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读过的文章6篇

时间:2018-11-11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一):《朗读者》观后感

《朗读者》第一次的遇见,遇见第一次的朗读者。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深铭者,非汝又孰。生命的历程中,我已遇见过今后都不可再会遇见的人。无论我是否还记得他们,无论他们是否还记得我。
“生命原本闷有意义,在于你赋予它怎样的价值”。第一次的遇见,最初给人的印象对以后的交际总是有影响的,不过是看何人何事,影响深浅罢了。亦如,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人言,杏花,烟雨,江南。终不及,骏马,秋风,塞北。在那里,长河落日,大漠孤烟,遇见一位早已不记得我的老者。
“人生,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
那是陪伴我的认识很多的,不知何时,它们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慢慢消失,我向来是不畏惧这样的陪伴逐渐少些的,但倘使要次次都发生在我的身上,那不免会有些落寞了。
爱到最美是陪伴。却惜,无人会守一人爱到最美,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常伴你一生。那样,便有告别一词了。
有人说,这一次的告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这话不错,告别时的气氛大都凄凉,“别时茫茫江浸月”算是应验。
这是告别,亦作离别。更有甚者,唤于诀别。
已从书中看惯太多的生死,从未亲生经历的我对这些早已冷漠,知道爷爷的离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年我九岁。往后每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再无他撑伞待我放学的身影。
他生前我从未意识到珍惜,每日都烦于他的唠叨。我不知那时他的身体早已垮下,却依旧坚强的站在我们面前,甚至穿着那件已经很多年的白袄在凛冽的冬夜寒风中去给别人家看门。长歌当哭,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最大的宽慰。
所以当真正碰到一个生命中彼此将至关重要的人,从你的第一次遇见他开始,你所做的,就是珍惜他。
世人皆爱,你认真的样子。
无人陪伴的日子,我会勇敢。所谓勇气我学得来,但不知是用来做积极的事或反之。回首已走过的漫漫人生,最后悔的是用不该有的勇气做一些无意义的事,也是没有鼓起勇气去做一些所谓大事。
敦煌莫高窟一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几年前的小学课本上,所谓伟大的祖先创造出的这样美丽的名字,着实悦耳。此建筑更是名不虚传。将这一历史名迹保存并传承下来的,任谁也不会想到是一位现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她叫樊锦胜。一眼望去,看得出他是常常微笑着的,态度很温和。正是这位和蔼的老人,传承这一古迹背后的勇气,可想而知。
在没有遇到更大的灾难之前,你不会意识到现在的生活是有多么美好。秋爸爸和秋妈妈这对高素质的人才夫妻。拥有了一对对可爱的双胞胎---秋歌秋语。如若没有查出双儿都患有自闭症。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该有多么美好。然而灾祸毕竟已至,所做的就只有勇于面对。他们做到了,即使秋歌又被查出了白血病。这依旧没有打倒这个坚强的家庭。所幸他们终于挺了过去。秋爸说,“眼泪是没有用的,他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所做的,只有勇于面对。无论这困难有多强大,只要过得去,你就是成功者。
航海家翟墨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他忘却生命去完成一个本可以不用的冒险,而仅仅是出于爱好。我不知道他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如果说这一点不重要,那么面对海上的风浪,用针线亲手缝上自己受伤的脚底板。任是我平生遇到过的何人何事,不及如此。
我目睹山区的环境,是始于儿时了。那时有一个转到我们这边学校的同窗。他的老家便在山区。我看过他居住的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的照片。已与背后的大山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出。但那里的人艰苦朴实,那里的孩子单纯善良,他向我讲的家乡趣事,倒是引起我对那种生活的无限向往。任何提起所谓山区生活,多不免带有一种瞧不起的心态作祟。孩子们的心中印象于支教的老师们,是何等的伟大。江一燕作为一位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却放下架子去支教。这会让人对她刮目相看。于她自身在期间享受到的快乐,自然也是不可言说。倘要寻求这对于将来的意义。大者对国家,小者对孩子,意义就在此吧。
倦鸟归林,落叶归根,鱼翔浅底。我们最终,都会回到最初的地方。
每个人的小家都是幸福,无论破败,无论贫寒,我们都爱它。
愈是长大,“想家”一词就愈会体现于人心中。它所展现的,也不仅为一个字面上的文字。
大家即国家,每个人都是他的儿女。无论我们最终怎样,都还在这个大家庭。家中陈设或繁华,或朴素,我们都深爱它,因为它是家。
家中的温暖,存在于泛黄的烛光,破裂的墙壁,存在于清晨射在门前落花的第一缕阳光。
有如王耀庆朗读中少年Pi一样漂流的想法,他的家早已存在与野外。可以无拘无束,任凭狂风暴雨,只因为是在家中而无所顾虑。
有如作家梁晓声一样贫寒家境,在生活中的一切细节能体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却在破旧的房子中拥有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想意无论至今以后我飞离你多远,亦终会在垂死暮年,任何人再回到你身边。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二):生死朗读读后感

【篇一:《朗读者》读后感】
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德国本哈德。施林克的中文译本《朗读者》。读完这本书的感受,用一个简练而准确的词来形容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电影,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觉。我并未能像书的结尾说到那样——每一个读者都会把它一夜读完,毕竟书中涉及的历史、道德、情欲、伦理等问题很复杂,让人陷入深沉的思考难以自拔。
二战后生活在柏林的15岁少年迈克患上了猩红热,他坐车到很远的图书馆中找寻自己爱看的书籍。迈克有一次在路上病发,汉娜将他送回家,两人开始渐渐交谈起来。病好的迈克,回到了汉娜所居住的房间,而两颗同样寂寞的心,此刻交汇在了一起,15岁的迈克和35岁的汉娜发生了一段惊世骇俗的忘年恋,此后汉娜总是让迈克为她朗读,在迈克的朗读中,汉娜像个孩子似的时而痛哭,时而大笑,那个夏天,迈克满16岁之前的那个夏天,是他们一生中最短暂最快乐最不能忘怀短暂时光。相爱容易,相处太难。汉娜最后离开了迈克。而迈克再一次看见汉娜是在对二战战犯的审判席上。汉娜作为主要战犯被判终身监禁。在汉娜终于特例获释时,长大的迈克再也没有当年的激情。而冷漠的迈克也让此时白发苍苍的汉娜心灰意冷,最终选择了在监狱上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很显然,这部小说具有着存在主义的背景,作者力图揭示外部世界的黑暗混沌和人类的自身永恒的孤独,尽管对人的前途看得未免过于黯淡,但却异常深刻,又一次让我们认识到了人类生存的悲壮——人类的精神追求、人的高贵和尊严永远不可能用定量化的标准来衡量,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无论我们目前对这些是怎样的依赖,能够拯救人类自身的也许只有汉娜那种与生俱来的对朗读(也即阅读)的最纯净、最执着的追求。
一本好书,就是一味具有神奇特异功能的药,喝下去,能让你看到自己五脏六腑都是透明的,还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包括美的,丑的,强大的,弱小的,宣读着的,沉默着的,也全都因照透了阳光而无所隐藏。
【篇二:《朗读者》读后感】
小说前半部作者以回忆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汉娜相识,相爱,又分开的一段过往。比较吸引我的是,作者对当时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作了非常细腻的描述和分析。特别是有这么一段话,我反复看了很多遍。
“我不知道那儿来的那么大的勇气,会又一次去看施密茨太太。……这些就是我当时的冷静思考,从我的欲念出发,从道德上说我从没有这样深思熟虑过,终于找到了一条途径,从而使我的作孽之感也沉默下来,但是,这还不足以给我带来勇气。我于是又编造种种借口。”
可见米夏当时是知道他对汉娜是怀有欲念的,他也明确知道这是罪恶的,不道德的,但是是道德并没能阻止他的行为,通过费心的思考,他反而在道德中找到了他必须要去见汉娜的理由。
“如果不去,倒反而是危险的,……所以,我去看她才是正理。她会举止正常,我也会正常举动,一切都会重新正常起来。”
名义上他是抱着想恢复正常的理由去见汉娜的,实际上他的内心是渴望着相反的东西。如果去见了可能不会发生什么也可能会发生什么,如果不去见当然肯定什么都不会发生,所以必须要去见,抱着不会发生什么的侥幸的理由,内心实际渴望的是发生点什么。
所以作者又写到“思想和行动要么一致,要么分离。我是这么想的,……在我生命的流程当中,有的事情不做决定,却去这么做了;有的事情做过决定,却不去那么做,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如果真出了事情的话,不管是什么事情,都会牵扯到行动。……我并不是说思考问题和做出决定对于行为没有影响。但是,行为所实施的,却并不简单地就是事先所想到的和决定的。行为有自己的来历”。
那么行为的来历是什么?心理学给出的答案是动机,动机是行为的内部原因,是动机的力量推动着有机体去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
理论上任何的行为都是有其动机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动机是行为的真正原因,去做一个行为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只有真正的原因才能叫做动机,其他的理由都是为动机服务让行动得以实施的借口。
然而,真正的动机大都是被隐藏的,人们出于种种原因,或高尚,或卑鄙,对自己内心深处的动机守口如瓶。有限而肤浅的表面和行为就好比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动机则隐藏在海面之下。所以了解人类内心世界的精华在于“动机”,在于知道“做什么”背后的“为什么”。
当米夏坐在法庭聆听汉娜被审判的过程时,汉娜的种种奇怪举动,勾起了他的疑问,他心中突然得到了一个答案,一刹那往事涌现,汉娜和他在一起时的种种奇怪行为都得了合理的解释。她为什么让他为她朗读,为什么让他一个人去安排旅行的行程,为什么没看到他留的字条而与他争吵等等。这么多复杂的行为背后,其实只有一个简单的动机,那就是汉娜不会认字,并且她在极力掩饰这个秘密。时至今日,汉娜依然在守口如瓶,甚至为了这个秘密,拒绝法庭查验笔迹的要求,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即使为此她将会被判处比别人重的多的刑罚。
