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5篇
篇一:[爱与痛的边缘]笑傲江湖——读《爱与痛的边缘》有感而发
金戈铁马,快刀斩乱麻;刀光剑影,一笑泯恩仇。尽管这不属于天平座这类和平主义者的风格,但仍是我一心向往的江湖。
流浪,一场华丽的自我放逐,和西藏粗犷豪迈的游牧人一样,只不过他们是守,而我是攻。
上帝啊,让我漂流在江湖之上吧!我愿世世代代做你虔诚的子民。
不过貌似武林中人不支持上帝说。好吧,我还是把它戒掉好了,还得收回上面那句话。
嗯,没错,就是这样。谁叫我是个忠实的江湖控呢?
我开始流连在那些寂寞的江湖儿女的故事中。
紧接着就是,我在无法自拔的境地上更上一层楼地被征服了。
直到有一天,我无可奈何地合上全国畅销无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彻彻底底的沦陷了。
当我一脸埋怨地对别人说:我看不懂现代那些麻酥酥的小说了,啊朵尅!
然后,迎面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评价:“怪咖”“作”“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
我若无其事的耸了耸肩:so?
结果很简单,我继续开启疯狂阅读模式了。理由:没什么大不了的吖,那不痛不痒的剧怎么能和江湖相提并论呢?
我开始纠结我的江湖认证了。
侠女好了,高冷且傲娇,霸气侧漏。嗯……算了。反差太强烈了。
剑客少年?剑客剑客,贱兮兮的,我抖了抖www.99zuowen.com身上的鸡皮疙瘩。坚决果断地掐死了这个想法。
看来,只有杀手这个行了,杀人于无形之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个字:炫!
我时常想起江湖,我毕身的梦。我喜欢那种鲜血淋漓的快感,那种涌动的黑色暗香。
可是,那些从来都不属于我,我注定只是一个过客,无缘染指我所憧憬的我向往的。
我时常静心沉淀一篇篇故事。没错,是关于江湖的,写给我自己,写给我的亲爱的江湖儿女。
我没有给除我以外的任何人看我的心得,因为,那里的江湖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也是为了纪念那些在厮杀中永远安睡的人,尽管他们从未为人所知。
我真是一个怪小孩。
读者有话说:写这篇作文是看了郭敬明的《爱与痛的边缘》有感而发的,但我最向往的真的是江湖,不骗你们。至少从前,现在,以后也都是。
by:染柒
篇二:[爱与痛的边缘]2017年中考作文素材及话题分析:郭敬明竟成“错别字大王”
2017年中考作文素材及话题分析:郭敬明竟成“错别字大王”
《咬文嚼字》杂志发动广大读者“围观名家博客”,专家和网友“咬”上了80后著名作家郭敬明,从他的博客中随机选取了10万字,发现了好几百个错别字。
有一些错误竟让人难以置信。如,把“令你们自豪”误写成“另你们自豪”,把“自我了结”误写成“自我了解”,把“顶着大雨”误写成“定着大雨”,把“挥了几下”误写成“辉了几下”,把“虚伪”误写成“虚位”,把“下班”误写成“下半”,等等。此外,他的《两小时后的生日》一文中的“蜉蝣撼树”也被挑出。唐代韩愈《调张籍》中有诗句说:“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后世用“蚍蜉撼树”嘲笑力量很小而想动摇强大的东西,讽其自不量力。“蜉蝣”与“蚍蜉”都是虫子,但与“撼树”搭在一起,只能用“蚍蜉”而非“蜉蝣”。
郭敬明是杂志《最小说》《最漫画》的主编,著有《爱与痛的边缘》《幻城》等作品,谁能料到,这样一位深受青少年喜爱的作家,竟然是“错别字大王”!《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在微博中谈及这一现象时,引用了当年语文老师批改他作文时的一句批语:“遍地荆棘。”
适用方向:敬畏;态度;珍惜;小事不小;传统文化
篇三:[爱与痛的边缘]时间·流逝·我们_优秀抒情散文500字大全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一:时间·流逝·我们
流逝的不是时间,而是我们。
——题记
林花谢了春红,大自然就这样周而复始。想起小学时在热火朝天的操场上挥汗如雨的场景,总是不由自己地感叹时间流逝得太快,到今天,才知道,流逝的,不是时间,而是,我们。孔子曾说过,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句话,曾被我看做是至理名言,而现在,我只想反驳一句,真的是时间在流逝吗?我想,应该不是吧!
