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6篇

时间:2018-07-28 来源:青春励志 点击:

一:[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朗读者》观后感

又是开场熟悉的音乐,同样是那么伶灵动耳的旋律。温柔的灯光下出现一个和蔼的舞台。节目一开始仿佛就暗示人们这是一场心灵深处的旅程,那是青春、眼泪、过往以及世界上所有美好事物的交织,当它要来临时,这一切都给我们以亲切的征兆。
我曾以为那些在舞台上呼风唤雨,在电视里颦蹙举眉的影视明星多少都有些攀炎附势,在群众的眼前全副武装,在自己的工作圈里人前人后。也许是我太过于不堪,让我不相信那些外部形象。我心里的演员之所以能称作演员。哪怕是在现实里,他们也或许戴着面具,进行着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本期《朗读者》中的一位嘉宾演员-姚晨。她一出场便让我想起了那个武林客栈爱憎分明的郭芙蓉。记忆里的印象犹如一股暖流,好像在记忆深处找到的一些欣慰吧。
她的朗诵是《阿长与山海经》,节目泠然的配乐奏起,她翻开了书本。几站灯齐刷刷地对准了她。现场一片宁静,犹如世界诞生前夕一般,神秘而充满期待。也不知何时,她的话语出现,打破这好似延续不绝的静谧。她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真的带人坐入时光机,带着些灰色,来到鲁迅的故乡,见到南墙边的小镇。看到穿长袍的故人,看到梳着长辫的鲁迅,一起那个穿着素朴,满脸褶皱的阿长。看到到阿长的好,听到阿长的切切察察。最后不禁沉浸于此在“仁厚黑暗的地母呵,远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中,穆怀感伤。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是在无数个独一无二的长短面背后,我们都有一颗最初善良的心,犹如阿长。在演员姚晨倾情朗读下,我真真切切地走进了一个世界,并总爱沉思每个人的得失,犹如多愁善感的黛玉。我喜欢揣测每一个人,经历地多了。不免习惯成自然。其实那些所谓看透尘俗,患得患失的人。也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阿长吧。
看了这次节目,我更喜爱姚晨了。喜爱她精湛的影视,喜爱她袒露灵魂的朗读,喜爱她真诚洁白的内心。

二:[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朗读者》观后感

《朗读者》第一次的遇见,遇见第一次的朗读者。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深铭者,非汝又孰。生命的历程中,我已遇见过今后都不可再会遇见的人。无论我是否还记得他们,无论他们是否还记得我。
“生命原本闷有意义,在于你赋予它怎样的价值”。第一次的遇见,最初给人的印象对以后的交际总是有影响的,不过是看何人何事,影响深浅罢了。亦如,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人言,杏花,烟雨,江南。终不及,骏马,秋风,塞北。在那里,长河落日,大漠孤烟,遇见一位早已不记得我的老者。
“人生,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
那是陪伴我的认识很多的,不知何时,它们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慢慢消失,我向来是不畏惧这样的陪伴逐渐少些的,但倘使要次次都发生在我的身上,那不免会有些落寞了。
爱到最美是陪伴。却惜,无人会守一人爱到最美,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常伴你一生。那样,便有告别一词了。
有人说,这一次的告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这话不错,告别时的气氛大都凄凉,“别时茫茫江浸月”算是应验。
这是告别,亦作离别。更有甚者,唤于诀别。
已从书中看惯太多的生死,从未亲生经历的我对这些早已冷漠,知道爷爷的离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年我九岁。往后每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再无他撑伞待我放学的身影。
他生前我从未意识到珍惜,每日都烦于他的唠叨。我不知那时他的身体早已垮下,却依旧坚强的站在我们面前,甚至穿着那件已经很多年的白袄在凛冽的冬夜寒风中去给别人家看门。长歌当哭,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最大的宽慰。
所以当真正碰到一个生命中彼此将至关重要的人,从你的第一次遇见他开始,你所做的,就是珍惜他。
世人皆爱,你认真的样子。
无人陪伴的日子,我会勇敢。所谓勇气我学得来,但不知是用来做积极的事或反之。回首已走过的漫漫人生,最后悔的是用不该有的勇气做一些无意义的事,也是没有鼓起勇气去做一些所谓大事。
敦煌莫高窟一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几年前的小学课本上,所谓伟大的祖先创造出的这样美丽的名字,着实悦耳。此建筑更是名不虚传。将这一历史名迹保存并传承下来的,任谁也不会想到是一位现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她叫樊锦胜。一眼望去,看得出他是常常微笑着的,态度很温和。正是这位和蔼的老人,传承这一古迹背后的勇气,可想而知。
在没有遇到更大的灾难之前,你不会意识到现在的生活是有多么美好。秋爸爸和秋妈妈这对高素质的人才夫妻。拥有了一对对可爱的双胞胎---秋歌秋语。如若没有查出双儿都患有自闭症。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该有多么美好。然而灾祸毕竟已至,所做的就只有勇于面对。他们做到了,即使秋歌又被查出了白血病。这依旧没有打倒这个坚强的家庭。所幸他们终于挺了过去。秋爸说,“眼泪是没有用的,他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所做的,只有勇于面对。无论这困难有多强大,只要过得去,你就是成功者。
航海家翟墨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他忘却生命去完成一个本可以不用的冒险,而仅仅是出于爱好。我不知道他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如果说这一点不重要,那么面对海上的风浪,用针线亲手缝上自己受伤的脚底板。任是我平生遇到过的何人何事,不及如此。
我目睹山区的环境,是始于儿时了。那时有一个转到我们这边学校的同窗。他的老家便在山区。我看过他居住的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的照片。已与背后的大山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出。但那里的人艰苦朴实,那里的孩子单纯善良,他向我讲的家乡趣事,倒是引起我对那种生活的无限向往。任何提起所谓山区生活,多不免带有一种瞧不起的心态作祟。孩子们的心中印象于支教的老师们,是何等的伟大。江一燕作为一位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却放下架子去支教。这会让人对她刮目相看。于她自身在期间享受到的快乐,自然也是不可言说。倘要寻求这对于将来的意义。大者对国家,小者对孩子,意义就在此吧。
倦鸟归林,落叶归根,鱼翔浅底。我们最终,都会回到最初的地方。
每个人的小家都是幸福,无论破败,无论贫寒,我们都爱它。
愈是长大,“想家”一词就愈会体现于人心中。它所展现的,也不仅为一个字面上的文字。
大家即国家,每个人都是他的儿女。无论我们最终怎样,都还在这个大家庭。家中陈设或繁华,或朴素,我们都深爱它,因为它是家。
家中的温暖,存在于泛黄的烛光,破裂的墙壁,存在于清晨射在门前落花的第一缕阳光。
有如王耀庆朗读中少年Pi一样漂流的想法,他的家早已存在与野外。可以无拘无束,任凭狂风暴雨,只因为是在家中而无所顾虑。
有如作家梁晓声一样贫寒家境,在生活中的一切细节能体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却在破旧的房子中拥有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想意无论至今以后我飞离你多远,亦终会在垂死暮年,任何人再回到你身边。

三:[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朗读者》观后感

在老师的强烈要求下,我迫于无奈地观看了一档我毫无兴趣的节目——《朗读者》。
作为一个宁可躺着无所事事,也绝不愿意在课外手沾书籍的“厌学者”,我本实在不懂得,一档只有朗读的节目,会有什么精彩的看点,哪些地方,会惹人眼球。而当我真正走入它的时候,毫不夸张的说,我彻底被它吸引了。
正是朗读者,将书籍的底蕴与魅力放在了一个聚光点上,让那些书籍中难以言会的一切都像蜡烛般在骤时间明亮起来。本期朗读者来请来了一位我十分喜爱的明星嘉宾。TFBOYS-王源。作为一个年少成名的高一学生,年纪轻轻便走出了世界,享受舞台的灯光和无数粉丝的追捧。这又是多少少男少女梦寐以求而不能及的呢。然而节目中的他却表明,一切的一切,都绝不是这样。一个人的能力与名声越大,他所承受光鲜的同时,也决然少不了质疑和否定。一个16岁正值意气风发的少年,却承受着同龄人绝不能及的关注,也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非是一件十全十美的好事。那些不堪入目的文字和那些刺人入骨的言语,无异于是一座山的压力。然而他,16岁的王源,并没有泄气或停滞不前。面对那些糟心的种种,他选择了坦然。正如他的朗读里: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而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在他去联合国发言时,他看见自己座位前的名牌上竖立着“China”,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容。那种真实,灿烂,洒在了每个人的心里。在这个和我同龄的人气偶像身上,在他的朗读里,在他温柔灵动的声音中,我看到了他一颗红彤彤,赤裸裸的心。那种能让冰雪融化的力量。
或许这就是朗读者的魅力,在朗读里,温柔而又透彻的剖析每一个我们所熟识的明星,或者说是偶像。在某些灵魂清澈的池里,他们或许和我们一样,并不因为自己备受瞩目,而忘记了生活,在他们身上,依然能透过《朗读者》,找到人性的光辉,拾取我们都不舍得丢弃的最初的美好。

四:[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生死朗读读后感

【篇一:《朗读者》读后感】
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德国本哈德。施林克的中文译本《朗读者》。读完这本书的感受,用一个简练而准确的词来形容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电影,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觉。我并未能像书的结尾说到那样——每一个读者都会把它一夜读完,毕竟书中涉及的历史、道德、情欲、伦理等问题很复杂,让人陷入深沉的思考难以自拔。
二战后生活在柏林的15岁少年迈克患上了猩红热,他坐车到很远的图书馆中找寻自己爱看的书籍。迈克有一次在路上病发,汉娜将他送回家,两人开始渐渐交谈起来。病好的迈克,回到了汉娜所居住的房间,而两颗同样寂寞的心,此刻交汇在了一起,15岁的迈克和35岁的汉娜发生了一段惊世骇俗的忘年恋,此后汉娜总是让迈克为她朗读,在迈克的朗读中,汉娜像个孩子似的时而痛哭,时而大笑,那个夏天,迈克满16岁之前的那个夏天,是他们一生中最短暂最快乐最不能忘怀短暂时光。相爱容易,相处太难。汉娜最后离开了迈克。而迈克再一次看见汉娜是在对二战战犯的审判席上。汉娜作为主要战犯被判终身监禁。在汉娜终于特例获释时,长大的迈克再也没有当年的激情。而冷漠的迈克也让此时白发苍苍的汉娜心灰意冷,最终选择了在监狱上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很显然,这部小说具有着存在主义的背景,作者力图揭示外部世界的黑暗混沌和人类的自身永恒的孤独,尽管对人的前途看得未免过于黯淡,但却异常深刻,又一次让我们认识到了人类生存的悲壮——人类的精神追求、人的高贵和尊严永远不可能用定量化的标准来衡量,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无论我们目前对这些是怎样的依赖,能够拯救人类自身的也许只有汉娜那种与生俱来的对朗读(也即阅读)的最纯净、最执着的追求。
一本好书,就是一味具有神奇特异功能的药,喝下去,能让你看到自己五脏六腑都是透明的,还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包括美的,丑的,强大的,弱小的,宣读着的,沉默着的,也全都因照透了阳光而无所隐藏。
【篇二:《朗读者》读后感】