在明白了汉娜的秘密之后,米夏的行为就显得十分的耐人寻味。他完全可以公布这个秘密,去拯救汉娜。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当然他也在内心挣扎过,他不去的理由是认为不公布秘密是汉娜自己的选择,他要尊重汉娜的选择。但这明显是个愚蠢的选择,他可以救她,即使不是为了救她,还原事实的真相,让判决能够公正,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考量。米夏依然犹豫不决,为此他去求助了他的父亲(电影中是他的老师),长者告诉他,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是不错,但当事人可能并不完全明白这个选择的重要性,你可以当面告之厉害,并让她在再做决定,如果当事人依然如此选择,你当尊重内心的选择。
米夏预约了和汉娜会面,在看守所外,米夏焦灼不安,或许是不敢面对曾经深爱的女人如今憔悴苍老的容颜,或许是害怕如果汉娜改变主意,那样他和汉娜曾在一起的秘密也将被公布,或许是不想为了帮汉娜洗脱罪名而被舆论和大众谴责,被同学们看不起,或许……哪个是米夏的真正动机,我们无从知晓。但是米夏最终选择了不去。如果不去肯定什么都不会发生,如果去了肯定就会发生什么。
“有的事情不做决定,却去这么做了;有的事情做过决定,却不去那么做,这样的事情简直太多了。”从小说中我们看出,米夏是个非常优柔寡断的人,内心总是在彷徨挣扎,天人交战。他的所行和他的所想经常是不一致的。米夏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他都非常清楚,所以他的行为也都受这些因素牵制,但是当他真正欲行或不行某事的时候,即使和道德良知有冲突,他依然会在道德中寻些借口去行欲行之事。在这里道德反而成了其掩饰隐秘动机的遮羞布。这让我想起了所谓的伪君子,伪君子们道貌岸然,满口仁义道德,然而仁义道德只是他们的工具,让他们打着光明正大的旗帜,行的却是内心肮脏龌蹉之事。
汉娜的性格与米夏恰好相反,汉娜做起事来干脆果断,经常是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了,内心很少会纠结和徘徊。米夏当初为汉娜所吸引,也许就是因为喜欢汉娜的这种气质。
“我至今还记得,要说起她的身段、姿态和举止,……那情景更像是她在向自己身体内部收敛进去,任其独自行事,以一种安详稳重的韵律行事,并且不受她头脑中任何命令的干扰,也就完全忘却了这纷扰的外部世界。这是一种物我两忘的风格,原来就蕴涵在她的姿态和举止当中。”
汉娜的行为都是非常果敢的。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她可以不断的更换工作,可以不告而别的离开米夏,可以在法庭上承认不属于自己的罪行,即使被判了无期徒刑也无怨无悔,甚至连她最后的自杀也那么的毅然决然。无疑汉娜是个真性情的人,也许是因为不识字,没受过太多的教化,她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也不会控制它,她不管不顾的从背后抱住小她十多岁的米夏,她听米夏为她朗读时的嬉笑怒骂,她和米夏单车郊游时的幸福表情以及她在法庭上与法官的对答等等,都是汉娜诚实自然的流露。我想如果汉娜没有心中的哪个秘密,汉娜一定是个内心坦荡,光明磊落之人。这让我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伊甸园中,因为蛇的诱惑,吃了智慧树的果实,有了羞耻之心,而被上帝赶出了伊甸园,从此在世间吃苦受难。
在法庭上,汉娜可以说是最诚实的人,法官对她的提问,当时她是怎么想的,她就怎么回答了。她唯一隐瞒的是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而其他看守为了能减罪都在为自己辩解,找理由。他们都是识字的,受过教育。甚至是法官大人,当汉娜反问他“如果是你,当时在哪,你会怎么做?”时,他也沉默了,不敢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
思虑至此,我不深思所谓教化对于人的意义,我们会识字读书,我们受过教育,我们知道礼义廉耻,然而当我们的隐秘动机与道德良知发生冲突的时侯,我们会如何选择?然后又付诸于怎样的行动?是妥协掩饰还是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要做到真正的身心一致真的很难。
小说名叫《朗读者》,除了对应米夏为汉娜朗读这个核心情节之外,我认为还蕴含另一层象征意味,朗读和阅读不同,人在朗读时,口中所念即是心中所想,朗读是一件身心一致的行为。作者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人心如一本书,一本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书,只是自己默念是没用的,请把它大声朗读出来。因为怎么想不重要,怎么感觉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行动。
【篇三:《朗读者》读后感作文】
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挣扎,昨天半夜我终于看完了小说《朗读者》。
我得说,小说的难度比之电影有过之而无不及。作者是个典型的,严谨的,学者型的德国人。他的遣词造句非常精确,有时精确到了难懂的地步。德语小说多是以过去时叙述的,所以在小说中如果涉及到回忆,就要用过去完成时。作者很喜欢用虚拟语气,‘假设’,‘如果’,‘要是……就……’,现在时的虚拟也就罢了,这过去完成时的虚拟语气……
唉!同志们啊,让我抱怨一下吧。德语和英语一样,过去式,过去分词和动词原形不一样,而德语中不规则的变化更多。过去时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应用,不是常常复习着,基本上过目就会忘记。而更变态的是,德语的虚拟语气居然还分第一虚拟和第二虚拟。第一虚拟又有着与第二虚拟完全不一样的词形变化。加上作者的博学以及那个时代用词的习惯问题,这本小说看得我很痛苦。看不懂倒是小事,重要的是,这本小说时时刻刻在提醒我,我的德语程度究竟有多差。
可就这样,我也看完了。最后一部分相对于前面写得轻松一点,所以,昨晚一口气看完了。现在就来总结一下我看书的心得吧。和电影一样,这个心得也是基于我的半懂不懂,纯属个人见解哈。
果然,书上男主角的身形和我们设想的差不多,开始的时候是和女主人公差不多的身高,没有DavidKrosse那么健美。男人对女人的爱开始就是情窦初开时的一见钟情。书上写,这个男孩子在看过她穿丝袜以后,作了一个礼拜的春梦。而且,他将他认识的,看过的所有女人,包括泳装的,都拿出来和这个女人对比了一下,最后还是觉得这个女人漂亮,打动他的心弦。这其实算是一个感情发展的铺垫,电影好像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在之后的耳鬓厮磨中,这个男孩子对这个女人的气味,身体,神态,动作有着细致的观察,并且深深地热爱着她的一切。所以他是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这个女人。女人为什么接受这个男孩子,书中没有描述,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是很美好的。而在这个阶段里,在女主人公的鞭策下,小伙子居然没有因为病休三个月儿留级,他家人都觉得是个奇迹。那一段时间,这两个人爱情,学习,工作,生活四不误。应该是这两个人一生当中最最美好的时光。书中写道,在女人突然搬家前,也就是男孩子的生日那天,男孩子离开她那里后去游泳了,女人后来也到了河边,远远的凝视了这个男孩子很久。从这一描述中,我想,女人在这时候也是很爱这个男孩子的吧。
书中其实有很多细节暗示了这个女人不识字,电影中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看得我有一点迷糊。书中男孩子也是在庭审到了差不多最后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不识字。所以不可能做出法庭指控的事情。这个男孩子当然可以挺身而出,说出真相,但经过他痛苦的思考和挣扎,他终究没有站出来,为什么?作者说:是出于对这个女人的尊重。这个女人在法庭上一败涂地,输得什么都没有了,但她还是想保守住这个不识字的秘密,不想因此虽然获得了短期的监禁但一辈子要遭人嘲笑。所以他最终决定尊重她仅剩的尊严。
女人坐牢期间,这个男人多年如一日,从没有间断过给她寄自己录制的磁带。女人在四年后开始自己认字,开始给男人写信。女人其实很盼望男人去探视,或是回信,但是男人没有,只是寄磁带,没有片言只字。
到最后,女人要出狱了,收到通知,这个男人有一点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可能性,不知该如何面对。但他还是很尽心地帮女人打点了一切,租房子,找工作,去各种机构登记。但是最后一次见面,却是毁了这个女人。
出狱前一周,男人去探视了女人,是第一次,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女人头发灰白,身形微胖,满脸皱纹,可对男人来说,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女人身体气味的改变。他花了大量的篇幅,回忆她年轻时清新的气味以及种种的性感,美丽。而如今,她身上散发的就是一个老妇人的气味。强烈的反差使得他虽然也很激动,高兴,但是却表现得拘谨而疏远。他问这个女人对于判决和狱中生活的感受,女人淡淡地说,活着的人没有权力裁定她的过往,只有那些死去的人才够格判决她。
女人自尽了。男人开始心痛,自责。女狱警带着这个男人一起回味了女人在监狱中生活。女人是带着一颗忏悔的心,自觉自愿的服刑的。女人恐怕是对男人最终深深的失望了,或者说是对爱情。她死了,没有遗言给男人,却让男人完成她最后的遗愿:把她的7000马克存款以及一个小茶叶罐子和里面的一点现金送给在那场教堂大火里唯一生还的一对母女中的女儿。
到最后,作者都没有明确表示这个女人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的认识,但是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却是这个女人发自内心的认罪。她一辈子在狱中努力工作存下的积蓄不多,但她全都给了受过她迫害的人。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试图弥补了自己的罪过。还是非常感人的。
最后想再说说的是这两个人的感情。从开始到女人入狱之初,我想男人还是深深爱着她的。后来,他给她寄磁带,陪伴她的监狱生活的时候,他已经不是爱她,而是垂怜了。对,就是这个词,自上而下的,施舍性质的。这也是女人为什么见过他一次之后就自尽的缘故吧。女人死了以后,男人以为已经死去的爱又再次抬头,泛滥成灾。到那时,他才知道,其实对这个女人的爱,一辈子也没有停止过,这个女人一直生活在他的生活中。他的婚姻很短命;他不断地用她和他身边的其他女人进行比较;他不断地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的爱其实和女人本身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他爱的是他们共同经历过得那一个夏天以及夏天时候的那个女人。
Anyhow,书读完了,虽然没有全看明白,但还是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明天回非洲就有得忙了,今天赶紧写一篇读后感,以此结束我这近两个月的美好的生活吧!
