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精简版】XX(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xx(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xx区 路 街 号 铺位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同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使用商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商铺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交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承担商铺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商铺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商铺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转让该商铺时,须提前1~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商铺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须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2、严格按商铺使用性质使用该商铺,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的用途,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随时收回商铺。
3、因使用需要对商铺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将商铺转租、分租的,适用以下第 点:
(1)不得将商铺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