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死亡6篇
一:[文章死亡]生命·死亡
人生犹如一场戏,一晃而过,死亡时刻都在身边。
其实死亡并不可怕,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想法。我只对死亡怀有一种惋惜之情。因为一个人的离开,他的亲朋好友都会伤心、难过。
如果一个人,他珍惜活在这世上的每一分一秒,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心愿。而他在面临死亡的那一刻,就没有什么好挂念的了。当然,出了亲人以外,这样的死,死的才安宁。
如果一个人,在临死前还有什么理想没有完成,他一定求死神多宽恕他一些时间,等他把自己想做的理想完成再走。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对于那些想轻生的人说:“你们的理想都完成了?或者说你们根本就没有理想。你们有死的勇气,难道就没有活下来的勇气吗?再想想你们的亲人,他们就不伤心吗?
人生在世,时间很短暂,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在世上活得每一分,每一秒,做好自己想做的事,这样,到我们死亡的那一刻,我们才会不留下遗憾与后悔!
二:[文章死亡]死亡的礼赞
在完成伟大探险事业的背后,往往有许多牺牲。他们为了不拖全队的后腿,不给他人造成负担,毅然决定放弃自己生命。让我们为这一悲壮的事业唱出赞歌。
在《伟大的悲剧》中,记录的并不是成功者的辉煌,而是叙述没有成功的人的辛酸,但从中却能感受到这群人人格的高尚。斯科特一行在返回的途中,遇到了十分恶劣的天气。而在坚持许多天之后,劳伦斯·奥茨越来越走不动了。他自己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再这样下去,自己只会成为其他人的负担,甚至会让他们跟自己一同走向死亡。奥茨的脚冻伤了,他曾一度想要放弃,但其他队员终究不能为自己获取渺茫的生的希望而舍弃他。天违人愿,最终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将死亡拉到他跟前,与他近在咫尺了。这时,他做出了选择,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在营地里突然站起身来,对队友们说:“我要到外面走走,可能要多呆一些时候。”即便是傻子也会明白,在这种天气下出去走走意味着什么。哪怕是精力充沛,身体强健的人面对暴风雪,也是会招架不住的,更何况奥茨这样身心疲惫,体力不支并且双脚冻伤的人。
或许他当时在想:我的亲人、朋友、队友,以及我曾经认识过热爱过了解过的人,对于你们我感到非常抱歉,因为在生与死的抉择上我不得不选择死亡,而今后无缘与你们再度相见了。我必须走向暴风雪,因为,我作为一名探险队员,在这样的境况下,在我的死亡会能为他人带来生的希望的时候,我会选择死亡。我并不后悔这样做,这是我应该履行的责任,或者说是一件必须做的事。所以,你们在听到我死去的消息时,请不要悲伤,我希望你们能好好活着。奥茨是一位英雄,他勇敢地正视死亡,他以他的生命谱写了不朽的乐章。
中国队首次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时候,也有一位伟大的英雄。他叫刘连满。由于攀爬的艰难,造成刘连满体力不支,严重缺氧,濒临死亡。但他毅然决定不要氧气,把氧气留给了其他队员,一切痛苦都由自己来承受。刘连满曾担心昏迷中的自己突然停止呼吸。但他担心的原因却不是害怕自己死亡,而是害怕自己死后队友们不知道他的氧气瓶中还有氧气,所以他挣扎着坐起来用铅笔写下这一信息。直到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才安心地昏睡过去,随时等待死亡的降临。
谁不想活下来?谁不想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呢?刘连满却为了队友,为了伟大的事业而将死亡抛之脑后。人在极度缺氧的时候是无比痛苦的。这好比一个漫长而残酷的炼狱,然而刘连满却选择了死亡,用生命换取了队友们的安全保障。这难道不令人叹服吗?
