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再创佳绩,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x市组明电〔2017〕x号)要求,现将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报告学党章”党员考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
二、考学对象
全体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考学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xx)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方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方式见附1)。
考学答题时,考学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试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党员在100分钟内完成答题,答题完毕后即时显示成绩。可多次作答,考学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最终成绩,鼓励党员多学多考取得满分。考学期间,党员可随时登陆考学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五、考学统计
考学设参考率、满分率和平均分三个考核指标。考学期间,考学系统会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考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党委组织部将根据考学情况,定期进行督导,适时通报考学情况。
六、考学结果
考学结束后,党员的考学成绩将作为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2018年2月1日后可登录考学系统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抓好考学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将考学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确保考学部署落到实处,实现考学全覆盖。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定期对党员考学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将其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要对每一名党员参加考学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并将考学成绩作为党支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创新考学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党员考学积极性和考学效果。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反复多次考学,在学中考、在考中学,不断增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确保考学取得实际效果。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考学工作,于11月13日下午4:00前将《党员考学工作联络员及分管领导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xx。同时,为掌握考学工作进度,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12月27日前将《党员考学进度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xx。2018年1月16日前,将《党员考学情况统计表》(附件4)及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版报组织部组织科(何侨生大楼30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