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文章6篇

时间:2018-11-17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一:[小说文章]小说潮流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二:[小说文章]谈谈小说

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作文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三:[小说文章]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篇一: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今天是个好日子——周末。阳光明媚,灿烂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投下的光影。一阵清风吹来,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小鸟在枝头唱着欢快的歌。我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书——《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真好看。讲的故事是一个小女孩上幼儿园,他的妈妈老是跟他转学,最后他来到了一个最适合他的学校——巴学园。他上课的时候把柜桶开开关关,有时候她突然站起来。又一次,小豆豆和其他同学还有老师一起去野营,在晚上的时候,很多同学办成归去下别的同学,有时候“鬼”会突然出现在别的同学面前。小豆豆在学校的篱笆下面串来串去,把衣服刮烂了,是个调皮的小女孩。后来,在老师的帮助下,他又变得很可爱。
这本书里的小豆豆很可爱,表面是个调皮的孩子,其实他是个很乖的孩子。我建议你们也买这本书看看吧!
【篇二: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大家好!今天我推荐的书是《八十天环游世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没错,对我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有益的,怪不得比尔盖茨说:“所有的成功者都是阅读者。”我特别爱读书,我从书中获得了无限乐趣。
今天,我要给同学们推荐一本书,书名是:《八十天环游世界》。这本书,令我觉得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美国绅士福克先生与仆人经历千难万险,终于完成了人们眼中纯属疯狂的一个壮举——八十天环游世界。真本书情节升腾又跌宕,让人感到紧张,趣味横生。在书中,我佩服福克先生。因为福克先生是自信的,对旅行充满自信,是自信让他取得成功。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心。从书中我更体会到时间的宝贵。福克先生说:“争分夺秒,利用好时间,就没问题了。”他在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用的是争分夺秒,用的是自信。这,就是他成功的关键。
我相信,利用好时间,利用好自信,所带给我们的力量,一定会作出比八十天环游世界这一更大的壮举!
【篇三: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感动小学生微型小说全集》。
这是一本很值得我们去看的书,故事情节亲切感人,也是我们的最佳课外读物。
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很动人,有优美的语言,会心的微笑,感动的泪水……这里的一花一叶都缀满了真善美的晨露,晶莹剔透,美丽动人。比如说书里有一篇文章——《冠军母亲的诞生》,使我印象非常深刻,它讲述了母亲为了给儿子程亮交学费,天天在城里卖菜,有时街上穿制服的人不让卖,每当穿制服的人一出现,母亲就没命地跑。时间一长母亲就不怕了,因为她实在跑得太快了。儿子程亮看到县里要举行长跑运动会,他为自己和妈妈报了名。运动会开始了,谁知发令枪一响,那女人跑的快极了。连学生模样的大男孩也追不上。接着记者来采访程亮,程亮说:“从小到大,我都紧跟在妈后面,如果你有这样一位妈妈,你也会跟我跑得一样快,可是……我真的不希望天下有另外的妈妈也能跑得这样快!”
品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母爱源远流长,母爱不是人生中的一个凝固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就是这条河造就了我们生命的美丽之花。也许我们过着最平淡的生活,也许我们活得光彩夺目,但是母爱却始终渗透在生活的一点一滴里。
同学们,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希望同学们能够买这本书,品读动人的故事,体会优美的语言,露出会心的微笑,留下感动的泪水!
