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个党风宣教月]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五项活动:
(一)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党校课堂、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报告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组织开展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等,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纪委监委改进纪律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用好处分决定这个“活教材”,做深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由过去简单地宣读处分决定,升级为“宣布决定、剖析案情、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课程”。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微信平台开展的“一对一”答题竞赛。县文体新广局负责组织编排廉政文艺作品,将纪律宣传“大篷车”开到村民家门口,传递党的“好声音”。
(三)开展廉政教育系列活动。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适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纪委监委机关开放日活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县妇联、县文明办负责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清廉家庭”评选活动。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
(四)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体验式”活动,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结合“三大攻坚战”、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四风”专项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集中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一本《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 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各地各单位围绕“党员干部晒家风”主题,开展清廉家风家训“微视频”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集中推送。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廉政书画竞赛,编印《xx县党风廉政建设书画集》。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本地特色廉政文化资源,精心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
二、具体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营造氛围,时间从5月10日至5月14日。
1.县内新闻媒体刊发一批违纪违违法典型案例。
2.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和《监察法》。
3.在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公共交通工具上推出廉政公益广告。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时间从5月15日至5月31日。
1.结合全市廉政文化汇演,开展“大篷车”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县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制《警示教育忏悔录》,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宣读处分决定开展纪律教育。
3.开展初任公务员、新任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家属等群体的专题廉政教育活动;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编印《县级领导干部廉政党课汇编》。
4.开展“清廉家庭”评选活动,征集“微视频”;组织廉政书画竞赛;举办党纪党规知识竞赛。
5.各地各单位同频共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月”活动,全面铺开,形成热潮。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时间6月20日前。
1.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报送“宣教月”活动总结材料。
2.集中展示各地各单位特色活动和优秀作品。
3.对“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委各战线、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讲党课,认真抓落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县直相关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在抓好县委安排部署任务的同时,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三)强化检查,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扎实开展宣教月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工作邮箱: )。县纪委监委要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办检查,对发现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