他们的行为是他们身体所发出的信号,是血液中不朽的灵魂,是精神上强大的力量。这一切都源于信念的执著。像雄鹰锐利的双眼俯视群峰,抑或是鲸鱼庞大的身躯遨游海底,给人以心灵的冲击和震撼。他们所坚持的生命的希望,比任何事物都来得强烈,并且这种不仅仅只关系到个人,更关系到集体,关系到他人的安危和生死。所以在历经险境的时候,他们可以奋不顾身地为他人去死,可以忘却恐惧而挺起胸膛。
我所赞颂的不是死亡的恐惧和残酷,而是为他人生命去战胜,去面对,去走向死亡的人的伟大的精神诗篇。
三:[文章死亡]面对死亡
对于生命,我们有着无限的留恋,可是生老病死是人世常理。因为留恋,我们会害怕死亡;因为留恋,我们会感到痛苦;因为留恋,我们甚至会忌讳死亡的词汇。从古至今,代替死亡的词汇有很多,比如老去了、上西天了、驾鹤云游了等。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在现代社会,对于死亡并不是太忌讳了,人们会赞美那些坦然面对死亡的人。人们承认了自己会死亡的事实。
除了绝望的人,所有的人都害怕死亡。对于绝望的人来说,死亡就是他的希望,谁会拒绝希望呢?希望就是黑夜里的灯火,即使渺小,依然会让人的眼睛一亮。死亡确实是可怕的。它让我们切断和这个世界一切的总总的联系,甚至,我们会害怕死后未知的世界。对于未知可怕的想象,一些人都会觉得恐惧。
有两个人,他们知道自己得了癌症,一个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的精神崩溃了,不久就带着深深的哀痛离开了这个他热爱的世界。另一个人他变得格外珍惜眼前的一切,他坦然接受事实,为自己制定了一系列有意义的计划并去实施了,在他有限的生命里,他过得很快乐,最后他在家人的祝福里含笑离开了世界。一个事实,两种态度,我们应该坦然面对生死,珍惜眼前,心无所累,快乐的过每一天。
有一个因为重病将要死亡的人,临终前她说,她感谢生命赐予她的一切,她也感谢生命的离开。当死亡真真切切的降临,我们会感到对生命无限的留恋。但是,我们应该坦然面对,坦然接受,然后带着感恩之心感谢生命的馈赠。
我们会死,但是我们坦然面对生死,并且感谢和珍惜生命的赐予。
四:[文章死亡]敬畏死亡
毕淑敏在《幸福秘密》中这样说:人们赋予生命比自己更伟大的物件,通常把从恭敬和仰慕对于比自己活得短暂的东西则更多轻视与俯视。前者比如星空河海,比如永久的庙宇和沙埋的古物。后者比如朝露、秋霜,比如瞬息即逝的动植物。在这种厚此薄彼的好恶中折射着人对于时间的敬畏核对死亡的慑服。
我想,这足以可见人们的偏见——短暂的生命难道不能绽放出绚丽光彩吗?当然不是,昙花虽一现,但足见他的美丽;流星虽长逝但却寄托心愿;朝露虽转瞬即逝,但滋润了花草的生命……也许,生命的精神永远不会取决于其长度。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在自己的眼泪中开始,在别人的眼泪中结束。当一首歌唱尽了人生漫漫长路。铁马秋风,战地黄花,边关冷月这是一个战士的风花雪月。如果是一滴水就把自己融入大海:是一束梅就把自己开在悬崖,一个兵,一条路,一面旗,一颗心。阎肃之弦歌感人。也许您就这样走了,但那些口耳相传的歌唱在了广大中国人的心里。突然间,我觉得死亡离我如此之近。有诗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在,托体同山阿。人真的是一中很渺小的生命,在时间的生老病死面前无能为力。我开始畏惧死亡。终于明白了《说文解字》中对于死亡的解释:死,人之所离也。
时间总是迫不及待的销蚀生命的容颜,有些被蛀空的躯壳,或是保持一种向前的姿态,可是脊背却佝偻了,或是跌进了宿命的尘土,后世的车马一次次的踏过。于是生命的半路上漂浮游走着残缺的灵魂,这些不完整的梦想,谁来画上句号。
李白说:“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我畏惧生命的流逝,这条生命的河终究会把我带向死亡,当冬日的寒风吹进我的眼眶,而后阳光又将它温暖。我知道,没有人不会畏惧死亡。
生命永远不会取决其长度,而使取决于其宽度。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年代,死亡,好像没那么容易。但当我们知道自己终究走到死亡的那一刻时,我们不畏的应当是我们手中曾握紧的梦想,应当是我们为这个社会所做的贡献,应当是我们脚下走过的每一步。
我们畏惧死亡,而我们不畏的应该是对待死亡的态度。是那种努力过何必后悔的超然与洒脱。
五:[文章死亡]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篇一: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冰雪融化,春暖花开。当一阵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不禁想起丁丽梅的句子,花开花又谢,春去春又来,凡来尘往,风是否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看梅子的书,总能唤起我对人生的思考。人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模糊的名词,它掌控在我们的父母之中,真正的人生我们还不能够想象,无论艰辛还是自由,无论快乐还是疲惫,自己导演着未来,只要好好做好现在,未来就是光明!
