未闻的。在阅读当中我也问三毛的文笔所震撼,一些关于当地人的习俗描写得很细微,一个细节也不放过,如同电影一样生动。
《撒哈拉的故事》并不算太长,拣几篇自己喜欢的细细谈一谈。我会选“沙漠的饭店”、“结婚记”以及“娃娃新娘”。我想我选的这几篇大概会与许多人相同。
首先就是“沙漠的饭店”,撒哈拉沙漠这个举世闻名的地方,许多人大概也耳熟能详了。因为受气候影响,此地降水甚少。在三毛笔下我知道了在那里,每日只有一桶水是由政府提供的。每日要细细斟酌这些水该用多少往哪用,因为水在那里是十分珍贵的。想想,如果生活具体到水的用量以及水的去处,该是多乏味。许多人会疑惑三毛为何会去沙漠这种连水都不肯临幸的地方,在《稻草人手记》中三毛巧与曹雪芹一样运用一个小故事向读者道清所有疑惑。曹雪芹利用女娲造人,引出通灵宝玉。而三毛更是巧妙将自己寓意为一个江洋大盗,因为本身是个空心人,必须偷点东西来填补一下由此引发与上帝的趣谈。恩惠慈爱的上帝向三毛指出一处好地方——撒哈拉沙漠。瞧见三毛后来在撒哈拉沙漠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也不枉她高歌“久为簪祖束,幸此南夷遂,闲依木仍邻,偶似沙漠客,晓耕翻露土,夜傍响屋羊,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黄——”
每每写到三毛,便会联想到荷西。这对让人不知是喜是忧的跨国际夫妻。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中,三毛笔锋突转,令人不禁惋惜。荷西的逝去给她带来该是多大的苦痛。暂且不说这个,先说说他们在刚结婚时的生活。由于文化不同,这对夫妇在相处中也曾闹过许多笑话,多半是机智的三毛在作怪,使得糊里糊涂的荷西甘愿受整蛊。一次,三毛收到父母邮寄过来的粉丝。荷西是第一次吃便询问此物,三毛心想,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她意。便夹起粉丝美曰其名“雨”。荷西是爱三毛的,所以三毛说什么便是什么,便也信以为真。又如,台湾很出名的猪肉干。在三毛口中又变成喉片,荷西也不示弱,这一次再不信三毛便多吃了几片再与同事分享。往后许多荷西的同事总在三毛面前咳嗽以换取“喉片”来吃。这一件件小事,由大方面来看,似乎他们在沙漠中并不缺吃的,便迎合了小标题“沙漠的饭店”。由细微之处可知,他们的生活很甜蜜,很有趣,一点也不受文化的隔阂。
接下来就是“结婚记”,曾经在微博在看到过许多人在转载三毛的爱情观“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再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在这方面,其实三毛做得很好,因为在她的童年里,她能观察到别人所忽略的事情一直被别人用奇异的眼光看待,所以在婚姻生活中过得很潇洒。在结婚之前一直是荷西在追求三毛,三毛也是有许多追求者,许多比荷西要优秀的人。三毛在之前一直未答应。终于在后来,荷西问三毛,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三毛说,看得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荷西就说,那说来说去你还是想嫁个有钱人的。三毛看了荷西一眼说,也有例外的时候。荷西问道,那你要是嫁给我呢?三毛叹了口气说,要是你的话那只要够吃饭的钱就够了。荷西问道,那你吃得多吗?三毛小心的说道,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一点。很现实,却又很感动,不需要任何甜言蜜语,这段感情很是坚实。似乎,好自由的三毛怎么会选择婚姻来束缚自己呢?但其实三毛与荷西之间的关系,夫妻似乎只是个称呼而已。他们婚后的生活与婚前的生活一点改变也没有。三毛依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在《稻草人手记》中,三毛收到写稿的任务,写的是自己的另一半,三毛便将这个告诉荷西,荷西表示不解。因为荷西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整体,自己并不是三毛的另一半。这在我们读者理解下,可能会怀疑荷西对三毛的感情。但恰恰相反,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只是他们两个人对爱情的理解不一样而已。三毛也很是赞同荷西的观点,最后稿子的题目便改为“大胡子和我”。所以这段婚姻并未对三毛的个性造成束缚,相反爱得更深。以至于最后荷西不幸离世,三毛近乎崩溃,泥足深陷,到死去也无法自拔。