【篇四: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书的孩子。一有空,我就会去泡书店,一泡就是一下午;要是哪天晚上不读书,就睡不着觉。我读过《安徒生童话选》、《淘气泡马小跳》…………
现在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笑猫日记之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有让我印象特别深的,讲得是:有一天地震了,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它们的胖头、二丫、三宝走丢了。于是,笑猫在找虎皮猫和它的孩子的时候,在废墟里听到歌声,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在唱歌,小女孩因为怕自己睡着了,就没有人来解救她了,所以小女孩就唱歌让别人发现她。笑猫看这个小女孩很可爱,就是嘴唇有点儿干,笑猫就找来水,拿给小女孩喝,并给了小女孩一个甜甜的微笑,最后又找来人救出了小女孩……
这些故事,会让我哈哈大笑,会让我默默的流泪,会让我生气,有时还会让我忘记吃饭,使我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我向你推荐这本书,里面有精美的插图和许多有趣的故事,会让你爱不释手,欢迎大家都来看一看。
【篇五: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笛福的着作——《鲁滨逊漂流记》。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情节是那么跌宕有趣,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扣人心弦。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抱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具有坚强意志的人。在一次航海中,穿在南美洲的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鲁滨逊在岛上经历了种种磨难。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了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就为这个俘虏其名为“星期五”从此他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有一次鲁滨逊发现了一艘英国船,终于得到了离开黄岛的机会。
这本书每一个情节都主宰着我的喜怒哀乐,每一个人物都牵动着我的心,我陪他们一起悲伤和欢乐。他们陪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篇六: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把他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叫奥斯特洛夫斯基,他出生在乌克兰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11岁便开始当童工。1919年加入共青团,随即参加国内战争。1923年到1924年加入共产党。由于他长期参加艰苦斗争,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到1927年,健康情况急剧恶化,但他毫不屈服,以惊人的毅力同病魔作斗争。同年底,他着手创作一篇关于科托夫斯基师团的“历史抒情英雄故事”。不幸的是,唯一一份手稿在寄给朋友们审读时被邮局弄丢了。这一残酷的打击并没有挫败他的坚强意志,反而使他更加顽强地同疾病做斗争。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虽然出身贫寒,但是他自强不息、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勇斗病残、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终获成功。
希望大家喜欢!
【篇七: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推荐的书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语言虽然通俗易懂,但是总让人回味无穷,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温暖。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女作家黑柳彻子写的,她笔下的小豆豆是我最喜爱的人物,小豆豆纯真可爱,有时,她的一举一动常常令我哈哈大笑,比如说:她心爱的钱包掉进水槽里了,小豆豆竟然从校工室里拿出铁锹挖粪井;一次,小豆豆一只手吊着树干,校长先生路过,问小豆豆在干什么,她稚气地说:“我在学牛皮吊在树上的样子。”……
我更羡慕小豆豆有一位宽容的妈妈和一位平易近人的小林校长。小豆豆的妈妈虽然已经知道了女儿被退学的事儿但并没有马上告诉她而是等小豆豆到了二十岁才告诉她,如果小豆豆的妈妈立即告诉女儿这件事情那对她的影响是多么大呀!而小林宗作校长则听了小豆豆四个小时的话也不打哈欠或是做出不耐烦的样子,在巴学园学生们可以各取所好想上生物就上生物,想上算术就上算术,中国家长一定认为这是一座坏学校实际上老师是为了知道他们的爱好,并有效的的施教。校长先生从不斥责学生,平等相待使学生们能大大方方地与他说话培养了学生良好的人际关系。连教室也与众不同是用废弃电车做的。为让学生能营养均衡把食物分成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如果不全只需要对校长先生说一声:“山”或“海”校长先生身后的校长夫人就会从锅里拿出相应的食物……对于中国学生来这些可能是无法想象得事,就像在听天方夜谭可这是真的,如果巴学园至今还在我一定要去读一读,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上课,可以在电车教室学习,可以……
童年的香味儿和千金难买的教育真言就在《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阅读品味这本书。
【篇八:推荐一本课外书作文】
近几天,我在读由曹文轩著作的《草房子》。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刚读几页,我便爱不释手了。书的情节是那么跌宕起伏,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扣人心弦。这本书在我眼前似乎已不是一本书了,而是曹文轩老师用那深沉、饱满深情的话语在为我有声有色地诉说着童年生活中的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被深深吸引住了。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长篇小说。文章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新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真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幕老人在最后一瞬间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感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是啊,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像一粒粒璀璨的珍珠,启迪着我们的人生。在这六年中,我的经历正如男孩桑桑一样,过着虽不富裕却平稳的生活。小学六年的生活快结束了,但在这六年中有老师的启蒙教育,有同学们的关心、爱护……一切的一切都令我终身难忘。
同学们,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受益匪浅,一定从书中挖掘到宝藏!