小说前半部作者以回忆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汉娜相识,相爱,又分开的一段过往。比较吸引我的是,作者对当时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作了非常细腻的描述和分析。特别是有这么一段话,我反复看了很多遍。
“我不知道那儿来的那么大的勇气,会又一次去看施密茨太太。……这些就是我当时的冷静思考,从我的欲念出发,从道德上说我从没有这样深思熟虑过,终于找到了一条途径,从而使我的作孽之感也沉默下来,但是,这还不足以给我带来勇气。我于是又编造种种借口。”
可见米夏当时是知道他对汉娜是怀有欲念的,他也明确知道这是罪恶的,不道德的,但是是道德并没能阻止他的行为,通过费心的思考,他反而在道德中找到了他必须要去见汉娜的理由。
“如果不去,倒反而是危险的,……所以,我去看她才是正理。她会举止正常,我也会正常举动,一切都会重新正常起来。”
名义上他是抱着想恢复正常的理由去见汉娜的,实际上他的内心是渴望着相反的东西。如果去见了可能不会发生什么也可能会发生什么,如果不去见当然肯定什么都不会发生,所以必须要去见,抱着不会发生什么的侥幸的理由,内心实际渴望的是发生点什么。
所以作者又写到“思想和行动要么一致,要么分离。我是这么想的,……在我生命的流程当中,有的事情不做决定,却去这么做了;有的事情做过决定,却不去那么做,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如果真出了事情的话,不管是什么事情,都会牵扯到行动。……我并不是说思考问题和做出决定对于行为没有影响。但是,行为所实施的,却并不简单地就是事先所想到的和决定的。行为有自己的来历”。
那么行为的来历是什么?心理学给出的答案是动机,动机是行为的内部原因,是动机的力量推动着有机体去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
理论上任何的行为都是有其动机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动机是行为的真正原因,去做一个行为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只有真正的原因才能叫做动机,其他的理由都是为动机服务让行动得以实施的借口。
然而,真正的动机大都是被隐藏的,人们出于种种原因,或高尚,或卑鄙,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动机守口如瓶。有限而肤浅的表面和行为就好比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动机则隐藏在海面之下。所以了解人类内心世界的精华在于“动机”,在于知道“做什么”背后的“为什么”。
当米夏坐在法庭聆听汉娜被审判的过程时,汉娜的种种奇怪举动,勾起了他的疑问,他心中突然得到了一个答案,一刹那往事涌现,汉娜和他在一起时的种种奇怪行为都得了合理的解释。她为什么让他为她朗读,为什么让他一个人去安排旅行的行程,为什么没看到他留的字条而与他争吵等等。这么多复杂的行为背后,其实只有一个简单的动机,那就是汉娜不会认字,并且她在极力掩饰这个秘密。时至今日,汉娜依然在守口如瓶,甚至为了这个秘密,拒绝法庭查验笔迹的要求,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即使为此她将会被判处比别人重的多的刑罚。
在明白了汉娜的秘密之后,米夏的行为就显得十分的耐人寻味。他完全可以公布这个秘密,去拯救汉娜。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当然他也在内心挣扎过,他不去的理由是认为不公布秘密是汉娜自己的选择,他要尊重汉娜的选择。但这明显是个愚蠢的选择,他可以救她,即使不是为了救她,还原事实的真相,让判决能够公正,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考量。米夏依然犹豫不决,为此他去求助了他的父亲(电影中是他的老师),长者告诉他,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是不错,但当事人可能并不完全明白这个选择的重要性,你可以当面告之厉害,并让她在再做决定,如果当事人依然如此选择,你当尊重内心的选择。
米夏预约了和汉娜会面,在看守所外,米夏焦灼不安,或许是不敢面对曾经深爱的女人如今憔悴苍老的容颜,或许是害怕如果汉娜改变主意,那样他和汉娜曾在一起的秘密也将被公布,或许是不想为了帮汉娜洗脱罪名而被舆论和大众谴责,被同学们看不起,或许……哪个是米夏的真正动机,我们无从知晓。但是米夏最终选择了不去。如果不去肯定什么都不会发生,如果去了肯定就会发生什么。
“有的事情不做决定,却去这么做了;有的事情做过决定,却不去那么做,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从小说中我们看出,米夏是个非常优柔寡断的人,内心总是在彷徨挣扎,天人交战。他的所行和他的所想经常是不一致的。米夏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他都非常清楚,所以他的行为也都受这些因素牵制,但是当他真正欲行或不行某事的时候,即使和道德良知有冲突,他依然会在道德中寻些借口去行欲行之事。在这里道德反而成了其掩饰隐秘动机的遮羞布。这让我想起了所谓的伪君子,伪君子们道貌岸然,满口仁义道德,然而仁义道德只是他们的工具,让他们打着光明正大的旗帜,行的却是内心肮脏龌蹉之事。
汉娜的性格与米夏恰好相反,汉娜做起事来干脆果断,经常是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了,内心很少会纠结和徘徊。米夏当初为汉娜所吸引,也许就是因为喜欢汉娜的这种气质。
“我至今还记得,要说起她的身段、姿态和举止,……那情景更像是她在向自己身体内部收敛进去,任其独自行事,以一种安详稳重的韵律行事,并且不受她头脑中任何命令的干扰,也就完全忘却了这纷扰的外部世界。这是一种物我两忘的风格,原来就蕴涵在她的姿态和举止当中。”
汉娜的行为都是非常果敢的。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她可以不断的更换工作,可以不告而别的离开米夏,可以在法庭上承认不属于自己的罪行,即使被判了无期徒刑也无怨无悔,甚至连她最后的自杀也那么的毅然决然。无疑汉娜是个真性情的人,也许是因为不识字,没受过太多的教化,她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也不会控制它,她不管不顾的从背后抱住小她十多岁的米夏,她听米夏为她朗读时的嬉笑怒骂,她和米夏单车郊游时的幸福表情以及她在法庭上与法官的对答等等,都是汉娜诚实自然的流露。我想如果汉娜没有心中的哪个秘密,汉娜一定是个内心坦荡,光明磊落之人。这让我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伊甸园中,因为蛇的诱惑,吃了智慧树的果实,有了羞耻之心,而被上帝赶出了伊甸园,从此在世间吃苦受难。
在法庭上,汉娜可以说是最诚实的人,法官对她的提问,当时她是怎么想的,她就怎么回答了。她唯一隐瞒的是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而其他看守为了能减罪都在为自己辩解,找理由。他们都是识字的,受过教育。甚至是法官大人,当汉娜反问他“如果是你,当时在哪,你会怎么做?”时,他也沉默了,不敢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思虑至此,我不深思所谓教化对于人的意义,我们会识字读书,我们受过教育,我们知道礼义廉耻,然而当我们的隐秘动机与道德良知发生冲突的时侯,我们会如何选择?然后又付诸于怎样的行动?是妥协掩饰还是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要做到真正的身心一致真的很难。
小说名叫《朗读者》,除了对应米夏为汉娜朗读这个核心情节之外,我认为还蕴含另一层象征意味,朗读和阅读不同,人在朗读时,口中所念即是心中所想,朗读是一件身心一致的行为。作者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人心如一本书,一本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书,只是自己默念是没用的,请把它大声朗读出来。因为怎么想不重要,怎么感觉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行动。
【篇三:《朗读者》读后感作文】
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挣扎,昨天半夜我终于看完了小说《朗读者》。
我得说,小说的难度比之电影有过之而无不及。作者是个典型的,严谨的,学者型的德国人。他的遣词造句非常精确,有时精确到了难懂的地步。德语小说多是以过去时叙述的,所以在小说中如果涉及到回忆,就要用过去完成时。作者很喜欢用虚拟语气,‘假设’,‘如果’,‘要是……就……’,现在时的虚拟也就罢了,这过去完成时的虚拟语气……
唉!同志们啊,让我抱怨一下吧。德语和英语一样,过去式,过去分词和动词原形不一样,而德语中不规则的变化更多。过去时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应用,不是常常复习着,基本上过目就会忘记。而更变态的是,德语的虚拟语气居然还分第一虚拟和第二虚拟。第一虚拟又有着与第二虚拟完全不一样的词形变化。加上作者的博学以及那个时代用词的习惯问题,这本小说看得我很痛苦。看不懂倒是小事,重要的是,这本小说时时刻刻在提醒我,我的德语程度究竟有多差。
可就这样,我也看完了。最后一部分相对于前面写得轻松一点,所以,昨晚一口气看完了。现在就来总结一下我看书的心得吧。和电影一样,这个心得也是基于我的半懂不懂,纯属个人见解哈。
果然,书上男主角的身形和我们设想的差不多,开始的时候是和女主人公差不多的身高,没有DavidKrosse那么健美。男人对女人的爱开始就是情窦初开时的一见钟情。书上写,这个男孩子在看过她穿丝袜以后,作了一个礼拜的春梦。而且,他将他认识的,看过的所有女人,包括泳装的,都拿出来和这个女人对比了一下,最后还是觉得这个女人漂亮,打动他的心弦。这其实算是一个感情发展的铺垫,电影好像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在之后的耳鬓厮磨中,这个男孩子对这个女人的气味,身体,神态,动作有着细致的观察,并且深深地热爱着她的一切。所以他是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这个女人。女人为什么接受这个男孩子,书中没有描述,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是很美好的。而在这个阶段里,在女主人公的鞭策下,小伙子居然没有因为病休三个月儿留级,他家人都觉得是个奇迹。那一段时间,这两个人爱情,学习,工作,生活四不误。应该是这两个人一生当中最最美好的时光。书中写道,在女人突然搬家前,也就是男孩子的生日那天,男孩子离开她那里后去游泳了,女人后来也到了河边,远远的凝视了这个男孩子很久。从这一描述中,我想,女人在这时候也是很爱这个男孩子的吧。
书中其实有很多细节暗示了这个女人不识字,电影中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看得我有一点迷糊。书中男孩子也是在庭审到了差不多最后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不识字。所以不可能做出法庭指控的事情。这个男孩子当然可以挺身而出,说出真相,但经过他痛苦的思考和挣扎,他终究没有站出来,为什么?作者说:是出于对这个女人的尊重。这个女人在法庭上一败涂地,输得什么都没有了,但她还是想保守住这个不识字的秘密,不想因此虽然获得了短期的监禁但一辈子要遭人嘲笑。所以他最终决定尊重她仅剩的尊严。
女人坐牢期间,这个男人多年如一日,从没有间断过给她寄自己录制的磁带。女人在四年后开始自己认字,开始给男人写信。女人其实很盼望男人去探视,或是回信,但是男人没有,只是寄磁带,没有片言只字。
到最后,女人要出狱了,收到通知,这个男人有一点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可能性,不知该如何面对。但他还是很尽心地帮女人打点了一切,租房子,找工作,去各种机构登记。但是最后一次见面,却是毁了这个女人。
出狱前一周,男人去探视了女人,是第一次,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女人头发灰白,身形微胖,满脸皱纹,可对男人来说,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女人身体气味的改变。他花了大量的篇幅,回忆她年轻时清新的气味以及种种的性感,美丽。而如今,她身上散发的就是一个老妇人的气味。强烈的反差使得他虽然也很激动,高兴,但是却表现得拘谨而疏远。他问这个女人对于判决和狱中生活的感受,女人淡淡地说,活着的人没有权力裁定她的过往,只有那些死去的人才够格判决她。
女人自尽了。男人开始心痛,自责。女狱警带着这个男人一起回味了女人在监狱中生活。女人是带着一颗忏悔的心,自觉自愿的服刑的。女人恐怕是对男人最终深深的失望了,或者说是对爱情。她死了,没有遗言给男人,却让男人完成她最后的遗愿:把她的7000马克存款以及一个小茶叶罐子和里面的一点现金送给在那场教堂大火里唯一生还的一对母女中的女儿。
