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过渡服务协议]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8、甲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物业区域内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9、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10、不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乙方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乙方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1、为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有偿服务;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3、按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14、及时向乙方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接受乙方的监督;
15、甲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16、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2、依法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对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遵守物业管理制度,爱护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设施,并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和卫生;
5、依据本协议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6、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房屋装修;
7、不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先与甲方协商方案,达成一致后方可动工,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8、约束使用人及访客的行为,对上述人员给本物业及其他业主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11、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4、负责共用绿地、景观、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负责维护和管理本物业的公共区域的环境和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6、负责维护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和消防;
7、负责维护和规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
8、负责维护和规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装修施工秩序;
9、为乙方提供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等服务,并根据多数业主的要求和实际条件,逐步开展多种特色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基本要求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2、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3、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5、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及相应的承租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98%以上。
(二)共用部位
1、清洁卫生、外观整齐;
2、无乱搭建、随意张贴悬挂等现象;
3、防盗网、空调安装有序,无安全隐患;
4、有计划地对房屋外观进行适当养护:
5、房屋完好率达到96%以上。
(三)共用设备设施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配套设施及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6%以上;
3、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公共区域环境和卫生
1、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
2、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卫生死角,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3、花草树木修剪整齐,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草坪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4、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5、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6、指定垃圾堆放地点,并按规定及时清
7、雪后及时扫净物业区域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8、物业区域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9、物业区域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10、物业区域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11、定期消杀"四害"。
(五)治安和消防
1、对进出大厦的外业人员和外来车辆进行登记;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以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在大厦范围内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大厦内治安事件及时处置,或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4、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全体业主,加强群防群治工作,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5、为乙方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6、保持消防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乙方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
1、保持消防通道和区内道路畅通;
2、停车场地整洁、线标清晰,车辆停放整齐;
3、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七)装修施工
1、无违章装修现象;
2、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装修审批及验收手续。
(八)维修服务
1、对各项有偿维修服务明码标价;
2、报修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正常工作时间内),小修理24小时内完成,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98%。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
(一)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及标准
1、物业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年)□预付□后付缴纳,费用缴纳时间为 。甲方应当在乙方交费前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如果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则乙方延期支付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再使用承租物业时,须提前办理手续并结清转让或出租日之前的各项费用。
2、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如下:[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元/㎡/月,即 元/月。
甲方对乙方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甲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二)()停车管理费:[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
甲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三)代收代缴费用
物业区域内,甲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乙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乙方购买或使用。
以上费用收取标准依据相关部门标准调整而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公共维修金的管理与使用[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一)根据房屋公共维修金管理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承租房屋的出租人在交房时向物业管理单位按房屋建筑面积交纳维修基金。[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前有开发单位审核)审核后使用。[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按乙方承租房屋的出租人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fr:pmedu.net(物管远教网)]
(四)房屋公共维修金专款专用,成立专用账户,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共使用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应双倍返还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期间的服务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责任导致甲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乙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二)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甲方擅自停水、停电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逾期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缴纳各项费用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欠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等突发事件,或为保护乙方、其他业主、使用人、其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特殊情况下,甲方因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但是对于甲方超过必要限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所约定的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九条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此前就该物业签署的《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第十条合同终止
(一)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二)服务期限届满前,乙方决定继续聘用甲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乙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协议。
(三)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乙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甲方的,视为乙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四)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五)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协议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二)本协议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热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附件:
规划平面图
物业构成明细
物业共用部分明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移交资料清单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盖字: 授权代表盖字:
xxxx年xx月xx 日 xxxx年xx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