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2018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根据《xx省腐败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制订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系列要求,扎实推进了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进展还不平衡,仍然存在权力运行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及时等问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和廉政勤政的重要保证;开展腐败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开展腐败风险防控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重要措施;开展腐败风险防控是规范林业系统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抓手;开展腐败风险防控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掌握林业系统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运用科学手段,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把全市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生态立市 产业强市”战略,以森林资源管理、林业工程管理、林业行政执法为重点,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建立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努力推进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与林业工作结合起来,对林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权力运行按照廉洁高效的要求优化配置,确保林业事业安全、有序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入手,深入查找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及时预警处置,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健全机制、科学防范,将腐败风险防控与林业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统筹谋划,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方法,增强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进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防控网络基本形成,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基本建立,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林业发展环境良好、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腐败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腐败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日常事宜。
2、建立定期汇报联系机制。按照《xx省腐败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向市纪委和驻农业局纪检组汇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形成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
3、加强责任追究。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和年终述职述廉要将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对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进展不力、效果不佳的科室(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抓住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
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对重要科室(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1、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每月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做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章》、《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的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发生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遏制,同时开展好新提拔干部的廉政谈话活动。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增强廉洁自律、防腐倡廉的自觉性,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
2、全面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具体工作当中,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权力、职责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单位以及相关具体责任人,做到“按单明责、照单履责、对单践责”。
3、层层签订责任状。局长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4、项目和资金安排。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对事关林业全局的林业工程、林业项目和资金安排,要严格经过局领导集体决策,重点防控决策的随意性,严禁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审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三公经费对社会公示、公开。
5、林业工程建设。继续实行林业工程招标制,推行林业工程监理制,重点防控少数领导违规干预、插手林业工程建设;防控林业工程建设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防控林业工程建设质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防控林业工程建设资金虚报冒领。
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规定,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障林农和其他林地承包经营者依法使用、经营和处置林地、林木的权利。重点监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改方案是否经过民主决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处置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林改过程中林业部门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等关键环节。在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转过程中,重点防控可能出现的国有和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流失和损害村民权益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7、林业行政执法。重点防控林业刑事案件违规降格处理,擅自以罚代刑;防控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立而不侦、违法取证、违规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防控林业执法人员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毁灭证据,截留、挪用、贪污赃款赃物、罚没款等不法行为。
8、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我局实际,结合《黄冈市林业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发生。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机制
防控关口前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关键,基础是党的纪律、规章制度和防控机制的约束。
1、腐败风险排查机制。林业系统腐败风险排查,要坚持“上下互动,纵横结合”的排查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轨迹,通过自己查、互相查、群众查、组织查,自上而下深入查,自下而上反复查,对每一项行政权力、每个工作岗位上容易出现腐败风险进行排查,确定腐败风险点,建立腐败风险目录,并公示。
2、腐败风险信息收集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担任腐败风险信息员;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述职述廉、财务与经济责任审计等活动;向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调查、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定期不定期收集腐败风险情况,形成腐败风险信息收集机制。
3、腐败风险评估机制。对内设机构、各岗位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腐败风险潜在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确定风险层级,提出预防对策,制定防范措施,每年召开一次腐败风险评估会,不断修正和完善腐败风险层级,将修订的腐败风险层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腐败风险评估准确有效。
4、腐败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研究、收集、更新林业系统腐败风险在不同岗位、不同时间的表现形式,建立腐败风险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腐败风险迹象,及时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调离岗位、停职检查等方式,纠正存在问题,将腐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5、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三分离制度,做好系统内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不定期开展林业工程、项目和资金的检查、审计,强化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