到最后,作者都没有明确表示这个女人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的认识,但是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却是这个女人发自内心的认罪。她一辈子在狱中努力工作存下的积蓄不多,但她全都给了受过她迫害的人。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试图弥补了自己的罪过。还是非常感人的。
最后想再说说的是这两个人的感情。从开始到女人入狱之初,我想男人还是深深爱着她的。后来,他给她寄磁带,陪伴她的监狱生活的时候,他已经不是爱她,而是垂怜了。对,就是这个词,自上而下的,施舍性质的。这也是女人为什么见过他一次之后就自尽的缘故吧。女人死了以后,男人以为已经死去的爱又再次抬头,泛滥成灾。到那时,他才知道,其实对这个女人的爱,一辈子也没有停止过,这个女人一直生活在他的生活中。他的婚姻很短命;他不断地用她和他身边的其他女人进行比较;他不断地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的爱其实和女人本身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他爱的是他们共同经历过得那一个夏天以及夏天时候的那个女人。
Anyhow,书读完了,虽然没有全看明白,但还是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明天回非洲就有得忙了,今天赶紧写一篇读后感,以此结束我这近两个月的美好的生活吧!
【篇四:《朗读者》读后感】
看了曹文轩教授对《朗读者》的推荐,于是,迅速找来了这本书。
拿到这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正如书的结尾所说,“每个读者都会一夜把它读完”,我亦是在最快的速度读完的。
《朗读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让我或者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故事。15岁的中学生米夏偶然认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约会,每天他们都会沐浴、朗读。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郊游,住旅馆的时候以母子的名义登记。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他们在一次大吵又和好之后,汉娜不辞而别了。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大学生了,在法庭当实习生,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战犯成为被告。汉娜在被审的时候,为了隐瞒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从而接受了其他战犯的“污蔑”,从而被判终身监禁。米夏知道真相后,想替汉娜说明真相,但是经过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了缄默。米夏在离婚后,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了录音带。汉娜在狱中通过录音带艰难地学习文字,并给米夏写了一些小纸条,但是从未回信。当汉娜即将被释放,米夏接到典狱长的电话,他不得不去看望汉娜,并为汉娜找到了房子和工作。当米夏去接汉娜出狱时,汉娜已经自杀了。
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的语言非常严谨,非常严肃,但是读之却不觉得沉闷。读过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了三个词——自尊,经历和朗读。
可以这样说,汉娜的一生都在捍卫自己的自尊。
她最初是西门子公司的职员,当她要被提升的时候,她为了掩饰自己不识字,从而选择了去当兵在集中营做守卫。人说,一步错,步步错,正因汉娜这一个错误的决定,才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纳粹时代结束后,她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层层“隐藏”自己,因此她不停地更换居住地,因此,不管她多爱米夏,但是,她始终未将自己全部交给米夏。在米夏的心里,她是个谜一样的女人。
一个36岁的女人,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敢爱,不能爱,她只能到处漂泊,过着不稳定的日子。其目的既是为了隐藏她当纳粹看守的历史,也是为了掩饰她不识字的秘密。
汉娜将自己不识字当成了人生中的最大的耻辱,为此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哪怕是爱情、自由或者是生命。和米夏不辞而别,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汉娜被其他被告污蔑是她“主谋”,是她执笔写了当时的决策的时候,她为了不在法庭让众人知道她是个不会读写的文盲,她承担了所有的罪责,虽然她知道承认了罪责的后果。
汉娜选择了“隐瞒”和“藏匿”来捍卫自己的自尊。我想,她捍卫自己的自尊是没有错的,但是,汉娜选择了错的方式。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在她邂逅米夏之后,都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她学会读写,但是她没有好好把握。
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都是极力捍卫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汉娜的身上得到某种启示。因为我们也总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只是我们没有汉娜那么偏激,也没有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和汉娜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的自尊,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而失去了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其实,捍卫自尊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不用自己费心地维护也有了尊严。
其次,我还有一点小感悟,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对他的一生来说都是影响巨大的。米夏因为在那个夏天认识了一位成熟的女人,并相爱,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米夏从此变得漠然,麻木,不再相信感情。但是,15岁的米夏是何等的活力四射充满幻想啊!他会在难得的假期里为了见汉娜在凌晨4点起床去搭电车;他会为了攒够远足的路费而卖掉心爱的邮票;他会放弃和父母旅游的机会,只是为了每天和汉娜见面;他会为了汉娜而努力学习,补上落下的功课……当我看着那一幕幕细节描写的时候,我往往会忘了汉娜和米夏之间的年龄差异,甚至会忘了米夏还是个懵懂的少年,我只是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感动。
米夏的冲动与热情在在汉娜的不辞而别之后发生了改变。米夏从此变了,甚至发展他对自己的感情生活都无法正确把握。正如大火余生的那个女作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有过短暂的婚姻,有一个寄宿制的孩子。作者是不是借女作家的话告诉我们,其实某种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以后的人生。
这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孟母三迁》,为了孩子的成长,孟母三次搬家,只是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其实这也为了让孩子经历该经历的,远离不该经历的。
虽说,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有些经历却是不经历为好。如果米夏在15岁的时候,并没有生病,并不缺少亲人对他心灵无微不至的关照的话,也许,他不会结识汉娜,不会有以后的生活,虽说他的人生中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也许会幸福许多。
前几天,听说我曾经的一个学生,今年只有18岁,但是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正在谈论离婚事宜。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她自己曾经也是被母亲抛弃,由父亲带大的孩子。她自己的悲剧又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经历注定什么样的人生,这也许就是宿命。我想,我们做父母的还是应该给孩子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经历他们该经历的,享受属于他们的美好的未来。
朗读,在书中被描写得很美,甚至有极致的美。电影《朗读者》中的朗读细节也拍摄得很美。在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思想交流就是朗读,我认为其实他们没有其他的交流。
但是,朗读让他们俩都发生了改变。米夏的朗读让汉娜为之赞叹,米夏就在肯定和赞赏中获得了信心,他从一个学业平平的孩子成了优秀生。汉娜从朗读中也获得了心灵的平静,她变得柔和而安静,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吸引人的魅力。
汉娜入狱了,但是米夏并没有忘记汉娜,虽然他为爱过汉娜而惭愧而自责,虽然他不敢见汉娜,虽然他希望汉娜从此远离他的生活。因此,他选择了为汉娜继续朗读。他的录音带给汉娜带去了生的希望,也给她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汉娜借助录音带学会了基本的读写。米夏为汉娜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送去了一摞摞的录音带。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夏并不是为汉娜而读,他也是为自己而读。在朗读的时候,能忘却世间的纷扰烦杂,忘却人生的悲苦凄凉,忘却心灵烦恼忧伤,能让人沉浸在一种美好纯净的氛围里,获得心灵的平静和祥和,甚至朗读“超越了喧嚣,超越了生死”。一个终日忏悔和纠结的米夏只能依靠朗读来让自己获得平和和安生。
我想,我们语文教师应该将引导我们的孩子学会朗读,朗读不仅仅是为了解读文本,不仅仅是为了表演,不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的需要。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将朗读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朗读去体会人性的美好和生活的快乐,通过朗读去丰盈自己的人生去获得更幸福的人生。朗读,不再是形式,而是作为人的一种需要!
《朗读者》是一本让人手不释卷的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篇五:《朗读者》读后感】
《朗读者》故事的叙事语言纯净清澈,严谨缜密,很有德国人的民族个性。而且我很喜欢北大出身的作家钱定平的翻译,一看就是有着非常深厚的语言功底,而且还在这样的外文小说里很多处妙用唐诗宋词的佳句,那么贴切而富有韵味和激情。比如P16米夏在多年后回忆和汉娜的灵肉际会的感受时,就用了一句李商隐《锦瑟》里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年已惘然”;还有那句“家乡不到十年间,鱼鸟今应怪我还”;还有米夏和汉娜热恋时,他写的情诗“与君同心,两心相互来占有;与君同衾,两情相互来占有;与君同死,人生相互来占有;与君分诀,各自东西不回首”。我也读出了和《诗经》里“冬雷阵阵夏雨雪”一样味道的铮铮誓言。
书中黑白风格的插图也和文中的内容结合得天衣无缝,P8页那大幅小男孩的面部写真照片,那纯净的眸子直视我的心底,好象能洞察到心底的一切,好几幅关于城市和街道的风景照片因为那黑白的底色而有别样的怀旧韵味;书中虽然有关于性爱的描写,但让我看了并不觉得恶心和肮脏。但我在看贾平凹的《废都》时,看见那些情节一直觉得有些龌龊的感觉,觉得真是丑陋。但作品总体的主旨我还是觉得云山雾罩,没有觉得如他们评价的那样好!
