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飞翔沈石溪6篇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一):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篇一: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读了《雄鹰金闪子》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受感动。
《雄鹰金闪子》这篇文章讲了雄鹰金闪子在领地巡逻的时候,发现另一只雄鹰白羽臀侵犯了自己的领地,他刚准备动手,突然发现他的灭门凶手银环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金闪子二话不说,立刻跟银环蛇搏斗起来。因为仇恨蒙蔽了双眼,所以金闪子一个大意让银环蛇缠住了脖子,就在金闪子快被勒死的时候,白羽臀突然飞下来救了金闪子。让金闪子报了杀妻之仇。
在秋天的时候,因为白羽臀和金闪子的默契配合,所以它们两个都吃上了新鲜的豺肉。
有一天,一只美丽的雌鹰飞到了金闪子的领地,白羽臀和金闪子都特别想得到这只雌鹰,所以他们俩个都不分上下的“打”了起来,最后,金闪子以两只斑鸠的代价得到了雌鹰的芳心。这时金闪子希望有一只雌鹰也陪伴到白羽臀的身边。
我感到金闪子有一种英雄气概,他没有恩将仇报,将救过它性命的白羽臀赶出它的领地。而白羽臀也一样,它没有趁人之危,等银环蛇将金闪子勒死之后把金闪子的领地抢过来。
总之《雄鹰金闪子》这篇文章让我知道,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篇二: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一只雄鹰非法闯入金闪子的领地,金闪子本要与那只雄鹰拼命,一条曾使金闪子妻离子散的银环蛇改变了那只雄鹰的命运,它成了金闪子忠实的朋友,它们一起杀白蛇、捉幼狼,一片蓝天有两只雄鹰在自由飞翔。一只美雌鹰的出现,也没有打破它们的友谊,它们并不搏斗,而是比谁更强壮,最后金闪子用同时捉两只喜鹊的本领打败了对手。
一个空间要容下两个强者,除了相互谦让,也要两方的容忍。这样它们才能天下无敌,所向披靡。只要强者都后踏一步,就会海阔天空。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两个足球明星,他们的成绩都不差上下,很多人都以为他们会斗得头破血流,一次比赛上他们以20:20同时获得冠军,可是奖杯归谁呢?大家都以为他们俩会动手打架,可是出乎意料的事,他们都把奖杯让给对方,大赛后记者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因为我觉得强劲的对手更能增加实力。”
两个强者不一定都要斗得头破血流,就像两个国家并不一定要分个高低,只要大家都后退一步,世界就会成为美好的人间。
愿和平之花永驻人间。
【篇三:雄鹰金闪子读后感作文】
暑假期间,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里面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令我深有感受。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金闪子的雄鹰,什么猎物都逃不过它的眼睛。有一次,一只名叫白羽臀的雄鹰,盘旋在空中,一看就知道是来争夺地盘的。就在它们要展开战斗时,金闪子看见了一条蛇,这是一条银环蛇,这条蛇背部还有一块梅花状的标志。金闪子一看就知道是杀害它妻子儿女的凶手。于是,它忘记了白羽臀,俯冲下去,与蛇打斗起来。就在蛇快咬到金闪子时,白羽臀猛冲下来,在它们齐心协力下,终于把蛇啄死了。金闪子和白羽臀成了好朋友,它们一起对付了许多猛兽。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对手不一定是敌人,有时候会成为帮助你的人。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男同学。每次他不守纪律,我说他一句,他就有十句等着我。我就把他视为敌人。有一次课间,他和同学打架,竟然把我的新杯子摔裂了。我要他赔,他还不赔,我更讨厌他了。有一次,我从办公室抱本子。本子很多,堆起来像一座小山,都到我鼻子了。我一步步艰难的上楼梯,这时,只听“哗啦”一声,本子撒了一大半,这可怎么办呢?如如果放下本子再捡起撒的,那最后可怎么办呀?这时,那个男同学走了过来,问:“贾双旭,你怎么了?我来帮你吧!”说着,他捡起了本子。我们俩一前一后进了教室。从那以后,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花朵选择了开放,因此拥有醉人的芳香;星星选择了黑夜,因此拥有迷人的夜空;雄鹰金闪子选择了宽容,因此拥有真挚的友谊。
拥有宽容之心,甘于奉献,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馈赠。
【篇四: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生存的策略,大自然之间鹰的热情而又冷酷的生活,还有之间的战斗。
金闪子在其统治的领域里发现了一只叫白臂雄的鹰,想把它赶出去。可这时出现了一条蛇,这条蛇杀死了它的情鹰。为了给心爱的鹰报仇,金闪子冲上去与蛇搏斗,但它斗不过蛇。这时,白臂雄冲上去帮助它杀死了那条蛇,又在冬季联手捕捉狐。可为了一只雌鹰,金闪子和白臂雄在空中展开了一场搏斗,它们没有互相残杀,只是在空中展示自己的风采,最终金闪子获得了胜利。但它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不久的将来,它的兄弟——白臂雄也能娶到称心如意的妻子。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只要可以,随时能化敌为友,这才是生存的技巧,多了一位朋友,也多了一份在无情的大自然中生活的可能。
【篇五: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俗话说一山容不下二虎,一片天空下也容不下两只雄鹰,但这一个地方不但有两只雄鹰,而且它们还一起捕食。这是怎么回事呢?
它主要讲了,在纳壶河谷中有一只雄鹰叫金闪子。一天它在捕食时发现一只叫白羽臀的雄鹰,它正准备攻击白羽臀时,突然发现了杀死自己妻子的银环蛇,它冲下去抓住蛇尾时,银环蛇勒住了它,幸亏白羽臀及时相救差,要不然银环蛇就把它勒死了。它们俩吃了银环蛇,金闪子觉得它不能翻脸不认鹰,所以就让
它留下了。一天,纳壶河谷来了一只雌鹰,金闪子和白羽臀都很喜欢,所以就比起武来了,虽然说是比武但谁也不动真格。过了一会儿,白羽臀突然向下俯冲抓到一只老鼠,雌鹰的目光就向它投来。金闪子见情况不妙,立即冲向身下的一对斑鸠,用尖利的鹰爪抓住了那一对斑鸠的脖子,又飞到白羽臀的面前。白羽臀晓得大势已去,便非毁了自己的窝里。而金闪子则迎着那只雌鹰飞回了它的巢穴。不过金闪子还是希望也有一只雌鹰属于白羽臀。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得,虽然两个让人互不相识,但不代表不能做朋友,互不认识的人做朋友虽然说不能经常见面,但朋友还是朋友,在你为难的时候一定会伸出援助之手的!
【篇六: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雄鹰金闪子》是作家沈石溪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主角金闪子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而与入侵者白羽臀险些打了起来。正当它们激战正酣时,金闪子忽然发现了杀害自己妻儿、与自己有不共戴天之仇的银环蛇居然出现了!于是它不顾三七二十一,放弃与白羽臀的“领地争夺战”,俯冲下去,直冲银环蛇。但是它却被老奸巨猾的银环蛇给缠住了。正当这生死攸关的时刻,是谁来助金闪子一臂之力的呢?
它脱离危险后,是否继续与白羽臀进行“领地争夺战”呢?正值秋天时节,在动物界,有“秋天饥荒”这一说,尤其在老鹰界。金闪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只带着幼豹的母豹。可它与母豹势均力敌,难分上下。就在这时,又是谁来帮助它的呢?后来,有一只名叫滴滴娇的美丽的雌鹰飞到了纳壶河谷。那么,最后,是谁与滴滴娇“这位”美丽的雌鹰喜结良缘的呢?是白羽臀,还是金闪子?自己去看看,不就全都知道了!
这本书可以让你了解许多动物的习性。相信大家也对这本书感兴趣了吧,那还等什么,赶快买一本阅读去吧!
【篇七: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在常人们的眼里,老鹰一定是一个凶猛、强悍、无情的冷血杀手。但是,我读了沈石溪写得一篇文章《雄鹰金闪子》后,知道了鹰竟然也懂得合作,懂得相互关心,也会伤心,流泪,还会为了亲人不惜失去生命。
雄鹰金闪子是一只鸟龄四岁,正值生命巅峰的鹰。它占领着一片肥沃、资源丰富的土地。曾经有许多的鹰想要抢走这片土地,但都被它拼死赶走了。这天,又来了一只刚刚成年的雄鹰,金闪子刚想把它赶走,却突然看见了杀害它的妻儿,让它痛苦一辈的那条老蛇。它不顾一切想那条老蛇冲了过去,但却被老蛇死死的缠住了,就在它快坚持不住的时候,那只年轻的鹰救了它。
从那以后,它们一起捕食,一起合作,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鬼门关。
过了一些日子,一个年轻漂亮的雌鹰经过这里。金闪子和那只年轻的鹰都想娶这只雌鹰,但并没有发生像我们想象的厮杀、搏斗。而是在空中假装厮杀,看看谁的搏斗技巧更高一层。最终,还是金闪子经验多,获得了胜利。他虽然得到了胜利,但他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一只美丽的雌鹰,经过这里,让那只年轻的鹰也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从这篇文章,我觉得鹰也是聪明的,也是有感情的,并没有人想象的那么无情,那么冷酷。我觉得,我们应该向鹰学习,懂得合作,不要独来独往。还要懂得分享。懂得谦让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催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篇八: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最让我发表感言的是《雄鹰金闪子》这本书。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金闪子的四岁雄鹰独占着山谷,有一天突然出现了另外一只叫白羽臀的年轻雄鹰,金闪子误以为白羽臀是跟它来抢地盘的,因此要与白羽臀准备争斗。在金闪子袭击白羽臀不多时,金闪子突然发现了那条咬死它妻子和一对幼鹰的毒蛇,就不顾一切去杀仇敌。于是金闪子与毒蛇再开了激烈的搏斗,但是不幸中了毒蛇一计。正当快被毒蛇咬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幸好有白尾臀及时赶来,制止了毒蛇,救了金闪子一命。后来它俩在这个山谷里一起捕猎,也成为了好朋友。不知哪一天,这山谷上空飞来一只体态迷人的雌鹰,这时他们忘了友谊,不顾一切地要得到雌鹰地青眯,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金闪子赢了。最后金闪子突发奇想,希望有朝一日能飞来一只雌鹰,能让白羽臀也能找到一个知心的伴侣。
这个故事里有这样一句话:就算两只雄鹰相遇,不一定非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其实也可以共创一个美好的世界。这句话给我感触最深。故事里体现出了白羽臀的聪明和善解人意;金闪子勇于接受新的事物和与人为善。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鹰是猛禽,在猎物面前是十分狠毒凶猛,但是鹰也有感情,在它背后,也有一个温暖的家,有自己的儿女和妻子。
所以,两只鹰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与生活中,要学会相互帮助,相互合作,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充满希望和温馨!