逃离这个沉重的话题,接下来一起进去天方夜谭的奇妙中去。读过这本书的人有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姑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姑卡似乎也是三毛的芳邻。她是“娃娃新娘”的女主角,正如标题一样,姑卡很年轻,才十岁就要嫁人。而且还是姑卡未见过的男人,我们也许很难理解,表示很揪心,在现代文明社会这种事几乎是未发生过的。但是始终姑卡也是从了,因为在沙哈拉威中,女人的地位很低。包括三毛这个外地人在那里也是不太受人待见的。文中有这么一段:姑卡的哥哥正与荷西在弄照片谈话。我披着大衣出来时,姑卡的哥哥很不以为然的说:“她也要去啊?”我赶紧求他带我去,总算答应我了。女人在此地总是没有地位”在沙哈拉威的婚礼中有许多很奇怪又富有争议的习俗。包括新郎在婚礼时,要拖着新娘走,新娘也要挣扎,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以及新娘会出手打新郎,而新郎也会反手打回去。最令人气愤的是,新郎会在结婚那天晚上,公然用暴力去夺取一个小女孩的贞操。这一系列的习俗却是很令人难以接受,一个女孩纵使没有任何地位,也不应该受到这种待遇。然而当地人不以为然,甚至有人拍手。三毛深表同情,对婚礼这样的结束觉得很失望便大步离去。
三毛说她第一次见到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如同三毛所说的,它是诚实的,它不虚荣,它不用你精致,不用你化妆,不用你给予,只要你心安。这便是故乡了。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500字》
毛诚然是令人敬佩的。
一个女子是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下定让自己“流浪”撒哈拉沙漠的决心。她不像个20世纪的女性,她的思想倒像如今我们说的自由。她的文字不像鲁迅这种名家的生涩深沉,仅如她生活的时代一样平凡朴素又不失灵气。在已经黄昏了的灯光下,她的文字将我带到了遥远的撒哈拉沙漠和她甜甜的家。
广阔的沙漠,是自由,也是禁锢。
灰尘,沙粒,在三毛的眼里,便成了诗情画意的想念。刚开始没有刷白灰,地面凹凸不平,没有家具的,简陋,甚至破败的房屋,在三毛的艺术和双手的改造下,竟成了沙漠最美的房子。最记忆深刻的是她和河西自己动手做了家具,事后知道是棺材木,她竟然更加高作文兴,她的放诞不羁和爽直也可见一斑了。而她积极乐观的心态,让我们觉得她去的竟不像是沙漠了。文化的差异,资源的匮乏没有影响到她,按她的话说,是将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中国大饭店搬到了撒哈拉。
三毛是个博爱的人。虽然她的邻居对她并不怎么好,经常索要东西,但她都一如既往地帮助他们。她的热血还是她当起了医生,开起了学堂。放眼如今二十一世纪,恐怕像她这样善良无私的人很难找到,也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三毛是个奇女子,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人生,她大胆追寻自己想要的,而大多数人不敢做的事,而她的洒脱与随性,最后却给我们留下了遗憾。她或许只是为了化作尘土,和这沙粒,飘得更远,活的更自由。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篇六:中学生获奖作文

【篇一:中秋,怀一颗感恩之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秋浓了,月圆了,又一个中秋到了!后天,农历的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中秋节,处在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论什么形式,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秋是中华瑰宝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人特别讲究亲情,特别珍视团圆。中秋,是一个飘溢亲情的节日;中秋,是一个弥漫团圆的时节。这个时节,感受亲情、释放亲情、增进亲情;这个时节,盼望团圆、追求团圆、享受团圆……这些,都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
同学们,一定能背诵出许多关于中秋的千古佳句,比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些佳句之所以能穿透历史的时空流传至今,不正是因为我们人类有着共同的信念吗。
中秋最美是亲情,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有讲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诉说着人们同一个心声:亲情是黑暗中的灯塔,是荒漠中的甘泉,是雨后的彩虹……
中秋最美是感恩!无须多言,给父母一个微笑,给亲友一个问候,递上一杯清茶,送上一口月饼,这是我们给予父母最好的回报。感谢父母给予的生命,感谢父母给予的培养……老师们,同学们,这个中秋,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度过!心怀感恩!感恩一切造就我们的人,感恩一切帮助我们成长的人!心怀感恩,我们才懂得尊敬师长,才懂得关心帮助他人,才懂得勤奋学习、珍爱自己,才会拥有快乐,拥有幸福!
老师们,同学们,中秋最美,美不过一颗感恩的心!中秋最美,美不过真心的祝福!在此,祝老师们、同学们中秋快乐,一切圆满!
