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中小学“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公文 中小学“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
围绕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适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的系列读书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党史、知党性、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读书交流、研学旅行、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征文比赛、微视频拍摄等系列实践活动,并适时进行活动指导,并进行评选和总结表彰。
1.读书交流。围绕主题教育读本,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交流活动。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积极开展主题讲座、阅读指导活动。
2.研学旅行。结合读本内容,组织中小学生以班(年)级为单位,深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之旅”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研学旅行活动必须贯彻“就近、安全、有效”的原则。
3.演讲比赛。在读书、实践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凡组织参加了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学校都必须组织“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演讲会。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各单位2018年5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上报至县局团工委。
4.朗诵比赛。在读书、实践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主题朗诵比赛。各单位2018年5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上报至县局团工委。
5.征文比赛。结合读书和研学旅行等活动,组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学生撰写征文(谈体会和收获),字数不超过1000字。各单位2018年5月10日前上报征文(纸质稿和电子稿,格式参照《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本),并根据《征文上交数量表》(附件1)上报《征文推荐表》(见附件2)至县局团工委。
6.微视频比赛。参加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拍摄读书、研学旅行、演讲、朗诵比赛等活动,提供微视频作品,多角度展示活动成果。微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微视频作品要求刻录成光盘。各单位2018年5月10日前将微视频材料上报至县局团工委。
四、活动步骤
1.第一阶段(2018年4月):宣传启动,组织开展读书交流、研学旅行、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征文比赛、微视频拍摄、主题教育等实践活动。各校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阅读《红旗飘飘 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本,参与各项实践。
2.第二阶段(2017年5月中旬):组织全县征文、微视频评选表彰活动。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自行组织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并将活动方案、过程资料(含图片)和比赛结果报县局团工委。
3.第三阶段(2017年5月下旬):举行全县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中的优秀学生推荐参加市级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各校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抓紧抓实。要加强对学校活动开展的指导,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健康深入持续开展。
2.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互联网、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和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把主题教育活动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学校班主任工作、融入学生的实践活动,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3.要注意把读书、实践、写作、演讲、朗诵和微视频等活动内容紧密结合,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发挥良好的教育作用,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4.各中小学校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方法、好经验,通过网站、简报、公众号、微博进行通报分享,并及时报送县局团工委( )。
5.各中小学校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可通过关注“五好小公民”官网( )、微信公众号( )和认证微博( )及时了解活动情况。
六、奖励办法
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
1.征文比赛。分组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奖项若干名,并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省、全国评比。
2.微视频展播。分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对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征文、微视频拍摄、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的老师,颁发与所指导学生获奖等级一致的指导奖。
4.对积极组织协调,活动开展良好有序,评比、总结、表彰和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