【篇九:雄鹰金闪子读后感】
半夜醒来,睡意全无,拿起新近为女儿买的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翻看起书中的第一篇《雄鹰金闪子》。读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故事讲述了雄鹰金闪子独占了一块领地,有一天突然飞来了另外一只雄鹰——白羽臀,雄鹰金闪子误以为白羽臀是来与自己抢领地的,所以准备与其搏击。刚刚搏击了一个回合,突然,金闪子发现了草丛中的银环蛇——它是谋害自己的妻子蜜蜜香和一对小雏鹰的仇敌。金闪子顾不得与白羽臀格斗了,它要报这血海深仇,于是,目标转移,展开了与蛇的搏斗。可是因为失误,金闪子被剧毒的银环蛇缠绕着,就要丧命之时,白羽臀从高空飞下,啄伤了银环蛇蛇,金闪子得救了。金闪子又与白羽臀共同分享了这美味——银环蛇。从此,金闪子改变了看法,与白羽臀成了朋友,大家共同享有一块天空。秋天到了,对鹰来说,到了觅食最难捱的季节。这天,高飞在空中的金闪子突然发现了母豺带着幼豺在从林中散步,但是高兴的念头很快就消失了,因为鹰不是豺的对手。自已的家族中就有因为捉豺而命丧黄泉的先例。它准备不冒这个险。就在此时,出来觅食的白羽臀也看见了这一猎物,发出信号,准备和金闪子联手拿下幼豺。金闪子也觉得这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办法。它们开始行动了,金闪子想方设法挑逗母豺,将母豺引出幼豺一定的距离后,白羽臀要对幼豺下手了,由于慌张它只抓住了幼豺的前腿便起飞了。因为幼豺腹部朝上,它不停地用牙咬着白羽臀,再加上幼豺重约五、六斤,本来因为饥饿就体力不支的白羽臀更高飞不了,就在这时,母豺已发现了幼豺的危险,迅速向白羽臀奔去,金闪子也感到了白羽臀的处境,它不能让白羽臀受伤,更不想让眼看到手的猎物再丢弃。它以极快地速度飞到白羽臀下方,就在白羽臀松开幼豺,幼豺即将落地之时,金闪子准确无误地将幼豺接住,并展翅高飞。母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即将被救的孩子落入鹰的手中,成为它们的美餐了。后来,两只雄鹰仍然平静地生活着。谁知,一只叫滴滴娇的雌鹰闯入了它们的生活,两只鹰为了争得雌鹰的芳心,聪明的白羽臀改变了以往雄鹰争夺雌鹰时相互厮杀的手段,用模拟打斗的场面向滴滴娇展示着自己的搏击水平,它们彼此都没有受伤,最后金闪子以自己的捕猎强项胜过了白羽臀,而和滴滴娇成为了伴侣。而白羽臀依然是它的邻居,金闪子也期盼着哪天再有一只雌鹰飞到它们的领地,好让白羽臀也有自己的伴侣。
读了这个故事,我就在想,白羽臀是一只非常理智、非常有爱心而且非常聪明的鹰,它在金闪子受难时,没有幸灾乐祸,更没有坐收渔利,而是倾情相助;当它见到比自己强大的猎物时,它更没有退缩,而是另辟蹊径——与金闪子合作,用二者的智慧战胜强者;当它见到自己喜欢的雌鹰时,它也要参与竞争,但通过的不是武断、传统的、粗俗的方式,而是善于创新,用文明的方式——模拟格斗,来向雌鹰展示自己的本领。我觉得,白羽臀值得我们学习,它友爱,它懂得合作,它更有创新精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这只聪明的雄鹰一样呢?为数很少吧。同事之间,多的是相互猜忌,不懂得合作,更不愿与人分享一些好的经验,唯恐别人胜过自己一筹了!有时候,我们也经常犯一些固步自封的错误,不愿意去接受新事物,永远保守自己陈旧的观点,缺乏创造力,总感觉,原来的路好走,自己经常都是这样做的,不越雷池半步。其实,究其原因,主要是自己不愿意去动脑思考,愿意省力,没想到自认为省力的办法,还更费力了,有时甚至为此还得加班返工。
而金闪子呢?我认为它是一只勇于接受新事物的鹰,也愿意与人为善。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这两只鹰,从现在开始,多学习,善合作,勇创新。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才会充满阳光,充满活力,充满生机!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二):阅读点亮人生作文
【篇一:阅读点亮人生,书香浸润童年】
一楼阶梯教室里人山人海,同学们像一只只等着好奇的双眼,叽叽喳喳地到处议论着的小鸟,沈石溪老师就像在蔚蓝的天穹下、展翅飞翔的老鹰,同学们无比敬仰的等着沈石溪先生。终于,一个穿西装,打领带,面带微笑,和蔼可亲的年轻爷爷向我们走来了。同学们热烈得鼓起掌来。
他首先给我们介绍了他的经历: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美丽富饶的西双版纳。头顶香蕉,脚踩菠萝,随手一抓一把花生。有一次,沈石溪先生和播音员去抓孔雀。他们带着一只装满火药的铁砂子的自制“枪”,在山里转悠了一上午,也没看到一只孔雀的身影,好不容易发现一只趴在树上的孔雀,播音员站在树下举起枪,瞄,瞄,瞄,瞄了好久,正准备开枪,天空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这时天公不作美,雨钻进了枪口,火药被淋湿,枪也打不着,于是把旧火药掏出来,换上了新的火药,再打,还是打不出来,把所有的火药都用完了,只剩下最后一桶,一打,打中了,孔雀掉了下来。一只孔雀的羽毛最少能值300元,这么多的火药才值一元七角,赚了!他们俩走着走着,感觉身后一直“嗤嗤”的响,往后一看呀!吓了一大跳,六只狼,六只饿狼,等着发着绿光的眼,看着我们。现在的唯一办法就只能跑了,可狼离他们很近跑是跑不了了,只有爬树,可沈石溪上过那么多体育课,体育老师却从没有教过他们爬树。爬了滑,爬了滑,播音员只好用头、肩膀顶着他的脚和屁股,终于上了树,播音员告诉沈石溪,狼没有耐心,也不会爬树,等一个小时,狼就走了。可他们等呀等,等呀等,等到天黑也没走,沈石溪想了想,哦,因为孔雀被枪打了,流了血,浪闻到了血腥味,就跟着他们。那把孔雀扔下去,他会不会走呢!沈石溪就和播音员商量,把孔雀羽毛拔掉,把孔雀扔下去,狼会不会走呢?于是,他们把孔雀扔了下去,可狼吃了以后,非但没走,而且精神还越来越好。播音员找出仅剩下的7根火柴……。
【篇二:阅读点亮人生】
阅读如一艘航船,为我们指引方向;阅读如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这次,我就载着这艘船,寻找光明。
《简·爱》是一本已经流传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文学著作,它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这作。《简·爱》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行千上万的读者,也吸引了我,驱使人抑制不住地要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身材矮小,容貌不美,而且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
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面感到自卑,在她看来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罗切斯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从而心灵为之震憾,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待已经有了妻子,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价值是尊严和爱的结合。
在当今社会,人们似乎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和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怀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篇三:阅读点亮人生作文】
5月19日下午,宁波江东实验小学的报告厅不时传来阵阵欢欣的笑声和雷动的掌声,原来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之路老师正在这里为同学们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
张之路是我国最有影响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也是国务院授予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2006年获“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且被国际儿童读物联盟中国分会授予“中国促进儿童阅读行动大使”的称号。张老师的报告温情并茂,妙趣横生,而且充满哲理。他以一个幽默风趣的故事——“小兔要萝卜吃”引入话题,告诉同学们生动的语言时打开读者心灵的一把金钥匙,所以我们在表达中要锤炼语言。
张老师又以生动的比喻告诉我们:作文跟走路不同,路是越顺越好,而写文章却越曲折跌宕越引人入胜。在报告会上,同学们还提出了许多问题,张老师以他对文学作品创作的独特见解告诉我们在写作中仔细观察和丰富的想象力的重要性。文学创作源于生活,只有热爱生活得人才能写出真正打动读者的作品。张老师的报告不仅给同学们写作的启示,更让大家明白作文要先学做人的道理。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纷纷拿出自己读过的书请作家签名。热闹的签名现场将报告气氛推向了高潮。
【篇四:书香浸润心田,阅读点亮人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从小到大,书一直是我最迷恋的东西。如果说书是面包,那我就是一个饥饿的人;如果说书是花朵,那我就是一只辛勤的小蜜蜂。
刚上小学,我便开始看书,看一些有拼音的儿童读物。到二年级,我便不再满足那些浅显的故事,开始看名著,看小说。也是从那时起,我对书真正到了痴迷的地步。随着一天天长大,书架里的书渐渐放满,我对看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
记得有一天,我买回了一本新书。刚买回来,我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天渐渐黑了,到了吃饭时间。“盈盈快了吃饭。”“快了。”我答道,可眼睛却依然紧盯着书。五分钟后,爸妈又喊道:“徐孙盈,快点吃饭!”“快了,快了。”我嘴里这么说,却还是无动于衷,手中的书依然没有放下。“你要我们说多少遍,干脆你的名字就叫‘快了’吧!”妈妈怒气冲冲地走过来,瞪着我,想来夺书。我一看,只好放下手中的书,跑去吃饭。吃完饭,我马上投入书的怀抱,如饥如渴地读起来。夜深人静,我才意犹未尽地回到卧室里睡觉,心中还依依不舍,想再看一遍。
通过看书,我懂得了许多。从《小公主》里我学到了宽容、善良的品质;从《雷锋故事》里,我学到了乐于助人,顽强不屈的钉子精神;从《宝贝,宝贝》里,我懂得了我们要做一个高贵,善良,优雅,文静的人。从鲁迅身上,我更为感受到勤奋与爱国。
现在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与我爱看书是分不开的。
不过,由于我看了太多的书,眼睛近视了,这给我提了一个醒。从今以后,我要减少一点阅读量,每天最多阅读二小时便足够。因为,爱看书是好事,但不能过度看书,这样反而会害了身体,凡是都要有个量。
这就是我的阅读史。我要从书中获得知识,懂得道理,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希望大家也能成为一个爱看书的人,品味书的魅力,让书香浸润心田,让阅读点亮人生!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三):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
【篇一: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它是沈石溪动物小说的其中一本,我很喜欢看的一本书。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沈石溪家的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大群乌鸦,沈石溪很讨厌它们,乌鸦也很讨厌沈石溪,但有一次,沈石溪把小乌鸦从喜鹊那里救了出来。还有一次,沈石溪去打猎,他快要掉到悬崖里了,乌鸦们就把他拖了上来。从此以后,他们成了和睦相处的好朋友,平时也会互相帮助,有一天,乌鸦们呱呱乱叫,沈石溪觉得有些反常,便去了村长的家,果然,山、树、屋子等不一会就塌了,作者也捡了一条命。从这以后,那一群乌鸦就不见了。
这个故事中,乌鸦并没有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不祥之鸟,它们是那么聪明,而且有情有义,而美丽的喜鹊却趁人之危,去攻击别人,虽然外表美丽心肠却很坏。
所以,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以貌取人,在生活中,有很多像乌鸦一样的人,比如: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默默为社会做贡献的清洁工,整天太阳底下辛勤劳作的农民工,为我们日夜操劳的父母……那么多人不管别人怎么说,仍坚持自己的岗位,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而不是学习怎么让自己漂亮。
我明白了看人好不好不能看外表,要看心好不好。
【篇二: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这本书讲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云南西双版纳发生的事情以及和其它动物亲近交往的过程。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篇故事是《一对白天鹅》。故事讲的是:一些短嘴天鹅准备飞到南方去,可是其中一只雄天鹅因为左翅膀被野兽咬伤了,不能飞翔。于是,一只雌天鹅飞了过来,原来,它们是一对夫妻。雌天鹅缓慢地抖动着翅膀滑翔而下,姿势优美动人,它在召唤着雄天鹅,雄天鹅慢慢地站了起来,可过了一会儿,仍未能飞起来。雄天鹅一次又一次地想展开翅膀飞翔,可是最终还是没有飞起来,最后死去了。雄天鹅只能看着自己的丈夫,然后依依不舍地向天空飞去。
雌天鹅对雄天鹅的爱是无价的,由此看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雌天鹅对雄天鹅的爱是无处不在的,雄天鹅虽然受了伤,但是雌天鹅并没有飞走,而是陪伴着雄天鹅,等雄天鹅死去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那凄惨的一幕让雌天鹅伤心欲绝,也让我深深震憾。看来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动物界也是如此。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不仅仅只有这一篇故事令我难望,还有许多故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雄鹰金闪子》让我知道了雄鹰的眼睛是世界上最锐利的;《和乌鸦做邻居》让我明白了“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句谚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知识,你读后一定会深有感触!