【篇四:《朗读者》读后感】
看了曹文轩教授对《朗读者》的推荐,于是,迅速找来了这本书。
拿到这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正如书的结尾所说,“每个读者都会一夜把它读完”,我亦是在最快的速度读完的。
《朗读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让我或者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故事。15岁的中学生米夏偶然认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约会,每天他们都会沐浴、朗读。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郊游,住旅馆的时候以母子的名义登记。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他们在一次大吵又和好之后,汉娜不辞而别了。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大学生了,在法庭当实习生,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战犯成为被告。汉娜在被审的时候,为了隐瞒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从而接受了其他战犯的“污蔑”,从而被判终身监禁。米夏知道真相后,想替汉娜说明真相,但是经过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了缄默。米夏在离婚后,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了录音带。汉娜在狱中通过录音带艰难地学习文字,并给米夏写了一些小纸条,但是从未回信。当汉娜即将被释放,米夏接到典狱长的电话,他不得不去看望汉娜,并为汉娜找到了房子和工作。当米夏去接汉娜出狱时,汉娜已经自杀了。
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的语言非常严谨,非常严肃,但是读之却不觉得沉闷。读过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了三个词——自尊,经历和朗读。
可以这样说,汉娜的一生都在捍卫自己的自尊。
她最初是西门子公司的职员,当她要被提升的时候,她为了掩饰自己不识字,从而选择了去当兵在集中营做守卫。人说,一步错,步步错,正因汉娜这一个错误的决定,才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纳粹时代结束后,她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层层“隐藏”自己,因此她不停地更换居住地,因此,不管她多爱米夏,但是,她始终未将自己全部交给米夏。在米夏的心里,她是个谜一样的女人。
一个36岁的女人,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敢爱,不能爱,她只能到处漂泊,过着不稳定的日子。其目的既是为了隐藏她当纳粹看守的历史,也是为了掩饰她不识字的秘密。
汉娜将自己不识字当成了人生中的最大的耻辱,为此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哪怕是爱情、自由或者是生命。和米夏不辞而别,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汉娜被其他被告污蔑是她“主谋”,是她执笔写了当时的决策的时候,她为了不在法庭让众人知道她是个不会读写的文盲,她承担了所有的罪责,虽然她知道承认了罪责的后果。
汉娜选择了“隐瞒”和“藏匿”来捍卫自己的自尊。我想,她捍卫自己的自尊是没有错的,但是,汉娜选择了错的方式。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在她邂逅米夏之后,都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她学会读写,但是她没有好好把握。
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都是极力捍卫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汉娜的身上得到某种启示。因为我们也总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只是我们没有汉娜那么偏激,也没有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和汉娜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的自尊,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而失去了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其实,捍卫自尊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不用自己费心地维护也有了尊严。
其次,我还有一点小感悟,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对他的一生来说都是影响巨大的。米夏因为在那个夏天认识了一位成熟的女人,并相爱,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米夏从此变得漠然,麻木,不再相信感情。但是,15岁的米夏是何等的活力四射充满幻想啊!他会在难得的假期里为了见汉娜在凌晨4点起床去搭电车;他会为了攒够远足的路费而卖掉心爱的邮票;他会放弃和父母旅游的机会,只是为了每天和汉娜见面;他会为了汉娜而努力学习,补上落下的功课……当我看着那一幕幕细节描写的时候,我往往会忘了汉娜和米夏之间的年龄差异,甚至会忘了米夏还是个懵懂的少年,我只是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感动。
米夏的冲动与热情在在汉娜的不辞而别之后发生了改变。米夏从此变了,甚至发展他对自己的感情生活都无法正确把握。正如大火余生的那个女作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有过短暂的婚姻,有一个寄宿制的孩子。作者是不是借女作家的话告诉我们,其实某种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以后的人生。
这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孟母三迁》,为了孩子的成长,孟母三次搬家,只是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其实这也为了让孩子经历该经历的,远离不该经历的。
虽说,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有些经历却是不经历为好。如果米夏在15岁的时候,并没有生病,并不缺少亲人对他心灵无微不至的关照的话,也许,他不会结识汉娜,不会有以后的生活,虽说他的人生中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也许会幸福许多。
前几天,听说我曾经的一个学生,今年只有18岁,但是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正在谈论离婚事宜。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她自己曾经也是被母亲抛弃,由父亲带大的孩子。她自己的悲剧又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经历注定什么样的人生,这也许就是宿命。我想,我们做父母的还是应该给孩子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经历他们该经历的,享受属于他们的美好的未来。
朗读,在书中被描写得很美,甚至有极致的美。电影《朗读者》中的朗读细节也拍摄得很美。在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思想交流就是朗读,我认为其实他们没有其他的交流。
但是,朗读让他们俩都发生了改变。米夏的朗读让汉娜为之赞叹,米夏就在肯定和赞赏中获得了信心,他从一个学业平平的孩子成了优秀生。汉娜从朗读中也获得了心灵的平静,她变得柔和而安静,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吸引人的魅力。
汉娜入狱了,但是米夏并没有忘记汉娜,虽然他为爱过汉娜而惭愧而自责,虽然他不敢见汉娜,虽然他希望汉娜从此远离他的生活。因此,他选择了为汉娜继续朗读。他的录音带给汉娜带去了生的希望,也给她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汉娜借助录音带学会了基本的读写。米夏为汉娜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送去了一摞摞的录音带。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夏并不是为汉娜而读,他也是为自己而读。在朗读的时候,能忘却世间的纷扰烦杂,忘却人生的悲苦凄凉,忘却心灵烦恼忧伤,能让人沉浸在一种美好纯净的氛围里,获得心灵的平静和祥和,甚至朗读“超越了喧嚣,超越了生死”。一个终日忏悔和纠结的米夏只能依靠朗读来让自己获得平和和安生。
我想,我们语文教师应该将引导我们的孩子学会朗读,朗读不仅仅是为了解读文本,不仅仅是为了表演,不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的需要。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将朗读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朗读去体会人性的美好和生活的快乐,通过朗读去丰盈自己的人生去获得更幸福的人生。朗读,不再是形式,而是作为人的一种需要!
《朗读者》是一本让人手不释卷的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篇五:《朗读者》读后感】
《朗读者》故事的叙事语言纯净清澈,严谨缜密,很有德国人的民族个性。而且我很喜欢北大出身的作家钱定平的翻译,一看就是有着非常深厚的语言功底,而且还在这样的外文小说里很多处妙用唐诗宋词的佳句,那么贴切而富有韵味和激情。比如P16米夏在多年后回忆和汉娜的灵肉际会的感受时,就用了一句李商隐《锦瑟》里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年已惘然”;还有那句“家乡不到十年间,鱼鸟今应怪我还”;还有米夏和汉娜热恋时,他写的情诗“与君同心,两心相互来占有;与君同衾,两情相互来占有;与君同死,人生相互来占有;与君分诀,各自东西不回首”。我也读出了和《诗经》里“冬雷阵阵夏雨雪”一样味道的铮铮誓言。
书中黑白风格的插图也和文中的内容结合得天衣无缝,P8页那大幅小男孩的面部写真照片,那纯净的眸子直视我的心底,好象能洞察到心底的一切,好几幅关于城市和街道的风景照片因为那黑白的底色而有别样的怀旧韵味;书中虽然有关于性爱的描写,但让我看了并不觉得恶心和肮脏。但我在看贾平凹的《废都》时,看见那些情节一直觉得有些龌龊的感觉,觉得真是丑陋。但作品总体的主旨我还是觉得云山雾罩,没有觉得如他们评价的那样好!
过了一天,我又开始读第二遍。施林克是一位法学教授,他最擅长写侦探小说,不得不佩服他叙述故事的技巧:《朗读者》里面的很多情节都是前设机关,后埋伏笔,读这遍时我才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故事的情节慢慢清晰:
15岁的中学生米夏在家养病时偶然认识了公共汽车售票员36岁的汉娜。汉娜身上的新鲜气味迷乱了情窦初开的少年,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老少情人——类似于母与子的那种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幽会,常规的节目就是先一起用清水沐浴,然后米夏为汉娜朗读经典名著,然后做爱,直到有一天汉娜忽然消失。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法庭实习生,汉娜则成了曾经的纳粹战犯。汉娜宁愿让米夏困惑也不愿泄露自己的秘密:她曾是纳粹时期集中营的女看守。战后她隐姓埋名,不断更换自己的居住地。而她之所以选择纳粹女看守职业,是为掩藏她不识字的秘密。在被判终身监禁后,汉娜仍忘不了那段难忘的老少恋情,而婚姻失败的米夏继续为监狱中的汉娜寄去他用心朗读的磁带,但鬼使神差的是米夏竟然没有再给汉娜寄去只字片言。而汉娜却在狱中脱盲,学会了读和写。有时还为米夏捎出一些写着话语的纸条。最后,当米夏决定接提前结束刑期的汉娜出狱时,他在和汉娜将要重逢的那个天色微明的清晨见到的,只是汉娜自杀身亡的躯体……
我慢慢读出了施林克为我们叙述的这个感人至深,幽婉隽永的故事的意味。正如曹文轩所言“作品一直以一个超出所有元素在牵引着我们,这就是感动!”我感动着15岁的涉世未深的少年和一个饱经沧桑的36岁中年女性之间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恋情,我觉得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可能人们会很难接受这样巨大差距的爱情。但国情不同,我竟觉得他们的爱情如此美好,令人感动!这确实是不可思议!还有一份感动就是米夏一直在为汉娜朗读,从15岁一直到她做牢也没有间断过,那些《战争与和平》《阴谋与爱情》等世界名著里的华彩乐章经过米夏声情并茂的朗诵而使大墙内外的他们心与心的交流虽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似乎这种状态可以就一直让它持续下去,绵绵无尽。我听着书后赠送的光碟——童自荣朗读光盘,上海滩上著名的艺术家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声情并茂,不绝入耳。令人陶醉!
可当我想写读后感时,我又觉得不知道从哪里下笔。我和小熊约定下午就写读后感给她看。可第二天当小熊问我为何没有看见我的读后感,我告诉她我还是没有找到感觉,还是觉得没有看懂,究竟作者想通过这样一个老少恋人的朗读故事告诉我什么?我还是觉得不甚明白。
我带着疑问又拿起了书,这是第三遍,我慢慢读着、品着……
我又读出了别的意味!我读出了尊严——汉娜的尊严:她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是文盲,而不惜失去了升职的机会而去当了不需要写字的集中营看守;她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掉了当司机的好工作,而且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小家伙”;她在法庭上为了掩盖自己的文盲,而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而被判以重刑……我不仅为她惋惜,她是个固执得有些不可爱的女人,为了自己的尊严,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一切,走入一条不归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么自尊的人不能早一点“脱盲”,而要用一个比一个大的谎言中走完自己的一生呢?
