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在 签订:
a. (以下简称“甲方”);
b.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及存续的企业。
2、甲方目前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
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20%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受让目标公司20%股权。
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2.2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金(即人民币 万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股权转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变更登记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 声明、保证与承诺
3.1 甲方向乙方承诺及保证:
3.1.1 甲方拥有完全合法的权力、权利签订本合同,并根据本合同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3.1.2 甲方是转让股权的合法所有人。在转让前已得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3.1.3 甲方承诺依法签署所有必需文件并采取所有合法的必需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确保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能完成。
3.2 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
3.2.1 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格和权利,以及履行本合同各项保证义务的能力。
3.2.2乙方签署的本合同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 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2.4 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共同依法妥善地处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未尽事宜。
3.3 双方向另一方承诺及保证:
3.3.1该方签署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i)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
(ii)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合同项下违约;
3.3.2不存在将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的、已经发生且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据其所知无人威胁将采取上述行动;
3.3.3该方已经向另一方披露任何政府机构颁发的可能对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并且该方此前提供给另一方的文件中没有对任何重要事实的不实陈述或者遗漏。
4. 权利和义务
4.1在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债权债务,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4.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具有合法性。
4.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3.1 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足额付款。
4.3.2 乙方按期支付所有转让股权的价款之后,依法享有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相关的所有义务。
5.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与转让
5.1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构成转让双方对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和最终理解。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对任何条款的免除,均须经转让双方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5.2 在本合同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前,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一致书面表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转让予第三方。
5.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在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5.4 由于一方不实际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有权向违约方要求索赔,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6. 违约责任
6.1 乙方不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所延迟交付金额的0.5%/日。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做出的承诺及保证,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则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即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2 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及保证,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视为甲方违约。在此情况下,乙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7. 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而出现任何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9.1在工商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甲方指定由()立即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9.2 股权转让后,乙方负责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2012年的(普通合伙人)的利润按甲方原持股比例支付给甲方,在2014年1月31日前将2013年的 (普通合伙人)的利润按原甲方原持股比例支付给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前负责将股权转让前医院未收回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债权、货款等)于收款后按甲方原持股比例支付给甲方。
9.3 本合同的任何修正只能以书面形式,并在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合同。股权转让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即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是对本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如有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