古人时,就开始有许多诗人写下了无数感慨时间流逝的诗句。如“‘一日无二晨,时间不重临。’‘盛年不再来,岁月不待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儿还有重开日,人生没有再少年。’”我却认为,时间只不过是衡量人们活动的一个概念而已。它,无影亦无形,怎能流逝?却是我们,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变化着。从童年的无忧无虑,到少年的朝气蓬勃,再到青年的雄心壮志……我们总是拿时间做借口,作为自己变化的借口。
或许吧,正是由于这个借口,使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使我们不断向自己希望的方向不断进发。所以,才有了教室里的奋笔疾书,才有了田径场上的挥汗如雨,才有了音乐教室动听嘹亮的歌声……因为不愿意了让时间白白浪费,所以我们尽情地欢乐,努力过好每一天。
时间,是一个什么概念?或许,没人能够给出准确的答案罢?又或许,它根本就不存在?不过,我要感谢它。因为它,给了我努力的理由,让我不断流逝,流逝成我理想的样子。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二:纸间青春
我的青春在纸间缓缓流过,唱着一首明媚欢快的歌,向前走去。而书页上那些点点字迹,是我留不住的青春唯一留下的痕迹。
其实,我明白,我本身不是那么爱看书的人,但我格外爱散文,喜欢别人的故事。当我看到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感到我的身心无比的放松,让我也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也许是海子的祝福吧,从此之后我便成为了一个开朗的人。我明白海子是如何向往幸福,渴望幸福!但他愿意祝福人们祝福世界,可见原来有一种情操叫做即使自己得不到幸福,也愿意别人得到幸福,渴望他人比自己幸福。
青春的字眼跳跃纸上,唱我所想,表我所想,感我所悟。
我很喜欢郭敬明,我看过他的《爱与痛的边缘》,他把自己的青春毫不保留的写在纸上,在字里行间,有他的快乐,有自己无法言表的忧伤,也许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选择把自己的快乐向人们分享,把自己的忧伤向人们倾诉着。他的青春亦如所有人的青春,叛逆与无奈并存着,在一个那样美好的日子里,我只把青春留在纸上,也许纸上那鲜红的100分只是上天对我逝去的青春的一点安慰罢了。
太多的青春留在了纸间,纸间也留着太多人的青春。我们的青春,无法言表或悲壮,或平淡,或单一,或全在纸间。
青春像极了一条明媚的小溪,随着时间愈长,也就离大海越近,最终不再明快,流入大海,像我们最终走向大人们的世界里一样。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三:不错过
宿命,一切都是无始无终的宿命,我们注定是要被禁锢,被判刑,被放逐,也注定要在青春的炼狱中成长……
没有留住对方,只是相视一笑,然后转身离去,最后一次回头,给对方一个拥抱,送去一个值得回忆的瞬间,彼此都很平静。
我们总爱做梦。每次的梦境竟总是相同的,但现实毕竟不是梦,不要怪我们太无知,不要说我们太幼稚,因为这样就是年轻的颜色,要怨就只能怨这个世界太渺茫,不能将它看透的不止我们,所以我们总不甘于生活的平淡,禁不住梦幻的诱惑,犯下一个个美丽的错误。
我曾对她说:“如果你总为错过太阳而不停流泪,那你一定会错过群星的。”而她说:“世间最遥远的不是生和死,而是站在你面前,却不敢说我爱你。”我浅浅一笑,并不想说太多,因为我知道这不是个该争论的话题。
她说落日很辉煌,无论人生痛苦压抑或失意,总要如那落日般的燃烧生命,辉煌人生。而我却说宁愿要平凡,宁愿放弃幸福的瞬间,我认为落日是对人生的嘲弄,无论你痛苦压抑或失意,落日永恒地为人间庸庸碌碌画上一个嘲弄的句号。
不相信后悔,因为你我只是青春的一个过程,就像那英的那首《过客》:站在属于我的角落,假装自己只是过客……
她来了,又走了,花开了,又谢了,心碎了,又合了,梦醒了……不再浪漫了。
我不知道不再浪漫是否代表成熟,但我不再迷失,我知道现实中的我,依然有好多绚烂的梦,明白了如何编短梦和现实的距离……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四:最初的自己
你与七个自己相遇,一个明媚,一个忧伤,一个华丽,一个冒险,一个倔强,一个柔软,最后那个正在成长。
——题记
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不断在成长,褪去稚气,渐渐成熟,你遇事不再慌慌张张,取而代之的是沉着冷静,你慢慢学会去体谅别人,而不是一味地让别人满足你的无理要求,你慢慢地变化,这无声无息的变化也许连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可事实是,你的确变了,你把最初的自己藏在心中最深、最柔软的地方,你用初生的脚趾试探这混沌的世界,试探这片你从未到过的黑森林。
