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6篇
第一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观《我的前半生》有感_电视观后感800字
今天我就和大家从《我的前半生》这部剧中,来简要的谈一谈男人。现在的男人其实很对应剧中的三个男人,贺函、陈俊生、白光,这三个男人主要分成了三个阶层——精英阶层、中产阶层和普通阶层。
大多数男人都是白光这个级别,也就是普通阶层。他们没有生活,有的只是生存。他们每天拼死拼活地工作,为的只是挣着那么一点死工资,因为他们需要养老婆、养孩子,一家老小的吃穿住行,还要还房子贷款,甚至房子是租的,还要每个月被催着交租金。在这种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他们会被生活琐事折磨的体无完肤,脾气越来越暴躁、容易忽略妻子,儿女的感受,忽略家庭。
第二类就是陈俊生这一阶层,尽管他们年薪百万,收入不菲,但是却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人前人后,谁也不敢得罪。他们是公司的中层,工作能力强,业绩能力很突出,天天加班到深夜是他们的常态。他们对上司唯唯诺诺,鞍前马后,马首是瞻,可同时对有能力的下属也要忌惮几分,生怕他带人拆台、夺位;既要保护好现在拥有的一切,又要随时随地提防别人,对朋友、敌人都要挂着笑容,小心翼翼,带着面具生活,对客户想的要周全备至,不能出一丝差错,处处维持人际关系、资源,所以陈俊生说他怂。
最后就是贺函的精英阶层了,他们事业有成,作为一个职场精英,住着高档别墅、开着高级跑车,年薪千万,说话做事既不用看上级领导的脸色,也不用顾虑重重,自己就是行走的合同,走到哪都有生意可做。随随便便一笔生意就能赚到普通人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收获,他们享受生活,什么都不用想,每天都是吃吃饭、打打球,一言不和就可以出国旅游,随随便便就能环游世界,而这些,却是我们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他们却能轻而易举做到,只要有想法,不怕实现不了。
可是他们真的像普通人在台前看到的那样吗?其实他们也是普通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但是他们装!装得彬彬有礼,装得无所不能,在巨大的精英光环笼罩下,在所有人面前,都永远是那么的风轻云淡、成熟自信。
所以这部剧把男人刻画得十分贴切,特点就是装!怂!废物!
第二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高老头读后感500字_高老头读后感
高老头读后感
昨天看完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这部百科全书中的第一部《高老头》,很好奇为何巴尔扎克以这么一部作品作为他力图营造的宏大人间的开头,这是一部悲惨的作品,人间喜剧就这么从悲中开始了。
本书的故事情节倒不复杂,希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年轻人欧也纳碰巧和退休的面粉商高老头住在一个屋檐下,他误打误撞认识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并被她们吸引,依托表姐的关系,他获取了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但随着他对于高老头和他两个女儿认识的加深,他看清了那两个女儿对于父亲的压榨。在高老头悲惨死去的同时,他也认识到了所谓巴黎上流社会的丑恶,也完成了他进入社会的启蒙教育。
不过,本书给我印象更深的是欧也纳这个人物,《高老头》结尾处的几句话暗示了巴尔扎克会让他在人间喜剧的后面作品中继续登场,说不定还是以他作为主线。这个人物是典型的懵懂无知的青年,他和我一般大,二十来岁,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期待,觉得自己有能力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凭着自己的一腔热情,一种冲动,再加上自己的年轻,帅气,他开始施展自己的力量。投靠表姐,俘获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向贫困的家庭要钱打扮自己,出入各种舞会等等,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前途无量。年轻人啊,这就是年轻人,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不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也是那么丑恶。好在他并没有失去身上所有的良好品行,在高老头临死前无微不至的照料,高老头的悲惨遭遇终于让他有点醒悟了。
高老头读后感
《高老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高老头曾经是个面粉商,他积攒了一大笔钱。他非常疼爱他的两个女儿,对两个女儿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使她们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有马骑、有车乘,穿着华丽的衣服,并且给了两个女儿每人丰厚的嫁妆,使得她们分别成了伯爵太太和银行家太太,跻身于上流社会,让人刮目相看。但为此却花去了高老头大部分的积蓄,自己仅留了很少一部分钱。
他的两个女儿住在巴黎圣日尔曼高档富人区,而高老头却蜗居在位于贫民区的伏盖公寓中。当大学生拉斯蒂涅敲开高老头的房门时,也不由地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两位跻身上流社会阔太太的父亲的住所吗?屋内没有窗帘,床上有的只是用伏盖太太旧长裙改制的薄薄的盖被,壁纸由于房间潮湿,加上时间较久,早已斑驳脱落了。房间内除了床之外,一个缺了门的破柜子和一张不像样的桌子。
谁能相信这就是一个昔日面粉商人的住处!但即便高老头与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但为了替女儿还债,为了女儿高达一千法郎的舞衫,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节衣缩食,甚至变卖了仅存的唯一最值钱的金银器具。他的两个女儿就如同榨汁机似的,把高老头给榨干了,但高老头却无怨无悔,他对女儿的父爱是无私的,永恒不变的。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拉斯缔涅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举止风度一投手,一投足,无不显示他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谨守礼俗,举止高雅。虽说他爱惜衣物,平时知穿隔年的旧衣,可有时出门却也可能打扮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穷的有气节,穷的有尊严!