无论天空如何阴霾,太阳一直都在,不在这里,就在那里,因为,它长了一对会飞的翅膀。
这世上总会有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书上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故事:“我”闲暇时总喜欢望望楼下住着一对夫妇的小房子,房子上总放着一双蓝,一双红的拖鞋。有一段时间它们不翼而飞,“我”心里是多么担心,失落。重见它们时,又是多么无比惊喜与欣慰。
看到这,不得不感觉一丝暖意。这就是所谓的挂念吧!作者与他们并不相识,只是因为“我”闲暇时多望了几眼,久而久之却成了那对夫妇的关爱。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然“我”也不会对它们那么关心。“我”一直沉浸其中,或许,生命中有些爱,根本不需要答复,总是一方甘心情愿的付出,换得的,是内心无比的安慰。或许,这就是值得!就像花,默默绽放,将花香留予世界,却化作春泥又护花。突然觉得那对老夫妇很幸运,因为在他们的身后,总有个人在牵挂着他们,忧伤着他们的忧伤,快乐着他们的快乐!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就像我们永远会记得一个人一样,记得过几个人,又被记得住几回,其实,我们就一直在此轮回。就像书中那句话: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会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篇二: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美好的春天即将来临,在这春暖花开之际,春风伴着扑鼻的花香味迎面而来,令人感到神清气爽,但四季交替,花开花又谢,春去春又来,凡来尘往,风是否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在茶余饭后之时,无意间翻到了修车人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文章讲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和女友出去喝咖啡。你急着想回家的我们却发现电瓶车的轮胎破了,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们在无助之时,抱着试一试的希望向路人要到了修车人蒋大的电话。我和女友踌躇了许久,生怕打扰到别人休息。没想到蒋大却司空见惯的迅速赶到一丝不苟的为车补好漏洞。在他修车之余我们得知他干这行已经30年,至今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风雨无阻。
文中赞美了一位中年男子蒋大为市民勤恳肯肯地提供服务,自己却整日东奔西跑,早出晚归。文中的情景不禁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淡的,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每天为生活奔波劳作,为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微薄之力。他们实在是太普通,太渺小了,有时甚至是卑微的。除了他们自己有谁会在意他们的生活?但他们把爱传递到每个人的身上,使感动布满人间。
本书中的每一篇都记录一下作者丁立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字里行间也流露出了她对生活的热爱。她文中的生活,均是一些凡俗的小事。但是,在她的文章中,很少看到对生活、对人生的仇恨和报怨。因为我们知道,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都充满着挫折和坎坷。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因为那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得事情。
我们虽然不能拒绝磨难,却可以用爱、用善良、用宽容,在灰暗中,播种出一片光明的种子,使我们在寒冷孤寂里,也能感受到微微的暖意。作者用她独特的语言,温暖动人的文字,让这些看似平常无华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都以带有正能量的语言展现在读者眼前,让我们可以跟她一起去感受生活的美好,万物的生机勃勃,生命的可贵。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啊!人的一生能记得几个人,又会被忘记几回呢?其实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无论遭受多大的风吹雨打,太阳总有一天会再次升起,不断流逝的岁月能给你最好的答复。这世上总会有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篇三: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作文】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丁立梅的文字就是如此,像风吹过花散发出来的香,不浓也不淡,却有着风的洒脱和花的雅致,带着生活的气息。
初读此书时,带着一丝不耐,觉得就像报刊亭里卖得吸引少男少女的华而不实的文字一样,只会讲此大道理。但深入去读,才发觉自己的幼稚。丁立梅的文章,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独立而美丽。这是将艺术与现实融合的文字,虽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不禁让人赞叹。