最初的自己被你隐藏在内心深处,当你迷失了自己后,转身,你会发现来时的自己,他是那么的纯真,以至于你自己都不知道那是谁,别诧异,他就是最初的你,他微笑地看着你,他带你回到过去,回忆你成长的路途,看着你为一些小事哭,为一些小小的欢乐而笑,你成长的经历一直在你的脑中倒带,你发现,他从始至终在你身边,从未离开,他一直在你记忆的最深处,只是被你遗忘了,然后,你才发现你变了,你不会再为一些芝麻大小的事而哭泣,不会再为一些小小的喜悦而满足,不再像从前那样幼稚,不再吵吵闹闹。慢慢地,你的思想被禁锢,因为你真正发生变化,这样的变化,悄无声息。
一次回忆的旅途使你明白了许多,你再也坐不住了,你带着他启程了。这只是你人生的插叙。
不要忘记来时的自己,因为那是最初的自己,那才是最真的你。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五:我们一起走过,有诗的青春
满天的繁星,或许在千百年前早已泯灭,而此刻它们到达我的瞳孔,是最神秘的意外。生活嘈杂,繁芜丛生,在心灵上打开一扇窗,寻找意外的美。
一种纯洁,一种温暖,都是最初的感动。
美丽的意外,布满了我们的人生,平凡的小事中,有最深的睿智。
远方的星星,若隐若现,我看着它沉睡。黑暗中它的身影依旧还在…
梦里,星星在对我笑,暗黄的微光,努力为我照亮前方的路。我哭了…
我呆呆地停留,它顿时失去了色彩,一片漆黑我感觉到害怕,它再一次将温柔的光撒满大地。
朦胧中,我似乎还听见:看吧,黑暗中的花朵照样开得鲜艳,清晨看到的泪珠,是它昨晚黑暗中留下的绝望的泪水,可当晨曦的到来,它却因这泪水变得更加妖艳。
迷糊中,我落泪了,泪水打湿了枕头。模糊的世界,那些风中摇摇欲坠的灯,在冰冷中点上了一丝的暖。我在梦里哭着笑着沉默着,我在风中喊着跑着悲哀着。
心灵因这日增的惶恐,渐渐地结了界。当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时光就这样隐忍的过去,直到自自垂垂地老去。春风温和,如火夏日,秋叶似血,寒冬冷冽。一年,又一年了。
昨天,字典里的解释是:“今天的前一天。”今天:说话时的这一天。明天:今天的下一天。永远道不尽说不完的话题。不要徘徊在昨天的故事中,那样会使你沦陷。不要沉迷在明天的辉煌中,那样会使你疯狂。我们只要记住,做好今天。
心灵有过太多的创伤与呵护。只是遗忘了,释然了,不就好了吗?
心灵结界,结界心灵。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六:清点生活
生活,需要我们时常清点,丢掉烦恼,保留快乐。
一个旅人背起行囊决定跋山涉水,走边大江南北。他走着,几粒沙子跑进了他的鞋里,起初他不在意,直到那沙子把他的脚划的都是血,他被迫终止行程时,他才后悔。
其实生活就像是那只鞋,沙子就是我们的缺点,小的时候不去注意,等到积少成多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时常清点生活,即使找出缺点,即使纠正;找出优点,继续努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小问题就不是问题,置之不理就会成为大问题,不要到筑成大错后才去后悔,那时已经为时太晚了。时常的清点生活,就会让我们耳目一新。
有时清点,也需要勇气。就像年终的大扫除,看见一些无聊的东西,即使已经没什么用了,可就还是不舍得扔。放在那,觉得碍眼,又占地方;扔了,又觉得可惜,说不定哪天也有用的着的地方。其实扔与不扔,就在我们的一念之间,只要鼓起勇气一扔,所有的事情都会不一样了。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就得舍鱼而取熊掌。人不能贪心,要懂得满足。要知足常乐。
清点生活,并不像清点货物如此简单。生活有苦有甜,有悲也有喜。能否清点正确,就意味着我们能否认识过去。
清点生活,能让我们记住之前所铸成的大错,借鉴历史,展望未来。
清点生活,能让我们保留许多美好的记忆,留住欢乐,留住童年。
生活需要时常清点,清点生活,就是认识过去。
优秀抒情散文500字篇七:那么依恋
春天,在这草长莺飞的原野上,愿意牵你的手尽情奔跑,无拘无束,把一切激情与梦想播撒在这春天的原野上。
初夏,渴望与你在樱花树下散步.在这樱花盛开的季节里,与你一同品味这异国的风情。
深秋,漫步于果香四溢的庄园,畅谈理想,收获幸福的喜悦,领略中世纪农场的静谧与恬淡。
寒冬,熄灭不了想与你在一起的激情.背着背包,大手牵着小手,蹒跚地走在北极圈的境内.雪在下,雪在下,雪在下……任凭积雪覆盖,冰冷的雪水依然融化不了我那颗火热的心。
无论理想,无论愿望,终究没有得到实现.明天,或许我们是两条越走越远的线,但曾经走过的昨天,守望那平行线的交点。
在我面前逐渐消失了你的脸,再等一回,爱还能不能再次浮现?千言万语,道不尽对你无数次的思念,渐渐发现,原来对你是那么依恋!