合上书,掩卷长思,我终于明白,是那个社会环境,纳粹统治下的那代人都失去了人性,没有了尊严,人们在懵懵懂懂中卷入战争的洪流,稀里糊涂地就成了纳粹分子,而且有些人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战后新一代审判的对象,汉娜就是这样一个悲剧人物!她和米夏的母子恋情也是那个时代畸形的产物,爱将战后的米夏们卷入上一代汉娜们的罪责之中。原来施林克想告诉通过米夏和汉娜,告诉我们“第三帝国是如何在那些一起参与了建设和维护它的人身上打上了烙印,如何给世界和战后一代留下印记,它又造成了什么样的罪责感。”我终于明白了施林克这段话的意思,终于豁然开朗!真佩服这位德国作家思考的深度和反思历史使命感。
读了三遍,我终于读出了画外音。看来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是读不懂这本书的。
写完这读后感,我突然想起那个经典的故事:在阿尔卑斯山的山谷中,有一条风景迷人的道路。但这里还有一处山中急弯,汽车到此急切中坠崖的实在不少。当局竖了多处广告牌,但没用,照样有那么多人投胎似地急着下山……终于有一天,谁想起在附近画了一个大广告牌,上书:慢慢走,欣赏啊!这静静的立着的牌子,让很多匆忙赶路的人突然放慢车速,发现了路边风景如画,如仙境一般美妙。
【篇六:《朗读者》读后感】
读到一本好书的感受,有一个词简练而准确,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电影,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受。
对于《朗读者》,权威的《纽约时报书评》评价说,“感人至深,幽婉隽永,小说跨越国与国之间的樊篱,而直接同人类的心房对话。”
作者本哈德·施林克文风不华丽、不卖弄,笔触冷静、结构简单,这使《朗读者》庄重却毫不晦涩,严肃又直指人心。《朗读者》的三部分其实分别是三个谜:都是关于那个女主人公、纳粹女看守汉娜的——她的身份之谜、她的认罪之谜、她的自杀之谜,这无疑吸引我们这些异国读者能走进情节去。写侦探小说出生的作者将这些谜一个一个解开,但带给读者并非“恍然大悟”、却是“掩卷沉思”。
它诉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少年伯格15岁那年得了黄疸,在路边呕吐的时候遇到36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汉娜把他带回家。这以后,他们开始交往,读书。
汉娜经常会有一些令伯格不解的举动,直到有一天,她突然从汉堡消失了。伯格再次见到汉娜时,是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加法庭实习,而面对面站着的汉娜,是接受审判的纳粹战犯。原来,汉娜曾当过集中营的女看守。伯格渐渐明白了一个秘密:汉娜不识字,所以她要伯格读书给她听,所以她有那些奇怪的举动。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掩盖这个她认为是羞耻的秘密,汉娜放弃了提升职位的机会,去做女看守——这是不需要识字的。她甚至为了避免遭遇辨认笔迹这样可能使秘密暴露的事情,而承认罪行都是自己干的。伯格在揭示真相以解救汉娜和维护汉娜尊严间挣扎了很久,汉娜最终入狱了。
一段时间以后,伯格继续给她寄读书的磁带,汉娜竟然渐渐在狱中学会写字,经常写些字条给伯格。伯格从未回过只言片语。这期间他结了婚,又离了婚。有一天,女监狱长打电话给伯格,说汉娜刑期将满,他们注意到伯格是唯一与她联系的人,请伯格接她出狱。伯格去见了汉娜,原先健壮美丽的妇人已老,伯格瞬间流露的惊诧和失望被汉娜捕捉到了。在汉娜出狱前一天,伯格决定去接她出狱。然而他见到的只是情人苍老的尸体。就在出狱的那天清晨,汉娜自杀了。
《朗读者》是本复杂的小说,我相信读完它的每个人对它的“沉思”也是复杂的,这起码包含理性与感性两面。这是一部关于历史与个人、情欲与道德、爱与罪的小说,这些东西统统被压在小说叙述者、主人公米夏的身上,当这些东西无法抛弃、无法剥离、无法逃避的时候,它带来的感动无疑也是相当沉重的。现在有一个词常被引用,叫“历史的人质”。而《朗读者》告诉我们,这个词汇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复杂的多。虽然我说这本书的两个层面和我这个“异国读者”有些“隔”,但是类似的历史、类似的境遇,在我们这个“异国”绝非没有,然而我们这里似乎缺乏这样“直面历史”的作品,甚至在近来的影视和图书里,仅仅剩下一些“怀恋”了。如果这本书仍能关乎我们自己的话,大概就是这点感慨和惋惜。
在《朗读者》的谜中,无疑汉娜的认罪之谜最令人费解。一个女人在战争期间放弃自己安定的生活、入伍做了集中营女看守;继而又在审判期间放弃自己辩护的权益、宁愿认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要掩盖自己是文盲,不认识字而已!施林克用这个多少有些奇崛的故事文本,告诉我们虽然罪行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对于犯罪者是无法简单判定的。对于个人与历史的关系,《朗读者》做出了这样一种值得警醒的反思。而在这部小说的后两部分,我们接触到最多的词汇,是“麻木”二字,在汉娜一案中:审判者是麻木的;旁听者是麻木的;甚至证人——集中营的幸存者也是麻木的。反而倒只有汉娜这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表现出丰富的性格:时而倔犟、时而骄傲、甚至有些天真——尤其是她反问法官(只有职业表情的人)“换了您会怎么做呢?”,这无疑是对自认是无罪的人、自认是正义者的拷问。在我看来,这句拷问,就是《朗读者》的核心。
当然,任何一种简单读解《朗读者》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它本身的多义,是它的吸引力之一。我相信每一个读它的人掩卷之后的沉思都将是不同的,实际上对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和读者个人的历史应该是有相当联系的。但是在“爱情”这个层面上的感动,普天下都有着同一性。《朗读者》写的爱情,毫不讳言是包裹着情欲的,是关乎身体的。
虽然“朗读”对于汉娜的意味极为复杂,但这无疑是这段爱情在米夏心中得以延续的重要动力。据说,《朗读者》要被拍成电影,其实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肯定在心中对汉娜已经有许多形象的投射。按米夏的话来说“她有很多写照”:比如在厨房拉上长筒袜、骑着车奔驰时裙边在车子带起的风中佩服、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书脊,等等。这是这本小说最感性的地方,在初恋结束之后,对那些“写照”的怀念——尤其是对于有“负罪感”的恋人来说,那些在分离之后,那些画面、那些气味、那些场景、那些话语,当你在心头又和它们不期而遇的时候,无疑会令魂魄为之一颤。或许也可以说,正是他们之间的情感令读者“魂魄为之一颤”,从而更加深了对这本小说政治性的反思。
朗读者不同的声音会产生不同的声效与场景,一切,都是造化。一切都结束了吗?汉娜问伯格。一切都结束了,离开了监狱,汉娜再也不会收到录音带了,也不会有人来探望她,她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都将消散开去,在就要回到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来之前的某个日子,她选择了结束自己66岁的生命。而对于自己那个卑微的秘密,伯格始终也没有说出去。
作者本哈根说:“人不因为曾做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一个集中营的女看守带给我的有岂是我的几句庸俗的语言可以说清的。
这是一部关于“爱、羞耻、谎言、正义”的书,一个女人,用一生去守护她是“文盲”的秘密,一个男人用下半生去弥补他内心“正义”的缺失。
《朗读者》给我们心中那个不能说出的秘密,给我们心中至今还爱着的那个人,那些初始的美好,那些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些第一次被秘密憋哭的人。
有秘密。每个人。
有爱着的人,每个人。
【篇七:《朗读者》读后感】
对于汉娜来说,不让这些囚犯逃跑是她的工作,是她的职责所在,所以她听任火舌吞嗜了那些无辜犹太女囚。然而作为战犯,她在法庭上对法官的再三反问:“要是您的话,您咋办?”
这个幸存者眼里“年轻、漂亮”,完成任务“认真负责到丧失良知”的女看守,是米夏的那个“把食指举得齐胸那么高,轻轻地划过书脊”的汉娜吗?是那个“转过身子……裙边围绕着她的腿肚子旋转起舞,然后又轻轻垂下的”风情女子吗?
与其他纳粹份子不同,汉娜的从军并非受纳粹极端思想的蛊惑,而只是为了掩盖她目不识丁的缺陷,但她犯下的罪行却与其他纳粹一样是令人发指的。
米夏聆听了这场审判的始终,苦苦挣扎在情义与正义的边沿,试图做到“理解与谴责”,结果却身陷其中,无力自拔。
事实上,即使在今天,我们为所谓的“职责”,所犯下的罪责还少吗?医生的拒医、城管的强拆、警察的逼供,甚至,作为财务人员,我自己在工作中也采取过类似的“冷酷”行为……
有时候,道德、人性与职责是根本无法相容的,大部分时候,我们选择的是职责,那么我们有权力指责汉娜吗?然而汉娜的罪行又不应指责吗?
“人不因为曾做过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作者最后说道。
【篇八:生死朗读读后感】
当看到我最喜爱的凯特·温丝莱特终于苦尽甘来捧得小金人,我知道和她一样,很多人的等待是有价值的。奥斯卡终于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尽管直到此刻,我还没有看《生死朗读》这部电影,但是我相信凯特的选择,正如她一直以来做的那样。
自从在《泰坦尼克》里看到这个当时过于丰满的美女之后,我就迷上她的美丽,但是同样美丽的是她的演技和她与众不同的眼光,与其她很多演过商业大片的知名女优不同,凯特一直以来坚持出演文艺片,以至于《泰坦尼克》之后她竟然没有一部像样的商业大片,以她这样的条件和资历可以说极为罕见,这样看来,她选择下嫁给山姆·文德斯(《美国丽人》导演)也不足为怪了。然而这样的才女数次提名奥斯卡每每铩羽而归,新世纪之后的奥斯卡一向青睐极具眼球牵引力和商业吸引力的美女(希拉里·斯万克算是个例外,毕竟实至名归),对于凯特这种坚持艺术创作的美女竟然数次视而不见,不可谓不恶劣矣。有意思的是每当戴上奥斯卡影后桂冠之后,一干票房美女居然立马成为票房毒药,同样也是新世纪颇为称奇的怪现象,好在凯特肯定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本来就不是票房巨星。
虽然一直想看到《生死朗读》这部电影,只要看一看封面凯特和拉尔夫·费恩斯的样子,就不得不让人对这部电影充满期待,但是数次扫片都没有淘到,未免失望之极。于是决定要先找到这部小说先睹为快。
《生死朗读》的小说很短,我几乎用了半天就看完了,看完我得出一个结论,能够支撑我几乎一口气读完此书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可能就是我一直是把汉娜当成是凯特的形象来读的,这样我看的时候才会如饮醇醪,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而且读后会让人回味不已。
据说影片制片人最早是希望凯特来演,后来不知何故又改为妮可·基德曼,恰逢妮可身怀六甲,于是又改回凯特。看完全书,我直感谢妮可的那个小孩,因为她挽救了整部电影,其实妮可也是我最喜欢的演员,但是喜欢一个演员并不是说她演什么都是好的,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妮可出演那种神经质女人(如《小岛惊魂》)和惊艳美女(如《红磨坊》)自是形神俱备,但是汉娜这个形象对她来说显然不如凯特来得好。
整部小说的最大悬念就是汉娜为什么会数次误解男主人公,并且会在法庭上毅然承揽罪责,最后男主人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是和他的朗读有关,这个谜团才被解开,小说的包袱的铺垫和抖露还是比较符合逻辑并有一定的吸引性。
小说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性爱描写并不是很多,因为毕竟这不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所在,可能很多读者或者观众都会认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情爱小说,想必抱以猎艳心理看待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想必这样的人也必定失望而归。
这不是一部讲述爱情或者说畸形爱情的小说,这部小说甚至都不能算是一部赎罪类别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爱情和赎罪都只是构成小说主体的一部分,但是显然还不是全部。
作为一部成功的小说,它所承载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精神救赎与理性思辨。毫无疑问,二战之后对于纳粹份子的清算在很长时间里构成了对那个时代回忆的标志性烙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纳粹被作为一个整体永久性的被钉在历史的审判台和耻辱柱上。
但是,人从来都是有着社会属性和个人特性的,这点无论从当代资本主义的大同博爱还是德国人严谨的哲学观里都得到承认的,只是这一普世原理在纳粹标志面前是否可以依然畅通无阻呢?我们已经有很多文学影视作品在尝试法西斯主义下人性的检讨,但是对于那些被迫绑上纳粹战车的人,人们似乎还不愿意去审视其作为个体的特性,对于这部分人历史该如何去审判呢?显然,《生死朗读》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管这种尝试有着浅尝则止的意味,但比起《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蜻蜓点水又有了不小的进步。
当然考虑到当今社会对于那个年代不堪回首的痛心疾首,作者的上述尝试并没有太过于直白,从其情节设置来看,其将汉娜设定为一个文盲、一个弱女子,可见一斑,另外主人公始终是以一个旁观者来看待审判的,作者尽量不用过于主观和激动的字眼来刻画这一段,和小说前半部分对汉娜的一举一动都产生心理波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认为这不是作者不经意的写法,作者在描述后半段的时候,很显然的将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这样写一方面可以使得这种对审判的审视情绪变得比较中立,另外一个方面何尝不也是作者对这种审视的有意保留呢?
