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顿·亨特6篇
莫顿·亨特一:读《走一步,再走一步》有感600字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也越来越会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关注生活了,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了。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又是一种恍然的顿悟。当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后,我从作者的这件往事中感悟到了一个人生的哲理,它是一笔人生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写的。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小时候的亨特体弱多病,一次他跟随伙伴冒险爬悬崖,由于恐惧,他上不去也下不来,陷入了可怕的两难境地。天黑时,好朋友杰利带着他父亲找到了他。在父亲的指点下,他一步步地爬下来,终于脱险。
合上书本,我的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股深刻的感悟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对这篇文章的感悟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亨特的父亲,在亨特遇到困难,上不去下不来的时候,他没有用最直接的方法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对孩子成长最有帮助的方法——鼓励。父亲在亨特失去信心的时候,激励他一步步地走下来,使亨特重拾信心。也让亨特在那次爬悬崖的经历中学会了不少战胜困难的经验,以及人生的哲理。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冲上去一下子把亨特抱下悬崖或是找架梯子让亨特爬下来,亨特就会父亲生产依赖性,不会自己独立地面对并解决困难,也就不可能写下《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含义深刻的文章,更不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所以,我非常钦佩文中的这位父亲,钦佩他对孩子的这种独特的教育方法。
另一方面,就是亨特在爬下悬崖后所获得的人生哲理: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的艰难险阻有多么大,有多么可怕,都是可以分解的,一个大困难分解成多个小困难,化整为零,化难为易,就不难克服了。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走一步,再走一步,定能战胜一切困难,赢得最后的胜利。
想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不是也有类似的经历吗?记得小时候蹒跚学步,妈妈搀扶着我,爸爸蹲在远处,朝我呼唤。虽然我很想直到爸爸身边去,但是我不敢挣脱妈妈的怀抱,我不敢迈出我人生的第一步。“啊!这条路多么遥远,”我想,“我会滑倒摔跤的!”爸爸看出我很害怕。“别怕,孩子,”他安慰我说,“来,到我这儿来!一步一步慢慢走。”于是,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左脚,颤颤巍巍地迈出了我人生的第一步,可是,我却摔倒了,我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妈妈想去扶我起我,但被爸爸拦住了。他不断地安慰我,鼓励我,我又重拾信心。就这样,我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到了父亲身边,投入了他温暖的怀抱中。
《走一步,再走一步》为篇文章给我的启示很多,它使我懂得了如何去战胜困难,启发了我在生活中要关于感悟,沉着冷静,善于思考,这样就会有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我要根据我所受到的启迪,一步一步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成功的理想之巅!
莫顿·亨特二:走一步,再走一步_再走一步800字作文
走一步,再走一步,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也是一个人通往成功的金钥匙。
美国的著名作家莫顿·亨特就是靠着这样普通却坚定的信念走向属于自己的胜利的。读完他写的这篇课文,我的内心久久激荡,不能平静。是啊,人生本就多磨难,而展现在我们青少年面前的路就更是充满了未知和挑战,在这条路上,我们望不到前方充斥着什么坎坷,也看不到迎接我们的究竟是金色的果实还是狰狞的恶魔,所以,我们靠不了别人,只有靠自己,靠自己一步,一步走下去。
因为身处这样的绝境,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去面对,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接受这个信念: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步一步踏实稳重地坚持下去,总会有看到阳光的那一天。大家都知道,世上没有翻越不过去的高山,没有倘不过去的河流,那自然也没有走不过去的路,哪怕这条人生的路荆棘遍布。
可哪又有什么关系呢?鲜花不会因为明天的枯萎而放弃今天的开放,小草也不会因为将来的衰败和零落而放弃向上的希望,它们都在努力着,为自己,也为生活增添一份色彩,所以,我们,身为万物之灵的我们,就更没有任何理由退缩,只需要牢记一点:走一步,再走一步!
这使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那是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学校后面的一条小马路因为施工,所以不能通过,而我们住在这边的学生,必须要走过架在上面的那道摇晃的石板桥才能去上学。很多次,面对着那冰冷坚硬的桥,我退缩,也犹豫着。这时候,那句话就会清清楚楚地响在我的耳边:走一步吧!再走一步!没有什么路是走不到尽头的。
想着,我深呼吸一口气,站上去。果然,这座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我也有了信心,一步步踏踏实实地走着,很缓慢,也很开心。终于,我跨过了这座拦住我的桥,来到了学校,越发觉得内心中升起了一股类似于自豪的感觉。因为,我知道,我跨过的不仅仅是桥,而是内心的独木桥,是最真实的恐惧!