始终相信有一种爱能够换回永远.细数在有你的日子里,不再孤独,不再彷徨.因为有你,才令我对未来继续充满激情;因为有你,让我领略到了世间另一种无法言喻的关怀。
多少次的梦醒却发现你不在我的身边,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为什么?难道是我们今生无缘,亦或是……
原来整个恋爱过程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付出,从不问对方的感受.总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然而机会却只有一次.因为这弥足珍贵的一次,却令彼此的深厚感情彻底走向崩溃。
如果有来生,我还愿和你在一起.不要两三年的爱情,我要千年之恋,与你一起演绎天长地久。
因为始终那么依恋!
篇四:[爱与痛的边缘]《活着》读后感2000字
《活着》读后感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
即便是柔和了结局,由张艺谋导演、根据余华的小说《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至今仍因敏感的政治问题未能够通过广电审批,无法进入影院公映。
这是作为电影的悲哀,却是作为小说的幸运。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国民党残兵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同生共死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席卷全国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没想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几年后,二喜在一次工地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相依为命;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终,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每天朝出暮归奔波于田间……
名为《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许多评论家认为,《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无门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新路。然而作者自己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如何走下去,这从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就可以体现。任何读者都会觉得小说开头更像是孩子信手的涂鸦——“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这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与同时代的苏童、莫言风格类似。
就像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钟情煽情的作家,因此他在创作中也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为了叙述而叙述,毫无矫揉造作之态。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入人心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
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
小小的一本书,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用最简单朴质的文字,镌刻了生命的沉痛与恒久。触碰着余华笔尖留下的每一个字符,我开始用虔诚的眼去反观自己的生命。
《活着》这部蜚声国际的大作,沉淀在薄薄的纸张里。但你分明能感受到它四两拨千斤的铿锵。我是个热爱文字的人,但其实我也很难说清楚什么是我心中的文学。这已经是个太宽泛的话题,没有人道破也没有人可以去道破。我只能说有些文字它可以反映出一些人的心声就够了,这已经构建了一个创作与鉴赏的平台。
突然想借用安妮的一句话: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
还记得鲁迅那个经典的铁屋子的比喻。醒着的人总比睡着的人痛苦,因为他要经历一种真实状态下的无能为力,看着死亡带走太多的同胞甚至也步步进逼自己,可是连呼喊的声音也都沙哑了。俯仰间只是一种千里凋敝的景象和如同死亡的在沉睡中的同胞们。人是有恻隐之心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该不该唤醒哪些还朦胧的人们。是让他们在安静中走进死亡还是让他们眼睁睁看着死亡带走自己却无路可逃?
真亦假时假亦真,难道生亦死时死亦生吗?我顿时感到语塞。因为沉痛背后隐藏着太多强大又难以启齿的力量。当然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战火纷飞,朝不保夕的日子里,人能活一天算一天。今天是不同了,可究竟又有多少不同呢?人们的精神世界里承载着还有多少足以支撑一个人的力量?这一点从当今的书店里便能瞥见一般——书店里的书是越来越多了,好的文学却是越来越少了。
当然,在这个历史巨轮向前奔腾时,顶礼膜拜的歌颂自不匮乏,但是属于这个时代的愤怒咒骂也早已不绝于耳。其中以李熬为甚。比起当年的鲁迅,可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那愤怒的叫骂声里有多少情感的真谛在其中?当年的呐喊,当年的愤怒是声声入耳饱含,其中的是深深的感情,对祖国的,对同胞的。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撕心裂肺中,鲁迅先生一刻也没有放弃那些还在时代中混混噩噩的人们。可是今天却是一个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实现少数人利益的年代。人吃饱了喝足了变富了是不是也注定也要庸俗化一点呢?