整部小说在前半部行云流水的写作,使得读者对这段忘年恋产生无限遐想?试想谁在年轻时没有像迈克那样去对一个成年的成熟女性产生那样的遐想呢?这段文字写得貌似轻松,但是作者巧妙的设下了伏笔,等到笔锋突转的时候,读者才会发现很快将堕入一个不曾设想的深渊。前后半部的强烈反差使得整部作品带有极强的戏剧性,也使得女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产生了莫大的悲剧效应。
最终迈克没能等到汉娜的出来,而汉娜究竟是死于自己的赎罪感,还是死于对自己心爱的人冷漠的失望呢?这些都无从从小说中寻求索引,但是当小说结尾,迈克孤独的站在汉娜的墓前时,他的心中会追忆当年的美好时光吗?他会为自己的置身事外而感到负罪吗?
不管怎样,我想汉娜都会宽恕他的。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三):《朗读者》观后感

在老师的强烈要求下,我迫于无奈地观看了一档我毫无兴趣的节目——《朗读者》。
作为一个宁可躺着无所事事,也绝不愿意在课外手沾书籍的“厌学者”,我本实在不懂得,一档只有朗读的节目,会有什么精彩的看点,哪些地方,会惹人眼球。而当我真正走入它的时候,毫不夸张的说,我彻底被它吸引了。
正是朗读者,将书籍的底蕴与魅力放在了一个聚光点上,让那些书籍中难以言会的一切都像蜡烛般在骤时间明亮起来。本期朗读者来请来了一位我十分喜爱的明星嘉宾。TFBOYS-王源。作为一个年少成名的高一学生,年纪轻轻便走出了世界,享受舞台的灯光和无数粉丝的追捧。这又是多少少男少女梦寐以求而不能及的呢。然而节目中的他却表明,一切的一切,都绝不是这样。一个人的能力与名声越大,他所承受光鲜的同时,也决然少不了质疑和否定。一个16岁正值意气风发的少年,却承受着同龄人绝不能及的关注,也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非是一件十全十美的好事。那些不堪入目的文字和那些刺人入骨的言语,无异于是一座山的压力。然而他,16岁的王源,并没有泄气或停滞不前。面对那些糟心的种种,他选择了坦然。正如他的朗读里: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而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在他去联合国发言时,他看见自己座位前的名牌上竖立着“China”,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容。那种真实,灿烂,洒在了每个人的心里。在这个和我同龄的人气偶像身上,在他的朗读里,在他温柔灵动的声音中,我看到了他一颗红彤彤,赤裸裸的心。那种能让冰雪融化的力量。
或许这就是朗读者的魅力,在朗读里,温柔而又透彻的剖析每一个我们所熟识的明星,或者说是偶像。在某些灵魂清澈的池里,他们或许和我们一样,并不因为自己备受瞩目,而忘记了生活,在他们身上,依然能透过《朗读者》,找到人性的光辉,拾取我们都不舍得丢弃的最初的美好。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四):《朗读者》观后感

又是开场熟悉的音乐,同样是那么伶灵动耳的旋律。温柔的灯光下出现一个和蔼的舞台。节目一开始仿佛就暗示人们这是一场心灵深处的旅程,那是青春、眼泪、过往以及世界上所有美好事物的交织,当它要来临时,这一切都给我们以亲切的征兆。
我曾以为那些在舞台上呼风唤雨,在电视里颦蹙举眉的影视明星多少都有些攀炎附势,在群众的眼前全副武装,在自己的工作圈里人前人后。也许是我太过于不堪,让我不相信那些外部形象。我心里的演员之所以能称作演员。哪怕是在现实里,他们也或许戴着面具,进行着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本期《朗读者》中的一位嘉宾演员-姚晨。她一出场便让我想起了那个武林客栈爱憎分明的郭芙蓉。记忆里的印象犹如一股暖流,好像在记忆深处找到的一些欣慰吧。
她的朗诵是《阿长与山海经》,节目泠然的配乐奏起,她翻开了书本。几站灯齐刷刷地对准了她。现场一片宁静,犹如世界诞生前夕一般,神秘而充满期待。也不知何时,她的话语出现,打破这好似延续不绝的静谧。她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真的带人坐入时光机,带着些灰色,来到鲁迅的故乡,见到南墙边的小镇。看到穿长袍的故人,看到梳着长辫的鲁迅,一起那个穿着素朴,满脸褶皱的阿长。看到到阿长的好,听到阿长的切切察察。最后不禁沉浸于此在“仁厚黑暗的地母呵,远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中,穆怀感伤。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是在无数个独一无二的长短面背后,我们都有一颗最初善良的心,犹如阿长。在演员姚晨倾情朗读下,我真真切切地走进了一个世界,并总爱沉思每个人的得失,犹如多愁善感的黛玉。我喜欢揣测每一个人,经历地多了。不免习惯成自然。其实那些所谓看透尘俗,患得患失的人。也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阿长吧。
看了这次节目,我更喜爱姚晨了。喜爱她精湛的影视,喜爱她袒露灵魂的朗读,喜爱她真诚洁白的内心。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五):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最近,有一档特别火的文化类节目叫做《朗读者》,它算是综艺节目中杀出的一股清流,给浮躁不安的社会带来了些许文化的气息,也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于诗歌朗读的热爱。而这档节目的主持人,正是继春晚口红事件之后再次大火的董卿,她这次的大火并不是因为口红,不是因为当托,而是真真实实的用自己的内在修养赢得了观众的赞叹。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也有人说,“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可能刚开始你并不会觉得,读过一本书后,没过多久就会忘记其中的剧情,或是忘记自己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是被哪些语句吸引,又对哪些地方印象深刻。可是你不要急,就像是吃东西,吃的喝的虽然下肚以后就不见了,可是它们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最终成为你的骨血,使你长高、长大,而你读过的书,虽然可能不会立时看到效果,可是只要你坚持下去,当你读得多了,思考的多了,慢慢的你就会发现,读书已经成为了你的一种习惯,它会改变你的思维方式,让你思路更加的开阔而又灵活,它会让你变得更有气质,更有吸引力,而这些,都是由内而外所散发出的涵养,这些都是那些只知道嘲讽别人自己却不行动的人永远都不会具备的。
当你难过、伤心或是开心欢乐的时候,不妨随手拿起一本书翻开某页细细品读,在书中的情节起伏里让自己的内心逐渐平静,不过度忧伤,也不过分欢喜,宠辱不惊,泰然处世。

朗读者读过的文章篇(六):读书记作文


《读书记作文》
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读书的了,也不记得第一本读的书叫什么名字,但是到现在依旧能够清晰的记得读书时带给我的那种触动,很安静,很安心。
我其实是一个比较懒的人,不是懒到不想翻书的地步,只是很难静静地坐下来,用大段的时间去看一本书,去体会书里的人事变迁,人来人往中带给我们对于人情世故的感触。
但是我确实是享受读书带给我的感觉的,通常难的部分只是在开始之前,只要坐下来,静静地读一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就能够很快的安静下来,全身心的投入到故事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作文中去。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书带给我的潜移默化的改变,说不出道不明,却也悄然变化。
我喜欢在阳光温暖的午后,静静地坐在窗前,捧一本计划好久的书,就只是坐在那里,从中午到下午,从阳光炽热,到傍晚霞光微凉,虽有些做作的成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一种很安逸的享受,阳光、午后,美好有时就这么简单。
《朗读者》使董卿再次进入人们视线,在流利的主持之外,大家更注意到了她身上的书香气,这是一种印在骨髓里的气质,是伴随着岁月一起的感悟和淡然。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读书记作文》
【篇一:读书记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使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细腻的感情,明白事理,开阔视野,因此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这里的书真多呀!我们站在一排排高大的书架中间,简直像遨游在书的海洋。书的颜色有白的、红的、绿的、紫的、蓝的,五颜六色,让人眼花缭乱。
在书海中我仔细寻找,终于找到了那本我喜欢的书,便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坐了下来,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当读到有趣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当读到伤心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掉下眼泪;当读到主人公冒险的时候我会紧握拳头替主人公打气加油。啊!这本书的内容太有趣了。
正在我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看得入迷时,妈妈却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儿子,天已经晚了,我们该回家了。”书中的情节这么精彩,我怎能丢下书走呢?“不行!看完这本书再走。”我像可怜的小绵羊一样哀求妈妈让我再多看一会儿。妈妈最终还是答应了,我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店的广播响起:“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结束。”我才发现自己在书店里已经看了三个多钟头了,我不得不合上书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书架。
低着头走出书店,虽然眼睛有些涩,腿有些麻,可我却觉得内心好充实。
【篇二:读书记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使我们拥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细腻的感情,让我们明白事理,开阔视野。“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读书的时间和场合,千万不要学我哟!
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查理九世》,内容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我无时无刻不想看,作文吃饭时看,走路时看,洗脚时也在看。妈妈不断地用“过一会儿再看”“再看书就没收了”“快来吃饭”阻止我看书,可是对我却不起丝毫作用。
为了看书,我拼命减少睡觉时间,缩短写作业的时间。有一次我正看得入迷,完全被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可妈妈走过来把书收走了,我像一只可怜的小猫一样,走到妈妈跟前好说歹说才把书要了回来,捧起失而复得的书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记得那回,我坐在马桶上看《查理九世》,已经到了结局,只剩一页就看完了。正好我也上完了厕所,就顺手把书当成手纸扔到马桶里,瞬间我尖叫了一声,可惜书被冲了进去。我的书不能再看了,只剩一页了,我却看不到期待已久的结局。我懊恼、悔恨。同时,我家的马桶也被堵了,妈妈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我伤心地哭了一场,生气地要砸那把我心爱的书吸走的马桶。
书中处处充满了乐趣,处处诠释了悲欢离合。我爱读书!