他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他有清醒的头脑,想通过学习来预知社会未来的动向,找到打拼的用武之地,于是处处留心观察社会。
他从外省到巴黎上大学,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个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
到了巴黎,见识改变了,雄心勃发,使得他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不久,“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
或许像他这样的热血青年,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迫不及待的想钻进上流社会过着贵族的奢侈生活。
然而,他明白:有些关系对他征服社会大有助益。其重要性,至少与他在法学院学的功课等量齐观。
到达上流社会第一步:在巴黎难得遇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又漂亮,又富裕,又风雅,而且没有主。我需要这样一位女子,来让我领悟人生。
经亲戚介绍,他结识了贵妇薄?赛昂夫人。薄?赛昂夫人认他做表弟,请他参加舞会。舞会上又结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
薄赛昂夫人告诉他:“上流社会的女人,你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利用。”
从此,大学生再也无心读书,只是应付一下点名,过后就开溜了!
薄赛昂夫人便设法让黛菲娜投入拉斯缔涅的怀抱。
可是黛菲娜作为一个贵夫人,花销很大,都要让拉斯缔涅来负担,这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拉斯缔涅在寒碜的公寓和豪华的公馆之间周旋,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对比,使他深刻的体验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一个大学生步入一个巴黎这座大城市,便设法深入到这里。
“一样一样的入了门之后,他便脱去了老皮,扩展了生活的疆域,终于领悟到人有三六九等、一层叠一层,构成社会”
沃盖公寓内部的寒碜,在主顾们同样褴褛的衣着上再一次显露出来。衣服虽破旧,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很结实,经受了人间狂风暴雨的吹打,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冷漠、刚毅的,……让你一见之下就感到他们已经演完或者正在上演的惨剧。
在这艰难的生活中无声无息发生着连续不断的惨剧,它表面上冷冰冰,却把人心搅得激烈不安。
然而,这些脸色苍白,经受着精神或肉体痛苦的人,巴黎的上层社会是不知道的!
对于下层社会的人来说:悲痛,只能在心头忍着,眼里含着泪水忍着。
沃特汉说:“昨日平步青云,去公爵府上做客,今天跃落泥土,在债主家中乞讨。这就是巴黎女人的本相。”
高老头读后感500字
今天看的是《高老头》,对它,只是浅尝辄止过,所以没有太多的印象和感悟。
“看不见孩子,做父亲的等于入了地狱;自从她们结了婚,我就尝着这个味道。”有点夸张,但很合理的说法。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总有这样的说法,女儿是为人家养的儿。虽不是很赞同,但却无法否认它。女儿结了婚,就不再只属于父母了,她有了一个自己的或许是更为重要的家了。她已经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但对父母而言,这是一种新的折磨。生养了几十年的儿,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被抢夺走了,心是极为愤怒的吧。他们参与了我们的前半生,想继续伴随我们走下去,但我们却剥夺了他们这样的机会。所以,成家的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让年迈的双亲少一点寂寞,多一点宽慰。
“唉!朋友,你别结婚,别生孩子!你给他们生命,他们给你死。你带他们到世界上来,他们把你从世界上赶出去。”很形象的表达,但很痛心的感觉。我们真的是这样的吗?以后我们的子女也会这样对我们吗?不禁这样问自己。不情愿的回答但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榨干了父母之后,我们用获取的成果开启了属于我们的新生活,然后他们孤独老去,至死我们也只是给他们一场貌似得体的葬礼和几滴煽情的泪水。我们的生命是他们给的,但等到长大了,我们就迫不及待的飞离了,没有他们的约束,我们以为可以活的更精彩。剩下的是落寞的他们,两个孤独的老人等待离巢的儿女,没有归期,但总存希望。我们不愿做榨干机,但言行举止让我们没了申辩的机会。要是不想生养一台榨干机,那么,好好对待父母,不要给他们这样的榜样。
第三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蝉卵白如象牙,有光泽。就像我看见的那个母蝉所产的卵一样。
等蝉卵孵化出若虫后,它就会马上落地,并找到非常松软的土,以便立即藏身在土中。几分钟后,它就会钻入洞里,就再也看不见了。
直到四年后,它变成了蝉,飞上树梢开始歌唱。
四年在地下的苦工,一个月在阳光下欢乐,这就是蝉的寿命。我们不要责备成年的蝉狂热地高奏凯歌,因为它在黑暗中待了四年,穿着皱巴巴的肮脏外套,如今它突然穿上标致的服装,长着堪与飞鸟媲美的翅膀,沐浴在阳光下,微醉半醺,在这个世界里,它极其欢乐。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而又这么短暂的幸福,歌唱得再响亮一本永远不足以表示它的欢愉啊!