【篇三: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
愉快的寒假来了,每天读课外书是我心最静、最舒服的时刻。这个寒假,我爱不释手的书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一部动物小说,里面有许多令人感触深刻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作者沈石溪因为工作需要,搬到了乌鸦居住的大树旁,每天,沈石溪出门都要往脚后吐口水,免得招来霉运。然而有一天,乌鸦们突然神色慌张,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乌鸦头领慌慌张张地来到沈石溪的茅屋前,拼命地喊叫,并时不时地往外飞。刚开始作者感到很奇怪,后来害怕渐渐涌上了心头。沈石溪决定到村长家去。乌鸦见沈石溪走了,才东倒西歪地飞向森林深处。沈石溪刚到村长家的门口,只见一个闪电射到了乌鸦之前居住的大树上,随后,大树正好倒在了作者的茅屋上……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地惭愧起来,我一前总说乌鸦是个不祥之兆,然而现在,乌鸦救了作者一命,我不止一次也听说乌鸦出现不是好兆头,事实证明它不是不祥之兆,乌鸦虽然外表丑,歌声那么沙哑、那么难听,但是内心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人们常说乌鸦的坏话,可乌鸦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地生活着,当人们遇难时,尽可能地帮助人们。我的内心有了一丝惭愧。
看来,人们该改改对乌鸦的看法了,也不能以外表看人了。
【篇四: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并不是单单只讲乌鸦的故事,还讲了鹰、鸡、丹顶鹤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雄鹰金闪子。
书中说道:在老鹰的世界里,并没有同性朋友这个概念,但是通过一件事使金闪子和另一只被金闪子称为白羽臀的老鹰成为了默契的搭档。
有一次,白羽臀来到了金闪子的领地,对于鹰来说:只要有陌生雄鹰光临,那就是来抢领地的。两个素不相识的鹰,当然是要来争这块领地的,但恰巧那一天杀害金闪子妻子和孩子的凶手出现了,金闪子把目光投向了那条蜕过七层皮的残忍的银环蛇,忘却了来抢领地的白羽臀。它找准时机,飞了下来抓住了银环蛇,由于那是一条很狡猾的蛇金闪子并没有抓到蛇的七寸,形势越来越坏,金闪子准备和银环蛇同归于尽,这时突然从天空中飞下来一个黑影,金闪子感觉舒服多了,抬头一看原来白羽臀来参战了,蛇本来就不是鹰的对手,而且有两只鹰,所以根本不费吹灰之力,银环蛇就死了,蛇肉对鹰来说非常美味,所以金闪子和白羽臀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起来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在危机的时刻,还是朋友会救我们,会给我们心灵上的帮助。
【篇五: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我读完了这本《和乌鸦做邻居》,书名就是书里的一篇文章。里面讲了沈石溪在边疆农村做知青时,在他住的茅草房,二十多公尺远的水塘边,有棵枝繁叶茂的菩提树,树上有许多乌鸦,刚开始,沈石溪并不喜欢它们,因为他认为乌鸦是一种凶兆,叫声那么难听,并且喜欢偷他家一些小东西,如弹珠、玻璃渣,好像天生有收藏癖。
一次与红嘴蓝鹊的较量中,甚至还希望能杀死乌鸦,改换邻居。有一次,沈石溪不小心踩碎了红嘴蓝鹊蛋,它们拼命啄沈石溪,一群乌鸦分成一个小群一个大群,小群先引诱鹊,趁它们不注意,大群袭击鹊巢。最终,乌鸦获胜,从此他与乌鸦成了好朋友。但一个闪电将菩提树击倒,从此乌鸦就不见了。
我听过一个故事:乌鸦、喜鹊、八哥把天气预报给人类,但人不喜欢刮大风的天气,一听到明天刮大风,便赶走它们。渐渐地喜鹊知道人喜欢听好话,变得报喜不报忧。八哥学会了模仿人说话,被人们当着宠物养,只有乌鸦依然诚实,却被人唾弃。
其实乌鸦是进化最快的一种鸟,乌鸦脑髓外面有层似大脑皮层的橡胶物质,而其它鸟没有,所以它的智慧高于其它鸟类。
乌鸦其实并不可怕,一起探寻乌鸦吧!
【篇六: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后,感触颇深。放下书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鹰、孔雀、丹顶鹤、小火鸡、天鹅、金雕、红嘴相思鸟、乌鸦、苇莺、杜鹃等多种鸟类从出生到老死的一生惊历,书中全篇运用拟人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介绍了鸟类的生活习性,让人们更加了解动物!
读完全书,我真为动物和动物之间的浓厚感情而感动。朋友情、母子情、夫妻情,其中最让感动的是母子之情。“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我读了书中泣血苇莺这个篇章之后的感受,本篇章主要讲了动物园里为了让杜鹃产卵,生出小杜鹃,便放出了十几对苇莺,杜鹃本来就好将自己的卵产在别人窝,所以这十几对苇莺注定成了牺牲品。刚开始杜鹃利用骗术将自己的卵产在苇莺窝里,后来竟然成了公开的掠夺,苇莺妈妈明知道却分辩不出,只能日夜啼哭,最后十几对苇莺都啼叫而亡,这可见苇莺妈妈多么爱它的宝贝呢?
这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她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在我生病时她好似比我还难受呢!看着妈妈脸上新长的邹纹,头上新添的白发,我不禁心酸!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篇七: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盛夏的午后,一场暴风雨的来临打破了夏季的沉闷,天气显得格外的凉爽。我便和妈妈来到新华书店挑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和乌鸦做邻居》。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书看了起来。乌鸦历来被视为不吉利的鸟,但在这个故事里,乌鸦却显得非常的有情有义,红嘴蓝鸟虽然很美丽但心肠却是黑的。一开始的时候乌鸦是有一点坏,它们一直与沈石溪为敌,可是半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情改变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群红嘴蓝鸟趁着乌鸦不在家飞去乌鸦巢偷了小乌鸦,使得乌鸦王高帽很生气,决定来一场交战,结果两败俱伤,而沈石溪呢因误打误撞救了小乌鸦与乌鸦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以至在后来乌鸦还救了沈石溪一条命。而外表美丽的红嘴蓝鸟却是趁人之危,读到这里,我的心里便很恨红嘴蓝鸟。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把这些事带入生活中,把这两种鸟看成是人,这样的事情是否也有在我们身边发生呢?如果我们脱下外表的华丽,语言的伪装,内心有事怎么样呢?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被外表所迷惑,越美的并不代表善良。在我们的身边,像不分昼夜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不畏严寒的清洁工;无私奉献的辛勤园丁,他们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让我们一起不要虚荣,脚踏实地地去做每一件事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学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篇八: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可在沈石溪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球状闪电的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
人不可貌相,这是我从《和乌鸦做邻居》中明白的道理。
读了《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觉得本书作者沈石溪写作能力太强了,短短十五个故事就把十一种鸟类介绍给了大家,那些鸟类是:雄鹰、金雕、孔雀、丹顶鹤、白天鹅、疣鼻天鹅、红嘴相思鸟、烈鸟、乌鸦、苇莺、杜鹃。每种鸟类他都介绍了它们的动物学分类、地理分布、吃哪些东西、在自然界的位置,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行为特征、生存现状、动物之间的感情寄语,并且告诫人们不要去伤害自然界中的动物,要保护它们。
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可在沈石溪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球状闪电的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
【篇九: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可在沈石溪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球状闪电的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把这件事带到我咱们的生活中,把乌鸦和红嘴蓝鹊看成人,那这些人,这些事,是否就在我咱们身边呢?如果我们脱下外表的华丽,语言的伪装,内心又是怎样的呢?
在我们身边,像乌鸦那样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一颗重情义,懂得回报的人有很多:不分昼夜,顽强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不分严寒酷署,默默为社会洁净而付出的清洁工爷爷;给予我们知识的老师;还有我们一出生就注定要操劳一辈子的爸爸妈妈……这些默默奉献的人,从不顾及别人怎么说,仍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自己的职责,这是多么崇高的精神,多么坚定的信念啊!不正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吗?
让我们一起,去掉所谓的虚荣,所谓的伪装,用自己的力量站好每一班岗,用实力证明我的力量!
【篇十: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今天我把《和乌鸦做邻居》看完了,我觉得乌鸦不坏。
乌鸦虽然是不吉利的动物但是它们帮作者把喜鹊给赶跑了,喜鹊和乌鸦虽然都是鸦科但是名声上却有着天壤之别。人们把华丽的喜鹊视为吉祥鸟把乌鸦视为坏的但是实际上人们不可以说乌鸦是坏的因为我们没有证据说它们是坏的。
由于对乌鸦的讨厌,在乌鸦叼走自己的纽扣时,他用剪刀将乌鸦王的翅膀打成了骨折,没想到遭到乌鸦们的报复,它们将鸟粪拉在沈石溪的头上,身上。这让沈石溪又气又恨。打又打不着它们,实在无可奈何,但是一次红嘴蓝鹊乘大乌鸦不在家来乌鸦巢扫荡,小乌鸦们四处逃亡,但还是吃掉了不少,有的逃亡中掉下了树,被沈石溪用篮子接住了。并且把它们送回了巢,乌鸦们十分感激他它们,也就不捉弄他了,并且多了一丝好感和信任、信赖。在一次危难来临的时候是乌鸦用那“呱戈儿哇”声音把沈石溪唤出了,使他逃过一劫。
所以我喜欢乌鸦,不能听别人说它是坏的除了你自己亲自体验过,不要被它们体型而迷住,从而可以看出每种动物都有它的善与美,丑与恶。
【篇十一: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趁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我受益匪浅。它是沈石溪动物小说的其中一本,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沈石溪家的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大群乌鸦,沈石溪很讨厌它们,乌鸦也很讨厌沈石溪,但有一次,沈石溪把小乌鸦从喜鹊那里救了出来。还有一次,沈石溪去打猎,他快要掉到悬崖里了,乌鸦们就把他拖了上来。从此以后,他们成了和睦相处的好朋友,平时也会互相帮助,有一天,乌鸦们呱呱乱叫,沈石溪觉得有些反常,便去了村长的家,果然,山、树、屋子等不一会就塌了,作者也捡了一条命。从这以后,那一群乌鸦就不见了。
这个故事中,乌鸦并没有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不祥之鸟,它们是那么聪明,而且有情有义,而美丽的喜鹊却趁人之危,去攻击别人,虽然外表美丽心肠却很坏。
所以,不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以貌取人,在生活中,有很多像乌鸦一样的人,比如: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默默为社会做贡献的清洁工,整天太阳底下辛勤劳作的农民工,为我们日夜操劳的父母……那么多人不管别人怎么说,仍坚持自己的岗位,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而不是学习怎么让自己漂亮。
我明白了看人好不好不能看外表,要看心好不好。
【篇十二: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读了《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觉得本书作者沈石溪写作能力太强了,短短十五个故事就把十一种鸟类介绍给了大家,那些鸟类是:雄鹰、金雕、孔雀、丹顶鹤、白天鹅、疣鼻天鹅、红嘴相思鸟、烈鸟、乌鸦、苇莺、杜鹃。每种鸟类他都介绍了它们的动物学分类、地理分布、吃哪些东西、在自然界的位置,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行为特征、生存现状、动物之间的感情寄语,并且告诫人们不要去伤害自然界中的动物,要保护它们。
他和动物之间也有一些趣事。有一次,他去拿鸟蛋,不小心碰到了马蜂窝,他的狗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咬马蜂,他逃跑了,狗却被马蜂蜇死了。我觉得只要你真心诚意地对它,它就有一颗感恩的心。
还有一次,他被一群豺狼困在一棵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粘,饿得快虚脱了。后来他养的一只鹰来找他,鹰看见主人困在树上,它马上回家带着猎人来救他,豺狼吓跑了,主人获救了。
又有一次,他和一支小分队,一起去抓贩毒团伙,那条老军犬要去,他们不带它去。可是,那条老军犬偷偷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们看见了,只好带着它。在和贩毒团伙的搏斗中,只剩下最后一个毒贩了。后来老军犬去追,结果和那个毒贩同归于尽了。
我觉得这是一本让我们了解动物的书。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四):一路书香作文
《一路书香作文800字》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翅膀,是的书籍就像是通过另一个新世界的大门,为我们开启美妙的缤纷的世界,然而不阅读甚至不懂得阅读的人却只能在新世界的窗外徘徊天知迷茫。
是谁曾无言独上西楼,感叹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是谁曾日晚倦梳头,嗟叹物是人非事事休?是谁曾把酒问青天,念想何似在人间?是谁曾何事秋风悲画扇,感谓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场唐朝遗梦,宋代烟雨,氤氲在今朝,而那条梦的阡陌是否花开?我愿拥一路阳光,在那条梦的路上,找寻那久违的花香。
曾经在生活上受到不顺,挫折便在书中试图寻找能够治愈,安抚我的港湾,在时代的背影下海坚强得让人落泪,在命运的折磨下贝多芬坚毅得让人落泪,被世界遗忘的伟人,尼古拉特斯终其一生研究电,却备受打压,穷困潦倒最后又能落得在旅馆孤独地死于心脏衰竭,这将一个终身奉献科学的人物,世界却还给予除名的回报,这时候我生活中遇作文到的不公,悲愤全部投入大海中,取而代之的是如海啸一般的怜惜,悲怜和更多的思考。但我明白他这样一个坚毅的人不需要任何的怜悯,他认为他此生从来把力量用在错误的地方,所以在多的屈辱不平他都不屑与去反抗,因为他的一双手是用来发明与研究的,而他的大脑是用来思考科学的,而不是去接触这些污秽世俗的东西。
沉湎于阅读中我会找到一个最温暖且安抚的海港,抛却一切烦恼和书中的人物面对面谈去感受他们的情感,品尝他们的性格最后领悟他们的智慧。时常想,是否也会有人去打开过特斯拉的心脏背后隐藏的一连串悲哀,去替他悲鸣,感受那无数个午夜一个人的孤独与落寞,成功者都是孤独的,他的辛酸无人知解只能积攒在心内化作巨大的动力去工作,发明,不曾想落得如此下场。
在阅读这一条道路上面有过许多的人物让我为他心疼,但他们却如同花香一般萦绕于我的周围让我继续走下去,领悟更多,收集更多的沿途风景,拥抱阳光,找寻那久违的花香。
《一路书香作文1000字》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幼儿园时我读插图书,上小学后我读注音故事,八岁时我就读名著、小说了。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我家的书房是我的天地,散文的清丽、作者对感情的表达,这些让我爱不释手,一有时间就到书房里看书,是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更丰富的知识。
书是智慧的结晶,包含着丰富的道理,记录了一个个真实的动人的故事,表示了作者的感情和希望。冰心老人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多读书。”是的,冰心从小到大都在努力学习,也读了很多书。我觉得冰心的散文之所以能打动人心是因为她多读好书的原因,可见读书对人的重要性和意义。著名作家郁达夫这样评价冰心的散文:“冰心女士散文的清丽,文字的典雅,思想的纯洁,在中国好算是独一无二的作家了。”冰心老人的成就是多读好书这一条件所创造的。书中的词语包含着人类思想中的结晶,前辈所得出的经验。可见多读书是有很大益处的。
书,有着不平凡的味道,是那样的甜,久久地把我吸引在书房里,书房里充满着书的气息。书是真正能打动人、净化人的东西。读书影响了我,使我不再孤单和寂寞。我用空余时间在读书,玩乐的时间来读书,我发现我读书时真正做到了心静,完全沉浸在书本中。是的,我读书时处身于书本之中。
还记得八岁时,我第一次开始读名著、作文小说,就喜欢上了书,我完全沉醉于书本之中,读书是甜的,愿这种甜一直伴随着我。事实也是如此,每当我一来到书房都能看到许许多多的书,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冰心散文集》、《福尔摩斯》、《海底两万里》等等,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这些名著、小说述说了种种道理,讲解了种种礼节,给了我很多知识。知识是不能用金钱买来的,所以书比金子还宝贵,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在读书上还要下工夫就是要把书中的文字理解成自己的语言,读懂文字“背后”的意思。我觉得书中的知识是无尽的,那是因为书中的文字表达了作者的思想和感情,你能说感情是有限的吗?这些耐人寻味的道理,也无尽无穷的,书带给人的教导是无穷的,书带给人的种种东西都是用不完的。
我觉得冰心所讲的“读好书”这三个字是在讲读书时要学会比较,两种书分开读都觉得好,但一比较就分得出高低,就会知道自己需要哪种书,喜欢哪种书。我更喜欢把真情实感写出来了的书,这种书没有华丽的词句,却用真心话打动了读者,我相信那些华丽的词句并没有装载太多的智慧,而那些用真情实感来写书的作者,才真正用文字打动了人。我们应该“读好书”,学会比较书藉的好坏。
你无虹的色彩,无星辰的闪烁,无花朵的鲜艳夺目,但,你却有那典雅的清香。
《一路书香作文600字》
“粮食滋补身体,书籍丰富智慧”,我一直把这句话当做自己的座右铭。是的,读书使我们的身上散发一种清香,就是这种清香,让我如痴如醉。
从牙牙学语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不解之缘。记得在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就常在我睡觉之前给我讲故事,我总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虽然我那时根本听不懂,但我也不厌烦天天听故事;在六岁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识字卡片,一个一个的教我,等我全会认了,又买了一些好看的图画书来读,起先妈妈读一遍,我跟着读一遍,真开心!一年级时,学会了很多生字,也学会了怎样查字典,直到现在,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在闲暇之余,我总喜欢去看那本令我倍加珍惜的《名人名言》,它让我和高尚的人尽情畅谈。是它让我有了人生理想“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更甚于物质”;是它让我作文乐观面对生活“当上帝给了我们一个酸柠檬时,我们要想方设法把它变成甜的”;是它让我有了不怕失败的心灵,有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心态。……书,不仅让我从中读出哲理,还读出一种乐趣,让我回味无穷。
对于我来说,读书也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会让我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里进行一次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时,我便要把脑海中的部分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知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可知真我”!