过了一天,我又开始读第二遍。施林克是一位法学教授,他最擅长写侦探小说,不得不佩服他叙述故事的技巧:《朗读者》里面的很多情节都是前设机关,后埋伏笔,读这遍时我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故事的情节慢慢清晰:
15岁的中学生米夏在家养病时偶然认识了公共汽车售票员36岁的汉娜。汉娜身上的新鲜气味迷乱了情窦初开的少年,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老少情人——类似于母与子的那种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幽会,常规的节目就是先一起用清水沐浴,然后米夏为汉娜朗读经典名著,然后做爱,直到有一天汉娜忽然消失。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法庭实习生,汉娜则成了曾经的纳粹战犯。汉娜宁愿让米夏困惑也不愿泄露自己的秘密:她曾是纳粹时期集中营的女看守。战后她隐姓埋名,不断更换自己的居住地。而她之所以选择纳粹女看守职业,是为掩藏她不识字的秘密。在被判终身监禁后,汉娜仍忘不了那段难忘的老少恋情,而婚姻失败的米夏继续为监狱中的汉娜寄去他用心朗读的磁带,但鬼使神差的是米夏竟然没有再给汉娜寄去只字片言。而汉娜却在狱中脱盲,学会了读和写。有时还为米夏捎出一些写着话语的纸条。最后,当米夏决定接提前结束刑期的汉娜出狱时,他在和汉娜将要重逢的那个天色微明的清晨见到的,只是汉娜自杀身亡的躯体……
我慢慢读出了施林克为我们叙述的这个感人至深,幽婉隽永的故事的意味。正如曹文轩所言“作品一直以一个超出所有元素在牵引着我们,这就是感动!”我感动着15岁的涉世未深的少年和一个饱经沧桑的36岁中年女性之间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恋情,我觉得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可能人们会很难接受这样巨大差距的爱情。但国情不同,我竟觉得他们的爱情如此美好,令人感动!这确实是不可思议!还有一份感动就是米夏一直在为汉娜朗读,从15岁一直到她做牢也没有间断过,那些《战争与和平》《阴谋与爱情》等世界名著里的华彩乐章经过米夏声情并茂的朗诵而使大墙内外的他们心与心的交流虽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似乎这种状态可以就一直让它持续下去,绵绵无尽。我听着书后赠送的光碟——童自荣朗读光盘,上海滩上著名的艺术家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声情并茂,不绝入耳。令人陶醉!
可当我想写读后感时,我又觉得不知道从哪里下笔。我和小熊约定下午就写读后感给她看。可第二天当小熊问我为何没有看见我的读后感,我告诉她我还是没有找到感觉,还是觉得没有看懂,究竟作者想通过这样一个老少恋人的朗读故事告诉我什么?我还是觉得不甚明白。
我带着疑问又拿起了书,这是第三遍,我慢慢读着、品着……
我又读出了别的意味!我读出了尊严——汉娜的尊严:她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是文盲,而不惜失去了升职的机会而去当了不需要写字的集中营看守;她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掉了当司机的好工作,而且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小家伙”;她在法庭上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而被判以重刑……我不仅为她惋惜,她是个固执得有些不可爱的女人,为了自己的尊严,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一切,走入一条不归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自尊的人不能早一点“脱盲”,而要用一个比一个大的谎言中走完自己的一生呢?
合上书,掩卷长思,我终于明白,是那个社会环境,纳粹统治下的那代人都失去了人性,没有了尊严,人们在懵懵懂懂中卷入战争的洪流,稀里糊涂地就成了纳粹分子,而且有些人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战后新一代审判的对象,汉娜就是这样一个悲剧人物!她和米夏的母子恋情也是那个时代畸形的产物,爱将战后的米夏们卷入上一代汉娜们的罪责之中。原来施林克想告诉通过米夏和汉娜,告诉我们“第三帝国是如何在那些一起参与了建设和维护它的人身上打上了烙印,如何给世界和战后一代留下印记,它又造成了什么样的罪责感。”我终于明白了施林克这段话的意思,终于豁然开朗!真佩服这位德国作家思考的深度和反思历史使命感。
读了三遍,我终于读出了画外音。看来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是读不懂这本书的。
写完这读后感,我突然想起那个经典的故事:在阿尔卑斯山的山谷中,有一条风景迷人的道路。但这里还有一处山中急弯,汽车到此急切中坠崖的实在不少。当局竖了多处广告牌,但没用,照样有那么多人投胎似地急着下山……终于有一天,谁想起在附近画了一个大广告牌,上书:慢慢走,欣赏啊!这静静的立着的牌子,让很多匆忙赶路的人突然放慢车速,发现了路边风景如画,如仙境一般美妙。
【篇六:《朗读者》读后感】
读到一本好书的感受,有一个词简练而准确,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电影,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受。
对于《朗读者》,权威的《纽约时报书评》评价说,“感人至深,幽婉隽永,小说跨越国与国之间的樊篱,而直接同人类的心房对话。”
作者本哈德·施林克文风不华丽、不卖弄,笔触冷静、结构简单,这使《朗读者》庄重却毫不晦涩,严肃又直指人心。《朗读者》的三部分其实分别是三个谜:都是关于那个女主人公、纳粹女看守汉娜的——她的身份之谜、她的认罪之谜、她的自杀之谜,这无疑吸引我们这些异国读者能走进情节去。写侦探小说出生的作者将这些谜一个一个解开,但带给读者并非“恍然大悟”、却是“掩卷沉思”。
它诉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年伯格15岁那年得了黄疸,在路边呕吐的时候遇到36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汉娜把他带回家。这以后,他们开始交往,读书。
汉娜经常会有一些令伯格不解的举动,直到有一天,她突然从汉堡消失了。伯格再次见到汉娜时,是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加法庭实习,而面对面站着的汉娜,是接受审判的纳粹战犯。原来,汉娜曾当过集中营的女看守。伯格渐渐明白了一个秘密:汉娜不识字,所以她要伯格读书给她听,所以她有那些奇怪的举动。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掩盖这个她认为是羞耻的秘密,汉娜放弃了提升职位的机会,去做女看守——这是不需要识字的。她甚至为了避免遭遇辨认笔迹这样可能使秘密暴露的事情,而承认罪行都是自己干的。伯格在揭示真相以解救汉娜和维护汉娜尊严间挣扎了很久,汉娜最终入狱了。
一段时间以后,伯格继续给她寄读书的磁带,汉娜竟然渐渐在狱中学会写字,经常写些字条给伯格。伯格从未回过只言片语。这期间他结了婚,又离了婚。有一天,女监狱长打电话给伯格,说汉娜刑期将满,他们注意到伯格是唯一与她联系的人,请伯格接她出狱。伯格去见了汉娜,原先健壮美丽的妇人已老,伯格瞬间流露的惊诧和失望被汉娜捕捉到了。在汉娜出狱前一天,伯格决定去接她出狱。然而他见到的只是情人苍老的尸体。就在出狱的那天清晨,汉娜自杀了。
《朗读者》是本复杂的小说,我相信读完它的每个人对它的“沉思”也是复杂的,这起码包含理性与感性两面。这是一部关于历史与个人、情欲与道德、爱与罪的小说,这些东西统统被压在小说叙述者、主人公米夏的身上,当这些东西无法抛弃、无法剥离、无法逃避的时候,它带来的感动无疑也是相当沉重的。现在有一个词常被引用,叫“历史的人质”。而《朗读者》告诉我们,这个词汇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复杂的多。虽然我说这本书的两个层面和我这个“异国读者”有些“隔”,但是类似的历史、类似的境遇,在我们这个“异国”绝非没有,然而我们这里似乎缺乏这样“直面历史”的作品,甚至在近来的影视和图书里,仅仅剩下一些“怀恋”了。如果这本书仍能关乎我们自己的话,大概就是这点感慨和惋惜。
在《朗读者》的谜中,无疑汉娜的认罪之谜最令人费解。一个女人在战争期间放弃自己安定的生活、入伍做了集中营女看守;继而又在审判期间放弃自己辩护的权益、宁愿认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要掩盖自己是文盲,不认识字而已!施林克用这个多少有些奇崛的故事文本,告诉我们虽然罪行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对于犯罪者是无法简单判定的。对于个人与历史的关系,《朗读者》做出了这样一种值得警醒的反思。而在这部小说的后两部分,我们接触到最多的词汇,是“麻木”二字,在汉娜一案中:审判者是麻木的;旁听者是麻木的;甚至证人——集中营的幸存者也是麻木的。反而倒只有汉娜这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表现出丰富的性格:时而倔犟、时而骄傲、甚至有些天真——尤其是她反问法官(只有职业表情的人)“换了您会怎么做呢?”,这无疑是对自认是无罪的人、自认是正义者的拷问。在我看来,这句拷问,就是《朗读者》的核心。
当然,任何一种简单读解《朗读者》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它本身的多义,是它的吸引力之一。我相信每一个读它的人掩卷之后的沉思都将是不同的,实际上对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和读者个人的历史应该是有相当联系的。但是在“爱情”这个层面上的感动,普天下都有着同一性。《朗读者》写的爱情,毫不讳言是包裹着情欲的,是关乎身体的。
虽然“朗读”对于汉娜的意味极为复杂,但这无疑是这段爱情在米夏心中得以延续的重要动力。据说,《朗读者》要被拍成电影,其实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肯定在心中对汉娜已经有许多形象的投射。按米夏的话来说“她有很多写照”:比如在厨房拉上长筒袜、骑着车奔驰时裙边在车子带起的风中佩服、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书脊,等等。这是这本小说最感性的地方,在初恋结束之后,对那些“写照”的怀念——尤其是对于有“负罪感”的恋人来说,那些在分离之后,那些画面、那些气味、那些场景、那些话语,当你在心头又和它们不期而遇的时候,无疑会令魂魄为之一颤。或许也可以说,正是他们之间的情感令读者“魂魄为之一颤”,从而更加深了对这本小说政治性的反思。
朗读者不同的声音会产生不同的声效与场景,一切,都是造化。一切都结束了吗?汉娜问伯格。一切都结束了,离开了监狱,汉娜再也不会收到录音带了,也不会有人来探望她,她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都将消散开去,在就要回到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来之前的某个日子,她选择了结束自己66岁的生命。而对于自己那个卑微的秘密,伯格始终也没有说出去。
作者本哈根说:“人不因为曾做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一个集中营的女看守带给我的有岂是我的几句庸俗的语言可以说清的。
这是一部关于“爱、羞耻、谎言、正义”的书,一个女人,用一生去守护她是“文盲”的秘密,一个男人用下半生去弥补他内心“正义”的缺失。
《朗读者》给我们心中那个不能说出的秘密,给我们心中至今还爱着的那个人,那些初始的美好,那些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些第一次被秘密憋哭的人。
有秘密。每个人。
有爱着的人,每个人。
【篇七:《朗读者》读后感】
对于汉娜来说,不让这些囚犯逃跑是她的工作,是她的职责所在,所以她听任火舌吞嗜了那些无辜犹太女囚。然而作为战犯,她在法庭上对法官的再三反问:“要是您的话,您咋办?”
