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组织生活报告_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时间:2018-10-2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机关各党支部(总支):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现就认真开好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总支)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进行。要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从严治校、进一步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共同致力于校(院)发展,以及深入反对“四风”,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范围与对象

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院)的全体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机关党委同意,可以不参加或者以合适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各党支部(总支)在正式开会前,须公布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同时公布具体原因。

三、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深化学习研讨,打牢思想基础。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的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围绕“六个聚焦”(即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各党支部(总支)要组织集中学习,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相互谈的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紧扣会议主题,查找突出问题。支部班子和党员要对照党章,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查摆问题: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是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②是否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临机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党组织请示报告;③是否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④是否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所在部门、单位的违规违纪言行,不跑官要官,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⑤班子成员和党员是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搬照抄,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⑥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并结合去年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含存在的突出问题)。

4.撰写自我总结。每个党员要对照“6个方面”内容,逐条梳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撰写个人发言提纲(附件3),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总结”部分(附件1)。

(二)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支部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互相批评,每个党员要积极开展自我批评,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要围绕“6个方面”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主动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出的问题,把问题讲清楚,把根源讲透彻,把措施讲具体。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准问题,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三)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

2.支委初评。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群众反映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讲评的依据。

3.大会评议。评议按以下步骤开展: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党员自评。结合组织生活会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同进行。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委员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格见附件2)。

4.组织评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重点是党员日常管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支部委员会应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考虑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对具有以下情形,事实确凿、影响较坏的,即使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仍可由党支部委员会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理想信念缺失,信仰迷茫,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不信马列信宗教,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甚至信谣传谣、妄议中央,诋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3.宗旨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片面追求个人利益,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的。

4.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被动应付、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的。

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的。

(四)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五)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并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六)结果运用

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谈话,帮助教育改正。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依照程序严肃处置。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程序具体参照2017年下发《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

具体要求

1.2018年元月20日以前,所有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召开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如实、完整地作好会议记录。

2.各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3天,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请示(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议程)签字盖章后报机关党委审查。会后5天内,将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和测评表(附件1、附件2)、党员发言提纲和整改问题清单(附件3)纸质版报机关党委515办备案。各支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将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交至机关党委515办公室。联系人:徐艳,联系电话:0731-82780029。

3.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谋划组织,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机关党委将加强具体指导,每年对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

机关党委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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