《读书记作文800字》
南宋诗人尤褒有言:“饥,读之以当肉,寒,续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
确如斯言,书实在是这大千世界中一个超然所存在,书,超越了饥寒交迫,超越了漫漫情愫;书,超脱一切物质,它是精神食粮,是人格的升华。
从小,我就对书有无穷的吸引力。听母亲说,小时候的我十分好动,但每每给我念书,我就会安静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母亲手中的那本书看,似乎被什么给迷住了。抓周的时候更是直接抓了一本书,怎么说也不肯松手。
对此,我也不置可否。的确,对于我来说,书就像是一个永恒灵泉,时时刻刻滋润着我的心灵。每天我都要抽出几本书看看,从《安徒生童话》到《小海带》再到《鲁滨逊漂流记》,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转土造人》到《西游记》,《水浒传》,从外国经典到中国名著,从浅显的童话神话到深奥的哲理散文……我们阅读量越来越大,对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真真是到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作文”的地步!读《水浒传》时,我感觉到一百零八条绿林好汉们豪迈直爽;读《西游记》的,我似乎与唐僧师徒四人一同斩妖除魔西天取经;读《红楼梦》时,我体会到了曹雪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惆怅,每每读经高潮,便情绪激动,即使到了午夜时分也尤自不觉,精神亢奋。
可是到了初中,作业量和学习量一下子加大,常常写作业都要写到十一二点。我也因此被道每天只能与书相扔小会儿。好不容易熬到寒假,沐浴在阳光下,手捧一本好书,品一杯热茶,竟有了几分入神的意境。
我常常能在大街上,餐馆里,公园中,看见许许多多的年轻人捧着手机专注地看着,有的甚至一不小心撞到大树上,却头也不抬地换个方向继续走。我有些疑惑,他们都怎么了?他们都怎么了?放着琳琅满目名著不看,而是捧着一台冰冷的机器兀自沉迷?
书,是文化的沉淀,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却被人们遗忘在尘封的角落,一个没有书的民族,一个不爱书的民族,真的能够重掘起吗?


《读书记作文600字》
【篇一:读书记】
读书使我快乐,我自小酷爱读书。所以,书店成了我常常光顾的地方。可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很少购买的人,是很不受老板欢迎的。
每当我走到书店门口,看见里面那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我真想马上扑向书的海洋,尽情地阅读。可是那近在眼前的书,它离我却有千里之遥。我像一只胆小的老鼠,悄悄地钻进人群中,我正想饱览一顿,“看书要收费喔!”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吓呆了,被发现了。我走出书店。心想:“哎,就看书还要收费,我才不用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来看书呢。要是…书店老板是我亲人该多好。”
过了几天,我不知不觉又走到书店门口,想起上次的遭遇我不敢冒然进去。突然,一位大人走进书店,我眼睛一亮,赶紧跑到这位大人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终于混进了书店,在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里,我的眼睛应接不暇,我千挑万选地选了一本书,认真地看着。文中的内容,有时让我快乐,有时让我激动,也有时让我悲伤。我看得津津有味,有些浮想联翩。脚累了,就靠在书柜旁休息。有时,我会带一张纸和一支笔,把我喜欢的语句、段落抄下来,回家进行背诵。当老板在检查时,我会躲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继续看。当书店的灯照亮时,我才发现已经天黑了,我放下书,轻轻地捶捶腰,走出书店,这时,我的脑子里满是学问,大脑仓库里也增添了许多知识。
书,就像一条弯弯的小河,里面流淌着知识的水露;书,让我感受人生的酸甜苦辣咸;书,让我成熟;书,让我长大;书,让我吸取知识的乳汁。是啊,莎士比亚说的对,“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篇二:读书记】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就像一辆装载了人类灵魂全部美丽的车骑,让我们懂得了各方面的知识。
小时侯,在妈妈的熏陶下,我爱上了读书,我最早的读物是连环画一类的故事书,我总是沉迷在那些优美曲折的故事情节中,有时高兴地欢呼,有时悲伤地哭泣。
刚开始我看连环画看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
渐渐地,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妈妈给我买了注音版的文字书,我看得如痴如醉:孙悟空蹦蹦跳跳;猪八戒贪色笨拙;林黛玉高傲多情;薛宝钗热情大方;张飞豪放洒脱;诸葛亮足智多谋……在这些人物的故事中,我感受到了世间的丑恶与美丽,懂得了人间真情。
后来,我又不满足于故事书了,校园小说让我魂不守舍。在这些书里,我学会了许多写作技巧,感受到了真正的快乐,作文再也不发愁写了。而且,变得更加开朗,更加幽默。
这进步,让我变得更加爱读书了,《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它们像一块块磁石,吸引着我。同时我养成了做笔记、写摘抄的好习惯,书对我的学习帮助越来越大,一次又一次由读书而带来的进步与荣誉,让我对读书的感情越来越深厚。
现在,书籍已真正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已经离不开它了。它就像一把钥匙,给我开启了知识的大门;它就像一位向导,带我去知识的海洋游弋;它就像一枚指向标,为我指明人生的坐标!
【篇三:我爱读书作文】
不知从何时起,我竟爱上了读书。一有空,总喜欢捧着一本唐诗宋词或世界名著,持一杯香茗,置身于柔和的灯光下,在文学的海洋中遨游,吮其甘露,沐其甘霖。一室的柔和,一身的闲趣,满房的书香,是那样的惬意,让我陶醉不已。吾自娱其中,不亦乐乎!一身的疲惫顿时全然忘却,只拥有一份心如止水的宁静,爱上这感觉,也就爱上了读书。
在书中,我是天际一只自由翱翔的鸟儿,没有束缚与牵绊,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对理想的追求。作文纵使疾风骤雨打湿了我的翅膀,疲惫了我的心儿,但我依然不畏艰难,只因梦想与我前行。在梦想的庇佑下,我逐渐从羽翼未丰的小鸟变成了搏击长空的雄鹰,我要带着这硕果累累飞翔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有清风为我祝福,夕阳与我做伴,把这些知识带给每一个爱书的人。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梦想!
在书中,我是一片晶莹剔透而洁白无暇的雪花。故事中的真善美深深的影响了我,我我一个稚童触摸到朝阳,欣喜不已。心情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忐忑不安,忘乎所以。人物的命运紧紧的牵动我的心,我不容任何人打扰,沉浸在故事中不能自拔。我希望真善美如糖果般从天空中坠落,而假丑恶如恐龙般永远灭绝,世界上有的是善良与真诚,而欺骗与罪恶将不复存在。书,教会了我纯洁。
在书中,我是天生阳光向上的向日葵,我所追寻的是与阳光的亲密接触,我高昂着头,期盼有一天和阳光并肩齐走,接受阳光的仁慈与善良,以尊重而不屈的目光直视阳光,以坚定而沉默的行动证明自己。终于,有一天,在无尽的岁月流逝之后,我成功了!纵使我不是离阳光最近的那一个,我不是最挺拔的那一个,我不是最壮观的那一个,但我是最阳光的那一个!书,让我随时随地都要做一个乐观积极的人!
书,给我带来无限的梦想,教会了我纯洁,让我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因为读书,生命得以提高,心灵得以升华!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爱读书!”
【篇四:读书记】
“啊,真好看!”我边看书边感叹,您知道我在感叹什么吗?我在感叹《哈利。波特》太好看了。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拿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瞟了一眼,大叫:“我不看!”“你必须看。”妈妈严肃地说,我只好回去看那本书。
我看着看着觉的很有意思,便一口气读完了。我央求妈妈:“妈妈,给我买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吧。”“好,下班就带回来。”妈妈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下班了,妈妈的脚还没踩在地上,我就情绪高涨地问:“我的书呢?”妈妈一拍脑门,说道:“呀,我忘记买了!”我像打霜的茄子——怏了。我心灰意冷地上了床,心里嘀咕:这妈妈,真不守信用,哎!“儿子,看妈妈送你的礼物。”我一瞟,咦,那不是《哈利。波特》吗?我跳了起来,一把夺过来,全神贯注地读了起来。
临近期末,妈妈对我说:“快到期末考试了,不能看课外书了。”我大声反驳道:“为什么啊?”“会影响你的学习。”“不行。”“不行也得行。”妈妈斩钉截铁地说。唉,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啊,我只好停看了。
期末考试完毕,我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拿起书看了起来。吃饭了,妈妈叫我,我没听见,妈妈生气了,使出狮吼功,我才听见。我匆匆扒了两口就回去看书。洗澡了,我没听见妈妈的叫声,可见妈妈的怒气上升到95%,她使出了武松打虎的招式,她拿着棒子,在房间里舞棒子,然后又装出打头的样子,再使出狮吼功,我头一扭,看见一个棒子,我一惊,使用旋风冲锋龙卷风冲到厕所洗刷起来。
终于我看完了《哈利·波特》全集。
【篇五:读书记】
自从上学起,老爸老妈就反对我看课外书,只让我写作业,因此,我常常叫苦连天,每当我走进一个身临其境的故事时,一阵阵刺耳又让人反感的敲门声又把我拉回了现实,我急忙书藏好,以免被他们发现。
还好,我也有救兵,在我的再三请求之下,爷爷答应了我每周六去一次图书馆,那晚,我彻夜未眠,明天就是星期六了,该看什么书呢?想着想,不知不觉竟睡着了。
第二天,爷爷似乎摸透了我的心,用最快的速度带我到了那,站在门口,一阵阵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虽说报纸上详细的记载着油墨有毒,但我还是禁不住再吸几口,似乎这样才能让我变得更有精神些。奔过去,急忙打开书,如饥似渴的读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好的情况下,时间总是不长的,我刚刚和皮皮鲁探险回来就发现有动静,原来,妈妈下班刚好路过这,我警觉的逃跑了……
回家后,我如贪吃的老妹面对巨大的巧克力向个人书桌冲了上去,正打算把笑话大全摊在桌上,可是,天公不作美,老妈也正好回来了,它一来,坏了事,只好把页数这个叫了,等等,得另想办法!突然,一条妙计出现在我脑海中,要不,我像书中作者一样上厕所果真过正是个好办法,老妈什么也没察觉到,就忙她的事了,我站在厕所里,静静的读着。
我一直希望,我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光明正大的读着一本本有趣的书籍,而不是姓林海音那样默默地窃读着。
【篇六:读书记】
我是一个百分之百,没有任何怀疑点的“书虫”。我这小“书虫”有时能一天“吃完”一本好书。可是我吃书时并不是一帆风顺。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吃”书时被亲爱的老妈发现了,她生气地说:“这么晚还看书,明天没精神上课。”我恳求她就让我“吃”饱书再睡。谁知,被老妈泼了一盆冷水,哎!只好使出我的必胜法宝“两招过”。
第一招:糖衣炮弹
“和蔼可亲、美丽温柔的老妈,我能看一会吗?就一会。哦!我知道你最支持我的学习,对吗?”妈妈满脸笑容的说“当然啦!”我兴奋地说“谢主龙恩!老妈万岁!万岁!万万岁!”我美滋滋地再次捧起书,正准备“吃”时,老妈我书抢走说,“什么也别说,赶快睡。”我只好乖乖地就范。
第二招:满天过海
“宝宝,为了你的健康,早点睡,我看着你睡,怎样?”“NO!妈不用了。我这么大请信任我的独立性。”“没关系!你睡时,我在旁看书。废话少说,快睡!”我灵机一动——假睡。
我立刻闭上眼睛装睡起来,妈在旁观察了一会见我纹丝不动,并轻轻地给我拽好被子,放心地离开了。等老妈离开后我打开台灯调低光度又开始“吃”起书来。
我的读书经历真是颇有波节。
【篇七:读书记】
读书使我快乐,我自小酷爱读书。所以,书店成了我常常光顾的地方。可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很少购买的人,是很不受老板欢迎的。