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不论何时,我们都应该读好书、好读书。但愿书的芳香能洒满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去体味一下其中的无限乐趣。
《一路书香作文800字》
【篇一:一路书香】
从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哭啼,我与他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到今天他已经陪我度过了十几个春秋了。他,就是我最亲爱的朋友—书。书,是知识的源泉,如果世界上没有了书,那世界就毫无意义,就连我们最熟悉的语言也毫无意义。
从蹒跚学步时的第一本连环画,虽不懂其中的含义,但看着那一个可笑的人物,不免也会随之哈哈大笑。慢慢地,那小小的连环画已经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欲望了,我迷上了童话。每晚,都要妈妈讲一遍童话故事才能甜甜的入睡。在大了点,读的书就杂了,不论是散文、小说,或是诗歌,都略知一二。从中,我受益匪浅,我爱读书,通过《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我懂得了狗狗与人类的美好友谊;通过《我以为你死了》让我懂得了珍惜、爱护你身边的人;《童年是孤独的冒险》让我懂得了童年时的一些心酸往事与纯真的友谊……相信每个人都与朋友发生过矛盾吧,我与我的书也发生过“矛盾”。
我兴致勃勃的看着一本书,想和别人讨论这本书呢,可当我和别人讨论时,我确发现我有好多都是错的。当然,这要归功于我的“朋友”。我觉得很没面子,把气都撒在了他身上,好几天都没有理他,不过最后我还是向他道了歉,并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和他重归于好了。
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从井底之蛙变成了可以在大千世界中翱翔的大雁,我相信,随着知识面越来越广,我迟早会变成一只雄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是多么重要。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向高峰。但是爬向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努力才能爬上去的。书中所蕴含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粮食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坠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篇二:一路书香】
清风撩起素帘,露出天中大片的红云。微风涌进,满屋的墨香四处逃逸。我深吸着这让我迷恋的空气,又缓缓吐出,耳畔只剩书页不安翻动的声音。
我凝视着泛黄的书页,里面扑出一股醇香。恍然间,身边只剩一片空白,空气中仍夹杂着淡淡的墨香。
我怔怔地向前探索着,我在寻找着什么?抑或是,什么在呼唤着我?空白的世界让心闷得慌。我不语,脚下缓缓地走着,那股醇香仍在我身边流转。
突然,那片刺眼的白浮出模糊不清的文字,我大惊,脚下加快了步伐:是它吗?是它!那是我寻找的东西!迷蒙的雾遮了我双眼,但我仍马不停蹄,深吸着潮湿夹杂着陈香的空气,心头为之一震,匆匆向未知走去。
雾渐渐消散,前头露出一角盎然的绿。我大喜,向它奔去!却突然间,耳边传来刺耳的蝉鸣,我猛然抬起头,发现一切都没有变,南柯一梦罢了。空气中的墨香愈发浓郁,窗外红云已不知所踪,却见紫云悠然飘着。
有时候,梦与现实只有一线之差。好比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成庄周?真真假假,孰知?我擦去心中的杂念,悠悠升起一句话:不变的是,一路伴我的书香。
读书好比品茗。一壶好茶,有的人拿它解渴,两三口便见杯底,浑然不知其味;有的人慢慢品尝,细细地斟酌,送入口中阵阵清香,其间味道多变,真让人回肠荡气啊!读书亦是如此,把读书看作是任务的人,我并不认为他会读出多少味儿来。静下心,抛开世俗之事,捧一本书,其乐亦无穷!
在我不长不短的人生之道上,伴着我的,是淡淡的书香。读书之乐,读书之趣,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书,如一条幽静的小路,把人引入一片辽阔的天空;书,如一片蔚蓝的海,让人沉溺在这片蓝中;书,如一只小小的萤火虫,给在漆黑中迷途的人指引……带给我的,是一个纯净的世界,一片自由的天空,还有那让人心静的芳香。
读书,读的不仅是文字,更多的,读的是一种心境,一种素养。愿我携着一路书香,向那未知勇敢地前进!
【篇三:一路书香作文】
轻风拂过,书卷的墨香弥漫在屋子里,书翻动的沙沙声在耳边作响,书总是能拂去我心头的烦躁。
我喜欢读书,在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我就对书产生了兴趣。作文那时还不识字,每个晚上妈妈就捧着一本故事书坐在床头念给我听,小猫钓鱼,小蝌蚪找妈妈,皇帝的新衣,希腊神话故事……那些美妙的文字像一个个小精灵蹦进了我的脑子里。妈妈本是想哄我早早入睡,但我却是越听越有精神,努力睁大双眼,怕错过了哪个精彩的环节。有时实在忍不住困意睡着了,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跑去叫妈妈再讲一遍。那时年幼的我对书中的故事也只是一知半解,但就是由衷的感到好奇,好奇这些故事是从哪里来的,好奇那些人物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2012年,莫言先生站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不卑不亢,以他那穿云裂石的铿锵之声震动着全球,麦色的皮肤,乌黑的头发,墨水般浓稠的双瞳,是中国人!他说:“是阅读!是书籍改变了我!”阅读也提高了国家的国民素质,书籍给予了我们财富,是书籍造就了现在的我们,现在的中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换一个方向思考,如果不读书,又哪来后来的周总理,现在的美好生活?书,是立国之本,是精神的食量,是建设特色主义社会必不可缺的力量,一个没有知识的国家就如同一朵昙花,看似灿烂,却是凋零之美。一个强大的国家需要一支强大的队伍,我们正是这只年轻的茁壮成长的队伍。
在假期里我便成了书店的常客,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品现代名家的精彩文笔,一个安静的下午,一个人坐在书店的角落,品味那独有的静,幽幽墨香弥漫在空气,轻柔如云,袅袅娉婷,扑鼻而来。读书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我畅游于诗仙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陶醉于唐寅“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的飘逸;冥思于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冰清玉洁,思索在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傲骨……
书,如是一位闭月羞花之貌、倾国倾城的美人,令人心生爱恋却又似乎捉摸不透。是书把无知的我引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篇四:一路书香】
展一摞书卷,独自倚靠在轩窗之下,品一首诗词,看一席月色朦胧渐远。浅斟一口香茗,任由书香袭人,在心里深处悄悄击打。
每每捧起书本,墨香袭人,用书触碰书中一串串灵性流动的文字,看着他们绘成一篇篇,奇幻绝美的文字时,我总是会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书本,就像一道道寂静而又璀璨的极光,窜动着,映照在人们的深黑的瞳孔里。
阅读是一件极为令人享受的事情,打开冷黄的书页,那一个个缠绵悱恻的故事,让人无端漾起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绪,像是落上生宣的一点墨,从数千年,一直慢慢地,晕染到你的心里去……
清风将书页吹起,拉开了沉静在书中的一曲曲婉转清丽的千回乐章。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西楼,顾名思义,是古人正居向西的居所,是观赏月色或与佳人幽会的处所,清月悬挂,李后主渐渐走上西楼,不知是患得患失的社稷江山令人心生惆怅,抑或是头顶的那轮清月更加触动忍心。心中的愁绪总也散不开。眼望残月如钩,梧桐清秋,青年的侧脸棱角分明,如大理石般冷硬,就连秋夜的薄雾也不能软化分毫。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辽西一词,藏匿了太多太多,它承载着多少女子分离时的惆怅情愫,多少女子的思念疾苦?日日想在梦中期盼他在刀光剑影中的沧桑背影,抚抚玉门关的寒风。一阵黄鹂的声音划破寂静,梦终人醒,只得玉枕凉透,泪湿锦衾罢了。闭上眼,脑中呈现出铁马金戈……
聆听曹植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好似一睹洛水女神的国色天香。推敲李清照的《醉花阴》想象她在珠帘内因思念夫君而日益清瘦的脸庞。
我也曾咏李太白的“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言壮语,折服于“力士脱靴,贵妃磨砚。”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潇洒脱俗。
畅游在阅读的海洋中,观孔子席不暇暧,周游列国。孟子说惠王,不见用,乃见齐宣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品宋词,感受辛弃疾“蓦然回首,那人竟在,灯火阑珊处的。”的惊喜,朦胧中不乏希望。撑一把油伞,踏上青青石板路,与纳兰共伤:“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错综复杂。
一路书香,体会赌书泼茶的闲情雅致,一路书香,看优美的文字,泣人泪下,静静流淌……
【篇五:一路书香】
俗话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读书是我快乐的源泉,让我生活更加多彩!从小我就十分喜爱看书:神话书,寓言书,童话书,散文,我都来自不拒。我会美人的结局唏嘘不已,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而难过;为灰姑娘的命运而落泪。
我10岁时,读了一本课外书--《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怪怪”的小女孩豆豆,因为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了,后来经过妈妈的努力,小豆豆来到了新学校“巴学园”,在这与众不同的小学里,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这本书里我非常敬佩小豆豆的校长,他对“巴学园”的任何一个孩子都是真心去对待,十分慈祥,经常夸小豆豆:“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这一句话让小豆豆受益一生。在校长心爱的巴学园烧毁时,校长却镇定的对儿子说:“噢,下一次我们办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好呢?”这句话让我看出了校长对教育的热爱,让我们更敬佩校长。
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小时候就在想的事》。我十分喜爱,因为那是《窗边的小豆豆》的后续版,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可惜时间不等人啊,转眼就到了九点半,爸爸妈妈催我睡觉了,于是我很快便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假装睡着的样子,骗过了妈妈的火眼金睛。拿出了我看书专用的秘密武器---迷你手电筒。可还没一会儿,我那双不争气的眼睛便开始打起架来。就这样,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发现我竟趴着睡了一晚,当我正想起来时“嘶”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两条腿很软,没办法,只好扶着起来。
这两本书我也懂得不少道理,我明白了生活当中,失败并不可怕。小豆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自信满满的,一次不行,来二次,来三次……直到成功为止。为我遇到一点困难的题,就想放弃,不愿去思考,就想依赖他人,考试考差了,我就觉得自己不如别人,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决定要勇敢面对一切困难,不退缩,我相信我不比别人差。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只要持之以恒,我一定能成功!