四:[小说文章]我和新书的故事作文

【篇一:我和新书的故事】
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书。
书伴着我成长。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缘,大约一周岁时,我就已经能坐在澡盆里边玩边看一种特别的书——洗不烂、撕不破的“洗澡书”了,刚开始看的书的内容是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的图案。随着我的长大,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文字,让我的眼界开阔起来。从童话到寓言故事,从神话传说到历史典故,从短篇文章到小说。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造福于人类的女娲,伟大胸怀的岳飞;我学会了辨是非,识美丑;培养勤劳、勇敢、忠诚正直的品格。
书是我的老师,它无穷无尽的知识,为我解答各种疑惑和难题。比如,看见猫在追老鼠,我就在想:猫为什么会追老鼠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找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知道了猫原来是喜欢老鼠身上的牛磺酸才追它呢。当我读书看报遇到不会的生字时,都可以请教书桌上的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越多,就越让我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它是我前进上的指航灯。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状态很浮躁,成绩不理想,让父母操心。妈妈送我一本好书——《心灵鸡汤》,我仔细阅读,张海迪、海伦凯特等人物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深深地鼓舞了我,激励我恢复信心,奋发向上,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书是我的朋友,长大了,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在书香里畅快地遨游。现在,我最喜欢一些文学类的书籍,比如:《儿童文学》、《感动青春》、《实用文摘》、《读者》……书,为我铺展开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带我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书,为我讲述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故事,引领我做人的道理;书,为我展现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激发了我为民族复兴、祖国富强而不懈努力的壮志。
我爱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会一直爱护它、阅读它、品味它。
【篇二:我和新书的故事】
那年,窗前的柳树刚刚发芽,小小的我坐在窗前,翻开妈妈送给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人生中自己阅读的第一本书——《法布尔昆虫记》。依稀记得翻开书的那一刻,好奇,欣喜,惊奇交织在一起的感觉。那次,我第一次知道菜粉蝶最爱吃的是卷心菜,屎壳郎是大自然的清道夫,蜜蜂是群居的昆虫……惊叹于书中的世界,我从未体验过如此美妙的感觉。小时候,只觉得自己比别人多知道了些,走起路来头便抬得高高的。殊不知自那翻开书的一刻起,书籍的力量从指间传来,流过心头,化作各种看书是的奇妙体验和知识,驻于灵魂。
在我十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礼物是一本书。但我翻开新书时,浏览目录:“小桔灯”这三个字赫然映入我眼帘。原来,这感觉相知已久的名字是冰心奶奶的作品,我一下坐好,翻看这墨香四溢的书页,打开到《小桔灯》这一篇,仔细的品读起来。原来,这讲的是冰心奶奶年轻时,到朋友家拜访时,发生的一件令许多人感动的事。
文中的小姑娘是故事重心人物,她的父亲是地下党员。因为党组织受到破坏而离开了家,她的母亲受到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在这场事变中,这个小姑娘是镇定、勇敢、乐观的,她一个人上山打电话,请大夫,还做了一盏小桔灯送给冰心照路。还说,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我妈妈就会好了。文中,“一定”两个字表示了她的坚强信念。书的结尾部分的一段文字,尤其让我印象深刻:“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桔灯,慢慢地……我似乎觉的有无限的光明”我想,那盏朴素的小桔灯的光虽小,却照亮了那天冰心的一方山路,也照亮了我的心。小姑娘的坚强和乐观深深的鼓舞了我,让我懂得了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和困难,都要坚强的面对,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那些与书籍为伴的日子,是心灵最快乐的时光。是的,书籍是我们最真诚的朋友,永不背叛。当我阅读了《名人传》,那位叫做书籍的朋友告诉我,唯有该疯时疯,该

五:[小说文章]书的故事作文

【篇一:我与书的故事2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伟人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是的,书,就像是一位无声的老师。
书,对于我来说,也是有历史的,我小时候看的书是和现在不同的……
小时候,我喜欢看童话书,听童话,因为童话在我当时认为都是好听的,谁小时候都喜欢听童话。
在大一些,连环画渐渐的进入我的视野,因为连环画有趣、生动,于是我又开始看连环画了。