【篇二:最美的一道风景】
世上最美的风景,不是天,不是海,而是一颗颗热情的心。——题记
天高,云淡,海滩上人流如织。海南的初春时暖时冷,但也不妨碍那自然勾勒出的风景线给人带来美感。倾斜而下的阳光并不花哨,温柔地抚摸着每一寸土地,不禁让人倍感温柔。于是,慵懒之感传遍全身。
我正入神地望着过往的邮轮,忽然,一道略带苍老却不乏活力的声音传入耳中:“小妹妹,你的瓶子还要吗?”我瞄了一眼,是个约莫五、六十岁的老奶奶,留着上个世纪的学生头,穿的则是清单的花衣。我没太在意,只是把空瓶子递给了她便不再说话。
“空瓶子可千万别乱丢啊。”又是那道声音传来,令我不由一怔。一个收购废品的,怎么还会说这些无关紧要的话呢?我开始好奇地打量起了她——浑浊却有神的眼睛,脸上无法掩饰的皱纹,白发中还有依稀可辨的黑色,旧却整洁的衣衫,以及一双略显深沉的拖鞋——分明是个寻常的老奶奶,哪是个拾荒者?
带着一丝好奇与疑问,我问道:“老奶奶,您应该不是以拾荒为生的吧?”老奶奶笑着摇摇头,和蔼而有耐心地回答道:“不是的,我家就在附近,我儿子还在工作。”
我更觉奇怪了,已经得到赡养的老人,何必要顶着炎炎烈日来捡空瓶子?总该不是闲得无聊来干这苦差事的吧!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我便眼巴巴地望着她,渴望得到答案。
似乎看穿我心中所想,他便开口了:“现在的年轻人啊,嘴上嚷着‘建设国际旅游岛’,手里的空瓶子却随便丢。这么个建法,怎么得了哦?我这把老骨头在家也是闲得慌,还不如出来收拾收拾,就当是为建设出份力吧,呵呵。”
这番话,说得虽不轻不重,却是让我心中翻腾不已。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生力军正是我们年轻一代,却让老一代收拾烂摊子,岂不遭人笑话?美丽若让垃圾代替还何谈旅游?该到我们去维护美丽了!
回过神来,我刚要对老奶奶说些什么,却发现她已不见了踪影。抬头一看,忽见一个瘦小身影正拖着一个大麻袋,缓缓而行。她缔造了一种美。
这便是最美的一道风景——老奶奶那颗热情的心……
【篇三:融月】
中秋节,美好的节日。家家户户都团聚在一起,吃月饼,赏圆月。一大家子幸福的团聚在一起,亲亲热热的交谈着……
我趴在阳台上,迎面吹来的风拂在我的脸上,凉凉的,好清爽!
抬头看着这轮又大又圆的月亮。淡淡的黄色,上面还闪着隐隐约约的黑影,闪出嫦娥多愁善感的身姿,玉兔活蹦乱跳的样子,还有一棵桂花树,默默地发出清香……
渐渐地,我发现嫦娥姐姐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了。不再只是一团模糊的黑影了,有颜色,有质地,有美感,有真实感,款款地向我走来,越来越清晰。我甚至都闻到了她身上散发的香味,感受到了她的气息。
近了,更近了。我把她仔细的端详了一番,发现她真的好美。容止端庄,性格柔婉。肌如雪晕,唇若朱涂,眼横秋水,眉插春山。虽然没和她说一句话,但从她的仪貌上来看,是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现在她离我好近,只差几步了。我连她长裙下藏的百丽鞋什么颜色、什么纹理都看得一清二楚。
接着,嫦娥姐姐对我微笑起来。她笑得也好美,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不卑不亢,感觉很舒服。
“上来玩玩吧。”嫦娥姐姐竟对我说话了!她的声音很温柔,很甜美。我一下子就愣了。不知怎么的,我竟然上来了,和嫦娥姐姐站在一起。
嫦娥姐姐拉起我的手,她的手温温的,柔柔的,摸起来很舒服。她的手白皙修长,美丽极了。
嫦娥姐姐拉着我的手,我感到轻飘飘的,便和她一起走,嫦娥姐姐带我游览了广寒宫的处处美景。正当我赞叹着美景时,嫦娥姐姐指着一面大镜子对我说:“这是广寒神镜,可以看到天下的人在干什么,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过中秋的吧。”
慢慢的,镜子上变了。最后成了古代的一位诗人。他从小因要去外地读书而离开家乡。以后,他每年都会回家一两次,可今年因为任务繁多,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这位诗人便借酒消愁,两行清泪随风流,端着酒杯,对着明月吟诗。
嫦娥姐姐长袖一挥,镜中的诗人便在一眨眼之间与亲人团聚了。我瞪大了眼睛,关于嫦娥的传说我听说过不少,可每年中秋让不能回家的人与亲人团聚,这个传说我可没听说过。
接着,镜中又出现了另一幅画面。在一个简陋的小茅屋里,一家人幸福的团聚在一块儿有说有笑,饭桌上只有寒酸的饭菜。但可以看出来,这一家人虽然寒酸,但是过得很幸福。
嫦娥姐姐看到后,竟伤心地哭了起来,我被吓得不知所措。嫦娥姐姐抽抽答答地说:“要不是我吃了灵药,这时候我就会和我丈夫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被困在这冰冷冷的广寒宫孤独的哭泣了。”我赶紧安慰起嫦娥姐姐。嫦娥姐姐又和我说了好多她的心事。慢慢的,她不再哭了,和我谈起了快乐的事。
“小润,快来吃饭,你趴在那儿能看饱啊!”