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伴侣,就如朋友一样,因为有了朋友,我的生活不再单调乏味,同样,因为有了书,生活才不会感到乏味。书中有广大的世界,我有了快乐,满足。我庆幸,我有一路书香,我庆幸,书是我最好的良师益友;我庆幸,书香伴我一路成长!
【篇六:一路书香,一路芬芳】
书中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面包屋,但它可以满足饥渴的心灵;书中虽然没有梦寐以求的黄金屋,但它拥有高贵的品质。好书就犹如知识的海洋,扬起求知的风帆,乘风破浪,这时,你会发现,它,并不是梦。
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一片理想的园地——书的乐园。在那里,精炼的语句,优美的措辞让我留恋;在那里,行云流水的情节,雨花缤纷的意境使我着迷。小时候,我总会拿着那些带拼音和插图的故事书,缠在妈妈的身边,让她读给我听。我每次都是伴随着那些故事进入梦乡。
慢慢地,我长大了,开始学读一些唐诗宋词了。小伙伴之间也会有个背诗比赛,我总是赢家,虽然到最后弄得大家都不带我玩了,但我心里依然美滋滋的。
升入初中后,我也没有太多的闲暇的时间看书了,但每当看到那些语句,我就会有无限的遐想。“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衷心让我赞叹。在茫茫的路上,有苦难,有荆棘,有坎坷,我们会痛苦,会无助,会绝望,但我始终不会忘记,我并不孤单,因为前行之路有书伴我而行。
清风撩起窗帘,露出天空大片的红云。微风涌进,满屋的墨香四处逃逸。我深吸着这让我迷恋的空气,又缓缓地吐出,耳畔只剩书页不安翻动的声音。我翻开破碎不堪的书本,风吹着低沉的窗帘,窗帘也仿佛醒过来一样,拍打着纹丝不动的墙壁,一丝雨滴拍打在书本上,这一丝水滴却像绵延不绝的波浪,蔓延在书本上,我用纸巾轻柔地擦了擦水滴,一股书香味迅速弥漫整个屋子。
宁静的小屋中散发着白色的灯光,向着窗外的地方放着一张书桌,静静的月光下,我抽出一本书,我凝视着泛黄的书页,里面扑出一股醇香。恍惚间,身边只剩下一片空白,空气中扔夹杂着淡淡的墨香。我思索着书中的情节,同时思索着人生,星星时不时地向我眨眼睛,伴着书香我走进了梦乡的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伴我成长。
一路书香,一路芬芳。
【篇七:一路书香】
我不是书香门第,可我的小天地总是书香四溢。毛泽东主席说得妙“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是我最大的嗜好。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我总是爷爷身后不离不弃的影子。田野中,爷孙俩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太阳的的一起一落,爷爷的脊背也跟着一起一伏。滴洒的汗珠被埋进泥土成为庄稼的养料。望着快要夕沉的太阳,他迷着眼说:“来,小乖乖,跟爷爷一起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孩童时的我,对这新奇的“游戏”立即着迷。循循善诱的爷爷发现了我的表现,抓住时机为我讲解。懵懂的我并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含义,更不知他为何会在此为我作诠释。“爷爷,你真棒!知道这么多东西呀!”我用钦佩的目光望他那满头大汗,他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对我笑而不语。从此,在我心中多了一首由陌生人李绅创作的“儿歌”——《悯农》。
书山有路勤为经,学海无涯苦作舟
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在《增广贤文》中告诉我们,在读书、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没有顺风船可驶,唯有“勤奋”和“努力”才能吸取更多的知识。于是,成绩平平的我抱着尝试的心态,将自已当成试验品进行了“伟大的试验。”挑灯夜读,大战于数学,周游于古诗。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的试验成功了。我也因此而爱上了学习。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过零于洋》中,文天祥那视死如归的气度令我佩服。是的,人因有一口气而活着。有了一口气,人便可以享受阳光的抚摸,没有了这口气,人恐早已驾鹤西去。但谁又真正地为“气”而活呢?文天祥的凛然正气告诉我:人活着要有骨气。我明白了,我在有志气的同时,我也应该以满腔的热血去回应鲜艳的五星红旗。
保尔的形象至今还在眼前晃动,永不言败,敢于拼搏的他成了我学习的标兵。沉浸《石头记》,我曾为四大家族的兴衰感到伤痛欲绝,为林黛玉、贾宝玉凄美的爱情而倍感惋惜。拜访梁山好汉之际,勇敢、正义、淳朴、同情的他们总是给予我正能量。
读书——我的酷爱。它使我明智,使我聪颖、使我创新。书香一路,一路书香。
【篇八:一路书香】
蝴蝶爱的是浓郁的花香,姑娘爱的是清幽的芳香,而我却喜欢在书海中闻那特有的油墨香。当我一头扎进书堆中时,那酸而甜、苦而辣的书香便令我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从儿提时手中捧着的《格林童话》,至小学时桌前放着的《优秀作文选》,到如今天天书不离身的初中。多少个日日夜夜,是书帮我排忧解难,与我共度良宵,伴我度过了漫漫十多年。
叩开记忆深处的大门,还记得第一次与书亲密接触时的情景。那次父亲拉着4岁多的我去菜市场,经过一间书店时,玻璃窗内五彩斑澜的图书深深地吸引住我的视线,我便嚷着要父亲买书。当书接过手中时,心中竟涌起一阵阵莫名的激动。望着封面长发飘飘的白雪公主与各有形态的七个小矮人,不知不觉中便进入了故事的情景,为善良的公主报不平、对可恶的皇后咬牙切齿、最终还是对公主和王子的结合寄以深深的祝福。从此,心地善良之花便在我心中慢慢生根发芽,使我懂得心贵于善良。
从此书的概念在我脑海中越发明显,我对读书的浓厚兴趣也一发不可收拾。在小学的校园中,我乘着日出在曲径通幽的小道上吟杜秋娘的《金缕衣》,印着夕阳在大榕树下读来自全国各地小作者们写成的《精美作文选》,了解了远方同龄人的生活、爱好和乐趣。让我们在异处也可心灵相通,并借鉴了他们写作的方法。
如今,虽然已初三了,但每天我还是会在已塞得鼓鼓的书包中挤进一本《读者》或《小小说》。在课余时翻开来看看,那一个个秀美的文字像五线谱上的音符,有高亢激昂也有山回路转、有泉水叮咚也有大海般的静谧豪放;那一段段幽默的文字,令人啼笑皆非,忘却了上课的疲劳,忘却了身在教室的我,我仿佛正与诗仙李白月下对酌,与苏轼共游赤壁共叹人生如梦,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令人新奇、激动与渴望。是书让我愁眉苦脸的脸上有了笑容;是书让我懂得了人生真谛、生活主旨;是书让我透透彻彻地看清了这大千世界的奇妙与神秘。
一路,不需花香的点缀也不需芳香的装潢,只需要书香伴我行走这人生之道,直至永远永远……
【篇九:一路书香】
书是人生路上的宝藏,里面蕴含着丰富的智慧;书是人抓住成功的动力,让我们不断向成功前进;书是你黑暗中的一丝希望,让我们把握住无限地光明。书是多么炫丽多彩、五彩缤纷、多姿多样。里面的剧情就如碧蓝的天空一样,让人有无限的遐想。里面的情感就如天气一样,高兴时温暖,激情时炽热,悲壮时凉爽,凄凉时寒冷…书是每个人心中人生的伴侣,我也是这样。
还在两岁时,我就与书打上了交道。我和妈妈散步时,看见了书这个东西,我当时使劲拉着妈妈,指着图书叫,我的意思当然就是要这东西,我母亲便把它买下了。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只知道这个有娃娃叫书的东西非常好玩。到了学前班时,我便对书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每次都对老师讲书里的故事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到了小学,我更是对书如饥似渴,每一次老师发单子下来让我们订书看,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订一大推书。我的母亲看我的书太多了,就让我很小就拥有了自己的书柜。
到了三四年级,我就开始看每篇都有两百字的书,还仍带有拼音,图少了许多。那时我就天天躺在家里看书,因为我当时语文好,数学却差,我的父母便没怎么管我。到了五年级,我开始看无拼音,图少,一篇有五六百字的书。可我的数学依然很差,语文也不能说好了。我的母亲对这些感到了些反感,便规定我星期一到星期五不能看课外书,只能看跟学习有关的书。她们还不知道那时候的决定是错误的。那时候,我进入了叛逆期不怎么听她们的话,所以,每次我就谎称去上厕所,其实我拿着书去厕所里看。当然,母亲她们也不是吃蒜的,有一次,我还差点被他们抓住、于是,我开始想办法,当他们睡觉时,我便起来打开灯看书。有时虽然等的有点久,可是一想到可以看书,这在我面前都是小问题,对我没有任何影响。
到后来六年级,我开始看些小说。但成绩也越来越差,我母亲禁止我看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书,可我最后我还是想到了办法。每次放学,我就跑到书店里去看书,虽然每次回家的有点晚,可晚了我就说被老师留下了。可我一旦这样说,肯定是要被母亲批评的,但这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值得的。我现在上了初中,母亲也不再管我看课外书了,因为她看到我收获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在书籍的世界里我是那么的充实、满足,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那样看。
读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为了学习,更多的是开心。这陪伴了我一路的书香,我会快乐的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
【篇十:一路书香】
在人的一生中,倘若没有书本的陪伴,那岂不是一种遗憾。反之,有了书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将丰富多彩。况且,能给我们最大帮助的也是书籍,让我们想得最多的还是书籍。所以,我喜欢书籍。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所以说,人生仅有的几十年,应有书的陪伴。
有好多的作家都把书当做自己的益友,与书有浓厚的友谊。而我也不例外,也把书当做自己的朋友。
从小到大,书就是我亲密无间的好友。小到简单的加减乘除,记古诗词等,都要用到书这位好朋友。如果说,我们读到了一本好书,那么我们就像刚吸收了养分的花朵;如果少读了一本好书或者名著,那我们也会像饥渴的饿狼一样,变得焦急难耐。
记得去年初夏,太阳照耀大地,时不时有一阵凉风刮过,让人心情十分愉快。那天,哥哥拿了本《历史的天空》让我看,于是,我坐在窗户边,认真地看了起来。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而我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它就像一位好朋友,细心地给我分享这一切的一切。其实,不只这本好书把我深深吸引,还有世间各种好书同样让我沉醉其中。所以,我喜欢书,喜欢书里的每个字,喜欢书里写的美好情节,喜欢书里迷人的书香。
书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在我们烦躁的时候,它就会为我们讲述一个个故事,开导我们,安慰我们。
前年冬季,一袭寒风,吹得我心情低落,一肚子委屈。那天下午,妈妈因一件小事批评了我,让我很是生气。可是,当我回到房间,静下心来看书时,我仿佛得到了些许安慰,同时让我换位理解父母,改变了我对父母的看法。所以,我感谢这些书籍,感谢书籍里每一句的安慰与开导,感谢书籍带来的一切!
臧克家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人的一生,就应该与书为伴,让生活的每一天都充满书香!