每当我走到书店门口,看见里面那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我真想马上扑向书的海洋,尽情地阅读。可是那近在眼前的书,它离我却有千里之遥。我像一只胆小的老鼠,悄悄地钻进人群中,我正想饱览一顿,“看书要收费喔!”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吓呆了,被发现了。我走出书店。心想:“哎,就看书还要收费,我才不用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来看书呢。要是…书店老板是我亲人该多好。”
过了几天,我不知不觉又走到书店门口,想起上次的遭遇我不敢冒然进去。突然,一位大人走进书店,我眼睛一亮,赶紧跑到这位大人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终于混进了书店,在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里,我的眼睛应接不暇,我千挑万选地选了一本书,认真地看着。文中的内容,有时让我快乐,有时让我激动,也有时让我悲伤。我看得津津有味,有些浮想联翩。脚累了,就靠在书柜旁休息。有时,我会带一张纸和一支笔,把我喜欢的语句、段落抄下来,回家进行背诵。当老板在检查时,我会躲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继续看。当书店的灯照亮时,我才发现已经天黑了,我放下书,轻轻地捶捶腰,走出书店,这时,我的脑子里满是学问,大脑仓库里也增添了许多知识。
书,就像一条弯弯的小河,里面流淌着知识的水露;书,让我感受人生的酸甜苦辣咸;书,让我成熟;书,让我长大;书,让我吸取知识的乳汁。是啊,莎士比亚说的对,“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篇八:读书记】
记得在我小学五年级的那年暑假里,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来一大课书,让我在暑假期间看。没想到,刚看了一本,我就被书中的动人情节迷住了,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从此,我便爱上了看书。但是,由于我看书经常躺在床上看,很不性冬我的鼻梁上又架起了一副“看远镜”。自从看书多了以后,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作文水平有了明显地进步。这使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了,从中得到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于是。我读书的爱好也越来越浓了。那一次,我听说新华书店又进来了一批新书,一回到荚冬就打开我的储蓄罐拿出了里面所有的钱,向书店奔往。来到书店,经过我的精心筛选,终于物*到一本好书《中国少年百科全书》,刚要付钱,我才知道带的钱不够,而这时又闻声售货员说:“这本书很受读者的欢迎,卖的非常快,已经没几套了……”听到这里,我飞快地跑回了荚冬向爸爸要了钱才又跑回了书店,真幸运,就剩下五套了,我马上买了一套,此刻,就像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心情无比愉快。
我记得不知谁曾经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乐,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到了其精妙之处。
就像初读鲁迅先生的书,他写的文章像一枚青橄榄,初嚼不但没有一点甜味,还觉得有点儿涩,但是假如你多读几遍,就会觉得越读越有味儿,读到最后,甚至有一种甜味了。
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它是我课堂学习的延续,是我课余生活的主题。由于我觉得,学习固然不轻松,但假如能细水长流,积少成多,所得自然不在小可,而到了那个时候,你就能体会到读书的真正价值了。
我爱读书,由于它是我永远的老师,由于它是我欢快的天使……


《读书记作文450字》
【篇一:读书记】
读书有许多好处。大家都知道,书不仅能帮助我们学到知识,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
我非常喜欢读书,特别是童话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知疲倦,仿佛是有一种魔法的力量,牢牢地吸引着我的兴趣。
记得有一次,我和弟弟在做作业时,我偷偷地拿出我向同学借的《木偶奇遇记》的书,书的封面就是一幅漂亮的画,我看了又看,然后才慢慢地打开书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不巧,妈妈刚好走了过来,见到我在看课外书,就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说:“做作业时不准看别的书,否则会分散精力,做不好作业的。”我的脸红红的,心也在怦怦地跳,我想妈妈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我还是非常想接着看那本童话书。
现在,每天的课间时间,我都要看一会儿闲书,仿佛只有这样才过瘾。有时回到家完成作业后,我也要拿出书来静静地看,甚至连妈妈喊吃饭了,我都不愿放下书,真像有人说的那样,读书就是你的一日三餐,每天不读书,就觉得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有时,我还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供我作文时选用。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篇二:读书记】
捧起心爱的书,仿佛是久别重逢的挚友。我像骑一匹无缰的骏马,在书中悲欢离合的大千世界遨游,尽情挥洒我的爱和恨。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非常喜欢看书。书对我非常重要,它像一个无价之宝,滋润着我。那天放学,我跟同学借了一本书,--《民间传奇》,回家的路上我拿出了那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不料前面有一棵树,我便一头撞在了树上,我不顾疼痛,站起来寻找那本书,捡起来一看,书已经粘上了泥土,而且书也坏了一个角。勇敢的我从未哭过,可是这件事发生后我哭了。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偷偷地看《格林童话》。那里面的将军从小就喜欢喝牛奶,长大后当了将军打仗也带着牛奶去,我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但是看书时生怕被妈妈发现,于是我把书藏在枕头下面看。一会儿,妈妈给我端了一杯水,让我坐起来喝,她交待完后就出去了。我被故事吸引了,就把杯子放在床上,可是一不小心把杯子打翻了,水洒了一床,妈妈回来后发现了说:“你这么大了,怎么还尿床呀?”
妈妈教训我说:“看书是好事,但是在被窝看书,容易把眼睛看坏,所以不能在被窝里看书。”让我们一起爱书吧。
【篇三:读书记作文】
寒假开始,我便早早的制订好了读书计划。
古人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是的,如果一天得不到书的滋养,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失去五彩缤纷的色彩。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我按照计划读了鲁迅的《呐喊》、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作文《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
【篇四:读书记】
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最盼望的日子,因为这天是孩子们的休息日,没有了作业。家长也会带着孩子去玩,去吃好吃的。我的六一既不是玩,也不是去吃好吃的,而是看书,这天是我读书的好机会。
读书时我会牢记朱熹的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遇到一本好书时,我会反复去读。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才上二年级,书中有好多的地方我读一遍很难懂,但反复读,慢慢就懂了。
奶奶问我为什么要读书,我就用巴甫洛夫的话回答奶奶说:科学的未来,只能属于勤奋而又谦虚的年轻一代。爱迪生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奶奶说:好孙子,有理想,有志气。我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普朗克说:思考可以构成一座桥,让我们通向新知。正是这些名人名言教会了我怎样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读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丰富了我的知识,扩大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学习成绩。我还参加了全国中小学生寒暑假征文大赛,看图写话《团结就是力量》还获得了三等奖。看着那鲜红的获奖证书,我再次体会到读书是多么快乐、多么高兴的一件事啊!
我的六一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翱翔,读书让我的六一过得很有意义。
【篇五:读书记】
在我还没上小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散步路过博文书店的时候,我都会往里面看一看,呀!里面的人那么多,都在认真地读书,有的蹲在那儿,有的甚至坐在地上。为什么他们那么喜欢读书呢?
一年级时,我们班有位女同学,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每次都会被评为“三好学生”的称号,我想:为什么她的成绩那么好,而为什么,我的成绩总是不如她呢?于是我便问了问她,原来,她的爸爸差不多每次路过书店回家,都会给她带几本好书,通常都是一些作文书、童话书、寓言书、儿童文学作品等。她每次看都会很认真,很仔细的。正因为如此,她的成绩才会这么优秀。
听完了她的话后,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书,读书能可以让我们收获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就像树一样,如果没有人们给它们浇水,施肥、除草的话,就没有今天的参天大树。而我们就要从书籍里汲取水分和营养,才能让自己茁壮成长。
从此以后,我经常阅读老师推荐的优秀读物或妈妈给我买的书籍,有时候也会躲在书店的一角,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个人读到精彩的情节时,我会眉飞色舞;读到伤心处,我会忍不住流下眼泪;读到开心处,我会“咯咯咯”地笑个不停……书中的世界真是丰富多彩,我快乐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不愿离开。而我的学习成绩也在逐步上升,老师和妈妈都夸我进步了。
我爱读书,也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做一个热爱书籍的孩子。
【篇六:读书记】
七彩的童年,时间飞逝。十年来,我为什么而痴迷?我为什么而疯狂?书!书!书!我爱啃书,我爱读书,我会为书狂!现代诗人臧克家说:“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歌德也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有人说:“读书有何乐?即使有,也只不过是黄连树下唱小曲,苦中作乐罢了!”有人干脆说:“读书太苦!”如果读书只是为了分数读,那便陷入了题海,只会一再的背诵,不会去探求,那便是件苦差事。若读书是为了探求真理,那么离真理越近,就越发现真理的迷人,那便是:“读书乐,乐在其中。”
一天,妈妈知道我爱读书,就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入迷的看,有很多疑问在里面,比如说:白雪公主为什么善良而吃了皇后的苹果?灰姑娘为什么喜欢王子……妈妈说,认真点看就知道了。我再看一遍,终于知道白雪公主为什么善良而吃了皇后的毒苹果了,因为白雪公主不知道,她就是皇后。
一个爱读书的人,它毕定不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这是巴罗说的话,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的身边就是这样的。小朋友们,你们爱读书吗?