所以,我始终坚信:走一步,我们能看见希望,再走一步,我们就走向了成功!
莫顿·亨特三: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刚放假的三天,我就沉浸在这套书里。宁愿在家看书也不愿出去玩,连说话的内容也都是围绕着《猫武士》。每看完一节,都兴奋地在地上又是叫又是喊。连电视都不看了,一有时间就看,还把书放在枕头下。已经有很长时间没看到这么荡气回肠让我牺牲睡眠来看的书了。这套书不仅情节跌宕起伏,更让我喜欢的是它营造的整个的气氛,有些神秘,但又美好。
猫族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在族与族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在今年学校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图书博览会上,我买到了早就梦寐以求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猫武士》。
读过《猫武士》,我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久久不能放下,接下来的几天又看了几遍。读过《猫武士》,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忠诚与狂野自由。
书中的小猫是那么的勇敢。为了亲人,为了朋友。不管前面有怎样的危险,有多么的可怕,都毫不害怕,勇敢地去面对,战胜它,这才是真正的勇敢。
他们团结、勇敢、忠诚、互相帮助。这是对族长的一种信任、宽容。为了族群,上刀山,下火海,抛头颅,洒热血都在所不惜。
希望我们也像猫武士一样勇敢、忠诚、自由,即使有再多的困难也不怕。这就是“猫武士”这个神圣名字背后的精华。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猫武士》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内容是这样的:
宠物猫拉斯特在一次特殊的机会中加入了雷族,成了一名学徒——火爪,后来又成了一名武士——火心,他一次次经历了艰辛万苦,最后成了一名族长代表,虎星死后,火心终于成了族长——火星。火星连连丢掉了七条命,最后,他等影、河、风的族长死后,火星成了影、河、凤、雷的族长。从此以后,猫族和平共处,这片森林也变得祥和宁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火星,他历经千辛万苦,为保护族群连连丢掉了七条命,他勇敢、敏捷,有智慧,所有的猫都佩服他。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勇敢,充满智慧和勇气,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这样的孩子。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读了本系列故事《猫武士》,这个故事描写的特别生动和有趣,看的我废寝忘食。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做火星的家猫如何从学徒到武士,再到族长代表,最后成为一名雷族族长的经历。
它经过艰苦的训练,在与其他族群和外来侵略者的斗争中,表现出了对族群的忠诚和勇气,对敌人的勇敢,赢得了雷族众猫的拥护和支持。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我要向火星一样,对待同学要诚心,遇到困难要勇敢,和同学们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使我们的班级变得更加团结,更加有爱,成为真正的武士。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我最喜欢故事的主角——火心,因为火心很勇敢,勇敢不是平时在朋友面前炫耀自己,不是在危险面前畏惧,苟且偷生;勇敢是为了朋友,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要的人,不管面前是怎样的困难,多么可怕的危险,都挺身而出,毫不畏惧。这才是真正的勇敢。火心做到了。有的人忠诚是用嘴说的,而有的人忠诚是做出来的。
