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农业系统不是基于】市直农业系统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推动“宣教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现结合市直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我市早日建成江汉平原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提供坚强政治保 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宪法》、《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七五”普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活动学习、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5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的检查通报,确保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一是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提拔重用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由派驻纪检组、人事科负责;二是继续开展新录用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由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三是以“树廉洁家风.创荆州最美家庭”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由局工会负责。市直农业系统各单位要分级分层开展好此项活动。
(三)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机关党建七个专项治理”、“市直农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查处、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用好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忏悔录》、《警示录》并深入讨论,并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组织50名机关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荆州监狱、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加强正向激励,积极宣传党员、干部队伍中廉政兼优典型,在系统内弘扬担当精神和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机关LED屏滚动播放、节假日廉政提醒、荆农微报宣传、开辟宣传栏、廉政书画作品展示等,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增强市直农业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
(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市直农业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市监委举办的“五月的清风”荆州市廉政文艺汇演;开办《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专栏。办好市直农业系统“耕读者”读书会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座谈。
(六)开展市直农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五自查四整治三提升四检验”活动,切实解决“三农”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七)组织党员干部到乡村进行党性锻炼。市农业局组织2017年度市直农业系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流动红旗科室人员到松滋市刘家场镇三堰淌村接受党课教育,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到公安县南平镇青岭村开展“驻学”活动,与精准扶贫帮扶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的“宣教月”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讲授党课、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聚焦主线主题。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各单位要利用橱窗、LED屏、简报、网站、荆农微报等多种载体,深入进行宣传引导。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宣教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各单位实施方案和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及时报局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