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节期间上映的电影_2018年度元旦·春节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2012〕x号)、县物价局《关于印发推进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价工〔20XX〕x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从2017年12月25日7:00至2018年元月3日19:00,计10天;第二阶段为春节期间,从2018年元月30日7:00至2月15日19:00,计17天。活动总计27天。
参加本次活动的5个定点超市门店为:桂王路上的xx生命世纪华联御景花园连锁店;人民路与浮槎路交口的安徽省庐商商贸有限公司;新实小对面的xx县旺角连锁超市荷花店;六中对面的xx县旺角连锁超市新城店;桥头集路与古河路交口的xx县世纪华联超市晓宇加盟店 。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期间,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将启动20个规定品种的“惠民菜”市场平均价格采集、测算和发布工作机制,于前一日下午18点前向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发布次日市场平均价格标准。
(二)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接收“惠民菜”市场平均价格后,于次日营业前,更改价格对照表、专用标价签上日期和价格信息。
(三)各定点单位在20个规定品种“惠民菜”之外,自行选择增加“1元菜”品种,同时做好“1元菜”价格公示牌、专用标价签工作。
(四)活动开展期间,各定点单位价格信息员要建立专门档案,及时收集本门店活动相关动态信息,留存活动现场效果、促销宣传册页、价格调整变动单据、经营台账等材料,也可以建立电子数据档案备查。对资料规范真实完整、活动信息报送及时的定点单位,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五)活动开展期间每日营业截止后,各门店价格信息员须将当天“惠民菜篮子工程”规定品种市场平均价、惠民零售价、销售量以及亏损让利等数据统计填表,并建立健全台账。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惠民菜”统计表和经营台账报送至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地址,庐东大厦五楼,联络员:刘冲,电话67731770),迟报、漏报、错报的,将相应扣减奖励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惠民菜篮子工程”是县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定点单位要根据活动开展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调整,做到活动期间“惠民菜”销售区域相对集中、标志标识醒目、菜品摆放整齐,各门店价格信息员要督促理货人员及时整理“惠民菜”专柜商品陈列,严禁腐坏、残缺等不符合新鲜一级标准的菜品上柜销售。同时,要创造条件,搞好活动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营造出“民生工程”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各定点单位要根据活动的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严格内控管理,为“惠民菜”供应、质量提供保障。经营门店要在“惠民菜”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活动通告。活动期间要以县物价局每日发布的“惠民菜篮子工程”20个规定品种市场平均价为基准,其中,蔬菜类下浮15%以上、其它品种下浮5%以上制定本店的“惠民零售价”;同时,每天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蔬菜以低于1元/斤的价格保证供应。
(三)强化监督,抓好落实。活动期间,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要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明码标价和公示不规范,品种不足、未达到规定的下浮标准等问题如实记录并督促整改,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活动要求执行不力、屡查屡犯、社会反映不良的定点单位,将结合年终民生办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的“惠民菜篮子工程”专项绩效评价以及县物价、财政部门对经营台账的数据核查情况,扣减相应奖补资金直至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