【篇七:读书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过:一本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杜甫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周恩来的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不少书:《笑傲江湖》、《格林童话》、《寓言的力量》《伊索寓言》《昆虫记》使我知道了一些昆虫的生活习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知道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我们都要坚强和病魔作斗争的坚强勇气等。
星期天,我在写作业,弟弟找我玩,我说你先玩一会吧,我看他在玩钢笔,没想到他把笔墨全弄在身上了,我连忙把他的衣服对着水龙头一边冲一边搓,这样持续了一会儿,还是洗不掉,当我六神无主的时候,忽然想到最近不是看过《生活体验》那本书,书上说:“用饭可以洗去墨汁,我何不去尝试一下呢?我在厨房弄了一勺早上剩下的稀饭,倒在衣服上面搓了一会,过了一会儿果真淡下来了,又搓了一会儿墨水果真没了,我想平时应该多读书,要不然像这样的紧急情况就不知所措了,弟弟用吃惊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用饭可以洗掉墨汁?”我自豪的说:“从书上看的”。弟弟哦了一声,说:“我以后也看书。”
我们是21世纪的接班人,要多看好书,这样才能长智慧,才能为祖国做贡献。
【篇八:读书记】
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去书店看书。当我的指尖轻轻滑过每一本书的脊背,仿佛在与它们进行着心与心的交流。我抽出一本本书,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听着书店里悠扬的乐曲,忘记了一切的吵闹、喧哗,忘记了一切的忧伤、不愉快……。读《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让我对中国的古典名着有所了解;读《唐诗宋词》犹如走进了一片风景胜地,诗情画意呼之欲出;看《森林报》可以时刻看到森林里小动物们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故事;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可以增强我们对事物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快乐,读书也给了我向目标前进的力量。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捧起书,困难就会迎刃而解。读书,让我走进了浴血奋战的战场;读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读书,让我了解了世界各地的地理知识和风土人情;读书,让我知道名人们小时候的生活,读书帮我赶走了生活中的寂寞,明白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增长了我的见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我读书、我快乐!大家一定要趁年轻多读一些书,从书中汲取营养、寻找快乐,让书成为我们永远的好朋友吧!


《读书记作文400字》
【篇一:读书记】
人的爱好是各种各样的,而每个人的爱好都是充满快乐的,我也有自己的爱好——读书。
读一本好书我会高兴,读一本好书我会感悟,读一本好书我会吸收。书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
一次,我偶然看见了一篇《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简介,看完后,我心急如焚地跑到书店气喘吁吁地问老板:“您这里有《八十天环游地球》吗?”“很遗憾,因为现在我们这儿的人已经不喜欢看了,所以我也没有进货,”老板无奈地说。听完后,我拖着沉沉地脚步回了家,但我仍不灰心,我相信有的总会有的。皇天不负有心人,爸爸给我抱来了梦寐以求的《八十天环游地球》,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知不觉天已经拉开了夜幕,我还浑然不知一直沉浸在书的世界中,直到吃晚餐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了书。
看了很多的好书,也是有很多的好处的,每当我写作文时都会想到很多题材,做阅读题时也轻而易举,语文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书是识的宝库,里面充满快乐。所以我愿意读它,所以我爱它。
【篇二:读书记】
星期六是个大晴天,我和小雪一起做完作业。然后我看了一篇文章叫《骄傲的小毛驴》,作者是浙江的吴华小同学。
里面写了一只小毛驴很骄傲觉得自己能磨面、拉车、驮重物,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觉得谁也比不上它,它越想越得意,一天它看见电磨在磨东西,磨得非常快,它不服气,于是就跟电磨比试,结果输了。小毛驴觉得自己磨面不行就要和大卡车争胜败,卡车驮着十吨大麦到了地点,而小毛驴却连一吨的小麦也驮不动,小毛驴只好甘拜下风。
我觉得里面优美的词语有:甘拜下风、勤勤恳恳、垂头丧气、自知不如。
优美句子有:小毛驴还驮着两捆麦子在路上直喘着粗气,他越想越得意……他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告诉我们不能骄傲,还明白了骄傲必败的道理,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像小毛驴那样骄傲,一定要勤勤恳恳的工作、学习,大家千万不能骄傲哦!
【篇三:读书记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这句格言,因为我也很爱看书。
从我上二年级开始,妈妈就为我在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卡,我每星期都会去借两本书,每天一放学我就冲到房间,迅速地拿出书看起来,一看书,我就一动不动的,不管妈妈怎样叫我,我只是随口的答应一句,直到时把整本书看完,才去做别的事,为此妈妈经常说我有了书就不要吃不要睡了。
三年级时,我迷上了《笑猫日记》,每次去图书馆,我都要借,因为这套书里的主人公笑猫经历的事深深吸引着我,它的悲欢离合都会令我牵肠挂肚。
有一次,我借了笑猫系列的《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当我看到大地震来临时笑猫一家失散的情景,我泪落如珠,这时妈妈催我睡觉了,可是我依然坐着没有离开的意思,眼睛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结果把妈妈弄生气了,很很地批了我一顿,没办法,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合上书去睡觉。
瞧,我就是这样爱看书,我爱与书作伴,做个快乐的读书人。
【篇四:读书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在我的眼中,书就是我们的老师,带领我们走向成功,让我们充满智慧。
夜晚,天色朦胧,捧起心爱的书,躺在床上惬意地看了起来。我如醉如痴,正当我陶醉在这本书里的时候,妈妈突然闯进来,扰乱了我读书的兴致。作文妈妈怒气冲冲的吼道:“早不看书,晚不看书,偏要现在看,没见你早上看过语文、数学书,快睡觉。”说完,“嘭”关上门转身就走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心想:你不让我看,我就偏要看。我蹑手蹑脚地怕去开灯,生怕把我那个“侦察兵”妈妈惊醒了。我安静地躺在床上看起书来,没过多久,就听见门口有动静。打开门一看,切,原来是只臭老鼠,把我吓得胆战心惊的。望望钟表,糟了!11点了,该睡觉了,明天还要读书呢!连老天爷都不让我看书啊!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乖乖睡觉了。
书就像一艘船,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就像我的知心朋友,陪我度过快乐、伤心的时光;书,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我照亮前方的道路。
【篇五:读书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列宁也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现了书对人类的重要性。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作为我们小学生,更应多读些有益的书籍,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而且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书,能使人愉快,使人聪明,鼓舞人的思想感情去爱人类,爱和平。
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为了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人们渴求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生产力。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既使土地获得丰收,又使文化繁荣昌盛。
努力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好读书的人们,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篇六:读书记】
有一段时间,我很叛逆,而且不爱读书,一个简单的造句,我都没法很好完成,更别说写好一篇文章。妈妈便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在一个我认为无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阅读了,我每天读几页,然后悄悄的折好,做一个记号,隔天再读。
我被文章里的有趣的情节所吸引,心也被小主人翁——金铃所栓住了,看着她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我,生活中我是一个粗心的孩子,每天不是把自己的书本给同桌带回家,就是同桌的书本被我带回家,为此妈妈没少训我。有时我也会偶尔乖一下,但是有时也会吧妈妈和老师气得“鼻子不来风”。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我也跟着主人翁的个性而改变,她由胆小粗心变得胆大自信,我也会向她学习。看到她的妈妈为i了金铃的学习和择校而焦虑心烦时,我想到我的妈妈为了我的付出,突然觉得对不起妈妈。看到最后金铃自信满满的进入考场时,我很高兴,仿佛是我自己。
妈妈还不知道我已看完这本书,而我会用实际的行动,努力地成为妈妈所期待的那种孩子,妈妈说,她很喜欢像金铃这样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开始阅读一些书籍了,我可以造很通顺的句子,在妈妈的帮助下能写作文了,这是归功那本《我要做好孩子》。
【篇七:读书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是指路明灯,永不熄灭。读书能陶冶人的心灵,就如同锻炼身体一般。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名言。不错的,我每次手里拿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猛看几小时,再细细地品味着。品着品着,不知不觉被书中的情节卷入,随之震动,时常被文章里的欢乐气氛感染,独自笑起来;有时看到紧张之处,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促使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有时,又会被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感动得流泪……
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了《西游记》,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我读了《心灵牧场》,它陶冶我的情操使我成为一个重感情的人;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达到光辉的顶点。
【篇八:读书记】
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其实说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类要努力地攀登,攀登书籍的阶梯。而书籍做成的阶梯上面,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知识宫殿,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地去攀登,去汲取。
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人们常把小学、中学、大学阶段的学习形容为在“书山“上攀登,在“学海“中遨游。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总是太过于被动地去读书,往往是体会不到读书的乐趣的。捧一纸书香,打开一点温存的光,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文字随着时间的舞步从你眼前滑过……这时,你就会感觉到,读书是一件多么让人快乐的事情!读书是一种心情,那一抹书香带来的舒坦是最好的心理试剂。去读书吧,你一定会有更多的发现。
多读书,还应读好书。读书要应有个选择性,对书本中的知识也要有选择的采纳,就是所谓取其精华。


《酸甜苦辣读书记作文600字》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哲理使人深刻……可见,阅读是多么的重要呀!我特别喜欢看课外书。入迷了,经常把应该做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有时,还会把眼下的事搞砸。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明朝那些事儿》,我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抓紧时间去读。早饭时看,睡觉前也看,甚至连刷牙洗脸都一手拿书,一手做事。这让我惹出了一些麻烦。因为有些书是图书馆借的,所以我得赶快看完还回去。一次,我一边刷牙,一边扫描式地看书。“快点,爷爷在楼下等你!”奶奶催促我。“哦哦。”我含糊不清地敷衍道。要来不及上学了,我慌忙喝了口水。“噗!”的一声吐了出去。可是,我一不留神将水喷到了书上,书湿了大半页,“天哪!”我大喊一声,但时间已经来不及等我做出什么“应急措施”。我飞快地合上书,去上学了。
这就是书籍的魅力,它就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作文我。
前几次,我就因为书而被挨骂了,我借到了一本《意林》,由于内容特别精彩,做完作业后我就一直躺在床上看书,一直看到了半夜十二点多才睡觉。但是,当我躺下睡觉后,还一直对故事的结局念念不忘,于是又爬起来继续看。看着,看着,我的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连灯也没有关掉,书滑到了地上-结果可想而知,被妈妈发现后,我与我的书分别了一星期!“现在,乡愁是一本小小的书籍,知识在里头,我在那头……”我不由自主地吟诵起了改编的《乡愁》。
不过到考试时,我就不会因为“书到用时方恨少”而发愁了。在阅读的过程当中,我可是积累了很多妙词佳句呢!
读书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我爱读书,它使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细细品读一番,便能获得一段感悟。正如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书记作文400字》
哈喽!我是一只小书虫,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看书再看书。
妈妈不准我在做完作业之前看课外书,我又有许多的作业,几乎没时间看书,怎么办呢?
哼哼!你不让我看,我偏要看。等妈妈把我送上床,关了灯,我就摄手摄脚地爬下了床,等确定妈妈已经睡下了,我就打开书柜,随机拿一本书,再从床头柜中拿出手电,便卷在被子里看了起来。为了看书,偶尔被骂一顿也是值得的。
渐渐地,这么看书已经不爽了。所以,我又发明了一种方法,假装要上厕所,偷偷地藏一本书进去,一看就是一个小时。出来就更讲究了要先从门缝中向外张望,看看爸爸妈妈在不在外边。如果在,我就一只手拿着书,藏在身后,然后面对着爸爸妈妈,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过去。如果不在,那我就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过客厅这个危险地带了。不过,有几次失误了,就会被爸爸妈妈大骂一顿。
最近,我的失误次数越来越多了,老妈已经把我这秘密的计划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我的书虫行动完全失败了!
我可怜的小书虫计划灭亡了,不过我是不会放弃读书的,一个计划的失败,就意味着另一个更周密的计划的开始。书虫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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