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扶贫工作方案]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通过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提高就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通过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三、实施对象
所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小学、初中、高中生、大学生和农村中小学校。
四、主要措施
(一)构建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推进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资助全覆盖。
2.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市县扶贫办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按学段分年级做好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工作,并与市、县扶贫办的基础数据对接和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一个不少。按照定人定向原则,精准施策,跟踪救助,构建到户、到人精准资助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3.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完善资助对象的评定办法,建立与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联动的学生资助监管体系,克服和杜绝扶强不扶弱的情况。注重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按资助对象家庭贫困程度区分资助档次,切实解决“济困不解困”的问题。
4.切实完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入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积极推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落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5.及时发放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教科书费,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实行免教科书费、教辅资料费。
6.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将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纳入各类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范围。
7.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市直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并作为对县市区、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责任科室、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教科、学前科、职成科、督导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列前者牵头,下同)
(二)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面改薄”专项资金,2018年全市计划投入1.2亿资金,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0所。投入资金5000万元,改造建设62所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力争到2018年底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四改三化”(改食堂、改寝室、改旱厕、改澡堂,净化、亮化、绿化)工程,保证农村寄宿制学校住宿条件、生活设施、体育场所达标。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确保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及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情况。县市重点建设的公办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级示范校及以上标准。
3.结合省、市级“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继续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育科、督导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推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
1.加大贫困地区幼儿园建设力度。实现贫困地区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入园率,2018年全市计划投入3000万元,改造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8所,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2.开展贫困村幼儿园全面排查,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指导,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室内外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3.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消除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责任科室、单位:学前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培训计划
1.足额安排培训经费。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2.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扶贫地区校长教师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对扶贫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园长)、教师进行轮训。支持贫困村小学开展教师培训,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3.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要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建立完善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责任科室、单位:教师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构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1.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并充分利用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为每名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积极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校园氛围。
3.建立家校定期交流沟通制度,依托家长委员会,开展家教宣传、家长走访、讲座咨询等活动,多方位、多渠道向留守儿童父母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指导其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确立正确的教育方法,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
4.办好“留守儿童之家”。指导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专门建设或结合现有功能室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配备图书和阅览设施、计算机、亲情电话等,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等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
5.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继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辍学率。各地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即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逐一对辍学学生进行劝学。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推动落实各地各学校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确保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1%以上。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构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平台
1.根据扶贫攻坚工作需要,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增加职业学校有效供给,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开展招生。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意愿,引导他们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就读专业。以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
3.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就业档案,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加强就业创业教育,鼓励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创业,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
责任科室、单位:职成科、基教科、计财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扎实推进“点对点”结对帮扶工程
继续推动实施“点对点”结对帮扶工程,进一步引导城镇中小学与农村贫困中小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已开展结对帮扶的市直中小学校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结对帮扶效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全力跟进,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1.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合教研会议,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等活动,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科课程实施水平。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网络课堂,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学校管理帮扶。推进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结对帮扶学校每年至少互派1人挂职。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3.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学校实际,尽力向受援学校捐赠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改善受援学校硬件设施;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必要的教室指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镇以上中小学校
(八)建立贫困村教师补充、交流和帮扶机制
1.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每年交流到贫困学校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20%。
2.加大贫困地区特岗教师招聘力度。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招聘特岗教师需要。要保障特岗教师的工资及各项待遇的落实,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3.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足额发放乡村教师津贴,教师体检常态化,加快贫困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生活条件。实施教职员工扶贫工程,开展“千名教师扶持行动”,让教师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开展“乡村最美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市、县、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汇聚合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同志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切实加强与扶贫办的沟通联络,会同统战部、总工会、团委、妇联、人社、民政、工商联等部门,抓好教育助学扶贫工作,形成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时间。真正做到教育精准扶贫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重点帮扶、工作上重点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先地位,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预算安排“点对点”结对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加大教育经费统筹,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薄弱学校倾斜。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教育扶贫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预算扶贫所需经费,在财力上保障扶贫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考核评估。对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教育扶贫工作的指导、督查,把工作做在日常、做在经常,落细落实。切实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作成效等。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积极向市扶贫办、省教育厅扶贫办以及市教体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要着力宣传省、市、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