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企业500强]2017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7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总结1】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临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镇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到4月2日止,排查工作基本结束,目前我镇尚未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现将排查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剑国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李文彬、综治办主任黄莺担任副组长,成员有黄新华(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欧友根(派出所所长)、陈光亮(党政办副主任)、周建国(东馆工商分局长)、谢文平(企业办主任)等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协调和落实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的日常工作,黄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详细的风险排查方案,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分段实施。
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本镇辖区进行一次排查,摸清本镇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预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严格依法进行处置。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排查工作结束后,开展了一次回头看行动,防止非法集资行为死灰复燃,对重点排查对象,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到4月2日止,全镇共排查24个企业,没有发现有非法集资的情况。
三、讲究工作方法,做好舆论引导。
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密切注意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发生。同时广泛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进行理性投资。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震慑犯罪分子,教育社会公众,形成强大舆论攻势。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利用宣传栏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2017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职责分工,我局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严格履行监管与市场准入原则,组织部署了我局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现将我局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动方案,具体明确了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范围、步骤,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细化措施,强化清理
(一)多方协作,密切配合。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
(二)全面摸排,深挖细查。根据工商部门的职责,重点加强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行为。通过核查登记数据、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问题,我局强化行政指导。
(三)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根据工商部门职责,我局严格履行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的职责,对前来办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的企业,需要领取相关行业部门的许可方可领取营业执照的,坚决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予领取营业执照。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我局暂未发现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存在非法集行为,有效净化了融资担保性行业的市场,促进上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仍未充分发挥。例如我市就没有成立保险行业协会,有些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虽然已经结束,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金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