这个幸存者眼里“年轻、漂亮”,完成任务“认真负责到丧失良知”的女看守,是米夏的那个“把食指举得齐胸那么高,轻轻地划过书脊”的汉娜吗?是那个“转过身子……裙边围绕着她的腿肚子旋转起舞,然后又轻轻垂下的”风情女子吗?
与其他纳粹份子不同,汉娜的从军并非受纳粹极端思想的蛊惑,而只是为了掩盖她目不识丁的缺陷,但她犯下的罪行却与其他纳粹一样是令人发指的。
米夏聆听了这场审判的始终,苦苦挣扎在情义与正义的边沿,试图做到“理解与谴责”,结果却身陷其中,无力自拔。
事实上,即使在今天,我们为所谓的“职责”,所犯下的罪责还少吗?医生的拒医、城管的强拆、警察的逼供,甚至,作为财务人员,我自己在工作中也采取过类似的“冷酷”行为……
有时候,道德、人性与职责是根本无法相容的,大部分时候,我们选择的是职责,那么我们有权力指责汉娜吗?然而汉娜的罪行又不应指责吗?
“人不因为曾做过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作者最后说道。
【篇八:生死朗读读后感】
当看到我最喜爱的凯特·温丝莱特终于苦尽甘来捧得小金人,我知道和她一样,很多人的等待是有价值的。奥斯卡终于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尽管直到此刻,我还没有看《生死朗读》这部电影,但是我相信凯特的选择,正如她一直以来做的那样。
自从在《泰坦尼克》里看到这个当时过于丰满的美女之后,我就迷上她的美丽,但是同样美丽的是她的演技和她与众不同的眼光,与其她很多演过商业大片的知名女优不同,凯特一直以来坚持出演文艺片,以至于《泰坦尼克》之后她竟然没有一部像样的商业大片,以她这样的条件和资历可以说极为罕见,这样看来,她选择下嫁给山姆·文德斯(《美国丽人》导演)也不足为怪了。然而这样的才女数次提名奥斯卡每每铩羽而归,新世纪之后的奥斯卡一向青睐极具眼球牵引力和商业吸引力的美女(希拉里·斯万克算是个例外,毕竟实至名归),对于凯特这种坚持艺术创作的美女竟然数次视而不见,不可谓不恶劣矣。有意思的是每当戴上奥斯卡影后桂冠之后,一干票房美女居然立马成为票房毒药,同样也是新世纪颇为称奇的怪现象,好在凯特肯定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本来就不是票房巨星。
虽然一直想看到《生死朗读》这部电影,只要看一看封面凯特和拉尔夫·费恩斯的样子,就不得不让人对这部电影充满期待,但是数次扫片都没有淘到,未免失望之极。于是决定要先找到这部小说先睹为快。
《生死朗读》的小说很短,我几乎用了半天就看完了,看完我得出一个结论,能够支撑我几乎一口气读完此书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可能就是我一直是把汉娜当成是凯特的形象来读的,这样我看的时候才会如饮醇醪,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而且读后会让人回味不已。
据说影片制片人最早是希望凯特来演,后来不知何故又改为妮可·基德曼,恰逢妮可身怀六甲,于是又改回凯特。看完全书,我直感谢妮可的那个小孩,因为她挽救了整部电影,其实妮可也是我最喜欢的演员,但是喜欢一个演员并不是说她演什么都是好的,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妮可出演那种神经质女人(如《小岛惊魂》)和惊艳美女(如《红磨坊》)自是形神俱备,但是汉娜这个形象对她来说显然不如凯特来得好。
整部小说的最大悬念就是汉娜为什么会数次误解男主人公,并且会在法庭上毅然承揽罪责,最后男主人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是和他的朗读有关,这个谜团才被解开,小说的包袱的铺垫和抖露还是比较符合逻辑并有一定的吸引性。
小说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性爱描写并不是很多,因为毕竟这不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所在,可能很多读者或者观众都会认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情爱小说,想必抱以猎艳心理看待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想必这样的人也必定失望而归。
这不是一部讲述爱情或者说畸形爱情的小说,这部小说甚至都不能算是一部赎罪类别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爱情和赎罪都只是构成小说主体的一部分,但是显然还不是全部。
作为一部成功的小说,它所承载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精神救赎与理性思辨。毫无疑问,二战之后对于纳粹份子的清算在很长时间里构成了对那个时代回忆的标志性烙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纳粹被作为一个整体永久性的被钉在历史的审判台和耻辱柱上。
但是,人从来都是有着社会属性和个人特性的,这点无论从当代资本主义的大同博爱还是德国人严谨的哲学观里都得到承认的,只是这一普世原理在纳粹标志面前是否可以依然畅通无阻呢?我们已经有很多文学影视作品在尝试法西斯主义下人性的检讨,但是对于那些被迫绑上纳粹战车的人,人们似乎还不愿意去审视其作为个体的特性,对于这部分人历史该如何去审判呢?显然,《生死朗读》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管这种尝试有着浅尝则止的意味,但比起《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蜻蜓点水又有了不小的进步。
当然考虑到当今社会对于那个年代不堪回首的痛心疾首,作者的上述尝试并没有太过于直白,从其情节设置来看,其将汉娜设定为一个文盲、一个弱女子,可见一斑,另外主人公始终是以一个旁观者来看待审判的,作者尽量不用过于主观和激动的字眼来刻画这一段,和小说前半部分对汉娜的一举一动都产生心理波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认为这不是作者不经意的写法,作者在描述后半段的时候,很显然的将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这样写一方面可以使得这种对审判的审视情绪变得比较中立,另外一个方面何尝不也是作者对这种审视的有意保留呢?
整部小说在前半部行云流水的写作,使得读者对这段忘年恋产生无限遐想?试想谁在年轻时没有像迈克那样去对一个成年的成熟女性产生那样的遐想呢?这段文字写得貌似轻松,但是作者巧妙的设下了伏笔,等到笔锋突转的时候,读者才会发现很快将堕入一个不曾设想的深渊。前后半部的强烈反差使得整部作品带有极强的戏剧性,也使得女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产生了莫大的悲剧效应。
最终迈克没能等到汉娜的出来,而汉娜究竟是死于自己的赎罪感,还是死于对自己心爱的人冷漠的失望呢?这些都无从从小说中寻求索引,但是当小说结尾,迈克孤独的站在汉娜的墓前时,他的心中会追忆当年的美好时光吗?他会为自己的置身事外而感到负罪吗?
不管怎样,我想汉娜都会宽恕他的。

五:[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观后感400字

【篇一:《朗读者》观后感】
今天我们全班同学和班主任在教室里观看了由董卿主持的朗读者,而且还是第一期呢!它的主题是,遇见。
董卿亲自去了北京的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等等等等。终于寻找到了无数才华横溢的优秀人才。其中第一期就出现了七位嘉宾。他们分别是知恩图报的濮存昕,乐于助人的无国界妇产科医生蒋励,才华横溢的商业大鳄柳传志,相亲相爱的周小林,殷洁夫妇,世界小姐张梓琳和中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先生。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要数乐于助人的无国界妇产科医生蒋励,她和她的团队在阿富汗每天最多接生四十多名新生婴儿,并且无一伤亡,有的人会觉得这没什么了不起,只要技术高超就行了。可是当时的阿富汗是一个充满硝烟的战场,随时随地都会有生命危险。并且你根本就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从天而降的炮火“临幸”,或是在睡觉时被孕妇的呻吟声惊醒。而她和她的团队们却在那里坚持了数十曰,他们真的太伟大了!
生命不会因沉默而沉沦,却会因阅读而闪亮。静下心来聆听心海的涛声,不必在乎咬音嚼字,不必在乎抑扬顿挫,只要随心而读。我想这应该就是朗读者的含义吧!