什么?我愣了。
一阵清风刮过,我清醒了。这才发现自己趴在阳台上,看月看入迷了。“刚才的一切都是想象吗?”我不觉得有点遗憾。
“来吃饭喽!”妈妈又在招呼我吃饭了。我恋恋不舍地看了最后一眼月。嫦娥姐姐竟用手绢遮住了半边脸,向我微笑着打招呼哩!
【篇四:被阳光淋过的日子】
我向往阳光。
其实很多人明明向往阳光却坚持黑夜是其最爱。虽然其实阳光也是黑夜。
还很小的时候,总是醒来在阳光照在被子上的平静早晨。阳光最鲜活的美丽像花一样绽放在我的被子上。在睡梦中被阳光的味道诱醒,甜甜的;在被子里呼吸阳光的香味,暖暖的。
特别到了冬天,阳光像流金一样美丽,一样绚日,一样弥足珍贵。最单纯的阳光最初照在青翠翠的屋瓦上。被绝情的寒风吹了一夜的青瓦如沙漠中饥渴的人一般扑哧扑哧高兴地喝起了阳光。小鸟听到这声音也跑来迈着小步,悄无声息的。静静的,静得只剩下青瓦和阳光的对话。等到喝足了,被按了暂停键的一切都突地播放了。小鸟在电线上跳跃着,像五线谱上的音符。于是,音符滑出来了,音乐奏起来了。青瓦便慵懒而得意晒在太阳,将一切归功于自己美妙的前奏。
那时我以为,有太阳的日子里,总会有甜甜的阳光。
由于出生在农民人家,所以还小就懂事了。那时正逢父母要将寄养在奶奶家的我带到城市里去。一夜之间,一切的青瓦,一切的音符,一切的阳光,都像积木一样被推翻了。我们以为固不可毁,其实它的毁灭和它的产生一样简单。耸立的钢筋水泥支撑起一眼望不见顶的高楼大厦,熙熙攘攘的街道似乎永远没有尽头。时间停不下脚步,日子却像在夜里倒带,在白天重放。
我刚转学到新班级,城市里的总是朝天说话,可是以前我见过的人都是低着头说话。没有人理我,没有人找我说话,更没人和我一起玩“跳房子”。我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那是太阳永远照不到的角落。陌生的城市让人想哭,阳光会碎落成一面湖。
湿淋淋的阳光是否美丽依旧?手心的水流尽,手心忽然产出纠缠的曲线。阳光扫过,幻化出诡异的光晕,纵横的轨迹似乎都在转移,就像一个生命的奇迹,灵魂的诉说,命运并不是天注定。从此,在难过的时候我会把脸朝向阳光,那里不会有阴影。
那一刻我明白,阳光不总是甜的。从前的我活在大人守护的光圈里;活在太多太多的童话故事里;活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活在表瓦白墙的简单里……阳光,是苦尽甘来。
长大了,失败过,受伤过,放弃过。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被念了一遍又一遍,上帝被召唤了一次又一次。我深深觉得生命缺少时间,没有时间去纺织自己的梦;没有时间去聆听花开的声音;没有时间去欣赏“鸟朦胧,月朦胧”。没有时间就是我的时间。日子仍在重复着,重复着,包裹的还有我的忙碌。
可那天,意外地,我看见了母亲在晒被子。阳光,母亲,被子,和谐而有节奏地平静着。可那平静之下,阳光笼罩母亲,将它的光,将它的热传给母亲,母亲手中的被子乖巧地伏着,看似无情还有情,抚一寸,暖一寸。
我蓦然发现,阳光也许只是淡淡的。
日子虽然一天天在过,会不会每一天都有有一样的表情?淡,却是“淡极始知花更艳”。人生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惊心动魄”,那是一种幸福属于童话,属于纯真,属于梦。在平淡的日子里,总有一种幸福是属于平淡的人。
夜,我望着天际一弯残月,忽地发笑,以前以为有太阳才有阳光,其实阳光的美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体现其美的景物。
我回头,看着母亲,璨然一笑……
【篇五:消逝也是一份美好】
想海滩上的沙砾,小小的,不易察觉,堆积起来,就成了一片沙漠……逐翻开那发黄的日记,将往年的回忆,细细品读。