在大一些,我不再局限于这一些输了,我开始看科普书,我开始吸取科普书的只是,因为科技使人进步,所以我看科普书。
不知什么时候,“电脑”这个新名词被我爸爸发现了,我又开始看电脑书,学习电脑。
不管怎样,书,都是我最好的老师。
【篇二:我和书的故事300字】
书,让我知道了人间的喜乐悲伤;书,开启了我的想象大门。同时,通过读书,也让我了解了许多解决问题的办法。
有一天,妈妈给我剪指甲,我问妈妈:“您的指甲那么长,怎么不剪呢?”妈妈说:“我不像你,我爱干净,虽然指甲长,但是我将它洗得干干净净的。”妈妈看起来白白的长指甲真得很干净吗?我马上去翻《十万个为什么》,里面有一篇《为什么不能留长指甲的原因》的文章,给妈妈看。上面说长指甲有很多细菌,它们隐藏得很好,洗也洗不掉,它们也很容易让人生病。妈妈听了后就不留了。
还有一次,外婆说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准用塑料袋了,我就告诉她,因为塑料袋要污染环境。
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都是书帮助了我。
【篇三:我和书的故事400字】
我特别爱看书,爱得发狂,有空就看,吃点心时看,做作业也看。
我还为书差点淹死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妈妈为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双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会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爸爸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
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可以倾心交谈的朋友。
【篇四: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实话实说,我爱书已达到痴迷的程度,如果我睡前不看书,我可以三个小时盯着天花板,心里会很空虚,仿佛心像个黑洞,只剩下无垠的黑暗。
和书在一起,饶有兴味,还发生过不少趣事。
去年,我们班开展了“一路书香伴我行”活动。我真正感受到书的巨大魅力,读书时不再拘于情节,而是学会了感悟书中的内容。慢慢地,我也会精密剖析事情从而看到事情的本质。在暑假中,我也如饥似渴地读书。有一天,我正在被书中的逼真描写所吸引时,突然“灵感”大发,打开电脑“啪啪”一下子打了一页纸,仔细回头一查,这个内容已写过三遍了——鱼的卵胎生,在这一篇中,可谓是把文学水平加科学水平发挥得淋漓尽致!正想保存,却按了……“否”字!天啊!我超常发挥的作品啊!
这第二件事呢,是很好笑的,我和哥哥坐在阳台上看书。我看的是《战争风云》,讲的是二战时期的故事,其中的一段内容看了叫人毛骨悚然,讲的是在德军废弃的一个地窖,有犹太人的冤灵,它们是兰色的,在低空中飞,可以把人毒死。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一抬头,看到这种“幽灵”就在黑暗的夜空中飞着,不过很低,像是贴地飞行,“哇”我一下子弹到房间里,“干什么?你太投入了吧!”哥哥笑着问。“鬼呗!”我指着楼下,“那个,兰色的?是夜光车牌,有长方形的“鬼”吗?看,都是投入惹的祸。
因为我爱读书,妈妈说我是“小书虫”,我说:“我才不要当书虫,我要当遨游书海的书龙”!
【篇五: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给你带来感观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我从识字起就喜欢读书,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如今的长篇小说等。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一天,妈妈有事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
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敏敏,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我搔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爱看书爱得呆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篇六:我与书的故事700字】
高尔基有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在人生的道路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爱听别人念书,每次睡觉前都要听我妈妈念上几篇故事才肯入睡,听的多了,我也可以捧着书给家里人一字不差的念很多故事,其实那时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字。等我长大了一点,知道了一些读书的方法,就常常一手拿笔,一手抱字典,腿中间夹着书,一看就放不下手。那时我虽然已经知道读书可以让人丰富头脑,还可以认识很多新鲜的事物,但对书的认识也只有仅此而已。等上了小学,随着一本一本的童话被我读完,一次次听到老师对书的赞美,我发现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必不可少的位置,并且我的这种想法在日常生活中也得到了验证。
上三年级时,有一次语文老师要召开一个辩论会,讨论一下集体活动有益还是无益。那天晚上作业非常多,做完已经很晚了,父母正好都不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围着书桌团团转,突然,我眼前一亮—书!我找到了一本关于辩论方面的书,里面正好有这种主题的内容,我高兴极了,很快的完成了任务。
还有一次,书又帮了我一个大忙,老师让我们找几篇成语故事,我又及时把成语故事书搬了出来,从上面背了几篇,第二天还被班主任老师表扬了一番呢!