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这篇--《不辜负》。
老师问学生:这个学校,有多少花在开?学生们一时无语,在老师声情并茂地讲述学校的一花一草时,他们才意识到平时失去了多少。
作者用四个生动的事例讲述了人们因忽视而错过的美好。中学校长患上绝症时才想起与朋友钓鱼的约定;朋友平时喜爱喝酒,在胃癌晚期中却挂念和女儿一起玩耍;废墟下的青年在将死前写信给母亲,后悔未能陪伴母亲……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大事、小事、一个眼神、一句话、一封信,我们甚至抽不出一秒的空闲。“忙”是全世界通用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们忽视的借口。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部是将目光放得太远,在对前景一片茫然时就冲上前去,无意中却错过了许多风景。跑向生命尽头时,才发现,一路奔跑,拥有的,却那么少。沿路的美丽风景,早已错过。
其实,学习也是一样。平时只想着玩乐,等到考试时再临时抱佛脚,最终拿到成绩时才追悔莫及,只恨没有一个时间转换器能回到过去敲醒自己。
也许风景太多,终不能顾及所有,但尽我们的努力,去拾取细微的小事、温情的画面、美好的点滴,去触摸、去感受,不要辜负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不要辜负你自己。
别等到生命逝去,才来后悔。
这就是丁立梅,这就是她的文字。柔和舒适,却又要细细品味,她立称用音乐煮文字,而这也是我对丁立梅的文章,对《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感悟。
【篇四: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丁立梅,笔名梅子,紫色梅子。江苏东台人。喜欢用音乐煮文字。出版作文集20多部,其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一书令我感触颇深。
丁立梅的文字像一壶陈茶,不像酒那么霸道,刚强,倒有一种铅华洗尽,沉淀下来的醇香,她的文章中讲的大都是小人物的小故事,讲上去少了几分惊心动魄与荡气回肠,却充斥了质朴与纯真,深厚的情感在事件中流转,读她的文章,真的就像是在品茶,万万不可一饮而尽,要一口一口的慢慢品味。
在序文《小欢喜》中,作者讲述了一些平常生活中平凡普通却有意思的事,有些事情是做不烦的,每日在巷子里买菜与主妇拉家常,与小贩讨价还价,日复一日,当这成为了你的习惯,成为了你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那么,这些小事也将弥漫出幸福,每日路过园中,听着老人们唱戏,不时也驻足停留,走出园中,跟隔壁张大妈打个招呼,走到石凳旁坐下,聊聊他们的儿子,孙子,也跟着他们学着唱唱戏。下班的时候买张报纸,跟卖报女人说笑几句,一来二去成了朋友。向花店老板买花,顺便向他讨问种花的技巧……生活中的小细节,小欢喜,在丁立梅的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活这个世界上,穿插在学习,玩乐,工作,睡眠中的,还有许多许多事情,常听人说将一个人的一生除去其它,计算如何如何有多长时间,甚至精确到小时,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云云,这话固然不错,但将那些充满生气事儿全部不算,活着,未免也太无趣了些。啊,这些讨喜的小事儿,让活着,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
文章出于生活,出于平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动读者。由华丽的词藻堆砌的文章读上去像是在喝白开水,食之无味,无趣至极,而丁立梅的文章,却是越品越香,妙趣横生。
在我看来,丁立梅写的不是文章,而是生活。
【篇五: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也许,就在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悄悄的注视着你,只是,你从未发现。
丁立梅,一位喜欢用音乐煮文字的作家。她出版了很多的作品集,里面的句子都极其富有哲理。最近,老师推荐我看她其中的一部作品,《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听闻名字就觉得花香飘逸。当拿起书来看,这封面就已意境十足。散落的花瓣粉粉嫩嫩,让人忍不住打开书来,品品内涵。
书中每一篇文章都包含着深深的道理,其中有几篇文章我印象深刻,其中一篇是《与自己和解》。这篇文章,前一部分描写一个叫“荷”女子的生活,她日夜操劳,终于爬到高处后,她再也无法放手。因为她只要一放手,必定会摔得很惨,在公司中就没有什么位子,多年的苦心也就白费。所以她为了自己能够不滑下来,她只能不停的,不停的工作,一刻也不放松不休息,以此来保住自己的地位。因为她总是活在重压之下,患上抑郁症是她一生最后的结果,无法改变。
当在她的头脑有一丝清醒时,也许她会厌恶从前那个忙碌的她吧,也许会恨自己吧:当初为什么那么在意自己的地位,从而使现今落得如此境地。
后部分描写了一位母亲,因为工作的原因,几乎没时间陪孩子,后因听到孩子的抱怨,才发现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于是放下手头的事,陪了孩子玩了一整天。