【篇二:《哈利波特》观后感】
每一个人都很喜欢看电影,就连我也不例外。但是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里头的情节扣人心弦

六:[朗读者第七期观后感]电影七宗罪观后感

【篇一:《七宗罪》观后感】
《七宗罪》是一部以宗教为题材的电影,影片围绕基督教中的“七宗罪”展开,电影集悬疑、恐怖为一体。在讲述宗教同时,映射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作为好莱坞一部经典影片,《七宗罪》给人们带来了太多感触与反思……
“暴食”、“贪婪”、“懒惰”、“嫉妒”、“骄傲”、“淫欲”、“愤怒”,这是天主教教义所指的人性七宗罪。《七宗罪》正是以这些罪展开:城市中发生了连环杀人案,死者恰好都是犯有这些教义的人。凶手John是一个变态的宗教杀手,自己认为自己是神派来的使者,代表神以七宗罪的名义来惩罚世人,他故弄玄虚的作案手法,令资深冷静的警员萨摩赛和血气方刚的新扎警员米尔斯都陷入了破案的谜团中。他们去图书馆研读但丁的《神曲》,企图从人间地狱的描绘中找到线索,最后从宗教文学哲学的世界中找到了凶手作案计划和手段的蛛丝马迹。凶手前来投案自首,这令众人都松了一口气,以为案件就此结束,怎料还是逃不出七宗罪的杀人逻辑,这次凶手瞄准的目标,却是那个犯了“愤怒”罪的警员……
提到影片,还不得不提及两位主角:萨摩赛(摩根?弗里曼MorganFreeman饰)和米尔斯(布拉德?皮特BradPitt饰),这两位新老侦探的对比很鲜明,特别是在酒吧里面对话的那一段,点出了两者不同的态度:一个是稳重、阅历丰富然而无奈、选择逃避的老者;一是个性冲动、情绪化,还带着乐观、认为可以改变世界的年轻人。在办案手法上,萨摩赛的细心和自身的文学修养,不断发现线索,才慢慢的让案情清晰可见。相比之下,米尔就显得躁动不耐烦。这案子若是单独他一人决计是理不出头绪。萨摩赛更关注罪犯传递的隐含信息以及思考深层的犯罪动机以试图找到破案关键。他们两个的性格也在向我们启示着许许多多,引发我们诸多思考……
如今这个社会,科技的发展、信仰的缺失,人们陷入无尽的空穴与幻灭之中,宏大叙事的时代已经过去,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冷漠、信仰缺失、各种幻灭的时代。影片中的社会冷漠与幻灭不断的被展示:Somerset去图书馆查阅书籍时其他图书管理员在打扑克牌,这是对知识渴望的幻灭;年轻的警探Wills和他的妻子由于受到欺骗而住进每天都会有地铁哄哄压过的房子,这是信任的幻灭;遭受威胁的女士不喊救命而要喊失火了才可以得到关注,这是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关系的幻灭。七宗罪最终是个悲剧,该死的都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剩下两个侦探,一个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一个带着满心遗憾地离开了。“卫道士”的“卫道”或许震撼了社会、震撼了世人,但是最终并没有改变世界。时间仍在继续,社会仍然在“进步”,“罪恶”依然在发生。
看完这部电影,我觉得这部影片在诉说着这样一个现实:有些东西纵然我们一时无法看到、无法了解却依然存在,七宗罪时时刻刻萦绕着人类的心灵,指引人的心灵渡向地狱,走向毁灭。米尔枪杀凯文那种无奈、绝望的表情正是对七宗罪的最好诠释,因为即使被萨摩赛告知约翰的目的就是要以他的枪杀作为伟大作品的句号,米尔仍然无法克制自己。而人类就像米尔无法摆脱“愤怒”一样无法摆脱七宗罪。七宗罪,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能称之为“罪”,最多只是一种过失。只不过当它变得极端、偏激,就会成为一种罪。毕竟,人不是神,中国的古话中也有说“人无完人”,即使是神,谁又能说在古希腊神话中,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没有缺点呢?人,总有些欲望、有些追求,但那并不是罪啊。与其说《七宗罪》是一种讽刺,还不如说是种警醒,警醒人们好好把握事情的分寸,尤其是欲望。警醒人们正视、重视自己的缺点和过失。从影片的结局似乎在向人们表明:那些人性堕落的人最终将会受到惩罚。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下,就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些被杀害的人从出生就是堕落的吗?如果不是,那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的堕落?是什么导致了他们人性的幻灭?是由于“上帝死了”的原因,还是当时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人类理性的发展?毫无疑问,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变革,但其也伴随着对宗教神学的挑战,对信仰的怀疑。
【篇二:《七宗罪》观后感】
看完《七宗罪》勾起了些想法不能算影评影后感而已写下来好了。
首先这电影不是快乐大结局反而颇有点黑色描写了系列谋杀。看完它甚至觉得身边到处是这七原罪的存在。看到很多评论说压抑黑暗。虽说世界不是a、fine、world。难道世界真的太黑暗太让人失望了?
世界的确是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不是很多想象的那么糟糕但不同处境的人眼里不一样。世界就是现实somehow它发展成了现在的样子。有美有丑什么都有再正常不过。片中的被害者不是仅仅为了电影情节而设计的人。肮脏混乱阴暗的居民区超级胖子懒惰者爱钱的律师妓女还有各种能想到和不能想到的人都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处都差不多。而日常更充斥生活的不是片中谋杀这样的重罪而是一些不足道的小“恶”。比如开车超速路口逼行人夫妻整日吵架一家人痛苦甚至你跟我说话我没耐心听。越写越觉得生活糟糕?当我先入为主地认为生活是黑暗的时候会注意力集中在黑暗的地方来证实已经有的“世界是黑暗的”想法。如果想光明的地方也会发现很多美好之处那么多有爱的时刻。于是有人想那到底是美的多还是丑的多呢?
实际上很多事没法分类成美还是丑好还是坏。拿战争来说吧。战争几乎是所有人厌恶和想要避免的从某个角度说却是好事。它不可否认地减缓了资源的竞争让激烈的矛盾缓和能换取战后长期的和平稳定的生活。同一件事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认知角度立场可以看出不同的善恶美丑。世界本来就没有固定的样子。颇为无奈的是几乎所有情况下我们看到的世界我们的想法是被自己的经历环境角度知识等等限制的看不到别人的角度。上帝创造出不同语言来隔离人和人从而阻碍建造巴别塔而真正隔离人的是每一个人看食物的角度都不同的这个事实。
自私贪婪性欲愤怒等等我认为是人天生所为生物的天性。因为人作为动物必然要靠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你没法要求一个刚出生的个体无私把食物让给别人这是基因的一部分。但是天性不代表就应该放纵它。事实上自制是让人减少动物性增强理性变为真正的人道路。很多“宗教人士”和“成功人士”实行的自制和自我约束可能就是为了达到控制自己行为的目的。同样爱也是要学习的。有些爱比如母爱可能是从基因而来为了保证繁衍和基因传递。但是更多的不同的爱是后天习得的特别是在人格发展的关键阶段幼儿期到童年期。爸妈是如何爱我我也很可能用这样的爱爱自己的小孩;爸妈如果对我严厉我也很可能用类似的方法对待我的子女甚至朋友。同样一个孤僻厌世的人如果得到足够的爱也可以变得开朗热爱生活。很多时候犯“罪”的人不是故意的他们的天性教育环境让他们在和别人相同的境况下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于是我们有法律制度和规则来限制引导人们。当你违犯的时候给予惩罚让你警醒;当你遵守的时候给予相应的奖励。
所以这个世界之所以是现在的样子是自然发展而来的是有因果的。然而这意味着我应该任它而吗反正似乎自己个人的力量太微小不足以改变什么。有些时候我就是感到失望感到压力过大就是没法控制自己怎么办。对于我无法改变一件事的时候我会讨厌甚至憎恨这种无力感。我想只有慢慢来。对于不可改变的选择接受因为这属于不可控而更重要的是我还想过得快乐有意义。李开复说,用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用胸怀接受不能改变的事用智慧辨别两者的不同。生命本身就是件够奇妙的事了而更奇妙的是作为人我们还有意识还会思考有感情能恋爱能吃能睡能读书能奋斗。这样的一个世界已经足够公平绝对公平不现实也其实是更不公平的如果你觉得它不够公平那就做出事情来改变它。这样多彩的世界没理由放弃没理由不为自己想要的奋斗。
屁话了这么多最有意义的还是行动。
【篇三:《七宗罪》观后感作文】
昨晚看了电影《七宗罪》,有点点感觉,就写下来。
开始我以为这是又一部老无所依,讲警方同杀手斗争结果失败的故事,后来发现不是,似乎这片子有点书卷味。它讲两个侦探发现一系列的变态杀人案,一个肥猪被意大利酱面灌破肚子,一个为做恶多端的罪犯辩护的贪婪律师,一个被固定在绑在床上囚禁一年的懒惰者,还有傲慢,分别对应了一个人(不记得是谁),年轻侦探米尔斯是暴怒而杀人,策划者是嫉妒。
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变态狂。现在令我感兴趣的是:为何是嫉妒杀死其他六罪?如果嫉妒是罪,那他就不该杀其他六罪;如果嫉妒不是罪,那他就不会有杀人的动机。
况且,若没有嫉妒,世界上就没有罪恶,就是说七宗罪(6+1=7)是不存在的。罪恶是因为人有嫉妒之心,若没有嫉妒之心,世界上就没有罪恶了,很有趣吧,呵呵,按这样的逻辑,人们认为世界有罪恶,是因为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嫉妒之心。
如果某人修养达到无嫉妒之心,他心中就没有罪恶了。
【篇四:《七宗罪》观后感:宗教外衣下的罪恶轮回】
一个连环杀手的故事,一部意义深刻的社会反思影片。
七宗罪,指人类恶行的分类,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Monday,爬满蟑螂的房间,一具暴食者的尸体连同尚未吃完的意大利面散发着恶臭。在现场,警探沙摩塞发现了凶手留下的字条“GREED”。
Tuesday,一位辩护律师在办公室遇害。凶手用血迹写在地板上的"GLUTTONY"再次引起了沙摩塞的警觉。还有六天沙摩塞就要退休了,而接替他的是冲动易怒的米尔斯。对于这样的悬案,他无心恋战,而米尔斯却对其情有独钟,但是却苦于无从下手。
Thursday,劣迹斑斑的艾伦被发现在自己的租室内奄奄一息。一年来,他一直被凶手施用各种药物,如今的他只是一个形容枯槁被割舌头的活死人。而他的罪名是"SLOTH"。米尔斯的妻子翠西约了沙摩塞单独见面,坦言自己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她怀孕了,却不知道现在是否应该拥有一个孩子。沙摩塞向她讲起自己年轻时的往事。他告诉翠西,失一个孩子远比想象中痛苦。
Friday,沙摩塞和米尔斯通过买通中情局的职员获取了一份阅读与七宗罪有关书籍的图书馆借阅名单。一个叫约翰杜的人进入了他们的视线。于是两人摸到了约翰的家,与他发生了激烈的额交货。奇怪的是,约翰竟然在紧要关头放弃了杀死米尔斯的机会。不久一名妓女被嫖客用奇怪的硬物杀死。惊恐的嫖客称一切都是受人指使,而凶手也在案发现场留下了"SLUT"的字样。
Sunday,一个美女被人割掉鼻子死在了家中。残忍的凶手,把电话和安眠药放在了死者的手中,让她选择丑陋的活着或者自杀身亡。而墙上则用血迹写上了"PRIDE"。就当案件再一次陷入谜团时,满身鲜血的约翰杜竟然尾随沙摩塞和米尔斯来到警局自首。他自称自己又犯下了两件案子,不过要想让他认罪,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沙摩塞和米尔斯亲自押运他犯罪现场。
傍晚七点钟,当警匪三人刚刚抵达指定地点,一辆货运车就为米尔斯送来了一个包装精良的箱子。在约翰杜的语言挑衅下,崩溃的米尔斯得知了箱子中竟然是翠西的尸体。约翰杜表示,自己羡慕米尔斯的生活因此犯下了"ENVY"的罪,希望得到米尔斯的惩罚。怒不可遏的米尔斯当即不顾一切的开枪打死了约翰杜。而他自己则成为了最后一幢“WRATH”的受害者。
在电影的结尾,约翰杜在囚车上对两位警探表达了他自己对于社会的认识,那些被害者个个都是社会的残渣,使人们所摈弃的对象。而所谓的社会准则却从来对他们都是如此放纵。因此总要有人替天行道,而这个人正是约翰杜自己。沙摩塞尽管当即回绝,但却在影片结尾黯然地道出了一句海明威的名言:这个世界是个好地方,值得我们奋斗。并强调:“我只同意后半句”。于是,直到此时导演才把他一直买在影片中的暗线公之于众,真正的罪犯源于社会对于隐形犯罪的纵容,七宗罪的惩戒也会循环往复。当米尔斯以谋杀嫌疑犯的罪名被押上了囚车,却也同时预示着在未来的某天悲剧仍会重演,而这一切都无法改变。这部影片打破了善恶终有报的传统戏剧结局,开阔的结尾与罪犯颇有哲学与现实意味的总结都为这部电影蒙上了无法逾越的悲凉,因为人性的残缺,罪恶必将永恒。
约翰杜将自己成为了上帝的使者,因此当沙摩塞发现七宗罪埋藏在宗教经典下的玄机时,导演大卫芬奇不失时机的为图书馆查阅的这场戏铺设了长达三分钟的音乐,配以缓慢的特写镜头,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让整个场景散发出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而这恰恰也是沙摩塞眼中约翰杜唯一值得称道的美德。这种人类阴暗面的唯美化处理,也正是导演本人对于人性的一种谅解。
【篇五:《七宗罪》观后感】
暴食、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被天主教认为是遭永劫的七种大罪,在你的身上,有它们的影子吗?