总喜欢用一张用过的作文纸叠一架纸飞机,爬上高高的屋顶,将它扔向远方看它摇摇晃晃飞过大树,飞过河流,缓缓的,飞机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天空却留下了“飞鸟的痕迹”;总喜欢在在温暖的鹅卵石铺成的江边,光着脚丫子散步,然后看竹筏渐渐远去,风轻轻拂过脸颊,水潺潺淌过年幼的心田。每一个细胞仿佛都被激活了,那是我最爱的自己。
想要拾起这分记忆时,已经找不到老家的瓦片屋顶,找不到铺满鹅卵石的江边,也丢了梦一般的童年……有了高楼大厦,有了汽车电脑,有了宽敞大道。恍惚间就进入了这分繁华。
总喜欢用肥皂水吹出好多大泡泡,泡泡调皮地飘呀飘,浑身上下散发着彩虹般的色彩,在阳光的抚摩下,它们总不舍得结束自己的旅程;总喜欢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去郊外散步,像一只小兔,围着蹦蹦跳跳,天地间,回荡着我们爽朗的大笑声;那些时候,我总喜欢,闭上眼睛,享受云的自由风的轻快。总觉得自己像空气一样轻,暖阳照得我昏昏欲睡。
想要留住这分美好时,他们总说“爸爸妈妈很忙,你已经长大了”,他们工作忙,一回家就累得不行,只得给他们泡一杯热茶。不经意间,闯入一个异度空间,我成了一个普通的父母的女儿,过着一个平凡的“90后”的生活。
我的童年哪儿去了?骑上纸飞机,拿着放大镜细细寻找,才发现,一切都变了,带着铃铛的白龙马成了按着喇嘛的奔驰宝马;大森林里的新鲜空气成了大城市里的乌烟瘴气,可爱的小蘑菇屋成了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
我的童年在哪里?多想向多啦A梦借台时光机,多想向白雪公主借条花裙子。我的童年好像一个走失了的孩子。我要骑着扫把,戴这竹蜻蜓找你,骑上纸飞机找你,然后想福尔摩斯一般叼这个大烟斗,拿着一个放大镜,不放过一点儿蛛丝马迹。
小时侯老师在我的额头上贴着一张“好孩子”的贴贴纸,我就会开心不已,那个样子有多甜蜜。长大了,总能猜透别人的心思,才知道,世界并不是小时侯想象的那样简单。人的一生难免得独自承受一些后悔,一些仓促。
最后,我明白了,时间带得走岁月,带得走年龄,却带不走回忆,有回忆伴着,我就是快乐的,我就是幸福的,微笑地面对过去式,勇敢地面对进行式就是我们该做的。
原来,消逝也是一份美好。
【篇六:没有过不去的冬天】
火炉正努力地驱散着寒冷,我和弟弟趴在窗台,望眼欲穿。寒气包围着我们,弟弟有时不自觉着发抖。终于,父亲的身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中,我们赶紧跑到门口迎接,要知道,在这样的冬天去县城买鸡是很困难的。
父亲抖了抖身子,将鸡递给了母亲,母亲转身进了厨房。而我和弟弟则将父亲簇拥到火炉前,让父亲休息休息。寒气不断地向我们扑来,我们只能蜷缩在火炉的周围,获取一些温暖。
鸡汤的诱惑越来越大,弟弟有些坐不住了,不断地站起又坐下,而我则绕着火炉与弟弟追逐嬉戏,以便掩饰心里的焦急。寒冷在这种期盼中仿佛也减弱不少。
千呼万唤始出来,一阵香气率先杀出一条血路,给我们传达了鸡汤已经完成的喜讯。我和弟弟都蹦了起来,争着去厨房拿筷子。等我们出来时,母亲已将鸡汤放在了火炉前的桌子上,那鸡汤与火炉联合起来,将寒气驱散不少。我冲到桌子前,将筷子分给父母后,便眼疾手快,首当其冲,将筷子伸向一块最大的鸡肉,弟弟见到这情形,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
就在这时,一双筷子从侧面伸出,拨开了贪婪的筷子。我抬头,是母亲。她对着满脸不解的我轻轻摇了摇头,接着拿来一个碗,夹了几块大的鸡肉,倒上了鸡汤,转身往楼上走去。
在乡村,二楼远没有一楼设备先进,寒冷派出的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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