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

时间:2018-10-24 来源:活动总结 点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xx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zd厅函〔2018〕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主要活动和要求

(一)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各地各校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特别是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集中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原原本本学,使青少年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宪法体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邀请宪法学专家集中录制100个宪法教育视频,积极参与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小卫士”称号并点亮“小火炬”。普法网将制作“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地图,对全国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展示。

(二)征集优秀宪法教育课件。面向广大教师、高校学生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作品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个组别,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10月12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在普法网上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010–88819614;新闻报送:010–88819615)。

(三)办好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各地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在各学校广泛开展的基础上,自行部署安排本地本校演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在完成本地本校的演讲活动基础上,请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小学、初中、高中为组别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各高校分别推荐本校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遴选。所有被推荐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0日下班前发至电子邮箱: 。组委会对视频进行初选后确定参加省级遴选对象。省级遴选的办法另行通知。省级遴选比赛后,我省将按照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各1名学生,高校组4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8年12月,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活动将由教育部部长或副部长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今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将进行现场展演,并通过网络向全国直播。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让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公平公正地把最优秀的选手推荐上来,争取全国比赛的好成绩。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统筹全省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将在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分组评出奖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承办单位xx教育报刊总社将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杨 电话: 。

xx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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