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并入海关_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促进社会质量共治,进一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要求,结合xx局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做大做强“xx造”质量品牌,促进xx出口产品从“大出”向“优出”迈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时间
2017 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重点
(一)加强质量综合管理,营造质量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结果应用,推进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提供着眼于地区外贸发展全局的高水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在质量强市、政府质量考核、品牌建设等方面联合质监局等市级职能部门合理推进xx市质量管理工作。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GB/T19000(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宣贯学习活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各行各业 ;以“中国出口摩托车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为载体推动出口摩托车质量提升;以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防护计划和开展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以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和口岸餐饮监管服务为重点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品和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加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进出境货物查验、口岸核生化反恐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上的严格把关,落实防控和保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全面构建安全防控体系,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和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活动,提升质量支撑水平 。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推进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帮扶措施;完善“中国出口摩托车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xx摩托车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实验室能力验证,提升实验室质量控制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实验室公益性作用,提供公共安全技术平台服务。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质量宣传力度。 以xx局近年来创建的各类示范区展示为重点,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通过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开展实验室开放日、进口商品质量宣讲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质量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牵头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按照《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任务分解表》和《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确定的内容,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强化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大力宣传多样化”,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
(二)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各牵头部门要坚持问题为导向,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质量水平;要把《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认真加以落实,加大对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中各项主要活动取得成效。
(三)积极动员,广泛参与。 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按照xx局“质量月”活动总体安排部署,配合做好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工作特点,开展辖区有特色的“质量月”活动。如发挥好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带领和引导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创新形式,主动与辖区质监、工商、食品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共同开展活动,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四)认真总结,加强考核。 此次“质量月”活动已纳入xx局绩效考核,各牵头部门、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应及时将活动总结、信息、图片、视频报送对应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对照《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任务分解表》和开展的主要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信息、图片、视频等统一报送质量处(具体报送时间、报送内容另行通知),形成xx局2017年“质量月”活动总结,上报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