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10-24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xx市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x市脱贫指发〔2018〕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主要围绕2018年全县实现267户947人贫困人口脱贫、22个贫困村脱贫退出总体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单位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打赢2018年全县整体脱贫攻坚战。

二、督查对象

各镇(街道)、县十四办两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包村单位和驻村联户干部。

三、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主要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计划安排、项目落实、工作进展、任务完成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确定。具体内容为:

(一)各镇(街道)督查内容

1.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制定落实和重视情况。

2.按国标“1331”和省标“57”标准,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情况以及贫困户漏评、错退和贫困综合发生率情况。

3.贫困村组水、电、路基础设施“三提升”,村级卫生室改善建设和集体经济建设发展情况。

4.“八个一批”脱贫政策、措施落实和实施情况。

5.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6.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7.脱贫户、退出村后续巩固跟进工作。

8.对中省市县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情况。

10.“三变”改革、“企业+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典型模式建立及落实情况。

11.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

12.激发内生动力、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电商扶贫、“爱心超市”“互联网+”社会扶贫等工作开展情况。

13.互助资金管理运行和小额贷款发放使用情况。

14.扶贫信息动态调整情况。

15.各类数据信息报送情况。

(二)县十四办两组、重点责任单位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 “县十四办两组”、重点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作用、各类数据信息报送、指导镇(街道)完成工作及主要领导重视情况,具体内容为:

1.经发局:水、电、路基础设施“三提升”和村级卫生室改善等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督促落实、贷款融资等情况。确保3月底前实现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的30%,力争8月底前全部完工,10月底全部项目竣工验收达标。光伏扶贫集中式电站和村级电站项目工程的进展情况。

2.财政局: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到位、项目资金监管、公告公示以及资金检查等情况。

3.交通局:贫困村集中居住(常住)3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贫困村退出道路认定工作。

4.水务局:贫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全覆盖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贫困村退出安全饮水认定工作。

5.供电公司xx分公司:贫困村集中居住(常住)3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动力电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以及贫困村退出电力入户认定工作。

6.移民办: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年度1193户3210人搬迁任务完成情况,9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并分配到户交钥匙。所有易地扶贫搬迁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情况。

7.住建局:全县农村住房排查、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3月底前全面开工,6月底前竣工验收,8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9月底前完成全县脱贫退出农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

8.农业局:2018年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到户产业项目落实、产业发展台账建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三变”改革项目推广、壮大村集体经济等落实情况。

9.人社局: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公益岗位开发等项目落实情况,做到有就业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全覆盖,力争一半以上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

10.林业局:“精准脱贫+生态扶贫+20项措施”亮点工作落实,中央造林补贴、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公益岗就业等项目资金兑付,家庭林场、油用牡丹种植等典型模式推广带动情况。

11.卫计局:“四免一提一降一兜底”、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医疗机构监管、合规费用控制、大病分类救治等落实情况,以及贫困村退出村标准化卫生室认定工作。对接xx市人民医院落实医疗资源下沉项目等情况。

12.教育局:“十五年”免费教育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控辍保学制度建立,农村人口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聋哑残疾儿童入学保障等情况。对接陕西省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落实高校结对帮扶项目、协议签订等情况。

13.民政局:全县建档立卡户兜底对象确定,政策落实以及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救助,“爱心超市”建立及发挥作用等情况。

14.金融办: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动员政策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解决脱贫攻坚贷款难、抵押难、发放难的问题,以及督促农行发放小额贷款等情况。

15.商务局: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设立电商扶贫试点和电商扶贫技能培训等情况。

16.旅游局:探索把乡村旅游发展与推进脱贫攻坚相结合,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和增收等情况。

17.宣传部:激发贫困内生动力,脱贫攻坚内宣、外宣等情况。

18.组织部:对四支队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调整、选派、日常管理以及业务培训等情况。

19.慈善协会、工会、妇联、团委、中小企业局等单位社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三)包村单位督查内容

1.各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及主要领导重视情况。

2.村级帮扶计划制定落实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3.督促单位联户干部制定帮扶计划及落实情况。

(四)驻村联户干部督查内容

四支队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联户干部的帮扶计划制定落实、考勤签到、政策落实及政策宣传等情况。

四、督查方式

坚持督查工作常态化,采取每月督查、随机暗访与专项巡查方式,做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1.每月督查。根据工作总体部署和推进情况,确定每月督查重点,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镇(街道)选择一个村,每村选择10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户)进行“解剖麻雀”式检查。县十四办两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包村单位选择两至三个部门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对落实周期长、难度大的问题,提出要求,持续跟进,推动落实。

2.随机暗访。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突出和倾向性问题的镇(街道)进行随机暗访。暗访实行“四不、两直”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接入户,了解情况。暗访结束后向被暗访镇(街道)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专项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力、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专项巡查。

五、结果运用

1.定期通报。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在全县范围内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2.督查反馈。对暗访和专项巡查情况通过督办单和预警单的形式发至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抄报县级领导。

3.量化积分。实行平时督查与半年、年终考核结合,平时检查占60%,半年、年终考核占40%,建立量化积分制度,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基础分100分。对于镇(街道),每次督查结束后,按100分对各镇(街道)打分排序,半年、全年按比例汇总考核结果。对于县直部门,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由督查组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对县直相关部门做出评价,“好”加3分,“中”不加分,“差”减3分,半年、全年按比例汇总考核结果。

4.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执纪问责。

5.考核依据。督查结果是评价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量化积分作为平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中。

六、督查人员

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县委农工部牵头,抽调组织部、纪委、扶贫局、两办督查室人员组建督查考核组,深入各镇(街道)和部门开展督查。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督查组要夯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抓好督查工作。被抽调参与督查的单位要选派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参与督查考核,抽调人员要坚决服从督查组的统一安排,认真负责做好督查考核各项工作。

2.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专项督查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如实向督查组提供数据资料,不得干扰督查考核工作。县机关后勤服务所负责做好督查考核车辆调配工作,县财政局做好督查考核事业经费预算拨付,保证督查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标准。督查考核组要着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全局,围绕年度脱贫目标实现,科学设置每月督查重点,既要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提出整改要求,也要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确保工作成效可评、可比、可衡量。要严格规范督查考核程序,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4.总结通报。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掌握村户帮扶工作实情,认真总结,提出问题清单,提炼经验典型,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督查结果,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后,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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