好的文学是注定要引人深思的。或痛或悲或喜。但大多是凄凉的。因为悲剧总是更能给人深刻的启迪。在今天这个喜剧迅速庸俗化,幽默被搞笑取代的时代。悲剧似乎注定要承载更多的东西。
你有多久没有被感动过了?或者换句话说你有多久没有流过眼泪了?当然感动不是简单的眼泪就可以衡量的东西,真正的感动可以是无泪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欲哭无泪,更因为感动本身是丰富的。你可以笑着笑着就哭出声来。郭敬明曾说过他想写个故事让我们读着笑着却哭了。他写不出来,因为那些美丽浮华的文字背后独独少了深刻。
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
试过在看完一本书后那个夜晚彻夜未眠吗?如果有,起码表示那本书让你感动了。《活着》中的那位老人和老牛的对话此刻想起仍旧很心酸。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后还可以坦然的生坦然死?为什么福贵没有在苦难再一次压来之前就先倒下?为什么那个在黄昏中老牛与老人的背影可以让我温暖那么久?为什么越是苦难的人越要在苦难中活着?为什么?很多的疑惑盘旋在心头,无法释怀。难道苦难本身就是承受就是无奈?那生活的公平又如何体现?那么多的奋斗都抵不了一场意外?
人真的是脆弱得像一根芦苇,即便他是根会思想的芦苇那又如何呢?不仅仅也是平添许多无奈的喘息?《活着》我看了两遍。每一遍都让我泪如雨下。在深的夜里看着这样一本书,描述生活,描述苦难下生活的人,最后便成了描述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如果活着本身就为了活着,是不是有些太过残忍。可是又有谁规定过生活不能残忍呢?如果它残忍你就得在残忍中活着。
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余华在书的最后写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圆灭圆生!圆本身为圆,它该在何处生又该在何处灭?如果说这个过程本身是一种轮回,就简单了很多。
一时之间,竟囫囵地码下了这么字,算是总结《活着》,也算是向余华致敬!
《活着》读后感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
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人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能忍受的,忍受所不能忍受的,在绝望与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且骄傲而坚强的活着。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绝望和希望,在我们的命运里比比皆是,更如朋友那般亲密无间。正如没有绝对的苦难,也没有永久的幸福,它们,只不过是形单影只的生活里的陪伴,只不过是我们和我们自己的命运之间的友情的象征。而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我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我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我们活着的时候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尘沙,最后,默默然消失在海角天边。也许,这就是活着。
我们活着了,在爱与痛的交织里和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活着了。我们站在苦难的边缘坚强的活着,因为我们活着是为了那与痛苦相交织的——爱。
文化的沦丧和欲望无休止的膨胀已经让“爱”这个词被流行歌曲唱的太烂。我无法再通过音乐这种被称为人类灵魂寄托的高尚艺术去理解爱的意义。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它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的伴随在我们身旁。爱或许不是花开定会花落那样的伤感情怀;或许没有海誓就要山盟那样的激-情澎湃,它只是静静的陪着我们,如夏日里的一阵微风,雪夜里的一根火柴,短暂却又美好,抚慰的,温暖的只是一颗小小的心。
物欲的纵横捭阖迷惑了我们原本单纯的心境,年少轻狂的愚蠢让我们自命不凡的轻薄生命,当一切真的即将消散,死神让你最后一次回眸人生,留恋的也许不是带不进棺材的名利和财富,留恋的或许只是生病时母亲的轻声关怀,失意时朋友的鼎力支持,或许是那个大雨滂沱的雨夜里那份相濡以沫的温馨。也许,这就是爱。活着为了爱,为了爱活着!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可以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一定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一定可以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这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这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啊!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消失,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啊,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篇五:[爱与痛的边缘]车厘子_状物作文400字
车厘子的头上一块黄色、一块白色,看上去让人心里痒痒的。我摸了摸柄子,感觉手掌里长了冻疮似的,非常不舒服。最上方是棕色的,有一个凹进去的小洞儿,跟一只鱼眼睛差不多大。
一阵凉风吹过,我身子不禁抖了抖。看着车厘子,却昂首挺胸地站立在寒风中。
车厘子的果实是红色和紫色交错着的,一面红色,一面紫色,在有柄的那一部分是凹下去的,下面是椭圆形的,看上去像一位小朋友的红脸蛋儿,摸上去光光滑滑的,舒服极了。
这些车厘子放在一个用纸编的篮子里。篮子的边缘编得非常漂亮,中间是波浪形的,一边凹一边凸,但边缘却十分光滑。篮子一段一段的,每一段都是用一根绳子编出来的,互相交错着,非常漂亮。篮边缘的下方有一个个的小洞儿,一个前一个后,交错得非常和谐。它的边缘是由两层结合而成,为的是保护车厘子,不让它受损。
我摸了摸篮子的边缘,用力压了一下,篮子的边缘居然没有被压扁,真结实!车厘子的住宅真结实,有顽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