现在这样的人,这样的父亲母亲很多,你们是否已忙碌了很久,你们是否已经很久没有去看看家人了,那就请你们放下手头的事,忘记所有的工作。因为,现下你们最重要的事,是去陪你们的家人。你们的孩子或父母,妻子或丈夫,兄弟或姐妹,对于她们来说,你们的陪伴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不会在意你们的地位,更不会在意你们拥有多少金钱。
“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当你在办公桌上坐了很久之后,想想这句话,与自己谈谈,“歇歇吧。”
生活中,不免遇到挫折,遇到不开心的事,那时的自己总是产生疑惑:“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念的呀?”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都是因为那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得事情。”
【篇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
初次看到这书名,第一感觉是作者十分细腻,从这书名,便引人很想欣赏一下这么优美书名下的点点笔墨。
书中每篇文章的名字,或富有诗意化的语言,或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清楚明了,但最打动我的是放在题目上头的那句摘自文子的话,话不长,却是这篇文章中最优美的,最深厚感情的句子,句句动人心弦啊!每篇文章的阅读就是由这一句句话引入其中,书的意义或许正是传播感情。
文章的引出最是平凡:接小孩,休息,甚至一首歌,都是她文章的开端,其实这些故事最是平凡,点点滴滴都来自于生活。老舍、鲁迅、季羡林的文章虽同样很美,议论也很精彩,但却与生活靠不近边。当看到家长为小孩送东西时,我仿佛眼中也浮现出:在校门口,一位位家长就站在那,把头左伸伸右伸伸,为了就是能早一眼看到自己的孩子,当小孩们窝蜂的“逃”出来时,左右寻找着自己的父母,当他们的目光对到一起时,他就会拥在一起,父母会一直不停的嘘寒问暖,而孩子就在一旁不停的点头……
每篇文章就是一个片断,她的文字恰到好处,可以把主人公和周围的环境说清,又落下空白,引着我有足够的空间去想像,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快乐。
有时看书说是入了神,其实就是因为脑子中一直浮现这些画面,完全融入其中,自己都成为这故事中的旁观者,这场景啊,跳啊,跳啊,“我”却被凝固般站在那,忘了天,忘了地,忘了时间。
记得小学老师就说过要多读书,少看电视,因为书的内容会使你的大脑成像,而看电视剧、电影等,大脑只会被动的接受,老只看电视,不再观书,那整个大脑就会变得愚钝,正是有了相同的感受,我也愿意去多看书。
读完这本书,更多的是那一幅幅画面的呈现,就想自己是这个故事、这首歌参与者,身处于这个故事中。有时那情、那意、千言万语,也比不过自己能去亲身触摸。
一篇好的文章正是如此,整篇文章充满了细节描写,很容易让融入这南来北往的文字世间中。把自己包含情感,化作文字,而那字字句句,引导着我们走向一幅幅场景,令我们能深刻了解,作者留下的情。这本书,所教导我们是其次,打动我心是真的,最朴素的文字就是来自这散文集。
其实天下的文章,本就是去教导人们要懂得道理
六:[文章死亡]生与死
生与死,一个严肃的话题。生,是天堂;死,是地狱。两个极端的字眼,却莫名地被牵到了一起。被人们常常挂在嘴边显得很平常。平凡而正常,却又现实得残酷,真切得凝重。
我们都习惯了生,每诞生一个新的生命,就表示竞争到了生的权利。活着,成长,这些无可厚非,也毋庸置疑,但是,都别忘了,尽管上帝赋予你生的权利,但它总有风化的时候,那时,死神在你别无选择的路口静候你的到来,这就是死亡。这同样也是一种不得不要的权利。如果说,生是一种偶然,那么死则是一种必然。当生之希望得以实现,那么死也就不可避免要到来,它悄然无息,毫无表情,冷酷且绝情。
一想到死,我们不免想到黑白的遗像,黑白的灵堂,以及亲属们哭得昏天暗地,撕心裂肺的情景,有谁会想到天空中嵌着的缤纷的彩虹呢?应该不会,尽管有“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样壮烈的诗句,但谁又会愿意为了图个名声而去干这种傻事呢?应该也不会,其实死说可怕也可怕,说不可怕也不可怕,它是每个人必须经过的一件事,每一个鲜活的生命总会随历史流逝化为乌有,然后给你的人生打下一个精美的句号,也给世人留下了一串言已尽而意无穷的省略号。那就等待后人的评论了。
有人说,既然出生后总是要死的,那干脆就不生好了,这似乎也太消极了,我认为,从生到死是一种过程,它不在乎你的原因与结果,却重视你的经历,人自打一出生就是要让自己活得更精彩。最后的死亡固然无法抗拒也无从更改,但在这赤裸裸的来去之间,我们应该竭力让自己的每一刻,每一秒都倍显光彩。
当然也有很多人选择自杀,认为这样就可以解脱了,就可以了却尘世中的浮华,闹市中的喧嚣了,打个比方吧,生命就是跑道,无论你在途中曾跌打滚爬过多少次,只要你努力坚持下来了,赢来的是数不尽的鲜花和掌声。只可惜有的人跑了一段后,只因跌了一跤就永远地倒下了,人活着不为什么,只图死后别人不在你坟前吐口水就知足了,为什么有的人生得肮脏,列得龌龊;有的人生得伟大,死得光荣;有的人死不瞑目;有的人死而无憾;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人重于泰山?大概就是这个理吧。
生是死的序幕,死是生的尾声,死也是一种洒脱吧?虽然我们不知死去的时刻,但我们可以选择死时的姿态、神情,不很潇洒么?死没什么好畏惧的,为什么这个世界总散发出熠熠光辉,是因为有我们生命的代代延续与死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