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在哪_市民政局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8-10-19 来源:活动总结 点击:

市民政局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5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强化“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重点内容

今年宣教月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七项活动: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举办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通过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二)开展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局主要领导与近年来新提拔的局管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局直属各单位要分级分层开展好此项活动,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与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讲廉政党课。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活动。邀请部分局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纪检书记(委员),围绕落实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深化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等进行报告,引导党员干部聚焦薄弱环节,补齐责任短板,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重点组织好局系统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五)组织《准则》《条例》系列测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在局系统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局直属各单位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情况的检查通报,确保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淬炼》、阅读严重违纪人员忏悔材料,并进行深入讨论。通过组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审判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责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七)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演讲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体现“忠诚、干净、担当”;开展廉政文化书画评选,征集廉政主题书法、绘画、剪纸等作品进行展览评选,优秀作品在局官网展播,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局系统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责任单位:规划发展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局直属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局直属机关纪委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抓好市局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教育载体、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品牌,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不断增强宣教月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统筹兼顾,增强实效。要将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系列活动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拼搏赶超的热情和斗志。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和信息报送,营造宣教月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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