冬天的早晨,天阴沉沉的。
电影《七宗罪》在电脑屏幕上不断切换境头。人,也不由得惊悚起来。刚刚看这部电影,看前面部分老少警察搭档破案,觉得和一般的侦探电影并没有多大区别时,甚至有放弃的想法,直到后来才发现它的精彩。
这是部以破案为引子,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故事的背景是肮脏的城市,动荡的居住环境,对情感难以把握的人心,似乎所有的都无以为靠。影片以黑色及灰色为主题背景,色彩不血腥却具有强烈的明暗差,时常出现的狭小黑暗的房间,手电筒强烈的光线不断出现在侦案现场。
老警察沙摩塞还有七天就可以退休,命案却一桩接一桩发生,当他将毫无关联的三桩命案联系起来,意识到将发生《圣经》里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时,本打算退出此案,后还是决定留下来与新警察米尔斯一起。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指纹,直到发生五桩命案,警察却没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时,凶手约翰却来到警察大厅自首了,带着他的血淋淋的十指和平静的微笑。
这让所有人都费解,约翰主动被警察所困,那他将如何去实施他未完成的两桩命案呢?悬念顿生。影片中约翰的出镜不多,主要集中在后半部分,但却给我最深的印象。他带两个警察一起去郊外寻找最后两具尸体,坐在警车上隔着铁栏谈话的表情和语言,是全片的亮点。轻缓的语言讲述着他经手的五宗罪,眼神里荡漾着一种轻微的波浪,以至于你会觉得从他口中出来的残忍语言,都带着一丝优雅的色彩。你会相信,他所说的,都是有道理的。就是这样一个自信却邪恶的布道者,和米尔斯被激怒的粗暴神态形成强烈对比,你甚至会站在约翰的角度来说:“看吧,这就是浑身罪恶的人们!”
约翰因嫉妒米尔斯及其妻子翠茜的幸福,割下翠茜头颅让人送至案发现场,米尔斯暴怒之下击毙约翰,这种结局出人意料之外,却又似在情理中。此时,你似乎不得不佩服约翰的眼力,选中了米尔斯做为第七宗罪:“暴怒”的代替者是完全对的。而约翰自己,却是以那种邪恶自信的笑容坦然地面对被杀,因为他知道自己犯了“嫉妒”罪。约翰虽死,但他却是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死的,因为所有的都在他的掌控中,他完成了上帝交给他的任务。这个最引人眼球的结局发生在七天后的七点钟,那带着神秘色彩的“七”上。
约翰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只是这份完美过份极瑞,在剥夺了那些“罪恶者”生存权利的同时,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罪恶”。他的笑,似一个诅咒,牵引着人们审视自身。
沙摩塞,这个办案慎密、行走孤独的老警察,对于社会上存在的丑陋早已司空见怪,他会告诉米尔斯遇到抢劫时不要叫救命而喊救火,他不要孩子,因为不想让孩子出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他就这样不紧不慢地生活在这个肮脏的城市,冷眼旁观着一切。
米尔斯,脾气暴燥,却有着善良的心地,他似一个孩子般爱着家中的宠物和妻子,却因这份对妻子的疼爱,在得知妻子被杀后无法抑制的悲痛终于爆发,以至于杀死了凶手。
执法者与上帝的传道者都有罪,活在这个世界上,谁能没罪呢?
海明威曾说:“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人们为它奋斗”。看完这部影片,这两句话我都不认同。
【篇六:《七宗罪》观后感】
差不多是从高中时代买来的一张DVD上第一次看七宗罪这部片子。那个下午我把这片子一口气反复看了两遍。当时只觉得这片子又过瘾又揪心。那张DVD的配置很差,没有任何花絮,意外的是竟然带一条台三区的普通话配音。以至于后来的岁月我又看了若干遍,还买了这片子的蓝光书收藏。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仍然是一部佳作,但是经历了八百部电影的洗礼,当年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早已不复存在了。
可以反复观赏的片子并不多,七宗罪算一部。好电影都应该有自己的氛围。大卫芬奇很好地营造了这种氛围,这种氛围也许是惊悚,也许是不羁。搏击俱乐部(fightclub)和心理游戏(thegame)也有这种独特氛围。这是大卫芬奇的黄金年代。到了07年的十二宫(Zodiac)和08年的本杰明巴顿(benjaminbutton)以后,这种营造氛围的能力就逐渐消失了。以至于在不看演职员表的情况下我无法识别出社交网络(the、social、network,2010)是谁的作品。
七宗罪的成功大致在于三点。第一是它近乎无敌的剧本。它不仅紧凑,细致,合理,最后还疯狂反转。第二是演员的演技。第三就是导演细致到家的小心思。
先说说演员。摩根弗里曼,布拉德皮特,凯文史派西三个影帝级人物的演技都是炉火纯青。史派西演的JohnDoe虽然到接近尾声才出场,但是演技完全可以盖过前面两人。凯文史派西成功塑造了JohnDoe这样一个安静,冷血的天才宗教狂热分子。在他安静的微笑下其实是对于宗教的狂热追捧。以至于在囚车上阐述自己的信念时JohnDoe一度情绪失控。这与他一贯的冷静产生了极大反差。
摩根弗里曼饰演的沙摩塞冷静,细心,老练,但又常常对这个世界的丑陋肮脏产生厌恶。(有一幕他坐上出租,路旁有人斗殴,司机问他去哪儿,他只是说,去哪儿都行,反正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这和布拉德皮特饰演的米尔斯产生极大反差,米尔斯暴躁,激进,这也是最后JohnDoe得逞的根本原因。相比之下皮特的戏份不太出彩,因为他总是饰演有几分癫狂的角色。搏击俱乐部是如此,十二猴子(12monkeys)里干脆演了一个纯疯子。这部剧几乎没有其他出彩角色。格温妮丝帕特洛只是跑了个龙套就被人斩首了。
值得说说的是导演的用心。如果不是大卫芬奇的天才,纵有优秀剧本也是枉然。比如致命ID(identity)的剧本似乎更牛,但是导演的掌控能力非常一般,整个电影只是杀戮杀戮杀戮,其他的并无太多可以讨论的亮点。
胶片的噪点和颗粒质感给本片带入了一种厚重,惊险的情绪。如果缺少了胶片而用数字拍摄,很多电影的情绪将不复存在。类似的例子,比如人骨拼图或者罗兰艾默里奇的随便一部灾难片。整个电影都是在一种冷灰色的基调中度过的,室内逼仄狭窄阴暗(比如胖子的住所,JohnDoe的住所,文森的住所),探员强光手电所指之处堆积着脏乱陈杂的物品。室外永远是阴雨绵绵。阴雨天特别适合营造紧张气氛。比如人骨拼图,哥斯拉,后天,差不多都是在雨水中开场。值得一提的是,JohnDoe到警察局自首后,神秘恐怖的气氛有所缓解,导演很聪明的停止了下雨,(JohnDoe自首时刚好雨停)整个片子色调转亮。
我个人很喜欢SWAT包围文森住所的桥段。全副武装的特警队如临大敌,更加让人揣测对方的恐怖。这一段的配乐很好,在入侵脑细胞(thecell)的开头,这个桥段还被山寨了。配乐都很类似。当然后者远远没有七宗罪来的震撼,毕竟那是个晴天,再说,文森这个角色实在是有点恐怖(被JohnDoe囚禁在床榻上一年未动)。
最后沙摩塞引用海明威的话说道:”这世界是个好地方,值得我们为之奋斗———我只同意后半句。”我想这就是这部片子的精髓。从开始沙摩塞的第一个案子(妻子当着孩子面枪杀丈夫)开始,导演就在透过沙摩塞的感官铺垫这个社会的混乱。沙摩塞在家时听见窗外的尖叫,警笛,在街上看到斗殴。他目睹了太多丑陋,世界的确不是那么美好。但是同样,就像片中夜总会老板说的:”我不喜欢我看到的,但这就是生活。“
无论如何,一部片子能让人看到别人的生活,这是了不起的事情。有的时候电影的确比有解闷更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我喜欢看电影的原因。
【篇七:《七宗罪》观后感】
电影史上最成功、最具有代表性的心理惊悚片之一!
一部具有浓厚哲学意味的警世录!
用杀戮所进行的道德惩戒将对社会和人生的讽刺暴露无遗!
主演:摩根·弗里曼;布拉德·皮特;安德鲁·凯文·沃克学意
一九九五年金球奖最佳电影“剧情类”及最佳剧本奖
一九九五年柏林电影节金熊奖
九十年代最恐怖和最具悬念的影片之一
七宗罪——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被天主教认为是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曾屡次出现在《圣经》、著名绘画作品及中世纪教会人士布道的题目中,特别是在托马斯·阿奎那的宗教著作、但丁的《神曲》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论述犹为著名。
影片《七宗罪》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晦暗的背景叙述了一个极富哲学意味的犯罪故事:一个疯狂的凶手自认上帝,将对天主教七大死罪的惩戒逐条实施,在追凶的过程中,新老两界警探与罪犯斗智斗勇,最后却出现了出人意料与令人深思的结局。
影片中的七桩案件忽隐忽现,若明若暗,不时有“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片中对犯罪心理学做了详尽的描述,而罪犯通过《圣经》的道德审判来杀人,更具社会意义。一个警察最终成为凶手计划的执行者,这是对社会和人生的讽刺,还是对茫茫之中,天主那七大信条的不可抗拒,或是象征了这多罪该罚的人世间的混乱的生活秩序?