书中的虎掌虽然表面上对雷族忠心耿耿,可暗地里却心怀鬼胎。甚至到了对自己的族长痛下杀手。要不是火心及时赶到,可能这个表里不一的恶棍就成为了族长。而火心却从不在族猫面前夸耀自己,而是默默地为族群奉献。火心也做到了。所以,我最喜欢故事的主角——火心。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我从小就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养猫。也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看《猫武士》这部惊险刺激的动物小说。合上书,一个个个性鲜明的猫武士浮现在我的眼前,有智勇双全的火星,骁勇善战的黑莓掌,顽皮可爱的松树飞,野心勃勃的虎掌。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火星。
《猫武士之蓝星的预言》是《猫武士》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作者是英国女作家艾琳·亨特。这本书讲的是一只雷族猫由生到死的成长过程,从幼崽到学徒,再到武士,最后到雷族族长。它的名字也有所改变,从小蓝到蓝爪,再到蓝毛,最后到蓝星,它经过大小战斗70多次。
蓝星的母亲是月花,孩子是石毛和雾脚,姐姐是雪毛,武士有狮心、虎掌、白风、黑条、长尾、奔风、柳带和鼠毛,学徒有尘爪、灰爪、乌爪、沙爪和火爪。
蓝星担任雷族族长时,雷族一共有4位族长代表,按照武士守则,只能有一位族长代表接替蓝星成为族长,这些族长代表分别是红尾、狮心、虎掌和火心。红尾被虎掌杀死,狮心在和影族的战斗中死去,虎掌被赶出了族群,后来被长鞭杀死,最后只剩下火心。
有一次,狗群进攻雷族,双方战斗中,火心为了杀死狗群首领,就把狗群引向悬崖边,火心在前面跑,狗群在后面追,突然虎掌出现了,把火心扑倒在地,等狗群接近时,虎掌突然跳起窜上了树,火心只能闭眼等死,它已经闻到了狗的味道,过了一会儿,它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被狗衔在口中,突然蓝星出现了,把狗群首领撞向山涧,在狗群首领掉进山涧的一刹那,抓住了蓝星的后腿,蓝星和狗群首领一起掉入了山涧,蓝星就这样牺牲了。为什么蓝星要救火心呢?因为蓝星收到了星族的一条预言,说火会拯救我们的族群,蓝星仔细想了很久,认识到火心是火,所以为了救火心,牺牲了自已。
蓝星的一生是辉煌的,是一位伟大的族长。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人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我要学习拉斯特的,不怕苦,不怕累,机智和勇敢的精神,争取做一个好孩子。
猫武士读后感600字
如果说《猫武士》中第一部里的猫群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那么第二部里众猫却历经磨难。这一部里,黑莓掌是主“猫”公。他的父亲是虎星——一只贪图权力、野心勃勃、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万恶的猫。虽然虎星在他出生前已经死去,但是,黑莓掌仍受到群猫的歧视,甚至连智慧的族长火星也不能肯定自己仇敌的儿子会不会背叛族群。不管他做什么来证明自己的忠心都没用,因为族里总是有那么几只不相信它的猫。他虽然很清楚别的族猫对他的不信任,但是在妹妹选择了到影族生活的时候,他仍然选择留下,并且付出了加倍的努力来取得大家的信任!
有一天,他在梦里听到了星族(族群猫的信仰,死去的猫都会进入星族,除了坏猫)的召唤,让他去太阳沉没的地方聆听午夜,这样才能拯救四大族群。尽管对太阳沉没之地一无所知,但是拯救猫族的责任感让他带领着火星的女儿鼠爪以及其他族群的四只猫,前往一个未知的领域。
经历了种种磨难,甚至是死亡的威胁后,六只勇敢的猫终于找到了午夜——一只睿智的母獾。她告诉他们“两脚兽”(人类)会毁了森林,猫群必须换个地方生存。他们回到森林后,努力说服了群猫,来了个大迁徙。在迁徙过程中,猫群和平相处,同甘共苦,终于找到了一个新家园。
黑莓掌以前一直相信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鹰霜。他为了维护鹰霜,甚至和自己深爱着的鼠爪闹翻。可他并不知道,鹰霜其实是一只和虎星一样野心勃勃的猫。他甚至想让黑莓掌杀死火星,但最终被黑莓掌识破了,黑莓掌亲手杀死了鹰霜。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我从黑莓掌身上看到了过人的勇气,学会了要维护正义、打击邪恶。他的坚持和勇敢激励着我,让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无论是遇到艰难险阻,还是不公正的待遇,都能够冷静面对并且努力克服!