看到法布尔的描写,我打开了纱窗把蝉放飞了。我看见它飞快地飞离了我的视线。
以后每当我听到蝉鸣,都会想起那只我放走的蝉,也会想起法布尔像诗歌一样的描写和对于生命的热爱!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我特别喜欢各种各样的昆虫,爸爸就送了我一本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由于平时的学习比较繁忙,我也一直没有仔细地看这本书。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家飞来了一只蝉,我让爷爷帮我抓住了它,把它放在一个透明的罐子里面,仔细观察,发现它在产卵。我很惊讶,于是我急切地拿出了这本《昆虫记》,贪婪地看了起来。
让我们来看一下法布尔是什么描写蝉这种昆虫的。
“成年的蝉目光锐利,而且飞得很快,它动作灵活,当有人要袭击它的时候,它会向袭击者射出一泡尿,然后一走了之。
当母蝉要下卵的时候就会爬到比较高的树上,选择好树枝,然后将产卵管插入树枝内,开始产卵。产完卵,母蝉就会轻轻地飞走。从钻洞到结束一共只需要十分钟。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这几天,我在学校借了一本《昆虫记》,这本书可有趣了,看得我一会儿惊讶,一会儿哈哈大笑。
其中,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天牛,原来天牛也会做房子,为了防止敌人从通向数表的通道来攻击自己,它给自己的房间进行了封顶。封顶大概有二三层,我一看瞪大了眼睛,张开小嘴巴自言自语地说:“这么一只小小的天牛,也可以建房子,太厉害了,真佩服。”说着,我就竖起来大拇指。虽然天牛会建房子,可它的房子也很特别,房子最外面是用一层木屑构成的。里面一层是一个矿物质构成的白色封盖。我又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天牛这么小,难道也可以搬那么多东西,这也太大力气了吧,厉害,厉害!”
我继续往下看,发现天牛长着细细的腿,由于腿太细,只能用另外一种长在背上的爬行器官。我一看,挠了挠脑袋,说:“这也太神了吧,原来天牛还长着这种小东西呀。”
这天牛真是太奇特了,看得我差点眼睛都动不了了。以后,我再看下去,肯定有比天牛更奇特的昆虫。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通过读《昆虫记》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小蜘蛛怎样从卵袋里出来,胭脂虫的幼虫怎样过冬,蜜蜂们怎样造房……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腊物是蜗牛。
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前段时间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法布尔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
读《昆虫记》有感300字
法布尔,一位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人类命运颤音的巨匠,他一生都在观察生命,并将结果聚在一本书中——《昆虫记》。
《昆虫记》,专门为我们揭露昆虫的奥秘,法布尔还为昆虫添加了妙趣横生的标题,有:“蝉,自由的歌者”“红蚂蚁,回家的路”…这本书为我们展开了细心观察的维幕,告诉了我们哪些昆虫对人类有益,哪些昆虫对人类有害,不仅如此,还告诉了我们喂养的方法是一本昆虫的知识大全。
法布尔笔下的蝉活灵活现,仿佛就在我眼前鸣叫,歌声在我耳边萦绕。胭脂虫多么可爱,它尾部的“酿酒厂”也十分神奇。蚂蚁来饮露,好友酒相赠,胭脂虫是如此的大方!将自己酿造的酒送给了蚂蚁。螳螂前段两只大钳子常常弯曲举在身前,好像是虔诚的教徒。被称呼为“祈祷上帝之虫”,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啊!法布尔笔下,许多昆虫的生活悄然呈现在我们眼前,再加上描写的大自然的美景,真是一座迷你的伊甸园!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比如圣甲虫是草原清道夫,我们不能因为他干的“工作”就嘲笑它讽刺它,还有最好不要招惹螳螂,他可是有着带锯的后腿等等。我也明白了,大自然就好比一条咬着尾巴的蛇,任何生物都是其中的一环,包括人类,昆虫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不然像蛇断了一环,生态保持不了平衡,人类终究也会受害。
在这本昆虫书的海洋里,有许多知识是我们未触及到的,让我们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去发现这些奥妙吧!