《一路书香作文700字》
【篇一:一路阳光一路书香】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日子,说她像一位母亲,可是她又不会变老。只能说她是一个知己,一个朋友,一路伴着我成长。
刚上幼儿园时,我只懂得拿着一本插图的漫画看,我不认识一个字,总是喜欢听老师讲故事,或者是,望着五彩的动漫图片,自己乱想一通。当老师讲的很夸张的时候,我也只会张大嘴巴“哇”的一声。并不懂得这么可爱的故事背后还藏着一些道理。
那时,我就像一颗准备冲出土壤去感受阳光的种子。
上了小学后,开始识字,同样的是,拿着一本插图的书,带着自己“不成熟”的拼音,将一个故事读上好几遍,才理解意思。才懂的龟兔赛跑中,兔子输掉比赛并不全是因为在树下睡着了,是它太骄傲,总认为乌龟不可能赢他。
五,六年级后,渐渐会去看小学版的《水浒传》,虽然不是很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嫉恶如仇,但是鲁智深的倒拔垂杨柳却让我记忆犹深。
那时,我已经是一颗冲出突然正在感受阳光的小树苗了。
进入初中后,书籍已经成了我想拒绝也拒接不了的阳光了。就算有时是被它折磨。可是,如果享受它,我会很快乐。我很愿意与吴用一起为宋江出谋划策,我也很想与武松去景阳冈打虎,我还想梁山好汉们行侠仗义。
这时,我已经长成一棵小树,去感受阳光,感受人生中更多的美妙。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会一直探索这个世界,它是没有尽头的。可能我会一直成长,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因为阳光不会消失,我的阅读之路也没有尽头。
一路书香一路阳光。
【篇二:与书香一路同行】
我在芬芳的书香氛围中迈步,从懵懂孩童催成了风华少年。我在醉人的书香气息中憩息,在梦中与一个个书中的主人翁相会相知。在书香中,我构筑着我的精神家园,编织着我的理想之梦——
相见
记得3岁半那年,我无意之中翻到一本小人书,居然一下子就爱不释手了。呵呵,那一本本简易单的小人书陪伴我度过了一段纯真难忘的孩提时代。从此,我便跟着小人书掉入了书的“深渊”,一发不可收拾。就这样,我远远地望见了这座我梦寐以求的理想乐园——书的殿堂。
这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雄伟的城门向我缓缓打开,透过门缝瞧见里面有神秘的东西在闪光,在诱惑着我,召唤着我,我不知不觉走了进去……
钟情
记得我曾经轻轻地牵起你的手,走过一个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让我心动,让我陶醉,让我由喜欢变成了钟爱——书,你已经是我的初恋,我对你可谓是一见钟情!
在我经受暴风雨的打击时,你是我停泊的港湾,给我遮风挡雨,送来无限温暖,让我的情感找到安全的栖息地。
挚爱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空灵,“春潮带鱼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悠闲,“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阔……无一不让我如痴如醉。你给予了我宝贵的精神养料,是我生命的源泉,正在源源不断地滋润着我这株小树苗,使我茁壮成长,长出青葱翠绿的枝,结出丰硕无比的果。
书香——我的挚爱,我愿与你永相伴!
书香,你不随沧海桑田而改变丝毫,不随时光流逝而有所褪色,让人在其中无时无刻不感到一份温馨与幸福。
品味书香,美哉!
伴随书香,乐哉!
享受书香,壮哉!
一路上有你同行,我此生无悔!
【篇三:一路书香作文】
从五岁起,我就与书接触,虽然那时的我不认识太多的字,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交情。书就像是我的金钥匙,让我慢慢的打开知识的大门。
从会写“爸爸,妈妈”到会写一篇篇优美的作文。从会写“1,2,3”到会用一个个定律。公式来解那深奥的应用题,这其中的奥妙都是书本告诉我的。在《中国上下五千年》中我和作者一起穿越了时空隧道,领略了中国五千的历史文化。在《西游记》中的一行行文字中我好像和孙悟空一起并肩作战三打白骨精。我还在《唐诗三百首》中与李白一起“手可摘星辰”还和柳宗元一同“独钓寒江雪”……
我曾被夏洛为朋友牺牲自我的精神而感动的泪流满面,也曾为美人鱼死而感到可惜,给为林黛玉的死而感到惋惜,但不管有多少的不愉快只要一看《淘气包马小跳》就灰飞烟灭,就像书上说的“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读了《冰心散文集》让我知道了冰心奶奶的成长经历,更让我懂了不是每个人在成长是都会一帆风顺的,只有只难而进的人才会猜到最美的花。
我记得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当我和好朋友闹矛盾时,我就会宪欢启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那伟大的友谊,然后我又和同学和好如初了;但我有一题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时,想要放弃时,就会想起数学家华罗庚那认真钻研的样子。于是我又拿起笔奋笔疾书;当我拣到一部手机时,正想要放入自己的口袋中时,想到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中父亲对儿子说:“没人注意时,也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正因为我读了这几句经典的名人名言,使我与书的交情跟进了一步。
只有“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才能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篇四:一路书香一路歌】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是我尚在牙牙学语时,母亲向我稚嫩的心灵打开的一道神秘的大门——经典诵读。十几个春秋过去了,经典诵读就像一泓永不枯竭的清泉,点点滴滴地滋润着我的心灵。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我打开作文书时,文中那精彩的片段把我吸引;当我翻开童话书的第一页时,我因童话作家那天资聪敏的头脑而深深敬佩;当我打开教科书的每一页时,我便被文中的知识陶醉了,书,带我走进知识的大门,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经典诵读。
伴着清风明月,闻着淡淡的荧荧书香味儿,我常常沉醉在经典书平凡或不平凡的故事情节中:读《水浒传》时,我幻想我是其中的一个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读《西游记》时,我就希望自己是孙悟空,用七十二变“嗖”一声将梦想实现。读《三国演义》时,我会为周瑜的英姿而痴迷,会为诸葛亮的智慧而鼓掌,更为刘备的失败而惋惜。读《红楼梦》时,宝玉和黛玉的感人爱情故事还赚了我一大把的眼泪呢!
读书,给了我一扇阐释爱的大门,透过它,我读到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想到那蹒跚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我的母亲,感受到了她对我的爱作文。母亲是一个农村妇女,她没有太多的文化,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她一直在为我们付出,一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她用瘦弱的双手为我撑起了半边天,我害怕,害怕生活的重担会将她的腰压成了弯月,望着母亲的背影,我第一次为母亲留下了泪。是书本让我懂得了母亲的爱,母亲的心,教我应该为母亲努力付出,让母亲不再那么辛苦。
经典诵读书,博大精深,包容世间万象,彰显人性的光芒,如一泓清泉在我心中汩汩流淌……一路书香一路歌,伴随着经典诵读,我慢慢长大,逐渐成熟。同学们,让我们热爱经典诵读吧!
【篇五:一路书香飘逸】
风令人清爽,雨令人销魂,月令人缠绵,而你,则令我痴迷。你总是用你独有的清香撩起我心中层层的恋意。在千百次的追寻、亿万次的奔逐中,我终于明白——书,你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依然记得在那个“天街小雨润如酥”的傍晚,我和你相遇。
那时的我大约三四岁吧,在一个细雨如丝的傍晚被父母强迫着带去图书馆看书。刚进图书馆,一股古怪的味道立刻充斥着我的鼻孔。这是什么味?在这股神秘味道的刺激下,小小的我立刻寻找起源头……终于,我找到了源头——那些堆积着的书。我好奇地翻开一本书,坐在座位上仔细地“看”了起来。寻书归来的父母看到此景,高兴地笑了起来……
识字之后,我总爱抱着一两本书在太阳下肆意地翻着,一个人呆呆地看金色的阳光斜斜地渲染书面。当看到阴险的周瑜暗中用毒辣的手段迫害诸葛亮时,我会愤怒不已;当看到诸葛亮用计策气死周瑜时,我会痴痴地笑出声来。
在书中,我“常迎帝王将相,时邀才子佳人”,翱翔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之中,流连在中国数不胜数的名胜古迹里,畅游在世界名著里。你使我明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是你,使我明白了世上许多奥秘。
光阴似箭,转眼之间我已长大成人。在你的陪伴与监督下,我的成绩总是很好。就这样,我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升入了初中。
在初中,我依旧每天与你相约在课后。下课后,其他同学出去玩了,我依旧看着书,因此有一个绰号“小书虫”。在一本书连缀成的梦想中,我将昂首走向未来,拥抱明天。
书,我最好的朋友,每时都与一股清香伴随在我身边。愿携一缕春风,吹亮你的双眸;愿邀一弯新月,照亮你的面容;愿掬一捧清泉,洗尽你的双臂!
书,我和你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篇六:一路书香,一路芬芳】
书中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千钟粟,但它可以满足饥渴的心灵;书中虽然没有梦寐以求的黄金屋,但它拥有高贵的品质。好书就犹如知识的海洋,扬起求知的风帆,乘风破浪,这时,你会发现,彼岸,不只是梦。——题记
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一片理想的园地——书的乐园。在那里,精炼的语句,优美的措辞让我流连;在那里,行云流水的情节,雨花缤纷的意境使我着迷……
小时候,我总会拿着那些带拼音和插图的故事书,缠在妈妈身边,让她读故事给我听。我每次都是伴随着那些故事进入甜蜜的梦乡。
慢慢地,我长大了,开始学读一些唐诗宋词了。小伙伴之间也会有个背诗比赛,我总会是赢家,虽然最后弄得大家都不带我玩了,但我心里却还是美滋滋的。
上小学之后,开始接触到了一些小说,尤其是一些侦探类的。
我最爱看的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了。从那时起,总有一种想法—-要当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家,并要亲自去华尔街走一遭。
升入初中以后,我已没有太多闲暇的时间看书了,但每当看到那些文辞,我就会有无限的遐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乐观让我佩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忠心让我赞叹;“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悲凉让我体会到了诗人的惆怅凄苦之情。
在茫茫人海的路上,有苦难,有荆棘,有坎坷,我们会痛苦,会无助,会绝望,但我始终不会忘记,我并不孤单,因为前行之路有书与我相伴……
宁静的小屋中散发着白色的灯光,向着窗户的地方放着一张书桌,静静的月光下,我抽出一本书无声地读着,思索着书中的情节,同时思索着人生,星星时不时地向我眨眨眼,伴着书香,我走进了梦乡……
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伴我成长。一路书香,一路芬芳。
【篇七:一路书香】
还记得那些一路书香的日子。
在静谧的午后,独自一人手捧一本诗集,让和煦的阳光尽情爱抚脸庞;品一杯香茗,让书香与茶香交融,氤氲出最美的哲思。那些闲暇,初三的我或许不再拥有,但那智慧的永恒(改为“永恒的智慧”,偏正短语,中心语是“永恒”,让“永恒”融入心中,不通顺)早已融入我心,让我在怀念中感受更多的憧憬。
在书香的弥散中,读朱自清,他会带我寻访七十年前清华园的旧迹;读余秋雨,他会带我探寻敦煌的奥妙,摩挲大地的神奇;读张爱玲,她会带我在香烟缭绕中来到旗袍摆动、人力车穿行的旧上海;读三毛,她会带我一路穿越西班牙和德意志,迎着撒哈拉的热风,聆听那骆驼的哀鸣……书香满足了我探索的欲望,让我的灵魂为之震动,精神为之升华。
在朦胧的书香中,我找寻着自己的真爱。我喜欢婉约中透着英气的李清照,虽然“人比黄花瘦”,但是还肯高歌“不肯过江东”的项羽;我欣赏才气逼人而宁静淡泊的陶潜,虽有“不为五斗米折腰傲岸态度,但更多的是“悠然见南山”的超脱与恬静;我怀想有超世之才而又宠辱不惊的苏轼,虽渴望雄姿英发的伟业,也有‘淡妆浓抹总相宜’的闲情逸致……行走于他们伟大的人格之中,我努力雕刻着自己,让自己的心灵更加完美地面对这个世界。
在缥缈的书香中,我收获着人生的感悟。那是泰戈尔“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的淡泊,那是顾城“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坚强,那是伏尔泰“我的心脏在这里,而我的思想到处都是”的自信,那更是海明威“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消灭”的强大……这样的感悟永远不会磨灭,它们在我的人生中散发出无比的光芒!