猫武士》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宠物猫拉斯特,在主人的家中悠闲地生活着。他没有想到,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深处,存在着雷风影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他们秉承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森林,为了生存而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了雷族,成为了雷族的学徒,得名火爪,刚开始族群的人都嘲笑他,是一只宠物猫,不会什么技能。但他运用他的勇气和智慧,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族人的认可,并成为了族长,带领族群统治了整个森林。
莫顿·亨特四:《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择”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择”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一定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择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非常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积极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运动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因为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讨厌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可以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能力。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择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因为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所以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现在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必须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必须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因为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大量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助“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现在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文化大革命期间红卫兵的疯狂行径,他们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还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一经煽动鼓舞,便形成了一股极为疯狂可怕的力量,这时理性完全被压倒。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www.99zuowen.com,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但我觉得这点又不知如何解释毛主席的身份地位以及他思想的适用性)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
乌合之众是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的巨著,前一段时间家里没装网络,闲来无事就买来翻了翻,因为自身水平有限,读完后感觉明白些道理却又无从说起,今天看了杨涛大哥的读后感,真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第六条尤为重要),这里转来给自己做个记录顺便给想看这本书的朋友们也分享一下。
1、什么是群体。具有共同意识活动的人们,构成群体。所谓群体,是指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相同的意识活动。当他们的意识活动不同时,就不再是群体。群体有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主动型群体是指人们主动、自愿加入的群体,如政党、团体等。被动型群体是他们未必认识到自己已经成为群体的一员,如电影院里看电影的一群人,一旦遇到影院失火,慌乱之中,有了共同的意识。又如持有股票的群体,在面对股市突然暴跌时,他们也有了共同的意识。
2、群体形成的根源与逻辑。群体之所以会形成,是因为他们具有了共同的意识。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有相同的意识呢?其根源在于人生存的欲望与本能。生存是人的第一本能,繁衍是人的第二本能。其它一切行为及行为产生的意识,都根植于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为了生存,活不下去的一群人会成为一个群体,这是起义者和革命者之所以聚成团的原因。为了生存下去,人们需要占有资源,为了占有资源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团体,在这些团体中,人们的意识都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有一种群体看似不为生存,如人体炸弹的执行者群体。他们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肉体作为炸弹,表面看是反人性的,违反人的本能的。这与先天本能与后天教育有关。人的本能是维护自我个体的生存和繁衍,但也有维护种族生存繁衍的潜意识。这样的潜意识与后天教育结合,人们会形成一种自己认可的意识,即便这种意识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3、群体的特征。群体之所以成为群体,是因为群体中的个体意识被抑制了,以至于群体意识取代了个体意识。因此,在群体中,意识变得简单、单纯,所以,群体的表现有时候看似很荒谬,实则有其本源。群体特征之一是行动的统一性。由于意识单纯,群体很容易被激发,从而做出冲动的行为来。如影院失火后,有人大喊一声,“这里有出口”,此时,不管这个出口是通向生还是死,群体往往会一窝蜂涌过去,甚至会因此而造成一些人被踩踏致死也在所不惜。群体特征之二是思维的低智能性。由于群体意识相同,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偏离群体意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被排除的。也正因为如此,群体中的思维逻辑往往是简单的,缺乏发散性和开放性,这就注定其智能水平比较低。如今我们回想,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那些年轻人,经常做出一些在今天看来很荒谬不经的行为,比如虐待其他人,毁坏文物。甚至一些当事人自己事后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一切都是正常的,不这样,反而不正常。这正是当时他们处于一个群体之中的表现而已。