第四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活着》读后感1000字(2)
《活着》读后感
一、“活着”的深意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女的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犹记得两年前看《活着》时的感受——心痛。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县长的女人,有庆可以说是被害死了。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直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二、简单的幸福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我总是因为无法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而抱怨命运的不公。从儿时眼馋玩伴手中的洋娃娃,到现在羡慕女友的美丽出众,我一直扮演那个自卑的角色。母亲说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未知的远方,而忽略了身边唾手可得的小幸福。我不信,我不正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幸福,才那么努力地追求吗?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前些天,一个好友打电话来说她父亲车祸被送进了医院,好在并不是很严重,只要留院观察几天。我一边安慰她,一边想,此刻父亲可能也正开着车穿梭在这拥挤城市的某个角落吧,不禁有些担心。突然发觉,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希望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晚上可以吃到父亲的拿手好菜,听到母亲越来越亲切的唠叨……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读后感
上个月我看了《活着》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无疑是心灵上的起伏。《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80年后的年轻一代了解什么是文革。作为21世纪的年轻人,是应该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我们的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我们看不到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
如今,中国的很多农民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的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面对困难他们勇往直前,他们才是真的勇士。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质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它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对于“福贵”这样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就是生命意义所在,那么,对于我们年轻一代来说,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当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它并不像某些人所讲的那样美好,并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农民却是很艰难的。现在的“三农”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我想,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心他人,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2003年的SARS,2004年的禽流感,2008的冰冻灾害,所有的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活着》当中的余杰、何清涟,是他们让我们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即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可以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活着》读后感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快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后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第五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厉害了,我的国》观后感言600字
在此之前,我并不能清楚地明白我的国家,我的党正在发生着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直到看到《厉害了,我的国》,它仿佛是一幅长卷画作,是我党用理想信念画成的,就像清明上河图一般,向人们展示了一幅锦绣中华的美丽蓝图,其中我看到了国富民强,看到了前程似锦,真的是厉害了,我的国!
我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儿时就常听到小康社会这个词,以为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懵懂不知的我不曾想到,有朝一日,我能看到它的实现并真真实实地参与其中,感谢你,我的党。
我从小生活在河边,初夏的夜晚,听着蛙声,枕着河畔清风入眠再惬意不过。可是渐渐地河畔再也没有清风,更寻不到蛙声,我想这应该是发展的代价。后来,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清风蛙叫又奇迹般地回来了,我不禁赞叹,这是一个怎样强大的党,竟可以创造奇迹。
我已过世的舅公是一名抗战老兵,那场残酷的战争夺走了他三根手指,小时候我经常问他,舅公舅公,打仗这么可怕,你为什么要去参加?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老人就会摸摸我的头说:为了你们。今天的我终于能够明白,只有这样一个砥砺奋进的党和国家才能赢得千千万万仁人志士的一片赤胆忠心,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所期许的民族复兴,国家昌盛终将到来,而我们,将继承他们的志向与信念,为了我们心中最重要的人创造一个美丽中国。所以,加油啊,我的党,我们即便只是汪洋一粟,也一定会滴水穿石、聚沙成塔。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借着十九大的新风,我和我的党,永远是勠力同心。
第六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言:《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17-1790.4.17)本人对自己前半生(1706-1757)的一些回顾。书的重点固然是富兰克林总结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该书也为我们了解十八世纪中前期美国的社会面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通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因此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己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www.99zuowen.com,后来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因此,“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除了具体的建议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己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因此必须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己希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面,每天对照表单检查自己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应该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己认为这项美德已经达到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形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助他达到完美境界,而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快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达到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表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在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转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我希望人们都能通过我的读后感而阅读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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