我也做过很对不起书的事情,小时候还不懂事,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可是里面的句子大部分都读不懂,于是我急得就把那些句子用笔划掉,一直划了五六页才肯罢休,现在想想真是后悔。不知不觉,书已经陪伴我近十年了,不,应该是更长的时间了,因为妈妈说我在她肚子里时,她已经天天给我读故事了。我和书的关系越来越亲,我的礼物已经由可爱的玩具变成了书,现在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和收集各种好书。就让我们大家一起都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吧!
【篇七:我和书的故事800字】
我和书是一对知心的好朋友。接下来,我要写的,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听妈妈说,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拜读过许多的名作,当然那是妈妈为我读的。在我四五个月的时候,妈妈发现我非常喜欢听她讲书,从小我就很好动,可每当拿起书,就特别的安静。有一次,我正长乳牙,很不舒服,半夜起来闹腾。妈妈和爸爸轮流抱着我,哄着我,可我就是不领情,依旧哇哇大哭。没办法,妈妈索性不抱我了,把我扔在床上,顺手拿了一本书,有气无力地给我读了起来。没想到,我居然不哭了,静静地听妈妈为我读书。那一夜,妈妈不知给我讲了多久的书,最后我们一起睡着了。妈妈说,那是本有魔力的书。
一岁多时,妈妈开始教我识汉字,那时候的我,每次跟妈妈上街,就会到处寻找招牌或者广告牌——寻找我认得的字,那样子,就像饿猫在寻找老鼠一样,每当找到一个认识的字,我就异常地兴奋。妈妈说,那是种会变戏法的文字。
再后来,妈妈就开始教我看书了,先从简单的《幼儿识字》开始,然后是《白雪公主》、《灰姑娘》、《美女与野兽》之类的故事书。读小学后,妈妈开始给我买作文选和小说了,有《马小跳作文》、《看图作文》、《儿童文学》、曹文轩系列的小说,还有《百科全书》等等。我的书可多了,要是你来我家借书,保准够你看几个月。
你们知道我看书入迷的程度吗?我一看起书,就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有一次,我正看《一千零一夜》,看得正起劲,妈妈在厨房喊:“李庭仪,吃饭了!”我沉浸在书里,完全没听到妈妈在叫我,“李庭仪,快来吃饭!”妈妈使用“高分贝”叫我。这下我才“醒”了,连忙放下书,去洗手,可洗完手就觉得纳闷了:我洗手干啥?于是又继续回房间看书了。哈哈!好笑吧!由于我特别爱看书,所以家里人都管我叫“读书虫”!
现在我和书有了不解之缘,一有空,就捧起书来看,我走进了书中,和书中的主人公一同生气,一同欢笑,一同哭泣……
书,我最知心的朋友,我和它的故事将永远继续……
【篇八:我和书的故事900字】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六:[小说文章]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二: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
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篇四:我喜爱的书刊】
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对书刊从不苛求。我知道,每一本书刊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每一本书刊都有可取之处。上到天文地理,下到人文历史,都应该涉及一些。
书刊可以当成是消遣时间,赶走无聊的利器,也可以要把它当成是开拓视野,增加知识,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但也是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中,你所看的书刊在潜移默化着你,所吸收的点点滴滴将在你的脑海里沉淀。也许在今天用不到它们,明天也没想起沉淀的它们,但是,总会的,在未来某个时间它们将会被你从层层重重的沉淀物被拨开,重新启用。
无意识培养成有喜爱的书刊,那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起码你有自己的爱好,在茫然的时候,找不到精神寄托的时候,有个精神的好归处。
从中学开始就很喜欢《读者》。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重名,不得不改成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散文,比如2006年11期的《马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字,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彩。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开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读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五:我喜爱的书刊】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非常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美好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助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己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非常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同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面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情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情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有趣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起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篇六:我喜欢的书刊】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篇七:我喜爱的书刊】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篇八: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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