抿一口茶,滑过喉咙,茶香永存,与书香共舞,氤氲出最美的情感。怀念那些一路书香的日子,更怀念那个与书香一路的人。一次次的出入,那些人生的真谛不会消逝。还念那些不再拥有的日子,怀念那只会的永恒。
【篇八:一路书香】
如果说我是在庞大知识面前不知该如何啃食的迷路人,那么书就是给我指明方向的标志;如果说我是在闲暇中迷失方向的花朵,那么书就是让我重新找到拼命生长的力量的水源;如果说我是在忙碌中失去了自己的蜜蜂,那么书就是明白应该快乐生活的蝴蝶;如果我是在锯齿、卷曲、波浪……中看不到自己的一团墨线,那么书就是再次正视自己的直尺……在遇到书的那一刻,我的心田里,就播下了一颗小小的种子。
读书让我们生机盎然;品书让我们播种梦想;爱书让我们激情飞扬。因为喜欢读书,陈景润自学成才,摘取了数学皇冠上的明珠,成为赫赫有名的数学家;因为喜欢读书,爱迪生由一个小学一年级都没读完的农民孩子,成了世界闻名的发明大王;因为喜欢读书,把别人的休息时间都用来读书和写作,鲁迅先生一生注译了一千多万字的作品,成为了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因为喜欢读书,张海迪在困苦中自强不息,在无数书中人物的支撑下,坚持不放弃,不但学会了多门外语,还获得了博士学位,成为了一位著名作家。因为喜欢读书,我也才成了我,而不是仍在大千世界游荡的人。
相遇,是在我还是牙牙学语的时候,母亲用轻柔的声音念着那一句句朗朗上口的童谣,就像是一首首美妙的歌曲在我心间荡漾。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一次我好奇地问妈妈,为什么她肚子里藏着这么多首童谣,妈妈笑着告诉我她是从书中获得的。为此,我心里痒痒的,常常用手托着下巴,猜测着那带着墨香味的书中字里行间的奥秘。那时,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渴望与期盼,而这两个字早已在我心中埋下了希望的种子。后来,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我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给它包好书皮,担心被人会抢去似的。那一刻,读书这颗种子已开始在我心中悄悄地发芽。再后来,我上学了,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文章,如饥渴的禾苗贪婪地吮吸着雨水的浇灌。那些书上总是有许多问题考验着我的智慧,每一册书里都有好几个单元,每一个单元里又有好几篇文章,我就这样一边发现问题,一边解决问题,在不知不觉中使自己的眼界开阔了,知识也增多了,而且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书了:总喜欢在睡前看一小会儿书,心里就像是喝了一杯暖暖的热茶,会睡得很安稳。书店,是我除家外可以呆的最久的地方,就算是捧一本书坐在地上,也会看得入了迷,忘却了腰酸背痛。被拉走后,总还要买一堆“纪念品”回去,再美美地看几个礼拜。书,在我这里和吃饭睡觉一样必不可少。
最后在经过了书的洗涤,“小草”找到了和“果树要结果”、“花朵要开花”一样伟大的目标,哦不,理想。他就这样一边努力,一边畅想:数年后,那一片一望无际,苍苍茫茫的草原。
而我,拥簇在了那一片海,那一片天和那个书香满溢的大地。
《一路书香作文1000字》
【篇一:一路书香一路情】
当你寂寞的时候,你会干什么?当你无趣的时候,你会干什么?当你空闲的时候你又会干什么呢?我想,我的回答始终如一——看书。
因为书能给我力量,带给我欢乐,领引我踏上不同的精彩之路。小时候,我是个比较胆小的女孩子,但是父母总喜欢练练我的胆量。有一天晚上,爸爸妈妈突然告诉我要出门办些事情,让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我哀求,可他们坚决不同意。没办法,我只好发着抖蜷缩在被窝里。外面的风“呼呼”地刮着,吹着我房间的窗帘。家里静悄悄的,总觉得有人在走来走去,隐隐听到了缓慢的呼吸声……“怎么办?能干什么?”我紧张得想,“对了!看书。
妈妈不是一直都在说书会让人忘掉一切吗?”于是,我开了壁灯,拿了一本《比菲城堡》躲在被窝里看。当我看到主人公菲菲度过难关,便高呼;看到菲菲遇难时就为她捏一把汗;看到菲菲为朋友做出牺牲时,我又感动流泪。我早把恐惧忘到了脑后。不知不觉就过了二个小时。当爸爸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时,我还陶醉在菲菲惊险的世界中。直到看完了这本书,我才发现爸爸妈妈都在我的房间里。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书。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时间,只要有空,我都会在我的小书房里品味不同味道的书香。我的心总是被书锁在里面,怎么也拿不出来。每次做别的事情我总会心不在焉,总是被书香缠绕而不能自拔,闹出一些笑话。
又是一个双休日,做完作业后,外婆叫我看着煤气,等肉排熟了以后关掉,并且给干菜汤放上味精。没想到我只顾看书,肉排被烧焦了,慌乱中,我竟把糖当成味精撒。现在,我的书房都放满了书,因为太多书又不舍得扔掉,只好去书城拿书看。我总是告诉自己看完这页就回家,可书香总是缠着我不放。好几次,直到书城放《回家》的歌曲,我才狠下心来合上书本走回去,那可真的是“一步三回头”啊!如今,我看了很多名著和小说,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如《海蒂》里告诉我,只要坚强,不放弃,你一定会成功;如《茶花女》里告诉我,要珍惜生命的价值,要热爱生命;如《伤仲永》里告诉我,不要因为一时的小聪明而去贪图小便宜,应该发奋学习,做出比旁人更大的贡献……总之,书籍给了我很多帮助,让我从一个胆小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懂得为祖国做出贡献的少先队员。“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这永远都是不变的真理!
【篇二:一路书香】
捧一本古书,品一杯清茗,仿佛便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人身边,与他们一起畅谈诗文。每个人读书的目的都不一样,而我既不追求黄金屋,也不渴望能找出颜如玉一般的美人,我只是追求读书时的品悟,那环绕于周身的书香。
我最喜欢读史,喜欢品读那铁马嘶鸣,弯弓映月的豪迈,感受那天下大治,四海升平的祥和,学习古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我在读史中成长,我把成长的脚印留在了读过的历史中。我在史书中看到了康乾盛世,体验到了百姓和乐的滋味;我也在史书中看到了兵荒马乱的战国,落泪于人民们被战争所迫的凄惨;更品读到了唐代文人墨客的不朽诗篇,拜服于魏晋之士的风骨之气。读史,让我陶醉于历史给我心灵上创造的强烈的震撼中。其次,我最喜欢读小说,喜欢看小说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喜欢那步步紧逼的紧张气氛,更爱作者笔下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感受到了保尔坚强不屈,献身于革命事业的钢铁的意志。读《水浒传》,我感受到了梁山好汉的热血情怀,感受到了那一位位好汉的坚强不屈,敢于斗争的伟大精神,读《骆驼祥子》,感受到了祥子善良,正直和勤劳……读小说,让我陶醉于各个小说所塑造的经典人物。之后,便开始读诗集,小时候看根本看不懂,现在看觉得古代文人能有如此境界真是太不简单。读了《田园杂居》,我深深折服于陶渊明的那种鄙弃追名逐利,宁愿在荒郊野林种种菜,品品酒的隐逸之气。
读了《宣州谢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五):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爱读书】
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爱上了读书。一有空,总喜欢捧着一本唐诗宋词或世界名著,持一杯香茗,置身于柔和的灯光下,在文学的海洋中遨游,吮其甘露,沐其甘霖。一室的柔和,一身的闲趣,满房的书香,是那样的惬意,让我陶醉不已。吾自娱其中,不亦乐乎!一身的疲惫顿时全然忘却,只拥有一份心如止水的宁静,爱上这感觉,也就爱上了读书。
在书中,我是天际一只自由翱翔的鸟儿,没有束缚与牵绊,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对理想的追求。纵使疾风骤雨打湿了我的翅膀,疲惫了我的心儿,但我依然不畏艰难,只因梦想与我前行。在梦想的庇佑下,我逐渐从羽翼未丰的小鸟变成了搏击长空的雄鹰,我要带着这硕果累累飞翔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有清风为我祝福,夕阳与我做伴,把这些知识带给每一个爱书的人。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梦想!
在书中,我是一片晶莹剔透而洁白无暇的雪花。故事中的真善美深深的影响了我,我我一个稚童触摸到朝阳,欣喜不已。心情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忐忑不安,忘乎所以。人物的命运紧紧的牵动我的心,我不容任何人打扰,沉浸在故事中不能自拔。我希望真善美如糖果般从天空中坠落,而假丑恶如恐龙般永远灭绝,世界上有的是善良与真诚,而欺骗与罪恶将不复存在。书,教会了我纯洁。
在书中,我是天生阳光向上的向日葵,我所追寻的是与阳光的亲密接触,我高昂着头,期盼有一天和阳光并肩齐走,接受阳光的仁慈与善良,以尊重而不屈的目光直视阳光,以坚定而沉默的行动证明自己。终于,有一天,在无尽的岁月流逝之后,我成功了!纵使我不是离阳光最近的那一个,我不是最挺拔的那一个,我不是最壮观的那一个,但我是最阳光的那一个!书,让我随时随地都要做一个乐观积极的人!
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梦想,教会了我纯洁,让我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因为读书,生命得以提高,心灵得以升华!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爱读书!”
【篇二:我爱读书】
一位哲人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话的确不错,读书能开豁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怀,让我们健康成长。开篇引用名言,论述了读书的重要作用我喜欢读书,喜欢书里阵阵的油墨香气,还喜欢里面丰富的知识。
“书犹药也,善读可医愚”,这句话我信,因为书里的知识填补了我大脑中的空白。我一拿到书就会陶醉其中,正如孔子所说“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名人名言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我自己认为,读书是快乐的。点明自己的观点“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源源不断的道理便印入了我的脑海。身残志坚的霍金,渴望光明的海伦。凯勒,不屈不挠的夏洛蒂。勃朗特,刻苦练字的王羲之……他们哪一个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哪一个的生活经历不曾告诉我们:心怀希望,怀抱理想,不懈努力,发奋图强,人生道路将会金碧辉煌的道理?读书,让我们领悟到如此的人生哲理,难道不使我们感到愉悦吗?道理论证和举例论证相结合,论证充分有力“读书使自己发现,原来我是那么无知”。
在以前,我总认为课本里的知识学懂了,就很厉害,直到我翻开了课外书,我才发现,我懂的知识原来那样浅显。接触书籍,我的大脑得到了精神上的补给。潮汐的来源,为什么会下雨,雪的形成……这些我曾经认为很难的问题,在书的引导下,我将它们一个个迎刃而解。读书,使我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又知道了许多知识,这难道不令我高兴吗?语言生动优美,过程严谨油墨书香伴我成长,书中一串串文字像美妙的音符,编写出一个个道理、知识。我爱读书!
【篇三:我爱读书作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的确,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由此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
我爱读书,我读的书也很广泛。名着类的我喜欢读《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外国名着我喜欢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等;小说类的我喜欢读《福尔摩斯》《哈利波特》等;娱乐类的我喜欢读《冒险小虎队》等;漫画类的我喜欢读《名侦探柯南》等;历史类的我喜欢读《上下五千年》等等。
我爱读书,在我读的这么多书里,你如果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海伦。凯勒在什么东西都看不见的情况下,还那么好学,一直问莎莉文老师问题,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爱读书,读书不仅能使我们积累,还能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呢!
记得有一次,那年我才6岁,爸爸妈妈又出去办事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玩着玩着,不小心摔了一跤,我当时急得眼泪汪汪,不知所措。突然,我想起了一本杂志上说过:摔跤后应先用酒精消毒,然后再涂点红药水。我便照办了。爸爸妈妈回来后直夸我是聪明的孩子。这次可多亏了那本杂志,不然我还不知道怎么办。
我爱读书,书就像是一只小木船,可以带你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知识的无限海洋!
【篇四:我爱读书】
在我的生命中,书,必定是我的良师益友;必定是我最亲密的挚友;必定是我寂寞时可以和我聊天的伙伴。书,就象是一面镜子,通过心灵感受最真实的你,在这面镜子前,你可以看见你的缺点,也可以看见你的优点。帮你随时改正缺点,加强优点。
我喜爱读书。我有一套书柜,一个比一个高,寓意让我踏着书的阶梯走上人生的巅峰。我最喜欢坐在空调房里看书。有一次,妈妈让我在她煮的粥里放排骨,我“哦“了一声,便匆匆回空调房里看《明朝那些事》了。粥煮得差不多了,我该去放排骨了,可是我却忘了,完全沉浸在那个政治斗争,尔虞我诈的官场斗争里了。一时为徐阶加油,一时痛骂严嵩,早就把那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妈妈回来后,一看锅:“呀!粥都煮成什么了?”这一声叫喊,把我的魂一下从三百年前拉回来了,我冲进厨房,喊:“怎么回事?”妈妈摆出一哭笑不得的表情,一手指着锅,我往粥里一看,都变成米饭了。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呢!
我觉得,看一本好书就是在与自己问答。以前,我一直认为动物就是比人类低贱,就是该被杀。但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在《皮皮鲁和沙漠潜艇》中有一句话:“为什么人类不能和动物平起平坐?”我曾为这句话迷茫了很久。我是在操场找到答案的。那一次,有一个同学拿胶水去淹蚂蚁,看着蚂蚁一边哀求着饶命,一边挣扎着,我心中终于有了答案:因为人类有武器,人类比它们更聪明,更强大。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当时的心情,就跟伟大的王守仕悟出“格”的意思一样,恍然大悟。从那以后,我除了吃饭外,再也没有伤害任何生灵。
书中一句话,就能够阻止无数小生命被我杀死,有谁不能说书的力量强大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坚信这句名言,书还是我一生的伴侣。看书吧!我相信自己能够带着理想走向成功的道路!