《七宗罪》是一部让人发狂的影片,它在某种程度上严肃地探讨了有意义的暴力与无意义的暴力的差别。它也激起了每一个人的“原罪”意识,看过影片的人都不免胆战心惊——用不着怀疑,你也有罪。——好莱坞著名影评人希弗·纽曼
《七宗罪》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电影语言,片中的杀手杀人并非是因为嗜血,他是凭着强大的理论信条加上妄念来实施他自以为是的通过“审判”和布道来拯救的目的,这才是最可怕的。也许他平时连一只鸡也不杀,但是他找到了依据来实施对人的毛骨悚然的谋杀,这种恐怖并非是亲眼看到某种可怕场面时感官的自然反应,而是心理上的恐怖。这使得《七宗罪》这部看起来像是侦探片或类型化恐怖片的电影脱离了某些窠臼,而与美国社会现实生活建立起了心理上的联系。——影评人丛峰
这是一部令人压抑的影片,导演大卫·芬奇玩的是一个罪犯与警察捉迷藏的游戏,游戏的核心就是“7”这个数字。“7”是隐藏在现代人性迷宫中的撒旦,在我们越来越把目光投向高科技、投向物质和现代民主的时候,导演却在影片中为我们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古老宗教中的七宗该下地狱的罪恶。当帷幕落下时,在观众心头挥之不去的是对上帝及现代人性的思考。
在人们普遍对“完善的”法律体系越来越抱有乐观态度的今天,这部电影似乎给了我们这种乐观信念狠狠的一击。正如凶手所说的:“作品完成了,大功告成,人们目瞪口呆,而又无话可说。”——网友patrick
威廉是纽约警察局的刑事警官,也是个凶杀案专家,他当了32年的警察,多年来几乎每一分钟都在辛劳地工作,他也看到和感受到了太多的不幸,他觉得疲惫极了,幸好现在还有7天他就要退休了,终于可以享享清福了。
为了接替他的工作,上司又给他派了一个新搭档——年轻气盛的米尔斯,他是和妻子翠西一同搬到纽约来的,起初翠西并不同意来这座繁乱的城市,但米尔斯认为只有这里才能让他接手一些重要的案子,于是在他的百般劝说下,翠西才同意了。威廉作风严谨,办事老成,米尔斯则有些冲动,心高气傲的他对威廉办案的方式很不以为然。
也许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了的,米尔斯的第一个案子正是威廉的最后一个案子——一个胖得出奇的男人在家中被杀了,可是在现场,米尔斯和威廉却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紧接着另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位富有的辩护律师格特被杀害,在凶案现场的地板上,凶手用血写着两个字:贪婪。细心的威廉重新回到前一个案发现场,不露掉每一个蛛丝马迹,终于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两个字:暴食。这时他们才醒悟到原来他是被强迫吃下大量的东西直到胃被撑破而死的。
威廉猛想到了《失乐园》中的语句──基督教的七重罪孽: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和嫉妒。他认为接下来还会发生5个谋杀案,分别与其他的诫条可怕地联系起来,可米尔斯却并不相信。
翠西邀请威廉来家中吃饭。米尔斯有些不高兴,但翠西却和威廉谈得很愉快。
在现场发现的指纹使格特的当事人毒贩维克多成了怀疑对象。他有前科,而且有心理疾病。但当警察赶去拘捕他时,却发现他早已经死了,在墙上写着“懒惰”二字。
通过图书馆内部的调查资料,威廉终于把目标锁定为记者约翰·多伊——一个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而将手指上的皮剥掉的变态者。但当威廉和米尔斯前去寻找他时,他已经溜走了。在约翰家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金发妓女的照片。但等他们找到她时,她也死了,旁边又是“淫欲”两个字。
到星期日,威廉就要退休了,而约翰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他又下手了。——一个女人赤裸地死在床上,旁边写着“骄傲”。威廉决定办完这个案子再退休,可约翰却突然来自首了。谨慎的威廉认为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因为还有两条罪未完成,约翰一定还有花招。
约翰招认还有两具尸体,并愿意带他们去找。这时,有人给米尔斯送了个包裹来。威廉打开时却发现了里面竟是翠西的头颅,约翰告诉米尔斯是“嫉妒”杀死了翠西。
盛怒和悲伤之下的米尔斯无法控制自己,开枪打死了约翰——他犯了“愤怒”之罪,是完成7条训诫的最后一人。
看着米尔斯被押上警车,威廉面对夕阳默默无语。
想像或者宿命
影片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醒目而惊心的单词——“Seven”,它在宗教上是个神秘的数字,这一点在《旧约》中有最充分的表现。上帝用7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7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7个头的火龙,世界共有7名堕落天使被称为撒旦。到了16世纪后,天主教更直接用撒旦的7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7种罪恶——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以及淫欲。
在电影里,7罪、7罚、7次下雨、故事发生在7天,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时,无处不在的“7”暗示着观众:它是宿命的罪与罚。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
分开来看七宗罪的罪行,每一宗并不构成死罪(上帝只告诉我们,犯下这七宗罪者,必下地狱,强调的是死后而非现世的惩罚)。所以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胖子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律师割下自己的肉——只是1磅,不多也不少;毒贩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过多而死。凶手自称犯下“嫉妒”的罪行,但嫉妒本身是不构成罪行的,只有当他因此杀害了无辜者翠西,才成为米尔斯狂怒的报复对象。
照这样的思路,凶手完全是照“主”的
【篇八:电影七宗罪观后感】
电影《七宗罪》的最后一句台词,除去引用语句的光明力量,在晦暗的影片结束之时给人以小小的生的希望,总也是对现存罪恶的一种形式上的反抗。基督教所定义的七宗罪,广义上所涵盖的远非罪恶这样简单,从其适用于所有宗教的博爱来看,所谓七宗罪,意指人类无法自控的欲望之罪。关于此,结合影片本身,尝试简单探究如下:
饕餮Gluttony
作为食欲的罪恶,以旁观者的眼睛看,影片用一个斗室昏暗的光线勾勒出一个令人作呕的犯罪现场,腐败的食品让人毫无食欲,仿佛能让人感受到现场的腐臭味,这恐怕让那些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的观众不安。在影片开头即以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情节抓住人心,惊悚片的典型特征着实叫人击节。然而警察并没有获得太多有力的现场证据,让故事在一团迷雾中继续发展。
而在进入现场前,米尔思给老头萨摩赛端了杯饮料(或者和早点有关的食物),在进入现场前,年轻人和经验十足的老警探之间的区别用这个小细节就足可管窥。其一,即是刑事案件的现场,通常不可能给人什么胃口,反胃应该是经常的事情,老者选择不进食,年轻人却相反。这至少证明,米尔思生活有规律,若不是按部就班,起码正常。再者,开头一幕交代的萨摩赛早上起来喝水的画面,按正常饮食规律,他的行为是摄取人每天需要的关键元素,而非罐装饮料或者其它。这证明了萨摩赛起码是个懂得最简单实用生活方式的人,因为他单身,不用在上班前对身边的女人说再见之类的话。
第一个案件,其实就是对个人生活最直接需要的无限放大,当生存的必要手段变成了贪婪的进食,其最终的惩罚变成了吃到死这样一种恶心的结果。我不知道圣经上关于此的描绘是怎样的,第一宗罪,再放眼看,甚至能看到整个社会对各种可食用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受害者的死因,除了头上被枪口之类的硬物顶伤,只有饮食超过极限给人身体带来的伤害。其一:受害者被迫,其二:受害者肥胖至极,这样的死亡方式,有点死得其所的无奈,其三:凶手作案手法用在受害者身上有种极端的讽刺意味。
关于食欲的思考
如果把日常生活中节制的食欲看作一种具有神明意志的行为,符合所有道德准则的话,食欲不仅是必要的,甚至可以变成一种美德。世界纵然不甚美好,有能力为之奋斗的前提却是如此的物化,既然无人能够免俗,那所有可能称之为奋斗目标的东西,全都逃不开其物质性的根本。电影用饮食开头的这一宗罪,除却借一个令人意外的开场增加悬念电影的可看性,其电影之外的暗喻,在镜头下面,隐藏的是一种让人不安的真相:没有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何来所有人类社会的一切?
贪婪Greed
人类种种的欲望,无处不见贪婪二字。故事把贪婪的受害者设定为知名律师,大约在那样的社会体制中,律师不仅体面,而且收入可观。在第二案件的现场,有一个俯拍的镜头,那办公室之豪华宽大,让人在注目现场血迹的同时,不禁感觉到扑鼻而来的铜臭味。律师的死因与威尼斯商人中一磅人肉的情节如出一辙,关于名著的情节我无意细考,而死在豪华的厅堂内,死者有如被上帝之手裁决,其视觉上的发人深省完全不亚于莎士比亚名著所创造的情节桥段。故事至此,已不仅仅限于宗教层面,编者开始把描述案件当作反观社会整体的手段,逐步深入黑不见底的人性的深渊。
探寻贪婪的表象之下
关于第一个案件,米尔思与萨摩赛有小小的摩擦,老干探认为凶手没有明显的动机,一定还有下文,年轻人则血气方刚,以警察的惯性思路来判断案情。而当第一个死者胃里面的残片引导出两个案件的关联后,证实了案件之间的联贯性,萨摩赛退却了,他想要选择安静的过完警探生涯的最后一星期。米尔思却一往直前,虽说表面上拒绝老头的帮助,但是在下一个案件发生前,他只能冥思苦想。米尔思的工作状态具有普遍的共性,而萨摩赛则一如凶杀电影中常常出现的引导者一般,睿智又不乏凡人的弱点。
两个案件,两个警探,矛盾重重,这时米尔思的妻子开始介入,一顿晚餐,一种任何国度都会用的交流感情的手段顺利化解两人本来就不大的矛盾。这里出现了翠茜的愿望:希望丈夫能在新环境中尽快与新环境融合。这看似简单的晚餐,实则在不经意间将两个案件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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