4、群体中的领袖。群体中的领袖诞生,有很大的偶然性。由于群体意识的单纯,要获得群体的认同,则必须有与大众相似而又不同的行为。这就注定那些高智商、超水平的人往往不会成为群体的领袖。相反,群体中的领袖更多时候是平庸的,是与大众相似的。他看起来的与众不同,往往是成为领袖之后刻意包装的。比如,在一次会议上,如果要确定张三还是李四为某项任务的负责人时,决定因素往往不是张三和李四的能力,而是最先提议者选的是谁。最先发言的人如果提出了张三,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就放弃了李四。再如,在影院失火的时候,大喊出口在哪里的人,也许事先并无意识,只是一种逃生的本能,但出口如果真的错了,陷入的是死路,大家都死在了那里,也没有人说三道四。但如果侥幸出口果然是生路,那么,大喊一声的人就可能因此成为英雄,成为群体中的领袖。在群体中,认同领袖,往往不需要更高智能,而更需要偶然的机会。所以,群体中的领袖,并非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而更多的是平庸者。我们看看美国建国200多年来选出的总统,真正优异而为后人传唱的,又有几人呢?同样道理,人家民选总统都平庸的居多,我们世袭的皇帝制又怎么可能选出最优秀的人做皇帝呢?领袖乃是普通人,英雄乃是偶然。这是群体中的基本特点。
5、如何激发群体的行动力。群体既然意识行为单纯,那么,激发群体行动力,就要使用简捷的语言,并且要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反复宣讲。也就是勒庞所提出的:断言、重复。在此基础上,群体会自然地互相传染。断言,就是不给你第二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杜绝了思维的多样性,才容易激发群体的行动力。战场上,首领一声吼“跟我上”,胜过千言万语。其他随从者当然就不会耐下性子仔细想一想这句话对不对,应该不应该遵从,而会一跃而上。重复,就是把断言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说。最简捷有效的方式,就是以前的大字报、标语。比如,“只生一个好”,就是一条很好的标语,各地到处都是,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去思考为什么,只会顺嘴就说出只生一个好,并把政策贯彻到自己的骨子里。“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会变成真理”,人性懒惰,思维更懒惰,是不愿意多想为什么的,所以,一句谎话如果翻来覆去地重复,大家就会以此为真,真话反而没有人信了。
6、群体中的个人如何超越群体低智能。我们学习群体理论,目的在于理解群体特征,从而掌握群体动向,自己则能顺利地超越群体。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很难的。首先,个体既然成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共同的意识,要想超越,就要先否定自己原来的意识。而人性中的以我为主,又注定了人不会轻易否定自己,所以,群体中的个体要超越群体的低智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个体要想超越群体低智能,首先就必须认识自己,然后否定自己,将自己从群体的圈子里拔出来。然后再来研究群体的特征,并由此思考超越之法。但这个过程往往是痛苦的,因为群体中没有人会支持,你还必须假装与他们一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考验面前,人们往往会放弃自己脱离群体的努力。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都有共同的意识,要想赚钱。也正因为如此,他与其他股民一道,都是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经常与大众思想不一致,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他需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却又时常要遭受市场的惩罚以至于不得不怀疑自己是错的。要想从中脱离出来,其实很难,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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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顿·亨特五: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350字
最近,我又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世界文学著名的其中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在这里,我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塞尔玛·拉格洛夫来自瑞典的,他也是一名著名的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尼尔斯的故事。一个小精灵把尼尔斯变小了,因此尼尔斯具有小精灵的身体,会说动物的语言;晚上,眼睛看东西就像白天看得那么清楚。后来,他家的www.99zuowen.com雄鹅莫顿飞上了天,尼尔斯也坐在莫顿的身上飞上天,遇见了大雁阿卡,就跟它们去拉普兰。
在路上,它们听说了许多传说故事、也帮助了许多动物,摆脱了狐狸斯密尔的追踪,最后到大了拉普兰,又回到了尼尔斯家。最后尼尔斯变成了真正的人,不像以前那么小了,可是他不会说动物语言,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我认为这本书真是一本有趣的书!
我非常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
莫顿·亨特六:向前走作文600字
你是否因为被挫折的打败而消沉?你是否因为生活的种种不如意而用哭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你是否在成长的路上因为路的泥泞而被绊倒?是的,我们都是如此过来的,别让这些占据了我们的生活。
被挫折打败又如何?调整心态,从头再来。不如意又如何?生活总是充满无数的不如意,擦干眼角的泪珠,用自己的方法去把那些不如意统统变成如意。被绊倒又如何?谁敢说自己的道路上没有一两段泥泞的难走的路,拍拍身上的泥土,站起来!我们就是打不死的小强。
我们正值青春,会因为成绩的不理想而不敢面对爱我们的人。会因为一些事情,认清生活的黑暗,而害怕向前走。会因为生活的压力、无奈而总是回想走过的路,却不敢尝试未走过的路。我们为什么要这样的向前走?这样走的是否有意义?我们要的到底是什么?几十年后再回想,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不,我们不要这样的生活,我们要像【走一步,再走一步】的主人公莫顿·亨特一样,在父亲的鼓励下,哪怕前方是悬崖,也大胆的充满自信的往前走。更何况,我们的生活不是悬崖峭壁。
用消极的态度看,生活是一条曲折的弧,总是充满了困难,用积极的态度看,把这条弧拉直,它就是一条平平坦坦的直线,所有的困难都被分解成一个个小困难,然后一个个解决,最后困难就化为乌有了。
前方等待我们的不一定是荆棘密布,不一定是陡峭悬崖,不一定是泥泞不堪,而是成长,
是快乐,是希望,是信念,是责任,是挑战,是突破……
向前走,哪怕生活再痛苦,道路再难走,我们也要向前走!努力向前走!勇敢向前走!大步向前走!无所畏惧的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