【篇五:我爱读书】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进步的阶梯”,都德说“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件有趣,也是一件有价值的事。
每当放假时都爱在家里看电视,不过看时间久了也会头疼,在那时我就不知干什么。有一次,妈妈在姐姐家抱了一叠书,放在我的书桌上,我并不知道妈妈这是要干什么,我就问:“妈妈您这是干什么?是要收废品吗?还是要卖书赚钱呢?那您搬到我的小屋里干嘛!”妈妈面带笑容的说:“你们不是要考试了吗?我在你姐姐那找到了一些中学作文书,你一定要看呀,这些会帮助你提高作文水平的!”我顿时要晕了,心里不停地发出感叹:这么多书怎么读得完,我的妈呀!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你的作文不好,是为了什么?”我不由地低下头,妈妈来到我的身边用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额头,我懂妈妈的意思了。
从那时起,我爱上了读书,我不在一回家就忙着打开电视,而是一回家就废寝忘食的读书,有时读书的时候,我会不由地做起动作,有时会流下几颗晶莹的泪珠,有时会高兴地打翻杯子。我也会在书中找到自己的角色。
我爱读书。有一次,我在家读完书上学时,正在回忆书中内容时,我的不争气的脚一滑就滑倒了一个小水池里,这给我洗了一个凉水澡,起来时我已经成了“落水人”了,还好那时我没走好远,只是时间快不够了,就这样那天我迟到了,还挨了老师的批评,不过这些事绝对抵挡不住我读书的乐趣。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读书也可以吸取他人的智慧。我爱读书,我就是爱读书。
【篇六: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让我进步,书能让我快乐……
我爱看侦探小说。因为它的情节能让我的心起伏不定。有时还能爽爽的过一把侦探瘾。当书讲到高潮部分的时候,我仿佛感觉世界不存在了,自己进入了书的故事当中……那滋味,就甭提了。
侦探小说带给了我快乐。
我爱看科幻小说。因为它能让我幻想,能让我产生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像“快乐星球”这本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主人公丁凯乐在家长和学校的双重压力下,变的很不快乐。自从认识“快乐星球”上的多面体、冰柠檬和老顽童爷爷以后。变的快乐起来。
这是一个多美好的幻想啊。我坚信,渴望和外星人交流的愿望,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定可以实现。
科幻小说带给了我幻想。
我爱看寓言故事。因为它能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使我的心灵更加纯洁,让我的人生更加美好……
我还爱看作文书,因为它能让我积累丰富的词汇……
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希望老师们多给我们一点时间,让我们多看一些书。让我们放飞属于自己的梦想。也请同学们舍弃一些玩耍、娱乐的时间,多看一些书。哪怕是不关于学习的书也好。久而久之。你一定会喜欢上看书,也一定会从书中体会到无穷无尽的快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的多好啊!是的,书不仅带给了我快乐,带给我更多的是知识。我读作文书读的很多,所以我的词汇才比较丰富。写作时不会出现无话可说的时候。
书带给了我欢乐,书带给了我幻想,书带给了我更多的是知识。啊!我爱读书!
【篇七:我爱读书】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十分贴切,书记可以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从学龄前的童话故事,到低年级时的散文集、科普书、历史书,和现在的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书籍一直伴我成长。
说到童话故事,我们都会想起《丑小鸭》、《灰姑娘》、《皇帝的新装》等等。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有些使我懂得尊敬长辈;有些则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些故事可以丰富我们的想象力,我小时候很喜欢讲故事,有一次因为读了《小蝌蚪找妈妈》而自己编了好多个“小鸟找妈妈”。
大家一定读过很多散文集、科普书和历史书。先说散文集吧,我也读过一些,比如说朱自清的、冰心的……一篇篇作家笔下的美文,常常使我如痴如醉、废寝忘食。优美的句子使我仿佛身临其境,很多好词让我日积月累,在习作时文思泉涌。再说科普书,比如说《十万为什么》、《走进大自然》教会我许多科学知识,让我在科学的海洋中漫游。然后还有历史书,告诉我中国各个朝代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伍美珍、商晓娜的校园小说,还有世界名着。有时我回捧腹大笑,有时却眼泪花花,小说中的故事像磁石般吸引着我,其中悲欢离合总让我牵肠挂肚。我总是一看就忘了时间,忘了睡觉。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我们的好友,是我们的老师,书可以给我们带来无数的快乐和收获。
【篇八:我爱读书】
“开卷有益,掩卷有味。”林语堂这样说过。我是一个书旅人,我爱书,因为它往往寄托着我对人生的认识,蕴含着我最珍贵的回忆,记录着我童年的趣事。
记得在五年级暑假,妈妈带我出去玩,可是我不肯,我只想要去书店,去享受书带给我的无穷乐趣,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妈妈才同意带我去书店看书。
来到书店,看到琳琅满目的书,我不禁心花怒放。《鲁滨逊漂流记》、《最后的一课》、《家》、《茶花女》……真让我目不暇接,当我捧着一叠厚厚的书来到妈妈面前时,“只能买两本书!”她的话像晴天霹雳般重重地砸在我头上。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买4本书,可是,每一本书都让我爱不释手,选哪个好呢?犹豫再三,我选择了——《安妮日记》等四本书,《安妮日记》书名很平凡,并不起眼,但封面上的插图却吸引了我:一个棕红色头发的女孩坐在一棵大树下,左手捧着一本精美的日记本,右手拿着一支钢笔,紫红色的眼睛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一个年轻的女孩,为什么脸上洋溢着的都是悲伤的神情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还没回家,我就已经翻开了书本,孜孜不倦地读了起来。晚饭时间到了,爸爸妈妈再怎么催促,我仍全神贯注地看书,待到他们真的生气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
《安妮日记》主要讲述了犹太小女孩安妮因二战跟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生活在密室里,每天只能吃一些烂土豆。在漫长的25个月里,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人主义、与父母的关系、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悟出了深刻的人生道理。
“如果你自己陷入不幸,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要你就更失落了。但是,不幸之外总还有美好的事物,就是在不幸之内也有美的一面。你只要找到它,找到美好的一面,就能恢复平衡,找到自信,感到幸福。一个快乐的人会使别人也感到快乐,只要有勇气和信心,就不会被不幸压垮。”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其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个人,如果总是去想那些不幸的事,就会沉浸在痛苦之中。人需要乐观,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看成幸运,整个人也会快乐。穿上新衣服,我快乐;享受着美食,我快乐;取得了好成绩,我也快乐,你看生活不正是美好的吗?
当然,除了乐观,我们还要坚强。就像安妮一样,即使遭遇了那么大的不幸,即使只能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她都坚持了下来,这不就是一种顽强的精神吗?生活,并不是每天都晴朗,每天都充满阳光,有时,它也会刮起狂风,下起暴雨,让你失魂落魄,如果退缩,暴风雨会更加猛烈,但如果勇往直前,阳光就会驱散乌云,赶走暴雨。“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让我们再一次唱起那首《隐形的翅膀》,从中学会坚强地面对充满危险与陷阱的人生,让“坚强”带我们扬帆远航,永远伴随我驶向生活的彼岸!
难忘《安妮日记》告诉我:人是要乐观;难忘《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人要坚强;难忘《家》告诉我: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难忘书给予我的很多启示!
我爱读书,享受书给予我们的无穷乐趣!
雄鹰飞翔沈石溪篇(六):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00字
【篇一: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乌鸦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但是,如果你看过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后,相信你会对它有一种好感。
《和乌鸦做邻居》主要讲了沈石溪从讨厌乌鸦到最后喜欢乌鸦的故事。在故事里,乌鸦是如此的聪明和勇敢。它的聪明表现在沈石溪受到红嘴蓝鹊的袭击时,鸦王高帽子带着它的士兵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并且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打败了红嘴蓝鹊们。它的勇敢表现在它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沈石溪,使他没有受到球状闪电的袭击。
从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你善待鸟类,鸟类也会善待我们,我们要和鸟类做好朋友,不要伤害鸟类。
【篇二: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天空住飞翔的动物,在陆地上的动物和在树枝上生活的动物。比如说;“老鹰、孔雀、母狗、火鸡、天鹅、相思鸟……
我最喜欢的一张是烈鸟这一章。因为烈鸟这一章讲得内容很搞笑,所以我喜欢烈鸟这一章。讲的是作者来到了从林抓到了一只非常漂亮的鹩鸽。而且还是鹩鸽中的极品。不过,过了几天,鹩鸽不在唱歌了。作者想了很多办法,先是不给它东西吃,又向别人借来几只鹩鸽……最后找来了鹩鸽王放在一个笼子里才开口唱起来了。你说好不好玩?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篇三: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十分好看,让我有种爱不失手的感觉,也知道了乌鸦的智慧,与无限的信心以及勇气。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沈石溪小时候的事情,他的奶奶告诉他,出门遇见乌鸦赶紧往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会碰上倒霉事,朝你叫三声的话,家里可是会死人的呢!可见乌鸦是多么的讨厌,但后来经过“乌鸦报仇”“乌鸦站蓝雀”“乌鸦报恩”这三件事后,沈石溪彻底改变了对乌鸦的态度,改变了对乌鸦的想法,改变了对乌鸦的一切事情。
我认为乌鸦之所以会被人讨厌,是因为它的叫声,毛色,以及外形,如果一起对你叫会让你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虽然乌鸦的外形不好看,但它们很聪明,也会被人们喜欢的。
【篇四: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和乌鸦做邻居,顾名思义就是作者和鸟类相处后所写的作文。有的是描写金雕和鹰,有的描绘孔雀和丹顶鹤,有的书写了火鸡与天鹅,有的描述着相思鸟和乌鸦,还有的写了苇莺和杜鹃之间的故事。
这本书非常新奇,令人感到奇怪。像什么:老鹰把鸡当孩子,反反复复的从天空中往下摔;虎落平阳被犬欺,雕在笼里遭鸽戏,金雕受不了想自杀,撞笼而死一身血;借窝孵卵的杜鹃,为了后代也孵卵;莺巢成了托儿所,杜鹃之卵遍地滚,不知何时亲生子,日日哭泣泪成血。
多么有意思的书啊,过几年要是过时了、下架了,你后悔都来不及。
【篇五: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和乌鸦做邻居,顾名思义就是作者和鸟类相处后所写的作文。有的是描写金雕和鹰,有的描绘孔雀和丹顶鹤,有的书写了火鸡与天鹅,有的描述着相思鸟和乌鸦,还有的写了苇莺和杜鹃之间的故事。
这本书非常新奇,令人感到奇怪。像什么:老鹰把鸡当孩子,反反复复的从天空中往下摔;虎落平阳被犬欺,雕在笼里遭鸽戏,金雕受不了想自杀,撞笼而死一身血;借窝孵卵的杜鹃,为了后代也孵卵;莺巢成了托儿所,杜鹃之卵遍地滚,不知何时亲生子,日日哭泣泪成血。
多么有意思的书啊,过几年要是过时了、下架了,你后悔都来不及。
【篇六: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大家听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个书名,一定会认为这一本书都在写乌鸦的故事。其实错了,整本书写了:鹰、金雕、孔雀、丹顶鹤等飞禽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这个故事:“小火鸡与老母狗”,下面我就告诉大家!
小火鸡与老母狗的故事是这样的:一场鸡瘟病,老母鸡和刚刚孵出来的小鸡差不多死了个干净,只剩下一只黑色的小火鸡,因为没有人保护它,所以作者把小火鸡放到老母狗那里试一试行不行,结果老母狗对第九代“小狗”爱护有加。后来因为一次捕猎,老母狗的腿受伤了,是小火鸡用特殊的方式让老母狗一次又一次的爬起来,但后来老母狗不知小火鸡的良苦用心把小火鸡咬死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的启示是:冲动是魔鬼。
【篇七: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这一星期,我读了沈石溪爷爷的动物小说《和乌鸦做邻居》,使我受益匪浅。小说描述了喜鹊被人们视为吉祥鸟,而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大家不喜欢它。
可是,作者没有想到它竟和乌鸦做邻居,乌鸦住在树上,当它们停栖时,枝丫就像挂着黑果子,压弯了树枝。乌鸦没有光泽,死气沉沉,还乱叫,让人心情烦躁!更倒霉的是,他竟然有一天被可恶的乌鸦们拉了一脸便便,作者心怀怨恨,可是就在他想报仇的时候,他却先被喜鹊陷害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可恶的乌鸦,竟然救了他的命!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人吧,不光要长得好看,更重要的是心肠好,就算长得丑,但是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总有一天,你会被别人尊敬!
【篇八: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共分为了好几个小故事。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比较深的分别是:雄鹰金闪子被摔死的“鹰”,撞笼的金雕。先说:雄鹰闪子。
这个故事主要是写:金闪子是一只雄鹰,一家人快乐的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一条眼镜蛇把它的妻子吃了。在一次打斗中,他意外的发现了那条蛇。可是那条蛇很聪明,当老鹰扑向它的时候,它反到把老鹰按在地上,并用身体一圈一圈把它捆起来。使它无法呼吸。在生命垂危时一只鹰来帮助了,救了它的命!它们共同分享了这顿美餐。以后它们共住一个地盘。忽然来了一只雌鹰,它选择了金闪子。它在求偶时它们并没有打架,而是比划着给雌鹰看!
我的感受是,动物在危险地时候也都会互相帮助,我们也要像它们学习!互相帮助在生活中避免不了会有小摩擦!不一定用暴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