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时间:2018-09-26 来源:人生感悟 点击:

许三观卖血记篇(一):沁血人生——读《许三观卖血记》_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_沁血人生——读《许三观卖血记》_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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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北京市顺义区第一中学高一:张韵竹
  点评教师:郄惠淳老师

许三观卖血记篇(二):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_500字

许三观卖血记_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_500字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篇(三):余华:我这样走上文学道路

许三观卖血记_余华:我这样走上文学道路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地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余华简介: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其作品已被翻译成日、韩、英、法、意等十几个国家的文字,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当作家最初有功利目的

  谈起自己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余华毫不回避当初的选择有一定的功利性。“毕业以后我干牙医,一干就是5年,一点不夸张地说,这5年我拔了至少有1万颗牙,每天7点就上班,干8个小时,感觉自己就像笼子里的鸟。有时我站在窗户前,发现隔壁文化馆里的人成天在街上闲逛,我就问他们不用上班吗?他们告诉我这就是工作,我当时就想:‘这工作好’。后来我问文化馆里的一个朋友:‘怎么样才能进文化馆工作?’他告诉我写小说吧,我想我认的汉字也有五千多个了,做音乐、画画不行,写小说大概行,于是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开始写小说的余华在文学道路上有些幸运,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被《北京文学》相中,请他到北京进行修改,这在余华当时所在的海盐县是件大事,用余华的话说:“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是我们县第一个上北京改稿子的人。回来后县委宣传部的人说我是个人才,不能让我再干牙医了,干什么呢?进文化馆吧,这一下满足了我的愿望。”

  没有冠冕堂皇,却是那么的真实,这就是余华。余华说他到文化馆第一天上班时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结果到单位一看自己竟然还是第一个上班的,于是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这个单位我来对了。此后他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后来成了每个月只有领工资的时候才去单位,最后干脆辞职,走上了职业作家的道路。

  大概文人都有自嘲的特点,有时候还愿意拉上一些同行,余华在说完自己从事写作的原因后又补充了一段:“后来我发现我们这批人里面和我一样的有不少,有一次我和莫言、王朔几个人去意大利,主办方让我们写一篇‘我是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的文章,我才知道莫言是为挣钱买一双皮鞋,王朔则是为了换个工作,和我一样,谁也不比谁好多少。”

  不过自嘲归自嘲,但和每一个成功的作家一样,余华对自己的文学创作是严肃的,“现在我写作已经完全是因为热爱,没有一点功利性。其实作家在从事写作的时候,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有功利的一面在内,但当他真正进入到这个领域之后,功利性就会慢慢消失了。”

  一个好作家首先是一个好读者

  余华虽然因为“文化大革命”没有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但广泛的阅读让他有着深厚的文学底蕴。他自己称自己的写作最初受川端康成的影响,而后卡夫卡的着作又让他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川端康成让他学会了细节的描写,而福克纳又教会了他如何描写心理。不妨让我们来听听他对几位大师的感受:

  “杰克·伦敦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那句话就是:宁愿去读拜伦的一句诗,也不要去读一百本文学杂志。这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读到的话,当时我明白应该去读经典名着,而不要仅仅去读文学杂志,现在看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我开始读外国小说的时候读了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川端康成的笔法给了我极大的影响。记得他有一篇文章,写一位母亲坐在已经死去了的女儿的床前,结尾是这样写的:女儿的脸,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一位出嫁的新娘。这种比喻对我影响极大,让我知道了以后在写文章时比喻应该向哪个方向走。

  “但凡大师都注重细节,鲁迅就是这方面的大师。在《孔乙己》的开头,一句话就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交代清楚了:咸亨酒店的格局,穿长衫的是坐在里面的,穿短衫的是坐在外面的,而孔乙己是惟一一个穿长衫坐在外面的。鲁迅在这篇文章里最棒的一笔是写孔乙己被打断腿后来酒店的场景,当时他摊开手,手里有几文铜钱,这时鲁迅用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是怎么来的:他满手是泥,原来他就是用这双手走来的。这一细节的描写说明了鲁迅的伟大,可以说这篇文章如果不写孔乙己是怎么来的,鲁迅就不能称之为鲁迅。

  “我一直迷恋川端康成,直到最后有些走投无路了。幸运的是我碰到了卡夫卡,读到了他那篇《乡村医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章中的那匹马,当时我奇怪,怎么这匹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后来我认识到,作家应该是自由的,可以说是卡夫卡解放了我写作的能力。

  “教会我如何去写心理描写的是美国的福克纳,这个本领让我可以用一辈子。我读了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描写一个人杀人后的心理。他全部采用了客观的视觉的描写,看完这篇小说,我总结的心理描写是:让心脏停止跳动,让眼睛睁开,去看。真正要写一个人的心理,恐怕一百万字也不够。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确实是这样,内心的宽阔不是可以去描写的。”

  余华自己称他一直坚持在读一些文学名着,在他看来,真正的文学作品,能给人极大的改变,改变你的想法,改变你感受的能力,甚至改变你的思维。他对此的总结是:作为一个作家来说,他有一个重要的身份,就是一个读者。任何一个作家他首先是一个读者,一个优秀的作家首先是一个优秀的读者,他能够体验文学作品中的力量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让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

  余华说,很多人看了他的书后问他关于书中的人物描写是否有他的影子,对此,他一再强调人物是人物,而作者是作者。

  在自己的创作道路上,余华给自己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刚开始写作到上世纪90年代写的三部长篇之前,对于这个阶段,余华称自己的写作风格为“霸道”,“这段时间里我创作的时候是抱着人物不说话的态度,我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进入20世纪90年代,当余华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笔下的人物开始突然说话了,“我当时很奇怪,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说的,但他的确从我的笔下写出来了,当时的感受是我只是在记录着。”虽然还一直克制着,但小说中人物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话语越来越多了,《活着》就越来越多,“到《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完全放开了,随着人物走,让我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这种感觉非常地美妙,我当时发现人物是有生命的。”余华把这段时间称之为第二阶段。

  虽然一直咬定作家与笔下的人物是两回事,但余华也承认童年的经历对他的影响很大,比如在《活着》中关于人物的描写,他认为现在20多岁的小说家不会再这样写了。“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作家有着一生的影响,童年对世界的印象就像是一张白纸在复印机里一下复印下来一样,而我后来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在局部做一些修改。”

  在余华的文章中,干净、简洁是他的一大特点,那么这一特点是怎么来的呢?余华的答案是:音乐。“我以前不愿意写长篇,像《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书,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我一直认为太复杂。但有一次我听到了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我发现如此宏大、如此丰富的一部交响乐,采用的音乐却是如此地简单,给人以极大的震撼。这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发现单纯是如此地有力量,后来的《许三观卖血记》我就尝试着用这种风格来写,尽量把语言用得简单一些。”

  对于将来的写作会朝着什么方向走,余华说自己也不知道,只有写出来了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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