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务局2018招聘_水务局2018年开展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市、县委从严管党治党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开展“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搭建党员活动经常化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党员、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组织严起来,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
二、参与对象
全局所有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对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在外等原因确实不能集中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各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适当方式安排这部分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
三、活动时间
按照县直工委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党员活动日”,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原则上不在“党员活动日”安排其他重大活动及会议。因参加上级会议、出差在外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应当另行安排时间过好“党员活动日”。
四、主要内容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精心设计“党员活动日”活动菜单,要注重“党员活动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规矩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领导带头。各党支部要站在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来重视“党员活动日”的工作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以上率下引领广大党员全员参与。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督查。局机关党委将按照上级要求,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现场督查中发现活动不达标的,扣减年终绩效考核得分;凡发现党支部书记开展活动组织不力、活动盲目、呈报作假,视情节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对参加党员活动日连续缺勤的情况,将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